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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一站式执法办案模式的现状与展望*

更新时间:2016-07-05

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首都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北京市公安局在学习借鉴福建、河南等地共用执法办案场所的基础上,结合首都公安的执法办案经验,回应基层的迫切需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于2015年10月份在海淀公安分局试点推行以执法办案中心为依托的,集办案要素一站式集中、服务保障一站式集中、监督评价一站式集中的一站式执法办案新模式,并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组织各单位因地制宜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全面深化执法办案管理体制与机制创新。截至目前,北京市公安局已经建成执法办案中心16家,有效提升全局规范执法水平和执法办案效能,成为首都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品牌”和“名片”。在此基础上,北京市公安局全面探索“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执法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使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与公安改革及各项业务工作对接,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全局中心工作及各项重大安保任务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一、一站式执法办案模式的主要特点

(一)办案要素一站式集中

在传统的办案模式当中,基层办案单位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之后,需要将其带回本单位进行人身安全检查、标准化信息采集、手机信息采集、存储保管物品(随身物品、涉案物品)、审讯、扫描上传案件材料、临时性看押等工作;完成上述工作之后,办案民警需要押解嫌疑人到本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办理拘留审批手续,然后送押到看守所或拘留所执行,并进行入所前体检、办理入所手续。

从程序上看,这种传统的办案模式没有瑕疵,但实际运行中,各办案职能空间分离,办案责任压在一线,以致办案民警来回跑路,加重了民警负担,增加了办案成本,降低了办案效率,最终极易因流程协作上的原因导致个案瑕疵。而当前一站式执法办案模式依托统一的执法办案场所,将办案职能汇聚,实现专业职能分工,引导审批单位前置,强化职能部门联动,分担一线民警责任,提高办案效率,保障办案质量。这个被依托的统一办案场所在北京市公安局被称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办案中心”),其内部汇聚人身安全检查、标准化信息采集、涉案物品保管存储、医疗体检救助、尿液检验、案件审批、情报信息查询等职能。根据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相关要求,涉及以上职能的相关部门24小时前置值班,为办案单位提供办案保障,减少办案民警来回跑路的繁琐程序。

北京市公安局在设计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工作流程中,以为一线办案单位减负、提高办案效率为宗旨,力争全部办案要素一站式集中。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对嫌疑人进行安全检查、标准化信息采集、存物、体检、看押等工作全部由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专职警力操作,办案单位只需要有一名民警跟随办理即可,其他办案民警可以集中精力准备审讯工作,极大地减轻了基层单位的办案压力。办案民警审讯完毕,可以直接到设在办案中心的法制部门前置办公室办理刑事拘留、治安拘留审批,如果需要补充工作的,则可以在办案中心专门为办案单位准备的办公室进行操作,减少旧模式中来回送案的审批程序;嫌疑人被批准刑事拘留或治安拘留之后,可以直接关押在办案中心的看押区域,等待看守所、拘留所专门的押解队接人送押,减少了基层办案民警的送押及入所程序。以上工作实行专人专岗和专业化操作,极大地减轻了基层民警的办案压力,同时为基层办案单位节约了办案时间以及看管送押等警力,实现了高效办案与规范办案的两统一。

官地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与盐源县交界的雅砻江上,是锦屏一、二级电站和二滩电站的中间梯级电站,装设4台600 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2 400 MW,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约118.7亿千瓦时。4台机组于2013年3月全部投产发电,发电机型号为SF600-60/15940,由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

(二)办案服务保障一站式集中

为一线办案部门提供服务与办案保障,是北京公安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重要职能。在充分调研和不断摸索的基础上,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建设实现了办案耗材、办案食宿、办案技术支撑的一站式保障。

首先,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前来办案的民警提供良好的办案条件保障和食宿服务。以海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例,在办案中心设置供一线办案部门补充工作的专用办公室,有专人负责供应办案区内部的办公耗材,每天检查办案设备的使用和耗材的消耗情况;办案中心为每位前来办案的民警提供一套办案工具包(内含签字笔、印油、橡皮等文具),同时提供24小时食宿保障,真正做到为基层民警减负。

