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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原则与语篇连贯分析再思考——兼论庭审互动话语连贯识解机制的理论方法

更新时间:2009-03-28

一、引言

鉴于合作原则无法解释以冲突为主的庭审互动话语的合作问题,廖美珍(2003, 2004, 2005a, 2005b)基于大量真实的庭审语料提出目的原则及其分析模式,旨在为庭审冲突性话语提供更为普适的语用和话语分析途径。其观点颇具新意,在宏观原则解释层面有一定的合理性。目的原则基于社会学的行动学理论、言语行为哲学以及目的哲学,认为人类的任何理性行为都有目的,言语行为属人类行为,也受目的支配。该原则以目的为轴心来描述、分析、解释言语行为,包括目的表达、目的追求、目的关系、目的互动、目的与话语连贯、目的实现手段、目的实现条件、目的与权势关系、目的实现与否和目的与意义等。该原则已引发学界广泛关注,中国学术期刊网已刊发64篇相关学术论文(其中核心和CSSCI占28篇),应用范围包括法律话语(王佳宇、廖美珍,2010;张清,2006;胡桂丽,2009)、课堂话语(邓军、彭金定,2008)、医患互动话语(刘兴兵,2009)等分析。廖美珍在《外语教学与研究》2005年第5期发表《目的原则与语篇连贯分析》(以下简称《连贯》)一文,试图采用目的原则识解语篇连贯机制。该文将目的作为判断无形式衔接手段的庭审话语的连贯标准,认为目的不仅能解释语篇连贯识解问题,而且还能解决连贯程度问题。随之,目的原则被广泛应用于各类语篇连贯分析(邱昭继,2006;黄广芳,2010;席帅,2012;刘辉,2013)。我们认为,目的原则对于解释庭审话语的互动模式具有较强阐释力,但其对庭审话语连贯识解的科学性却值得商榷。本文拟从《连贯》相关观点出发,结合其系列成果(廖美珍,2004, 2005a, 2005b),指出该模式对于庭审互动话语连贯识解的局限性,并就如何深化拓展目的原则统摄下庭审话语连贯识解机制的理论方法展开讨论。

二、对目的原则与连贯分析问题的几点辨析

(一)有关目的系统论的有效性问题

目的系统论被视为目的分析模式的理论基础和依据(廖美珍,2005b),其主要内容是:

一个包含多个言语行为的语篇是由总目的、子目的和子子目的构成的目的系统网络。子目的直接或间接指向总目的,子目的之间、子目的与总目的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制约,所有子目的都受总目的支配。在其看来,任何语篇都可看作是一个不同层级的目的集合。然而,建立在这种层级集合之上目的系统论却存在目的泛化论倾向。因为泛化的目的系统论将微观话语层每句问话的内容都视为“目的”,也就刻意忽略了庭审各方复杂话语之间的本质特征和关系特征(如意向、动机、策略、手段、程序、惯例等),庭审话语问答之间的连贯被简单地视为“目的”的集合:总目的=∑ {subP1, subP2, subP3, … subPn}。从理论表征看,这种层次化了的目的结构实质上是一种平面化结构,如果对一场长达一两小时的完整庭审话语的连贯进行描写,那么这个集合便被扩展到数以百计的“子目的”或“子子目的”。这种庞大的目的系统网络模式是否能够有效揭示庭审话语的连贯本质,值得商榷。其结果是,目的泛化导致总目的与子目的的关系不清,其内在逻辑关系不明。在现实生活中,理想的目的一般难以直接达到,故要实现目的就需要一定的策略、谋略、意图、手段或方法,在庭审互动话语中更是如此。众所周知,庭审话语充满了举证、确证、伪证、论辩、辨析、辩驳、推理、判断、推断、否定、肯定等复杂性问答话语,其中辨方使用的意向/图等语用策略是有助于实现目的的话语语句连贯的缀合剂,而论辩或辨析甚至狡辩是核心。要论辩(使人信服或使人无法辩驳)就要付诸于逻辑推论,脱离了论辩逻辑推论的各种语用策略和手段,仅凭一个以描写为主的“目的”概念就统摄一切微观问话性语句,难以证明是有效的理论方法。

