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全的杂志信息网

基于SWOT分析珠江—西江经济带城乡分配正义研究

更新时间:2009-03-28

“分配正义,也即社会正义或经济正义,只涉及社会或国家如何在人们中间分配财富、机会和资源,而不涉及人们在福利上的不断改善。”[1]分配正义的内核在于对社会资源的公平、正义分配,通过合理的分配调整人们的利益关系,更好地满足人们的利益诉求,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进而消解人们的利益纠葛,破除社会的固化矛盾,解构国家的分配危机。本文将采用SWOT模式分析方法,对珠江—西江经济带地区的城乡分配正义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SWOT是英文Strength、Weakness、Opportunity、Threat的简称,其中文意思为S优势、W劣势、O机会、T威胁。通过SWOT模式分析为两江经济带城乡分配正义问题提供一定参考,进而破除城乡分配不公现象,消解城乡二元结构,实现两江经济带城乡的和谐发展。

珠江西江经济带城乡分配正义的优势分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珠江—西江经济带的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城乡基本物质需要得到了基本满足,致使人们能够投入更多的意愿和精力去关注和解决城乡分配正义问题。而改革开放后,珠江—西江经济带的全面发展为其城乡分配正义的实现提供了一些优势条件。

首先,经济优势。珠江—西江经济带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区,城乡经济得到较好地发展。据数据显示,2016年广东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 295元,广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6 416元,城乡居民收入都得到了较好的保障。可见,珠江—西江经济带拥有较好的经济实力,经济基础的雄厚有利于强化政府财政收入,财政基数的扩大化能够给予农村更多的资金支持,支援农村经济发展,进而增加农村的财富,缓解城乡的财富差距域。珠江—西江经济带尤其是珠江经济带作为对外贸易的前沿口,外贸经济发达,而西江经济带作为后方基地,在较大程度上承接珠江经济带的外贸供需。由于外贸经济的繁盛,珠江—西江经济带地区不仅城镇经济得到较好地发展,农村较多地区的乡镇企业也得到开发。而乡镇企业的发展解构农村以务农为主导的农业经济结构,建构起以加工业与农业经济协同发展的农村经济结构。两江经济带的城乡经济尤其是外贸经济的发展,能够给予城乡居民更多的机会,发展自己,提升自我。特别是珠江地区的大型城市广州、佛山,容纳和吸收了大量两江经济带地区的城市和农村的劳动力,提供了大量创造财富的机会。在资源方面,珠江—西江经济带经济的发展需要资源的支持,根据两江经济带城市经济的发展需要,较多农村地区的自然资源得到有效化开发。经济发展促使两江经济带地区的城市社会资源如人力、信息等得到较好地发展,进而对农村地区形成一定的辐射力,促进农村地区的社会资源的发展。

其次,政策优势。随着城乡二元结构不断凸显,珠江—西江经济带地区政府强化对城乡分配不公问题的重视。为了更好地实现城乡分配的正义化,作为重要分配主体的两江地区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惠农、支农、富农政策,如落实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健全农业补贴稳定增长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积极开展农村扶贫工作等来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投入,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的发展,推动农村地区财富的增长,进而逐步缩小两江经济带地区城乡的财富差距。在机会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乡差距扩大化的现状使两江经济带地区政府逐渐出台一些扩展农村居民发展机会的政策,如积极转移农村劳动力、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建构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制度、积极建立农村生活保障制度等来满足农村居民的发展需要,使两江地区的农村居民拥有一定的机会进行自我开发,进而消解两江地区发展机会的不公化。在资源方面,两江经济带地区政府为了消解历史遗留的城乡资源剪刀差问题出台了一些政策,如积极调高农产品价格,构筑城乡产业联动发展格局,大力扶持乡镇企业等来实现城乡资源的互通互助,破除农村资源流向城市的单向度模式,实现城市与农村资源相互流动的双向度模式。

