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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f”字考论*——两版《甲骨文字研究》的研究系列之一

更新时间:2009-03-28

一、两版《甲骨文字研究》及其对“”的考释

《甲骨文字研究》是郭沫若于一九二九年八月写成于日本的第一部研究甲骨文的专著,一九三一年五月由上海大東书局出版,一九五二年由人民出版社出了第二版。郭沫若在《重印弁言》中称:

本书在整理的时候,除上述删去了九篇,增加了一篇之外,我把原有的序文和两篇后叙都删去了。保留下来的几篇在文字和引证上也略有些改削和补充……[1]1-10

这些文字改削的部分,反映了郭沫若及古文字学界在这三十年间甲骨文研究方面的进展情况。研究这些改削的文字及与此相关的后代学者的讨论,从方法论的角度考量其短长,可以使我们更全面地继承前贤留给我们的宝贵学术财富,从中得到有益的启示,以指导今后甲骨文方面的进一步研究。本文要讨论的就是两版《甲骨文字研究》关于“”的不同考释及其后续的相关研究。

郭沫若在第一版《甲骨文字研究》中把“”释为羊,如在该书的六页下,把《殷虚书契前编》六卷二页收的第二片甲骨释写为:

2013年汛期,嫩江、松花江发生了1998年以来最大的流域性洪水,黑龙江发生了1984年以来最大的流域性洪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家防总、松花江防总的组织指挥和有关部门、地区全力支持下,黑龙江、吉林、内蒙古三省(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军民共同努力,夺取了嫩江、松花江、黑龙江流域防汛抗洪斗争全面胜利,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

(2)除镉沸腾层稳定的第一要素在于控制反应器内适宜的渣量:单槽锌粉加入量按收镉量的1.0~1.25倍即可保障沸腾层形成所需的渣量;日常生产过程常用调节手段集中在BT值、絮凝剂的添加与锌粉粒度的变化;除镉 BT值适宜控制在0.7~1.2之间。加入+60目~-30目(约0.25~0.50mm)的锌粉粒度,且在该范围内锌粉>80%,可以保证良好的沸腾层。在并槽前1h,絮凝剂加入量翻倍,并槽后30min,将会逐步恢复正常值;当系统停车时、除镉改为内部循环,絮凝剂加入量要逐步减少至100L/h,如停车时间超过4h,应停加絮凝剂。

己未宜囗羊(缺)人,卯十牛,左

(3)…甲。(《合集》三五六九九)

己未宜于羊三,卯十牛,中

(3)癸卯贞:射。(《合集》三二0二七)

”释为“羊”始见于罗振玉的《殷虚书契考释》,罗氏在“羊”字条下录有二形,认为是羊的侧视形。[3]41

并在《增订殷虚书契考释·三卷》中进一步作注:

每天清晨走进教室,我总要习惯性地先瞄一眼妍妍的座位,看她有没有来上学。因为对妍妍来说,上学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她每天都能找出不同的理由:头疼、肚子疼、嗓子疼……呼天喊地地抵抗上学。因此,我经常接到她父母帮她请假的电话。

“羊甲”即《史记》之“陽甲”,羊陽古通,《漢書·古今人表》有“樂陽”,師古注即“樂羊”。漢《绥民校尉碑》:“治《欧羊尚书》”,“欧羊”即“欧陽”,皆其例矣[4]80

其中表示个体标准决策矩阵与子组Ey(y=1,2,…,r)决策矩阵DEy(y=1,2,…,r)之间的不一致性(曼哈顿距离)。

罗振玉用纸本文献和汉碑材料中的用例证明“羊”与“陽”可以通假,卜辞中的“甲”释为“羊甲”,就是《史记》记载的“陽甲”。王国维在《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一文中进一步佐证罗说:

