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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业化项目一体化招投标模式的探索与应用

更新时间:2016-07-05

0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已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建筑资产总值2015年成功超越美国成为世界第一,达47.6万亿美元。但在全社会能源消耗中地产及建筑业能耗约占40%,全球碳排放中我国碳排放约占8%,既有建筑中高耗能建筑占95%以上,新建建筑能耗水平高出欧洲6倍。因此,建筑工业化所具备的节能、高效、环保、可持续特点成为我国建筑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也是促进建筑业产业升级、践行供给侧改革和实现“四节一环保”的必由之路。

李鹰:2014年,水利政策法规工作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2011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加强水利法治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水,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扶持推行建筑工业化。2014年3月,国务院出台《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强力推进建筑工业化”。2014年7月,住建部发布《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行力度,并倡导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管理模式。2016年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力争10年内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议建筑比率达30%。但是,目前传统项目管理模式中,设计、生产、装配施工等环节脱节,分段招标,导致工期延长、成本增加,造成资源浪费,对我国建筑工业化的发展形成制约。

1 建筑工业化现状研究

1.1 发展现状

我国建筑工业化的推进一直以政策驱动为主,其技术革新以国外引进与自主研发相结合。远大住工、万科、三一重工等企业通过设立试点产业基地,关注并研发装配式建筑技术,在构件间连接、预制构件等方面取得一些成就。但目前,我国仅为7%的建筑工业化率相较美国和日本70%、英国75%、瑞典80%以上的工业化率而言,我国建筑工业化仍处于初级阶段[1]

美是由一定数量关系构成的和谐。传统的审美观也要求建筑有合乎逻辑的性格。无论从建筑体量与等级关系还是建筑形式与结构、房间的布局与功能都有着严密的逻辑关系、序列之美。曲线的屋顶与垂直的横梁和支柱、出檐的远近与走廊的宽窄都配合默契,吊脚楼是建筑群中的小家碧玉,小巧精致,清秀端庄,在青山绿水间又给人以生动活泼之感,不愧是我国建筑史上一朵奇葩,古朴之中呈现出契合大自然的大美。

1.2 招投标现状

近年来,国际工程承包主要为工程总承包模式,但在国内,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投标在石化、化工、电力、冶金等专业工程领域应用较多,在房建工程中运用很少。2015年7月,住建部取消了对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简称:一体化资质)的行政审批。传统招投标模式仍作为主流招投标模式被多数建筑工业化项目业主采用。业主先进行设计招标,待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纸后进行施工总承包招标,其中重要的设备、材料一般由业主根据施工图纸自行采购。

1.3 传统招投标模式下建筑工业化面临的问题

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筑业的一场革命,是生产方式的彻底性变革。因此,整合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管理来适应这场变革是建筑工业化不可避免的。但目前,我国正处于传统模式向产业化模式过渡阶段,沿用设计、施工分开招标的传统招投标模式存在诸多问题。

1.3.1 沟通协调不明确

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的组织协作要求高,传统招标模式下,业主参与协调各参建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量较大。大包大揽、分块切割的管理模式导致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多环节、多专业难以有效协同,房地产开发、施工企业、设计单位、构配件生产企业、运输企业沟通协调不明确,缺乏各专业协同的前期技术策划,设计产品不利于构件生产、现场装配及全产业链的资源整合。

1.3.2 行业标准与技术体系不完善

上述问题造成设计、生产、装配施工多环节脱节,不能实现设计、采购、施工进度深度交叉,增加了招标环节,不能有效缩短工期和成本,阻碍建筑工业化的发展。而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招投标模式可有效解决以上问题,实现项目从规划、设计、采购、施工到管理的全产业链整体利益最优。

2013年,大连市水务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围绕大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域城市化发展要求,以水务现代化建设为统揽,扎实推进水务重点工作落实,积极开创水务工作新局面。

1.3.3 产业规模形成前的高经济成本与较长工期

如果能将PC构建生产企业与施工现场距离控制在100km,装配式建筑成本就能实现较好控制[2]。部品构件生产具有地缘性特征,目前我国装配式建筑部品构件标准化、通用化程度较低,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呈条段化,产业不具规模。由于缺乏成熟的施工经验,管理模式在构件部品运输、进场、储存、施工、安装等环节变化也会带来管理成本增加。