最后,意识优势。随着珠江—西江经济带现代化建设的开展,人们的主体意志也不断得到觉醒,关于如何实现人的自由、平等发展的命题得到两江经济带地区人们的普遍关注。近些年随着农民工主体意志和批判意识的发展,农民工要求平等化、合理化、科学化分配财富的声音不断彰显,进而引发两江地区社会对财富分配正义问题的思考热潮,也推动了两江地区政府对该问题的重视度。在机会方面,随着农村地区的政府和人们强化自身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创新性,积极开发特色项目和建立乡镇企业,扩大农村地区的就业机会。且两江经济带农村地区强化自身的求助意识和开放意识,积极向城市、社会组织和个人求助,通过多元主体的共同帮助来扩展该地区的教育、社会保障等机会,进而缩小城乡机会分配的不公性。在资源方面,两江经济带地区农村地区人们逐渐转变资源单一化、低效化、过度化利用的意识,强化农村资源的高效化、多元化、节制化使用意识。农村居民意识的转变,有利于城乡资源的合理化流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强化城乡资源分配的正义性。

珠江西江经济带城乡分配正义的劣势分析

Yang H.等人[37]研究了Nd∶LaGGG晶体的连续激光运转,在1.06 μm波长处的最高功率为9.9 W,斜率效率为19.6%;在被动锁模激光方面,最高功率为 2.83 W,脉宽7.4 ns,重复频率13.87 kHz.王祎然[38]采用准连续的脉冲LD泵浦,在波长1.3 μm处实现了Nd∶LaGGG晶体的被动调Q运转,获得激光的最大输出能量、脉宽和峰值功率分别为1.0 mJ、8.1 ns和10.2 kW;在波长1.0 μm处实现了Nd∶LaGGG晶体的连续波锁模运转,获得激光的最高输出功率和锁模脉宽分别为3.2 W和17.25 ps.

最后,文化劣势。近年来,虽然珠江—西江经济带积极强化城乡分配正义的意志,但是由于遭受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影响,导致两江经济带实现城乡分配正义仍然存在着文化劣势。第一,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失衡。由于两江经济带着重城市建设的发展导向,无论是国家还是地区政府对公共文化资源的分配都倾向于城市,优先发展城市的公共文化,而农村地区的公共文化资源相对缺乏,导致农村的现代性公共文化发展缓慢。虽然两江经济带地区加大对农村地区公共文化资源的分配,但是城乡之间的差距还是较为凸显。两江经济带地区的大城市广州、佛山拥有着较好的文化设施、文化传播手段、文化消费场地,能够充分满足异质化的文化人的多元性需要。而两江经济带农村地区的文化设施简陋,公共文化资源不能充分满足两江地区农民日益发展的文化需要,最终致使两江经济带地区城乡居民的公共文化资源享有性的失衡化、差别化、不公化明显。第二,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失调。两江经济带的城市地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够较好地满足城市居民的文化需要。而在农村地区公共文化边缘化现象突出,农村地区文化产品生产不足,文化机构虚设。两江经济带农村居民在环境的影响和城市的辐射作用下,农民开始不断重视自身的精神文化需求,农民也不断趋向精神富足的生活,但受到历史与现实因素的影响,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远远不能满足农民需要。农村的知识产品、情感产品、娱乐产品等文化产品有效供应严重不足,导致两江经济带较多农民的文化需求难以满足,进而较多地依靠打牌、打麻将等活动消除精神的空虚感。近些年,两江经济带积极开展城市文化反哺农村的活动,但仍存在供需不吻合,供非所需等问题。第三,文化人才分布不当。人才是文化事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而文化从业人员出于自身的发展需要更多地偏向城市就业,较少人愿意到农村就业。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地域、意识等因素,难以吸引优秀文化人才,因此,两江经济带地区存在文化人才分布不当现象严重。

虽然珠江—西江经济带的发展为城乡分配正义的实现提供了有利条件,并做出了一些努力,但仍存在一些不利条件,进而阻碍了两江经济带城乡分配正义的实现。

首先发布课前导学。课前导学分为“做一做”和“看一看”。做一做是让学生根据提供的任务情景和要求尝试完成该任务。“看一看”是指学生在尝试完成的过程中,可能面临着很多操作和理论问题,可以带针对性的观看“看一看”中提供的视频进行课前学习。

