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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的“最后一公里困境”及其解释——利益相关者的视角

更新时间:2016-07-05

问题提出

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困境”是当前中国基层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本质上,精准扶贫是国家权力夹带着扶贫资源直接介入不规则的乡村权力场域,基层政府政治和目标任务压力传导到村庄的过程。本文中,精准扶贫的“最后一公里困境”是指在扶贫资源下乡过程中,在乡村治理的实践出现的漏扶、错扶、扶不起、扶不动、跑冒滴漏的一系列产生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因为这些困难和问题主要集中在“镇—村”场域,故称之为精准扶贫乡土实践的“最后一公里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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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将扶贫资源下乡过程中产生的“最后一公里困境”的生成机理从国家层面精准扶贫的“运动式”治理的大背景下的基层政府治理和村庄社会具体现实中梳理出来,重点探讨精准扶贫的政策执行链条末梢,即“镇—村”场域中扶贫的运行逻辑。基层政府为贯彻精准扶贫的目标任务,通过对扶贫资源的分配规则掌握“镇—村”之间的主动权,并借助体制外的村干部力量释放精准扶贫执行压力。而接受扶贫资源的乡村具有典型的“半熟人社会”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传统的失灵和村民的异质。精准扶贫的过程中,村干部被引诱接受自身行政化的角色,村干部的政府特派员角色被渐渐强化,精准扶贫在乡村场域内逐渐蜕变成对上负责、对内脱离的状态,真正需要帮扶的贫困户被漠视。由此,在乡村治理的实践出现的漏扶、错扶、扶不起、扶不动、跑冒滴漏的一系列问题和困难成为必然。本文引入“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模型的创始人爱德华·弗里曼(R.Edward Freeman)认为“组织中的利益相关者(根据定义)是指任何能够影响公司目标实现,或者受公司目标实现影响的团体或个人。”借用到精准扶贫领域,精准扶贫的利益相关者是指在精准扶贫乡土实践过程中,任何能够影响脱贫目标的实现或者是受实现脱贫目标实现的团体或组织,那么,这里涉及了上级地方政府(市、县)、乡镇基层政府、村干部、贫困户、普通村民等多个利益相关主体。[1]55-56的概念对“镇—村”场域中主体之间的互动进行探析,尝试找到扶贫“最后一公里困境”的形塑机制。研究思路如图1所示。

1 运动式扶贫治理背景下接点内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困境形塑逻辑

(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接点精准扶贫过程中的

徐勇(2009)认为接点部位是政治体系中那些最关键也是最薄弱的部分,是问题和矛盾集中出现的部位[2]。笔者具体借用“接点”的概念用于表述精准扶贫过程中基层政府与乡村社会之间的关系。其一,乡镇基层政府是压力型体制的末端,连接上级科层体制却处在精准扶贫执行链条的末梢,是精准扶贫具体操作方法的决策中心。其二,乡镇基层政府对下链接着一个不规则的乡村“半熟人社会”,扶贫资源下沉过程中乡镇基层政府不得不慎重对待尚有一定作用的乡村规范以及一个村民异质性极强的乡村社会。这样,“镇—村”之间关系就成为了这样一组十分关键却又十分薄弱的关系。

2016年9月13日,《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正式向社会发布。“核心素养”被置于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目标的基础地位,用以指导、引领、辐射学科课程教学。彰显出现代基础教育对于教育最终指向的根本性认识,目的从单一教书上升为教书、育人并重,实现教学教学从从“知识核心时代”走向“核心素养时代”必然趋势。

(一)乡镇基层政府的扶贫资源争取逻辑

乡镇基层政府作为“压力型体制”(荣敬本,1998)和“督办责任体制”的末端,“一票否决制”和“上级目标任务考核”的制度安排极大地影响着精准扶贫实践中乡镇基层政府的行动。自“精准扶贫”政策号召从国家层面提出,精准扶贫政策背后大量的扶贫资源成为缺乏治理资源的乡镇基层政府所觊觎的对象。乡镇基层政府作为精准扶贫治理实践的“代理人”,域内贫困程度决定了其治理资源的有限性,这限制了其治理能力。乡镇基层政府的扶贫资源争取路径主要有两种,即,争取建卡贫困户名额和争取专项扶贫资金。

