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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伦理学思考

更新时间:2009-03-28

20世纪末,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人类进入了一个高速发达且日益完善的网络时代,网络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和行为方式,为人类提供了一个不受时空限制的聊天、购物、出行、理财、学习的空间,对人的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各个层面的影响也日益增强。

一、网络空间:一种全新的人类生存空间

人作为一种有意识的生命存在物,不断地通过实践活动改造着生活环境,网络空间就是人在发展自身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供人生存的新空间,网络空间的出现促进了人的发展,人作为网络空间的主人,人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网络空间的进步,两者之间互为前提、互相制约、共同进步。

第三,完善相关政策。青岛市应该进一步完善户籍制度,为本市的城市化进程提供制度保障,尽早实现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同步发展。

(一)网络空间与人的发展互为前提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人的行为活动信息化和网络化,人的发展不仅无法脱离现实空间更离不开网络空间。同时,人作为创造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网络空间的公民,主体的发展是网络空间发展的前提,而网络空间的存在和发展也成为了促进人类命运朝着未来更好发展的前提。

网络空间是人在发展自身过程中扩展出的新领域,它的出现引领人类进入了一个数字化时代的新型社会。从历史上看,人的发展是一个借助技术手段不断突破和超越现实世界局限性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人不断提高认识和实践能力,创造出新的生存空间。网络空间使人在发展过程中摆脱了现实空间关系以及现实条件的束缚,使人可以以一种虚拟身份存在于网络空间中。网络空间为人类命运的走向提供了更自由、更广泛、更便捷的条件,成为了人的认知和实践等能力及各种素质发展的前提。在网络空间中创造出来的各种条件促使人在现实空间中无法实现的更多愿望变成了现实,使人的自主、能动、创造性得到了有效提高,使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变得更加紧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内容更加丰富,为人的更好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人是网络空间的主人,是网络空间的规划者和发展者,网络空间的发展在于网络中“社会关系的变化和社会结构的变迁,这个过程的推动力就是人的实践活动,”[1]没有人的实践活动它不可能存在和发展。人类物质生产方面的实践是推动网络空间存在的基础,没有人造计算机就没有互联网设备更不要谈网络空间,而这些大大小小的设备都是在人的发展过程中创造出来的,人的精神实践又是网络空间中一切虚拟场景和活动存在的基础。所以说,人的发展也是网络空间存在的基础。

(二)网络空间与人的发展互相制约

网络空间是人造空间,人是网络空间活动的主体。从发展史来看,人的整体发展的情况制约着网络空间的发展程度,而网络空间的发展程度也制约着人的发展,两者互相制约。网络空间是人通过自己的思维和行动创造出来的一个新的活动领域,既然是人创造的,就难免会受到人的知识、素质、实践的影响。网络空间之前,人生活在物质世界,人的活动受到自然条件的制约,人的生存发展主要是建立在自然改造和物质基础上。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创造物质文化财富的能力提高,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网络空间开始出现。网络空间出现后,人们的生活和生产等各种方式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发展的空间也变得更广阔,人的各方面素质都得到了极大提高,这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人的发展。但是,网络空间因为其作为新事物存在的各种不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的发展,而人对网络空间的沉溺又反过来阻碍了自身的发展。

(三)网络空间与人共同发展

网络空间是人类发展的社会,网络空间中活动主体是人,对象也是人,交往工具也是人所创造,所以,网络空间与人不仅互为前提、互相制约也共同发展。网络空间的进步是由人的发展所决定,人在网络空间中,通过虚拟平台、虚拟软件不断丰富着社会关系,不断发展着自己的个性和聪明智慧,通过各种虚拟实践满足着自身的需要,在这个过程中,人发展自己的同时也改造了自身所处的网络空间,促进了网络空间的进步。

文化即“人类化”、“自然的人化即文化”。《辞海》这样解释休闲:“农田在一段时间内不种植物,借以休养地力的措施”。现多指人通过休息,身心放松,解除疲劳,自由自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甚至是闲着不做什么,表现为一种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它指的“是一种从外在压力下解脱出来、能以自己喜爱的方式活动并从中体验到愉悦和价值的相对自由的生活。”“休闲文化就是使人回归人的本性、使人成为人的休闲活动及其要素的总和。”就休闲文化视野下的书法,笔者以为其有以下四个特征:

