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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专项行动:基于运动式治理的机制与效应分析

更新时间:2016-07-05

一、问题的提出

在西方发达国家,治理是民主社会的一种运行模式,该模式表现为政府、市场和社会三者关系走向多元合作共治。与西方治理的语意、内容和形式不同,当代中国的治理实践往往更加凸显本土特色,所来源的现实和指称的价值既不是无需政府的治理,也不是从政府到治理的严格转换,更不是新自由主义的规范性主张宣扬。[1]即使治理在过往近30年的研究中,从西方到东方的热门程度无远弗届,被人称作:“一个流行语,一种风行一时的玩意,一套框架性工具,一个跨越不同学科的概念,一个伞状概念,一个描述性概念,一个模棱两可的概念,一个空洞的指称,一个用于狡辩的遁词,一种拜物教,一个研究领域,一种研究方式,一种理论,一种视角”、[2]但丝毫不影响人们对它的好感,持续受到喜爱。从公共政策研究兴趣出发,需要提出的问题是:中国国家治理和地方治理有没有都在使用一种独特的治理模式?不管这种治理模式与西方存在多大程度的不同以及从中央到地方存在多大差异。如果有,它是什么?如何体现?

这种治理模式即为“运动式治理”。存在意义是:“治理理论讨论的开放性和模糊性并没有遮蔽和掩盖其旺盛的学术生命力,中国政府治理模式在相当程度上重新诠释了治理理论的新内涵,建构了全球治理的新模式,是治理理论国际化和本土化的有机结合。”[3]其内涵是“由代表先进生产力,掌握、控制或利用国家权力的政治主体,反映和综合并为一定政治基体的根本利益(幸福、安全,更有尊严)奋斗所采取的一种自上而下式的政治行动。这种政治行动以改革开放时代为背景,以党政机构的职能发挥为抓手,期望在短时间内通过部门力量的横向联合和纵向推动,对国内某些重大的突发性事件或一些久拖不决、积重难返的社会问题采取专项行动的迅疾治理过程。它带有明显的权力先导、体制发动取向及法制化人治的间歇反复特点,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稳定、树立政府形象和建构国家权威,增强政府行政的有效性和促进政党执政的长期性。”[4]作为一种国家治理模式,运动式治理经历了从群众运动到严打运动再到专项治理的三大转变,进入专项治理时期以来几乎在“五位一体”总体格局中都有体现,显现的悖论逻辑是“以非常规方式开展常态化的治理行动”。[5]

我们已经在“网络扫黄打非运动”研究中探明了运动式治理的运行机理和悖论特征,但这个体现是在社会秩序类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在其它领域运行如何?按照操作流程和六大标准来看,政府监管类、生态保护类、政治建设类等都较为明显。本文选取生态保护类中的“环保专项行动”作为研究对象,来看看运动式治理的具体运行,整体性案例为2003—2015年由原国家环境保护部牵头开展的“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揭示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的机制与效应,最后从反思维度加以深入探讨。

二、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的类型生成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专项治理时期以来,运动式治理开始在经济和社会领域频繁出现,进入“遍地开花、稳健运行”的弥散成熟型阶段,主要特点是以执法运动的方式在各领域开展专项治理,通过运动的方式来促进执法的效果,往往被称之为“执法运动”(law enforcement campaign)。荷兰著名中国问题研究专家鲁本(Benjamin van Rooij)就通过对“环保治污、土地稽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强制劳动”等运动式执法研究对这一时期的运动式治理进行了揭示。不同于建国后群众运动时期的运动治国和改革开放初严打运动时期的打黑除恶,专项治理时期的经济社会型治理来自于执政合法性追求的政绩驱动。进入20世纪90年代尤其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实现了政治分权运动中的“软集权”。地方政府官员的主要使命是促进经济增长和维护社会稳定,以此来获得职业晋升,因此不遗余力地开展各式各样的运动式治理活动。这些治理活动又往往以某一类“专项(治理)行动”展开。

如果聚焦于这一时期的运动式治理事件分析维度,选取“专项行动”、“整治行动”、“专项治理”、“专项整治”、“治理行动”、“治理工作”等作为关键字搜索,就会发现该类关键字几乎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由此,我们归纳出运动式治理的六种主要类型:[6]

1.社会秩序类:扫黄打非(色情娱乐场所、非法书籍杂志报刊及音像制品出版、网络网吧淫秽色情传播)专项行动+黑车黑摩黑三轮整治行动;

2.政府监管类:生产施工、道路运输、食源性药源性等安全事故专项整治+假冒伪劣、走私、金融、信息技术等领域联合整治专项行动;

在战略动力上,国家整体环境保护战略提出面临着经济发展(更严格地说是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生态被破坏不可逆转的现象,如果不加以制止,不仅会走上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且政府行政合法性、政党执政权威性都会受到严重冲击。在环境保护战略制定的过程中,(1)意识到工业化进程会造成环境破坏的现象,在与联合国21世纪新千年发展目标对接的过程中,移植“可持续发展”概念,采取“环境保护专业主义”策略,突出例子就是原“环境保护总局”升格为“环境保护部”(2018年再次重新组建为“生态环境部”)。(2)受到哥本哈根会议召开及其所设定的中长期减排任务影响,整体发展战略更加突出到“生态文明”建设上。例如,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再次作出长篇重要指示,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要切实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7]把生态文明建设扩充进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在对国家现代化事业进行顶层设计时,构建起以“生态文明”为核心的“美丽中国”路线图,把“生态现代化”放到突出位置。[8]环保专项行动自上而下开展具有清晰的宏观战略背景。

4.政治建设类:党的建设、反腐倡廉、民主评议等专项治理行动;

子虚先生正襟危坐,由灵宝的军阵、榆树顶上的棋盘收回心神,与他的老朋友乌有一起,抬头眺望头顶的星海。银河由南至北贯通天宇,繁星亿亿,所谓星汉灿烂,洪波涌起。细察房、心、尾、斗,天田、天渊、牛女、离珠诸星,其形其势,不就是一局天上的媪妇谱!

