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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用辭及福祐辭

更新时间:2009-03-28

一、 前  言

“用”字在甲骨文中出現超過兩千次,屬極爲常見的字詞之一。然其既有作爲問辭者,亦有作驗辭者,出現狀况極不一致。“用”字大部分出現在祭辭中,但也有不少與祭祀無關的文例;另外還有幾百條僅有一個“用”字的刻辭,所以在字義掌握上相當困難。本文擬歸類其用辭,嘗試初步勾畫“用”字意思範圍的輪廓。

甲骨文“用”字寫作“”。《説文》小篆字形亦同。《説文·用部》云:“用,可施行也。从卜、中。”段玉裁注:“卜中則可施行,故取以會意。”* (漢) 許慎著、(清) 段玉裁注: 《説文解字注》,臺北: 藝文印書館1966年版,頁128上。雖然有些甲骨文學家懷疑許慎的説法,但大部分學者仍從其説。* 丁省吾主編、姚孝遂按語編撰: 《甲骨文字詁林》,北京: 中華書局1999年(後引簡稱《甲詁》)版,頁3402—3406。“用”字的字形明確从“卜”。徐中舒先生言:“又如(用)字,从卜从,象在牛肩胛骨上占卜之形……巫師即爲用得决定吉凶。”* 徐中舒: 《怎樣考釋古文字》,國際中國古文字學研討會論文集編輯委員會編: 《古文字學論集·初編》,香港: 香港中文大學、吴多泰中國語文研究中心,1983年,頁16。也就是説,“用”的本意是經過占卜獲得允許。

我們雖然很難對甲骨文的象形意義取得肯定的説法,可是從“用”字在甲骨文裏的用意,可以知道其必定與祈卜的神秘文化有深層的内在關係。筆者推論,甲骨文中常見“用卜”、“卜用”刻辭,或能證明“用”的字形具有神秘來源:

癸未卜,示卜用?

《合集》21405

戊子卜,用六卜?

《合集》22046

甲寅卜,貞: 三卜用,盟三羊、伐二十……三十牢、三十枺B、三于妣庚?

《合集》22231

(惟)兹卜用?

《合集》32450、31678

針對“焱羌”的卜辭,學界仍有論辯。姚孝遂先生認爲“焱”是地名,* 《甲詁》,頁1242—1243。所以“焱羌”是一種羌人。王輝先生則認爲這是火祭活動。* 王輝: 《殷人火祭説》,《古文字研究論文集》,《四川大學學報叢刊》第10輯,1982年,頁269—276;另載於王輝《一粟集: 王輝學術文存》,臺北: 藝文印書館2002年版,頁1—26。因卜辭中有“焱用羌”一語,是以王輝先生的看法較合理,而其“用”字的意思應與上同。

《合集》31673

其用三卜?

马卡连柯说过:“培养未来的活动家,首先应该从游戏开始。”游戏是非常适合儿童活泼好动的特性,这些游戏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掌握这门语言。为了更好的上好英语课,我采用以下几种游戏:

《合集》31677

丙辰卜,貞: 余用卜?

《合集》22123

田于宕,其用兹卜?

为进一步研究TSCC细胞中PRKCI基因与miR-219的相互关系,我们构建了PRKCI基因的过表达载体,将miR-219基因分别转染含PRKCI基因和无义序列对照基因的SCC-15细胞,通过MTT实验、克隆形成实验、细胞迁移和侵袭实验都说明PRKCI能够显著逆转miR-219对TSCC细胞的增殖及发展的抑制作用。Spearman相关性分析证明,在TSCC中,PRKCI基因与miR-219的表达呈负相关。这些结果表明PRKCI基因的过表达可能与TSCC的发生及发展有关。

《合集》29256

己酉卜,大貞: 祐,卜用?

《合集》25019

庚申卜,旅貞: 元卜用在二月?

诊断标准:(1)子宫腔内未见妊娠囊,(2)宫颈管内未见妊娠囊,(3)妊娠囊在子宫峡部前壁,(4)孕囊与膀胱之间肌层变薄。

《合集》23390

丁丑卜,貞: 其用兹卜異,其涉兕同?吉。

根据本工程的地质特征和地下壁板桩的成槽要求,选用一台中联ZDG360液压抓斗机作为本工程的成槽设备,最大成槽宽度1.2 m。选用100 t吊机和200 t吊机各一台,其中200 t吊机作为起吊钢筋笼的主机,100 t吊机作为起吊钢筋笼的副机,详见表1。

《合集》30439

兹用在卜?

《合集》31683

其用兹卜,受祐?

(2)洗胃中心理护理。首先,患者此时可能会出现牙关紧咬、乱踢乱蹬等不配合情绪,此时切不可采取强迫性措施,避免鼻粘膜损伤。同时,避免表现出不耐烦、训斥等态度,需应用和蔼、温柔的言语与之沟通,以提高配合度;其次,在插管过程中患者可能出现恶心等不良反应,此时护理人员需引导其进行吞咽和深呼吸配合;最后,护理人员插管过程中必须操作的迅速性、准确性,以最大化减轻患者痛苦;

《屯南》1042

癸卯不,亞奠貞,子占曰: (信)用?

癸卯不,亞奠貞,子占曰: 終卜用?

《花東》61*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編、郭沫若主編: 《甲骨文合集》,北京: 中華書局1982年版(後引簡稱《合集》);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 《小屯南地甲骨》,北京: 中華書局1980—1983年版(後引簡稱《屯南》);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著: 《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昆明: 雲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後引簡稱《花東》)。

妣庚,用,焱羌?