其次,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都有合成作战职能,为一线办案民警办案提供支撑。长期以来,基层民警面临办案数量大、查询权限低、审批流程多的困境。随着网络犯罪的增加,更多的案子侦破需要网安、刑侦、情报等部门的技术手段支撑,然而实践中办案部门每一次使用此类权限的侦查措施,都需要分别向不同的业务部门呈批,这个过程繁琐复杂,人为地增加了基层办案民警的负担。一站式执法办案模式增加了合成作战机制,网安、刑侦、情报等部门通过席位制或者远程技术支撑等方式满足基层办案单位的相关需求。程序上,对于日常办理的普通案件,送案部门只需要向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出合成作战申请,经管理中心值班领导审批后,管理中心便启动合成作战机制,组织牵动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进行大数据筛查、关联分析、深度研判,开展案情会商、侦查指导等工作。“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从送案单位预约时,即根据掌握的嫌疑人信息开展网络远程交互查询等准备工作,待办案民警到达时,就可将嫌疑人涉及的轨迹、银行取款等综合查询提供给办案民警,为民警集中精力审问、有针对性查证,提升办案效率提供了保障。”[1]

(三)监督评价一站式集中

规范办案是目的,监督评价是保障,缺乏有效的监督就不能确保办案规范。在传统的办案模式当中,由于办案主体、办案场所、办案行为分散在不同的地方,执法监督部门很难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这为不规范办案埋下了隐患。北京市公安局各分局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结合各自办案特色,自主研发了集办案信息、审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于一体的信息化系统,细化办案流程,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和严密的工作制度,实现了三维可视的全面智能实时监控。

1403 Application of self-made peritoneal retrorse suspension device in retroperitoneoscopic partial nephrectomy for ventral renal tumors

根据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工作流程,民警抓获嫌疑人之后,必须在一小时之内向办案中心进行报备,由办案中心下设的合成作战部门北京市公安局各分局刚刚进行机构改革,一级合成作战室设置于改革后的分局指挥部,二级合成作战室设置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根据报备的内容为每一个案件制作一个编号,并将嫌疑人的信息与办案民警的信息进行对接绑定。当办案民警来到办案中心之后,需要用自己的警官证换领一张具有GPS定位系统的门禁卡,用以随时记录民警在办案中心的行进轨迹,确保民警执法行为的规范;嫌疑人被送到办案中心之后,需要佩戴一个具有GPS定位功能的电子手环,该手环能自动采集、存储嫌疑人在办案中心的行进轨迹与音视频资料,实现了办案人员与音视频采集、保管权限的分离,实现对嫌犯管理、办案主体、办案场所、办案行为、案卷制作与保管等办案活动的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和评价。与此同时,前置办案中心的检察官可以登录执法信息化系统,对已办结案件、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即时监督,确保检察院的侦查监督真实落地。

二、一站式办案模式的发展方向

(一)进一步增加相关职能

1.增加伤情鉴定、物价鉴定职能

一站式办案模式的理念在于打造执法办案大超市,即一站式办案场所能够为基层办案单位提供其在办案过程中的全部办案需求,实现套餐式和点餐式的服务支撑。所谓套餐式服务主要是在办案流程方面,提供一般案件办理中所需要的常规服务功能;所谓点餐式服务主要是指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提供不同内容、不同层级的技术支撑服务。

我国现在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刑事案件呈现上升趋势,司法机关依然面临“案多人少”的现状。[2]为此,2016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授权北京、天津、上海等18个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处罚试点工作,“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人民检察院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6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的通知。作为试点地区,北京市公检法三家进一步强化合作,在海淀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一站式办案模式的基础上,试点在办案中心建设速裁法庭,利用犯罪嫌疑人批准拘留之后、送看守所关押之前的24小时,将符合刑事速裁法定条件的案件,直接在办案中心的速裁法庭进行审判。这种合作模式一来减少了因久押不决给嫌疑人带来的刑罚不公问题,同时也为公检法机关减少了诉讼负担,实现了效率与公正的双效果。

