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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社会与我国学龄前儿童保育模式的变革

更新时间:2009-03-28

一、学龄前儿童保育及其制度安排

(一)学龄前儿童保育的社会价值

1.相关概念

学龄前儿童,是指尚未达到入学年龄*关于入学年龄,各国规定不一,英国规定5岁为儿童的入学年龄。朝鲜、罗马尼亚、美国、法国、日本、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等规定6岁为儿童的入学年龄,整体来看,世界各国的入学年龄一般在5岁~7岁之间。的儿童。根据我国法律以及各地的实施现状,儿童的入学年龄一般为6或7岁。*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因此,本文中的“学龄前儿童”即0到6(或7)岁的儿童。儿童保育,根据《人口科学大辞典》,系指成人(家长或保育人员)精心照管儿童,使之在身心与环境适应等方面健康成长。儿童保育包括抚养、教养、教育等内容,其目的在于帮助儿童获得良好、健全的发育,提高儿童适应社会环境和独立生活的能力。[1]

为实施某款智能手机的外观设计(Smartphone Appearance Design, SAD)项目,某手机开发企业组建了一个由35名协同成员组成的协同产品创新知识网络。以协同成员为网络节点,协同成员间的关联关系为网络边,得到35名协同成员组成的P-P子网络如图1所示。

2.个体发展的需要

学龄前儿童发展的特殊性、重要性(内在原因)以及社会环境的复杂性(外在原因)决定了学龄前儿童对他人照顾的绝对依赖性。从生理的角度来看,学龄前时期与婴幼儿时期基本重合,是人类个体发展最早、最为脆弱的阶段。学龄前儿童在身体、心理以及适应环境的能力等方面都尚处于发展初期,需要持续不断、无微不至的照顾和保护。同时,学龄前期也是儿童发展最快、最为重要的阶段,身体器官和功能日渐成熟,语言、逻辑思维等认知能力初步形成,并且开始与外部环境进行互动,自我形象及自我认知逐渐发育形成。[2]少年儿童,特别是婴幼儿,有着学习的生物学基础。婴幼儿时期是儿童学习的“机会之窗”,即大脑从环境中接受特定的输入信息并经此创建或巩固神经网络的重要时期。[3]15并且有些与身体发展有关的“机会之窗”是时不再来的。蒙台梭利指出,0-6岁是儿童个性形成的最重要时期和心理发展的敏感期,语言、动作、感知、关注细小事物、秩序感、社会化等相继出现。[3]22就外在的环境因素而言,学龄前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具有复杂性。现代社会生活复杂多变,特别是当今中国已步入“风险共生”下的高风险社会,[4]学龄前儿童的照顾和保护自然更为必要。

3.社会发展的需要

从社会分工的角度来看,人类社会是一个高度复杂的、既有分工也有合作的有机体系,而每一个人的生活都依赖于这种分工与合作的社会结构。儿童抚育的基本目标,是培养独立的社会分子去继替社会结构中的缺额,进而保障种族的绵续和社会的持续发展。抚育的结果是人的社会化和社会的新陈代谢,以及社会的完整性和社会生活的健全运行。[5]44-60正如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通过的《执行九十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所说:“今天的儿童就是明日世界的公民,因而他们的生存、保护与发展是人类未来发展的先决条件。……他们的个人发展和社会贡献将塑造世界的未来。”人是社会性的动物,是属于一种特定文化的、认同并受这种文化支配的生物个体。社会的延续与进步、人类文化的积累与传递又离不开个体的社会化。个体通过社会化,最终实现个体与社会的一体化。学龄前期是个体社会化的开始,也是个体接受社会化的最佳时期,并且这一阶段社会化任务完成的好坏对学龄期的社会化有直接影响。学龄前儿童保育,是儿童接受社会化的主要途径。通过与外界环境的不断互动,学龄前儿童接受社会教化并不断地将社会意识、道德规范等社会文化精神内化。因此,从社会整体的视角来看,学龄前儿童的保育关乎社会的生存和持续发展,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分工更加明确、知识更加精确和专业化,这对学龄前儿童保育的实施者,即指导学龄前儿童社会化过程的主体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学龄前儿童保育的制度安排

根据实施主体及保育地点的不同,学龄前儿童保育可以分为家庭保育和社会机构保育两种制度模式。

4.成本回收后收益:每年发电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17年=54293.75元×17年=922993.75元。