卜辞有“曰南庚曰羊甲”六字,羊甲在南庚之次,则其即陽甲審矣。[5]11

根据《商王世系表》,南庚为祖丁的父辈,祖丁为阳甲的父辈。卜辞有“曰南庚曰甲甲”之说,“甲”排在“南庚”之后,正好证明“甲”就应该是阳甲。

《甲骨文字研究》所附的《参考书籍》中,罗振玉的《增订殷虚书契考释》和王国维的《王国维遗书全集》都在列,可见,郭沫若把“”释为“羊”是采用了罗王之说。

罗振玉认为“X”是羊的侧视形,也就是说“”和“羊”是异体字的关系,但是甲骨文中有这样的用例:

(1)丁丑卜,賓贞:子雍其御王于丁妻二妣己,盟羊三(《合集》三三一)

这句中的三羊与十都是盟祭的对象,羊与同现于一句,可见二者记录的是不同的祭牲。

(2)贞:…年于王亥犬一、羊一、豖一,燎三小,卯九牛、三豰、三

(《合集》三七八正)

15.某国2013~2017年对外贸易差额变化如图6所示,下列措施中,有助于该国平衡总体贸易收支的是:

这一句“年”前有缺文,但根据上下文语境,应是为祷年而举行的祭祀,所用祭牲前文有一只羊,后文又言卯三羌,也显示“羊”与“”不同。因此,“”与“羊”不应是异体字的关系。到一九三三年五月,郭沫若在写《卜辞通纂》时就否定了罗振玉的说法,于《卜辞通纂》的第一四0片下称:

甲,罗释羊甲,谓即陽甲。今案阳甲卜辞作象甲若甲,此字乃字,非羊字也。乃狗之象形文,亦即小篆字,又讹变为从艸句声之苟,其实一字也。《说文》谓“自急敕也。从羊省,从包省,从口,口犹慎言也。从羊与義善美同意。”殊迂曲,当云从口声。(旧音‘己力切’,不知何所据)金文多用为敬字,……盖敬者警也,自来用狗以警夜,故假狗形之文以为敬。就其物类而言谓之狗,就其业务而言谓之敬。敬字后起,其文从苟从攴,与牧同意,盖谓敺狗以警夜也。……甲乃沃甲,上第一一八片已得其证。更由声类而言,《小雅·常棣》六章以豆、饫、具、孺为韵,从夭声之饫与侯部字为韵,沃亦从夭声,故亦通假为侯部之字也。[6]

基于这样的认识,一九五二年出第二版《甲骨文字研究》时把原释为“羊”字的“”改释为“”。[1]30

对郭沫若的这一观点,后来的学者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下面试就相关的论点及其论证过程作一检讨。

二、关于“”、“”、“敬”字形的进一步研究

1“.”字

的下部虽与人同,实非人字,然因与人字同形,遂孳乳为金文等跽人形。[10]129

商承祚在《殷契佚存》三十一页上称:

2006年由曹锦炎,沈建华编著的《甲骨文校释总集》所收甲骨片除去因缀合重复记数、重出、不识者外有121,598条卜辞,其中含有“”字的卜辞是1687条。考察其中的“”字在字形演变上的特征,最突出的是历组以后的卜辞在前期字形“”的基础上加了绳索状的部分。如:

张麻子讲到这儿,几个人觉得就老鳜鱼要杀四细狗一节,版本太多,到底哪个版本是真的,为了弄清楚。老冬瓜建议去问问院长。

为便于管理,牧草病害病情指数一般分级定为2级,其中发病率达30%,病情指数在10~30定为严重危害级别,用“++”表示;发病率在30%以下定为危害级别,用“+”表示。

(1)己卯卜,贞:翌甲申用射自上甲,二月。(《合集》二七七)

郭沫若认为“”乃狗之象形文,亦即小篆字。又讹变为从艸句声之苟,其实是一字。字从口声。《说文》收有“”字,许慎解释“从省,从勹口。己力切。”[15]434也收“”字,释为“艸也。从艸,句声。”[15]45隶定为苟,隶定为,二者的隶书字形极为相似,易混而为一。郭沫若说其实一字也,是说“”虽讹变为“苟”,其实它不是苟而是“”,与原字“”为一字。