5.文化建设类:教育、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卫生体育、图书馆、博物馆等各项文化事业专项治理;

6.经济建设类:招商引资专项行动。

运动式治理一般遵循四个阶段:“动员部署→清理整治→巩固成果→检查总结”;符合八个流程:事件出现→有关部门重视→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和出台行动方案→全面执行行动方案→检查反馈(通报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总结评估;满足六个标准:一定级别或者高级别的专门领导小组、必须经过多次反复的专项治理行动、多部门协同联动、专项行动的成果、群众举报机制、治理行动必须体现政治正确性。从类型到阶段再到标准,“环保专项行动”的过程机理和效应结果是在后面要展示的。这里需要指出,“环保专项行动”作为生态保护类运动式治理,其类型界定来自于战略动力、职能运行和工具使用三个方面。

3.生态保护类:土地、水、生物、矿产、海洋和气候资源等国土资源保护与治理工作;

在职能运行上,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生态环境部,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生态环境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查等。同时“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等多项具体改革措施,地方政府主要承担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四项职责,明确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打造“美丽中国”生态现代化战略上的职能运行安排。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创新能力不够强,实体经济水平有待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的现实背景下,地方政府职能格局打造要实现从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成为一种趋势。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意味着以公共服务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政府建设格局要逐步形成,会更加看重生态环境保护等政府职能。如果这种未来安排的导向是地方政府更多承担环境保护职责,中央政府则主要通过建立绿色GDP等新的评价体系与指标来监管地方政府。所以,在央地政府运作关系上,自上而下开展全国环保专项行动具有丰厚的政府职能发挥土壤。

在工具使用上,“环保专项行动”作为生态类运动式治理,属于狭义范畴,亦即在微观行动维度,运动式治理表现为诱致性制度变迁下作为一种有效政策工具选择的效用实质。[9]狭义政策工具意涵上的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既有强制型和混合型特点,又有供给面、需求面和环境面三者结合特点。在政策工具类型上,环保专项行动作为中央和地方选择的治理环境污染手段,在体制内自上而下强制型推动,同时从行动所具有的运动式治理标准中看到又有以群众举报为主的社会参与制度,兼具混合型特点。在政策工具的面向来看,供给面来自于国家生态战略的推动和政府环保职能的发挥,需求面来自于社会公众对“绿水青山”、美丽家园、美好生活的追求,环境面来自于整体国际国内形势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所倡议形成的治理格局。在政策工具的使用上,“环保专项行动”又受到政策结构和政策属性的影响。在政策结构上,运动式环保治理行动必须是政治权力主体发动,遵从自上而下专项行动“小领域、大运动”的特点;在政策属性上,运动式环保治理行动是渐进性政策变迁而非突变性政策变迁,其结果是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环境治理效果提高。“打赢蓝天保卫战”不是要改天换地,而是政策执行效果渐进性的改变。因此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是政府采取政策工具治理社会的有效途径。

综上,把环保专项行动放到国家战略动力背景下来考量,既是生态文明战略意志的实现,也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补充和完善。把环保专项行动放到政府职能发挥过程中来考量,既是环保职能部门主要职责的明确运用,也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建立相匹配的财权支出和事权责任上的一种再界定和再平衡。把环保专项行动放到政策工具运用角度来考量,既是不同类型政策工具的体现,也是专项行动作为政策结构和属性的一种约束性形成。因此,环保专项行动是运动式的,不是虚泛的,而是可以去分析的。运动式环保治理是特殊经验,但又可以与世界范围内的运动式治理进行对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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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的过程分析

作为弥散成熟型运动式治理的典型,环保专项行动成为保护环境、带动地方政府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手段。然而,该手段的过程机制与效应评价如何,是透视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过程与机理所要回答的问题,基于此,我们选取的是2003—2015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简称“全国环保专项行动”),执行周期为连续性12次,从整体性案例出发加以解析。下面将从全国环保专项行动连续时间段判别、全国环保专项行动与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异同比较、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的运动式治理特征辨析、2012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展示、2014年G省环保专项行动个案呈现五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全国环保专项行动连续时间段判别