(二)有关目的关系辨析的合理性问题

《连贯》一文将目的视为判断无形式衔接手段语篇的连贯标准,指出“答话只要是针对问话的目的便是连贯的,答话若不针对问话的目的,便不连贯”。答话是否针对问话目的依据目的关系而定,“目的关系是目的原则的核心部分”(廖美珍,2005a)。文中区分了五种目的关系:目的采纳、目的拒绝、目的协商、目的搁置和目的忽视。该文认为,“前四种情况均针对目的,所以问话和答话是连贯的,第五种情况为不连贯”。我们认为,“采纳、拒绝、协商、搁置、忽视”只是对互动内容外在形式的现象描述,未能揭示语篇连贯的内在机制。其实,它们在庭审话语交际中具有“策略”和“意向/图”性特点。如,

通过图3中的“温度-电容”曲线可以看出,当降温速度较大时因为数据点较少的缘故,曲线的部分特征无法有效地表现出来,对于精确检测来说,要尽量保证各特征点的存在;而降温速度较小时能够对电容变化过程中的细微特征进行保留,因此,需要在不同的降温速度条件中选择最优条件。

(4)实验只运用酸雨配置、种子萌发、实验记录等简单的知识和技能,没有充分利用已有的知识和实验技能——“细胞是生物体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和“制作并用显微镜观察植物细胞的临时装片”,引导学生从微观层面(细胞这个结构层次)探究酸雨对生物的影响。

北京市交管局:这个,这个没听清楚,请你再说一遍。

法官:原告的诉讼请求呢,是提出要求准、就是批、准许他参加机动车年度检验,那么这一项,这一,这一个行政行为是应当、是不是应当由你局来充当?

中观层面连贯则类似于整体连贯,具体体现在语篇分析系统中。这一系统包含语篇主题→主题倾向(即次级主题)→目的→意向→策略→手段等方面的分析。主题可以定义为该语篇的全部序列所蕴涵的一个命题,语篇的整体连贯受主题的控制(陈忠华,等,2004:182-186)。“主题倾向则指主题统摄下的认知逻辑导向,并以次级主题结构形态在文本局部中得到体现,是作者表现意图(即目的)结构链上各节点的逐步展开,各次级主题之间具有内在认知关联性。主题与主题倾向对文本所有命题集合的整体连贯具有制约作用”(曾利沙,2005, 2006, 2012)。通常情况下,每次庭审仅围绕一个主题展开,庭审的主题统摄着主题倾向。如在法庭调查阶段,主题倾向表现为当事双方所出示的一个个关联性证据的规约。对具体证据的提供和展示应具有关联统摄性,对非关联性证据具有排他或过滤性。主题和主题倾向反映出语篇背后的交际目的和意向,辨识语篇背后隐藏的目的及意向对语篇连贯识解举足轻重。

近日,南安普顿大学一项新的研究发现,居住区周围快餐店的数量对于生活在这里的儿童的骨骼发育有一定的影响。

北京市交管局:这个我们刚才已经、刚才已经说了,他如果获取了绿色环保标志后,我们就给检验。(廖美珍,2005c)

(1)是审判人员与被告代理人之间的互动话语。作者指出,“被告代理人不是马上回应法官的目的,而是对其目的进行协商(此处表现是弄清对方的目的),然后决定是采纳还是拒绝。”显然,作者也意识到目的协商实质上是被告代理人的语用策略。可见,简单采用目的关系分类无益于揭示话语连贯的关系本质特征。我们认为,此例的连贯机制应为“目的-策略指向性连贯”。此外,作者还指出,“目的忽视”为不连贯。如,

(2)公诉人:什么时候磨的?