网络空间带给人一种全新的发展环境,让人摆脱了现实社会中时间和空间、身份和地位、文化和相貌的限制,让人通过虚拟交往自由地展现自我,激发潜能。网络空间越高端,人享受的网络权利越大,人的眼界越广,人的思维创造能力越强,人接触到的丰富先进的学习资源越多,认识的高层次高水平的人也就越多,人的发展就会越快。同样,当人在网络空间中获得了更优越的发展机会,人的主体性在网络空间中就会达到高度发挥,人的个性得到充分彰显,人完善网络空间的能力就会变得越来越强,网络空间就会在人不断变强的实践能力下朝着更远的方向进步。

2.提高网络空间主体的道德自律

二、对网络空间的关切就是对人类命运的关切

网络空间既是人类聪明才智的结晶,也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人类为了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开辟和创造新的生存空间,而人类创造出网络空间恰恰是对自身存在和发展的一种确认与超越。网络空间在改变人类思考、行为方式的同时,也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改变了人类社会的状态与面貌。一方面,网络空间使得人以及人的存在得以重塑。另一方面,网络空间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得以重建。它不仅影响每个人的命运,同时也影响到整个人类的前途和命运;它已经成为人类存在的新的本质规定,它将影响人类未来的命运安排。由此可见,我们对于网络空间的探讨就不仅仅是对网络空间之开拓和使用的阐释以及对使用所带来的后果的分析,而是从根本上对人类未来命运的关切。

并联PHEV结构原理如图5所示。其结构特点为:两套动力源通过耦合器驱动汽车车轮,一套是电动机、控制器和蓄电池系统;另一套是燃油发动机。两套动力系统可分别单独运行,也可混合驱动。

在科学技术还不发达的传统社会,作为个体的“自我”没有多少机会可以与相隔较远的“他人”直接接触,然而,随着科学技术,尤其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普及,世界各国、各区域之间的一体化互联互通已经把全球变成一个“地球村”。国家与国家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联系越来越紧密。自然,身处其中的每一个共同体成员都会被这种氛围所感染。“自我”与无论距离多么遥远的“他人”都有可能有交往和接触。各共同体成员在交往、接触过程逐渐形成了共同的利益追求,参与到全球经济、政治、文化等事务中。把“自我”与“他人”不可孤立地联系在一起,强调实现自我利益的同时,兼顾他人利益的实现,是确保共同体得以存续的重要根据。假如仅仅立足于“自我”,所有自我以外的“他人”都与“我”处于相对矛盾和对立之中并以“我”为标准,这样就会使得人们之间的关系相互处于一种对象性张力之中,把“他人”作为对象性工具对待。一旦把他人仅仅当作工具价值加以对待,势必导致“共同体”的破裂与瓦解。在人类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同时,环境破坏、资源枯竭等问题使人类社会面临着危机。因此,为了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任何国家都不能独善其身,需要形成一种“共同体”的利益与责任意识。如果各国能从全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利益来思考问题,建立一个繁荣共享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完全可能的。

人类的前途和命运虽然因网络空间得到了新的诠释,但是这种诠释不是对人类命运作出的终极结论,因为,人类生活在网络空间,他的存在方式将不断生成,其思维和行为方式将发生新的变化。人类各方面受到网络空间的影响,人类在关于自己命运的选择中,也将利用网络空间去完善人类自身。由此可见,网络空间绝对不是独立于人类的某种自然存在,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存在,人的前途和命运必然要通过网络空间来给定和完善。关于网络空间的考量,其实质是关于如何安置人类命运的思考。

三、网络命运共同体的伦理构建

(一)树立“共同体”意识

随着网络空间不断扩大,人类社会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相互依存的共同体,人们需要一种“共同体”意识来维系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哈拉尔认为:“世界不是由分离的单位构成的,而是一个由相互联系在一起、彼此从对方获得生命的社会系统组成的无缝网络。”[2]随着科学与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交往正在以全新的网络空间的形式呈现。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人们可以释放自我,自由地在虚拟与现实之间穿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密切地连接在一起。人类社会已经发展到这样一个阶段,即无论是工作、学习,还是生活都无法脱离网络的阶段。