“用”的本意源自施行占卜,它的意思也涉及各方面占卜的作用,包括確定祭禮的方式、卜問祭禮的成功、確定事情的吉凶等。

從後世“用”的發展來看,在西周金文所載的宗廟祭禮中,“用”字有雙向的用意: 一方面是“用作”,即表達以某財物來源製造享祀祖先的禮器,或以某祭品享祀祖先的意思;另一方面,“寶用”則表達祭禮對祭祀者及其後裔的作用。

這些卜辭應是卜問祭用羌人的問題,* 類似祭祀辭可參《合集》231—250、421、461、22045;《屯南》9、725;艾蘭、李學勤、齊文心: 《英國所藏甲骨集》,北京: 中華書局1985年版(後引簡稱《英藏》)2411等。“用羌”的用辭結構基本相類。但是卜問未必只有一種解釋。假如“用羌”的意思是指以羌人爲祭牲,則否定的結果應該是不殺。但這僅是其中一種狀况,巫師同時也會卜問其他問題,如: 這些戰俘應享祀哪位祖先?需要今日殺於祖乙(《合集》379),或翌日殺於其他對象,以祈禱天氣的變化(《合集》456)?或應該舉辦其他祭禮?又如《合集》22539謂“有來,其用?”,其問辭過於簡略,在解釋上不宜武斷。

老虎对人类早已没有威胁。现在如果你有机会亲眼见到它,也只是一种娱乐,比如在马戏团、动物园。而那种老虎虽然活生生的,却不是“真”老虎。

12.3 采粉时白天还要加强通风,撤下遮阳网,盖上草帘遮荫70%,起到白天降温、夜里保温作用,利于灵芝多弹射孢子粉。白天温度控制在24~30℃,湿度在50%~70%,每天早晨采集完孢子粉浇一遍水保湿。

二、 甲骨文“用辭”的類型與結構考

用辭出現於祭祀辭、戰獵、祈雨、祈年以及其他諸多難以理解的刻辭中,不過仍以祭祀辭居多數。

() 祭祀辭中的

用辭在祭祀刻辭中的結構,可以歸類爲以下三種:“用+祭物”、“用+祭法或與祭祀相配的動作”、“用+被祭祀對象”。顯然這三個項目常同時出現在祭祀辭中,但用辭的位置,有時候具有强調重點的功能。

甲、 用+祭物

1. 不同族群或方國的人牲

自《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以来,旅游业迎来了新一轮的黄金发展时期,当下,我国旅游产业社会综合效益显著,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国民经济综合贡献和社会就业综合贡献率超过10%。旅游已然成为提升人民幸福感的刚需,仅2017年,我国人均出游已达3.7次;2015-2017年间,我国旅游综合最终消费占同期国民经济最终消费总额的比重超过14%,旅游综合资本形成占同期国民经济资本形成总额的比重约6%,旅游综合出口占国民经济出口总额的比重约6%①。促进旅游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推进由观光旅游到休闲旅游的转型,是我国旅游业市场未来发展的重点。

殷商祭禮中常用異國人牲、戰俘爲祭,相關的“用”字祭祀辭結構如下:

癸丑卜,楏3貞: 勿用五百

貞: 勿用五百〔〕?

父本、母本均采用水播水育,父本每公顷用种量6.0 kg,播量 300.0 kg。 母本每公顷用种量 22.5 kg,播量375~450 kg。播种前用强氯精进行消毒处理。

《合集》560

癸巳卜,枲y貞: 翌丙申用

《合集》561

癸丑卜,楏3貞: 五百〔,用?〕旬壬戌又用……

曰: 其用?

《合集》562+7715* 劉影先生綴合,參黄天樹主編《甲骨拼合集》,北京: 學苑出版社2010年版,頁2010,第138組。

……卜,楏3貞: 五百,用?

……貞: 五百,用?

……勿用?

人工智能系统和机器人立法涉及知识产权对象的有电子计算机用的程序/软件、具有人工智能功能的数据库、技术解决方案,包括机器人发明和工业外观设计。算法在俄联邦不受著作权和专利保护,但属于商业秘密和个人秘密。

《合集》558

癸丑卜,楏3貞: 五百,用?旬壬戌又用百。三月。

……子卜,楏3貞: 五百,用?

貞: 五百,勿用?

曰: 其用?

《合集》559

這些卜辭,應是用於占卜以戰俘爲祭的祭禮,且祭用人數達五百人。其中有兩種用辭結構: 一是“用數百”,二是“數百,用”。

在甲骨文中,很多祭祀辭並無“用”字,“數百”已足以表達祭用人的意思,所以加入“用”字應有其特殊用意。尤其“用”字放在句末,應是卜問受祭者,祭物是否被接受,或卜問殺戰俘後的吉凶如何。

“羌”是甲骨文中最常見的人牲,其中族類有“羌”(、棢)、“白羌”、“馬羌”、“來羌”* 從結構來看,“來”是“羌”的形容詞。《説文·來部》謂:“來,周所受瑞麥來麰也。二麥一夆,象其芒朿之形。天所來也,故爲行來之來。”參(漢) 許慎著、(清) 段玉裁注《説文解字注》,頁231。甲骨文的“來”字是“麥”字的象形,經常用以假借來去的“來”,但有時也用作本意;“麥”字則是手取麥子的象形。有些學者認爲“來”是小麥,“麥”是大麥,所以“來羌”應讀爲“麥羌”的意思。等,所以甲骨祭祀辭也常見有“用羌”、“用數羌”、“用某羌”或“羌用”、“數羌用”、“數某羌用”、“羌數人用”等記録。

甲午卜,爭貞: 翌乙未用羌,用之日霧?

《合集》295+340+4469* 林宏明: 《甲骨新綴第一○○例》,先秦史研究室網,2010年07月30日,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1999.html。

癸亥卜,枲y貞: 勿用百羌?

《合集》299

乙巳卜,枲y貞: 三羌用于祖乙?

《合集》379

三百羌用于丁?

甲午卜,爭貞: 翌乙未勿用羌?

《合集》456

貞: 翌辛亥勿用羌?

《合集》461

勿隹(唯)羌,用?

《合集》462

貞: 疋來羌,用?

《合集》232

貞: 其甲,用來羌?

來羌?

《合集》235

貞: 牧來羌,用于……?