混合动力前置后驱车用变速器(FRAT)是由日产汽车和加特可共同研发的,通过高效的能量再生及电动机行驶,高层次地实现了兼顾卓越的油耗性能与强有力的行驶性能的单电机双离合器式的混合动力车用变速器。

老龄社会的首要特征是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同时还伴随着人口出生率减少、死亡率降至最低水平、人口寿命延长等其他人口特征。相对于青年型和中年型社会,老龄化社会的少儿人口减少(0-14岁人口30%以下),老年人口增长(65岁以上人口超过7%),老少比在30%以上。[8]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将加剧养老资源与抚育资源的冲突。2006-2015年,我国老年人口抚养比从11%持续增长到14.3%,同一时期少儿抚养比从27.3 %波动下降到22.6%。*数据来源: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http://data.stats.gov.cn/easyquery.htm?cn=C01.2017-05-23。预计到2023年,我国老年抚养比将超过少儿抚养比。届时,劳动年龄人口抚养的重点将由少儿人口转向老年人口,[9]且老年人口抚养比与儿童抚养比的差距还会进一步拉大。预计到本世纪中叶,中国老年抚养将高出少儿抚养比近38个百分点,是届时少儿抚养比的两倍多。尽管受传统家族主义文化和人口结构红利的影响,祖辈照料仍旧是重要的照料资源,但是,无论从人口结构快速老化的发展趋势,还是从追求独立自主和自我实现的个体主义文化的发展趋向上来看,祖辈照料的可持续性都值得商榷。[10]

家庭保育对于学龄前儿童的发展具有无可比拟的绝对优势。家庭,是以血缘、亲密情感关系为基础而组成的最基本的生活单位。家庭,自产生之日起就担负着培养下一代的使命,并且在人类社会的大部分时间,学龄前儿童保育都是在家庭中完成。“家庭是最早也是最基本的生活集团,是社会关系的养成所”。[5]230一方面,家庭为个人提供初期的保护和培养,满足个人基本的生理和情感需要,并使个人在获得独立社会身份之前拥有一定的能力和社会认同。父母是学龄前儿童自我身份认同的重要对象,并给予学龄前儿童无法从别人那里获得的安全感与爱。另一方面,家庭是稳定社会伦理和结构秩序的基层单位。通过家庭,个人了解自己在群体或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习得社会生活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内化社会所期望的价值观、行为规范,承担相应的社会角色以及适应社会的变迁。

由家庭和母亲来承担学龄前儿童保育的安排是一种典型的社会构建物。传统的学龄前儿童的抚育工作由家庭承担,采取小团体负责的原则。[5]69学龄前儿童保育被看作是基于婚姻和亲属关系的无报酬的非正式活动,其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被低估。而在家庭内部,无论是从历史上还是世界范围来看,学龄前儿童的保育工作都主要由女性承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由家庭或者女性来承担学龄前儿童的保育工作是一种本质要素。因为,确实存在很多比孩子的父母更适合扮演养育者角色的个体和机构。[6]

2.社会机构保育模式

20世纪中叶以来,学龄前儿童保育开始从家庭走向社会,出现了针对学龄前儿童的日托服务、学前教育服务、儿童家庭日间护理服务和专业的儿童护理服务等机构保育服务。在家庭外接受保育的学龄前儿童越来越多,且年龄越来越小。2014年OECD国家0-2岁儿童接受机构保育服务的比例为38.1%,平均每周保育时间29.8小时;3-5岁儿童的平均入园率为83.8%,其中三岁、四岁和五岁儿童的入园率分别为69.9%、86.4%和95.0%。*数据来源:OECD.OECD Family Database[OB/OL]. http://www.oecd.org/social/family/database.htm.2017-10-10。儿童保育从家庭内的无酬劳活动转变为社会性的有偿服务。机构保育相对于家庭保育,具有专业化、系统化、规范化和更高效的优点。机构保育从内容上来看,包括针对学龄前儿童的日常生活照料、健康和社会性教育,并且在保育的过程中,还会向学龄前儿童提供连续不断的、具体且真实的、类似父母之爱的情感支持。[7]机构保育不仅补充、支持了家庭抚育功能,解决了家庭的后顾之忧,而且鼓励、扩大了就业。

