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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效率及治理研究

更新时间:2009-03-28

一、引言

农村土地作为一种生产资料,关系到我国数亿农民的民生问题,因此一直受到政府的高度关注。1982年,中共中央批转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包括包产到户、包产到组,包干到户、包干到组,实现了农民和土地的直接结合,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参与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经济增长。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也带来很多问题,突出表现为土地细碎化、平均农户经营面积过小、农业生产效率不高,属于典型的小规模经营。

为了解决家庭分散经营带来的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不足等问题,我国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实行新的改革,保持土地承包权不变,经营权可以自愿转给对土地有需求的人。随着1988年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写入《宪法修正案》,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成为可能。从流转数量上来看,从2006年全国土地转让面积占承包土地总面积的4.57%到2016年的30.4%,发展迅速。但是,土地流转还大量存在农户间的零散流转,地区间流转也存在较大差异。黄祖辉等(2008)研究指出,土地流转的80%以上都发生在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农户之间[1];刘明(2015)认为,我国的土地流转虽然形式日趋多样化,但主要还停留在低端的流转方式[2]。小规模的农户间流转的交易效率相对低下,阻碍了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对解决“三农”问题的作用发挥。因此,构建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效率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效率,有利于为我国各地制定土地流转政策及促进措施提供依据与参考。

MOOC、SPOC等新型的翻转式教学方法在理论课程教学效果改进上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将这类翻转式教学理念在实践类课程中推广也将成为必然趋势,且经小样本实验发现,SPOC模式应用于实践课程中确能为实践课程的效果带来显著改善。在创造改善效果的机制中,评价方法的设计是发挥引导作用与保障作用的核心。

二、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效率评价指标体系

(一)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效率概念

交易效率的概念最早由杨小凯提出,他将交易效率定义为交易过程中去除交易损耗之后的收益部分。高帆认为交易效率是多重维度的,可以被界定为经济体在特定时期内,交易参与方在开展交易活动时的投入—产出关系。两个概念都说明了交易效率是交易活动的收益,而交易源于市场,交易效率可以从市场的角度进行定义和测度[3]。市场就是在时间、需求、供给、价格和制度五个要素相互作用之下,使交易得以实现,分工形成,人们享受到专业化经济的好处,而交易效率就是在五个因素影响下整个交易过程所获得的收益。农村土地虽不同于真正意义上的商品,但是流转的实际与商品交换过程是一致的。即农村土地流转也是在既定的时间,按照一定的价格进行交易的行为。因此,从市场理论的角度,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效率是指土地流转在时间、需求、供给、价格和制度五个要素相互作用影响下整个流转过程的效益。

(二)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效率影响因素

现有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交易效率研究大部分从教育、交通基础设施、制度三个方面寻找影响因素的较为常见,也有部分文献从成本、收益、交易难易程度方面来考虑影响因素。但这都是针对普通商品而言,考虑到土地作为“商品”具有数量一定、不可移动的特殊性,区域差异相对于其他商品而言也相对较大,这样的测度存在局限性。且从市场理论角度来看,考虑交易效率的影响因素可以从市场的时间、需求、供给、价格和制度五要素进行考虑。因此本文拟从时间、需求、供给、价格和制度五个要素出发寻找土地流转交易效率影响因素,构建评价体系[4]。然而,正如马歇尔所言,时间因素的制约可能远比空间还要复杂。这是由于供求均衡本身和决定它的那些因素的性质都以市场所占用的时间的长短为转移。这也就意味着对每一次交换的时间测量是很难做到的,研究难度太大。而土地流转的制度,在一定的交易时间内是相对稳定的。基于以上分析,本研究做如下两个假定——假定1: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时间假定为不变。则交易效率就只受到需求、供给、价格和制度四个因素的影响。假定2:假定在一定时期内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制度一致。因为在时间假定一定的基础上,我国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就相对稳定,从而在一定时期内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效率影响因素应该是土地价格、土地供给、土地需求。故本文拟从价格、供给和需求三个方面建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效率评价指标体系,以分析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效率。