《合集》243

辛亥卜,旅貞: 有來,其用?在四月。

《合集》22539

如果從後世的祭禮活動來看,祭禮有三階段: (一) 祭品準備後,向祭祀對象卜問準備是否正確;(二) 進行享祀之禮,升獻後卜問祭祀對象是否滿意;(三) 最後進行祈禱,求得受祭者的保祐。殷商時期的祭禮活動流程應也相類。關於甲骨文的用辭,有些學者認爲只表達了施行祭禮和享用祭品的意思。但從許多刻辭來看,這樣的看法顯然過度簡化了用辭的含義。甲骨文用辭如同金文,有時兼具雙向的解釋功能,既可作祭祀辭,同時也是福祐辭。此外,甲骨文“用”字不僅出現在祭祀卜辭中,也見於祈雨、求年、田獵、征伐等不同的甲骨刻辭中。“用”字可以作爲問辭、驗辭,且經常難以確定其字義。

另外,卜辭中有“焱羌”一詞:

關於《花東》“終卜用”,卜辭整理者解釋爲:“終卜,指最後一卜。當時卜問一事,往往數次占卜,‘終卜用’,指按其最後一次占卜行事。”* 《花東》,頁1585。也就是説“用”字的意思有施行占卜的含義。從字形來説,施行占卜可能是“用”字的本意。

《合集》22130

妣庚,焱,用羌?

《合集》22131、33132

妣庚,□焱羌,用?

《合集》22133

……用卜?

除此之外,甲骨文中“用”字文例仍多,如《合集》812謂“貞: 翌甲午用多屯?”,《合集》813“貞: 用多屯?”,《合集》“貞: 翌丁未用尸(夷)于丁卯,一牛?”,等等。而在一些刻辭中,可能的斷句方式並不止一種,如《合集》26994載“用十人五。吉”,既可讀作“舊用,十人五”,亦可讀作“舊,用十人五”;既可釋爲問辭,亦可釋作祭祀的認定。依釋讀方式不同,“用”字也將出現不同的含義。

《合集》27033“五人用”也有兩種斷句和釋讀,一讀作“惟五人,用?”,乃祭殺五人,並向受祀者卜問受禮情况,或祭禮是否達成預期的作用。其二可讀作“惟五人?用”,這是卜請受祀者接受祭禮,“用”字則表示占卜或祭禮結果已獲得確認。此外,這四個字也還可以再作其他解釋。

《花東》整理者將句末的“用”字都視爲驗辭。如《花東》340,整理者斷句如次:“暮,宜一牢,伐一人?用。”* 《花東》,頁1697。但筆者認爲,無論將句末的“用”字讀爲驗辭或問辭,文義上均可通。

《合集》1115載:

筆者通讀甲骨文用辭後,擬通過基本的歸類,以重新省思用辭的隱義。

丙子卜,亘貞: 王有匚于庚百?二告

貞: 王有匚于庚百,勿用?

十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六上午,吕凌子再次揣着5万元现金来到十四楼。1402号房不知何时换了新的防盗门,朱红色,门中央有一个巨大的中国结图案,看上去异常喜庆。给吕凌子开门的是一位表情似笑非笑的中年男人。吕凌子不认识中年男人,转身欲走。你是不是找原来的房主?中年男人普通话不甚标准,冷不防地问了句。吕凌子回头望着中年男人,目光中充满戒备。搬走了,中年男人说,两口子办了离婚,把房子转卖给了我。中年男人说完,呯地一声关上了防盗门。

在驗辭中,一般以“不”作否詞,“勿”則作否問,所以這裏句末的“勿用”讀爲問辭較佳。不過用辭所問的問題,可能是如何施行祭禮,或卜問受祀者是否願意接受此享祀,或祭禮對祭祀者的後續作用,等等。

近年来,我国高层建筑抗震设计实例中也广泛应用基于性能考虑的抗震设计方法,且目前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这对提高我国高层建筑的抗震设计的可靠性有很大的推动。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大量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工程实例的不断应用,基于性能考虑的抗震设计方法也会变得日趋完善,我国高层建筑的抗震能力又会上到一个新的台阶。

祭用人牲的活動應屬大型祭禮,所以相關卜辭記録有限,其結構和意思基本上一致。不過最常用的祭牲顯然不是人,而是牛、羊等牲畜,與之相關的刻辭非常多,其中有“用”字的刻辭數量也是最多的。當然,其出現的情况變化、可能的含義也會更多。

2.

一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承接产业转移,重点引进牵动力大、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大企业,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带动云南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祭禮中常見用牛、牝、牡和牢的記録,其用辭結構均如:“用牛”,“用數牛”或“用牛數”(數字和牛或作合文),“用牡”,“用人牛”,“用小牢”,“用數牢”。或作倒裝,如:“牛用”,“數牛用”,“牝用”,“牢用”,“數牢用”或“牢數用”(數字和牢或作合文),“小牢用”等,且都伴隨出現“勿用”、“弜用”、“不用”等否定句。

例如《合集》339記載了28條用牲的祭祀辭,其中只有5條出現“用”字。通過比較有、無“用”字的刻辭,或能使我們瞭解有“用”字特殊含義。其卜辭載曰:

丁巳卜,枲y貞: 今日侑于丁一牛?六月

丁巳卜,枲y貞: 今日侑于丁,用二牛?

這兩條記録看似單純占卜用祭牲的問題,尚難以分辨有無“用”字的差異。

“用”字放在前處,可能也有卜選祭品的意思。* 如《花東》124;《合集》339、1051、1987、21567、21575、21651、21805、22078、32374、32375、34401、34450;Royal Ontario Museum, Hsü Chin-hsiung. Oracle bones from the White and other collections. Toronto: Royal Ontario Museum, 1979(《懷特氏等收藏甲骨文集》後引簡稱《懷》),拓片號1489。但是甲骨文中有更多“用”字放在句末的例子,其解讀方式頗多,莫衷一是。

丁未卜,枲y貞: 侑于丁牢。用?

甲寅卜,貞: 翌乙卯十牛,羌十人。用?