二、老龄社会对学龄前儿童保育模式的挑战

2000年,我国正式步入老龄社会。老龄社会,从定义来看,描述的是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问题,但是从社会形态的角度来看,老龄社会还包括社会结构与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变化,[8]具有高度复杂性和系统性的特征。老龄社会带来的影响涉及人口、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诸多领域,且各领域、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家庭是社会运行的基本单位,深嵌于社会之中,家庭功能是家庭与社会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老龄社会背景下,人口年龄结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变迁对于家庭抚育功能的实现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水稻是重要的粮食作物,在全世界粮食作物种植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我国耕地面积有限,想要依靠扩大种植面积来增加水稻的产量是不可行的。为了满足人们对水稻的需求,我国大量依赖农药化肥提高水稻产量。这种生产模式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不可以长久使用。想要发展绿色水稻产业,就需要培育能够适应生态环境的高产新品种。

(一)人口年龄结构的老化加剧养老资源与抚育资源的冲突

1.家庭保育模式

(二)家庭变迁与社会分工刺激学龄前儿童保育的社会化需求

从社会结构的视角来看,家庭功能的弱化、女性地位的提高以及社会分工的明确化和精细化刺激了学龄前儿童保育的社会化需求。首先,老龄社会下核心家庭与空巢家庭的数量越来越多。家庭规模小型化和家庭结构核心化导致家庭功能的弱化和外部化趋势,[11]养老、照顾、教化、生产等功能已无法完全在家庭内部完成,转而被福利机构、市场、学校、工厂等社会机构替代或者部分替代。其次,女性地位提高,夫妻双方的关系日益平等化。“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格局发生变化,越来越多的女性参与社会化劳动,我国女性劳动参与率更位居世界前列。2014年,中国女性的劳动参与率为64%,高出世界平均水平约14个百分点。*参见网易新闻,2016中国劳动力市场发展报告:“性别红利”将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力[N/OL]. http://news.163.com/16/1124/20/C6LQCHU5000187V8.html.2016-11-26/2017-06-03。再次,劳动分工细化,社会整合度提高,所有人的生存与生活都依赖于他人的劳动。在市场经济下,个人通过交易获得服务和产品来保证自身需要的满足,包括学龄前儿童保育在内的许多家务劳动逐渐商品化,变为由社会专门组织生产或提供的、可以通过购买获得的商品和服务。

(三)经济结构调整带给学龄前儿童保育的冲击

1.劳动力供需结构层面

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性因素,老龄化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影响劳动力市场。从供给上来看,劳动年龄人口规模的减少和老年人口比例的提高将导致劳动力供给减少和劳动力老化。根据联合国 2017 年人口预测方案中,中国大陆的劳动年龄人口比重呈下降趋势,劳动力老化程度将不断加重。2015年,我国15-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总数10.1亿,占总人口比重72.6%。至2100年,15-64岁人口的规模将降至5.55亿,占届时总人口比重的54.4%。劳动年龄人口趋于老化,2015-2040年,45-64岁劳动力占劳动力总人口的比重将持续上升,2040年这一比重达到高峰,为46.4%。*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数据。参见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世界人口展望: 2017年修订版[M/OL].https://esa.un.org/unpd/wpp/Download/Standard/Population/.2017-10-10。一般而言,劳动生产率最高的年龄段一般是25-34岁和35-44岁。[12]在当前我国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劳动力的资本存量较低的情况下,劳动力的老化将导致社会生产率降低。因此,提高劳动者素质将是我国提高社会生产率、实现产业结构调整、适应老龄化社会的有效途径。儿童是未来的劳动者,学龄前儿童保育不仅有助于儿童以后的学习,也为以后劳动技能和素质的培养奠定基础。从需求上来看,作为纯粹的消费者,老年人口规模及比例的增加将导致对相关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增加。在劳动人口总数和生产力水平既定的情况下,需要更多的女性——潜在劳动力从家庭中解放出来,进而提高劳动力的有效供给。

2.社会保障层面

2.2.2 起搏标测 起搏标测在临床也较为常用,它是先通过心电图初步判断早搏的起源点,然后在确定的起源部位进行起搏以夺获局部心肌,比较起搏的QRS波与室早的QRS波形态是否完全匹配。从理论上来讲,只要是在最早起源点起搏,其QRS形态应与室早的QRS形态完全相同,在临床实际操作中,要求二者的12导联心电图中至少有11个导联的QRS形态匹配。现有的三维标测系统中均可通过标测前记录的室早模板进行比对,提高了判断的准确性。然而,起搏的QRS波形态受起搏的输出,包括电压、电流、脉宽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起搏标测的准确性。鉴于此,起搏阈值的确定有一定价值。

