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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全书》中的小说观念论略

更新时间:2009-03-28

《四库全书》是乾隆年间官方纂修的大型丛书,其中,子部小说类著录书籍123部1359卷,小说类存目著录书籍196部1027卷。四库馆臣以汉唐时期的小说观念为原点,参会宋元明以来小说统序建构的内在逻辑,他们把多元化的、历时性的小说观念整合、封装于一体,申明了“小说稗官未尝不记言、记事”的特点[1]1009。《四库全书》认定,小说这类知识要素的构型方式是纪事、纪言,小说所纪之事、所录之言可以分为杂事、异闻、琐语三种类型,小说所叙之事的质态是琐杂、奇幻、虚诞。

汉唐时期确认的小说类例是《四库全书》建构小说统序的奇点。《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之下载列“小说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2]1744。《四库全书》子部小说类及存目共收书籍319部,其中,与《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重合的为零部。《四库全书》中的小说类例与《汉书·艺文志》之间有着巨大的断裂,形成了非连续性。但是,当我们深入《四库全书》及总目提要的内在逻辑建构之中,可以看到,四库馆臣以《汉书·艺文志》中的小说观念为原点,重新构画了中国小说早期的发展演变以及基本的构型方式。

《汉书·艺文志》子部小说家下罗列了“十五家”书目,这些作品全部亡佚。四库馆臣采取了无书则立论的方式,在子部小说类的叙录中对这“十五家”进行取舍,留存了《青史子》《虞初周说》等。这种取舍并不是随机的,而是有着明确的目的性。《四库全书》把《青史子》《虞初周说》视为中国小说的起始和原点,重新设定了小说的构型形态:《汉书·艺文志》认定,小说的特质是传“小道”;《四库全书》在这一原初质性特征的基础上,转而有意识地突显小说纪言、纪事等衍生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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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汉志》中,小说是诸子略之下的二级类目。诸子的原初功能是明理传道。小说家与儒、道等家“各引一端……取合诸侯……可以通万方之略”不同[2]1745,它们系“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2]1745,传扬的是“小道”。知识类型的质态、功能并不是恒定的,更不是唯一的,而是动态的、多元的,被不断发现、不断建构的。魏晋南北朝之时,中国的知识体系经历了从七略向四部的转型,子部被置于全新的知识体系架构之下。这一部类在葆有传道功能的同时,进而衍生出纪事、纪言的特点。人们认定,“博明万事为子”[3]656。具体到小说这一特定的知识次系统,它的特质就演变为纪“街谈巷语”之言,载“道听途说”之事,以传“小道”。到了唐代,小说明理的功能日渐散失,这一类目纪细言、载琐事的构型方式却保留下来,并发展成为显性的特质。四库馆臣在处理《汉志》载录的小说类例时,并不是依循汉代的设定,而是参照魏晋、隋唐以来的小说观念,有意强化了小说纪言、纪事的构型方式。《四库全书》详细地论及《青史子》《虞初周说》与小说之间的关联。《青史子》系“古史官记事也”[2]1744,它的特点是“曲缀以街谈”[3]627。《虞初周说》“其说以《周书》为本”[4]55,是纪言之作。这样,在《四库全书》小说类叙录中,《青史子》《虞初周说》作为一个整体,形成了全新的意义结构。这个新的系统既承续了《汉书·艺文志》确认的小说类例,展现了中国小说早期萌生、发展的情况,又遮蔽了子部小说家明理的功能,勾勒并突显出小说纪言、纪事的构型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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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库馆臣在统理唐前的小说类例时,对《隋志》著录的小说家也进行了改造和重构,有意识地强化了小说纪事的特点。小说纪言的功能被弱化,并趋于隐没。