被告人:他磨什么东西都上我家去。(廖美珍,2005c,下划线为笔者所加)

作者认为,由于被告人的答话完全漠视了公诉人的言语行为目的,上述案例属目的忽视关系,因而“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双方的言语行为是不连贯的”。然而,Halliday和Hasan (1976:23)曾指出,“在正常情况下,任何时候都不大可能遇到完全不连贯的非语篇(non-text),连贯是个程度概念。”杜世洪(2012:20)也持相同观点,认为“那所谓的不连贯话语可能是连贯的隐蔽。我们只能感觉到有无连贯开显,而不能说根本没有连贯存在。”从互动内容看,上例中问话和答话均围绕“磨东西”这一话题进行,因而具有连贯基础。只不过从连贯程度看,上例属于连贯程度较低或者较隐蔽而已,其答话选择反映出一定的语用策略。再如,

(3)审判长:到以后不┴就不让她桌┴同桌吃饭了,是不是啊?

被告人:让她洗,她不洗。(廖美珍,2004)(注:┴表示话语修正。)

在庭审话轮分析中,我们判断话语连贯性,不能仅仅根据公诉方或法庭机构方的问话目的为依据,其实被告方或嫌疑人也有自己的目的、语用策略和手段等,二者错综复杂地交织一起。如根据《连贯》一文的目的关系分类,(3)同样属于“目的忽视”,因而不连贯。但从会话含义理论辨析,听话人不难推断出被告人意图在于陈述其理由(语用含意):(我没让她上桌吃饭,因为)让她洗,她不洗。由于在法庭审判话语中,并非所有答话都会完全遵循合作的态度,因为“在法庭这个关系输赢、得失、甚至生死的地方,话语的策略性及其意义和重要性就更加突显”(廖美珍,2003: 502),但我们不能因为答话并非完全针对问话作出“是”的回答就断定其不连贯,(2)和(3)同样可定性为“目的-策略指向性连贯”,其问答之间的内容连贯具有程度差异或隐性连贯的关系问题。

(三)有关案例分析的充分性和准确性问题

《连贯》一文采用下例庭审问话旨在说明目的原则对于语篇连贯识解的可描述性和可操作性。该文认为,图1为连贯识解的目的层次图和系统图,它反映出了语篇连贯的识解机制及连贯程度:

1 目的系统论下的互动话语连贯图解(廖美珍,2005c)

 

该文指出,“证明对方产品质量无保证”是该语篇的总目的,前六个问答的目的均针对第七个问答的目的,因而构成连贯。问话1、2、3、6直接指向总目的问话7,所以连贯程度强;问话4和5属服务于问话3的目的,间接指向总目的7,连贯程度弱。我们认为,此种分析存在的问题有三:(1)语篇连贯识解有碎片化倾向:该例截取庭审话语的一个片段将其视为一个完整自足的语篇进行分析,因而“质量无保证”被作为“总目的”进行推论。但从打官司对质法庭所需的成本之经验常识看,一般人都不会单纯为了“证明产品质量无保证”而诉诸法律,提出诉讼,且质量无保证只是模糊的程度问题,市场上质量无保证的产品多得是。其实,只要将此案的完整庭审过程话语呈现出来便可推知,其“总目的”是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用户严重受损而诉诸法律以“提出经济索赔”,“证明质量无保证”的话语过程只是为达到目的的语言策略的实施。(2)将目的连贯机制泛化和简单化:对庭审话语连贯缺乏深入的功能-机制剖析过程,使微观层面的话语连贯分析失去了自身的话语功能和特征,其结果是整体话语内的语义内容-形式功能关系不明,导致目的在宏-中-微观层面的语义连贯认知机制被虚化,突出的只是“总目的-子目的-子子目的-子子子目的”这些没有话语功能特征的抽象化了的“目的框架”。研究者可以套用描写任何类似的话语连贯,因为不需要本质定性分析和关系概括性描写,语义、句法、语用、逻辑等层面的具体特征全都被摈弃了。(3)缺乏深入细致的关系和认知策略分析:庭审互动话语连贯分析不应以一个简单的话轮或单句为单位设立目标,而应根据庭审案件主题性质,考察从整体到部分的话语选择的功能特征和问话方各句之间的逻辑关系及其语用策略等。例如:图1中的互动话语语用策略表现为缺省式形式逻辑三段论推理:

