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
无人驾驶汽车路测新规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4月12日发布,对测试主体、测试车辆、测试驾驶人、测试过程管理、测试道路,以及测试期间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如何处理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对于测试主体,规范要求具备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凭证,以及每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凭证或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的自动驾驶道路测试事故赔偿保函。规范明确,测试期间如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应当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定当事人的责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确定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可聘请“外脑”参与办案
为规范和促进人民检察院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明确检察院可以指派、聘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或者经本院审查具备专业能力的其他人员,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办案。
根据规定,“有专门知识的人”是指运用专门知识参与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活动,协助解决专门性问题或者提出意见的人,但不包括以鉴定人身份参与办案的人。“专门知识”是指特定领域内的人员理解和掌握的、具有专业技术性的认识和经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