乙卯卜,貞: 十牛,羌十人。用?八月

當然,“用某”和“某用”的意思可能没有差異,但筆者認爲斷作“侑于丁牢,用?”或“侑于丁,牢?用”會比“侑于丁,牢用”準確。

我們可以發現,“用某”問辭與以“用”結尾的祭辭極少出現在同一卜甲上。如果兩者見於同一刻辭,似乎都有問辭與驗辭的對應關係。用辭在占卜記録的不同位置,應具有不同的意義,一如金文中“用作”和“寶用”的意思不同。

在某些卜骨上,祭品和用辭被分開敘述,或在卜辭旁邊,常刻有單獨成句的“用”或“不用”字樣,這應是作爲驗辭,類似“吉”或“告”等標示功能的祈吉辭。因此,我們可以推論“用”字與卜辭經常要分開斷句。不過仍有很多記録方法,無法推斷其“用”字句末應是問辭或驗辭。《花東》卜辭整理者將之視爲驗辭,但前文已説明過,句末“勿用”應讀爲問辭較佳。至於“不”字,在甲骨文中既可作否問,也可作否定驗辭,所以經常難以確定其釋讀方式爲何。

假如句末的“用”是問辭,整條祭祀辭會有三種可能的意思: 其一是卜問需否施行上述的祭禮;其二是卜問本次祭禮是否已上達受祭者,爲其享用;第三是占卜祭禮對祭祀者的作用。殷人祭祀,目的在於保持神與人之間的關聯,以獲得祖先或自然神的保祐。所以句末的“用”字,極可能是表達祭祀者可以獲得受祀者的祐助,類似金文中的“寶用”一詞。假如句末的“用”字作爲驗辭,上述三種可能皆可成立。

《合集》1027或6545的十幾條祭祀辭中只有一條句末有“用”字:“侑于祖乙二牛?用。”以鄙見,假設“用”字用以卜問需否施行上述的祭禮,則從文義上看不出它的必要性,“侑于祖乙二牛?”之句已足够表達之,所以筆者所提第二或第三種釋讀或許較佳。在句末上獨立的“用”字或卜問,或確認祭禮的效果,既常作問辭又常作驗辭來用。

换言之,在句末單獨成句的“用”字,可能是問辭,也可能是驗辭,在大部分刻辭中,我們很難確定單獨一個“用”字的含義及作用。就比例上來看,“用”字放在句末的文例比放在句中多,其他類似的祭祀辭情况也相同。* 如參《花東》427、474;《合集》339、1027、4760、6545、19929、19972、20523、21267、22074、22116、26866、27090、30712—30714、30717、30718、32374、33309、33697、34594、35159;《英藏》22。

句末中若有“不用”一詞,則應釋作否問或卜問結果不吉:

癸巳卜,牢五?不用。

《合集》22074

……一牛?不用。

《合集》21267

其五牛?不用。

其六牛?不用。

《合集》33697、35159

“不用”的驗辭,是否即不舉行享祀之禮,或者,它更有可能是享祀後未能獲得吉兆,在大部分祭祀辭中,我們確實無法推斷應如何解讀。

除了出現在句末的“用”字之外,第三期以後的刻辭尚有如下結構:

二牢,用?王受祐?

三牢,用?王受祐?

《合集》29587

……□牢,用?王受有祐?

《合集》27188

三牢,用,王受祐?

《合集》30683

二牢,用,王受祐?大吉。

弜用?大吉。

《合集》30687+30273* 裘錫圭先生綴合,參裘錫圭《古文字論集》,北京: 中華書局1992年版,頁237(16)、243(16)。

……牢又一羌……牛,用王受祐?

《合集》26940

三牢,用,王受祐?

五牢,用,王受祐?

……用?大吉。

《屯南》2185

牢又一牛,用,王受祐?

《屯南》4122

“用”字在這裏應有問辭的作用。據卜辭可見,占卜的重點並不是爲了確定祭法,而是施行祭禮之後,王是否得到保祐。這或許能够旁證,卜“用”的意思是求問神祖祭禮是否成功,並問祭禮對祭祀者是否達到福祐的作用,亦即商王能否獲得保祐。

直至甲骨文第三期之後,纔見“某用”和“用某”的刻辭連用,如:

于祖丁宗,王受有祐?

三牢,用?王受有祐?

弜用三牢?

《合集》30300

弜用一牛,求王受有祐?

一牛用,王受有祐?

《合集》30612

《合集》30300中,祭司占卜在祖丁宗廟裏的祭禮能否獲得王的保祐,並問到祭用三牢是否正確,三牢是否能被接受,以使王獲得保祐。第三句則反問是否不可祭用三牢,或卜問受祀者是否接受三牢。然而,上述三種含義其實並無矛盾,祭司卜問本次祭禮能否被受祀對象接受,如果他樂意接受,則此祭禮即可施行,祭祀者也能受到保祐。占卜所用的神秘語文,其文意範圍總是比較廣泛,以涵蓋整個祭禮及其背景。换言之,在提及祭牲的刻辭中,“用”的字義應從占卜的整體内容,思考其多方面的含義。

3.

祭禮中也常見用羊、的記録,用辭的結構有“用”、“用數”、“用小”等數種,* 如《花東》173、183;《合集》672、924、1878、2887、9794、19816、21805、22247、25020。並都有“勿用”、“弜用”、“不用”等否句。或者以反句結構進行卜問,如“羊用”、“數羊用”、“色羊用”(如黑羊、白羊)、“用”、“數用”、“用”、“數用”、“小用”、“數小用”等。* 如《花東》34、228、240、265、313;《合集》6、14、295+340+4469、339、903、924、5995、19817、20015、21787、22092、22247、25020、30022、30719、30720;《屯南》651、2107;《懷》19。無論是用牛、羊或其他祭牲,“用”字大多出現在後位。

《合集》6載30條卜辭,其中只有兩條句末有“用”字:“甲戌卜,枲y貞: 翌乙亥侑于祖乙用?五月。”“丁丑卜,枲y貞: 侑于丁勿用?”第一條調强調祭祀對象,第二條則已否問强調祭牲。筆者依然認爲有“用”字,無論是作問辭或驗辭的作用,都有特殊意義,但是甲骨刻辭簡略而神秘,確切的意思經常難以釐清。