《隋书·经籍志》认定,小说是“街说巷语之说”[5]1012。如,《琐语》《笑林》《笑苑》《解颐》等就是“辞浅会俗”的谐谈俳说[3]529。自魏晋一直到清代,《笑林》《解颐》等纪言类文本持续增多。但是,这一类型的知识要素在数量上的累积与它在知识体系中的位序并不是正向的对应和关联。宋代以后,《笑林》等类型的文本不再是小说的核心构成,特别是到了清代,《笑林》《解颐》等在内容上过于琐碎、浅俗,它们逐渐从知识体系的建制中清退、撤离出去。四库馆臣尊重小说这套知识统序在时间流程中发展、演化的实际情况,他们从小说这一知识统序历时性的演化、嬗变入手,客观地呈现了纪言类作品逐渐由小说的主流向边缘移转的事实。《四库全书》将《隋志》载录的《笑林》《解颐》等纯粹纪言类的书籍剥离、清除出去,纪言与纪事类不再构成平行、并生的关系。

四库馆臣用《西京杂记》《汉武故事》等纪事之作替换、遮覆了《隋书·经籍志》著录的纪言之作,仅仅保留了《隋书·经籍志》著录的《燕丹子》和《世说新语》等纪事或兼具纪事纪言的作品。“小说”这一概念指称的对象在构型形态上完成了偏转,小说由兼具纪言、纪事转而变为以纪事为主要的形态。《西京杂记》《汉武故事》《燕丹子》等的核心特点是叙事。如,《燕丹子》系“割裂诸书燕丹、荆轲事杂缀而成”[1]3653。《四库全书》留存了《隋书·经籍志》载录的《世说新语》,这部“采撷汉晋以来佳事、佳话”[6]133、“轶事琐语”[1]3562,兼具纪言、纪事的双重特性。《世说新语》问世后,在千余年传播的过程中,涌现了大量仿《世说》的文本。如,《续世说》“惟取李延寿南北二史所载碎事,依《世说》门目编之”[1]3766。这些文本有着共同的构型方式——纪事,小说这一类目与纪事之间的关系得以固化。

诸子之语,多欲立奇造异。作惊目之论,以骇世俗之人;为谲诡之书,以著殊异之名。[16]167

《四库全书》在统理唐前的小说类例时,他们把汉唐时期确认的小说观念作为初始的原点和基本的内核,重新厘定小说这一知识统序的质态。《四库全书》确认的小说类例与《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申明的小说范本形成了同体异构的关系。小说这个概念指称的知识实体完成了替换和更新,它的质态也经历了转换和变异,小说由纪言、纪事以明理传道,转而变为将纪事作为基本的、核心的构型方式。

《四库全书》认定,小说所叙之事的质态是琐杂、怪异、虚妄。小说的这些性质既是杂事、异闻/志怪、琐语以及传奇等文本类型组构而成的知识统一体呈现的共性,同时,又是这个同一体在其他部类的知识要素,如史部杂史、子部杂家的映衬下显露的独特性。

小说文本可以区分为哪些类型,这些类型的位序如何排列,并不是天然生成、必定如此的,而是在时间与实践的维度中,随着知识要素的不断累积、知识体系的持续演化、逐步建构的结果。《四库全书》从类型上统理小说文本,这在中国小说史上并不是唯一的,也不是首创。明代,胡应麟曾将小说划分为志怪、传奇、杂录、丛谈、辨订、箴规六类。从文本的构型方式上看,志怪、传奇、杂录系纪事,丛谈、辨订、箴规系纪言。这说明,一直到明代后期,人们依然认定,纪言与纪事是小说这个界域内平行的,也是平衡的组成部分。到了《四库全书》,纪言和纪事则不再构成平衡的、对等的关系,《四库全书》的三分法“校以胡应麟之所分,实止两类。前一即杂录,后二即志怪”[7]9。《四库全书》中的杂事大致相当于胡应麟所说的杂录;《四库全书》(不含存目)中的异闻、琐语可以合并成一类,大体等同于胡应麟所说的志怪。这样,《四库全书》子部小说类(不含存目)只收录纪事类的杂事/杂录、异闻/志怪,而不收丛谈、箴规等纪言类的作品。