杜威则认为教学方法是教师对教材的安排、组织,是为学生创造学习情境,教学的核心在于学生能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所以教学中应以学生为中心,重视学生的自我活动和主动作业;让学生有更大的主动性、灵活性。他说:“记忆、观察、阅读,传达都是提供资料的途径。”从这点不难看出杜威并不全然否认间接经验的作用。

网络空间改变了人的存在状态,并且将影响人的命运。正如有些人认为,网络空间完全是某种中性的东西,其本身并没有利或者害,而其之所以会产生有利或有害的结果,全在于网络空间使用者存乎一心的善恶之念。人对网络空间的关切就是对人命运本身的关切,因此,我们或许可以这么说,人对网络空间的伦理考量恰恰是对人类未来命运的思虑。

网络空间让“地球村”变得越来越小,同时也让世界各地的人们联系更加紧密和便捷。受不同历史文化影响的人们开始逐渐意识到“共同体”对各自生存和发展的意义。维护“共同体”的利益也就意味着是在维护自我与他人的利益,一个国家如果积极倡导,并且维护“共同体”的利益,同时也是在维护自身的利益。只有树立“共同体”意识,注重义利兼顾、义利平衡,人们才能达成义利兼得、义利共赢。

网络空间的全球性、开放性、虚拟性,以及信息资源的共享性,人们在网络空间可以打破时空的限制自由地释放自我,因此,在网络空间更需要倡导责任意识和责任伦理。人是网络空间的建设者与参与者,人是否有责任伦理意识将关系到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因此,树立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责任伦理意识对于建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至关重要。

3.反对网络空间霸权,维护网络空间主权

(二)构建网络命运共同体的伦理路径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包含着丰富的伦理学意蕴。因为,这不仅仅缘于网络空间是当今网络伦理学所关注的对象和内容,也是缘于网络伦理学为构建网络命运共同体提供了坚强而有力的理论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所谈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这一议题,是全球各国之共同关切。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基于人类整体利益和世界各国利益共识而构建的共同体。在共同体中,人与人之间互相交流、紧密联系,以信息交流和情感表达为诉求的精神交往和价值传递成为必要,甚至已经成为人们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须臾不可或缺的部分。网络空间将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和精神交往发展到极致。由于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购物、出行、支付都已发生深刻的变化。人们在网络空间能够与不同地域、不同国家的人互动,交往范围不断得到扩大,交往程序不断简化和便捷,交往内容不断丰富。这都要求网络空间开发技术人员在网络空间开发、利用方面,遵守规则、讲究秩序、提倡规范,以便确保人类精神交往在新的历史条件和技术条件下顺畅进行。

科学技术已经成为第一生产力,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掌握网络空间开发技术的人员应当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要求。“责任的首要原则是维护责任,……负责的公民或科学家或工程师不同于那尽本分或者效率高的公民或工程师或科学家。”[4]从事网络空间开发技术的人员必需深知自己身上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在使用网络空间技术的时候要考虑是否符合伦理规范,并且注重自身责任意识的培养。

1.强化网络空间开发技术人员的社会责任

到公共租界很有一截子路。三轮车踏到静安寺路西摩路口,她叫在路角一家小咖啡馆前停下。万一他的车先到,看看路边,只有再过去点停着个木炭汽车。

但是,网络空间不管多么发达,它只是现实空间的延伸,过度依赖只能阻碍人的发展。因此,在网络空间与人共同发展的同时,人更好地学会合理利用网络,充分发挥它的优势,消除它带来的弊端,只有这样,两者才能达到更好的发展。