據某些卜辭内容,可以判斷其爲享祀完成後的卜問;或享祀之前,有關祭禮的卜問,例如《合集》19863載:

癸卯卜,今日侑司,羌?用。

癸丑卜,侑祖丁,豕?用

丙辰卜,侑祖丁,豕?用

依筆者的理解,這是卜選祭牲的記録,“用”在此處都作爲驗辭。第一句確認了用羌人爲祭,後二句則卜問是否要用豕,得到的答案是要用。所以“用”字在這裏應有用牲的含義,此卜辭即指選擇用方爲吉祥。另外,有些卜辭更像享祀之後的記録,如《合集》22099載:

庚戌卜,朕耳鳴,有(禦)于祖庚,羊百,有用?

依鄙見,“有用”一詞近似於“有祐”的問辭。也就是説,這句話並非卜問祭禮應如何進行,而是卜問享祀祖庚之後的結果,所以這裏的“有用”更近似於福祐辭。當然筆者的理解也可能出現錯誤,尤其在更多完全無法判斷享祀和占卜順序的卜辭中,實不宜强作定論。

以羊爲祭的祭禮經常是以祈雨爲目的:

求雨,黑羊?用。有大雨。

白羊?有大雨。

《合集》30022

白羊?用。

《合集》30719

……黑羊?用。〔有〕大雨。

《合集》30720

三羊,用?有雨?大吉。

,有雨?大吉。

《屯南》651+671+689

四小,用?有雨?吉。

……大雨。

五小?用。有大雨。

《屯南》2107

在這些卜辭中,筆者用兩種方法作斷句,即是因爲這兩種釋讀都有可能。卜辭中,占卜祭牲應用黑羊或白羊,* 關於殷商卜辭中顔色的象徵意義,參郭靜雲《幽玄之謎: 商周色譜中表達青色的字彙與其意義的演化》,《歷史研究》2010年第2期,頁4—24。最後的祭禮成功,發揮效果,下了大雨。循之,“用”字就是確認祭禮的成功及其作用。句首的“惟白羊”、“惟三羊”、“惟五小”,已足以卜該用什麽祭牲,句末並無增刻“用”字的必要。所以,如果以爲“用”字只是簡單表示祭用羊的意思,則有無此一“用”字並無關緊要。若“用”字具有卜問祭禮效果的作用,則在行文上便極爲重要。不過目前各種釋讀都有可能,無法作最後的定論。

4.

祭禮中也常見使用豕、彘、豚或豭的記録,其用辭結構有“用豕”、“用數豭”、“用彘”等數種,* 如《花東》113;《合集》1371、19954、20706、21548、21803、22066、22133、22435、32330、34103;《屯南》2707。並隨有“勿用”、“弜用”、“不用”等否句,或以“豕用”、“豚用”、“彘用”、“用”等反問結構出現。* 如《花東》140、163、237、240、313、459;《合集》19806、19832、19863、19954、21287、21544、21545、21805、21885、22437。祭祀用辭的結構都很類似。

5. 其他祭品

除了血祭之外,殷商人也有其他不同的祭禮活動,如享穀、享玉等等,這方面過去已積累了相當多的研究成果。不過筆者通過甲骨資料發現,在非血祭的記録中幾乎未見有用辭出現。這或許可以推論,只有在具關鍵作用的祭禮記録中,纔需要用辭。不過筆者另發現一種例外的情况,在以鬯作爲祭品時,亦有極少數使用用辭。

“鬯”是一種酒祭,不過其與“”有明顯的差異。雖然自羅振玉以降的很多學者都將“”字讀作“酒”,但“”在甲骨文中是一種血祭;且在祭中,是以祭牲作爲祭品,而非以酒爲祭。如《合集》454載曰“貞: ,用彘于妣巳?”等等,相同的文例頗多。* 另參姚孝遂主編、肖丁副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北京: 中華書局1998年版(後引簡稱《類纂》),頁1044—1045。因此現在多數學者都不將“”字釋作“酒”,而保留原字作爲祭名,或依郭沫若先生釋之爲“槱”。* 郭沫若: 《卜辭通纂》,北京: 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0年版,頁167下,第778片釋文。《周禮·春官·大宗伯》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説文》“槱”字或寫作从“示”的“椚”,釋爲“柴祭天神也”。* (漢) 鄭玄注、(唐) 賈公彦疏: 《周禮注疏》,《十三經注疏》,臺北: 新文豐出版公司2001年版,頁733;(漢) 許慎著、(清) 段玉裁注: 《説文解字注》,頁269下—270上。从“彡”和从“示”的字,可互作異體字,所以筆者認爲郭沫若先生的説法較爲可信。另許敬參先生釋之爲“酬”,* 《甲詁》,頁2704。亦可從。《詩·小雅·楚茨》:“爲賓爲客,獻酬交錯。”鄭玄箋:“主人又自飲酌賓曰酬。”* (漢) 毛公傳、鄭玄箋、(唐) 孔穎達等正義: 《毛詩正義》,《十三經注疏》,頁1257—1258。古代血祭中,向神、祖請食敬酒,都包含了合飲、合食、互請的活動。换言之,雖然“”祭牽涉到用酒,但是“”絶非酒,而“鬯”祭中,則是以香酒爲祭品。

甲骨文、兩周金文、《書》、《易》、《禮》、《史記》都有以鬯祭祖的記録,如:

易女(賜汝)鬯一卣

西周早期大盂鼎

賞叔鬱鬯

西周早期叔簋4132—4133* 現藏於北京故宫博物院。參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王世民主編《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北京: 中華書局,2007年。或參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編《殷周金文集成釋文》,香港: 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2001年(後引簡稱《集成》)。