不管是运动式“治庸问责”、[19]运动式“瘦肉精整治”、[20]运动式“扫黄打非”、[21]运动式“禁摩限电”、[22]运动式“文明城市创建”、[23]运动式“活禽禁宰”,[24]还是本文研究的运动式“环保治污”,都指向两个问题:(1)运动式治理运用政治主体对社会资源进行权威性调配的方式需要正视条块交错的职责同构现状存在多维困境,正视集束性社会矛盾与溃散性地方权威的张力,正视专制权力向基础性权力过渡属性,运动式治理模式难以调和间歇反复与长效治理的矛盾,难以解决官员升迁与社会治理的难题[25];(2)运动式治理无法从根本上建立针对特定议题的长效解决机制。这两方面的问题又可以回到“运动式治理悖论”来解释,就是“常态治理的非常规化”。应该说,国内对运动式治理所作的立体多维的研究已经涉及到诸多议题,非常全面,也非常深入,但是从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出发,不仅可以在典型解释和整体刻画两方面为我们带来新内容,还可以在弊端反思和转型之道上带来新启示。

1.全国环保专项行动始于2003年,具体显示内容来自于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从今年(2003年)开始,用三年时间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肃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工作部署。虽然这一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会议时间、工作步骤安排以及要取得何种预期效果在所有新闻介绍和网络搜索中均无内容介绍,但是在2004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再一次启动会上,原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所作的关于2003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的治理效果说明,“2003年的环保清理整顿行动取得显著成效”,[10]可以非常确定全国环保专项行动开启时间定于2003年。在持续周期上“用三年时间”的字眼来加以描述,但是开始后所采取的行动又远远超过三年,直到2015年才戛然而止。对于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终于2015年的判断,依据来自于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中的“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公开”一栏显示:“本栏目是按照环保部要求,为全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设立的。2015年未开展此项工作。”[11]根据“按照环保部要求”这个主语,“2015年未开展此项工作”可以准确理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在2015年未开展此项工作,由此判断专项行动的截止年限即为2015年。所以,从2003年正式开始(即使未公布任何有关行动内容信息)到2014年最后一次执行,全国环保专项行动共连续性开展12次。

堤身为第四系人工堆积素填土土体呈棕黄~黄褐色,干燥~稍湿,多呈硬塑~坚硬状态,局部散体状,土质较杂,岩性主要为壤土、砂壤土、粉土,局部夹粉质黏土。

2.全国环保专项行动在2015年正式结束后,是否有其它环保治理行动接着开始呢?如果有,二者的关系怎样?经过我们详细分析,发现全国环保专项行动在2014年最后一次执行后,于2015年正式结束,有着明确的原因。第一个原因是在2014年6月12日,国家环境保护部等国务院八部委联合召开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强调,八部委要密切配合,分工合作,把专项行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全力保障群众健康,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应有贡献。这里涉及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美丽中国”建设,这两个活动为此次专项行动提供了背景说明。第二个原因是2015年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制度的正式建立和督查工作的正式试点。中国共产党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终于在2015年4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强化执法监察和专项督察;2015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时强调,建立环保督察工作机制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同年8月印发《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名义,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开展督察,并纳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1+N”序列。由此正式建立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12]

[5][6]杨志军.运动式治理悖论:常态治理的非常规化——基于网络扫黄打非运动的分析[J].公共行政评论,2015,(2):48;51-52.

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2月4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试点,被称为“环保钦差”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亮相。随后,2016年7月19日,环境保护部发布“2016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全面启动”,组建8个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各省市党委、政府开展环保督察,实现了全覆盖。尽管没有任何消息说明2015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的结束与2015年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正式拉开帷幕存在何种内部关联,但至少可以从上述三个方面的梳理中看到其内在联系:(1)这种联系时间上先后连续的吻合性;(2)全国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成效的结果提示;(3)环保督察建立的生态文明建设背景。

(二)全国环保专项行动与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异同比较

除了全国环保专项行动与中央环保督查在时间节点上的周期承继关系之外,作为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的组成部分,全国环保专项行动与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关系也非常微妙。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作为全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高级别会议,1973—2011年,国务院每隔5~8年先后召开七次全国环保大会,为解决中国的环境问题做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决策(见表1)。

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具有以下三个特征:(1)连续性。全国环境保护大会自1973年召开第一次以来,每五年都要举行一次,中间从未间断,并且基本上每次会议都由国务院主持召开,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也都积极参与,每次会议都为未来五年的环境保护工作做出了明确的指示并表彰了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2)全局性。每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都是从全局的角度来分析环境保护问题,都动员了一切与环境相关的机构来参加会议,因此与会者不仅有政府机关的代表,还有科研机构、企业的负责人,基本上每次会议都会出台全国性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和指导性意见,并与企业签署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3)长远性。每次会议所发布的文件都为未来五年环境保护工作做了全面细致的部署。如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就通过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确定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第一个关于环境保护的战略方针。

表1 1973—2011年间“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概况

资料来源:上述内容由作者根据政府网站、政策文件、新闻媒体等相关信息搜集整理而成。其中,第八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还在筹备之中,暂未召开。

