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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T多层级治理”:欧盟伙伴国职业教育治理的新趋向

更新时间:2009-03-28

职业教育与培训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简称VET)治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领域,不仅关涉国家、区域或地方、学校等多个层面的利益相关者,同时还关涉职业教育决策及政策执行等多个领域。目前我国职业教育领域正在推进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激励多主体参与职业教育治理、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各级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已成为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和内容。欧洲培训基金会 (European Training Foundation,简称ETF)提出的 “VET多层级治理”及其实现策略,是欧盟及其伙伴国在解决VET治理这一复杂问题时的重要理念与行动框架,也是欧盟及其伙伴国在职业教育治理改革方面的一个新趋向。由此,探析欧盟 “VET多层级治理”的内涵、原则及其实现策略,可以为我国实现职业教育治理现代化提供重要的参考。

一、“VET多层级”治理:强调纵向和横向维度多元主体交互作用的决策及实施模式

什么是 “多层级治理”呢?目前,欧盟及其组织机构多采用菲利普·施密特 (Philippe C.Schmitter) 对 “多层级治理” (Multilevel governance)的界定,“多层级治理被定义为一种具有约束力的决策系统,这种决策系统是由政治上独立但相互依存的多元化行动者 (既包括私人主体也包括公共主体)参与不同层次上的决策,在或多或少的持续的谈判和执行过程中,这些主体没有单独分配政策的能力,或者不能对任何一个层次施加稳定的政治权威。”[1]菲利普·施密特进一步指出,“多层级治理是一个兼具横向和纵向维度的、不以任何形式淡化政治责任的动态过程。相反,如果正确运用机制和工具,其有助于增加联合性责任主体、有助于政策执行,因此,多层级治理是一种政治‘行动蓝图’,而不是种法律文书,不能只通过权力分立的理念来理解多层级治理。”[2]显然,多层级治理不仅关涉横向和纵向维度不同层级多元主体参与决策及政策实施,而且还关涉多元主体之间的互动及权责分担问题,同时,多层级治理更多体现的是一种治理理念与行动框架。“VET多层级治理”是 “多层级治理”的下位概念,是 “多层级治理”在职业教育与培训领域的具体应用。根据ETF的观点,“VET多层级治理”是指 “基于各层级 (部门、地方/区域、国家或国际)利益相关者参与政策目标设定、实施和监测基础上的VET决策管理模式。治理的目的在于强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提高政策的问责制、透明度、一致性、效率和效能。”[3]这一界定凸显了VET治理与VET决策之间的紧密关联性,提出VET治理是多元主体参与VET决策、实施、监测与评估全过程的新理念。

1.基于纵向与横向维度的 “VET多层级治理”主体

“由谁来治理”的问题涉及由哪些行动者实际参与VET多层级治理,关于这一问题,ETF列出一份长长的VET利益相关者清单,“战略决策者、官员 (承担不同层次管理责任的官员、不同部委的官员、区域或地方官员)、雇主和企业及其有代表性的组织、雇员及其代表性的组织和工会、教师及其代表性的组织和工会、非国有或第三方组织、包括社区和宗教组织在内的民间团体、学习者或用户协会、就业组织”等。[4]如图1所示,“VET多层级治理”的纵向维度上的主体涉及国家、区域和地方、学校 (培训机构、企业)等不同层级的多元主体,“VET多层级治理”中的纵向协调是指政府的上下级之间的沟通和联络,这种沟通和联络有可能是国家、区域、地方或其他有关政府之间的协调;“VET多层级治理”的水平维度上的主体则涉及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VET多层级治理”中水平维度的协调是指同一层级的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显然,在日益强调利益相关者参与VET治理的大背景下,尽管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可能会是不同层级、不同VET领域、不同背景下的参与,但对于这些VET利益相关者来说,其都有可能或必须参与VET治理,这是 “VET多层级治理”的一个必然要求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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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VET多层级治理”主体结构图

 

资料来源:ETF (European Training Foundation).Good Multilevel Governance for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EB/OL].http://www.etf.europa.eu/WEB.NSF/pages/Multilevel_governance_for_VET.2017-06-08.