其中释为“羊”字的原拓片作“”,显然是“”的反写字形。[2]7

(4)丁亥贞:用望乘以自上甲。(《合集》三二0二一)

卜辞(3)是贞问射是否会贡纳。(1)是贞问第二天甲申这天是否要用射贡纳来的从上甲开始祭祀。二条卜辞内容相关,“”字在第三条卜辞中加了表示绳索的部分;(2)与(3)的内容相当、(4)与(1)的内容相当,只不过是把其中的射换成了望乘,“”字的字形也发生了同样的变化。(3)、(4)属历组卜辞,徐中舒所描述的字形也都出现在后期卜辞中,都在“”字的基础上多了绳索状的部分,共有以下8例:

(7)闪着光的是黄色的和绿色的瓦,在一抹云的细带没有锁住那里透出了朱红的廊柱,一楼一台地连亘着,使人记起了若干年前帝王的豪华。(1936·《山的路》)

(1)辛酉贞。(《合集》三二一二四)

(2)庚子贞:夕禉,卯牛一,。(《合集》三二一八二)

把同页收的第三片释写为:

(4)癸丑卜,在霍…旬無,在五月甲寅…甲,戔甲。(《合集》三五六九九)

(5)…無…彡甲。(《合集》三五七0五)

(6)辛酉卜,犬延以用自上甲。(《屯》五三九)

(7)惟豆殳。(《屯》二二五九)

在韩国,申不害也进行了类似的改革,提出了唯有军功才有奖赏的爵禄制度。“夫陈善田利宅,所以战士卒也”[18]P991他认为国君应该把良田美宅作为封赏奖给那些有战功的将士。申不害的提出这种新制度,其实就是军功爵禄制的雏形。他还提出“循功劳,视次第”[19]P1478这种根据功劳小不同,不注重贵族门第出身的奖励办法,有利于出身平民的底层士兵通过军功方式得到爵禄,从而成为新贵。

(8)其用兹…祖丁礻册,甶其暨。(《屯》二五三八)

这8个字字形多漫漶不清,即使都算作徐所分析的两耳上耸或前后肢踞地形,也只占所有“”字字形的0.47%。换言之,这样的字形结构无以代表“”字的一般情形,以此证明“”字即狗的象形,难以置信。

1.硕士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2.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达到熟练阅读、翻译和基本会话能力,尤其是英语;3.在三级医院骨科工作5年及以上;4.有国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狗,甲骨文作……甲骨文及早期金文,只以两笔钩勒狗的两耳上耸,前后肢踞地有所伺察之形。[7]8

”非狗形,因为金文中“敬”之初文作“”、“”,像跽人形,表恭谨之意,与令命字同意。[8]455

《甲骨文字研究》所列举的“敬”字的金文字形形如下:(師),兒鐘),(師酉),(克鼎),[9]283都做跽着的人形。换言之,如果“”是狗的初文,无由解释其下半部分发展到金文后如何演变成了跽着的人形。李旦丘在《铁云藏龟零拾》中作这样的解释:

郭沫若把“”字释为“”,认为是狗的象形字。徐中舒同意郭说,并进一步申述:

从现有的甲骨文、金文材料看来,找不到任何一个字是金文作跽着的人形,而甲骨文字形不是人字或由人组成的字。因此,李旦丘的说法也只能是一种推测。王玉哲在《试论商代“兄终弟及”的继统法与殷商前期的社会性质》一文中认为:

卜辞中有“三人卯十牛”,“”以人计算,可见决不是狗。又有“多獲鹿”、“多田”,“”会獲鹿,会种田,也足证是人不是狗。所以我们认为仍当从一般释为“羌”为是。[11]316

文字是记录语言的工具,一个古文字字形考释的成功与否要看释读出来的字形所记录的词在同时代的语言材料中能否得到验证。从上述王玉哲提供的卜辞的用例来看,“”字释为人显然是合理的。