(三)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效率评价指标体系

农村土地流转价格影响因素复杂,受到外部环境因素包括非农村土地市场和非土地市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这些因素的影响往往交织起来,共同推动农村土地流转价格的变化。综合考虑土地这一“商品”的特殊性,土地价格主要受经济发展水平和我国农村土地自然禀赋影响。农村土地需求影响因素主要考虑影响土地承让方的转入土地意愿的因素,从这一角度出发,农村土地需求主要受农村土地产出收益、当地基础设施、支农惠农政策和农村土地产出成本的影响,农村土地供给影响因素主要考虑影响农户转出土地意愿的因素,主要受农村人口特征、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和农民外出务工难易的影响,因此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如图1。

施工环节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与工作态度会影响到工程完成情况,从而影响工程质量。在我国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施工材料都需要经过专业人员与专业机构的检验。对施工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具体施工步骤,都应由专门人员进行记录,以便出现问题时能够快速寻找原因所在。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单位审核确认,无关人员不应进入施工现场。

(1)土地资源禀赋(B11)有两方面的含义:宏观角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土地资源的储备量;微观角度,包括土地自身的土质、肥力等因素,因此应该包含以下三个指标。指标B111是指人均耕地面积,它能反映一个国家土地资源储备情况,这里反映我国各地区土地资源储备的状况;指标B112是指年内增加耕地面积,它能综合反映该地区在自然地理、人类活动中土地损失情况;指标B113是指耕地占总国土面积比例,这个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地的土地资源构成结构。这三个指标能综合反映土地资源禀赋情况。

  

图1 农地流转评价指标体系

(1)土地流转交易效率整体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表1可以看出不管是全国均值,还是按照地理区划的东、中、西部,或是农业大省与非农业大省,都是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我国从1988年开启土地流转的步伐,但前几年仍主要停留在农户之间的转让、转租,所以流转速度缓慢。但随着制度的逐渐完善,土地流转逐渐向市场化规范化过度,政策的促进作用也开始凸显,同时农业现代化步伐的逐渐推进也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因此,我们看到土地流转的交易效率逐年提高。同时也可以看到2011年是一个转折点,交易效率开始由负值转变为正值,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正在向一个良好方向发展。

(3)土地产出成本(B21)主要受到在农产品生产中种子、农药、化肥、农膜、排灌、机械作业、劳动力、土地租金等投入的变化影响,这里主要考虑3个具体指标。主要有:指标B211是指农业生产要素价格指数,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指标B212是指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它能反映该地区农业生产劳动力投入成本。指标B213是指按行业分法人单位数(农林牧渔业),它反映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产业竞争状况。

(4)东部地区农业大省交易效率优势明显,以2016年为例,东部的农业大省江苏、辽宁土地交易效益排名全国第一、第二,黑龙江、山东、吉林等都排名全国前列。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交易效率,可以将东部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

(5)土地基础设施(B23)是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重要保障,主要包括农村公路、灌溉水渠等设施,主要包含三个具体指标。主要有:指标B231是指人均农业机械总动力,它是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最具代表性的指标。指标B232是指人均有效灌溉面积,它是农村土地流转水利设施条件的重要指标。指标B233是指人均货物周转量,该指标能够有效反映区域运输基础设施及运输能力。

(6)政府支农政策(B24)是增加农业收益的一个重要保障,从而影响土地需求,这里主要考虑两个具体指标。主要包含:指标B241是指人均地方农业财政预算支出,它是反映地方政府对农业的扶持力度。指标B242人是均农林副渔固定资产投资,它反映的是农业投资情况,投资越多,农业生产能力越强。

(7)外出务工难易(B31),非农收入影响了农民转让土地的意愿。其主要影响因素有:指标B311是指城镇与农村居民收入比率,它反映城乡收入的差异影响农民务工意愿。指标B312是指城镇失业率,它的高低直接决定农民务工的难易。