黄宗智(2000)将华北农村农民精细化耕种获得农业收益增长称为“内卷化增长”,认为是一种劳动效益边际递减的增长[16]2-5。借用这个概念放到精准扶贫下乡入村、精准扶贫中广泛存在的村庄接受高成本扶贫资源投入、低效率的村庄内部扶贫资源利用的现象。我们将这种现象称为“精准扶贫内卷化”困境,最典型的特征就是扶贫资源落地中的“跑冒滴漏”。

苏霍姆林斯基这样建议每一位教师。每一天都有大量的事情发生,有些灵感稍纵即逝,所以教师要及时捕捉它们,保存在日记里、脑海里,每一天的反思这样日积月累下来,终会发生由量变到质变的反应。

(二)扶贫资源捆绑政治任务:乡镇基层政府扶贫压力向村庄释放

从扶贫的基层经验分析,乡镇基层政府扶贫压力的释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乡镇基层政府内部将扶贫压力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将压力内化;另一种是通过扶贫资源捆绑政治任务,实现扶贫压力向村庄场域转移,将压力下沉。前者是乡镇基层政府内部任务目标的分解,扶贫压力仍旧集中在体制内部并没有得到转移,后者是通过调动非体制村干部的力量,根据贫困类别和贫困程度,在名额控制的基础上通过支付村庄贫困户生活保障费用,提供扶贫相关配套的基础设施改造等扶贫资源等方式支付村庄脱贫所需要的成本,实现压力由体制内向体制外的村庄释放。

精准扶贫作为一种国家政策号召,“扶贫军令状”(邢成举,2016)这种“运动式”的扶贫治理让扶贫的执行压力在“压力型体制”末端的乡镇基层政府一级不断地堆砌,上级地方政府(县、市)通过软化贫困村、贫困户的名额控制规则,详细的扶贫效果考核等方式控制精准扶贫财政资金、人力支持等扶贫要素的方法掌握扶贫资源的分配和整合的主动性,并且对处于“压力型体制”末端的乡镇基层政府承担着脱贫政治任务压力和上级扶贫行政命令上的压力。此外,精准扶贫为乡镇基层政府更好参与“晋升锦标赛”(周黎安,2007)提供了一个契机,政治晋升让精准扶贫的紧迫性在乡镇基层政府得到进一步强化。

乡镇基层政府扶贫压力向村庄的转移和释放过程是扶贫资源裹挟着扶贫政治任务下沉到村庄的过程。由于行政链接在乡镇和村庄之间是断裂的,乡镇基层政府在面临一个不规则的乡村社会时,精准扶贫的具体推进必须依赖村干部。在这个过程中,乡镇基层政府是“委托人”,村干部是“代理人”。“体制精英的半官僚化”(罗兴佐,2004)的描述对当前转型中的乡村社会中的村干部仍有着很大解释力,扶贫资源下乡入村中,行政化倾向的村干部将“乡镇党委政府的扶贫任务视为中心工作,将乡镇干部视为直接领导”,主动承接了乡镇基层政府扶贫的政治任务,接受乡镇基层政府扶贫资源支持,认可乡镇政府对村干部的扶贫具体工作中的“业务指导关系”。此外,村干部作为村庄自治的代理人,村干部在向乡镇基层政府争取建卡贫困户名额等扶贫资源时强化了村干部资源争取角色,扶贫资源的入村过程实际上成为了各村之间“分利秩序”(贺雪峰,2015)下的产物,当然在此过程中村干部同时也获得了村庄中的治理威信。因此,乡镇基层政府扶贫压力释放的关键在于想办法对村干部进行激励从而调动其积极性,从而实现扶贫压力由乡镇基层政府向村庄释放。

半熟人社会的村庄异化的村庄治理

精准扶贫在“镇—村”这一“接点”领域运行过程让我们理清了扶贫资源下乡入村过程中乡镇基层政府的扶贫资源争取逻辑和扶贫压力转移释放逻辑,那么到最终承接精准扶贫资源的村庄里又会形塑一种怎样的治理状况?