具体时间 主持及发言者 参加会议人员 会议取得的成效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1973年8月5日—20日)由国务院委托国家计委召开,原国家环保局副局长金鉴明参加会议并作讲话。各省、自治区、市主管计划和城市建设的负责人,国务院各部门的有关领导,并邀请了部分厂矿企业和科研单位以及大专院校的代表参加会议。通过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确定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第一个关于环境保护的战略方针。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1983年12月31日—5月1日)由国务院召开,会议开幕式由原国务院副总理万里主持。环境保护部、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中科院、清华大学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将环境保护确立为基本国策。制定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方针,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和“强化环境管理”三大政策。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1989年4月28日—5月1日)原国务院总理李鹏及原国务委员、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宋健出席会议并讲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管环保工作的领导,国家计划委员会、环境保护局等负责人,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评价了当前的环境保护形势,总结了环境保护工作的经验,提出了新的五项制度,加强制度建设,以推动环境保护工作上一新的台阶。提出要加强制度建设,深化环境监管,向环境污染宣战,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1996年7月)江泽民同志和原国务院总理李鹏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讲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管环保的负责人,环保局长,国务院有关部委的领导出席会议。国务院做出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跨世纪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两大举措。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2002年1月8日)原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发表重要讲话。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各地(市)、县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部署“十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2006年4月17日—18日)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负责人,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在北京参加了会议。各省(区、市)、市(地)、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当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上提出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1)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2)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3)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2011年12月20日—21日)原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学东主持会议,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发表重要讲话。各省(区、市)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计划单列市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中央企业负责人,各省(区、市)发展改革、环保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军队、武警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国家电网、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在会上正式签署了“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标志着“十二五”减排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地方政府、各有关企业集团。

二者联系在于专项行动是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延续,也是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贯彻执行,二者区别是级别和目的不同。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全国环保专项行动都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颁布行动方案,作出考核要求。前者是典型“大会议”,后者是相对“小会议”。“大会议”一般由国务院主持召开,国务院总理或副总理发表重要讲话,是国家级会议;而“小会议”是由国家环保总局局长或副局长作为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来主持召开,是部长级会议,规格和级别与“大会议”不同。但不管是大会议还是小会议,都需要制定出台方案,大会议制定大方案,小会议出台小方案。大方案就是历届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提出的环境保护政策,目的是组织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参与编制国家可持续发展纲要,归口管理全国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计划的协调、审查与报批工作等全国性的有关环境事务的决定。小方案就是针对每次专项行动提出的工作方案,就是每年发布的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年度行动方案,目的是要查处有色金属、医药行业、大气污染和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问题。因此,大会议更宏观,提出的是战略性发展规划;小会议更具体,提出的是行动方案和执行策略,更具有针对性。

(三)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的运动式治理特征辨析

从运动式治理操作流程、六大标准来看,连续性12次的“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完全符合作为运动式治理的条件(见表2)。12次专项行动的操作流程都从电视电话会议或文件动员仪式开始;历次专项行动都有牵头单位,并且全国“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的作用越来越明显;领导小组涵盖多个协作部门,一般为9个,包括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电监会;历次专项行动重点明确,内容清楚;群众举报机制的正式规范化和激励作用较好;同时,历次治理行动成果突出,阶段性效应强,政治正确性强,都服务于国家治理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表2 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2003—2015年

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流程标准操作流程(以“电视电话会议”为准)六大标准(有或无/程度)专门领导小组专项治理行动多部门协同联动行动时期内的成效行动名称群众举报机制政治正确性2003—2015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有有 有/强 有/强 有/强 有/强 有/强

1.主题鲜明,流程统一,领导级别较高,部际协同联动机制健全。从2003—2013年始终围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这一主题开展工作。在操作流程上,12次行动基本都分为四个阶段:准备动员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全面整治阶段和总结提高阶段。每年专项行动具体时间为:2004年4月20日;2005年6月10日;2006年5月31日;2007年4月28日;2008年7月10日;2009年4月14日;2010年4月9日;2011年3月28日;2012年3月20日;2013年6月3日;2014年6月12日。历年根据不同的召开时间,在相对应四个阶段中开展行动,一个阶段一般持续两个月左右,每次行动持续到最后阶段均为当年11月或12月。设有全国环保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环保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即为环保部部长,每次专项行动都有6个及以上的国务院部委参与其中,均为全国环保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每个部门分管领导都参加年度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并发言。以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为例,“会议共下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2637个分会场,各地政府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约7.5万余人参加会议。”[13]

2.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步骤清晰,指导工作有力。每次环保专项行动国务院办公厅都会发出《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制定《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同时出台《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考核办法》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都相应地根据本区域和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从省(直辖市、自治区)到地级市(直辖市所属区)再到县(直辖市所属街道)及乡(镇)都依循并遵照此模式。每一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往往以指导思想开篇,以工作重点及要求为核心,以主要工作措施为抓手,最后以“动员部署→深入排查和整治→督查→总结”四个阶段的时间安排为过程,措施得当,施政有力,效果突出。例如,2013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83万余人(次),检查企业71万多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6499件,挂牌督办1523件,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积极成效。[14]每一年都有详细的治理数据作为支撑,有力地展现了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的绩效满意性、治理有效性和政治正确性。

3.专项行动重点明确,领导批示精神有针对性,保证了行动快速响应。历次专项行动基本上都针对三大重点任务:(1)加大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发生;(2)加大对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的监管力度,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行为;(3)继续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巩固污染减排成果。基本取得四个方面的成效:(1)着力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遏制违法排污高发势头;(2)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3)着力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污染减排;(4)集中整治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污染。[15]比较突出的领导批示有三次:2006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重要批示,强调“重在完善法制,健全机制,明确责任,严格执法”。[16]同年,原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作出“将城市污水处理厂作为专项整治的一个重要内容,污水处理厂不能成为企业违法排污的‘避风港’、‘保护伞’”[17]的重要批示。2008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批示要“坚持以人为本,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环境质量逐步得到提高和好转。”[18]