四库馆臣还对胡应麟摆列的小说类型的位序进行了调整。在胡应麟的排序中,志怪是小说这一知识统序中的首要类型,传奇次之,杂录位居第三,四库馆臣则将杂事/杂录视为主流的小说类型。从位序上看,在《四库全书》中,杂事/杂录置于首位,异闻/志怪居于次位。从数量上看,《四库全书》收录杂事类的书籍最多,《四库全书》(不含存目)共收录小说123部,其中“杂事之属,八十六部”[1]3622,占69.92%;“异闻之属,三十二部”[1]3544,占26.02%;“琐语之属,五部”[1]3652,占4.06%;“传奇不著录”[7]9。《四库全书》有意突显了杂事/杂录的重要性,这强化了小说与纪事之间的对应关系。四库馆臣反复强调,杂事/杂录载录的是“佚事”、“遗事”、“故事”、“旧事”。相比之下,异闻/志怪的核心特征并不是纪事,而是纪言,它绝不可能是纪所见之事,而只是录所“闻”之“语”* 近现代以来,学界认定,志怪的特点是叙事。叙事与纪事这两个概念密切相关但并不是完全等同的,不能任意置换。我们不能否认志怪具有叙事的性质,但是,从文本的构型方式看,异闻/志怪是纪言,而不是纪事。。《四库全书》子部“小说家”没有收录传奇,这也恰恰是强化而不是弱化了小说纪事的特质。《莺莺传》等唐传奇的文体特征是,“传、记的辞章化”,“辞章的宗旨……是抒发个体的感情、感受和意绪”[8]。传奇与杂事/杂录相参较,它并不是纪事的正宗,而是纪事类的别体,或者是变体。《四库全书》把杂事/杂录,而不是志怪或传奇作为小说的主流类型,这正强化了小说纪事的类属特征。

四库馆臣将杂事/杂录视为小说的首要类型,这并不是事先设定了小说与纪事的对应关系之后,生硬地、强制性地排序,而是从历史的、实践的双重维度出发进行的安置。四库馆臣在统理杂事这一类型时,他们面对的是在文本产出过程中生成、定型稳固的知识单元和特定的知识模块。“杂事之属”收录了张鷟的《朝野佥载》、李肇的《唐国史补》等,这些文本是唐人认定的小说范式。它们在唐代甫一产出,就被有意识地组构成为知识模块,并与“小说”这个概念建构起对应关系。如,《大唐传载》的作者谈到自己的创作说:

传其所闻而载之,故曰《传载》。虽小说,或有可观。[9]1

(1) 地铁区间施工拱顶和仰拱围岩变形最大,台阶法拱顶变形量为25.3 mm,与之相比,临时仰拱台阶法降低22.3%、CRD法降低45.0%、CD法降低25.4%。

昔刘餗集小说,涉南北朝至开元,著为《传记》。予自开元至长庆,撰《国史补》……续《传记》而有不为。[10]3

在唐代,《大唐传载》《国史补》等知识要素一经产生,就构成了稳定的知识统一体。这些文本被生产出来与它们被模块化,并进而纳入小说的范畴之内,是完全同步的。四库馆臣认同唐人确认的这个知识模块,并将之定名为“杂事之属”,归于小说这套知识统序之下。他们还认定,“杂事之属”是小说主流的,也是核心的类型。

知识模块的成型各有其特定的过程性、规律性,不同的知识模块与小说这个概念关联关系的建构过程也各有其特点。《搜神记》等作品的产出,以及这些知识要素与“小说”这一概念之间关联关系的建构就不是同步的,而是经历了历时性的调整和迁移。