(一)半熟人化的村庄社会

已有的研究表明,扶贫是一个系统的过程,通过连续性、精准化的方式才能够取得比较好的结果。国家提出精准扶贫的概念,主张扶贫单元要“落实到村,精准到户,精确到人”,扶贫政策要具体下沉,而下沉的最终场域不是基层政府,而是村庄社会。变迁中的中国农村社会已经不同于费孝通眼中乡土逻辑的“熟人社会”,而是一个“空心化”的农村,吴重庆称之为“无主体的熟人社会”,即,村庄主体性缺失,公共性缺失,归属感缺失[4],贺雪峰进一步将当下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的巨变理解成“半熟人社会”,在“半熟人社会”中,随着农民收入多元化,村民之间的异质性逐步增强,传统的乡村规范正被现代经济因素所解构,村庄秩序逐步失灵[5]。在这样的村庄场域中,村庄层面权力运行逻辑直接影响着精准扶贫治理效率,也嵌入了扶贫乡土实践的“最后一公里困境”的生成原理之中。

具体而言,其一是村庄结构破碎。当农村社会中主体成员长期不在场就必然造成了村庄社会系统运行的失序[6]。熟人社会是一个典型的社会系统结构,“差序格局”“舆论压人”“血缘关系”“面子有价”“人情取向”构成了费孝通先生对乡土社会的主要特征。然而这种社会系统结构正伴随着村庄行动者的大量缺失而支离破碎,家族记忆逐渐模糊,村庄价值观念对村民的约束不再,这种破碎呈现出村庄结构的“碎片化”“原子化”特征[7]。村庄结构还包括了村庄经济利益结构。从分田到户和1998年的二轮承包以来,土地和集体经济将村庄从经济上关联起来,但随着农业税取消以及农民大量出走城市获得货币收入改善生活状况,土地不再是唯一的生产资料,村庄集体经济在大多数村庄也不可避免地被空壳化、边缘化。其二是村庄个人主义盛行导致的集体行动困境。随着村庄社会破碎,原来的村庄行为规则和利益纽带对村民的约束力失效,从而导致了“农民只为自己、为私利着想,行事不讲感情,不讲人情面子,只讲利益”的实用主义倾向愈加严重[8]。村庄主体成员对村庄的脱离以及越来越强烈的个人主义选择,让村民表现出了对村庄公共事务的政治冷漠,转而在个人利益多寡上锱铢必较,村庄社会也陷入了运转的失序。也有学者将个人主义盛行的现象称为农民家庭的“原子化”[9]。第三是村庄社会治理的“私人化”。陈柏峰(2008)认为,乡土逻辑变异过程中村庄社会规范的失灵、道德秩序的瓦解、劳动光荣伦理的衰落,村民对村庄公共事务的冷漠,村庄治理的私人化和灰黑化成为必然[10]。村庄社会治理的“私人化”一个重要体现就是村干部对村庄公共权力的长期垄断,在当前偏远农村地区体现得更加明显,有的村干部一干就是十几年任期,长期把持着村庄公共资源的配置。这也不难理解,村庄的治理资源往往没有一个确定的形态,更多地依靠的是个人的社会声誉、社会关系网络协调村内力量,村干部作为村内社会精英恰好拥有大量这样的治理资本量。再加上村民私利化倾向导致的对村庄的政治冷漠,乡村社会治理自然而然形成了村干部“私人化”治理的状况。再加上私人治理资本在村干部之间的不可传递性和不同届村干部之间非积累性的特征,共同让村干部“私人化”的村庄治理成为路径依赖[11]。由于村庄内部治理的“私人化”,村干部实际上成为了支离破碎村庄社会的“代理人”,村干部作为“分利秩序”中的一员,公共资源被“私人化”成村干部个人与各个村民之间的“人情亏欠”等民间生活原则,扩充和强化了治理者(村干部)与被治理者(村民)之间的私人关系,村庄治理的公共性被漠视[12]

(二)向上负责、村内偏离:贫困村庄治理机制的异化

半熟人社会中产生的村庄治理的对上负责、村内偏离的弊端共同导致了精准扶贫目标在下乡入村过程中被一个个环节所替代,扶贫资源被层层剥离。这种剥离替代与村庄破碎的结构共同导致了贫困村庄的真实诉求缺乏一个通畅的表达机制,与村民消极的公共事务态度一同构成了一个封闭的循环,扶贫工作也因此失去了动员村民的社会基础,精准扶贫成了村干部和乡镇地方政府“自导自演”的扶贫情景剧。导致了扶贫资源下乡入村过程中缺乏对贫困户切实诉求的根本回应,扶贫资源也就产生了低效和耗费,进而精准扶贫乡土实践的“最后一公里困境”就产生了。