笔者认为,将民警的在职培训纳入一站式执法办案模式建设是提升民警素养的可行之策。根据受训群体不同,可以分为新警岗前培训、后备干部提拔培训、业务骨干技能培训等培训等级,采用到办案中心跟班作业的方式迅速上手,按照流水作业的方式,轮岗实战,达到为了实战、精于实战的效果。

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同样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治安环境,对于任何一种创新模式的应用必须要结合不同的区域环境实际进行推进。公安执法环境基于东西部之间、城乡之间的人口结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呈现了巨大的差异。城市人口稠密,流动人口多,犯罪数量相对较高;乡村人口较少,流动人口较少,犯罪数量相对较低。基于此,一站式执法办案模式要根据不同的区位情况,打造不同的推广模式。

3.增加刑事速裁职能

2014~2016年南京地区抗精神病药使用分析………………………… 彭 康,王 萍,戴惠珍(5·397)

民警是执法办案的承担者,民警的素质最终决定了执法办案的水平,因此提高民警执法办案素养是各地公安机关教育训练部门的重要任务。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公安工作更多的是执法实践,所有的教育训练只有源于实战、服务实战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一站式执法办案模式,实现了执法场所、执法主体、执法行为的一站式集中,并形成行之有效的标准动作,为基层实战培训提供了真实的场景、完善的设施和易操作的行为规范。

现阶段,北京市公安局16个执法办案中心尚未完全实现伤情鉴定和物价鉴定机构前置办案的功能。伤情鉴定和物价鉴定一直是困扰基层民警办案的难题。一般而言,伤害案件发生之后,公安机关都需要押解嫌疑人到伤情鉴定部门做人身损伤程度检查,这个过程常伴随就诊费用垫付、等待鉴定结果时间过长等问题,严重挫伤了基层民警的办案积极性;物价鉴定都由物价管理部门进行,一件物证被送去鉴定之后,通常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取回鉴定结果,该过程人为地拉长了整个案件办理的期限。一站式办案模式真正要做的就是将传统的、分散在各处的办案功能集中到统一的执法办案场所进行,这样才能做到让基层民警少跑路,真正地服务于执法办案。

2.增加在职培训职能

虽说都是火锅,可这牛肉锅吃起来跟涮羊肉的确不太一样。最讲究的潮汕火锅店,会给你熬上一锅十足十的牛骨汤。 趁着肉未入,先来上碗用芹菜沫调味的汤,叫醒味蕾才正宗。

高素质的专业化监察队伍对于组织职能的发挥具有重大意义。学者李秋芳、孙壮志在其2015年出版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国际比较研究》一书中指出,瑞典经济犯罪调查局大约有400名工作人员,其中包括检察官、警官、经济调查员(例如司法鉴定会计)和行政人员,调查员必须具备很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每个处都配备各领域的专家作为机构成员,而阿根廷审计总署更是要求内部人员必须具备大学经济学或法学学历,并通过金融管理和审计专业资格考试。可见,高学历、专业化、职业化是切实履行监察监督职能必备的要素,也是世界各国反腐败过程中机构人员遴选必须考量的基本素质要求。

延边大学园林专业在课程设置上分为园林规划设计方向、园林植物应用方向两大模块,其中设计类课程包括:园林艺术、园林设计初步、园林规划设计、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造景、计算机辅助设计(CAD)等33门课程和课内实践教学,共68学分,占培养方案总课程学分的40%,可见设计类课程在整个教学计划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其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已成为衡量本专业学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

笔者认为,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进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处罚试点工作可以推广。同时,笔者认为这种模式应该在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完善:(1)打破闭环运行机制,将社会监督引入;(2)强化律师辩护职能,将律师辩护做实。

