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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策展的“策展”

更新时间:2009-03-28
  

“绘画研讨会”展览现场

2018年4月20日至5月3日在南京艺术学院美术馆同时展出了6个展览,分别为王麟策划的“绘画研讨会”、孑孓社(戴陈连、冯兮、贺勋)策划的“去写生”、康学儒策划的“物质与制图”、于瀛策划的“金陵冬季学院Ⅱ地域画家”以及刘益红与阳芷倩联合策划的“不在服务区”。其中“绘画研讨会”与“去写生”在美术馆3号展厅并置陈列,“物质与制图”与“金陵冬季学院”在美术馆2号展厅并置陈列,“不在服务区”以类似展中展的方式陈列了《电力婴儿》这件艺术作品/展览作品。南京艺术学院美术馆策划团队将邀请策划的6个展览归纳为“美术馆策展研究计划第一期——策展身份”,并希望通过分期的探讨来提出一些关于策展本体的问题。第一个问题希望对职业策展人与职业艺术家在展览策划中进行差异化探讨;第二个问题希望在展览标准问题下探讨展览的工业化问题;第三个问题则希望在当下多元化的展览环境中探讨策展立场的问题。

  

“不在服务区”展览现场

从策展身份出发,三个策展本体问题的提出是“南京艺术学院美术馆策展研究计划第一回”的出发点。策划团队希望用尽量开放的策划方式来邀请策展人的加入。如果要将“策展身份”中6个独立的展览归纳为一个展览项目的话,那这个项目可以被理解为是关于策展的“策展”。其目的是通过邀请策展人来并置呈现6个不同的展览,而南艺美术馆的“策展”则尽量向一个组织者、观察者、记录者的身份靠拢,以此来区别当下发生在各种展览机构中的青年策展人计划等类似征稿型的展览项目。此类项目更多的是注重青年策展人的能力培养,而选择的权力在主办机构所构建的评委团。整个项目的状态在于指导年轻策展人如何进行展览的策划,类似于学院外的学院式的培养。南京艺术学院美术馆与此区别的是在避免美术馆权威的前提条件下,给予被邀请的策展人在美术馆现有展览硬件条件可行性之中的最大权力。其规则是不干涉任何展览主题的选择,不干涉任何艺术家与艺术作品的挑选和讨论,展厅由策展人自由挑选,展览文献由策展人根据具体情况自由编撰。这样的展览组织方式从美术馆的角度考虑,更利于收集到更为完整的关于策展本体的标本。美术馆作为观察者,也更容易收集到与策展有关的问题与答案。

  

“不在服务区”展览现场

策展身份:不论机构或是策展人进行展览策划,其身份是我们首先需要确立或者首先需要警惕的。在本次策展研究计划中,策划团队希望通过将一位策展人与一位艺术家的展览策划合理并置在同一展厅,并对相似的展览主题进行展览层面上的解读。其目的是为了以三组展览策划为“标本”,从而提出展览究竟是展示艺术家作品还是展览本身就是策展人作品的问题,那么试着去确立展览策划主体的身份就变得有意义了。在当下的展览策划环境中,艺术家策划展览或参与展览的策划,以及策展人参与艺术家作品或自身就从事艺术创作是普遍现象。而我们对其身份判断的依据主要参考其学院专业背景,其最早以什么样的身份进入艺术,或者从其多种身份之间择其重。因为身份往往会不自觉地折射一个艺术家/策展人的习惯动作,这是身体的惯性、思维的惯性,也是审美的惯性。因此身份的确立便于为第三者视角的观众提供较为明确的进入展览的路径,也便于为研究者和批评家提供解读展览本身与展览作品较为清晰的视角。从展览进入的角度考虑,作为美术馆或机构等邀请方需要确立策划者的身份,以便于观众的阅读,但这种确立并不是简单地区分这是艺术家的策展或是策展人的策展。其身份应该是判断这个展览是作品的属性突出还是展览的属性突出,或者是两种属性并重的情况。因此,对策展身份的确立更像是将带有策划人习惯动作的展览拟人化,而呈现的展览才是策展身份的主要载体。

周家喜让执法船赶紧向渔船靠拢,逼停渔船,登船检查。他发现船上江豚保护区禁止使用的非法捕捞工具,便要依法收缴。船上三人急了,想动手抢夺渔网,拉扯中险些跟周家喜发生冲突。