王易(賜)吕(秬鬯)三卣

西周中期吕方鼎《集成》2754* 現藏於旅順博物館。

余易女(賜汝)鬯一卣

西周中期彔伯簋蓋《集成》4302

易女(賜汝)(秬)鬯一卣

西周晚期伯晨鼎《集成》2816

易女(賜汝)鬯一卣

西周晚期牧簋《集成》4343* 後三件藏處不明。同樣的記録另見於吳方彝蓋(《集成》9898),現藏於上海博物館;毛公鼎(《集成》2841),現藏於台北故宫博物院;師兑簋(《集成》4318—4319),現藏於上海博物館;師克盨(蓋)(《集成》4467—4468),現藏於北京故宫博物院、陝西省歷史博物館;師訇簋(《集成》4342),藏處不明;盨(《集成》4469),藏處不明。

伻來毖殷,乃命寧予以秬鬯二卣。

《書·洛誥》

鬱人掌祼器,凡祭祀賓客之祼事和鬱鬯以實彝而陳之。鄭玄注:“築鬱金煮之以和鬯酒。”

《周禮·春官·鬱人》

天子使王子虎命晉侯爲伯,賜大輅,彤弓矢百,玈弓矢千,秬鬯一卣,珪瓚,虎賁三百人。

《史記·晉世家》* (漢) 孔安國傳、(唐) 孔穎達等正義: 《尚書注疏》,《十三經注疏》,頁614;(漢) 鄭玄注、(唐) 賈公彦疏: 《周禮注疏》,頁825;(漢) 司馬遷撰、[日] 瀧川龜太郎會注考證: 《史記會注考證》,臺北: 大安出版社1998年版,頁620。

《合集》22227載:“乙丑: 于妣庚,伐二十,鬯三十?”在祓除祭禮中,采用“”祭以祭祀妣庚,祭品爲二十位人牲和三十卣鬱鬯。這已顯示了“”與“鬯”的差異,前者是祭法,後者是祭品。《合集》2167載:“卜: 兺父辛,鬯?”其祭法是“兺”(侑),受祀對象是父辛,而祭品是秬鬯。

甲骨祭祀辭中,“鬯”經常會配合血祭,如《花東》28、289曰:“一伐一牛一鬯,册夢?用。”祭品共有一位人牲、一隻牛、一卣鬯,鬯亦即專門用作祭祀的鬱鬯香酒。* 《花東》95、176、196、276、478的祭祀辭也相類。在鬱鬯配合血祭的記録中,其用辭與其他血祭類同,無需再作説明。但此外還有少數僅提及鬯,未見血祭,却有用辭的例子,如《花東》318“二鬯祖甲,用?”,《花東》354“甲申: 又鬯,用?”。* 《合集》15426“……不惟鬯。用?”、《合集》15425“……鬯用”、25909“……鬯其用于?”可能也是類似的記録結構,其卜辭殘缺,但有殘缺處可能提及血祭。不過《花東》354另有一條祭祀辭曰:“甲申: 歲祖〔甲〕小(祭)鬯,子祝?在。”所以“又鬯,用?”可能只是補問關於歲祖甲的血祭而已,所以不能視爲非血祭的用辭。

《花東》37載亦有“己卯,子見以玉丁,用?”,可能也是以玉爲祭品的祭禮,但其文意不清,目前無法斷定。目前所見的資料揭示,“用+祭品”的結構絶大多數出現於血祭中,不用祭牲的祭祀辭,基本上不會出現用辭,極少數的例外就是上一、二條用鬯的祭祀辭。

乙、 用+祭法或祭禮相關的動作

“用祭法”或“祭法用”的刻辭數量不如“用牲”來得多。甲骨文中載有很多不同的祭法,或固定形式的祭禮活動,如燎、、卯、告、侑、爵、午(禦)、歲、翌、祭、、巳(祀)等等。其中部分祭名源自享祀祭品的方式,部分則源自祭禮的屬性、目標、時間、祭主或對象等等。儘管關於殷商祭名的研究已有相當豐富的成果,不過尚未釐清的問題依然很多。

雖然許多常見的祭法從未見於用辭中,且以“祭法+用”形式出現的祭祀辭並不多,但這樣的結構還是可見於甲骨文中。“用”或“彡用”即爲一例:

貞: 其用竹羌,彡?用。

《合集》451

貞: ,用彘于妣巳?

《合集》454

庚申,〔甾〕宜,用?

《花東》394

甲午卜,其宜仄,乙未仄,大乙,用?

《花東》290

癸未卜,貞: 豐,,用?十二月

《合集》15818

乙酉卜,貞: 辛卯,用?

《合集》18809

“用”字在《合集》451中出現過兩次,第一作祭禮的問辭,其二則作爲驗辭,以確認祭禮的結果。依文句的結構來看,“彡”和“用”之間應作斷句,意思是“進行彡祭禮,並確認祭禮已發揮作用”。“用”字出現在《合集》454的前半段,應該是卜問祭中的用牲與受祭對象問題,“”和“用”之間也應該作斷句。後面幾條“用”字放在句末,或作卜問的問辭,或作確認祭結果的驗辭。

以下關於庸、舞、熹、爵、尊()、(禘)、歲、酓等祭禮記録,其結構均與前述相近:

貞: 辛庸,用?

《合集》15994

貞: 優庸,用?

弜優庸,用?

《合集》27352

貞: 庸,用?大吉

《合集》27459

丙辰卜,舊庸,用,王受祐?

《合集》30694

戚庸,用?

《屯南》1501、4554

祖丁秝舞,用?有正。

《合集》28209

丁丑卜,子舞,不用?

弜子舞,用?

《花東》178

癸丑卜,舊熹,用?

舊熹,用?大吉

《合集》30693

庚戌卜,王曰,貞: 其爵,用?

《合集》24506

癸亥卜,口貞: 其祝于妣,,用?

《合集》26899

丙申……尊,用?

《合集》32374

貞: 于乙巳享。用?

《合集》19286

甲辰卜,亞(禘),用?