现阶段,公检法三机关在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推行刑事案件速裁试点,主要是利用犯罪嫌疑人被决定刑事拘留之后、送押看守所之前的24小时,进行律师会见、审判,即一个案件从刑事传唤到审判是在48小时之内完成的。这个过程虽然完全在高清视频的监控之下进行,所有的执法行为都可以视频形式回放,不存在任何时间的间断,但是从犯罪嫌疑人角度而言,从“自由人”到被判刑的犯人仅仅间隔48小时,他难免有基于“太突然”而产生对司法的不信任感。为此,笔者建议,如果法院在设立于办案中心的速裁法庭进行审判,应当提高审理过程中的公开透明度,比如增加通知家属到庭旁听等措施,可以保障改革期间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双重效果,社会公众、犯罪嫌疑人对于改革举措的公正确信,让现实的实体正义转化为社会公众的满意度和信任感。

根据201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办法》第1条第1款规定2016年1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当中没有明确关于证据证明标准的条款,而该《办法》的第27条“原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相关规定可参照执行,本办法另有规定除外”默认了该条款继续有效。,刑事速裁案件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这与普通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为此实务界认为,刑事速裁案件在缺乏有力的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结合口供来定案。当然,这种解释难免会受到学界一些学者的质疑,认为这样容易导致刑讯逼供。实质上,如果学者真切地了解一站式执法办案模式,或许这样的担忧就会打消,因为一站式执法办案模式从案件的源头上避免了刑讯逼供以及瑕疵证据的运用可能。在创新制度的试点期间,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大众、法学理论界对新制度的确信,应在新制度的推行上下功夫,减少一切可能遭受质疑的风险点,特别是部分学者质疑速裁案件降低案件的证明标准会不会导致案件实体的不公正等问题。为此,应强化律师的辩护作用,律师的辩护不能仅停留在程序性辩护,而且要从案件的实体上进行充分辩护,认真履行辩护人的职责。司法机关要保障社会律师参与辩护的权利,要进一步规范律师的参与途径,确保每个律师都享有同样的机会参与速裁案件,避免参与环节不规范带来的辩护环节走过场的现象发生。

(二)进一步科学规划办案流程

(1)效果显著:临床症状全消失,无并发症;(2)效果一般:临床症状部分缓解,无并发症,评定为效果一般;(3)无效:临床症状未改变,患者病情甚至会加重[3] 。(4)调查患者手术的生活情况,分别评判术前、手术1个月后、手术3个月后生活质量,通过打分形式,以分数表示患者的生活质量。

1.刑事案件与治安案件的分流

任何改革与创新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都需要一个不断完善发展的过程。北京一站式执法办案模式也是如此,在最初的试点阶段,海淀分局基于硬件设施的客观局限,只规定将所抓获的所有刑事犯罪嫌疑人送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审查,后来随着办案模式的逐渐成熟,一些重大、敏感的治安案件逐渐也被纳入收案范围。北京市公安局规定,各执法单位在确定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案件的范围时,应当优先选择未成年人案件、毒品案件、卖淫嫖娼案件、团伙案件、涉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身份等人员的案件。截至目前,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嫌疑人是按照相同的收案程序、相同的入区通道、相同的候问区进行收案、安全检查、标准化信息采集、体检和看押候问的。虽然现阶段,尚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要求将治安传唤期间的违法嫌疑人与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进行分别看管,笔者认为,为进一步规范刑事司法与治安行政执法的流程,避免刑事犯罪嫌疑人与治安违法嫌疑人之间的交叉感染,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有必要对刑事案件与治安案件进行分区办理,实现不同性质案件的嫌疑人的入区通道与看管场所的物理隔离。

2.办案民警与违法犯罪嫌疑人分区进入

现阶段,一站式执法办案场所的办案区包括人身安全检查区、标准化信息采集区、看押等候区、审讯区、案件审批区。实践中,办案民警与各类嫌疑人通过同一通道进入办案区,并且由办案民警亲自提讯嫌疑人。笔者认为这样会面临两方面的风险:一是个别民警没有认真履行进入办案区的相关规定,携带与办案无关的物品进入办案区,这些物品极有可能被嫌疑人获取并成为自伤自残的工具;二是各部门在办案中心提讯嫌疑人之时,共同拥挤在看押候问区,降低了办案效率。因此,笔者建议,在一站式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中应采取办案民警与嫌疑人分区进入办案区的模式,即办案民警将嫌疑人交给办案中心之后,直接通过民警专用审讯通道进入审讯区;如果需要提讯,则直接在审讯室点击安装在墙面上的按铃,由看管民警提讯嫌疑人到审讯室,审讯完毕之后,再由看押民警带回看押。