魏晋南北朝时期,《搜神记》《异苑》等文本大量涌现出来,这些知识要素在数量上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但它们是零散的,尚未整合于一体。到了唐代,《隋书·经籍志》将干宝的《搜神记》、刘义庆的《宣验记》等关涉鬼怪奇物的文本封装于一体,正式确认了这些文本之间的统一性和同一性,建构了特定的知识模块。但是,《隋书·经籍志》把这个知识模块拼接在史部杂传类之中,而不是置于子部小说类之下,直到宋人修撰《新唐书·艺文志》,《搜神记》《甄异传》《述异记》等作为特定的知识模块才从史部中拆解出来,完成了整体移植,归并到子部小说类,与“小说”这个概念之间建构起关联关系。明代,胡应麟将这些作品归于“志怪”这一概念之下,并将之视为小说这个知识类目之下的首要类型。到了清代,四库馆臣在统理小说类的书目时,整合了唐宋元明时期不同的小说观念:一方面,他们依循唐人的小说观念,坚持认定杂事/杂录才是主流的、首要的小说形态;另一方面,延续了宋元明以来的观念,把志怪/异闻纳入小说这一知识统序中,将之列为杂事之后次要的小说类型。

四库馆臣还从志怪在各个时代的生产情况出发确定收入作品的数量。从小说生产史上看,异闻/志怪类增长的幅度和规模远远地低于杂事/杂录类的作品,异闻/志怪由特定的、自足的文本类型逐渐演化成为小说基本的构型要素。志怪这种文本类型在唐前完成了定型的过程,并达到繁盛。唐代的作家在魏晋时期志怪的基础上“施之藻绘,扩其波澜”[7]70。《古镜记》《玄怪录》等与魏晋时期志怪“传鬼神明因果而外无他意者,甚异其趣”[7]70,它们最终衍化成为全新的文本类型——传奇。到了宋元时期,异闻/志怪虽然没有消失,但是,它逐渐丧失了作为特定文本类型的独立性。明清两代,“奇”“异”“怪”进一步发展成为小说,包括文言小说以及白话小说共有的、基本的审美品格。异闻/志怪由某种知识类型、某一特定的题材转化成为小说的构型成分。《四库全书》(不含存目)依据志怪这一类型的生产史,共收录志怪32部,其中,唐前的作品最多,有13部,占40.63%;唐代的作品次多,有10部,占31.25%;宋代的作品8部,占25%;明代的文本0部;清代仅收吴任臣的《山海经广注》。

传奇类作品在历时性维度上的产出、传播也自有其特点。《莺莺传》等传奇类作品与“小说”这一范畴之间关联关系的形成,也有它不同于杂事类、志怪类的特定轨迹。《古镜记》《玄怪集》等“源盖出于志怪”[7]70,这种类型的作品在唐代大量涌现。但是,在唐人的观念中,如《大唐传载》《国史补》等文本类型才是典型的小说范例。相较之下,《莺莺传》《李娃传》等在唐代创生之际,它们只是零散的、各自独立的、互不相干的知识要素。这些文本还没有整合成特定的知识模块,没有与小说这个概念建构起直接的关联关系。如,《莺莺传》《霍小玉传》是经由纪异、志怪类的作品被归入小说的范畴之内,它们收入王翰的《异闻集》。《异闻集》关注的核心是怪、异。这些文本与“传奇”一词也没有建立直接的关联。“传奇”在唐代只是一个普遍词语,是某一部书籍的命名方式,它还没有发展成为指称某种特定知识类型的专有名词。到了宋代,《新唐书·艺文志》将《传奇》《补江总白猿传》等纳入子部小说家的范畴之内。陈振孙的《直斋书录解题》也在子部小说家下收录了“《补江总白猿传》一卷”[11]317、“《传奇》六卷”[11]322。元明时期,《莺莺传》等作品逐步整合于一体,并完成了经典化的过程。“元明人多本其事作杂剧或传奇”是这些文本模块化、经典化的直接的动力来源[7]70。唐传奇的情节由小说迁徙、移植到戏曲这种文本类型之中,随着戏剧的出演和传播,《莺莺传》等的影响日渐强化。这些知识要素完成了融会、整合的过程。胡应麟将《莺莺传》等作品归为一类,拼合、组装成为知识统一体,称为“传奇”,并将之作为重要的小说类型。到了清代,四库馆臣不否认传奇作为小说范型的存在。纪昀等修撰《四库全书》时,多次使用“传奇”这一概念,并明确地标明了传奇与小说之间的关联关系。如:

观小说传奇,而谓圣人必不作史也。[1]284

第二,教育部可以考虑将比较文学列为在职华文老师的文学素养培训课程,由新加坡华文教研负责提供授课。该课程旨在为老师们介绍比较文学的最新理论和方法,以及在华文教学方面的最新进展,并指导老师在自己的华文教学中用比较文学的方法进行文学教学。

(《西征记》)颇近传奇小说之流。[1]284

叙述琐杂之事,是子部小说类延续、生长到清代呈现的首要的质态特征。它是《四库全书》将小说类“杂事之属”与史部杂史、子部杂家切割开来的过程中呈现出来的,是“杂事之属”原生的、根本的属性,并进而发展成为异闻/志怪、传奇等类型衍生的、同时也是核心的特质。

透过《四库全书》对小说类型的划分以及位序的排列,我们可以看到,小说的发展史并不是所有类型不断完善、持续强化的历史,杂事/杂录、异闻/志怪、传奇等各有其特定的嬗变轨迹和建构逻辑。四库馆臣的小说观念既是对魏晋至明清千余年间小说生产、传播情况的总结、梳理,也是立足于清代这一特定的时间点,对前代关于小说认知的重构与改造。

四库馆臣从小说与事、与言的对应关系出发,将小说指称的知识要素区画为“三派:其一叙述杂事,其一记录异闻,其一缀辑琐语”[1]3560。《四库全书》通过划定小说的类型、排列这些类型的位序,阐明了小说这个类目与纪事这种构型方式之间的映射关系。

另外,纪昀也曾说,“塞外无鬻书之肆,间有传奇小说,皆西商杂他货偶贩至”[12]。但是,《四库全书》的目的是,通过统理书籍厘定知识类型的源流。书籍是《四库全书》建构知识体系的基本单位。唐传奇的典范作品《莺莺传》等主要是单篇作品,四库馆臣无法将这些单篇文本作为基本的构型要素直接纳入知识体系的层级建构之中。另外,一些传奇集,如《集异记》《前定录》《宣室志》《玄怪录》等在唐代实是以纪异、志怪为核心,在题材内容上与异闻/志怪有着极高的相似度,甚至是重合度。因此,《四库全书》在厘定书籍的统序时,将它们置于异闻类。基于传奇这种文本类型的产出、传播情况,四库馆臣在统理子部小说家下的第三级类目时,不列传奇类。