其次,政治劣势。虽然两江经济带政府在政治维度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来调解两江经济带的城乡分配不公现象,但由于各种现实和历史因素的影响,导致两江经济带实现城乡分配正义存在着政治劣势。珠江—西江经济带政府尽管出台了相关的政策以实现城乡的分配正义化,但由于两江经济带城乡政治权利的不公、不合理的再分配政策、城乡隔绝的二元税制等因素,致使政府执行效力和政策的落实效力的低效化。第一,城乡政治权利分配存在着不对等现象。一是选举权还存在一些问题。在珠江—西江经济带地区由于农民居于劣势地位,且自身参政意识不高,导致农民参与选举的积极性不高,不少农民的选举名额被非农民人员挤占。且珠江—西江经济带地区的农村流动人口由于户籍和选民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农村流动人口的选举权不断弱化,突出表现为投票率低和政治参与度不高等。二是农村居民自治权还有待强化。随着经济的发展,两江经济带城乡城镇的居民自治发展进程得到较快的发展,尤其是珠江经济带地区的城镇居民的参与率、监督率、转化率都较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而农村居民自治发展进程则较为缓慢,不仅参与率和监督力度低,而且自治组织的权利转化率也较低。且西江经济带不少地区由于村委不重视和农民的忽视,导致农民居民自治还未能够较好地建构。三是农村居民的平等权受到限制。由于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对立分离的户籍制度的存在,使得珠江—西江经济带一些地区根据户口区别制定了一些不平等的政策,形成一种制度性歧视,导致农民的权利和义务与城市居民不对等,隐性压迫农民成为“二等公民”,进而消解农民固有的权利,造成农民平等权的空场。虽然我国户籍制度改革使城乡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数量明显增加,但是农民想要争取和城市居民获得平等的权利还需要不断加以争取。第二,不合理的再分配政策。两江经济带地区政府就城乡分配的财富、机会、资源等政策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两江经济带尤其是珠江经济带政府为了更好地稳定和实现大城市如广州、佛山、南宁等的现代化发展,在财富再分配政策上仍倾向城市建设,农村建设的财政投入远远低于城市。且由于再分配资金由上层城市政府拨往农村下层农村政府,在资金流转的过程中仍存在被截留的现象,致使农村地区发展资金缺乏。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两江经济带尤其是珠江经济带由于城市经济较为发达,因此在制定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缴费门槛过高,导致农村低收入人群难以承受,因此农村地区较大一部分人民都采取规避态度,不愿意加入社会保障体制,导致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效力低下,进而不利于社会资源的公正化再分配的调控政策的有效化落实。第三,城乡隔绝的二元税制。两江经济带在税收层面实行的是城乡分化的二元税制。在这种税制下,农村居民承担着高于城市居民的不平等负担。虽然两江经济带地区已经取消了农业税,但是农业生产经营者还需要直接或间接承担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农业税的取消并没有消解城乡二元税制,农民依然担负着大量的隐性税收负担,“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一样履行了纳税义务。”[2]农村居民不仅没有同城市居民享受到同等权利,还要缴纳更多的税费,导致两江经济带农村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现象凸显。

首先,经济劣势。社会主义发展初期,我国现代化建设偏向重工业化、城市化建设,主张以农促工,农村经济服务于城市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居于客体地位,城市经济占据主体地位。农村经济的屈从性是造成珠江—西江经济带地区城乡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在财政方面,无论是国家还是两江地区政府都对城镇的发展给予较多的财政资金支持,相应地对两江地区的农村财政支持较少。虽然近些年,两江地区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金额,推动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但财政投入还是较多的偏向城镇,社会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以城市为主导,进而向农村辐射,导致农村的各方面条件都远远落后于城市,进而不利于吸引社会资金和企业建设,最终导致城乡居民的发展机会和发展环境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城乡财政分配不公凸显。在金融方面,两江地区城市金融业发达且日益成熟,而农村金融业发展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现代化进程天然存在着农村资金流入城市的趋势,两江地区的金融制度并没有出台相关规则加以制约,导致城乡金融发展的不对等化明显,农村资金外流现象严重,进而使农村不仅缺乏外来投资,内在资金也不断流出,导致农村经济发展缺乏相应资金,使农村发展缓慢化、低效化、停滞化凸显。在交换方面,两江地区城乡交换制度更有利于城市,具体体现在价格制度上。两江地区的城市工业产品、劳动力价格、土地价格等较高,农村的农产品价格、劳动力价格、土地价格等则较低。“剪刀差”的价格制度使得农村资源低价供应城市发展,城乡的等价交换无法实现,农村被迫源源不断地向城市输血,农村收益无法得到有效化实现,进而导致农村越来越穷,城市越来越富。经济因素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珠江—西江经济带地区城乡之间的财政、金融、交换等经济因素的分配不公,导致城乡之间经济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使得城乡居民的发展也存在着较大的不同。