2.“VET多层级治理”的内容及过程

第三,与 “辅助性原则和相称性原则”有关的评价指标。“VET多层级治理”的本质之一即VET决策,因此,辅助性原则和相称性原则即衡量在VET政策制定 (决策)时是否实现了如下几点:在最适当的层级和 (或)最低层级决策,使VET政策实现最优化;在政策制定过程中 (决策过程中)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和责任不冲突、不留空白;硬性规定 (法律等)和软性规定 (建议、意见等)适用于政策周期的每一个阶段和每一个层级。也就是说,VET决策是一个多层次、多主体、多环节的参与过程,每一主体只有在最合适的层级和决策过程阶段参与,才能取得VET治理绩效最优化,因此,上述三个指标皆是围绕 “适当性”展开的。

第二,与 “有效性原则”有关的评价指标。具体指标包括:目前的治理体系是否支持VET的相关规定和VET改革举措,要根据各方 (特别是来自VET提供者)的反馈来判断;VET治理是否支持实现该国的国家发展目标,是否支持一系列更广泛的国家层面、中间层级及提供者层级上的政策;VET决策本身就是治理,因此,在VET决策时,VET政策目标的确定是否是为了回应公众共同的关切、是否是为了确定与已有VET政策的差距,同时考虑到政策执行资源的适用性;是否实施或正在开发VET质量保障机制,这有助于提高VET质量;治理程序是否是有效的,即是否提供了物有所值的治理。可见,VET治理有效性的五个具体指标都是围绕VET治理与国家宏观层面的发展目标的一致性、政策的配套性及VET决策展开的,也就是说,有效的 “VET多层级治理”必然与国家宏观发展目标与改革政策相一致、相配套,最关键的是VET决策时要关注公众的共同关切,并能保障VET质量。

二、“VET多层级治理”的原则与评价指标体系

应当强调的是,这里主要是从教师的培养与专业发展这一角度进行分析,这事实上也直接涉及到整体性社会文化,包括传统教育思想的重要影响.例如,这就是中国社会的一个普遍认识:“只要教师教得得法,学生又做出了足够努力,绝大多数学生都能掌握基本的数学知识与技能,即能从数学上为将来进入社会,包括进一步学习作好必要准备.”[2]显然,这不仅促使中国的数学教师更好地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也为他们积极从事教学工作提供了必要的信心.

1.“VET多层级治理”应遵循的原则

第四,与 “透明度原则”有关的评价指标。“透明度原则”指向VET政策制定及实施的过程,因此,衡量 “VET多层级治理”是否遵循了 “透明度原则”,主要看如下指标:VET政策议程的设置、政策形成、政策实施和政策审查,是否是一个有明确的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开放的过程;政策对话是否用于沟通和协调,并且由相关文件、报告、准则等来支持;管理信息系统和其他数据是否满足利益相关者的治理需求;是否形成了正式与非正式的信息分享机制,以便VET利益相关者定期使用这些信息。上述四个指标均指向VET决策及执行过程的开放性以及信息分享机制。

2.“VET多层级治理”的评价指标体系 [6]

第一,与 “相关性原则”有关的评价指标。如前所述,相关性原则主要关注VET治理是否支持VET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及个体需求,因此,与该原则相关的具体评价指标包括:治理是否支持VET承担的经济角色。例如,通过预测社会技能需求或配套技能需求,并将技能需求与能力本位课程相关联;治理是否支持VET的社会公平角色。例如,治理是否支持一个国家的VET通过向更广泛群体开放技能学习和资格认证的机会,或是否支持不断拓展继续职业教育与培训 (CVET)的机会与平台;治理是否支持VET的创新作用。例如,VET治理是否有利于VET引入可持续发展技能或创业技能或关键能力;治理能否调动VET系统的各个层级进行有效的财政投入。例如VET治理是否有利于国家层面的VET财政投入,或是否有利于地方层面的VET财政投入等;治理是否能响应学习者和劳动力市场需求;治理是否支持VET教师专业标准的改进,支持各种环境下VET教师和培训师的专业发展。从整体上来看,上述六个指标均围绕衡量VET治理是否更有利于VET满足社会经济、政治及学习者需求,是否支持和促进VET的创新与发展来展开。