(乙方有意省略的)大前提:凡是符合国标仪器产品必须具有工程师、国统评定的技术员和外聘技术员;

小前提(事实确证):该厂三者俱无;

逻辑推论:该厂仪器产品质量未能达到国统标准——质量无保证。

乙方采用逻辑三段论的问话策略,意图在于让甲方无可辩驳地承认自己的产品质量确无保证,以实现其最终目的——让甲方承担产品责任,同意给予赔偿。可见,《连贯》一文将“产品质量无保证”视为总目的(实则为“意向/图-策略”关系),导致“意向/图-策略”阶段的话语当作“子目的-总目的”描写,而起诉方真正的终极目的-需求性内容被摒弃了。上述话语连贯机制可定性描述为:目的-事实确证-意向-策略指向性连贯。

综上所述,目的原则及其分析框架主要存在三大问题:(1)目的系统论将目的泛化,忽视了语篇各微观组成部分的语义和语用功能;(2)目的关系将连贯识解过程简单化,因而难以揭示语篇连贯的本质;(3)案例分析不充分,只见树木不见林,试图仅用“目的”概念统摄语篇连贯分析,还有待于深化和拓展。鉴于此,本文尝试在“目的网络系统”基础上拓展一个话语或语篇连贯分析扩展式模式,以期为庭审互动话语的连贯机制提供更具可描写、可推论和可操作的分析框架。

三、目的原则统摄下语篇连贯识解机制的扩展

(一)目的网络系统理论框架的深化与扩展

目的在语篇中表现为语篇生产者意欲通过语篇所达到的交际效果。以民事审判为例,原告目的是证明其权益受到了被告的侵犯,要求获得赔偿,而被告的目的是证明原告指控的事实不成立,因而无需赔偿或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目的通过意向得到反映,意向是“人们为实施某一行为而抱有的意图倾向,是一种作出导向和有所期待的心智活动,贯穿在感知、记忆、信念、愿望、希冀、获知、企划、感觉等的心智活动中”(徐盛桓,2006)。庭审各方迥异的目的决定其意向的差异,如被告的意向是隐瞒事实,而律师的意向是质疑证人证言的可靠性。意向决定着人们如何使用语言以及使用语言去达到什么目的。可见,语篇的意向决定语篇生产者对语用策略的选择。Verschueren(1999:156)曾指出,只要开口说话必然要做出语用策略和语言形式的选择。可见,对语篇连贯的识解还离不开语用策略和手段的分析。策略相对手段更为宏观,如上文提及的缺省式形式逻辑三段论策略;而手段则指用以体现策略所采用的具体方法。在庭审中,律师常采用手段包括有罪预设、重复问话等。语篇分析系统的各层级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制约。

微观层面的连贯即局部连贯,旨在分析语篇连续句子间的关系网络。我们认为,分析微观话语话轮的衔接连贯机制应从话语功能特征与意向性等逻辑关系进行定性描述。庭审互动话语的复杂性导致互动话语中话轮连贯机制的纷繁复杂。我们尽可能详尽地将这些复杂的连贯关系进行归纳概括,以揭示不同庭审主题关联下互动话语功能特征的连贯本质(见图2):

椎间盘部分脱出患者表现:椎间盘椎体后缘表现为中央弧形突出;黄韧带肥厚合并钙化患者表现:韧带厚度在5.8~9.5mm以内,超过健康者,且均伴随有钙化现象;椎间孔狭窄患者表现:存在椎小关节增生,由于不断压迫,导致椎间孔狭窄,其中,3例患者伴随韧带肥厚,在6.5~8.5mm以内;硬膜囊受损患者表现:硬膜囊脂肪层受到挤压存在变形,具有不对称或消失情况,并且,神经根也被推压移位;侧隐窝狭窄患者表现:侧隐窝小于健康者,在2.3~3.0mm以内。

