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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与突破:效用及启示

更新时间:2009-03-28

引言

普惠金融是指以承担能力以内的成本向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阶层和群体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而其中的重点提供对象就是农民以及小微企业。普惠金融的发展是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最早出现在15世纪意大利罗马教会设立的当铺中,这种当铺有效地帮助穷人抵制了高利贷。在20世纪70年代,出现了现代小额信贷,尤努斯在孟加拉国创办的格莱珉银行就是其中之一。20世纪90年代,“微型金融”的概念开始盛行,巨大的商业价值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提供综合化和多元化金融服务,微型金融逐步取代小额信贷。21世纪信息技术革命的开展使传统金融模式逐步改变,互联网及信息化日益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全新的金融服务模式也逐步在全世界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得到推广,让更多的国家和阶层能够享受到现代金融发展所带来的便利,普惠金融的概念得到广泛传播。

首次提出普惠金融概念的是联合国在2005年举办的宣传小额信贷年的活动上,2006年我国正式引进“普惠金融”这个理念。2013年,在召开的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并将其纳入到行动纲领中。2016年,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首次在中央重要文件中提出发展普惠金融的理念,明确提出要到2020年使我国普惠金融发展居于国际中上游水平,建立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1]。2016年,在中国杭州召开的G20峰会上,中国作为G20轮值主席国参与对《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的编制,使数字普惠金融成为关注焦点。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已经成为社会共识,更好地满足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可以预计到,未来十年、二十年必将是数字经济的黄金发展时期。

当前,数字普惠金融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一种重要机制,在解决贫困问题和实现社会包容性发展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得到各国政府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重视(Easterly,2006)[2]。但是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仍然面临着许多现实障碍,至今缺乏完整成熟的经济理论,特别是最新提出的数字普惠金融,还没有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发展战略规划予以指导,这就使数字普惠金融在发展过程中缺乏支撑基础。与此同时,数字普惠金融在发展过程中,还伴随着系统性及非系统性风险,风险传导速度非常快,呈现出跨行业、跨区域的特征,所有这些都对金融监管部门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基于此,笔者对近年普惠金融发展研究动态进行总结,指出目前研究存在的不足并为以后的研究指明方向。

数字普惠金融的内涵及功能

1.数字普惠金融相关内涵

普惠金融理念由来已久,是小额信贷理论的深入发展。作为普惠金融的对立面,有些学者从金融排斥的角度对普惠金融进行了研究,Leyshon(1994)通过对金融排斥内涵进行描述,揭示了普惠金融问题的来源,他们认为金融排斥特指银行关闭分支机构影响民众对银行服务的可获得性,正是由于要克服金融排斥,才推动了普惠金融概念的出现[3]。联合国2006年发布的《建设普惠金融体系蓝皮书》中对“普惠金融”的概念进行界定,指出普惠金融就是指能够为社会各阶层全方位地提供金融服务的一种体系。联合国和世界银行大力推行这一理念,而作为世界上探索普惠金融体系问题的先驱,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GAP)在其出版的《服务于所有的人——建设普惠性金融体系》(Access for All:Building 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s)一书中对普惠金融体系概念进行了界定,倡导让全部人尤其是贫穷阶层享受同等的金融服务所带来的红利[4]

