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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医疗救助制度建设探究——基于社会排斥理论视角

更新时间:2009-03-28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随着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人口的流动速度不断加快。在“流动时代”,出现了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籍但在城镇务工的人员。这是中国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特有概念。农民工群体自20世纪80年代末不断涌现,是我国户籍制度与经济发展、现代化进程不协调的结果,也是公平性不足的一种体现。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农民工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并且还呈现不断攀升的趋势。据统计,2015年全国的农民工总量已达2.77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达1.69亿人。[1]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一支主力军,对城市的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在我国,由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存在,劳动力市场分割,农民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堪忧。由于在城市大多农民工从事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收入较低、福利待遇不高、安全性不强的工作,造成其疾病风险上升,农民工群体成为职业病、工伤事故高发的人群之一。加之自身的居住环境、饮食和卫生条件较差,患传染病的可能性较高。因此,农民工群体对医疗卫生服务存在较大需求。作为城市的边缘和弱势群体,农民工的疾病风险已经成为一种群体的社会风险,对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这也是社会建设和管理的新课题。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原有的利益格局逐渐被打破,如何解决农民工群体的医疗服务困境,满足其基本医疗需求,也显得尤为迫切。

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是满足人们医疗服务需求,分散疾病风险的重要手段,对于改善公众的健康状况、提升国民的福利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取得了突出成效,截至2016年底,我国已初步建成基本医疗保障体系,95%城乡居民已被纳入保障范围。但是由于户籍等因素的限制,农民工群体一直处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边缘区域”,加之其职业变动较大、地区间流动性强,自身的风险和保障意识不强等原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职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等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对农民工的可及性不高,其参保状况令人担忧。医疗救助制度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政府通过经济、行政手段,提供财政、政策等方面的支持,或通过社会力量筹集资金,向贫困、无经济能力承担医疗费用和因医疗负担陷入困境的人群提供支持,以满足其医疗保障需求的一项制度安排。农民工群体收入水平普遍偏低、经济能力有限,在患大病时无力负担较高的医疗费用,是医疗救助的主要对象。受户籍制度影响,我国二元社会结构不仅造成城市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在就业以及福利保障待遇方面也不均等,整个医疗保障体系缺乏完整性,医疗救助制度也处于碎片化的状态。农民工由于收入水平高于普通农户,不符合农村五保户、贫困家庭以及特困残疾人群等农村医疗救助对象的要求,也不具有城市户口,这一城市医疗救助的基本条件,造成其处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夹缝地带”,处于医疗服务可及性严重不足、救助短缺的困难境地,如何为其提供相应的救助,满足其医疗服务需求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2003年11月,民政部、卫生部和财政部共同制定了《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2005年3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标志着农村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近年来,国家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并注重在政策上加以引导,推动工作的开展。2009年3月,在新医改方案中就明确提到要“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为推动新医改进程,同年6月,民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以满足困难群众的基本需求。2011年2月,国务院下发的《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中也提到“全面提高医疗救助水平”。2012年5月,在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中通过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要“注重统筹城乡发展,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2]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新时期国家注重统筹城乡发展,将制度间整合、健全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作为改革重点。农民工的就医和救助问题是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突破口和中心议题,对于加快制度衔接和整合,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如何打破制度分割局面,满足农民工群体的医疗需求,提供医疗救助是政府转变职能,开展民生工程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

“社会排斥”一词最早起源于20世纪50、60年代西方学者关于贫困的研究中。1974年,法国学者Rene Lenoir将这一概念引入经济领域,并逐渐成为学者们研究贫困和保障制度外弱势群体“被排斥、边缘化”的重要理论工具。关于社会排斥的含义,不同学者从自身角度出发进行了解释。Baumeister和Tice(1990)认为,社会排斥是指个别成员因违反团体规则或者贡献不足等原因被其他成员排斥、在人际互动中处于劣势的现象。John Pierson(1999)则认为,社会排斥是一种资源剥夺的过程,它阻止了个体、家庭或者社区获得本应具有的资源和权利。我国学者唐钧(2002)认为,社会排斥是游戏规则制定过程中利益不均衡的结果。总体来说,社会排斥既可能由社会结构导致,也可能是社会成员自身的原因,造成社会资源分配不均,公民权利实现受阻,逐渐被边缘化的现象。农民工作为城市的边缘群体,处于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夹缝地带”,自身的医疗服务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从本质上讲也是社会排斥的结果之一,造成其福利减损。本研究从这一视角出发,探究农民工医疗救助的供需困境,以及“受排斥”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农民工医疗救助制度的对策。