如果说上述原则仅仅是从笼统意义上对实施 “VET多层级治理”的要求,那么,在推进“VET多层级治理”过程中,如何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否实施了 “VET多层级治理”及其实现程度呢?ETF按照上述六个原则,进一步制定了 “VET多层级治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共包括24个具体的指标。

为了更好地推进 “VET多层级治理”、提高“VET多层级治理”绩效,欧洲培训基金会制定了 “VET多层级治理”的原则与评价指标体系,用于衡量 “VET多层级治理”的实现程度。

2.3.2 虚实相映。注重虚实的对比,植物与建筑或者山墙交相辉映,使得空间并不那么压抑;园林中水面与建筑或者山石的搭配,水流消失在花木丛中,延伸园林的无限空间[1]。

关于 “如何治理”的 “VET多层级治理”既涉及前述诸多利益相关者在治理过程中 “充当什么角色”、“承担什么职责”的问题,又涉及治理的层级、在政策哪个阶段参与治理等具体问题。其中,关于不同利益相关者充当角色问题,主要涉及不同利益相关者是VET决策或倡议的发起人还是充当决策者、咨询者、政策执行者,或者是充当评估者、资金投入者,抑或是合作伙伴等等不同的角色;另外,关于VET多层级治理”的 “层级”则涉及这些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是在哪个层面上参与VET治理,诸如是在国家层面、还是在区域或地方层面、抑或是在VET提供者 (包括学校)层面等不同层面;最后,关于在政策哪个阶段参与治理的问题,则是指利益相关者在政策议程设置、政策决策、政策实施、政策监控和政策审查等哪个阶段上参与了VET治理。

那么,“VET多层级治理”的具体治理内容有哪些?客观来看,“VET多层级治理”的内容涉及VET治理的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治理内容,主要涉及如下八个领域:VET政策规划领域,包括VET政策、与VET政策及技能需求相配套的政策规划、相关社会配套政策等;VET政策决策领域,包括VET战略决策等;VET资格与课程领域,包括资格的认证、VET课程的考试和评估等;VET师资培训领域,包括VET学校教师及企业培训师的认证、VET教师的专业发展等;VET财政投入领域,包括公共、私人投资数量及投资方式等;VET提供者的管理领域,包括VET提供者 (主要是指机构)的预算、人力资源、计划、设备等;工作本位的学习领域,包括相应政策、设备和资金等;VET质量保障和监控等诸多领域。[5]

“VET多层级治理”需遵循六个主要原则,分别是相关性原则 (Relevance)、有效性原则(Effectiveness)、 辅助性和相称性原则(Subsidiarity and Proportionality)、 透明度原则(Transparency)、 问责制原则 (Accountability)和参与原则 (Participation)。其中,第一个原则是 “相关性原则”,主要是指 “VET治理”对经济需求、社会需求和学习者需求的响应,也就是说,相关性原则主要是要求 “VET治理”要以有利于VET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及个体需求为本。第二个原则是 “有效性原则”,主要是指“VET治理”能及时提供VET政策、VET治理能及时回应社会的共同关切、并积极支持国家其他政策等。第三个原则是 “辅助性和相称性原则”,主要是指VET政策在 “最适当的层级”进行决策,以支持VET政策绩效。这意味着因解决问题的不同,VET决策需要在不同的层级来进行,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在不同层级、不同阶段的决策中承担不同的角色和职责。第四个原则是 “透明度原则”主要是指整个VET政策过程是开放性的过程,并且这一过程的信息是共享的。第五个原则是 “问责制原则”主要是指不同主体的治理角色、职能和责任被明确界定,治理实践符合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第六个原则是 “参与原则”主要是指治理过程的包容性,纵向维度和横向维度的关键行为者和合作伙伴参与整个政策过程的各个环节。由上述六个原则可以看出,要推进 “VET多层级治理”,必须在VET政策制定及实施的整个过程及各个环节,符合恰当、透明、有效、参与及问责等多方面要求,其复杂性、繁杂性可想而知。