《合集》22302

甲戌卜,暮祖乙歲?用。

《花東》314

□歲?用。

《花東》269

丁未卜,宜祖乙,丁酓?用。

《花東》495

不過以下問辭中的“鼎用”二字,應以連讀爲佳,這可能是確認祭法時的專用卜辭。關於(鑊)、盧、鑿記録的斷句則不甚清楚:

乙酉卜,家艱,于下乙五牢,鼎用?

《合集》22091

……侑母庚,豕,鼎用?

《合集》19962

丁亥卜,貞: 用(鑊)以羌十□丁?

《合集》257

貞: 勿用盧以羌

《合集》259

庚申卜,父鑿?用。

《懷》1561

己亥卜,貞: 羌?用

《合集》460

《花東》293載:

辛未卜,子其告舞?用。

辛未卜,子弜告奏?不用。

這或許是卜選舞蹈或奏祭方式的記録。不過甲骨文中,這類以“用”字專問祭禮方式的記録不甚多。

《合集》22045載:

戊戌卜,侑□父戊,牛一,官(館)用?

姚孝遂先生認爲,甲骨文“官”字應釋爲“館”,作名詞時意指館舍,作動詞則表達舍止、使止於館舍或安置的意思。* 《甲詁》,頁3052—3053。此説在先秦文獻中已有許多例證。此外,《周禮·春官·司巫》有云:“祭祀,則共匰主及道布及蒩館。”鄭玄注:“蒩之言藉也,祭食有當藉者,館所以承蒩,謂若今筐也。”孫詒讓《正義》:“據《士虞禮》,苴實于筐,是筐即以盛苴。……謂之館者,蓋亦取館止之義。”* (漢) 鄭玄注、(唐) 賈公彦疏: 《周禮注疏》,頁1106—1107;(清) 孫詒讓著、中華書局點校: 《周禮正義》,陸費逵總勘: 《四部備要》,臺北: 中華書局1965年版,頁610—612。所以“官”也可以視爲一種祭法,“官用”或指在蒩館中放肉以祭祀父戊,不過這僅是孤例。另《花東》416言“甲午,延官用?”,其“官用”的意思亦不清楚,整體來看恐怕不是祭祀辭。

甲骨文中的“午”和“”(禦)是取名於祭禮作用的祭法,亦即祓除祭禱活動。* 有關“午”和“”祭法,參許進雄《釋御》,《中國文字》,臺北: 藝文印書館1963年版,頁1—14;郭靜雲《“”與“御”: 論二字在商周語文中的含義以及其在戰國漢代時期的關係》,《語言文字與教學的多元對話》,臺中: 東海中文系,2009年,頁343—357。關於此祭法的記録中,出現了許多用辭:

戊申,其用

《合集》21885

乙巳卜,何貞: 亞旁以用?

《合集》26953

其午用小母,彘?

《合集》22242

……酉卜,侑祖甲,用枺B?

《合集》743

丁酉卜,來庚,用午枺B

《合集》22137

其占卜的問題,可能是本次祭禮祓除的作用是否成功。* 相類尚有午、、午枺B、枺B用的祭祀辭,見於《合集》725、795、19775、19776、19893、22130、22139、22245、22294、22515。有關“午”和“”祭法參許進雄《釋御》,《中國文字》,臺北: 藝文印書館1963年版,頁1—14;郭靜雲《“”與“御”: 論二字在商周語文中的含義以及其在戰國漢代時期的關係》,《語言文字與教學的多元對話》,臺中: 東海中文系,2009年,頁343—357。

“盟”也是表達祭禮作用的祭法。《花東》178載曰“陟盟?用”,* 《合集》32330、34103;《屯南》2707也有“用盟”的記録。意思應是卜問盟禮是否成功。“某册用,王受祐”則是祭册求祐的禮儀,也是用辭中出現率較高的例子,並常有卜選不同祭册的記録。* 參《合集》26994、27023、27155、27202、27324、27350、30414、30674、30675、30678、30681—30694、31127、32076、32235、34397、34522、34538;《屯南》253;1090、2406、3545、4554。關於用册的祭辭,參郭靜雲《中華文明歷史觀念之形成芻議》,《歷史人類學學刊》2010年第2期,頁30—36。

甲骨文“射”字也是一種用人牲爲祭的祭法,其記録中也會出現用辭,如:

乙卯卜,枲y貞: 翌甲申用射以羌自上甲?二月。

《合集》277

于乙亥用射以羌?

《合集》32023+33693* 蔡哲茂先生綴合,參蔡哲茂《甲骨綴合集》,臺北: 蔡哲茂發行、樂學總經銷,1999年,第九組。

……貞: 乙亥用射以〔羌〕……?

《合集》276+3228* 劉影先生綴合,參黄天樹主編《甲骨拼合集》,第146組。、5755

“朿”(刺)也是一種殺牲的祭法,雖然在甲骨文中多次出現朿祭,但其記録中,只有《合集》22238曾出現過一次“用”字。其謂“……豕朿用”,因刻辭殘缺,難以判定應如何斷句。循前例,此處或許爲“豕朿”連讀,而“用”則是句末的問辭。

“執”和“”字也曾出現在用辭中。此字雖然不屬於祭法,但也是與祭禮相關的動作,或許是類似《舜典》、《周禮》、《五帝本紀》中所載的摯見之禮:

修五禮,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贄。孔安國《傳》: 玉、帛、生、死,所以爲贄以見之。

《書·舜典》

以禽作六摯,以等諸臣。孫詒讓《正義》: 《釋文》云:“摯,本或作贄。”……詒讓案: 《説文·手部》云:“摯,握持也。”引申爲人所執摯之稱。贄即摯之俗。* (漢) 孔安國傳、(唐) 孔穎達等正義: 《尚書正義》,頁95;(清) 孫詒讓著、中華書局點校: 《周禮正義》,卷35,頁2—3。

《周禮·春官·大宗伯》

或許“執”、“”字在甲骨文中與祭祀有關的含義,亦與“贄獻而祈求神祖前來溝通的祭禮活動”類似:

貞: 執用于祖?