现代社会,老年人口增加还会造成养老保险、老年人福利等社会保障支出增加。在我国,备受瞩目的社会养老保险也将因为老龄化的加剧而承受巨大的偿付压力,甚至出现养老金支付危机。为了缓解养老金的偿付压力以及应对可能到来的养老金支付危机,延迟退休年龄,特别是延长女性退休年龄的改革已经提上日程。但是,受历史传统与社会现实的影响,女性依旧是学龄前儿童保育的主要提供者。年轻女性迫于经济压力,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常会将学龄前儿童的保育责任转移给上一辈,祖辈特别是祖母或者外祖母已成为当前学龄前儿童保育的主要提供者。根据《中国家庭发展报告2016》显示,在1-5岁儿童中,主要由母亲照料的比例为44.4%,由祖辈照料的比例为41.1%。[13]因此,退休年龄改革,特别是延迟女性退休年龄将会对当前的隔代抚育模式带来冲击。

2018年的洛丽塔,已经是50多岁高龄的虎鲸了,大部分人工豢养的虎鲸,平均寿命差不多只有30岁,当年洛丽塔所在的虎鲸家族,全部成员都已离世,有网友甚至称洛丽塔是“世界上最孤独的虎鲸”。

三、“家庭养子”的传统保育模式加剧老龄化问题

(一)“家庭养子”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老龄社会的到来使得养老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2014年,我国建立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家庭不再是养老资源的唯一来源。然而,相对养老问题,我国学龄前儿童的保育问题则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除去教育成本,国家至今尚未出台系统、全面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支持家庭”政策来协助家庭照顾 0-6 岁的学龄前儿童。[14]

1.过度市场化与政府投入有限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一个民族的未来可以从这个民族照顾其儿童的态度和方法中预测”。[24]家庭照顾,特别是女性照顾幼儿一直以来都被看作是最佳的照顾安排,也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为普遍的实践和经验。但是老龄社会人口结构和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动,导致家庭处于压力增加和能力下降的失衡状态,传统“家庭养子”的学龄前儿童保育模式受到挑战,并且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这种模式与老龄社会的不相适应还会加剧。

数学教学并不单纯的是老师和学生之间进行知识的传输认知,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大量情感的融入,这些情感因素起着润滑剂的作用,让老师和学生之间的知识传输变得更加顺畅,对于教学效果也起着非常大的保障作用.高中数学,包含的知识点多,内容复杂,学生在实际学习中如果完全是机械式的学习,没有情感的融入,学生就会感觉到非常的枯燥,在海量的知识练习中,很容易对数学学习产生厌烦的情绪,如果能够与丰富情感结合起来,老师与学生之间存在着情感因素的真切交流,这样学生在数学知识学习中就会感受到老师关怀和爱意的存在,从内心里也会增强学习好数学知识的基本兴趣.

2. 三岁以下婴幼儿保育服务供给的缺失

从服务的内容上来看,目前我国的学龄前儿童保育服务集中于3岁以上儿童的早期教育,3岁以下的婴幼儿的保育仍须由家庭解决。而在家庭内的两性分工中,女性依旧是幼儿照顾的主要承担者。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 3 岁以下儿童的照顾责任基本由家庭承担,其中母亲作为儿童日间主要照顾者的比例高达 63.2%。*参见全国妇联、国家统计局.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全国主要数据报告. http://www.wsic.ac.cn/staticdata/84760.htm.2017-10-11.3岁以下儿童上托儿所的比例极低,2岁儿童仅有14.4%在托幼机构。[13]相比之下,在OECD国家,*不包括比利时(法语区)、捷克、法国、爱尔兰、意大利、日本、卢森堡、 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共和国、瑞士和美国等国家。除了开设针对3-5岁儿童的学龄前教育Pre-primary education,*主要指3-6岁的学龄前儿童提供认知、社交以及入学准备的服务,侧重于教育。还设置了针对3岁以下儿童的早期发展教育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al development。*主要是指为 3 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的日常身体、情感以及社会心理层面的照料和保育。