整体来看,“确认过眼神X”构式在发展初期主要是以“确认过眼神,我遇上对的人”为母版,且用法和意思也都贴近原型构式,大多用于表示爱情的“确认过眼神”。在2018年5月份前后,该构式中的变项“X”逐渐偏离其原型母版,由具体的语句演变为无限制泛化式的“确认过眼神X”,语域范围扩大,广泛地被应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四)2012年全国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展示

专项行动作为环保治污的个案剖析,凸显运动式环保治污的逻辑机理。单个专项行动执行力度越大,运动式治理效果越突出;将单个专项行动的过程展示越详细,运动式治理模式理解就越清楚。从现有资料来分析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的成功度,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则最为典型(表3)。

1.2 标本采集 抽取孕妇空腹外周静脉血5 ml装入真空普管中。待自凝后取血清3 000 r/min低温离心5 min,吸取上清液,置于-22°冰箱保存待同批测量。

这次专项行动围绕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与监管污染减排重点行业,时间从2012年3月持续直至12月,为期10个月,其有以下具体特点:

(1)目标明确。此次环保治污专项行动都是为了检查违法排污企业,查处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重金属污染和重点行业、监管污染减排重点行业。(2)部门齐全且回应度高。时任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时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赵家荣、时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时任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等都对开展整治环保治污专项行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3)法律依据明确。污染环境企业违背了《关于铅锌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参考文献:

[13][1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八部委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部署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EB/OL].http://www.gov.cn/xinwen/2014-06/13/content_2700179.htm,2014-06-13.

表3 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内容

资料来源:上述内容由作者根据政府网站、政策文件、新闻媒体等相关信息搜集整理而成。

组成员 取得成果 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工作阶段 时间安排 工作任务 相关法律法规领导小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4月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和电监会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266余万人次,检查企业106万多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10278件,挂牌督办1980件,其中取缔关闭企业931家,停产治理企业815家,限期治理企业678家,69名责任人被依法追究责任。在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和重点行业、城镇污水处理厂监管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检查和整治阶段2012年5月—8月督查阶段 2012年9月—10月总结阶段 2012年11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1.《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 发〔2011〕35号)。2.《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 发〔2011〕26号)。3.《关于铅锌冶炼企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4.《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5.《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6.《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7.《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各省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地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督查。国务院九部门将适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2012年11月底前完成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更新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水处理厂信息,并报送全国环保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重点:(1)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2)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严肃查处违法行为。(3)继续加大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力度。工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作。(2)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监管职责。(3)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狠抓督办案件落实。(4)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2014年G省环保专项行动个案呈现

类似于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的关系,全国环保专项行动和省级环保专项行动在工作机制的关联上,全国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是大机构、大主体,召开的是大会议,制定的是大方案;相对应的,各省(区、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的是小会议,制定的是小方案。从各地公布的行动方案来看,主要由“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及要求”“主要工作措施”“时间安排”等方面组成。这里主要根据《G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14年G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来进行分析。

G省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是根据《G省人民政府党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并结合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相关要求提出和执行。可以看到,2014年的行动背景在地方层次又加入了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与前述所及的2015年行动转换变迁背景具有一致性,而之前的全国和省级环保专项行动都没有体现出这个特点。在工作重点和要求上,除了一以贯之的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河流、土壤污染),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整治工作以及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督查之外,还增加了开展工业园区专项执法检查和环境安全大检查两项内容,凸显了本地特色。在各部门职责分工上,则非常具体,对环境保护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司法部门、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务、城管)部门、卫生部门、国资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电力监管部门的工作要点规定的非常详细。例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排污和其他环境违法行为;司法部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与环保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依法加大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综合惩处力度,起诉和审判一批环境违法案件,严惩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等等不一而足。

(1)虚拟水战略对水资源消费的影响。通过实施虚拟水战略可以减少新疆的农业用水量,情景B对棉花水资源消费影响最大,提高单产后2020年与2025年棉花水资源消费分别减少62. 23亿m3、72. 21亿m3,情景E对种植业水资源消费影响最大,调整种植业结构与采用高效节水技术后2020年与2025年种植业水资源消费分别减少87. 52亿m3、115亿m3。

因此,在多部门协同联动的躯干机制下,“大”电视电话会议与“大”行动方案是两翼,“小”电视电话会议与“小”行动方案是双足,共同形成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鸟状飞行结构的工作机制。其中,专项行动在开启、实施和总结三部曲的运行过程中,电视电话会议和行动方案越具体,效果越明显;反之,则较弱。采取专项行动开展运动式治理,多部门协同联动越强,效果越明显;反之,则较弱。G省环境保护厅在2014年省级环保专项行动中发布了一系列针对污染企业实施“限期治理验收意见”“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解除限期治理意见书”等措施,并联合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厅和住建厅制定颁布了《G省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事实证明这样做的效果是明显的,G省D市环保局在2014年11月10日和12月5日(总结阶段)两次对铅蓄电池、电镀、制革、医药、污水处理等企业的检查情况予以了公示,环境执法力度之大、环境执法程度之深,都得益于G省在此行动中的有力领导、组织和实施。

正是由于前期工作的力度所形成的效度,G省于2017年正式制定实施《G省环境保护厅关于G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这个规划是在全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所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次总结和提升。同时,值得一提的是,《G省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管理暂行办法》早在2013年就开始颁布实施,其后根据《G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关于进一步完善挂牌督办制度的有关要求,又对其进行了修订,形成了《G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挂牌督办管理规定》,走在全国前列。