(2)土地流转交易效率的地区差异较大。东部地区的交易效率明显高于中部、西部,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都处于交易效率较低的状态且没有明显差异。而东部地区是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这也说明经济发达的地区更加容易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经济发达的地区人均收入水平较高,农民工更容易找到务工机会,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较低,进而农民土地流转的意愿就会提高。经济发达地区财力相对较强,对农业基础设施等的投入也相对较大,从而有利于促进农业规模化现代化经营,进而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最终促进土地流转。因此,中部和西部地区经济发展较东部落后,要提高全国土地流转交易效率,还要加快中西部发展的步伐。

首先通过对差分载波相位的推导和理论分析,建立载波相位历元差分的数学模型,给出相应的周跳探测方案;然后设计完好性监测算法探测周跳,最后利用Chebyshev多项式对发生周跳的历元进行修复。

(2)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落实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双控行动”,从严控制产能过剩行业取用水;深入开展节水型单位和居民小区建设,继续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深入推进合同节水试点示范;加快节水产品推广普及,科学有序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2.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效率评价

(9)农村人口特征(B33)包括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从业占比等,反映了劳动力现状,影响土地流转。主要指标有:指标B331是指人口年龄结构(15—54岁人口占比),它反映农村劳动力的年龄结构。指标B332是指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户常住人口,它反映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数量。指标B333是指大专及以上人口数占比,它反映的是农村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受教育程度的高低会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意愿产生影响。

三、实证分析

(一)样本与数据

1.因子分析结果

翻开扉页,光影交错的绿色背景前,一只独角仙正从枯叶下探出大半个身子,生命的律动就此拉开了序幕。绘本中静静流淌的文字一下子把我们拉进那个炎热而潮湿的六月夏季。在那阴暗的树林角落里,一只公独角仙正在走向生命的最后旅程,另一只母独角仙则奋力爬入地下,然后将一颗颗乳白色的卵安全地埋入腐植土中,完成生命的传承,再从容面对死亡。

本文的数据全部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但由于少部分统计数据不齐全,特别是2015年、2016年部分数据缺失较多,为了补全分析所需数据,本文对数据缺失值替换方法采用跨度为2的邻近点均值替换方式。考虑到各省域之间的区域差异,为了减少各省域由于人口、面积等差异造成的数据分析的差异,对容易受到上述因素影响的变量采用“人均”的基底,均以该区域农业从业人口为基础进行人均量的换算。同时考虑到指标量纲的不一致,为了消除各个指标间量纲不一样对实证结果带来的影响,本文采取“Z”方式标准化变量。

(二)数据分析结果

虽然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始于1988年,但是开始几年的土地流转规模一直较小,流转增量也就很小,从流转数据上看,流转规模开始有量上的突破并且可连续搜索到土地流转总面积统计是从2006年开始。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从政策上看是从2003年开始的,仅是市场化、规范化的流转阶段。从农业产值占比看北京、上海、天津的农业产值在GDP中的占比较小[5]。综合考虑以上三个方面的因素,本文选取山东、黑龙江、河南、四川、安徽、湖南、河北、江苏、吉林、湖北、江西、辽宁、内蒙古、广东、陕西、山西、福建、云南、甘肃、贵州、重庆、海南、青海、广西、宁夏、新疆、西藏、浙江计28个省域,2006—2016年的基础数据作为样本进行研究。