不仅是上游油气勘探项目,中国石油企业积极参与上中下游全产业链的深入合作。例如,利用阿联酋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投资炼化业务,以鲁维斯为基地,通过对现有4000万吨/年炼油厂的升级改造或扩建,部署从单纯燃料型炼厂到炼化一体化、化工新材料综合石化基地的转型,实现全产业链的功能协调以及优势互补,形成多元化的资产组合。从而规避或降低新能源汽车产业带来的冲击,大大增强石油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保证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网络空间本身是虚拟的空间,有些人利用互联网匿名性的特点,编造和散布虚假信息,给社会带来不安全因素。为实现网络空间的健康、有序发展,政府既要确保网络空间公民的言论自由,同时也要维护网络空间的良好秩序。网络空间公民虽然是匿名或虚拟的,但他也是现实的人在网络空间的存在形式,因此网络空间公民也要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伦理道德,承担起网络空间公民应有的责任和义务。网络空间公民要形成自我法律观念和道德观念。在网络空间中“无人知晓我是谁”的想法,使得网民公民自我责任意识被淡化,使部分网络空间公民的行为失去自律。因此,人类必须制定相应的伦理道德规范,规范网络空间公民的行为,对网络空间公民进行道德宣传,积极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空间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认为,“互联网真正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让国际社会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3]我们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就不能像过去“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否则,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愿望也将无法实现。网络空间使相距遥远的、不同国籍和不同肤色的人们互动交流,成为相互紧靠的邻居;人们在网络空间中交往越来越频繁,使其思想行为和生活方式等方面发生深刻的变化。因此,树立“共同体”意识就显得尤为重要。

从全人类的视角来观察,“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最终目的是要构建开放、安全和共享的网络空间,其核心要义是各个国家都要相互尊重彼此的网络空间主权,加强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致力于全世界的安全与稳定。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这一原则同样也适用于网络空间,每个国家都有权利对本国网络空间进行治理,任何国家都不能干涉其他国家的内政、外交,不能通过推行网络空间霸权主义从事损害他国网络空间安全和主权的活动。

4.完善网络空间法律法规

网络空间是一个道德与法律并存的空间,是一个德治与法治并举的空间,只依靠道德良知的自觉而不重视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良好的网络空间环境也不可能营造起来,因而完善网络空间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和监督力度就显得十分重要,它是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构建的最有力、最根本的保障。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仅仅依靠道德的力量是显然不够的。毕竟,道德是要依靠人们内心信念来维系的、柔性的约束方式,它仍需要具有强制力的法律作为重要支撑。由于网络空间的虚拟性,人们往往很难知道网络空间公民的真实身份。如果没有法律的硬性约束,仅仅依靠社会舆论和内心信念,对于道德观念意识薄弱的人来说,伦理道德将难以对他们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为确保网络空间公民对其行为负责任,应加快制定和完善网络空间的法律法规,增强网络空间行为的规范性。

5.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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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缺乏正确的认识。质量管理系统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军工企业都纷纷进行了质量管理系统建设,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由于认识不到位,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认为质量管理系统建设归属质量部门,缺乏良好的全员参与意识及机制;存在重质量管理系统认证轻质量管理系统运转与优化的问题;认为质量管理系统建设是基层厂的任务,对研究院本级质量管理系统建设缺乏深层次的探究。

网络空间是一个无边际的全球性公共时空,没有全球层面的协调与合作,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愿景将难以实现。为维护良好的网络空间安全秩序,建立全球性的网络空间组织,共同预防和遏制网络空间的道德失范行为,已经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四、结语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不能完全抛开传统伦理道德规范,许多优秀的传统伦理道德同样适合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例如,要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等等。所以,我们要继承传统伦理道德中的精华和有效运行机制,更好地维护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我们还要根据网络空间自身的特征,充分考虑网络空间的新特色,制定出适合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伦理道德规范和准则,增强网络空间行为的规范性。

[参考文献]

[1]童星等.网络与社会交往[M].贵州:贵州人民出版社,2002.

[2]W.E.哈拉尔.新资本主义[M].冯韵文,黄育馥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

[3]南方网.习近平:互联网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DB/OL].http://tech.southcn.com/t/2014-11/20/content_112582600.htm.

[4][德] 卡尔·米切姆.技术哲学概论 [M] .殷登祥等,译.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

 
李皓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8年第03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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