第五,与 “问责制原则”有关的评价指标。“问责制原则”指向VET治理实践是否依法、依规、依权限来进行的,因此衡量 “VET多层级治理”是否遵循了 “问责制原则”,主要根据如下几个指标:VET治理实践是否符合标准、法规和程序,并得到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赞同;治理责任、角色和职能是否被明确界定,并考虑到用户和利益相关者期望的结果;决策者是否评估并尊重不同利益相关者的贡献和建议。上述三个指标围绕治理是否符合法规、治理责权利是否界线清晰、是否考量利益相关者的建议来进行。

第六,与 “参与原则”有关的评价指标。参与原则”主要指向多元主体在治理过程 (主要是政策过程)中的开放性参与,因此,衡量VET多层级治理”是否遵循了 “参与原则”,主要根据如下指标:在整个VET政策过程中,适当范围内的利益相关者的合作性参与;不同的政府机构 (如部委)和不同层级的政府 (如国家、地区、地方)的积极参与;使利益相关者能够在关键点上参与的协调参与机制,例如社会对话、协商、咨询机构。上述指标主要围绕多元主体在VET政策过程不同阶段的积极、合作性参与来进行的。

综上所述,常规潜艇环境对艇员肾结石和高尿酸血症的患病率及尿酸水平无明显影响,该结论尚需前瞻性研究进一步验证。

三、“VET多层级治理”的实现策略:以欧盟伙伴国为例

1.加强国家层面VET领导能力建设

“应该将国家层面的有效领导视为VET良好治理和成功的改革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7]综合来看,欧盟伙伴国在加强国家层面VET领导能力建设方面,主要采取了如下策略:首先,厘清国家层面VET领导能力建设的目标群体,是提高国家层面VET领导能力的前提和基础。也就是说,国家层面VET领导能力建设不是一个虚的概念,而是有着明确的指向对象,“教育部和劳工部部长、国家机构以及国家层面的社会合作伙伴组织是国家层面领导力建设的目标群体。”[8]当然,各个国家政治管理体制、VET治理模式各异,因此,确定哪些利益相关者是本国VET国家层面领导力建设的目标群体,仍是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其次,提高国家层面VET决策及政策实施能力,是提高国家层面VET领导能力的核心。国家层面对VET的有效领导是达成VET善治的必要组成部分,国家层面对VET的有效领导直接体现为国家层面对VET的决策及政策实施能力。一方面,越是注重在国家层面规划整个国家VET发展战略、或者是在国家层面将VET视为国家发展先决条件、或者在国家层面强调VET重要作用、或将VET发展政策与国家人力资源开发政策关联起来的国家,其VET治理效果越好,例如塞尔维亚和阿塞拜疆等国家;另一方面,国家层面对VET的有效领导要贯穿整个政策过程所有政策阶段,从VET政策咨询、VET政策规划,到VET政策实施和政策评估全过程,这意味着国家层面VET的有效领导绝不仅限于制定VET政策阶段,更重要的还在于对VET政策实施过程及政策评估的有效领导。“需要加强国家层面系统评估VET政策过程的能力,以更好地促进知情决策、组织学习、问责和政策学习。”[9]再次,加强VET国家层面领导者 “关键能力”建设,是国家层面VET领导力建设的重要举措,这种“关键能力”主要是管理多层级网络 (国际、国家、部门、区域或地方)的能力,即VET领导者在VET横向和纵向维度上进行伙伴合作关系的能力,这其中既包括VET领导能力 (例如谈判、讨价还价、调节、沟通和创造性)建设,也包括国家层面VET领导者通过社会对话等方式协调、沟通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与其他层级的社会伙伴等不同治理主体建立伙伴合作关系,具体还可以体现为对私营部门的激励、对社会伙伴主动性的开发、对区域或地方领导者的授权等方面。最后,建立国家层面的VET统一管理机构,保持国家VET政策的一致性与连贯性,是提高国家层面VET领导力的重要保障措施。以克罗地亚为例,基于该国2008-2013年度VET发展战略及VET法案,在科学、教育和体育部 (The Ministry of Science,Education and Sports)的指导下,2005年成立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机构 (The Agency for VET and Adult Education,AVETAE),专门负责实施一个连贯性的VET战略,为此,在AVETAE的协调下VET部门理事会 (VET Sector Councils)在克罗地亚建立,理事会由20名成员——利益相关者组成,在确定和预测劳动力市场、高等教育部门和社会的需求方面兼具有专家和咨询的作用;会员任期为五年,可连任;理事会成员是各部门提名的专家,得到雇主的批准,这些雇主来自雇主、商会、企业联合组织、专业协会、残疾人全国工会、大学、职业教育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行列。此外,国家VET政策的一致性与连贯性,意味着要打破不同国家机构之间的隔离,例如协调不同部委之间 (教育部、劳工部等)的关系等,以在VET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可持续发展上达成共识,是国家层面VET领导能力建设不可或缺的任务。