”字释为人主要的字形依据是其下部侧面的人形,那么它的上半部分应该怎么解读?甲骨文中“”字又为什么有加索的异体字?“”字又如何有了表敬的意义呢?孙海波在《甲骨文录》二六葉下注:

会上,致力于解决服务农民“最后一公里”的难题,瑞丰生态采用区块链技术,推出了“瑞丰农链”。如何运用好“瑞丰农链”?怎样更好服务农资渠道商与农民种植户?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会员、全悉科技创始人闫凯峰就《农业区块链新时代农资的变革利器》进行了分享。他表示:“中国互联网经过30年的发展,已经成为超越房地产行业的财富高地,未来十年,将是区块链的时代。区块链的数据具有不可篡改的特点,可以实时跟踪流通环节、防伪打假,适用于商品溯源系统。”闫凯锋介绍,通过区块链的共识机制,可以将生产商、经销商、用户由松散的状态组织起来,通过智能合约,进行高效的交易。

即羌字,从羊从人,象人而首饰羊角之形也。[12]431

于省吾在《释羌、、敬、美》一文中根据少数民族志和古代史籍中的记载,对上述问题也作出了进一步的推断,概括如下:

(1)羌字构形的由来,是古代华夏部落的人们见到羌族人民有着戴角的风尚,因而在人字的上部加上双角,遂造出“”字。

(2)因为羌人经常被中原部落所俘掠,所以又系索于颈作。上从直角不曲,或以为省刻。

(3)某些少数民族的巫师在作法礼神时,戴角而跪,以示虔恭之所以为敬之初文者,也即此意。

(4)晚期卜辞和金文中的羌字上部所从的羊角形讹变为从羊,小篆因袭未变,许氏遂根据已经讹变的羌字误解为“从人从羊,羊亦声”的合体形声字。[13]185

少数民族的习俗往往是古代社会生活的孑遗,汉字是表意性质的文字,释读的古文字如果能在民族志和古籍材料中找到证据,得出的结论就会有很强的说服力,所以,于省吾释“”为“羌”的说法被大多数学者接受,不过也有学者赞同郭沫若的意见而不同意于说,如李旦丘就同意把“”字释为“”。他不同意释“”为“羌”的理由是:

按有殷一代所征伐之野蛮民族多矣,如土方、方等亦常受殷人侵略,其人民之为殷人掳掠者亦必不少,殷人既以俘虏为牺牲,何以独用羌人而决不用其他民族如土人人等等耶?

看起来,这确是一个有背常理的现象。陈梦家在《殷墟卜辞综述》中这样认为:

在青藏高原北缘,有一个美丽富饶的地方,那里集林海、雪山、峡谷、冰川、草原为一体,拥有独特而完整的原生态景观,不但是天然的避暑胜地,还是我国西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区。这就是素有“雪域天境”之称的祁(qí)连县。

羌为与夏同族之人,商革夏命,因此俘虏其子民为奴隶并作为主要的人牲来源。[4]281-282

也就是说,大量用“羌”为祭牲是出于巩固政权的考量。李旦丘另据卜辞“王惠北伐”等辞例认为:

羌为西戎而此氏族乃在殷之北方,更可证之非羌也。[10]129

显然李旦丘是把“北”看作“伐”的状语,把这条卜辞理解为商王向北方征伐了,但卜辞中还有:“贞:北羌有告曰捍。(《合集》六六二五)”这句中的“北”无疑是做“羌”的定语的,所以“王惠北伐”也可以理解为商王征伐北方的人,在没有更多的证据出现之前,这种说法也是不能否认的。如果该句中的北也是修饰的,那应是相对于别处的而言的。如果是人仅在北方,就没必要特别指出,正如羌指西方的羌人时,甲骨文中没有“西羌”这样的表述一样。那么羌为西戎,又有北羌之说该如何理解呢?陈梦家在《殷墟卜辞综述》中提出:

羌方应理解为一流动的遊牧民族,羌是他们的種姓。[14]281-282

卜辞中有:“贞:多羌獲(《合集》一五六)”用“多”修饰“羌”,也符合陈梦家的推测。

2“.”字

(2)癸酉卜,贞:望乘来。(《合集》二三七)

商承祚认为:“‘’与‘狗’所从之‘句’只是隶同而篆则不同。”“”的小篆字形作“”,而“狗”的小篆字形为“”。商承祚的结论无疑是正确的,但以此为理由来否定“”释为“狗”是误会了郭沫若的考证。因为郭说并没有把小篆字形“”分出“句”,而是说它从口声。“口”上古音位置是溪母侯部;“句”上古音位置是见母侯部。“口”与“句”韵母相同,声母相近,郭把从“口”得声的“”与从“句”得声的“狗”认为形符相近、声符一致的同一个字与商的说法并不矛盾,商以此否定郭说是没有说服力的。李旦丘认为:“古文之亡於小篆而存於今隶者屡见。”这是为了驳商说以证成郭说。在文字演变过程中这种现象确实存在,如“衞”字,小篆作“”,而“衞陽之印”的隶书“衞”字作“”。[16]19“衞”表防守义,与“止”有关,小篆字形加的“”无义,而隶书字形却保留了古义。但就“”字而言,郭老已辨得很清楚,是隶定时讹变得与“苟”同形而已。李旦丘认为隶书的“”从“句”是保留了古文字形,也就是说“”字应该从句,显然是对郭说的误会。

于省吾释“”为“羌”字,他认为“”从羌声。对“”为什么孳乳为“”无说。

郭沫若以“”从口声,进一步以《诗经》的韵脚为例证明“狗”与“沃”有通假的语音条件,所以,卜辞中的“甲”就是纸本文献中的“沃甲”。杨树达在《耐林甲文说》结合纸本文献证明《殷契佚存》八七八片的“甲爽妣庚”中之妣庚应为沃甲之妻,又为郭说提供了一个纸本文献之证据。[17]4商承祚则对此表示怀疑,他在《殷契佚存》中认为:

从式(2)-式(4)、式(6)、式(7)、式(9)、式(10)知ψ、ψ9、ψ、ψ、ψ、μ、μ9由常数mb、ma、mc和变量φ决定,都无量纲。

商之世次《史记》与三代世表每与卜辞有出入,不必困于成书而展转附会羌甲之为沃甲也。[8]455

而于省吾在《双剑誃殷契骈枝》中则认为:

吾人考古所得之材料应据地下以改地上,而不应该以地上以改地下。郭氏以羌沃音不可通,故释羌为,谓即狗之初文,以与沃为通假。盖羌字讹为芺后人改为,自隶省后则通作沃矣。[18]214

显然,于省吾是同意郭说,认为“甲”就是纸本文献中的“沃甲”,但由“”到“沃”只是文字讹变的结果与语音无关。孙海波在《诚斋考释》中进一步论证了由羌讹为,为,后又改为沃的可能性。[19]173然而,李孝定认为:

于省吾氏谓不为音转则为形讹,此可以说明大多数之现象,然亦不必盖如是也。羌沃声韻悬隔(羌在十部陽韵沃在一部沃韵),于氏形讹之说亦极少可能也。[20]1341-1342

也就是说,李孝定认为“甲”与纸本文献的“沃甲”对应,既无语音条件,也无形讹的可能。

上述各种意见多用“不必”、“盖”、“可能”等字眼,说明问题还未最终有定论。吴其昌在《殷虚书契解诂》中认为:

罗王辈以为陽羊,是也,而以羊为一字,形小歧变而义无别异,则非也。郭氏以甲为沃甲,绝非。而以字与稍后之字为一字,则是也。[21]139

吴其昌字形采用郭说释为“”而字音采用罗王说读羊。其理由是:

郭氏误是其忒矣,循郭氏意,则“狗”必作“”而后通也。推之,则当为当为,不滑稽歟!