目前,工业化建筑一体化、标准化设计关键技术和方法发展滞后,如主体结构技术、部品技术、设施设备系统、建造工法及BIM信息技术发展不完善,全产业链系统集成度较低。

2 一体化招投标在建筑工业化中的应用研究

2.1 承发包模式的选择

全过程系统化思维理念在建筑工业化项目中应被充分体现,设计时充分考虑后端构件生产、施工安装条件,并争取为后端工序创造更多有利条件,因此推荐采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EPC(设计-采购-施工)或DB(设计-施工)承发包模式。但两者在承包范围、设计内容、风险分担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作者在娓娓道来中以修辞与典故带来的意象搭建一个关于“胡同”中无力而诚挚“爱情”悲剧。用“雨”“淋湿”的梦来映照着最后的悲剧结局此处映照的使用无疑是成功的,此处修辞的使用使章句沾染上更加愁苦的意绪:雨淋湿的是人,更是心中的梦。

由设计院负责施工图设计的传统生产方式并不适用于建筑工业化项目,基于工业化建筑特有的预制构件生产、装配式安装要求及基于BIM技术深化设计需求,设计院与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之间更需有效衔接。在设计优化、组织实施、选择分包商等方面具有更大自主权,在产业链整合、专业化服务、设计引领、信息集成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的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更能满足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内在需求。

随着建筑工业化发展,建筑中预制构件比例越来越高,材料与构件的采购需予以高度重视。DB模式中,采购环节由业主或其指定的分包商负责,EPC模式则由总承包商负责。一般建设项目中,项目管理水平较高、特别是有采购优势的业主偏向DB模式,有利于控制项目。但在设计、采购与施工协调上,EPC模式属于内部协调,更能满足建筑工业化项目设计-制造-施工一体化的发展趋势。

2.2 总承包商的选择

国外研发工业化项目较成熟的建筑企业往往向设计、制造与施工一体化的产业化集团模式发展,通过产业链上下游联合,对工业化建筑的实施起主导作用。国内企业因受制于政策、市场、经验等,在综合发展方面并不成熟。而参加建筑工业化项目投标的承包商,要求具备与项目规模相适应的标准化设计、装配化施工、成品化装修、信息化管理等能力。因此,建筑工业化项目投标人应由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工程)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牵头,组织有实力的施工或设计单位形成联合体进行投标。

在诵读指导中,要重视声音的把控。钱理群说:“文学的教,有时声音极其重要,声音是对生命的触动。文学是感性的,所以要让学生感动,用心朗读是重要的方式。”要指导学生进入文本,用心感受作品意境。比如教学《春江花月夜》,开头春江花月夜的美景,不必进行过多的分析,解决基本的字词障碍后,要让学生用自己的话描绘诗的意境,带着想象和情感去诵读,表达他们所理解的诗意。

对于国外建筑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如美国、日本、德国等),项目方案设计一般是依据预制混凝土工厂生产的不同种类标准构件进行,施工单位再按照所需标准构件进行采购、安装、施工,而目前我国普遍先根据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再生产预制构件产品[3]。因此,建筑工业化项目的设计方案是否具有工业化特点十分关键。采用以设计为主导的EPC总承包,统筹安排项目的采购、施工、验收等,可达到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的最优化。

2.3 招标与评标

2.3.1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建筑工业化项目通过初步设计批复后,业主即可实行一体化招标。此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国有资金和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业化项目招标方式作出相应规定。

对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筑工业化项目一般采用公开招标,但在预制率达到一定比例后,在加强项目各方审查的基础上可放开招标方式。因设计、施工过程技术难度大、施工组织要求高、潜在投标人数量少的项目,则采用邀请招标。在目前推进一体化招标模式示范阶段,建筑工业化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可设置为拥有同类工程经验及全产业链资源等要求,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4]

2.3.2 招标资格预审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内容重点应包括是否具有建筑工业化项目的深化设计能力及装配式施工能力,保证通过审核的工程总承包商有能力实施建筑工业化项目和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具体可从设计能力、采购能力、施工能力、工程经验与业绩、财务能力、承包商信誉和综合管理能力7个评价子目标进行审查,每个评价子目标通过3~5个可定性或定量的评价指标进行衡量[5]

2.3.3 评标办法

目前,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评标过程多套用模拟现浇式建筑工程项目的招标评标办法,导致招标人陷入被动困境[6]。上海、福建、武汉等省市在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项目招投标评标时,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工业化建筑设计经验、施工经验、构件厂商能力、施工图设计(含预制构件深化设计)进度、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预制率及装配率、投标价格、质量、工期等因素进行量化评审。

3)配套政策不全 缺少推进EPC总承包相关的工程项目融资、财务担保和税收等政策。针对装配式建筑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特征描述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在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计价定额》中未得到体现,招投标软件和预算计价软件等主要依据混凝土现浇生产方式制定。