一方面,村干部身份的半官僚化导致村庄治理对上负责,造成治理回应性弱化。行政化倾向的村干部“将乡镇中心工作视为中心工作,将乡镇干部视为领导”,强化向上负责的特征,乡镇干部成为他们实际上的“领导”。在精准扶贫压力向村庄转移过程中,村干部的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配合乡镇“领导”日常工作并确保本村扶贫任务能够按时实现,“让领导满意”,但是所谓的领导满意和争取扶贫资源并不就是扶贫资源有效率的运用。因为,贫困村民才是扶贫成效好坏的最终接受者和判断者,村庄治理离不开对村庄内部村民脱贫的切实诉求的回应。此外,向上负责的村庄治理结构,让越来越多的扶贫资源和信息向行政村一级聚集并被“体制精英”所把持,行政村越来越有脱离村民而成为“上层建筑”的迹象[13],再加上村民对公共事务的冷漠,治理的回应性自然也就越来越弱化。

另一方面,短视的“私人化”治理导致村内偏离,造成治理面向的异化。不管是争取扶贫资源还是完成乡镇转移的精准扶贫目标任务,村干部进行村庄治理的注意力面向都是外向的,受制于村内治理资源的有限性,整个村庄治理内向注意力分配是不足的。“私人化”的村庄治理是短视的,只注重解决眼前的困境和问题,强调“摆平纠纷就是水平”,“保证不出事儿”,“解决上面安排的任务才是王道”[14],并没有看到一个基层治理良好村庄秩序带来的长久有序。不仅如此,村庄精英“私人化”的村庄治理下,村干部对于精准扶贫执行具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具体扶贫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选择性执行等情况让扶贫资源入村过程中出现了对内的偏离[15],村干部既希望争取扶贫资源获得分利却又希望避免扶贫资源落地而牵扯太多的精力到村内具体治理事务,导致了扶贫资源在入村后多出现低效利用的局面甚至闲置的状态,精准扶贫的最终靶向——贫困户的诉求并没有得到太多的关注。而村干部“私人化”治理带来的对村庄长远秩序损害被村干部争取扶贫资源的能力所蒙蔽,被崇尚实用主义的村民选择性忽视。此外,“私人化”的村庄治理让整个村庄成为了村干部接受乡镇基层政府脱贫目标考核的“作业”,村庄和村庄中的贫困户不得不配合村干部一次又一次接受乡镇基层政府的“脱贫视察”“扶贫调研”。

在我步入三十岁的时候,我发现了他的闪躲。这时候,他也差不多四十了。不再叫我小妖精,不再天天向我汇报行踪,不再隔三分钟一个电话隔五分钟一个短讯。我知道,小妖精变成老妖精了,魅力不如当初。

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困境的生成

半熟人化的中国乡村社会中,破碎的村庄社会经济结构实质上强化了村庄失序条件下村干部治理乡村的作用,村民个人主义价值取向和对村级公共事务的漠不关心让贫困村庄治理更加依赖村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个人意志,而村庄治理的“私人化”更是村级治理资源极端有限条件下村民的默许。在这样的背景下,受制于扶贫压力转移逻辑和村干部的扶贫资源争取逻辑,半官僚化的“体制精英”必然让村庄治理走向对上负责、对内脱离之路。

(一)精准扶贫落地瓶颈:应付型的扶贫措施执行

尽管现实中的“私人化”村庄治理能够绝大程度上化解乡镇基层政府的扶贫压力,并至少使精准扶贫能够从形式上入村到贫困户。但是,应该看到短视的“私人化”治理受限于村干部的个人面子、人情的影响力大小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因素,村民往往缺乏组织动员,因而是难以确保村庄承接的扶贫资源就能够得到有效运行和使用。“私人化”村庄治理下的村民往往认为“扶贫都是村干部们得到好处,不然他们怎么会去干”,普通村民面对扶贫资源入村时认为“对自身没有多大好处”而又消极参与甚至给予漠视,贫困户甚至认为“我是贫困户,没有扶好脱贫村干部是要负责任的,政府也是要负责任的”从而出现“等、靠、要”。