2.凸显区域和地方层面在VET决策中的角色和定位,激发地区或区域层面VET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决策在最适当的水平上进行,以优化VET政策实施”,[10]这是VET多层级治理的重要原则之一,与此相关,在区域或地方一级要开发或发展区域政府和利益相关者更大的作用,是提高VET多层级治理绩效的重要措施之一。基于此,在以传统集权制管理为主的国家,“分权”或者说 “权责下放”,即将部分VET决策与治理权限下放或分权至地方或区域层面,激发地方或区域层面主动性和活力,是实施VET多层级治理的必然选择。在权力下放治理模式中,中央政府 (国家层面)在VET政策制定中保持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VET决策权力不再被中央政府垄断,而是将部分VET决策权下放至各级行为主体,特别是区域和地方层面的治理主体,VET决策责任则由国家、次国家层面、区域和地方层面等各层级行为者之间共同承担。以克罗地亚为例,2001年,VET部分财政投入权力下放,财政投入权力下放的目的是提高地方政府的教育规划和管理责任,加强VET提供者与社会和经济环境的联系,在克罗地亚,国家预算仅用于教师和教职工薪酬和培训资金、一些特殊需求及资本投资,而地方政府和区域政府则通过税收等方式,对VET提供者的用房、用地、设备维护、部分资本投入等提供资金。当然,VET决策权力下放意味着国家层面和地方或区域层面必须在纵向维度上进行 “合作”,并且,要确定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新角色、选择最有效的沟通和伙伴关系模式,克服地方或区域政府在VET治理中对中央政府的依赖性等,这些都是强调区域和地方层面参与VET治理所着力关注的问题。

3.加强 “VET提供者网络”及学校层面领导能力建设

重新厘定VET提供者及职业学校领导者在多层级治理中的角色和责任,是实施VET多层级治理的关键一环。首先,明确VET提供者网络及学校层面领导能力建设的目标群体,是进行该层面治理主体领导能力建设的关键一环。按照ETF的观点,这一目标群体主要是指:职业培训机构和组织的主管、职业教育机构或组织的校长、团队中层管理人员、培训管理者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教师、培训师和其他负责VET传递和领导的利益相关者。其次,清晰界定VET提供者和职业学校层面领导者的治理领域 (治理内容),是实现VET善治的重要举措。根据欧盟伙伴国的治理改革实践经验,学校或机构领导者可以在多个领域发挥重要治理职能,如制定最合理和理性的管理和行政决策方面,包括资金分配、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关系、实施满足学生需求的课程、实施评估促进有效教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精神、处理教师及员工就业及专业发展等方面,VET提供者和职业学校领导者均能基于对区域或当地劳动力市场的了解,制定恰当的VET发展政策,并通过实施政策以及对学习社区所有成员需求的回应等,来发挥学校层面领导者的治理作用。最后,加强VET提供者网络及学校层面领导者 “关键能力”建设,是该层面领导力建设的核心内容。VET提供者网络及学校层面领导者的关键能力建设,既包括在上述治理领域提及的各种能力建设,诸如制定学校层面政策的能力、资金分配能力、课程及有效教学改革能力、与企业建立良好关系的能力等,还包括 “合作”能力建设,这种 “合作”能力主要是VET提供者或学校领导与同层级其他VET提供者或学校进行合作的能力,“地方层面的职业学校与培训中心之间的合作是成功的关键因素,因为它创造了一个教育和培训提供者可以有效执行政策的环境。而且,教育和培训提供者必须携手合作,以便在政策辩论中他们的声音能够被听到。”[11]除此之外,提高职业学校管理者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要求的能力,也是该层面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4.加强纵向和横向维度的对话与合作