本文按照因子共同度大于0.5的原则进行因子剔除,通过三轮因子分析剔除检验不通过指标7个,第一轮剔除的3个指标是:B213按行业分法人单位数(农林牧渔业),B222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数,B331人口年龄结构(15—54岁人口占比);第二轮剔除了B112年内增加耕地面积、B121第一产业占GDP比重和B32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占农村人口比,最终剩余土地流转交易效率影响指标21个,提取主因子6个。结果如下:第一个主因子F1与21个指标中的7个有较强的相关性。这些指标分别是人均GDP、人均农林牧渔业产值、人均货物周转量、人均地方农业财政支出、人均农林牧渔业固定资产投资额、人均地方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大专及以上人口数,这七个指标均与农业产出和支持农业政策有关,故将F1命名为“产出和支农政策”。第二个主因子F2与21个指标中的4个有较强的相关性,这些指标分别是耕地占总国土面积比例、人口密度、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现金收入、城镇与农村居民收入比率。这4个指标均与我国农村土地及农民收入有关,故将F2命名为“耕地占比与农民收入结构”。第三个主因子F3与21个指标中的5个有较强的相关性,这些指标分别是人均耕地面积、非农业人口比重、人均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人均农业机械总动力、人均有效灌溉面积。这5个指标都与农业资源及投入有关,故将F3命名为“人均农业资源及投入”。第四个主因子F4与21个指标中的2个有较强的相关性,这些指标分别是城镇失业率、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户常住人口。这两个指标均与农民外出务工有关,故将F4命名为“农业人口务工情况”。第五个主因子F5与21个指标中的2个有较强的相关性,这些指标分别是地区生产总值指数、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这两个指标均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有关,故将F5命名为“经济发展水平”。第六个主因子F6与21个指标中的1个有较强的相关性,这个指标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故将F6命名为“农业生产资料成本”。

(8)农村社保水平(B32)的高低能够影响土地作为农民生活的保障功能的高低,从而影响转出意愿。其主要影响因素有:指标B321是指人均地方财政支出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均支出越多,意味着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越好。指标B322是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占农村人口比,它反映出区域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

为了能够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交易效率进行总体评价,就要将6个主因子进行加权计算得出每一样本的总体交易效率。因此,我们首先按照累计贡献率计算各主因子权重,结果为:F1=39.69%,F2=23.23%,F3=14.73%,F4=8.29%,F5=7.30%,F6=6.77%。接着按照因子权重加权求和计算全国几个地区2006—2014年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效率得分如表1。在区域划分上,除按照传统的东部、中部、西部地区进行划分以外,本文还进行了农业大省与非农业大省的划分。其中农业大省的界定是按照粮食产量占全国粮食总产量75%的方法确定了四川、山东、河南、黑龙江、安徽、河北、湖南、江苏、湖北、吉林、辽宁、江西、内蒙古13个省域为农业大省。最后对全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农业大省、非农业大省的交易效率分别进行计算,结果如表1。同时为了更加清楚地看到各省域之间差异,故我们取2016年这一横截面的所有省份的交易效率计算值,计算结果如表2。

(2)社会经济因素(B12)主要考虑该地区与农业生产息息相关的因素,本文主要考虑如下6个具体指标。主要有:指标B121是指第一产业占GDP比重,它反映第一产业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效益。指标B122是指地区生产总值指数,它是有效衡量地区经济增长率的有效指标。指标B123是指人口密度,它一方面会影响可供流转利用的土地资源禀赋,另一方面也影响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供需状况。指标B124是指农村消费价格指数,它反映农村的物价变化水平。指标B125是指人均GDP,它反映某地区经济和物质生活发展水平。指标B126是指非农业人口比重,它反映了区域的城镇化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农村劳动力等因素,对农村土地流转价格产生综合影响。

(3)同一试验点同一作物同一试验类别播种垄数应一致。个别试验点垄距,垄长不一致,垄不直,还有出现楔子垄的现象。有的试验点步道是斜的,小区是平行四边形,可以用勾股定理来确定直角。

 

表1 2006—2016年我国省域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效率得分

  

