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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问题及对策

更新时间:2016-07-05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前提。农村环境作为生态文明中的薄弱环节,必须引起重视,要求有所行动。本文试以湖北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为例进行探讨分析。

一、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存在的问题

(一)资金投入不足,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深入推进乏力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属于高投资公益性项目,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才能最终实现。尽管近几年湖北省各级党委政府在农村环境卫生治理上投入的资金逐年增加,但是面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人员工资等需求巨大的持续“资金缺口”,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偏远山区和贫困地区,农村点多面广,分摊到每一个乡村的建设使用资金十分有限。另外,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也成为一大难题,目前各地广泛采用“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模式,乡镇每年为此支付的费用高达十几万、几十万不等,部分乡镇由于资金缺乏,垃圾压缩站或垃圾中转站建设进度不快,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满足不了村一级收集上来的垃圾处理,环境卫生治理效果难以提升。

综上所述,本研究结果初步揭示FGF-21可能是一个与胰岛素抵抗指数和糖尿病发生有关的细胞因子,并与机体糖代谢、氧化应激具有重要关系,有望成为糖尿病发生、发展的预测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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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经济区地处苏鲁豫皖4省交界处,由20个地级市组成,包括江苏省的徐州、宿迁、连云港、淮安和盐城,山东省的济宁、菏泽、临沂、枣庄、日照、泰安和莱芜,河南省的商丘、开封和周口,安徽省的宿州、淮北、阜阳、蚌埠和亳州.淮海经济区历史文化底蕴丰厚,是中华民族文明的发祥地之一,且因区域合作成果丰硕,如今成为全国比较有影响、卓有成效的区域合作组织.

(二)部门本位思想严重,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受限于体制

一方面部分基层干部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农村环境就这个样”的观念根深蒂固,临时应对的思想比较严重,工作搞敷衍、走过场、重形式,对老百姓的宣传教育未做到全覆盖和常态化,为检查考核而突击整治仍然是一些基层单位的主要做法。另一方面广大群众虽然期盼有良好的卫生环境,但主动参与意识还待加强,公共环境卫生意识比较淡薄,保护农村环境卫生的意识还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对村中的“脏、乱、差”现象长期视而不见,支持和参与整治活动的热情不高,珍惜和爱护生活环境的意识不强,少数人治理、多数人污染现象依然存在。

(三)群众老旧观念未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效果很难持续

推动行政机关堵塞漏洞。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使行政执法部门充分理解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对于推动问题解决、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全面、正确、及时地履行监管职责。对于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发现的普遍性行政违法问题,注重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规程。

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力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够,卫生意识有待增强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所涉及的单位部门众多,包括农业、环保、住建、水利、卫生等部门,各自单位申报获得的治理项目,难免会出现类似或重叠的建设内容。虽然多数项目地方政府都立足于部门配合、整合资金、统筹推进,共同着力打造“精品点”,以此来发挥拉动、带动和辐射效应。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并未产生连锁反应,往往受本位观念、本位意识、本位思维、本位利益、本位行为的影响和制约,各持己见,各行其是,都看重自己的业绩,担心整合实施难以凸现自己所取得的成绩,难以得到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肯定,存在“为别人做嫁妆”的想法,致使整合流于形式,导致整合整而不合,没有产生积极的推进作用。

从湖北省各地农村来看,虽然都建有垃圾收集箱、田间废弃物收集箱甚至村湾绿化带,但是大部分农户的精神文明建设没有有效同步,陈规陋习和不良习惯没有改变,生活污水仍然乱泼乱倒,生活垃圾依旧乱丢乱甩,田间废物照样乱堆乱放,绿化带的花草也没人管理、没人补种,杂草丛生、无人管护,使用偏低、损毁严重。尤其是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建设过程中,有些生活污水终端处理系统以及排污管道铺设等工程需要占用群众田地,甚至在房前屋后破土动工,有的农民思维僵化,不愿失地、拒不配合,有的农民利字为先,以此漫天要价,导致项目重新选址或高价征用。

(二)规划建设滞后,环卫设施华而不实

在绝大多数村镇建设规划中,普遍忽视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没有综合考虑排水、排污、绿化、家畜饲养等农村实际问题,致使无法按照统筹工作要求落实环卫基础设施的定点建设,更无从解决相应的资金、用地等问题,环卫设施相当薄弱。更为突出的是,有的政府在乡村规划建设垃圾站、排水渠、垃圾填埋场等环卫设施上由于没有充分结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盲目参照城市建设搞设计、定规划,结果常常导致好心办不成好事。