新能源汽车主要是指运行中采用清洁燃料的汽车,因为新能源汽车的燃料密度较高且清洁性较强,对环境不会造成严重的污染,而且自身具有良好的功能性。因此与普通汽车相比,其成本也相对较高。现阶段,我国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新能源汽车在这一过程中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且其应用也十分广泛。同时燃油作为混合动力汽车的主要燃料,其与传统汽车十分相似,但是其内驱动主要采用电力,故而可有效减少汽车运行中的能源消耗,这也成为目前新能源汽车最为普遍的形式,而在今后的研发中,也应严格考察混合动力汽车的技术指标,客观地反映出新能源汽车的经济适用性。

由于普通村民甚至是贫困户消极参与扶贫、脱贫,但是精准扶贫在村庄内部的具体实践又由于乡镇基层政府的扶贫压力而不得不去做,因此村干部搪塞、应付、形式化的执行扶贫措施就由此产生。对于一些扶贫“硬性任务”,难以隐瞒的扶贫任务的执行,例如“村内贫困户的危房改造”,村干部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对贫困户住宅进行就地勘验采集基础材料,并将符合国家危房改造标准的房屋材料如实上报。并且为了给乡镇基层政府领导留下村组扶贫“多么有效”的好印象,还要经常到场监督、协助贫困户房屋建设。这类扶贫任务的执行往往需要花费乡村干部很大的时间成本和协调成本。对于另一些扶贫的任务,往往被村干部所隐瞒,如“建成万亩猕猴桃扶贫示范基地”,村干部完全没有信心能够把这么宏大的扶贫增收的任务落实,所以通过做宣讲材料、造栽种数据等方式进行象征性执行,应付性地完成这种扶贫任务。这样的扶贫任务往往是口号式的、运动式的,乡镇基层政府尽管可能会对村内落实进行一定程度的核实,但更多的时候这往往是一阵“风头”。乡镇基层政府为了在扶贫的“政治锦标赛”中获得政绩以及村干部“非体制性”的原因,都大大降低了应付性措施的难度,“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成为了应付型扶贫措施执行的最佳表述。

公益诉讼推进绿色发展仍肩负重任,大有可为。从长期来看,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确保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从近期来看,水、土壤、空气等问题依然较多,党中央提出打好“三大攻坚战”,省委专门制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检察机关要积极履职、贡献作为。从我省省情来看,江苏位于长江中下游,占2800多公里长江干线航道的15%,生产生活用水的80%源自长江。保护长江生态,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对江苏来说至关重要。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35起破坏长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其中江苏有7起。

贫困户的消极参与、村干部的应付一起构成了精准扶贫的落地瓶颈,使精准扶贫成为了村干部向上应付检查的“独角戏”。村干部应付的企图在于“让乡镇领导满意”从而想争取乡镇基层政府扶贫资源的倾斜;乡镇基层政府接受应付是能够低成本获得脱贫的政绩,在“政治锦标赛”中获得相对优势;而作为精准扶贫最终靶向的村庄贫困户的真实诉求反而被忽略掉了。也就是说,在扶贫资源下乡入村过程中,精准扶贫的政策精神的初衷实际上已经被基层政府和村干部各自的目标所替代了。而在破碎的村庄结构和失灵的村庄秩序下,边缘化的贫困户采取了更加漠视的旁观者态度,“等靠要”“扶不起”“扶不动”等现象自然而然就出现了。