三、一站式办案模式的推广探析

(一)推广的必要性

执法规范化建设不仅仅是某一个地区公安机关所面临的课题,也是全国公安机关需要推进的一项工程,这是依法治国战略对公安机关执法行为作出的基本要求。长期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在探索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道路取得了相当多的成果,其中一站式执法办案模式实现了执法规范化所涵盖的执法制度、执法行为、执法监督、执法信息化全方位的建设。[3]实践中,这种模式确实能够带来执法规范效果的大幅度提升。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逐渐取代传统的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模式,这为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工作带来严峻的考验。然而,一些公安民警在心态上、素养上和能力上不能够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这很可能造成执法过错或办案瑕疵。因此,有必要将一站式执法办案模式推广,在该模式中训练民警的执法办案标准动作,使标准动作成为民警办案的日常习惯,用行为改变带动心态改变、带动素养提升和能力提升,最终打造一支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公安执法办案队伍,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推广的可行性路径

一站式执法办案模式在下一步发展过程中,可以通过沟通协调的方式,邀请伤情鉴定部门、物价鉴定部门进驻一站式执法办案场所,支撑保障办案,切实减轻一线民警的办案压力。

笔者认为,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各区县人口基数较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绝对值较高,可以在每个公安分局设置一站式执法办案场所,供本分局使用。而在全国数量占绝大多数的地级市,其所辖区县人口基数小,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数量少,有些区县可能连续几个季度不发生刑事案件,这样的地区应由其市局统一建立若干分散的一站式执法办案场所,每个集中办案场所供周围相邻几个分县局使用;城区人口较多、违法犯罪数量较多的分县局,则可以单独使用一个执法办案场所,实现“一局一场所”与“多局一场所”并存的建设模式。

我扬扬手上的宣传材料。不好意思啊耕田哥,材料上出错别字了。把这个“要”字换成“不”字,意思就顺了。耕田哥你眼光很厉害,我顺便奉承了李耕田一下,你比县计生局搞宣传的水平还高。

在管理归口设置上,像在北京这样的特大城市,各区公安分局都应设置一站式执法办案场所,其管理权限可以划归分局相应支队;在普通的地级市,为减少区县局之间业务对接中的壁垒,强化机构管理,其一站式执法办案场所的管理权限宜划归市局(地级市)相应支队,实现市局统一管理,区县局日常适用的管理机制,避免权限划归分县局之后造成的不同分县局之间机构设置不统一问题的发生。

四、结语

社会的发展对于警务工作而言既是考验又是机遇,日益纷繁的社会情况,日益变幻的违法犯罪手段,对警务工作提出了挑战,当然应对挑战的方式也存在于社会发展的思路当中。共享经济的思维、集中解决矛盾于一点的思维也是当今社会发展给我们贡献的智慧。在市场经济的时代,公安机关一定要树立开放的思维,树立“跳出公安看公安”的思维,充分利用信息科学技术,实现执法办案模式的新提升,实现规范办案质量的新提升,实现应对社会变化能力的新提升。

参考文献:

[1]郑海洋.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背景下推进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7(3):10-13.

[2]侯婉莹,张颖.刍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目的考量[J].中国检察官,2017(1).

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功能布局的主体应该是交通功能,其布置方式是根据主要客流换乘的便捷方式进行的,能够实现客流出城距离的最小化。乘客普遍存在趋近心理,在换乘条件便捷性、舒适性差的情况下,会出现混乱问题。除此之外,设计人员应该针对枢纽区域的实际情况,树立无缝换乘和零换乘的理念,在客流相互换乘较大的情况下,为了实现客流的有效疏散,应该留出足够的空间。

[3]雷鑫洪.对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一些问题的认识[J].公安教育,2013(6).

董旭超,李娜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2018年第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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