在《四库全书》中,小说这一类目的建构不仅仅是杂事与异闻、琐语等的整合与拼接,同时也是杂事与杂史、杂家的分割和拆解。《四库全书》中的“杂事之属”作为特定的知识类型,它是从宋人所说的笔记、明人认定的说部演化而来的,是笔记/说部在清代完成裂变之后留存在小说这套统序内的某个支系。宋代,人们参仿《隋唐嘉话》《国史补》等进行写作,“笔记作焉”,“作者至伙”[1]3163。宋人把这类作品统称为“笔记”,并试图把《隋唐嘉话》等与小说这个概念剥离开来,另行归并在史部之中。如,欧阳修等修《新唐书·艺文志》,将李肇的《国史补》置于史部杂史类,将张鷟的《朝野佥载》列入史部杂传记类。到了明代,笔记进而发展成为“中国小说之一大体式”[13]。王世贞创制了“说部”这一概念,用以统纳唐宋元明以来的笔记作品。他把说部/笔记与从史部中切割出来,重新恢复了说部/笔记与小说这一范畴之间的关联关系。稍后,胡应麟立足于小说的界域之内,将说部/笔记中的知识要素区分为杂录、丛谈、辨订三种类型,划定了它们各自的畛域,标明了这些知识类型之间的亲缘关系和邻接关系。清代,四库馆臣在处理笔记/说部这一类型时,坚持“无庸以变古为嫌”的理念[1]3163,对笔记/说部中包含的知识要素再次进行了拆解和重新归类,将之分割成为三种类型——杂事、杂史、杂家。胡应麟所说的杂录类包含的知识要素被切割开来,分别归入子部小说类下的“杂事之属”和史部的杂史类,丛谈、辩订则“多半送到杂家里面去了”[14]138。子部小说类“杂事之属”与史部杂史类、子部杂家类区分开来,各自归于不同的知识统序和层级建构之内。笔记/说部这一知识统序完成了裂变,“小说范围,至是乃稍整洁矣”[7]9

杂事终止了它与杂家、杂史之间的亲缘关系,它们仍保留着彼此之间的毗邻关系。在杂家、杂史类的映照下,子部小说类“杂事之属”的独特性得到突显。杂事与杂家剥裂开来后,小说立说、明理、论道的特征被弱化,与纪事、叙事形成了稳定的、直接的对应关系。在杂家的参较下,“杂事之属”纪事的特征得到突显和强化。四库馆臣谈到,《朝野佥载》“皆纪唐代故事”[1]3562,《大唐传载》“间及于……朝野琐事”[1]3565。在杂史的参照下,“杂事之属”呈现的特征是琐杂、细碎。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小说作为子部之下的二级类目,它自然也具有“使用眩人的故事或言辞以引起他人注意”的特点[17]。到了清代,荒怪、奇诡成为衡定小说的标尺。四库馆臣谈到,《燕丹子》中的一些情节具有怪诞的特点:

杂事与杂史看似可以混同,实则存在着根本的差异。杂事作为小说的主流形态,它囊括的是“朝政军国”以外的“里巷闲谈、词章细故”,与史部杂事类重军国大事之“大”相比,子部小说家杂事之属呈现的特征是“小”,是碎杂、琐杂,如,《朝野佥载》中所叙之事“纤碎,故洪迈《容斋随笔》讥其记事琐屑擿裂”[1]3562

李肇也有意识地将自己写作的《国史补》以及刘餗的《传记》(即《隋唐嘉话》)归入“小说”的范畴之中。他说:

杂事的特点是“小”,是细碎、琐屑,这是事实层面的判断,而不是纯粹的价值衡定。在《四库全书》厘定小说统序的过程中,“杂事之属”这种原生的质性特征——琐屑、细碎生成了积极的、正向的作用和功能,产生了极强的向心力。它作为关键的对接点,将杂事与异闻/志怪、传奇等拼接、组装成为完整的知识统一体。传奇与杂事、志怪建立毗邻关系后,它们与史部杂史“事系庙堂,语关军国”的特质相比[1]1403,突显出自身“‘无关大体’(无关‘天下存亡’的大体)”这一质性特征[15]176,进一步确认了彼此之间的亲缘关系。“杂事之属”“小”、补史之阙的质性特征传递、转让到了异闻/志怪、传奇等小说类型之中,并在这些小说类型中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和强化。

当杂事与异闻/志怪、传奇建构起亲缘关系之后,它们作为知识统一体,在史部杂史、子部杂家等的照映下,逐渐衍生出更多的属性特征——怪诞、奇诡、虚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反复谈到,小说的核心特质是“杂陈神怪”[1]3560、“怪诞不经”[1]2391、“侈神怪,肆诙嘲”[1]3602。怪、诡既是小说这一类目到了明清时期衍生出的全新的、显性的特点,同时也是小说这套统序包含的知识要素原生的、隐性的特点。小说从属于子部,诸子略/子部在原初阶段就含有奇、诡的特点。据《论衡·书虚》:

蟋蟀在堂,岁聿其逝。 今我不乐,日月其迈。 无已太康,职思其外。 好乐无荒,良士蹶蹶。 (蹶蹶,劳动的样子。)

本文针对电力企业输电线路施工管理与质量控制进行研究与分析,从中可以看出,输电线路作为电力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电力工作者应该对当前电力工程输电线路概况进行详细了解,认清目前电力工程输电线路施工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点,明确电力工程输电线路施工的主要内容,通过做好基础、杆塔和架线等细节工程,确保电力工程输电线路施工的质量,缩短电力工程输电线路施工的时间,提高电力投资的综合效益。希望我们的研究能够给读者提供参考并带来帮助。

杂事……与杂史最易相淆。诸家著录,亦往往牵混。今以述朝政军国者入杂史,其参以里巷闲谈、词章细故者则均隶此门。[1]3622

错在忘了“消费安全大于天”。消费者购买产品或服务,性能安全、质量达标、服务有保障都是最底线的要求,为此所有商家都应将“绝对不销售三无产品”奉为圭臬。第三方统计数据显示,食品是上述那家社交电商平台第一大销售品类。食品安全绝无小事,平台方必须建立一整套严密的甄别、抽检机制,层层把关,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但事实上,一些用户反映曾在该平台买到发黑的大蒜、烂掉的水果。拿消费者健康安全不当回事,万万使不得。

尽管我国农业品牌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其发展相对滞后,主要存在品牌结构趋同、产品单位成本高、严重依赖地域品牌、与消费者互动少与内耗严重等诸多问题[2],其根本原因在于与农业品牌建设相关的利益主体之间尚未建立有效的价值共创机制。因此,探讨农业品牌价值共创问题已成为当前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农业品牌价值共创研究起步较晚,研究数量比较少,目前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业品牌价值共创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等几个方面,难以解决上述品牌管理问题。

处女试剑,老人化猿,公孙圣三呼三应之类,尤近小说家言。然自是汉、晋间稗官杂记之体。[1]3066

通过SPSS对所收集的766组数据实施检验,29个变量的 KMO检验数据的 Cronbach’s α值为0.969(一般认为,Cronbach’s α 系数理想值为 1,可接受阈值为0.6,0.8以上为很好[25]125-133)。同时,新疆资源基础、产业发展、政府职责、行业协会作用、企业品牌竞争力、品牌创新能力、市场营销能力、品牌影响力的 Cronbach’s α 值分别为0.768、0.710、0.927、0.953、0.909、0.954、0.894、0.924, 结果较为理想,说明收集的问卷数据具有较好的信度。

《朝野佥载》“于谐噱荒怪,纤悉胪载”[1]3562;《集异记》“集隋唐间谈诡之事”[18]284。另如,“琐语之属”著录了《博物志》《述异记》《酉阳杂俎》《清异志》《续博物志》等,这五部书籍均收录了“诡怪不经之谈,荒渺无稽之物”[1]3596

荒怪是子部在汉代葆有的隐性特点,到了《四库全书》中,它转化成为小说显性的、根本的质性特征,并进一步生发出双向作用的动力机制。一方面,它是小说这一知识类目吸纳、聚拢更多知识要素的重要向心力。如,《山海经》在《汉书·艺文志》归入数术略形法家,在《隋书·经籍志》居于史部地理类。但是,这部书在汉代就被认定具有“怪”的特点。司马迁说,“《山海经》、《禹本纪》所言怪物,余不敢言之也”[19]3179。四库馆臣认为:

诸家并以为地理书之冠,亦为未允。核实定名,实则小说之最古者尔。[1]3583

他们根据《山海经》“多参以神怪”的特点[1]3583,重新确认这部书的统序归属,将之从史部地理类移置到子部小说类。再如,《西京杂记》是“好奇之士”补国史之遗逸而成[20]254,四库馆臣将之从《隋书·经籍志》史部中旧事类提取出来,置于小说家杂事类之首。另一方面,荒怪、诡诞的特征也正式成为小说这一知识次系统从子部剥裂出来的离心力。自魏晋隋唐开始,小说逐渐开启了与子部其他诸家完全不同的发展路向。在子部诸家明理论道的性质日渐突显之时,小说家纪言、纪事的质性特征进一步强化。到了清代,小说家与子部其他诸家形成了绝对的背反关系:子部其他各家,尤其是儒家注重的是阐明平实之理,小说家关注的是讲述奇诡之事。“立奇造异”这种子部原有的总体特征演化成为小说这一知识次系统独有的特质,并作为重要的离心力,推促着小说与子部其他诸家割裂开来。奇、诡由诸子略/子部共性的特征收缩为子部小说独有的特性,并由小说隐性的、可有可无的特征转变为显性的、根本的质态,小说酝酿着从子部剥离出来的力量。

斯塔维(Stavy)教授等人根据直觉规律的预测作用,提出了“冲突教学法”,[7]即给学生呈现两道在本质上相似的题目,分别引出学生错误和正确的答案,并引发他们对不同的结果产生认知上的冲突,最后让学生自己探索其中的原因并达到正确的认识,弱化直觉规律对他们的影响。

4)6月中上旬嫁接,由于温度较高,在树上现采的接穗嫁接要用塑料扎带全部包扎严实,以防接穗脱水,影响成活率。

杂事、异闻/志怪、传奇整合成为知识统一体之后,这套知识统序还进而生发出虚、幻、不信等特性。唐代,刘知几就曾谈到“郭子横之《洞冥》、王子年之《拾遗》全构虚辞”的特点[20]255。到了清代,四库馆臣进而把“不可征信”、“虚辞”作为划定小说界域的重要标尺。他们谈到小说因奇、诡、异而产生的“无征”、“构虚”的特点。如,“小说妄谈,于古无征”[1]3580;又如,《穆天子传》“体近乎起居注耳。实则恍惚无征……道里山川,率难考据。案以耳目所及,百不一真。今退置于小说家,义求其当”[1]3583。四库馆臣认定,与史部正史及杂史“征实”、“传信”相比,小说可能源于虚构,也可能“不全出虚构”[21]256。小说的特点是可虚可实,虚实参半,虚实无定。虚、实建构起的异质同构的概念体系发展成为清代,特别是近现代以来人们观照小说这一类目的重要向度。

《四库全书》的小说观念是多元的、动态的,是各种混杂而不混乱的认知与命题的组合与整合。另外,小说构型方式以及质性特征的演化变迁并不是线性的,不可能按照某种设定的轨迹发展。我们梳理出来的这种线性轨迹只是从某个角度厘定小说观念的嬗变时,不得不进行化约的结果。事实上,四库馆臣认定的小说的质性特征还包括“词尤鄙俚”[1]3652,“小说稗官,知无关于著述;街谈巷议,或有益于劝惩”[21]284。只是到了20世纪,人们再次重新界定小说的质态时,小说“鄙俚”、“有益于劝惩”等在清代及近代呈现的特征都与小说剥离开来,没有发展成为小说根本的、独有的质性特征。相较之下,小说纪事的构型方式,以及与委巷之说、与小、与奇相关的“构虚辞”这一特质成为近现代文学学科衡定小说的稳定指标。从小说与纪事之间的关联关系,以及事的小、奇、虚等视角出发,厘清《四库全书》中小说的建构逻辑之后,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小说的演化是无止境的,小说观念也始终处于不断地累积、变异、重生的过程中,无论哪一层属性特质、哪一种类例构成都不可能成为小说这套知识统序唯一正当的起源处和恒久不变的终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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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炜,窦瑜彬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03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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