二、农民工医疗救助的供需困境

农民工是社会转型期推动城市发展、支持城市建设的一支主力军。但由于户籍等条件的限制,导致农民工群体处于城市“边缘”,不仅收入水平较差,享受的社会资源有限,福利待遇也相对较低,基本的医疗服务需求很难得到有效满足。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出台了相关政策,提供一定程度的救助。但由于顶层设计不足、立法进程滞后等原因,农民工群体仍面临医疗服务可及性不强,医疗救助供需不均衡的困境。

(一)需求层面

1.疾病风险脆弱性与健康需求递增

农民工是农村向城市转移的剩余劳动力。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农民工在城市工作、生活的成本逐渐上升,面临的疾病风险不断增加,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劳动和工作环境差,伤害事故频发。我国劳动力市场存在二元分割现象,受文化程度、技能等条件的限制,农民工就业层次普遍偏低,工作环境较恶劣、劳动强度大、污染严重、职业安全性不强,如建筑业、制造业、井下采掘业、环卫清洁等。而企业为追求利润最大化,降低人力成本,往往缺乏相应的生产安全和防护措施,导致农民工成为职业伤害和工伤事故的高发人群。据统计,2012年我国工伤死亡中农民工比重已达70%,新得职业病的人数也高达90%,个别行业甚至达到90%。[3]

第二,生活条件恶劣,传染病高发。农民工群体收入水平较低,无力承担较高的生活成本,居住和饮食条件都相对较差。加之存在农民工群体聚居倾向,缺乏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保健意识,导致传染病频发。此外,工作地点的变动性强,且缺乏基本的卫生设施,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农民工群体的健康风险和安全隐患,造成其身体素质下降,患病可能性大大上升。

第三,自身的权利和福利保障意识不强。根据马歇尔的公民身份理论,人具有社会权,也就是最低限度的经济福利和安全权、分享社会成果的权利和社会所公认的体面生活的权利。[4]作为社会成员之一,农民工同样具备获得医疗服务,满足健康需求的基本权利。目前,农民工心理上普遍处于“边缘化”状态,社会融合的积极性不强,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较差,对企业非正常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事故发生后不合理赔偿的行为往往消极忍受,造成其疾病风险增加,难以满足其就医需求。

例如:教师可以让学生制作数学小报,将数学文化融入到学习中去,从而拓宽学生的数学视野。在学习了长、宽、高的相关知识后,教师可以组织学生进行制作手工,通过这样的实践活动,我会让每个学生都制作一份数学报纸,根据自己的理解要在报纸上都向大家介绍哪些数学知识,让学生可以一边运用一边思考,找出在解题时所运用的数学文化,提高自身能力与素养。

2.缴费能力有限与有效需求不足

尽管级配碎石基层中强调集料能够形成嵌挤结构,但压实度仍然是反映其施工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本文根据《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通过钻芯取样确定路基压实度,测试结果如表3所示。

1)基于绿色建筑的重要性,目前在全球具有很大的应用前景。但是,目前绿色建筑的发展仅取得了初步成效。对于此,我国企业应加强对绿色建筑相关人才的培养并做好宣传与培训,对普通市民、施工人员及企业管理人员等应做好宣传,以提高人们对绿色建筑的认可度,提高市场竞争力。

现存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导致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也处于分割状态,不同群体在就业机会上存在不平等现象,收入和福利资源分配也较不均衡。农民工作为城市弱势群体之一,面临收入水平偏低,交通、住房、饮食等生活成本较高的艰难处境,可支配收入较少,资金的流动性不强,应对风险的能力较弱,更突出地反映在医疗服务和保障领域。农民工群体经济能力有限,缴费不足,难以正常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能及时获得医疗服务。加之医疗费用上涨过快,导致其财务平滑健康风险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在患病时往往消极就医,健康状况下降。因此,亟待发挥医疗救助的兜底性作用,满足其健康需求。

1.1临床资料:从我院选出自2015年10月~2017年10月期间治疗的脑出血病人180例,组一90例为对照组,组二90例为实验组,本次研究是经过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后实施的,所有病人均符合脑出血症状及体征,其中对照组男49例,女41例,最小为28岁,最大为79岁,平均(67.8±4.08)岁,住院时间1~9个月,平均(4.7±1.4)个月,实验组男51例,女39例,最小为24岁,最大为80岁,平均(68.9±3.49)岁,住院时间2~9个月,平均(4.1±1.6)个月,两组病人在基本资料上进行比较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二)供给层面

1.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可及性不高

认知无线电网络(Cognitive Radio Networks,CRN)允许次用户(Second Users,SUs)伺机接入主用户(Primary Users,PUs)未使用的空闲频段,极大地提高了频谱资源利用率[1].然而新的问题也随之产生,比如:PUs与SUs相互干扰,SUs对无线频谱开放性特征难以捕捉等问题.为此,寻求更高效的频谱资源管理方法已成为该领域研究的热点[2].