普惠金融概念自引入中国后,其内涵不断得到充实完善。2016年初,国务院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通知中首次在国家层面对普惠金融明确定义: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加强金融体系建设、健全金融基础服务,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的、有效的金融服务[1]。杜晓山(2015)通过对穆罕默德·尤努斯“社会企业”理论的总结,认为普惠金融强调金融需要为无资本或资本少的劳动者提供有效、可持续的服务[5]。郭建伟(2017)提出金融的本质即普惠的论点,认为当前一味地追求利润最大化实质上是金融的一种异化,当前普惠金融的提出是对金融异化的一种回归[6]。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以及移动互联网等数字技术与普惠金融的日益深度融合,数字普惠金融应运而生。2016年在中国杭州举办的G20峰会上,将数字普惠金融作为重要议题进行讨论,通过了由中国推动并参与制定的《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专门对数字普惠金融的定义做了解释,指出数字普惠金融就是利用数字技术向无法获得或缺乏金融服务的群体提供正规的金融服务,该原则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对于数字普惠金融,全球普惠金融合作伙伴组织(GPFI)将其定义为“一切通过使用数字金融服务以促进普惠金融的行为”。在2016年推出的《2016数字普惠金融白皮书》中,将“数字普惠金融”定义为“在移动互联、网络和通信服务、移动数据、云计算等数字化的基础上,使原金融服务不足人口都能长期享有由金融机构通过不同方式提供的多种多样的金融服务”。姜振水(2017)从数据的挖掘处理方面对影响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制约瓶颈进行了分析解读,指出数字普惠金融概念的提出旨在利用数字信息技术推动普惠金融发展,让广大民众特别是偏远地区人们也能享受到基本金融服务[7]。所有这些对数字金融内涵的概括,基本都强调了数字化技术与普惠金融的深度融合以及大数据运用的重要性。

2.数字普惠金融的功能

数字普惠金融是一个多维概念,单一的数据不能全面准确的衡量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状况,因此要构建完整的指标体系。在国际上主要有三种普惠金融指标体系:第一种是普惠金融全球合作伙伴(GPFI)于2012年通过的G20普惠金融指标体系,2013年在此基础上进行了完善,增加涉及金融素养和金融服务质量的指标。随着数字移动支付发展到一定程度,大数据信息化发展也日益深化,基于这种数字金融新业态的发展,在2016年的G20峰会上,GPFI成员国经过与合作伙伴的协商,在G20框架下提出了11个新指标用于衡量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发展状况,对该指标体系进行了完善。第二种是全球普惠金融数据库(Global Findex),该数据库主要从需求端出发对普惠金融活动进行评估,Findex数据库是第一个国际间可比、可持续监测的普惠金融公共指标数据库,填补了普惠金融研究领域的一大空白。第三种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普惠金融方面开展的金融服务可得性调查,其中按综合指标、金融服务可获得性、金融服务使用情况形成242个指标,覆盖了存贷款、储蓄、保险以及移动货币相关元素。

苏区文学是土地革命时期产生的,它承载和展示了广大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争取幸福、自由而浴血奋战的历史画卷,不仅有助于青年学生对过去的光荣岁月加深认识和了解,也有助于我们深刻领悟从革命开始,中国共产党、军队和人民就血肉相连,从而对“三个代表”、八荣八耻、和谐社会重要思想有更深入透彻的学习。苏区文学激昂向上、催人奋进的精神内涵更是能激励青年学生进取奋发,紧握时代精神。

普惠金融自提出后,就以其自身独特优势得到了世界各级政府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青睐,许多国家也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计出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模式以推动经济发展。近年来,以大数据以及数字技术作为支撑的数字普惠金融优势日益凸显,世界各国也逐步为之前被排斥在金融服务之外的民众和群体提供金融服务。在这方面许多国家的做法和经验都是值得借鉴的。

(2)推动普惠金融深入发展

与传统普惠金融概念不同的是,数字普惠金融的概念更加注重于大数据技术和普惠金融二者之间的深度融合,并且在可获得性、低成本、广覆盖、深服务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尹应凯和侯蕤,2017)[10],科技驱动为普惠金融的发展打开新局面。正是由于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数字技术的出现和迅速发展,普惠金融的发展障碍正在逐渐被消除,这就为推广普惠金融理念带来了新的希望,加快数字普惠金融跨越式发展,实现弯道超车[11]

数字普惠金融效率测评指标体系

根据对现有文献的分析,目前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对普惠金融及数字普惠金融的概念界定、影响因素分析等定性分析上,相比较而言,对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标体系构建以及在此基础上进行的定量分析比较少。