全国东部中部西部农业大省非农业大省2006年-0.366-0.170-0.430-0.498-0.327-0.400 2008年-0.261-0.058-0.361-0.380-0.225-0.293 2010年-0.163 0.018-0.217-0.288-0.117-0.204 2011年-0.186 0.027-0.296-0.309-0.147-0.220 2012年-0.034 0.200-0.172-0.159 0.014-0.074 2013年0.199 0.468 0.002 0.073 0.207 0.192 2014年0.251 0.534 0.048 0.116 0.289 0.217 2015年0.304 0.565 0.178 0.148 0.395 0.225 2016年0.257 0.379 0.141 0.213 0.279 0.238均值0.000 0.218-0.123-0.121 0.041-0.035

(3)中部地区农业大省土地流转交易效率太低。中部地区6个省份当中有5个省份都是农业大省,而从2016年交易效率排名来看最靠前的湖北省也排在了第14位,江西第19位、安徽第20位、河南第21位、湖南第25位。在13个农业大省中中部地区就有6个,占到总数近一半,因此对于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效率的提升而言,提高中部地区农业大省的土地流转效率显得尤为关键。

 

表2 2016年各省域土地流转交易综合排名

  

排名排名省域江苏辽宁浙江宁夏广东青海内蒙古得分1.006 0.985 0.806 0.706 0.58 0.574 0.522 1 2 3 4 5 6 7得分0.447 0.445 0.437 0.404 0.392 0.311 0.274省域黑龙江海南新疆重庆山东吉林湖北8 9 1 0 11 12 13 14省域河北福建山西陕西江西安徽河南得分0.189 0.181 0.165 0.148 0.096 0.009-0.044排名15 16 17 18 19 20 21省域西藏广西甘肃湖南四川贵州云南得分-0.056-0.143-0.17-0.21-0.215-0.394-0.422排名22 23 24 25 26 27 28

(4)土地产出收益(B22)是农村土地用于农业生产获得的收益,收益的大小直接影响土地转入方的积极性,这里主要考虑三个具体指标。影响土地产出的因素主要有:指标B221是指人均农林牧渔业产值,它主要从空间上反映农林牧渔业各区域的比较产值收益。指标B222是指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数,它从时间上反映农林牧渔业产值在各区域发展潜力。指标B223是指人均农作物总播种面积,是对土地产出收益的重要保障。

3.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效率影响因子分析

幼儿年龄比较小,因此,其在教学的过程中会表现出明显的多动性,这样教师就常常会花费很多时间去对课堂教学的纪律进行维护,这样过于拘谨的教学模式也会影响学生积极和主动性的表达。

通过上文的交易效率计算值虽然能够看到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交易的整体状况,但是不能准确知道其存在差异的原因。为了更加清楚地比较分析地区之间交易效率存在差距的原因,我们进行了各地主因子得分计算,全国及各地区主因子得分情况如表3。同上进行了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计算,以及农业大省与非农业大省的计算。

通过表3数据我们可以得出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效率各影响因子有如下特点:

 

表3 2016年全国及各区域主因子得分情况表

  

全国东部中部西部农业大省非农业大省F1 0.655 0.985 0.192 0.612 0.668 0.644 F2 0.236 1.190 0.427-0.654 0.602-0.081 F3 0.004 0.329-0.314-0.108 0.379-0.322 F4 0.120 0.038-0.113 0.305-0.438 0.603 F5 0.122 0.146-0.771 0.548-0.412 0.584 F6 0.016-0.228 0.019 0.219-0.115 0.130