新农合是专门针对农村居民,为满足其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分散因疾病带来的经济风险而建立的一项制度,对于改善农民就医条件,提升其医疗福利水平具有积极意义。[5]它是以家庭为参保单位,采用属地管理的方式。农民工本应是这一制度的受益人群,但由于其流动性较大,报销手续繁琐以及时间要求等,造成农民工的参保积极性不高,无法最大程度实现其参保权益。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主要参保对象是城镇企业职工。近年来,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要求将农民工群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提升其医疗可及性,满足其就医需求。[6]对企业来说,为农民工群体缴纳保费会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部分企业不与农民工签订正规合同以逃避缴费责任。加之农民工以非正规就业为主,自身的权利意识不强,对于企业不办理保险,忽视利益的行为听之任之,造成其参保的可能性降低。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针对未被城职保覆盖、具有城市户口的居民,如灵活就业人员、学生群体等。农民工不具有城市户籍,自然被排除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之外。虽然部分地区出台相关规定,允许农民工参保,但是由于其经济能力有限,职业变动大、流动性强,医疗保险转移接续难度大等原因,也造成其参保困难,医疗服务可及性不高。

2.认同感和文化差异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对象是农村贫困户、五保户以及残弱人群体。农民工由于进城务工,收入较高于农村居民的平均水平,不符合救助条件,无法享受相应的待遇。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主要覆盖具有城市低保户、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已参保但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的困难群体。受户籍限制,农民工也未被纳入城市医疗救助。可见,现行医疗救助制度顶层设计不足,导致农民工处于城乡医疗保障边缘状态和尴尬境地,无法满足自身医疗服务需求。

不差钱不差钱。丁小强说,缺钱是正常的,你想,挣的是人民币,花出去是英镑,能够用吗?不能让英国佬看不起中国人。明天你就去寄给他。

现代社会中,人力资本是个人财富创造、社会地位以及权力占有的主要依据,包括文化程度、健康、技能等多个方面。对于农民工群体来说,同样如此。人力资本是农民工在城市生活、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农民工进行社会融合、身份转变的必备条件。由于城乡文化差异,农民工的受教育水平偏低,普遍处于初中及以下阶段。而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程度相对偏高,大部分接受过高中教育,还有部分接受过职业培训。但与城市劳动力相比,仍不具有竞争优势。尤其在城乡二元劳动力市场的分割状态下,农民工的人力资本积累相对匮乏,与城市中岗位需求的差距较大,无法从事高技术、高能力、高收入的工作,导致自身的经济能力有限,生活质量不高,难以有效应对疾病风险,享受医疗卫生服务。

2.现行医疗救助制度顶层设计不足

三、社会排斥视角下农民工医疗救助缺失成因

在中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由于制度性和非制度性等因素存在,城市社会在空间和时间维度上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排斥系统,包括就业、福利等多种资源的占有,以及社会地位、身份认同等。农民工群体在城市融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这一系统的作用,面临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排斥,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民工群体的城市融入以及市民化的进程。农民工群体医疗救助缺位和不足,从本质上看,也是一种福利排斥现象,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结构性排斥

结构性社会排斥是指由于社会结构不合理,产生的负外部效应,导致群体在资源获得、权利享有等方面受到社会排斥。这种结构性排斥通常包括社会制度确立而自然形成的社会等级结构,以及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制度累积等形成的社会群体分层。[7]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在这一时期受社会转型的影响,中国的利益格局正在不断调整,社会结构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民工这一群体处于城市的边缘状态,不仅仅受人力资本较低这一内生性障碍的影响,更大程度上也是政策和制度等外生条件限制的结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二元户籍制度的内在影响