  

左上·“去写生”展览现场

  

左下·“金陵冬季学院Ⅱ地域画家”展览现场

策展标准:南京艺术学院美术馆通过6个展览的邀请,并提出策展标准下的策展工业化问题,是对当下策展环境中的现象进行的举例分析。而从美术馆的角度进行考虑,我们所说的策展的标准与工业化是在讨论展览的完成度问题。我们反复将策展身份进行讨论,是因为当下策展人,特别是青年策展人的职业背景,可以分为进行过学院策展背景和展览自我养成背景。学院背景下的策展人受到过专业的策展理论训练与策展实践的参与。而在展览中自我养成的策展背景更多是从艺术家或者从艺术批评或是美术理论专业转型而来。而上文谈及策展身份所折射的习惯动作则是策展人知识构成与实践构成的真实反映。因此学院背景下的策展人更注重的是策展的标准,而自我养成的策展人更注重的是策展成为作品的标准。落实到具体的展览实践中,经过策展专业训练的策展人更容易进入到策展工业化的序列之中。从展览文本规范书写,展览作品与艺术家的挑选,展览作品的位置构建,观展者的动线营造,展签与观众的思维距离等方面几乎都以第三人称的角度进行他向思考。相反,未经过学院策展背景训练的策展人,更多希望进行第一人称的表述。这种第一人称表述与策展工业化程度没有等比的联系。如果将策展的工业化理解为策展的技术,那么进行第一人称表述的策展人更希望将观念构建在技术之上,仅仅是不同身份的策展人在处理观念与技术的比例分割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美术馆策划团队在提出策展标准问题的同时,更偏向于策展技术的先行,因为技术作为观念的视觉承载方式,如何先有效地呈现给观众,然后再探讨观念是非常重要的。这是美术馆从代表观众的角度出发讨论展览接受的顺序问题,这个问题也涉及策展立场的问题。

下面举一个词相同但释义不同的例子。中国成语中有关龙的成语很多,龙也被列入十二生肖的范围。在中国龙是吉祥的象征,通常伴随凤凰、老虎等动物出现,预示着中国的发展向龙一样腾飞。同时也象征欣欣向荣的发展势途,中国人被喻为龙的传人,可见龙在中国是一种精神象征。而在西方国家相关典籍中,对龙的记载则恰恰相反,他们认为龙是一种凶猛的动物,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灾难。“dragon”是龙的英文释义,在英文语法中该词是可以用来形容人的,通常具有贬低的意味。这与中国的龙的理解恰恰相反[3]。

  

右·“物质与制图”展览现场

策展立场:对策展立场问题的提出,是因为在当下的展览环境下,公立美术馆、公立学院美术馆、私人美术馆、画廊、公共空间、非营利机构所呈现的展览所应该有的差异性表达。但现实情况下,大多数展览发生并没有体现出一种清晰而明确的差异性,而更多的带有策划者的个人印记。也就是说同一个策划人如果受到不同性质的邀请,其策展呈现应该是有差别的。策展人作为一种职业,策展作为一种工作,我们究竟为谁工作也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以英美的法律体系为比喻,职业的策展人所代表的只能是辩方与控方中的一方,策展作为一种职业也只能够代表一方面的利益,真正对判决产生影响的是陪审团的抉择,而法官仅仅是规则的监督者与宣判人。在这里,策展人只有向观众呈现展览才是最终的目的。因此,如果按职业标准去要求策展人,其针对不同机构所面对的观众人群也应该是其要思考的问题之一。因此,在保持策展理念与作品呈现完整的前提条件下,根据不同的展览场域进行策展技术与表达上的灵活转换也是值得去思考的。

关于三个问题的提出,南京艺术学院美术馆对于6个策展项目的“策展”一直站在中立观察者的角度进行考虑。美术馆提出开放的问题,6个策展人用展览给出开放的回答,6个展览中的艺术家则用作品回答策展人的问题。对于一个参观者或者研究者,其给出的答案也应该是开放的,而他们的观察视角与参考资料将要看是从“美术馆——策展人——艺术家”三段中截取哪一段或几段了。

  

“金陵冬季学院Ⅱ地域画家”展览现场

  

“绘画研讨会”展览现场

 
林书传
《画刊》 2018年第05期
《画刊》2018年第05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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