1.数字普惠金融主要评价指标体系

数字普惠金融概念一经推出,就以其独特优势在世界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在促进经济包容性增长、普惠金融深度开展等方面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测评

外国学者最开始将银行分支机构数量这一因素作为衡量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唯一指标,但是单一元素无法满足衡量要求。随着对普惠金融研究的逐渐深入,印度经济学家Sarma(2010)以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HDI)为基础,以银行在生活中的渗透度(拥有银行账户的人口占比)、金融服务可利用状况(人均拥有银行营业点数量)以及金融服务的使用情况(存贷款占GDP比例)这三种因素作为主要指标来构建评价体系[12],以此衡量不同国家普惠金融的发展状况。焦瑾璞和黄亭亭(2015)首次对全国各地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展开了定量评估和实证分析尝试,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国情,在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使用情况以及服务质量三个维度下,建立包含19个指标的普惠金融指标体系[13],评价维度的选取大致遵循了GPFI方案的构架。于晓红和楼文高(2016)在国内首次基于决策者偏好的投影寻踪模型,进行省际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综合评价与分类研究,构建了涵盖四大方面、37个指标的评级体系,既克服了指标选取过程中的主观性,又能够给予每个指标合理权重[14]。同时,陈银娥等(2015)以银行业作为研究对象,利用客观熵值法计算普惠金融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值,克服评价指标体系中权重确定不科学的缺陷,并运用Kernel密度估计及空间Markov链等非参数估计方法,选取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使用情况、服务质量以及金融服务承受度等四个维度,利用中国2004-2013年数据测算各省域的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对中国普惠金融发展动态及空间趋同演变进行了研究[15]。同样将银行业作为研究对象的还有郭田勇和丁潇(2015),他们主要利用世界银行的金融包容专题调查数据,从人口维度渗透性、地理纬度可及性以及银行信贷情况三个方面构建普惠金融指标体系[16]。当前,随着互联网大数据在人们生活中的日益渗透,金融模式不断得到创新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应运而生。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北京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中心于2016年发布《北京大学普惠金融指数(2011-2015)》,遵循综合性、连续性及均衡性等原则,在现有文献和国际组织提出的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基础上,从互联网金融服务的覆盖广度、使用深度以及数字支持服务这三个方面构建指标体系,以便于更加完整、精准、客观地衡量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状况。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经验借鉴

“推动普惠金融,既是道德层面的应有之义,也是提高经济效率的迫切要求,毕竟普惠金融的终极目标就是要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拉古拉姆·拉詹,2016)[8]。世界银行认为,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普惠金融能够有效地消除贫困,推动社会包容性发展。经验证明,普惠金融的发展确实可以促进一国经济的整体平衡发展、缩小收入的不平等程度以及减少贫困人口,而且也是国家实现包容性增长的关键(邓振校和向静,2013)[9]。在相当比例的群体被排斥在传统金融服务之外的背景下,普惠金融概念的提出正是使这一部分群体平等地享受到金融发展所带来的红利,进而提升整个经济体系运行的效率,促进经济的整体发展,实现经济包容性增长。

1.小额信贷模式

现代意义上的普惠金融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主要形态是向穷人等弱势群体提供贷款(尹应凯和候蕤,2017)[10],降低金融服务门槛,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其中主要代表形式就是孟加拉国设立的格莱珉乡村银行。孟加拉乡村银行一种非政府组织的信贷机构,在这种模式下,贷款对象主要是农村贫困用户,因此又称“穷人的银行”(石晶和李卿语,2010)[17]。这种贷款模式采取小组集体责任制,成员之间连带担保,相互监督,形成内部约束机制,既保证了贷款的收回,又增强了自我发展能力。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的显著特点就是能够形成有效的贷款风险约束机制,兼顾金融机构商业性和社会的可持续性发展,表明运用市场方式对金融扶贫机构进行运作具有可行性(黄磊,2012)[18]。孟加拉乡村银行利用有限的扶贫资源让尽可能多的贫困人口尽早脱贫,走上富裕道路,这种信贷扶贫模式在全世界得到推广,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大也是最为成功的扶贫项目。