(二)村庄精准扶贫内卷化:高成本投入、低效率利用

其中,乡镇基层政府向上级地方政府(县、市)争取建卡贫困户名额数量的逻辑是扶贫资源争取的基本路径。建卡贫困户有如下四个突出特征:首先,建卡贫困户需要具有满足地方实际的最低贫困标准,通常是符合扶贫要求的最低收入标准,一旦确定为建卡贫困户就会享受全方位的重点贫困帮扶;第二,建卡贫困户总量有限且数量弹性空间不大;第三,建卡贫困户是由村干部、各村(社)民民主评议产生;最后,贫困户最终由村委会、乡镇基层政府建档认定并报备上级政府确认。建卡贫困户这四个特征结合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广泛存在的“扶不起”和“扶不动”行动困境,发现建卡贫困户这一制度设计中,建卡贫困户的数量多少成为了衡量区域贫困的最主要标准,建卡贫困户数量越多,该乡镇区域就更贫穷,则上级地方政府(县、市)就会在包括对建卡贫困户的扶贫支持力度上和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上给予更多的注意力和扶贫资源分配,这为乡镇基层政府争取扶贫资源时找到一个准确的切入点。上级地方政府(县、市)一旦确定建卡贫困户数量,就必须严格按照中央或地方相关的精准扶贫制度安排的行政措施,按照乡镇在册的建卡贫困户人口数量进行无条件的扶贫资源分配。乡镇基层政府通过争取建卡贫困户名额,获得建卡贫困户名额指标意味着无须再承受其他过多的争取扶贫资源的压力,因此,各个乡镇基层政府之间会因为建卡贫困户名额指标的稀缺性而呈现出资源竞争的状态。此外,乡镇基层政府还可以通过争取“一事一议”专项扶贫资金的方式获得扶贫资源,但由于“一事一议”专项扶贫资金往往有其特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和拨付对象,需要村一级提交项目申请,乡镇一级向上级地方政府提交,获准之后方可立项的复杂政策程序,其申请周期长且内容严格。并且,乡镇基层政府为了争取扶贫项目和资金,往往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和物力,并希望从获得的项目资金中得到偿还,一旦争取失败,乡镇基层政府往往难以承受争取扶贫资源失败带来的风险和压力[3]。此外,还存在诸如争取“一事一议”扶贫专项资金过程中“隐性门槛”等问题。因此,对于“一事一议”专项扶贫资金,乡镇基层政府往往是选择观望上级地方政府(县、市)的镇域间分配。争取建卡贫困户名额的方式成为乡镇地方政府“选择性关注”的关键,成为扶贫资源争取最保险也是最主要路径。

就扶贫资源投入而言,仅2017年中央财政拨付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就达860.95亿元,有扶贫任务的省级地方财政达到540亿元[17]。不可否认在“精准扶贫”成为国家号召后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对乡村精准扶贫资源上的倾斜和投入是足够的,但问题是大量的扶贫资源投入在村庄中得到了高效率的利用了吗?答案是否定的。一方面,“私人化”的村庄治理长期以来形成的以村庄精英为首的“利益分食链条”让精准扶贫资源在下乡入村中也受到影响。秩序失灵的半熟人村庄社会无论是从村民意愿动机还是从村民行为能力上都缺乏对以村干部为首的村庄精英有效的反制措施,优势的村庄精英的话语权主导扶贫资源的分配。正因为如此,扶贫资源在下乡入村才会出现“跑冒滴漏”。这样造成了两个结果:一是贫困户的识别瞄准脱靶,扶贫资源根本没有用到真正的贫困户身上,而是“关系户”“富裕户”的身上,真正的急需帮扶的贫困户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扶贫资源使用变得低效率。二就是典型的以村干部为首的村庄精英对扶贫资源的冒领、截留、挪用甚至贪腐,这是“私人化”村庄治理下村干部剩余控制权最极端的体现,这里扶贫资源完全就不是效率高低问题,而是效率有无的问题了。

另一方面,半熟人化的村庄社会中普通村民和贫困户的集体沉默也是低效率扶贫资源利用产生的一个重要原由。“中间群体和贫困群体成员对精英的惧怕和对个人出头后遭受打击的担忧,则构成了他们对精英侵占公共利益或是滥用公共权力的集体沉默,他们在行动中采取的是不要得罪人的逻辑。没有集体行动,也没有集体舆论,有的只是私下的抱怨与不满。”[18]这样造成了贫困户的真正脱贫利益诉求无法得到制度化的表达,贫困户争取扶贫资源的信号无法释放,扶贫资源无法对贫困户进行精准配置,扶贫资源就缺乏有效率的配置。

(三)贫困户动员缺位与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困境”