3.父母保育权利实现的不充分

从权利实现的角度来看,父母对学龄前儿童进行保育的权利并未得到充分的确认和保障。其一,父母假的设置以产假、哺乳假为主,形式单一,且产假时间只有98天,仅仅是国际劳工组织建议的最低标准。其二,亲职假设置的性别化倾向。单一地强调女性在幼儿照顾的责任,忽视父亲对幼儿照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性别化的亲职假设置不仅加剧了女性在就业市场的不利地位,也导致男性在获得亲职假权利上的不平等。其三,权利主体的资格限定导致学龄前儿童保育政策的“去商品化”能力不足。幼儿津贴和生育津贴的目标群体十分有限,集中于贫困家庭、符合生育政策的家庭。生育保险的覆盖群体也仅限于正规就业者。

(二)“家庭养子”模式让老龄化问题更趋严重

人口年龄结构老化本身并不必然导致社会问题,而是将其放在具体的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背景下,才有可能表现为老龄化问题。老龄化问题的产生是由于人口转型与社会经济结构、公共政策的不相适应。[15]受制于社会缺位、社会建设不足的影响,我国学龄前儿童的保育责任依旧由家庭承担。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家庭养子”的学龄前儿童保育模式又会通过就业与收入、生育率、社会保险等作用机制变量,[16]加剧老龄化问题的严重程度。

1.就业与收入的减少

“家庭养子”模式下,托幼服务对于缓解女性就业—育儿矛盾的作用减弱。在家庭内部,受传统性别分工的影响,女性更多地承担学龄前儿童保育工作和受到更多的教育成本约束,学龄前儿童对女性就业的影响显著。[17][18]当儿童托管的市场价格大于女性参与劳动力市场的收益时,很多母亲会选择退出劳动力市场。2010年,我国25-34岁有6岁以下孩子的母亲的城乡在业率为72.0%(城镇)和79.7%(农村),分别比同年龄组没有年幼子女的女性低10.9(城镇)和6.7(农村)个百分点。*参见全国妇联、国家统计局.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全国主要数据报告http://www.wsic.ac.cn/staticdata/84760.htm.2017-10-11. 20世纪80年代的市场化改革以来,市场化的托幼服务逐渐成为我国学龄前儿童保育服务的主要供给,家庭则成为市场化保育服务的最终和主要承担者。然而,市场化的保育服务存在收费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催生了“入园难、入园贵”的民生问题。

3.政府责任的履行方式

生育和抚育会为女性带来“对母亲的收入惩罚”(Motherhood Wage Penalty),即收入水平的下降。对于育有学龄前子女的母亲,收入惩罚的力度最强。[19]很多女性在生育后为了兼顾工作和家庭,往往以降低收入和稳定性为代价而选择工作时间较为灵活、通勤方便的非正规就业。然而,非正规就业者不仅面临工作和收入的不稳定性,而且社会福利与医疗社会保障不足使其更容易陷入贫困风险。从事非正规就业的女性则是更脆弱、更缺乏保护的人群。[20]市场经济时代,个人的价值往往与其创造的经济价值等同起来。家庭内的育儿劳动并不能带来直观的经济价值,且育儿劳动的社会价值尚未得到社会的普遍承认和重视,因此女性作为育儿的主要责任者,在家庭权力地位中处于弱势。[21]

2.对生育率提高的负向影响

经济因素是家庭进行生育决策时考虑的一项重要因素。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分析:一方面,生育成本特别是学龄前儿童教育、子女上学等教育成本成为家庭生育决策的主要考虑因素。而教育等因素引起的养育成本提升和对人力资本投资的重视使得家庭在生育数量与质量之间作出替代性选择。[22]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对子女教育的重视以及教育的市场化发展,教育成本逐渐提升。目前学龄前儿童的教育并不在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范围,公共托幼机构的数量又十分有限,学龄前儿童的保育成本主要由家庭承担。“家庭养子”模式下,学龄前儿童的保育需要父母投入大量的情感、劳动、时间、经济成本和机会成本。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可以预见的是,这场关乎15万户国企、100多万亿资产和3000多万名职工的宏大改革,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持续推进,并产生深远的影响。

“儿童应该受到保护和照顾”的观念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承认,并以立法的形式予以确认。《儿童权利公约》(1989年)中规定各缔约国应确保儿童享有其幸福所必需的保护和照顾,承认儿童必须受到特殊的照顾和协助(第3条和第18条)。《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3条和24条)、《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0条)、《残疾人权利公约》(第7条)中对儿童的这一权利也进行了确认。1990年《世界全民教育宣言》指出,“出生即为学习的开始,各会员国应提供幼儿保育和教育(ECCE,Early Childhood Care and Education)服务”。《达喀尔行动纲领》(2000 年)中将“扩大和改善幼儿,尤其是最脆弱和条件最差的幼儿的全面保育与教育”作为全民教育的第一项目标。