2.生物识别技术

印度作为一个农业大国,“金融排斥”问题由来已久。早在1904年,印度农村就出现了合作金融机构,但直到20世纪50年代才正式开始发展普惠金融。印度的中央政府和银行为了发展普惠金融,提高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主要从两个方面采取措施:一方面鼓励中低收入阶层开设银行账户以提高金融需求;另一方面鼓励金融机构不断创新,增强金融服务水平(贾立等,2016)[19]。印度在推广普惠金融的过程中最大特点就是使用生物识别技术。自2009年开始印度为每一个居民配备一个唯一的标识(UID)或者Aadhar卡,采集居民生物识别数据(照片、指纹和虹膜扫描),为居民提供12位的身份标号作为居民身份的唯一证明。利用此卡印度民众可以实现远程开设银行账户,还可以更加方便的领取到救济金、现金优惠、工资等,这些措施都为印度普惠金融发展贡献了巨大的力量。

学生在课前已经完成深度预习,课堂互动将更加有效,重难点突破将更加顺利.笔者安排各小组选出代表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老师进行适时点拨、总结,着重学生核心素养的培养.

3.移动货币服务

当前国内外学者对数字普惠金融的研究分析主要集中于对其概念界定等定性分析上,对于其定量分析不多,而且由于可得的普惠金融数据主要集中于金融中介特别是银行部门,其他非正规金融部门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作用不能完全体现,这方面有待于进行进一步探索研究。对于我国学者来说,由于国内征信体系不健全,对于个人金融服务及使用状况等微观数据搜集获取困难,实证研究中评价指标的选取主要以国家层面、省际尺度等宏观指标为主,或只选取其中一年进行研究,这就导致评价结果不能真实反映客观事实。

组间的自变量是让被试在所提供的实验材料(社交媒体)中进行情境回忆,分为同步沟通和异步沟通两组。两个实验组的被试分别被要求回忆并写下最近一次在网络社区浏览帖子或新闻时留言评论后,很快就收到回复(同步)或是过了很久才收到回复(异步)的经历,同时进行启动检验。随后进行量表填写,测量与研究一相同。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瓶颈制约

在影响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因素方面,众多学者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主要分成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

1.宏观因素对数字普惠金融的影响

从宏观层面来说,营造一个能够让金融机构实现商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环境,这是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焦瑾璞,2015)[13]。在这个大前提下,通过进行普惠金融国内外发展对比研究发现,影响普惠金融发展因素很多,而一国经济发展水平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均占据主导地位(郭田勇和丁潇,2015[13];焦瑾璞和黄亭亭,2015[16]),因此,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的收入水平是发展普惠金融的首要动力;同时由于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公平与效益之间存在的冲突,政府也需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保证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在大力推动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同时,保证金融机构的收益,以提高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郭建伟,2017)[6]

2.微观因素对数字普惠金融的影响

当前对于数字普惠金融研究主要集中于如何利用其普惠性,忽视了它的可持续性。普惠金融强调的是金融权利的平等性,这种平等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民众获取金融服务的门槛和标准,而不是直接提供物美价廉的金融产品(李苍舒,2015)[26]。同时还有学者指出,不应太过专注于“数字”普惠金融,从而掩盖住了“普惠”金融这个更深层次的核心概念。因此,在以后的研究中,不仅要思考如何将数字普惠金融的数字化技术与普惠性深度融合,还要考虑将政府强调的普惠性与金融机构的可持续性结合起来,创新普惠金融产品,探索新型普惠金融发展模式,提高金融机构积极性,实现双赢的目标。

(1)促进经济包容性增长

在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过程中,消费者的金融素养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金融知识的缺乏也会制约服务的有效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普惠金融的发展水平与金融知识的普及水平呈现正相关(Atkinson和Messy,2013)[23],因此,要引导消费者转变传统金融观念,紧跟时代步伐,明确数字化服务带来的对金融素养的新挑战,并充分考虑到农民等低收入群体在金融知识方面存在的缺陷,有针对性地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的金融素养,进一步促进数字普惠金融的可持续发展。