珠江西江经济带城乡分配正义的机会分析

首先,雄厚的经济基础支撑。珠江—西江经济带经济基础较为雄厚,据数据显示,2014年珠江—西江经济带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 165.08亿元,占两广地区生产总值总数的43.33%。珠江—西江经济带经济实力的强大能够较好地满足该地区人们的发展需要。城乡分配正义的实现需要有较为深厚的经济基础支撑。城乡分配作为上层建设的重要组成因子,受经济基础决定。珠江—西江经济带的城乡财富分配、机会分配、资源分配正义的发展需要经济的支撑。珠江—西江经济带政府拥有较为雄厚的财政收入,能够积极运用财政手段科学调配该地区城乡的财富、机会、资源,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力,加大对农村的倾向度,投入较多的财政资金,消解农村发展资金短缺的现象,逐步缩小城乡的差距,进而推动城乡分配正义的实现。珠江—西江经济带的大城市经济较为发达,社会组织和个人拥有较好的经济基础,致使大城市的部分社会组织和个人在充分满足自己的发展需要后,开始关注城乡分配正义问题,积极利用自身拥有的剩余财富支持农村建设,到农村开办工厂、建立希望小学、出资修路、资助贫困学生等,进而扩大农民的收入,增加农民的发展机会,强化农村资源的利用率,最终促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地区城乡分配正义的实现。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和国家、社会、人民对城乡分配正义问题的日益重视,影响了珠江—西江经济带对城乡分配正义问题的关切度,使两江经济带推动城乡分配正义的实现具备了较好地发展机会。

若对HS3-1、HS3-2进行恒载蠕变,失稳破坏时间分别为39.77h和27.41h。对比试验结果,HS4-1荷载比为52.08%、HS3-2荷载比为55.24%以及HS3-1荷载比为57.53%,蠕变失稳时间分别为4.42h、 27.41h以及39.77h,可见随着荷载比的加大,损伤减小后蠕变失稳时间明显延长。由此可知,不同损伤岩样表现出的峰后蠕变特性具有明显的差别。损伤越小,峰后蠕变变形速率越小,失稳时间越长,岩样的稳定性就越强。

其次,重视城乡一体化建设。城乡一体化是为解决中国特殊问题而提出的,是解决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机制及其造成的城乡多方面差距问题、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3]目前,中国通过积极开展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强化对农村的发展,推进城乡实现分配正义。珠江—西江经济带地区政府不断强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积极进行分配的调整,不断趋向正义。两江经济带地区的城乡一体化建设强调积极调整居民收入分配结构,逐步增加对农村的转移支付,使农民获取更多的收入,进而渐进式地缩小城乡居民的财富差异,促进两江经济带地区城乡财富的分配正义的实现。两江经济带地区的城乡一体化建设强调消解地区分割问题,积极建构地区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教育网络、社会保障体系等,消解城乡居民发展机会的不公性,进而能够较好地推动城乡发展机会分配正义的实现。两江经济带地区的城乡一体化建设强调城乡资源的互通性、平等性、公平性,充分调动城乡的优势资源开展互补活动,强化城乡资源的利用率,并积极确保城乡资源的平等交互性,消解城乡资源的剪刀差,推动城乡资源分配正义的建构。因此,珠江—西江经济带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发展实践能够为城乡分配正义的实现提供重要的推动力。

教师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应时时关注小学生学习的动态,并适时地予以引导,使其感受到教师的关心,进而让其更加努力地学习。除此之外,教师要对差生要多一点耐心,从而让其从内心深处转变对数学的看法,进而喜欢数学,从而提高整体教学的有效性。