2.4 存在问题

2.4.1 法律政策上的缺项或弱项

加快编制并推广各种装配式结构设计、部件及节点连接设计等设计标准,促进建筑构件体系部品成套集成技术的形成。建立标准体系,重点囊括构配件设计和生产、施工装配审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及竣工验收等环节,并逐步实现建筑工业化技术标准与现行技术规范的兼容和统一[9]

和预想中的一样,尼康D500拍摄时的“动静”要比X-H1大不少,不仅因为X-H1没有反光镜,更是因为X-H1的快门经过特别优化,是我们见过快门声音最安静的机型。

2.4.2 缺乏工程总承包招投标管理办法和规定

1)招投标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 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法律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等,主要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分离的承发包模式,对于工程总承包招投标办法没有专门规范,使EPC模式招投标无法可依。

2)市场准入管理制度不规范 我国建设工程勘察、咨询、设计、监理、施工企业资质分割,工程专业类别的不同使承包企业被划分到不同行政主管部门,市场准入分开管理,致使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培育与发展受到影响。目前我国的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不具有相应设计资质,不利于提高设计效率,而建筑工业化有关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及构件生产监理资质等也不完善。

实际工作中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建筑工业化招投标进行分值设置。招投标监管部门在审核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文件时,可将建筑工业化建造业绩列为信用加分项纳入评分。此外,对于基于AHP等两阶段综合评标模型的理论研究也可继续进行。

2.4.3 合同形式及主体存在争议

2011年11月制定《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该文本为选择性适用文本,缺乏强制性法律效力,只具有参考作用。涉及多方复杂法律关系的工程总承包合同,制定时需考虑各部门的法规文件,不能仅靠《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来规范EPC模式合同主体。而目前PC(预制混凝土)构件厂所生产的PC构件被视为商品,征收17%的增值税。工程总承包单位与构件生产厂签订的专业分包、货物采购或设备招标合同也有待统一界定。

《建筑法》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按照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而联合体成员间业务互补关系也常存在EPC模式中。但EPC总承包模式联合体的资质问题却未说明,可能造成缺乏资质或资质低于要求的企业与高资质企业联合,形成“伪联合体”承包工程,给业主造成损失[7]

3)纹理共享。纹理数据占模型存储空间的绝大部分,并且也很大程度影响场景的显示性能。在数字城市海量模型中,大量使用了重复的纹理数据,纹理共享避免了反复加载相同纹理的数据,减少了内存使用量,并提升了渲染压力。

2.4.4 企业自身条件及运行与EPC总承包要求存在差距

EPC总承包模式在我国已推行10多年,但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承揽EPC总承包模式项目并不具备优势。除少数具有优势的石油化工等行业工程公司,其他企业主要承接施工总承包业务。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具有特级或一级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由于长期承揽以现浇技术为基础的工程任务,在预制装配式结构施工能力方面还有所欠缺[8]。具有相关设计经验的设计单位也较少。

据测算,与传统建造方式相比,混凝土预制装配技术需增加建设成本300~500元/m2。在试点装配式建筑前期,政府补助远低于开发成本,具备充足资金和先进管理能力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只是少数。目前只有上海和湖南等省市出台了容积率补偿政策,很多城市繁冗的程序使企业等待政策出台以获取“容积率”奖励难以实现,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主动参与装配式建筑的积极性。

农村小额信贷是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解决"三农"问题、促进"三农"发展、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对山西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现状调查,结合调查问卷,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影响山西农村小额信贷的因素进行分析,找到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健全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实行差异化的信贷利率政策,提供多元化的农村小额信贷服务,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控制体系,增加资金来源渠道,提升小额信贷机构的管理水平的建议。

3 一体化招投标模式应用于建筑工业化建议

3.1 加快建筑工业化技术体系完善及监管机制创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施工总承包商不得将主体和关键性工程对外分包,但未对工程总承包商进行分包作出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明确规定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且规定了相应罚则。建筑工业化项目中梁、柱等预制构件的生产安装作为主体结构工程,按规定应由总承包单位完成,但多数总承包单位并不具备高标准构件生产和现场装配施工能力,因此,是否必须严格执行总承包企业作为施工方承接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项目值得探讨。

设计时应根据现有图集和相应规范,最大限度满足施工需要,设计上进行深化和优化。但传统招投标模式下,设计过程中,施工方未参与其中,不能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把设计方案与一些先进的施工技术相结合,无法使设计方案更合理,更具可操作性。例如在使用预制楼梯的高层建筑中,当装配率较低时,若不考虑施工项目特点和塔式起重机布置,严格按照15G367-1《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式楼梯》图集,每栋楼梯整段预制和吊装,对吊装设备而言是极大浪费,成本太高。若结合施工对标准图集进行设计优化,将整段楼梯分为2段进行设计则可有效避免浪费。