发展普惠金融另外一个需要十分关注的问题是风险以及风险防范问题(宋汉光,2017)[24],特别是随着数字技术和普惠金融的融合,在取得一系列成绩的同时,风险类型也在日益多样化,而且风险的传递可能是跨行业、跨区域的。因此,要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认知能力,平衡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的创新与风险问题(吕瑛春等,2016)[25],以保证数字普惠金融健康有序进行。

研究启示

1.现有研究存在的不足

(1)概念认知偏差

树种以我县适宜的梨、山楂、桃、杏、李等优质杂果品种。栽植密度3-4m;科学修剪、合理整型,树型优美,整形修剪要求:主干高度0.6-0.8m,树高控制在3-3.5m,冠幅控制在2.5-3.5m,树形采取纺锤形整枝。

从微观层面来说,地理位置、基础设施建设、金融知识水平以及金融风险等因素都有可能对普惠金融的发展产生显著影响。具体来说,金融服务的渗透度和使用度是影响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陈银娥等,2015)[15],因此要深化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强化农村金融普惠性。而随着大数据在各行各业的应用,金融业正处于数字化金融时代,《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中提出倡导利用数字技术推动普惠金融发展。与普惠金融相比较,数字普惠金融进一步强调大数据技术的重要性,指出要利用数字技术来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对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有很大的依赖性。正是当前技术的进步推动着数字普惠金融不断向前发展,在互联网和数字技术得到推广发展之前,数字普惠金融就不能得到很好的进步。

(2)评价指标体系不一,定量分析偏少

数字普惠金融指标体系是衡量普惠金融发展的标尺,完善的评价指标体系能准确有效的衡量普惠金融实际发展水平,以便于更好的指导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当前,各国学者在研究过程中运用相关数据对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进行衡量,但是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得到普遍认可的评价指标体系,且各个指标权重的确定也不一致,研究成果之间无法实现共享,这就给现有研究造成一定困难,也不利于研究的深化。

与发达国家不同的是,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系发展水平整体来说比较落后,因此其金融需求主要集中于存贷、支付等基本服务(尹应凯,2017)[10]。而作为发展中国家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手段,移动货币服务(MFS)的出现极大方便了低收入消费者的基本金融活动,成为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中坚力量(郭田勇和丁潇,2015)[6],其中典型代表就是肯尼亚的M-Pesa 手机银行模式。肯尼亚国家人口约有70%的人口都居住在偏远的农村地区 ,由于这个特殊国情,该国拥有银行账户人口的比例很低(席丹丹,2016)[20]。基于这个现象,Safaricom 于2007年推出M-Pesa 移动货币业务,M-Pesa 业务范围和银行业务很大程度上是类似的,包括存取款、汇款、基本支付活动以及工资发放等基本金融服务。业务办理完全通过手机完成,只要拥有手机和身份证,就可以在任何 M-Pesa 代理网点申请注册 M-Pesa 账户(傅长安和李红刚,2015)[21];而且对手机要求低,通过普通手机收发短信即可,并不需要智能手机,也不需要连接互联网(温信祥和叶晓璐,2015)[22];同时M-Pesa 业务技术门槛低且安全性高,代理商网络庞大且高效,因此一经推出就得到了广泛的传播,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世界上最成功的无网点银行模式。

(3)风控机制研究不足

数字普惠金融在发展过程中,由于数字技术应用和数字普惠金融具有的业务数字属性、技术属性等方面的新特点,风险类型和规模都发生很大变化,呈现出风险叠加的特性。而我国现有的研究主要还是从传统金融模式角度出发,对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风险并没有系统的认识和了解,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大多数研究过分强调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创新”以及“数字”的作用,忽视了随之而来的风险叠加、传播速度等问题[27]