累积量具有与随机变量线性组合相关的特性,所以可利用在电力系统的线性模型中。功率注入和线路流量的潮流方程用非线性方程表示:

综上所述,环保专项行动回应政治权力主体基于环境治理的要求,在顶层驱动上,将领导小组作为政治权力行使的中轴;在组织发动上,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布行动方案作为行动指南;在机制运行上,将多部门协同联动作为工作主抓手;在社会参与上,开通12369环保热线受理群众投诉信访,建立健全了群众举报机制;在效果评估上,以数据说话、力倡治理成效的常态化。充分体现了以两大电视电话会议和行动方案为抓手,依靠小组领导开展权威训诫、机制设计和目标管理,通过部门力量的横向联合和纵向推动,对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专项行动的迅疾治理过程。

四、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的模式反思

全国环保专项行动连续时间段判别分为两个方面来加以认识:一是为何始于2003年止于2015年;二是终止后是否有其它行动跟进和衔接。

1.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作为一种政策工具使用,其高强度、间歇性、反复性镶嵌于特定的政策结构。政策结构分为政策形式结构和政策领域结构两种类型。在政策形式结构上,尽管每次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内容有别,但却紧紧围绕一个工作主题,采用同样的工作模式,形成了严密的政策形式结构,组合成特定的政策群落。这个政策群落具有一定的内部权力集束和外部环境反馈的特点。在内部权力集束上,自上而下分阶段高强度推进,不同层级的横向政府部门之间协同合作,属于特定政治结构和政策运行过程。在外部环境反馈上,行动间歇反复受制于效果社会评价,原本只进行3年行动见成效,而运行结果却是12年,足以可见外部社会环境评价对既有政策系统的反馈影响之大。在政策领域结构上,政策管理者依据不同的社会生活领域将同一领域的政策组合成领域政策群落。[26]领域政策群落在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中的表现非常明显,既是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作为政策工具意义上的狭义运动式治理形式而存在,这种狭义的政策工具使用,使得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被作为环境治理手段出现,从而形成环境领域政策群落。同时,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是作用于造成环境污染成为既定事实的市场主体领域政策群落。此时政策主体是政府众多合作部门,政策标的是社会大众,尤其是污染利益直接受损者,政策客体就是造成污染和继续使污染加剧的企业生产者。在环保专项行动领域政策群落的主体作用下,社会大众作为政策标的正能量出现,而政策客体的负作用形象也在政策结构中体现出来。

2.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遵循“决策经验主义”,内在逻辑含有渐进理性原则和有限理性策略。为什么环保专项行动能够持续长达12年?这既是构成运动式治理运用手段非常规性而达成结果常态化的关键,又是探寻运动式治理作为一种政治主体权力机构自上而下进行国家治理的谜底。答案来自于“决策经验主义”,是指在国家科层制结构和分工制职能中,治理行动往往采用过去的经验,而不是贸然引进来自于外部的所谓先进管理经验,由此在政治决策结构中遵循渐进理性原则,在政府决策体系使用有限理性策略。决策经验主义是在对中国政治发展模式的预测中概括出来的,用于暗示政治过程的“黑天鹅”特性,即知道它从何而来,但不知道它将要向何处飞去。其中将游击式政策风格作为秘钥来解释中国国家治理适用性强、有韧性,系统不会迈向崩溃,这样也就回答了这只巨大的黑天鹅不知向何处飞去的谜团。[27]运动式治理作为游击式政策风格的一种集合体,从12次环保专项行动可以看出,在国家环境治理层次,任何政策行为都必须以维持系统连续稳定为主,任何明显体现突变的决策行为都要被抛弃,于是采用游击式政策风格,集中力量打一阵,等待时间停一阵,试图用手段的非常规实现结果的常态,建立某种运动式的长效机制,这是渐进理性的逻辑。在从中央(国务院)层次到地方(省级)再到地级市和县以及乡(镇)层次,按照上级决策部署行事是最安全和最稳妥的做法。对上保持必要的信息对称,而对外则保持某种信息不对称,就符合了有限理性策略。这样有两个好处:(1)不用再额外去创新,减少改革成本;(2)不用打乱本身运作逻辑,减少社会风险。

3.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暂未上升为国家治理中心位置,来源于治理内核战略的排序位次差异。了解中国国家治理战略,可以从中央级的领导小组看出一二,主要有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新组建);还有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全部改为“委员会”)等。这些机构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相关领域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但是迄今没有建立中央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仅有的每年一度召开的“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也只是由环保部组织。新世纪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走过了一条从经济发展单腿走路到污染预防和治理并重的道路,从科学发展观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再到生态文明建设提出,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来源于这条战略路线。但是,打造“绿水青山”、建设“美丽中国”、实现生态现代化被放在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长期规划中,也让位于现阶段更为重要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从严治党等战略。这种排序位次上的差异在于:(1)生态文明建设效果不能马上看到。从集束性的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来看,很难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更何况一个生态文明建设总战略要分为大气、水、土壤等多方面任务,更难在短期内见到效果。(2)一个时期的国家治理战略必须集中而不能分散。例如,开展中央环保督查行动两年多,至今仍未制定《国家环境保护督察条例》,而是使用《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说明环境治理国家战略还只是部门行为,有调节余地。