在监管机制方面,将采用一体化招投标模式的建筑工业化项目纳入专门管理通道,简化相关程序,建立一体化的项目监管体系,重点强化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总负责,尽快编制装配式建筑定额、清单计价规范。

3.2 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

增订《建筑法》中EPC条款,出台严密并符合国际惯例并适用于建筑工业化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招投标合同文件、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于《招投标法》中对工程总承包模式及建设工程项目分发包情况予以明确说明。

切实解决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及以工程总承包模式承接的项目所面临的市场准入问题,完善和改革建筑工业化项目发展的资质问题。突破行业壁垒,允许根据有关规定使勘察、设计、生产制造、施工等建筑企业获取额外资质。鼓励以上企业以改造或重组的形式调整组织架构,通过获取相应资质进行经营结构调整,适应并实现多元化经营[10]

可见,戴望舒诗歌中的忧郁除了性格使然,还与当时中国动荡、黑暗的社会现实有关。在那个特殊的时代,文学青年们几乎都有着正直知识分子身上所自带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他们关注现实、忧国忧民,对政治活动有着极大的兴趣与热情。然而残酷的现实让他们感到,无论他们如何呐喊,如何彷徨,最终的结果都是走向幻灭,这也使得他们患上了西方知识分子身上的时代病。

3.3 健全EPC总承包模式的合同制度

参考FIDIC银皮书《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合同条件》和《合同法》,继续完善修订《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明确特定合同模式下承发包双方的合同责任。对联合体中较高资质企业的责任规定要在示范文本中加强说明,以免较低资质企业假借联合体之名进行资质挂靠承揽EPC总承包业务。合理降低PC构件增值税,尽快界定预制构件采购合同属性,并出台相关规定。

3.4 加快培育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链重点企业

设计方面,有关企业应积极吸纳培育人才,发挥技术优势,加快组建国际型工程公司或咨询公司并在设计、生产、施工等方面具有总承包能力的企业;施工方面,企业应积极推进技术及管理创新,在原有施工技术及管理基础上,研究适用于现代建筑工业化项目的领先管理方法,实施标准化、精细化,研发具备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11]

通过一体化思维和模式引导企业广泛参与建筑工业化建设,推动形成一批设计、生产、施工装配的规模化企业,如具备专业化技能队伍且具有现代装配式建筑建造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发展建筑工业化项目的大型企业集团及集群要加以培育和扶持,以激发建筑业市场主体对建筑工业化项目的积极研发与创造。在具备一定EPC工程总承包能力及经验的龙头企业带动下,加快推进全产业链共同发展步伐,实现产业力量集聚。

综上所述,围绕朱熹的题刻,后人的题咏形成了与朱熹之间的对话,并且与朱熹的题刻共同构成了层累的文化景观。朱熹的题刻及其拓本、题咏共同参与了朱熹形象的塑造和传播,同时又开拓、丰富了石刻文献的文化蕴涵。

4 结语

以建筑设计标准化、构件部品生产工厂化、施工安装装配化、生产经营信息化、项目生产集成化为主要特征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是我国建筑业发展方向。设计、采购和施工一体化的招投标模式研究有利于改变建筑工业化项目设计、生产、施工环节脱节等问题,提高全产业链整体生产效率和协同性。应从规范行业做起,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完善相关法规,科学引导,使设计、采购和施工一体化招投标更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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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月霞. 装配式建筑的招投标模式及成本控制[J]. 住宅与房地产,2017(6):51.

[3]李真茂. 建筑工业化技术研究——以浙江省第一个新型建筑工业化工程为例[J]. 浙江建筑,2015(2):1-3.

[4]叶浩文. 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思考与对策[J]. 工程管理学报,2016,30(2):1-6.

[5]关夏. 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资格预审研究[D].北京:北方工业大学,2010.

[6]齐宝库,薛红,张阳,等. 装配式建筑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方法研究[J].工程管理学报,2015(5):24-29.

[7]姜洁. 基于系统动力学的我国EPC总承包模式发展机制研究[D]. 北京:北京交通大学, 2015.

[8]纪颖波. 新型建筑工业化前路漫漫[J]. 施工企业管理,2012(6):34-36.

[9]郑凯,赵秋菊. 建筑工业化发展存在问题与对策浅析[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16(31):143.

[10]李凤菊,吕峰. 论对工程总承包立法[J]. 价值工程,2009,28(3):30-32.

[11]车宝华. EPC总承包模式在石油化工项目中的应用研究[D]. 大庆:东北石油大学, 2010.

冯艳玲
《城市住宅》 2018年第4期
《城市住宅》2018年第4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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