3.不利于社会保险财务可持续性的实现

社会保障是社会财富的再分配方式,其本身并不直接创造财富。单一地关注老年人福利与社会保障,忽视幼儿照顾、女性就业等其他社会问题,不仅难以解决老龄化问题,还会降低社会养老保险的效率、加剧养老金支付危机。

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影响因素包括制度赡养比、工资水平及退休年龄等。通过就业机制,“家庭养子”的学龄前儿童保育模式在客观上对社会养老保险的财务可持续产生消极影响。其一,家庭养子模式对女性就业与收入水平都会产生不利影响。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女性就业率降低将直接导致社会保险缴费人数减少,女性就业的非正规化也会对社会养老保险收支平衡的产生消极影响: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的降低以及15年有效缴费期被延长。[23]其二,社会化学龄前儿童保育的供给不足与家庭照顾责任的女性化将加大退休年龄改革的阻力:一方面,老龄化程度加深和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导致社会养老金领取人数增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在客观上要求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另一方面,延迟退休年龄在理论上可以延长缴费时间和缩短待遇领取时间,进而缓解养老保险的支付压力。然而,在“家庭养子”的学龄前儿童保育模式下,延迟退休年龄又会造成女性晚年工作与隔代抚育间的冲突。

四、学龄前儿童保育模式的社会化变革

(一)老龄社会背景下学龄前儿童保育问题的公共性

政府资金投入有限,学龄前儿童保育的社会化成本最终由家庭承担。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市场化改革以来,国家对托幼服务的投入和支持减少,原有的公共托幼服务走向市场化。2016年,我国公办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以及集体兴办的幼儿园。8.56万所,只占学前教育*实践中学龄前儿童的保育与教育是有机结合的,无法截然分开。学前教育(国内的叫法),在国际上通常被称为“早期保育与教育”(ECCE,Early Childhood Care and Education),因此,“学前教育”与“早期保育与教育”只是称呼习惯的不同。参见江夏《儿童福利: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研究的新视角》,载《学前教育研究》,2011年第5期,第15-20页。机构的35.7%,民办幼儿园15.42万所,占比64.3%,*见教育部发 2016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moe.edu.cn/jyb_sjzl/sjzl_fztjgb/201707/t20170710_309042.html. 2017-07-10/2017-10-11。学龄前儿童保育的社会化成本主要由家庭承担。资金保障是学龄前儿童保育事业发展的关键。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国家投入是学龄前儿童保育事业发展的有力保障。2014年,我国学前教育经费*教育经费指教育经费总投入,包括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社会捐赠经费、学费和杂费及其他教育经费。总投入1758亿元,占GDP比重0.27%,其中,国家财政性投入占学龄前教育经费总投入的49%。*见中国教育部财务司编《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2014)》,中国统计出版社。http://tongji.cnki.net/kns55/Navi/result.aspx?id=N2015070207&file=N2015070207000134&floor=1.2017-10-10。OECD国家学前教育与保育经费投入平均占GDP的0.8%,其中,公共财政投入占比平均水平达到了83%,欧盟22国更是高达85%。*参见OECD. Education at a Glance 2017.http://www.oecd.org/education/education-at-a-glance-19991487.htm. 2017-09-12/2017-10-11。

5.1.3 竞赛教学法更利于创造活跃、积极的课堂氛围。在实验过程中,通过对实验班和对照班的学生课堂表现作为对照,发现实验班的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比对照班的学生更为活跃,学生更能积极主动地去完成教师规定的各项任务,并严格按照教师规定完成课堂竞赛活动,并力争所在小组取得竞赛的胜利。在整个实验的上课过程中,实验班学生的课堂积极性明显高于对照班,学生的课堂参与度也高于对照班。

学龄前儿童保育问题对于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独特且重要的作用。作为劳动力再生产的重要环节,学龄前儿童保育关乎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和完整性。增加对学龄前儿童保育的社会投资具有反贫困、促进妇女就业、提高抚养比、扩大社会保障缴费基数等积极作用。[25]老龄社会背景下,加强对学龄前儿童保育的投入亦是我国应对社会生产率降低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有效途径之一。