观察组患者的CA199、CA125、CA153及CEA指标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明显(P<0.05),有统计学意义。详见表1。

连贯是语篇最核心的特征。Halliday和Hasan(1976),胡壮麟(1994: 6)等学者曾指出,语篇之所以成为语篇在于其“语篇性”(textuality),而语篇性即语篇的连贯性 (孙玉,1997)。Beaugrande和Dressler (1981)也将连贯性视为语篇最重要的特征之一。连贯“是语篇中语义的关联”(van Dijk,1977:93; 黄国文,1988: 11),是“孤立的实体或者说实体的各部分之间(或各种信息)相互连接或者相互依赖而形成的一种关系”(杜世洪,2012: 41)。可见,要揭示语篇连贯的本质,就需要揭示语篇各组成部分的关系特征。连贯的分类有很多种,如Eggins(1994)将其分为语域连贯(registerial coherence)和语类连贯(generic coherence);van Dijk(1977)将其分为整体连贯(global coherence)和局部连贯(local coherence)。基于此,我们提出目的原则统摄下语篇宏观-中观-微观层次的连贯识解系统。语篇的宏观连贯体现在“语类连贯”上。语类连贯指某一特定语类的识别性特征,通常表现为可预期的语步结构(moves)(Eggins,1994: 29)。如民事审判通常包括以下五个语步:现在开庭→庭前基本情况核实→庭审阶段→法庭审判→现在闭庭。其中,庭审阶段又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陈述→当庭调解等几个步骤。

1.2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了质性研究的现象学方法以研究者本人以及自拟的半结构访谈大纲作为研究工具,对12例重症颅脑外伤患者照顾者开展深入访谈。事先告知被访者研究的目的,征得被访者的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保证对被访者信息以编码标注。

20世纪70年代,“文化转向”席卷哲学、翻译学等多个学科专业,“后现代”翻译理论趁机蓬勃发展,女权主义、结构主义以及后殖民主义等各种理论思潮,试图从不同层面和不同侧面为译者拨云散雾,并逐渐突破译者以往的“禁忌”与“桎梏”,使译者也开始享有与原文作者一样的“自由”创作权以及作为“作者”应有的平等的主体地位。

对于上述扩展式庭审互动话语话轮连贯机制分析框架的应用,我们采用由上而下和从下至上的宏、中、微观互动性研究路径。首先建立宏观结构,即将不同主题性质的庭审案件参与各方不同目的统摄性与冲突性内容抽象概括出来,给予定性与分类;然后将其与整个庭审话语的中观层面的结构性内容整合起来进行建构,如语篇主题(统摄)→主题倾向(即次级主题)→目的→意向→策略→手段→方法等。由于宏、中观结构都是理论化、抽象空泛的概念,必须从下至上地通过对微观层面词句内容的感知、甄别、分析、推论、定性、概括、具象、论证等概念进行含义充实,才能明晰揭示围绕具体案件所展开的话轮连贯机制,不能停留在几个空洞无物的“目的(系统)—策略—意图—手段”的平面化概念上。这种宏、中观结构层面的抽象概念在对庭审话语的辨识中具有确切指向性,以含义充实的方式指向具体的目的、意图、策略、手段等,其本质是通过微观层面的语词概念的内涵特征、命题结构、语句形式、句法功能、逻辑关系、预设、语态、方式、情感等来体现的。