全国范围看:第一,主因子F3得分较低。F3是“人均农业资源及投入”,这说明尽管我国一直在提高农业相关投入,但我国人均农业资源及基础设施投入还是相对太低。虽然我国国土资源面积辽阔,但是从耕地上看,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仅达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3。2016年我国万人耕地灌溉面积为2.76千公顷,这与我国人口较多、农业从业人口人均土地资源稀缺的现状相吻合。同时这一主因子也说明了我国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要提高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效率还得先提高我国农业产出,因此在农业生产上我国还需要增加灌溉设施建设和机械总动力投入。第二,主因子F6得分较低。F6是农业生产资料成本,这说明我国农业生产资料成本较高。相较于2015年,2016年全国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指数为105.18,这与我国目前务农收益较低的现状相符。随着物价上涨,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所需资料的价格也都在增加,成本的增加从而降低了农业生产收益,进而会打消土地转入方的流转积极性。第三,主因子F2得分相对较高和F4得分相对较低。F2是“耕地占比与农民收入结构”,F4是为农业人口务工情况,它们的一高一低说明农民务工收入虽然较高,但差距较大,多数务工农民仍然不能将务工视为自己的最终职业。2016年,全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现金收入为3135.95元,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纯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纯收入比值达到6.02。与此同时,城镇失业率为3.40%,处于较低水平,说明农民收入结构促进流转的同时城镇务工收入差别巨大相对又影响了流转。与我国目前农民收入结构中工资性收入较高,但农民仍然将土地作为最后的生活保障的现状相吻合。第四,主因子F1得分较高和F5得分较低。F1是“产出和支农政策”,F5是“经济发展水平”,这说明各地支农政策力度较大,从而促进土地流转。2016年全国地方农业财政支出和农林牧副渔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为11471.39亿元、10996.44亿元,但地区生产总值指数111.39、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5.41,说明我国各地的支农政策相对丰富,支援力度较大,但地区经济增长也伴随农村居民生活成本的提高,这可能会让农民仍将土地视为生活的保障。

从区域比较看:第一,从F1看,东部、西部地区支持农业政策力度较大,而中部地区较弱,增加中部农业大省农业政策和投入才能缩小农业大省与非农业大省的差距。以2016年人均农业财政支出为例,东部地区为0.55亿元/万人,西部为0.68亿元/万人,中部为0.36亿元/万人,低于东部和西部。当然这和区域经济发展有很大关联。第二,从F2看,东部地区农民收入结构更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中部次之,西部最差。农业大省集中在东部与中部,农民收入结构对土地流转交易效率的贡献,农业大省明显优于非农业大省。东部地区农民收入结构中工资性收入比例明显高于中部、西部地区,这就意味着东部地区农民土地经营以外的收入占比较大,而这样的收入结构说明了农民对土地依赖的程度较低。这样的收入结构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说明提高农民工的收入待遇、促进农民进城务工的稳定性是促进土地流转和提高土地流转效率的有效途径。第三,从F3看,东部地区农业资源及基础设施投入较高,西部次之,中部最差。而农业大省农业资源较之非农业大省优势低于东中部差别,因此要提高中部地区农业大省的农业资源投入。以2016年人均耕地面积、人均农业机械总动力、人均有效灌溉面积为例,东部地区分别为7.50千公顷/万人、4.51千瓦/人、3.10千公顷/万人,中部地区为3.66千公顷/万人、4.27千瓦/人、2.19千公顷/万人,西部为12.27千公顷/万人、4.69千瓦/人、9.60千公顷/万人。中部地区人均耕地面积、人均机械总动力、人均有效灌溉面积均落后于东部、西部。第四,从F4看,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的农业人口务工情况会促进土地流转,西部比东部更明显,相反,中部地区的农业人口务工情况阻碍了土地流转。以2016年为例,城镇失业率东部为3.27%、中部为3.52%、西部为3.44%,中部地区的城镇失业率最高,不利于土地流转。第五,从F5看,经济较为落后的西部地区和经济较发达的东部地区因子得分都较高,反而处于中间水平的中部地区得分较低。第六,从F6看,物价较高的东部农业生产成本相对较高,阻碍其土地流转,东部地区的农业大省的生产资料成本有待进一步降低。