珠江西江经济带城乡分配正义的威胁分析

虽然珠江—西江经济带城乡分配正义的建构具有一定的发展机会,但是还存在以下威胁。

首先,城乡二元结构的固化。近年来,虽然珠江—西江经济带地区政府积极开展城乡一体化建设,但在短时间内无法完全消解城乡二元结构固化现象,因此城乡二元结构仍在一定程度上对珠江—西江经济带实现城乡分配正义构成威胁。在城乡二元结构下,两江经济带的城乡发展不平衡化明显,城市发展不断现代化,而农村的现代化发展进程缓慢,导致城乡呈现两极模式:城市的大工业化,农村的小农化;城市的公民社会化,农村的农民社会化;城市的现代文化,农村的农业文化。在两江经济带地区,城市尤其是广州、佛山、南宁等大城市的生产力水平较高,科技水平较为先进,大工业化明显,能够创造较大的财富。而农村地区的生产力发展缓慢,生产主要以农业为主导,小农化模式凸显,农民收入较低,进而导致珠江—西江经济带地区城乡在初次分配下差距明显,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不平等性彰显,进而不利于城乡分配正义的建构。城乡二元结构下,城市政治现代化发展进程快速,公民社会化明显,而农村的政治现代化发展缓慢,农民社会化凸显。珠江—西江经济带城市人民拥有较多参与政治的机会和可能性,政治参与度高。由于城市各方面的条件较为成熟,推动了社会组织的发展,为公民社会的建构提供了重要的助推力。而两江经济带地区农民虽然拥有参与政治的权利,但由于农村现代化建设缓慢,农民的主体性尚未健全,农民参政意识孱弱,参政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强,导致农村政治参与度低,农村社会组织更是难以得到发展,不利于农村公民社会的建构。可见,城乡二元结构城市政治资源分配优于农村,进而阻碍了两江经济带地区的城乡政治分配正义的建构。城乡二元结构下,城市文化的现代化明显,农村文化的农业化彰显。珠江—西江经济带城市文化发展较快,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无论是城市的教育、科技、思想道德建设等资源的分配都优于农村,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效果低下。农村文化的现代化建设缓慢,宗法思想、封建观念还在农村具有不小的生存空间,农民的守旧性凸显进而不利于农村的教育、科技、思想、道德等资源的自发性发展。且农村由于经济基础薄弱,缺乏相应的资金投入到农村的文化建设,而城市的先进文化的转移到农村的力度不强,更多的是秉持置之不理,自顾自身文化的建设,而很少支援农村。可见,城乡二元结构阻碍了两江经济带地区的城乡文化分配正义的建构。

第三,中央投资安排的西部地区公益性水利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配套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市地级配套资金,我们要把这些措施落实好。随着财力的逐步增长,我们会用更大力度往西部倾斜。谢谢!

其次,部分既得利益群体的固化。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进入了深水区、攻坚期。随着珠江—西江经济带改革开放的开展,致使两江经济带地区出现部分既得利益群体固化的现象,进而严重威胁了两江经济带地区城乡分配正义的实现。在改革开放前期,为了更好地发展经济,珠江—西江经济带把更多的资源倾向于城市,为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的保障力。城市的现代化的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致使城市出现既得利益群体,进而导致部分既得利益群体固化现象凸显。这些固化的既得利益群体出于巩固和维持自身利益的需要,拒绝向农村转移资源。由于向农村投资的获利性低,收益小,且农村的自身所固有的不利条件如基础设施不完备、交通不发达、人才缺乏等,导致企业需要投入更大的资源,因此城市企业较少会选择在农村开展生产活动。再者,城市企业为了更好地实现自身的发展,不愿意提高农村原产料的价格,降低加工产品的价格,因此他们为了获取更低廉的原料将放弃从两江经济带地区农村购买,而是转向东南亚地区,进而导致农村的资源出现供过于求的现象,导致农村资源剩余,不利于农民创收的实现,致使农民的收入日益下降,最终扩大城乡的财富差距,阻碍了珠江—西江经济带城乡分配正义的实现。

[ ]

[1]段忠桥.关于分配正义的三个问题——与姚大志教授商榷[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1).

[2]郭金洲.统筹城乡发展的财政政策——基于二元财政结构的分析[J].经济研究参考,2008,(56).

[3]张强.中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研究与探索[J].中国农村经济,2013,(1).

 
黄静秋,张璇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8年第04期
《哈尔滨学院学报》2018年第04期文献

服务严谨可靠 7×14小时在线支持 支持宝特邀商家 不满意退款

本站非杂志社官网,上千家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北大核心、南大核心、专业的职称论文发表网站。
职称论文发表、杂志论文发表、期刊征稿、期刊投稿,论文发表指导正规机构。是您首选最可靠,最快速的期刊论文发表网站。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资源、信息来源于网络,完全免费共享,仅供学习和研究使用,版权和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不愿意被转载的情况,请通知我们删除已转载的信息 粤ICP备20230469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