老龄化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这意味着如何应对老龄化与学龄前儿童保育的错配问题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学龄前儿童保育问题的影响面广泛,涉及到人口、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领域。因此,老龄社会下学龄前儿童保育的社会价值和特殊意义需要得到承认和重视,其成本和责任主体应社会化、多元化,而非单一地家庭化、女性化。

(二)学龄前儿童保育社会化的政府责任

1. 政府责任的伦理基础

在我国现行经济体制下,建筑业的比重越来越大,建筑工程规模也越来越大。因此,为了保证建筑业的正常发展,我们必须做好项目成本的动态管理和控制。工程造价管理是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核心环节,对整个工程有着重要的影响。无论是决策、设计、施工还是竣工,都非常容易受到项目成本管理的影响。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资金浪费,控制整个工程建设的成本,处理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是建筑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学龄前儿童保育问题既然是一个公共性问题,就需要公共化的应对方案。在公共性问题的解决中,政府总是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因为政府是国家和社会利益的总代表,也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学龄前儿童保育的社会化运行需要政府来主导和影响。接受照顾和保护是学龄前儿童的一项积极人权。根据国家亲权理论,当家庭无法确保儿童拥有良好的成长环境时,国家——儿童的最终监护人——须提供及时有效的援助,以充分保障儿童的各项正当权益。并且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这种国家干预,不仅是出于保护公民权利的需要,也是国家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6]

2.政府责任的法律依据

另一方面,老龄社会下,家庭养老能力的弱化以及养老的社会化扩大了生育的外部性,“养儿防老”效用减弱。假定在t和t+1两个时期,抚育单个子女的成本C固定,且Ct=Ct+1;一对夫妇最多生育两个子女。根据抚育子女数量的多少,t时期的劳动人口可以分为A0,A1,A2三类。在t+1时期,t时期的劳动人口变为t+1时期的老年人口,t时期的儿童成为t+1时期的劳动人口和纳税人口。无论在t时期抚育子女数量的多少,t+1时期的所有老年人A0,A1,A2都会消费由当期劳动人口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享受到普世性的养老福利。即所有人都可以享受抚育儿童带来的效用,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为此付出相同的成本。因此,从成本收益的角度,理性的家庭会选择减少生育甚至不生育。

随着人们对船舶排放和能效控制措施的关注,国际海事组织制定能效管理计划以监控船舶能耗并进行管理,最终实现减少船舶碳排放目的。船舶能效监控系统可为其柴油机智能故障诊断提供更多的故障状态参数。[7-8]本文旨在通过燃烧故障案例,阐述基于柴油机故障状态信号特征的故障分析过程,尤其是能效监控系统中的油耗率在故障诊断过程中的作用,有效地简化故障诊断过程并提高排除故障效率,从而为船舶柴油机智能故障诊断系统的建立提供参考建议。

工资水平反映了人力资本存量的高低。生育尤其是多次生育导致女性职业生涯的中断和多次中断,会减少女性人力资本的存量,不利于女性职业晋升和收入水平的增长。根据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18-64岁从事非农劳动的已生育女性中,有20.2%的人因为生育行为或者照顾孩子而有半年或以上的职业中断经历。2001-2010年,有高达35%的非农劳动女性因为生育而中断职业。*参见全国妇联、国家统计局.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全国主要数据报告.http://www.wsic.ac.cn/staticdata/84760.htm.2017-10-11现有的生育保险制度下,生育风险的社会成本主要由企业承担,女性因生产和抚育而导致的就业中断会额外增加企业的雇佣成本,这在客观上造成了女性在劳动力市场遭遇性别歧视。同时,亲职假的性别化倾向以及全面二胎政策的出台又会无形中加剧女性在劳动力市场的不利地位。

未来的老龄化高峰以及老龄社会的长期性与老龄社会影响的巨大惯性将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儿童和家庭将成为政府进行社会投资的重点,并以政策和资金支持为主要投资方式。

首先,作为社会投资和公共福利的责任主体,政府须承认学龄前儿童照顾的社会价值,加大对学龄前儿童照顾的投入,提高学龄前保育和教育的“去商品化”能力。将哺乳假、产假、亲职假等福利的覆盖范围扩大到非正规就业群体,确保父母因产假、哺乳假以及亲职假期间的收入水平足以维持家庭必要的生活水平;家庭不再是学龄前儿童获得政府和社会支持的障碍,[26]学龄前儿童保育福利的覆盖范围应扩大至所有家庭和儿童。另外,通过补贴或者津贴、征收“庇古税”的方法,内化学龄前儿童照顾的外部效应,实现学龄前儿童照顾成本的社会化。