本文中将扶贫资源下乡入村过程中产生的漏扶、错扶、扶不起、扶不动、跑冒滴漏等一系列产生的问题统称为精准扶贫乡土实践的“最后一公里困境”,而这些问题又主要集中在“镇—村”这个“接点”场域内产生。笔者研究发现,对精准扶贫的最终面向的贫困户缺乏足够的动员能力是产生困境的一大原因。

式中:y i,n为样品气中碳数n(6≤n≤16)的i组分摩尔分数,%;y C5为由GB/T 13610-2014测定的样品气中正戊烷的摩尔分数,%;A i,n为样品气中i组分的峰面积,p A·s;A C5为样品气中正戊烷的峰面积,p A·s。

一方面,半熟人化的村庄社会、村庄治理机制的失序导致了对贫困户动员的困难。半熟人化的村庄社会中,随着村庄结构的破碎、村庄传统失灵,贫困户群体“只讲利益”的个人主义选择和实用主义倾向更加强烈,贫困户行为上变得更加关注个人利益的多寡而漠视村庄的存在,由于贫困户自身行为能力的有限性又强化了贫困户“等靠要”的性格特征。此外,半官僚化的“体制精英”让村庄治理机制走向了对上负责、村内偏离的异化之路,这进一步让贫困户认为“村干部是捞得好处的”,“扶贫脱贫是镇上干部的事”,这样的消极观念加剧了动员贫困户参与脱贫的难度。半熟人化村庄社会和村庄治理机制的失序导致的后果是“原子化”的贫困户成为极难动员的、具有极强离心力的“一盘散沙”,本就边缘化的贫困户因不愿接受扶贫动员变得愈加边缘化。

另一方面,正是由于贫困户动员的缺位和贫困户参与脱贫的有限性共同导致了精准扶贫的“最后一公里困境”。在精准扶贫资源下乡入村过程中难以将作为精准扶贫对象的贫困户动员参与到脱贫实践中来,直接导致了扶贫、脱贫的效果不明显,“扶不起”“扶不动”成为常态。贫困户参与脱贫动员的缺位强化了村干部以个人意愿进行“私人化”的村庄治理的必要性,扶贫资源的分配受村干部个人偏好的影响,扶贫资源必然得不到有效的使用。贫困户参与脱贫动员的缺位也让贫困户难以对扶贫资源使用进行有效监督,监督的缺位助长了村庄精英的违规操作的可能性。由此,贫困户动员的缺位造成了扶贫资源下乡入村过程中“最后一公里困境”。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困境”的突破关系着村庄社会的公正、乡镇基层政权的合法性。

走出困境:“治理的现代化

精准扶贫资源下乡入村过程中,村干部以及组织动员起来的贫困户才是“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的行为主体,因此,精准扶贫乡土实践的“最后一公里困境”不能简单归结于体制缺陷。如果不能对“镇—村”这一接点领域扶贫资源落实的内在运行逻辑进行分析便无法理解各个行动主体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各自的角色,进而无法了解困境的生成机理。因此“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困境”的突破不仅仅局限于完成扶贫任务,更要以此为契机,在体制改革和制度设计上加以调整以推进“镇—村”接点治理的现代化。

重构村庄公共秩序,破解“私人化”村庄治理和动员组织结构是首要,半熟人化的村庄社会演进过程中,想较短时间对一种失灵的村庄公共秩序进行重建具有很大的困难,但结合精准扶贫的具体实践,发现在村庄社会中基层党组织系统仍旧健全,并且村庄精英大多数已经被村党支部所接纳,因此发挥党系统的作用带动重建村庄公共秩序和动员结构并非不可能。如采用党员对点联系贫困户的方式,这不仅可以发挥村内党员动员组织贫困户脱贫生产活动,并且对点联系党员让贫困户获得一个较为有效的诉求表达途径,村内党员对点联系也客观上让扶贫信息得到公开,此外乡镇党委还可以对党员扶贫工作进行有效引导和监督。在此逻辑进路下重建村庄公共秩序、推动“镇—村”治理的现代化就成为可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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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新华网.2017年全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超1400亿元[EB/OL](2017-05-29)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7-05/29/c_1121054322.htm.

向勇,张瑞文
《甘肃理论学刊》 2018年第02期
《甘肃理论学刊》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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