吴认为当为当为滑稽,这是从后代语音考量,从句得声,不读“苟”的音,但从上古音来看,它们的读音是很近的:

是駒的异体字,上古音地位属侯部见母;的上古音地位属侯部群母;口的上古音地位属侯部溪母。显然从口得声的“”与“”、“”韵部相同,声母同属舌根音。所以,吴其昌从语音的角度证明“”非“狗”是无法成立的。李旦丘就说:

“句”之今音虽读九遇切,然古音实读古侯切,此岂非证明句乃“”乎?[10]129

3“.敬”字

郭沫若认为“”在金文中用为“敬”,其原因是“敬”源于“警”,人用狗警夜,故假狗形之文以为敬。就其物类而言谓之狗,就其业务而言谓之敬。“敬”字后起,从苟从攴,与“牧”同意,表示敺狗以警夜之义。

”释“狗”,表敬意,是由名词引伸为动词义,正如“绊”,作名词用表示拴系马足的绳索,引伸为作动词的约束、牵制义;“被”,作名词用表示被子,引伸为表施及、加于……之上的动词义。《尚书·尧典》的“光被四表”,“被”用的正是动词义。但是说“敬”后起从“攴”是表示敺狗以警夜则违背了常理。李孝定就辩驳说:

狗之警夜多独任之,非如狩獵,岂待敺乎?[20]1341-1342

于省吾在《释羌、、敬、美》一文中从语音的角度论证了羌、敬三者的孳乳演变关系:

古韵陽耕互通,与敬之本从羌声是可以肯定的。与敬是由羌字所孳乳的,都是

以羌为音符。以双声言之,羌与、敬都属浅喉音;就叠韵言之,古韵阳耕通谐。[13]185

也就是说“”、“敬”都由“羌”字滋乳而来,都以“羌”做声符,在造字之初与“羌”字是音同或音近的,后代“羌”属阳部,“敬”属耕部,阳部字与耕部字互相通用。于省吾释甲骨文的“鼎龍”一词的“鼎”为當,鼎为耕部,而“當”为阳部。[22]217-218也是阳部耕部通用的例子。

三、关于“”字的再思考

以上是对甲骨文“”研究的一个回顾,可以看出:一直以来,我们对“”字的研究都处于一种二选一的状态,证明释为“羌”字的理由之一,就是它不是“狗”,反之亦然,但仔细想想,我们似乎也没有充足的理由否定早期文字中有“狗”字存在的可能性,换言之,或许在早期的文字中,同时存在“狗”与“羌”字的古文字形,因二者形近易混,所以后来分别增加“口”与“羊”为其声符,成为后起的形声字“羌”与“”。之所以作如此推想是基于如下两方面的考虑:

1、纸本文献中有关于“狗”的记载

据《淮南子·坠形训》记载:

后稷垅在建木西,其人死复苏,其半为鱼在其间。流黃、沃民在其北方三百里,狗国在其东。

何宁在《淮南子集解》中加案语:

《海内北经》云:“崑崙东有犬封国。”郭(璞)注:“生男为狗,生女为美人,是为狗封之民也”。《经》又云:“犬封国曰犬戎国,状如犬。”郭注:“言狗国也。”又见周书王会篇。王念孙云:“王肃曰:狗国,犬戎也。”[23]362

犬封国即犬戎国,又名狗国,所以名为狗国的原因是那里所生的男子其貌如狗。据《山海经·海内北经》记载:

环狗,其为人兽首人身,一曰蝟,状如狗,黃色。

清代郝懿行在“环狗”下作案语:“《伊尹四方令》云:‘正西昆仑狗国。’《易林》云穿胸狗邦即此也。《淮南·坠形训》有狗国。”[24]3

可见,这里的“环狗”正是上文所言“狗国”。文中更详细地描述了“男子如狗”的形貌:人有兽首人身,也就是狗首人身,那么它与甲骨文“”字形有无关系,这是颇耐人寻味的。

《山海经·大荒北经》又记载:

大荒之中有山名曰融父山,顺水入焉。有人名曰犬戎,黃帝生苗龍,苗龍生融吾,融吾生弄(郭注:一作卞)明,弄明生白犬。白犬有牝牡,是为犬戎。[24]7

据此说来,犬戎是黃帝的后裔,所以被后人祭祀也是有可能的。李旦丘在论证甲骨文的“”字时也曾推断:

此民族盖奉为其图腾者,为北狄之一种,殷人遂称之为矣。[10]129

2、演变为后代“敬”字的“”也有可能是与“羌”读音不同的另一个形近字

于省吾在《释羌、、敬、美》一文中论述羌、、敬三者的孳乳演变关系时说:

古籍中往往借亟为,《尔雅·释诂》:“亟,速也”,《释文》:“亟字又作”。《方言》:“自关而西,秦晋之间,凡相敬爱谓之亟”。《玉篇》部:“、居力切,亦作亟”。《广雅·释诂》:“亟,敬也”。《墨子·亲士》:“分议者延延,去者詻詻”,或读为敬,可见墨书犹存古文。[13]185

由《经典释文》和《玉篇》的注文知“”与“亟”在文献中互用。而由《墨子》证明“”是“敬”的古文字形。那么,“”(敬)与“亟”的语音关系如何呢?这让我们想起了于省吾先生在《甲骨文字释林》中的论述:

甲骨文亟字作,毛公鼎作,其孳乳与“”形孳乳为敬其例正相同……[25]133

在象形字的基础上经过局部改造变为形声字是古文字发展过程中常有的现象。亟和敬的共同演变规律是不是因为二者共同改造成了从“”作声符的形声字呢?如果是这样,就意味着“敬”字从“”得声,而不是从“羊”得声,当然这种推测是否能成立还有待更多材料的佐证。

参考文献:

[1]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A].郭沫若全集·考古编[M].北京:科学出版社,1982.

[2]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A].宋镇豪,段志洪主编.甲骨文献集成(第8册)[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

[3]罗振玉.殷虚书契考释[A].宋镇豪,段志洪主编.甲骨文献集成(第7册)[M].

[4]罗振玉.增订殷虚书契考释[A].宋镇豪,段志洪主编.甲骨文献集成(第7册)[M].

[5]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九,《王国维遗书》,上海:上海古籍书店,1983.

[6]郭沫若.卜辞通纂[A].郭沫若全集·考古编[M].

[7]徐中舒.怎样考释古文字[A].常宗豪主编.古文字学论集(初编)[M].香港: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84.

[8]商承祚.殷契佚存[A].宋镇豪,段志洪主编.甲骨文献集成(第1册)[M].

[9]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A].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02卷)[M].

[10]李旦丘.铁云藏龟零拾[A].宋镇豪,段志洪主编.甲骨文献集成(第3册)[M].

[11]王玉哲.试论商代“兄终弟及”的继统法与殷商前期的社会性质[A].宋镇豪,段志洪主编.甲骨文献集成(第20册)[M].

[12]孙海波.甲骨文录[A].宋镇豪,段志洪主编.甲骨文献集成(第2册)[M].

[13]于省吾.释羌、、敬、美[A].宋镇豪,段志洪主编.甲骨文献集成(第12册)[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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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罗福颐.汉印文字征[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8.

[17]杨树达.耐林甲文说[M].宋镇豪,段志洪主编.甲骨文献集成(第9册)[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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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孙海波.诚斋考释[A].宋镇豪,段志洪主编.甲骨文献集成(第3册)[M].

[20]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M].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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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释“鼎龍”[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23]何宁.淮南子集释·上[M].北京:中华书局,1998.

[24(]清)郝懿行.山海经箋疏·海内北经[M],成都:巴蜀书社,1985.

[25]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M].

 
李凤英
《郭沫若学刊》 2018年第01期
《郭沫若学刊》2018年第0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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