其次,学龄前儿童保育政策的重点应在于适应老龄社会下家庭发展的需要,帮助家庭履行保育幼儿的责任。家庭是社会政策促进社会整体功能有效发挥的焦点,对于人们的生存质量和发展机遇都具有重要意义。增强家庭功能、保障儿童发展的社会投入实际上是对未来的投入。将家庭作为学龄前儿童保育政策的服务对象,有利于促使家庭成为利益共同体,在资源紧缺和各种结构限制的约束条件下,家庭决策的性别差异和性别利益也将消失在家庭利益之中。[27]

制度整合后,人民法院的信访程序主要负责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对审判人员审判纪律、审判作风的批评和意见等事项。这样既增强了信访程序联系人民群众的专业性又缓解了涉诉信访的压力,实现了信访案件的合理分流,最终有利于司法权威的形成,这正是法律监督的目标所在。

在贵阳某高校以班级为单位,整群随机抽取1 049名在校大学生,在课堂上进行集中问卷测试,发放1 049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1 032份(有效率98.4%)。进一步筛出3组被试:(1)吸烟成瘾组23人,尼古丁依赖量表(fagerstrom test for nicotine dependence,FTND)[9]≥4 且网络成瘾量表(internet addiction test,IAT)[10] <40;(2)网络成瘾组 27人,IAT≥70且FTND=0;(3)正常对照组30人,FTND=0且IAT<40,与其他两组人口学情况匹配。

再次,应对老龄化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人口、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人类社会发展的诸多领域。老龄社会下的学龄前儿童保育政策还需注意与就业政策、计划生育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社会经济政策的有效衔接,以及在保护儿童利益的问题上保持立场一致,确保社会政策体系的统一性,减少政策冲突。

(三)学龄前儿童保育社会化中的责任分担

为了适应老龄社会的到来,学龄前儿童保育须社会化。老龄社会的长期性及其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这个社会化过程应是一个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协同治理过程,需要家庭、社会组织乃至市场提供支持,需要各主体共同发挥作用,而不是仅仅依靠政府部门。

学龄前儿童保育的福利安排始终不能脱离经济制度和家庭制度而被无限扩大,福利水平也不应无限提升。家庭照顾与市场化的机构照顾是学龄前儿童照顾资源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介入学龄前儿童保育的前提和条件。并且,随着第三部门等社会力量的强大以及社会自我管理、自我协调、自我服务能力的完善,最终,学龄前儿童保育或将步入真正的“社会福利”阶段。

1.家庭的基础性责任

作为社会生活的基本细胞,家庭是儿童保育的原初提供者。国家主要是通过向家庭和学龄前儿童提供保护和支持的方式履行其对学龄前儿童的保育责任,而非直接取代。尽管老龄社会下家庭对幼儿的照顾能力变弱,但家庭依旧是学龄前儿童照顾的首要责任主体与基本支持系统,并且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家庭的地位和作用都不能被完全替代。

2.引入市场化机制的必要性

将市场化机制引入学龄前儿童保育不仅可行且十分必要。社会资本的投入有利于拓宽学龄前儿童保育的投资来源,缓解政府的投资压力;市场化的运营管理方式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学前儿童保育服务的效率;竞争机制和需求机制的引入则有利于学龄前儿童保育发展的多样性和体制的灵活性,以便满足多样化的保育需求。

3.第三部门的补充作用

最后,第三部门可以通过家庭支持服务对学龄前儿童照顾发挥补充作用。在互惠、志愿的基础上,第三部门可以代替政府向社会提供学龄前儿童的保育服务,并利用自身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与技巧,帮助残疾儿童、孤儿、自闭症儿童等有特殊需要的儿童。作为独立于政府的力量,第三部门可以通过自身的影响力,借助于各类媒体,对学龄前儿童保育的相关政策及其实施状况进行监督。并且,第三部门的发展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改革之间亦可以形成良性互动,进而实现对学龄前儿童保育的良性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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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运华,魏毅娜
《贵州社会科学》 2018年第04期
《贵州社会科学》2018年第04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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