在社会学意义上是确立身份的一种符号,反映了个人出生的地域和所在家庭类型。将户籍具体操作化就是常说的“户口”,包括户口类型和户口所在地。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出于加强社会管理、稳定社会秩序、分配资源等方面的考虑,建立了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城乡二元结构。[8]长期以来,这种身份识别机制不仅限制了资源的城乡流动,也形成了政府“重城市、轻农村”的发展模式。尤其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户籍逐渐演变为一种与就业、社会保障以及各种福利资源分配相关的制度形式,这是农民工在城市融合过程中受到经济、社会等方面排斥的根本原因。农民工虽在城市生活,但由于户口仍在农村,一些基本福利保障很难正常享有。如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主要对象是城市居民,受户籍的影响,无法与农民工群体流动性较强的特征相协调,导致农民工医疗救助的可及性大大降低。

2.救助制度设计不完善的反向强化

户籍制度是造成农民工在就业机会、权利获得、福利资源等方面获取障碍的根本性因素,对农民工的城市融入带来了消极的影响。而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则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这种福利排斥的负外部效应,加重了农民工群体的边缘化状态,强化了结构性排斥的结果。[9]医疗救助制度主要针对患病或就医后无力承担医疗费用负担、医疗服务可及性较差,身体质量下降、健康状况堪忧的困难群体。农民工群体本应在这一制度保障范围内,但由于目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还未彻底实现城乡统筹,在具体机制设计上,对如何将农民工群体分层、逐步纳入现有救助制度,有效实现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救助资源合理配置和科学化管理等缺乏长足考虑,造成医疗救助供给总量不足,结构失衡,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民工群体医疗服务需求充分满足。

在原理上,通过控制断路器在故障相的操作以及两个正常相情况下的单相接地故障,所构造的混合方案可以显著地减少次级电弧的灭弧时间,从而加速了输电系统在瞬态故障条件下重合闸的正常运行。

(二)功能性排斥

功能性社会排斥是指个体、群体并不是受社会制度、结构变动等方面的影响处于边缘或弱势境地,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个体自身的禀赋或者能力限制,导致其在社会互动中处于不利地位。对于农民工群体来说,自身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其获得医疗救助,阻碍其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1.人力资本积累不足

农民工由于收入水平低、缴费能力有限等原因,未被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本应被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获得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享受基本医疗服务,但由于现行的医疗救助制度设计存在缺陷,导致农民工处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夹缝”地带,处境较为困难。

当前,各地正在探索异地报销和个人账户转移接续的新方案,但还未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开展,因此,基本医疗保险还未能完全通过制度化供给解决农民工群体的医疗需求。

由于城市和农村两种不同的社会文化和生活环境,导致城乡居民在价值观、社会认同感以及自我意识上存在较大差异。这种隐性的因素会通过社会互动作用于个体行为,再对个人心理造成影响,形成一种循环。由于长期实行城乡分离的经济和福利政策,造成城市居民具有一种“主导”和“优势”意识,自我认同感较强。[10]而农民进入城市后,在社会互动中,可能受到经济、文化以及社会交往中的排斥,导致其自我认同和归属感下降,资源和权利获取的积极性降低,最终无法走出“边缘化”的社会网络怪圈。农民工进入城市就业,较少与企业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对于用工者不缴纳基本医保和工伤保险等不法行为听之任之,不能准确掌握与自身相关的政策规定,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从心理上将自己排斥在城市之外,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医疗救助的可及性。

四、破解农民工医疗救助缺失的困局

医疗救助制度是以政府为主体,对无力承担医疗费用负担的弱势群体进行援助,以分散疾病风险,主要解决的是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问题。由于城乡二元结构以及制度设计的不完善,农民工群体被排斥在保障范围之外,出现医疗救助缺失的困局,影响其工作、生活以及市民身份的转化等。如何突破这一困局,可从三个方面解决。

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说:“最完备的教育是学校和家庭的结合”。要教育好学生,不能只靠班主任,而是要调动一切可调动的力量,其中,家长的力量尤为重要。无论是班主任还是家长,都希望通过家校协作给予孩子最适合的教育。在工作中,班主任与家长如何通过有效的沟通,增进理解,增强互信,达成共识,从而帮助孩子成长呢?

(一)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实现医疗救助城乡统筹

制度设计是政策目标实现的根本性保障。医疗保障制度作为全民健康的重要保障网,对于提升医疗卫生的可及性具有重要作用。医疗救助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满足基层群众以及弱势群体的医疗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农民工群体医疗救助困局形成的原因,从根本上讲是制度设计的不完善,系统性不足。因此,应完善制度顶层设计。