四、结论

(一)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

对于农业而言,非常重要的两大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就是水利和机械化。水利设施是否完善直接决定土地的灌溉情况,因此要加大力度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与此同时,要加快建设现代化标准农田,改善规模化经营的条件,才能让水利基础设施发挥最大的作用。农田规模化经营需要机械化投入,农业机械化的程度反映了农业现代化的情况,机械化程度的提高能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因此要大力增加农业机械化的投入[6]。此外,公路、能源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也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决定着农产品的输出途径是否顺畅,只有农产品输出顺畅才有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因此同时要加强农村特别是农业产量较大地区的公路、能源、电网等的改造和建设,促进农产品本地加工及快速输出。只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跟进,才能提高企业、农业大户投资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才能最终推动土地流转,实现农业现代化。故财政性建设资金要进一步向农村倾斜,确保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夯实水利基础支撑,实现水资源永续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必须着力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二)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如果能从土地上获得较好的收益,没有农民愿意离乡。农业生产收益太低是自然分工以外农民进城的一个主要原因,它同样也是阻碍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效率提高的主要原因之一[7]。要在坚持现有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农业补贴力度,促进农民增收。与此同时,更重要的是农业生产成本的降低。但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在一定时期内是既定的,很难通过生产资料投入减少来降低成本,因此应该通过农业现代化经营来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可以通过四个方面来实现。一是在现有土地流转基础上加速促进土地规模经营,规模经营可以降低土地平均投入成本。二是加快农业科技化进程,力争实现能够用最少的农业生产资料投入带来最大的农业产出。三是完善农业产业链建设,产业融合水平提高能够加强产业间的互联互通,从而减少农业产业经营主体间的交易成本。四是加大农村公共财政投入,尽量依托“挤出效应”使农村公共财政的投入惠及每一个农户,从而降低他们在农业生产上的投入成本。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尽管现在农村常住人口剧减,外出务工人群庞大,但是土地作为农民生活最后保障的地位仍然没有改变。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二是农民工群体的保障缺失。因此要改变土地作为保障这一根深蒂固的思想,还需要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和改善农民工群体待遇这两个方面着手。在农村社会保障改善方面要做到:加快农村社会保障立法体系的建立,法律法规的规范建立才能保障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不仅要在金额上增加投入,更要在既定的社会保障基金投入下合理分配资金;拓宽农村社会保障覆盖面,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同时落实农村社会救助[8]。在农民工群体保障方面:要确保农民工离乡离地后仍能享受以土地为核心的一切权利;要确保农民工进城后和市民有相对同等的待遇,如保障农民工及其子女均等享受城镇居民公共基础设施及服务,消除农民的“乡愁”。这两个方面齐头并进才能真正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从而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步伐。

南海和西太平洋还将有1-2个台风生成,其中1个将于26-30日影响我国东部海域及华东沿海地区。西南地区东部、有分散性降雨,雨量分布不均。

(四)采取倾斜政策重点扶持中部农业大省

从实证结果上看,整个中部地区总体交易效率较低,明显体现在F1产出和支农政策、F3人均农业资源禀赋的落后上。中部地区六个省份有五个是农业大省,中部地区作为我国粮食主产区的地位明显,要维持这一地位当然要有一些特殊政策的支持,主要可以从资金和粮食生产两个方面着手。在资金投入方面:要明确规定地方财政资金投入的配套比例,当然要在实际考虑各地财政实力基础上进行科学制定;同时要加大各方面资源的整合力度,可以从国家层面整合各部门对中部地区农业的资金投入。在粮食生产方面,要提高粮食生产效率,进一步提高种粮补贴效率,这样才能提高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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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明.中国土地流转制度:理论探讨与发展思路,生产力研究[J].2015,(6):9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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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王智新,梁翠.中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绩效递阶多层灰色评价[J].林业经济,2013,(7):34—36.

[7]赵丙奇,贾日斗.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公平和效率研究[J].经济体制改革,2011,(3):77—80.

[8]陈水生.土地流转的政策绩效和影响因素分析——基于东中西部三地的比较研究[J].社会科学,2011,(5):48—56.

 
余小英,王成璋,吴件
《河南社会科学》 2018年第04期
《河南社会科学》2018年第04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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