4.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出现“结果不确定性”要认识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集权与分权困境。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虽然实现了结果形式常态化,但是却没有达到治理效果确定性,也就是治理长效性。说到底,任何一种长效治理机制或模式必须具有可持续性,世界上任何一种治理模式,都不可能通过搞运动的方式来做到可持续性。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隶属于中央与地方关系范畴,其行动反映出中央和地方治理互动过程。在央地关系中,既有解释是从二者能动视角提炼出“代理型地方发展主义”、“地方政府公司主义”或“地方经济分权的威权主义”等概念,这些理论都从政治集权和经济分权的角度来对央地关系进行深刻解读。中央政府更多扮演激励地方政府的引导者角色,地方政府则担当追求经济绩效的行动者角色。中央政府采用“管住了乌纱帽就是管住了经济增长”的“政绩—激励”引导地方治理行为,给予地方政府适度财权和完全事权的责任。地方政府则在为了升迁的契约法则中,通过政治锦标赛横向竞争,追求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其过程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格局中展开,于是形成一种“多重目标下的任务驱动”模式,造成地方政府角色模糊和职能扭曲。在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中,这个困境体现为地方政府在“双重代理”角色中只是单向的履行其受托责任,上面的行动方案是什么,本级政府就这么干,依葫芦画瓢,几乎没有差异。运动式环保专项行动在地方层面不仅效率损耗,而且在社会层面无法建立起可持续的动力机制。

注释:

①其代表作有:Benjamin van Rooij.(2002).Implementing Chinese Environmental Law through Enforcement,the Shiwu Xiao and Shuangge Dabiao Campaigns’,in J.Chen and Y.Li(ed),The Implementation of Law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The Hague:Kluwer Law International;Benjamin van Rooij.(2006).Implementation of Chinese Environmental Law:Regular Enforcement and Political Campaigns.Development and Change,37:57-74;Benjamin van Rooij.(2009).The Politics of Law in China:Enforcement Campaigns in the Post-Mao Prc.Working Paper,March 25:1-59。

②“治理”在汉语中的基本解释有两种:一是整治调理;二是整修,改造。详细解释有四种:(1)管理;统治;得到管理、统治。(2)指理政的成绩。(3)治理政务的道理。(4)处理;整修。其英文Governance有多种内涵解释,但归纳来看主要是两个:一是“多中心治理”(Polycentric Governance);二是“合作或协同治理”(Collaborative Governance)。因此“治理”的英文意思是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治理方式的合作性。一般情况下,国内使用“治理”,当指向和分析中国具体的治理对象、手段或内容时往往是中文的意思,而当谈到转型或者发展导向时则是英文语意。

③这是我们在考察所有运动式治理行动时发现的普遍情况,就是往往持续时期要远远超过规定的期限,这一规律完全符合运动式治理“反复性”特征总结。同时对任何一个行动的考察,发现其往往是按照从开始的酝酿期到发展的成熟期再到结束的尾声期这样的逻辑,但是对于运动式治理而言,往往是从酝酿期直接进入高潮,每年年末呈现的行动成效往往都是以详实的数据治理成效或“取得显著成效”等文字表述来总结,而后又会在某一个年份没有任何先兆,突然中止,亦即没有所谓的尾声期。这也符合运动式治理“突击性”的特点,突击性开始,突击性结束。

④国家治理是高度复杂的工作,追求经济增长和治理环境污染本身是一对矛盾统一体。过去以牺牲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为代价,一味追求经济高速增长,带来一系列治理问题;现在意识到必须大力保护生态环境,试图建立一种“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治国理政新思维。但是要实现这种新跨越在现实中却异常困难,并不是又要来一个“大反转”,亦即保护环境并不意味着不要经济增长,也并不是以牺牲经济发展质量为代价才能获得。从现阶段观察来看,二者在当下国家治理中的平衡格局将会持续出现。环境治理作为国家战略已经被提出来,但短期内不会作为根本性的核心战略强化进入治理议程。

2012年专项行动可分为四个阶段,(1)动员部署阶段:主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于本年4月底前将其报送全国环保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2)检查和整治阶段,主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于6月底前将其报送全国环保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3)督查阶段,主要是各省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地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督查。国务院相关部门将适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于10月底前完成;(4)总结和信息公开阶段,主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11月底完成。在四个阶段中,尤以第二阶段集中落实、整改和强化上规定详实,抓手有力,充分代表了组成单位的行动力,体现了运动式治理的微观逻辑。为确保环保专项行动成效,环境保护部派出督查组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情况督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督促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经整改仍不到位、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实施限批。例如,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抽查情况的通报,山东省政府通报2012年环保专项行动检查结果整改不到位依法追责等。

[1]王绍光.治理研究:正本清源[J].开放时代,2018,(2).

[2]Christopher Ansell,David Levi-Faur,Jarle Trondal.An Organizational-Institutional Approach to Governance.in Christopher Ansell,Jarle Trondal and Morten grd (eds.) ,Governance in Turbulent Time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7,p.29.

[3]杨志军.当代中国政府“运动式”治理模式的解释与反思[J].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报告,2012:225.