“指向”在连贯机制的辨识中起连缀作用,我们将其界定为“一种受主题与目的统摄的可以定性辨识的话语意向性含义,或一种需要听话者通过认知努力进行感知和辨析的含义特征语用含义”,有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隐晦性。“指向”可以作为一个微观连贯机制的理论范畴,其研究是多维度和多层面的。在结构层面,可以指向庭审话语的程序化和惯例化问答陈述(指向“验证”);在主题统摄的某次级话题或局部连续性话轮层面,可以指向发话者巧妙而难以察觉的圈套性设问(指向“诱使策略”或“逻辑手段”),诱使答话人最后不能自圆其说或暴露出明显的逻辑漏洞,如图1中隐含逻辑三段论推理的话轮;在微观词句层面,可指向发话人通过选择性措辞,使用不同语词概念突显其内涵特征,其意向指向为某种行为性质及程度进行“辩护”或“弱化”,以期达到减轻罪行之目的。如实例分析(4)中被告人池某选择“抱、擦、摸、拍”的概念(指向“轻柔爱意”方式),其内涵所指向的行为方式与情感特征显然不同于公诉方所用的“掐、打、灌”(指向“仇恨”情感动机下的“暴力倾向”),体现出发话人以期通过措辞的概念内涵特征来对自己的行为定性进行辩护的意向。

2 扩展式庭审互动话语微观话轮连贯机制分析框架

 

注:(1)框架内箭头表示一种宏、中、微观结构链的纵向系统分析框架形式,结构链的各节点根据不同案件的性质和内容可以做出取舍,若非整体话轮而是片段性话轮分析,可作出不同组合的系统结构链的分析形式。(2)若对一次复杂的整体法庭话轮连贯机制进行系统分析,则能扩展为纵横交织的宏、中、微观结构链,不同参与方围绕特定主题及主题倾向展开,从中可以看出不同发问方和答问方为达到各自的目的而采用不同的话语策略、意向、手段、方法,其连贯或显或隐,形成立体交织的连贯辨识机制。

综上所述,目的统摄连贯机制识解分析框架是一个包含宏观-中观-微观层次相互贯通的理论体系,各方目的、意向、策略、手段等交织一起,形成复杂的网络关系系统(见图3):

3 庭审互动话语目的统摄连贯机制识解的系统分析框架

 

(二)实例分析

为验证目的统摄连贯机制识解框架的有效性,我们采用一则刑事审判语篇进行解析:

(4)背景:被告人池某于 2001 年 2 月 17 日凌晨,在自己家中产下一女婴后,便用掐、打、摔等残忍手段欲将其致命。后见婴儿没有了声音,以为已经死亡,将其抛弃在小河边的厕所里。村干部得知情况后赶到现场查看,意外发现婴儿尚未死亡。随即送到医院救治,后抢救无效死亡。

公: 好。女婴出生以后,你对女婴做了什么?

(2)应用热力学第一定律计算所得炉膛内部热效率或各个换热器的热效率都在98%左右,而通过热力学第二定律对循环流化床锅炉进行的 分析却表明,炉膛内部 效率远低于其热效率,而且各个换热器的 效率也都远低于其热效率。

被1: 她一生下来就闭气,她一直不会哭。出生的时候她身上很冷,我就把她抱到床上。抱到床上后,把自己衣服整理好。后来我又给她参汤吃,提神。她不会吃,结果流到了脖子上,我就用毛巾这样擦。这时她的脸已经发紫,参汤也不会吃了。想起以前老人说过过夜女不好,会害死人的,就在她的脸上摸了一下。想想很伤心,两人就掉在了衣服堆里。家里的地不是木板的那种,是土的。后来自己想想自己生得那么辛苦,就又把她抱起来,用塑料纸把她裹起来。

公: 后面的等下再说。按你的说法,女婴生下来以后,你灌了参汤给她,后来流在脖子上,后来你用毛巾捂了她的嘴上,然后擦了她的颈上,后来把她扔到衣服上。但是根据法医鉴定,她脖子上有机械性这个痕迹,还有胸腹部都有掐和抓的痕迹,这是怎么来的?

……

四旋翼飞行器PID控制器设 计 ……………………………………………………………… 焦青松,刘 佳(49)

公: 好,再问你啊,你有没有掐女婴的什么地方?