1.分层纳入

目前,中国的救助制度主要由城市和农村救助制度两部分组成。对于农民工以及失地农民等城乡救助制度夹缝地带的边缘群体,各地方政府主要根据当地财力、实际需要制定政策,往往具有短期性和特殊性,效果并不明显。农民工群体相对特殊,流动性大,要解决其医疗救助缺失的问题,要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包括工作的稳定程度、经济能力等,分层逐步纳入现有救助体系中:对于在城市工作相对稳定,与用工单位签订3年以上合同的农民工可以纳入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对于职业变动大,流动性强,经济能力相对较好的农民工,在自愿原则下可以将其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返乡后保留个人账户积累资金,并按一定比例予以返还;对于城乡间流动性强,工作不稳定,缴费能力不足的群体,各地则根据居住时间长短对其进行资格筛选,纳入所在城市或农村医疗救助的覆盖范围。这一过程中,原则上不建议建立单独的农民工医疗救助制度,虽然具有针对性,但是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所在城市的财政压力,较高的管理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制度的持续性。

AODV是经典的源驱动路由协议,它包含3种消息类型:路由请求(RREQ)、路由回复(RREP)和路由错误(RERR)。整个协议分为路由发现和路由维护两个阶段。

2.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构建城乡统筹模式

户籍制度是造成农民工福利差异化的最主要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医疗救助的可及性。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201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11]目前,31个省份纷纷出台了各自的改革方案,各地应妥善落实并继续深化此项改革,为统筹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打下坚实基础。其次,应以统筹城乡为导向,整合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改变医疗救助破碎化的局面。在救助准入、资金筹集以及管理方式上进行有效衔接,通过专业、精细化的测算建立统一标准,形成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模式。

(二)健全医疗救助管理机制

我国的医疗救助缺乏相对明确的主管部门,各地在具体的工作中由于职责不清,救助效果并不明显。民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在医疗救助方面缺乏良性的互动和沟通,未能在有机协调的基础上实现信息共享。[12]地方政府在扶贫项目的资金往往用于解决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而民政部门发放的救助基金中对于医疗救助项目的支持较少,变动性较大。目前,医疗救助工作主要由卫生部门主要负责,但存在救助范围较窄、资金来源不稳定、救助方式相对单一、在具体管理上规范性不足等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民工这一流动群体医疗救助的可及性。因此,应理顺农民工医疗救助的管理机制,厘定贫困、无医疗费用支付能力的农民工为救助对象,在救助方式上也可以采取直接现金补贴和医疗费用减免等多元化的方式。同时,可以将事后救助变为事前和事中救助相结合的形式,解决农民工群体支付能力不足的问题,增强应对大病风险的能力。此外,政府应能明确相关部门在医疗救助工作中的具体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真正为农民工医疗救助缺失的困境打开突破口,实现“求助有门”。

(三)整合救助资源,注重社会参与

医疗救助制度的顶层设计、体系构建以及农民工等边缘群体医疗救助问题的解决,主要责任者是政府,但是同样不能忽视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在坚持政府为主导的同时,更要注重整合各种救助资源,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的供给。首先,中央和地方政府应明确各自的责任,适当增加医疗救助支出,保证救助资金的稳定性。尤其是针对农民工这一流动性较大的群体,应制定更具体的实施细则和专项资金账户,保证制度实施持续性。其次,在此基础上,政府还应通过其他形式筹集救助资金,如消费税、福利彩票以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的部分收入划拨医疗救助账户。与此同时,政府应加大政策宣传,使农民工了解医疗救助的申请条件和方式,主动寻求帮助。最后,还应充分发挥医疗社会工作者的积极作用,为农民工群体提供志愿服务。企业也可以建立农民工大病医疗互助组织,将企业出资、农民工自筹、社会捐助三者相结合,为医疗救助提供有力补充。政府更应在思想观念上引导城市居民给予农民工帮助,促进农民工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老板娘见我满脸疑惑的样子,便有点惋惜地说:“你不知道,原来我们柳江镇还没屁股那么大,前几年上面说要扩建,要发展什么旅游业,就把镇子建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当时要扩建,就把原来挨着老镇周围的耕地和住房全占用了。被占用土地的农民,凡两亩以上的可以补贴点钱在镇子上分一套六十平米的住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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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关于批转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EB/OL].http://www.gov.cn/zwgk/2012-06/27/content_2171218.htm,2012-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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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周科,潘祺,李劲峰,乌梦达,方列.聚焦全国31省份全面取消农业户口四大焦点[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09/21/c_1119601737.htm,2016-09-21.

[11]郑飞中,陈莉,谢红莉.农民工医疗救助体系建设及其城市融合的影响研究[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3(4):262-264.

[12]代宝珍.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业转移人口医疗保障权益市民化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4,33(9):5-7.

 
李玉娇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年第0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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