(三)资金来源有限,治理成果难以巩固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主导是政府,主体是农民。要改变农民长期形成的不良生产、生活习惯,充分调动群众的主体性,需要长期的宣传、教育、引导和管理。一是做到面对面宣传。要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群众工作、民调工作、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由镇村干部逐户上门与农民进行面对面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经常督促指导农户搞好自家卫生,培养良好习惯。二是坚持全方位覆盖。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广播、手机、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教授相关知识,推介典型经验,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三是开展集中式活动。定期组织村民参加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努力营造大家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四是注重青少年教育。在中小学要加强对青少年环境卫生意识的培养,并通过“小手牵大手”,带动家长更好遵守卫生习惯。

三、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对策建议

(一)广泛宣传,增强群众环保意识

目前湖北省绝大多数地方投入资金来源主要是由省级扶持、地方配套和村组自筹这三部分构成。有些地方特别是贫困地区因财政困难以及建设面广等原因,将工作重心停留在重点地段、重要节点,处于集中整治、临时应付的状态。在加上很多地方农民本身收入不高,虽有改善需求,但无投资观念,一提到自筹,人人都打退堂鼓,宁可安于现况置之不顾,也不愿出资治理改善环境,存有“国家投资就干,要我出资就看”的观念与意识,这些都成为制约新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因素。

(二)统筹全局,科学规划整治目标

村镇面貌是农村综合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必须坚持规划先行,以乡镇和村为单位,抓紧编制村镇规划,力争村镇建设逐步达到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整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脏乱差问题。一方面要按照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纳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综合考虑排水、排污、垃圾处理、绿化、家畜饲养等实际问题和道路、水沟、公共场所、公益事业设施等多种因素,全面规划,分步实施。要从改善人居环境入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施“三清五改”(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推进生态文明村镇建设;另一方面要对已经实施的不符合要求的镇村规划尽快制定整改方案,以弥补规划滞后带来的种种弊端。规划实施时,城乡住建、规划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使村庄建设科学合理,整洁美观。

(三)创新思维,拓展投资融资渠道

在推行“村投资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社会积极参与”的投资机制与体系的基础上,各村依据治理的项目、内容、规格、标准、质量要求,概算投资总额,采取受益农户分摊出资或向银行贷款筹资的方式投资;政府利用申报获得的项目资金,制定补贴方案,明确补贴内容、标准、额度、方法与责任,使补贴资金既能直接用于项目建设,又能用于贷款贴息,以有限资金彰显无限之力;积极鼓励和支持向社会融资,有诚意、有意向地寻求农业企业、有成就的在外工作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募捐支持,张榜公示募捐收支情况,为募捐单位或个人树碑立传,宣扬其为治理做出贡献。

(四)整合资源,形成上下联动合力

按照“项目捆绑,资金整合,统筹规划,统一设计,齐抓共管,成果共享”的原则,制定可操作、能管控的整合实施方案,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按照统一的规划设计,各部门依照治理的工序工期,先后入场监管,督促施工,把握质量,并推行“谁怠慢,谁推诿,谁失误,谁负责”的责任管理制度。对监管不力,督促乏力,贻误工期的,追究其部门领导的直接责任。集分散的小项目为大项目,集分散项目资金为整体项目资金,统筹管理,统筹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有限资金的使用效果。

(五)立足长远,完善体制机制建设

制定严格的考评制度,并将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考核评优,公示考评结果,以奖优罚劣激发干群的主观能动性,加快农村环境整治与开发旅游资源的有机融合,建设一批具有民族特色、人文理念、自然景观的生态环保示范村庄。同时,建立具有约束性的乡规民约和使用管护制度,实行轮换监督巡查和联户连带责任管理,推行分段分户管理维护,大力宣传使用、维护和管护好治理设施设备的重要性和意义所在,让受益村民自愿接受,并转化为自觉行为,共同使用好、维护好、管护好治理添置的设施设备,最大限度地发挥和延长治理所取得的效果。

吴勇
《党政干部论坛》 2018年第05期
《党政干部论坛》2018年第05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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