(1)法官:那是否准允参加机动车年度检验,是否是你局的职责呢?

被 1: 没有。

2组均于第1、8、15天给予1 000 mg/m2吉西他滨静脉注射,以100 mL 0.9%生理盐水为溶剂配制,每次静脉滴注30 min。联合用药组在此基础上,于第1天给予卡铂5 mg/(mL·min)静脉注射,以250 mL 0.9%生理盐水为溶剂配制,每次静脉滴注2 h。以28天为1个周期。2组均治疗4个周期。

公: 有没打她?

被 1: 没有,就是这样摸她。

这天晚上,米多翻来覆去无法入眠,脑海里一直在回忆鲍泽说的话。翌日,他收拾书包准备上学的时候,瞥见了桌上的笔筒里躺着一支录音笔。

……

公: 你有没有用鞋打过女婴?

师:其实,你们做进一步的研究可以发现,图中的线段中,只要知道两条就能求出其余的所有线段,这个问题课后再去思考.

被 1: 那个鞋子很薄的。我就听老人讲生下过夜女运气不好,我就在她面孔上这样拍了一下,就是这样子。

公: 那么你生下来的女婴有没有哭?

被 1: 没有。

……

公: 那你在 2004 年 11 月 13 日 17 时至 20 时 40 分向案子的侦查人员的供述是这样:“你讲一讲女婴生下来以后有没有哭过? ”,你的回答是“是哭了一两声”。

(余素青,2013,下划线为笔者所加)

腹胀兼口苦服保和丸 平时胃肠功能不好,经常口苦腹胀,出现消化不良、恶心呕吐时可选择保和丸。它可健脾理气、燥湿化痰。

从宏观层面看,案例(4)属刑事庭审阶段的法庭调查部分,互动话语发生在公诉人和被告人之间,因而具有语类连贯性。从中观层面分析,该互动话语受同一主题统摄:围绕女婴是否人为致死展开。如果人为致死,则故意杀人罪名成立。语篇主题倾向有二:一是婴儿有没有哭(一生下来就憋气);二是有没有掐或者打婴儿。对这两个主题倾向的法庭调查结果将为“女婴是否人为致死”这一主题提供证据支持。互动话语双方的目的各不相同,公诉人的目的是揭露嫌疑人罪行,为法院量刑提供依据;而被告的目的则是否认女婴人为致死,以免除或减轻罪罚。目的决定意向,公诉人的意向是通过质疑举证来达到目的;被告的意向为隐瞒事实真相。意向决定策略,公诉人采用开放式问话策略,导致其多说多错,并最终露馅;被告则采取避重就轻、狡辩等语用策略。具体的语言手段表现为公诉人选用“掐、打、灌”的暴力倾向概念,其内涵特征指向“易给婴儿造成伤害后果”的意向,而被告则选择充满母爱温柔情感方式的概念,如“抱、擦、摸、拍”,以期达到否认婴儿人为致死而避免遭受法律制裁之目的。其话轮的内在连贯机制表现为“主题-目的-意向-策略-事实确证-强化-辩护-弱化指向”的结构链。

四、结语

学术创新是一种批判继承基础上的深化与拓展,在理论方法上应能更有效地揭示研究对象的本质和关系特征。就复杂的庭审互动话语连贯分析而言,采用泛化的目的系统论,将所有问答视为目的,显然无法揭示庭审互动话语连贯的本质特征。应根据问答双方的不同身份和关系进行具体分析;同时,应明确“目的”的具体内容和话语形式的关系,针对微观层面复杂的话语连贯特征还应综合考虑宏观目的对微观话语的统摄性。扩展式目的统摄连贯机制识解分析框架是一个包含宏观-中观-微观层次相互贯通的理论范畴构成的系统,不仅适用于分析庭审语篇的连贯机制,对其它类型的语篇连贯分析也同样具有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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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耀,曾利沙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18年第0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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