1.2.2 扫频光源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 扫频光源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CASIA SS-1000,日本Tomey公司)基于光学相干原理,采用了波长为1 310 nm的扫频光源,轴向分辨率≤10 μm,扫描速度为30 000 A-scan/s,以仪器自带的自动角膜地形模式扫描,耗时为0.34 s,扫描范围可达10 mm×10 mm。较传统的谱域OCT具有更快的扫描速度和更宽的扫描范围。

[4]杨志军.中央与地方、国家与社会: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双重维度[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3,(6):15.

在林业的发展中,造林有着重要的作用,造林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林业发展的水平。因此,在林业的发展中必须加强营林和造林,同时对影响其发展的因素进行给分析,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解决。现阶段,我国的营造林工作任务比较艰巨,同时随着生态环境的进一步恶化,这给营造林带来一定的难题。相关的工作者应该努力提升造林的质量,不断促进林业经济效能的发挥和生态环境的建设。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京召开[EB/OL].http://www.zhb.gov.cn/xxgk/hjyw/201701/t20170112_394657.shtml,2017-01-12.

[8]Ke Li,Boqiang Lin.Economic growth model,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and green productivity in China.Applied Energy,187,(2017):489-500.

[9]杨志军.三观政治与合法性基础:一项关于运动式治理的四维框架[J].浙江社会科学,2016,(11):34.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04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启动[EB/OL].http://www.zhb.gov.cn/gkml/hbb/qt/200910/t20091-023_179789.htm,2004-04-20.

[11]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EB/OL].http://www.nmgepb.gov.cn/zwgk/zdhyzl/201509/t20150901_149-1675.html,2015-09-01.

[12]程为.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认识和体会[EB/OL].http://dangxiao.mep.gov.cn/xylt/201801/t2018-0126_430413.shtml,2018-01-26.

参照《中药新药治疗腰椎问盘突出症的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草案)》制订疗效评定:①治愈:症状、体征消失,直腿抬高70°以上,恢复正常工作,能行走2 km以上。②显效:症状、体征得到改善,直腿抬高试验呈阴性,能正常工作。③好转:腰腿痛减轻,腰部活动功能改善,直腿抬高可疑阳性,部分恢复工作。④无效:治疗方案无效或需要调整治疗方案。

在2011年召开全国环境保护大会背景下,《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第一句话就是“为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这也印证了前述二者所具有的关联性。从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上看,各省(区、市)政府要强化主管领导牵头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分工协作的各项工作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环保部在专项行动过程中担当主要协调者角色,其余各个部门也各自有相对应的职责范围,凸显出强烈的部门职能导向。

十二月下旬,冬至的日子当时还差一天,我和他也由话题涮涮锅,改到了汤圆:“如果不是为了因应节日,我才不会买汤圆,回来煮着吃,我喜欢的是咸酥鸡,啊,辣辣香香,台湾在地的味道。为什么没有节日支持它呢?”

[15]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EB/OL].世华财讯网,htt://news.hexun.com/2008-07-11/107355232.html,2008-7-11.

[16]国务院七部门部署今年环保专项行动.温家宝作重要批示[EB/OL].新华每日电讯,http://news.xinhuanet.com/mrdx/2006-06/02/content_4636068.htm,2006-6-2.

[17]国家环保总局通报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EB/OL].中国环境报,2004-7-14.http://news.sina.com.cn/c/2004-07-14/09223080405s.shtml.

第二天,风在刮,雨在下。停水停电了,我的心情有点压抑。到了下午,雨终于停了。实在是无聊,两天没出门了。下得楼来,哎呀!水已经爬进高高的楼道门槛,钻入狭窄的车库走廊,空中飘荡着侵略者的淫笑。这时,老天表情平静,有了彻底倾泻的快感和清爽。我突然有了挣脱的念头,小心翼翼地迈下三级台阶,水有点凉。但就像久别的亲戚,突然认了出来,冷漠之后是热情,腿上竟有淡淡的暖意。

[18]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在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EB/OL].中国环境报http://www.zhb.gov.cn/info/ldjh/200807/t20080722_126029.htm,2008-7-10.

[19]徐晓林,朱国伟.解释与取向:运动式治理的制度主义视野——以“治庸问责”风暴为背景的分析[J].学习与实践,2011,(8).

[20]蓝伟彬.运动式治理何以常态化——以“瘦肉精”专项整治为例[J].特区经济,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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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地区分布不均。黄河河川径流大部分来自兰州以上,年径流量占全河的61.7%,而流域面积仅占全河的28%。

[22]孙峰,魏淑艳.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运动式治理模式转型研究——以深圳“禁摩限电”为例[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7,(2).

[23]文宏,郝郁青.运动式治理中资源调配的要素组合与实现逻辑——以武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为例[J].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6).

[24]王辉.运动式治理转向长效治理的制度变迁机制研究——以川东T区“活禽禁宰”运动为个例[J].公共管理学报,2018,(1).

[25]黄其松,杨志军.新型常态治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转型之道[J].探索,2015,(1).

[26]严强主编.公共政策学[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27]Sebastian Heilmann,Elizabeth J.Perry.Embracing Uncertainty:Guerrilla Policy Style and Adaptive Governance in China.In Sebastian Heilmann and Elizabeth J.Perry.(eds.),Mao’s Invisible Hand:Political Foundations of Adaptive Governance in China.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11,1-29.

杨志军,肖贵秀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0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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