总库容13亿m3,防洪库容7.792亿 m3,兴利库容 6.343亿 m3,死库容0.387 亿 m3。

2.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关键环节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作为制约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关键性因素,数字普惠金融的基础设施不仅包括通信设施和网络环境,还包括支付结算系统。一方面,要完善互联网基础设施,推动移动网络的覆盖和提速。特别是在农村偏远地区,加大对智能手机的普及,加快其经济生活触网率,以支撑起良好的数字普惠金融环境[28]。另一方面,要推动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促进公共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和交流,实现技术突破,打造全国统一的数字化征信平台,形成大数据技术支撑体系,制定征信信息介入标准和互联互通规则[29],实现和数字普惠金融的共同发展,并在未来反哺整个系统。

(2)构建完善的数字普惠金融监管体系

数字普惠金融是在数字化技术基础上开展的金融服务,因此数字技术的安全性以及规范性直接影响着金融服务的质量,并和客户的隐私、资金安全息息相关。首先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具有虚拟的特质,正是这种虚拟性导致数字普惠金融能够突破时间和空间上的障碍,使风险传播速度迅猛提升;其次,数字普惠金融作为一种新兴业态,业务覆盖范围广,形成混业经营的状态,而我国原有的监管体系主要是分业监管;同时市场参与门槛不清晰,导致市场参与者鱼龙混杂,扰乱了市场秩序的有序运行。所有这些因素都导致监管难度加大,给我国金融监管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亟须监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出台完善的监管政策,弥补监管领域空白,在政策上支持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金融监管机构要转变监管模式,创新监管方法,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由之前的“分业监管”转变到“穿透式监管”,厘清监管界限,明确市场准入门槛。利用数字技术提高金融监管能力,把数字普惠金融纳入货币政策和审慎性监管框架之中,同时监管者也要在创新和风险之间寻求平衡。

工作流引擎是企业将其分散的应用连接起来整合成一个完整的流程应用的调度工作。在传统的工作流引擎系统方案中,企业内所有需使用工作流引擎的应用系统都必须购买并集成工作流引擎系统,导致应用过于复杂,且耦合度较高,不利于云端的部署,难以与不同结构的应用服务交互;同时,只能以流程为单位存储工作流要素,无法以流程节点的层次提供工作流要素给客户复用,难以满足客户对细节定制的需求。

[16] Hermina Sutami, “Fungsi dan Kedudukan Bahasa Mandarin di Indonesia”, Paradigma, Vol. 2, No. 2 (2012), pp. 215-216.

国内设计咨询服务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大多依据两个主要标准,一是行业协会提供的人员收费标准,二是工程项目总体概算的相应比例。企业在确认自身投标报价时,并不严格按照企业投入成本为基数投标报价。设计咨询企业成本构成以人工费和日常经费为主,人工成本占据设计咨询企业较大比例。

(3)推动数字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提升服务质量

半夜的时候,温简还没有睡着,顾青还在电脑前忙着工作。她看着他被汗湿透的身影,心里是铁马冰河的伤感。她可以为他倾尽所有,可以为他奋不顾身,但她却势单力薄,她不是那个可以拉他走出困境的人。原来,爱一个人,不是尽心尽力就已经足够,还需要生活,需要经济基础,这就是现实给爱情最残忍的难题。

金融产品设计不合理(不能达到贫困人群的需求)是阻碍人们使用正规渠道金融服务的因素之一(王韦程,2015)[30]。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因此,在发展数字普惠金融过程中,不仅要注重推出金融产品的数量,更重要的是要创新金融产品种类和服务模式,遵循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实现金融产品之间交叉融合,为消费者提供综合性的金融服务[31]。在推广金融产品之前,可以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对数据进行挖掘,分析消费者的需求和偏好,提高金融产品的实用性和精准度。同时数字普惠金融从业人员也要做好培训工作,加强自身对于“数字化”的理解,加深对金融产品的了解,为消费者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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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之明,汪晨菊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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