近些年欧盟及其伙伴国在VET治理改革实践中,积极促成VET不同层级的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社会对话,并积极促成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有效合作关系,应该说,这是实现VET多层级治理的 “关键”。建立技术和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 (TVET)理事会,构建与部门理事会的关系,以及开发工具,如国家资格框架、参与制定职业标准和质量保障机制等,都是欧盟各伙伴国在 “VET多层级治理”中为实现社会对话与合作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当然,上述具体措施的实施离不开两个前提:一是政府和其他公共机构双方要有加强伙伴关系的动机和兴趣;二是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会之间的集体协议是促进技能提供的重要合作方式,要实现真正的社会对话和伙伴关系,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之间要通过 “集体协议”的方式来进行。

四、“VET多层级治理”对我国职业教育治理的启示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治理正在致力于构建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12]欧盟 “VET多层级治理”可以为我国职业教育治理改革及构建现代职业教育治理体系提供重要借鉴。首先,明确国家层面职业教育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并提高国家层面职业教育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是构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前提和基础。从目前来看,我国国家层面职业教育治理主体涉及国务院、立法机构和多个部委 (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为主),这些主体在职业教育政策决策及政策执行的不同阶段承担不同角色和权责,尽管不同治理主体各自承担一定的职责,但客观上审视,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尚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和交叉性,致使国家层面职业教育治理或呈现碎片化、或呈现 “多头管理”,而碎片化管理和 “多头管理”给职业教育实践带来诸多问题;除此之外,国家层面职业教育治理主体的能力提升问题,特别是在与其他治理主体进行商谈、讨价还价、调节、沟通等方面的能力提高问题,也是目前亟需予以关注的重点,因此,可借鉴欧盟多层级治理的相关经验,厘清国家层面职业教育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推进 “职业教育清单管理”进程,提升国家层面治理主体与不同层级或不同部门之间合作与沟通能力,是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构建我国现代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的重点。其次,要进一步激发地方政府在职业教育治理中的 “活力”,提升地方政府职业教育治理能力。“地方政府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战略的重要主体,其治理能否实现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否实现现代化的关键。”[13]这就意味要改变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在职业教育治理中相对被动、缺乏积极性、“中央政策执行者”单一角色等现状,赋予地方政府在职业教育治理中一定的自主权,如欧盟伙伴国的财政投入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等,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地方政府在职业教育治理中的积极性和动力,当然,前提是要进一步提升地方政府的职业教育治理能力,特别是决策能力、政策执行能力以及与其他不同层级主体沟通和合作能力等。总之,欧盟 “VET多层级治理”理念及其实践经验,为我们开启了职业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个新视界,借鉴其经验并在实践中积极推进,或许,未来我国职业教育治理会呈现出我们期待的图景。

参考文献:

[1][2]Philippe C.Schmitter.Neo-Neo-Functionalism[A].In Antje Wiener,Thomas Diez.European integration theory[C].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48,62.

[3]Cedefop(European Centr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Training).Glossary:Quality in Education and Training[EB/OL].http://www.cedefop.europa.eu/en/publications-and-resources/publications/4106.2017-08-08.

[4][5][6][7][8][10]ETF(European Training Foundation).Good Multilevel Governance for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raining[EB/OL].http://www.etf.europa.eu/WEB.NSF/pages/Multilevel_governance_for_VET.2017-06-08.

[9][11]ETF(European Training Foundation).Multilevel Governance in Education and Training: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EB/OL].https://www.etf.europa.eu/WEB.NSF/pages/EV_2012_Multilevel_governance_in_education_and_training_challenges_and_opportunities?opendocument.2017-9-19.

[12]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EB/OL].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1778/201406/170691.html.2018-02-18.

[13]唐天伟,曹清华,郑争文.地方政府治理现代化的内涵、特征及其测度指标体系 [J].中国行政管理,2014,(10):46-50.

 
孙翠香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04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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