《合集》801

王其用執,……?

《合集》26981

祖丁唐執用,有正?

《合集》41485

甲寅卜,其用執,王受祐?

《合集》27281+26980* 莫伯峰先生綴合,參黄天樹主編《甲骨拼合集》,第244組。

辛亥卜,貞: □甲,翌甲寅,用于夫甲?十三月。

《合集》227

祖丁,庸,用兄丁?

《英藏》2263

《合集》798還有殘缺的“……用執用印?”,但意思不清楚,或許與祭祀無關。

”(眢)字在卜辭均作祭名,* 《甲詁》,頁556—558;《類纂》,頁206。少數出現於“用”一詞中,如《合集》239“丁丑卜,爭貞: 來乙酉眢,用,永來羌自元……?五月”,《合集》28233“眢,用禾,延?”。“”字應亦屬用牲的祭法,“”也是一種祭名,故以下兩條也可以歸類爲“用+祭法”的結構:

貞: 勿彘,,侑枺B女一于母丙?

《合集》728

丙寅卜,即貞: 有一牛,其用于丁?

《合集》23071

綜觀出現“用+祭法”結構的祭祀辭,只有一部分可以理解爲“以某祭法用牲”,或“得到某祭禮的目的”,如“禦(除災)用”等;在另外一大部分祭祀辭中,祭法字和“用”字之間則要斷句。上引祭祀辭仍是以“用”字卜問或確認祭禮結果。

丙、 用+被祭祀對象

在祭祀辭中,常有“用于某”的文例,如“以羌用于丁”、“用于丁,二牛”等,有時“于”字會被省略。* 如《合集》227、243、295+340+4469、379、421、801、1118、2556、4171、6647、14125、15424、15521、1989、22044、23165、23403、25909、26954、27123、27286、30353、32021、32030、32057、40982、41461;《屯南》9、3004;《英藏》2267;《懷》1461。另有“用自某”文例,如“以羌用自上甲至下乙”、“曾用自大示”等;* 如參《合集》231、268、270、271、5671、26991、32022、32023+33693、32024、32026、32028。又有“用至某”或“用至于某”,如“用至尻司牢”、“用至于丁”等,* 如參《合集》271、1650、21805。均是涉及受祀對象的用辭,這應是施行祭禮時留下的記録。不過類似的卜辭,僅寫“于某”、“自某”、“至某”的例子,比加上“用”字的還多得多。加上一個“用”字,是否會帶來其他神秘意義,實難以推斷。

《合集》1667載録:

……勿陟用于下乙?丁未允用。一月

第一個“用”字出現在“用于某”的結構中,而第二個“用”則在過幾天所得出的靈驗中,兩者間應該有問答關係。享祀先王勢必有固定的祭禮,不可能先問是否享祀下乙,等到過幾天再决定要享祀他,所以此處卜辭的問題可能並不在是否要享祀下乙的問題。

《合集》25902載録:

……卜,大貞: 王其途,又(有)牛其□用于我又(祐)?

此處刻辭殘缺,意思不詳。可是“用于我祐”難以作祭祀辭解釋,所以“用”的意義可能含有其他目前仍難以考證的觀念和占卜目的。筆者認爲,這或許具有福祐辭的意味。“用”字在祭祀辭中可具有雙方向的意涵,一方面是用祭品於祖先,另一方面則由祭祀者受祐於祭禮的結果,這與後世金文的記録相同。祭祖的甲骨文和商周金文兩者都屬宗廟記録,所以其用辭含義相同是非常合理的事。

甲骨文中當然也常見“于誰用”這類刻辭。如《合集》7076載:

貞: 今辛,侑于上甲?

今辛亥,勿侑于上甲?

今辛亥,侑于上甲?用。

在這裏,祭司三次提問辛亥日祭祀上甲的問題。其中一條後面有“用”字,應是其驗辭,表示祭禮已被接受,所以祭祀者能獲用來自上甲的保祐。

如果從後世的祭禮活動來看,只有在特殊或意外的情况下,纔需要選擇適當的祭法;如果是常行的享祀,並不會卜問是否要獻祭。祭品準備好後,再卜問受祀對象,所備之物是否正確;進行祭禮活動時,升獻並祈禱後,卜問受祀對象是否滿意;最後進行祈禱,祈求獲得受祀者的保祐。殷商時期的祭禮活動流程亦應與此相類,甲骨記録“用”字的出現,也正涵蓋了這三種意思: 提供祭品給神使用,神使用了祭品,祭祀者受用神的支持。

例如在《花東》32中,“用”字即可能表示確認祭品的適當性,其謂:

庚卜,在,又鬯二,用?至妣庚?

庚卜,在,〔用?至〕妣庚?

庚卜,在,用?至妣庚?

也就是説,“用”字在這裏應是表達祭禮的第一階段: 請神祖確定祭品。而在後幾條祭祀辭中,“用”字則表達針對祭禮結果的提問,或是作爲確認的驗辭。

貞: 陟于丁。用?

《英藏》1969

甲寅卜,奏母庚。用?

《懷》76

丙午卜,貞: 尊歲,羌三十,卯三一牛,于宗。用?

《合集》320

丙午卜,貞: 尊歲,羌三,卯三牢,于。用?八月。

《合集》295+340+4469

甲子卜,貞: 今夕肇丁。用?十一月

《合集》15517

壬子卜,貞: 以羌于丁。用?六月。

貞: 翌甲子,其肇?用。

《合集》264

戊卜: 六其,子興妣庚,告于丁?用。

《花東》28

甲辰: 宜丁牝一,丁各仄于我,翌于大甲?用。

《花東》34

關於這些祭祀辭後面的“用”字,《花東》卜辭整理者大部分都釋爲正面的驗辭。* 類似的記録仍有很多,如《花東》37、63、81、92、106、109、149、157、180、185、195、203、223、228、237、241、248、276、286、294、313、314、352、355、376、391、401、413、459、468、474、480;《合集》6、268、940、1117、15409、19763、19803、19813、19863、19884、22045、22238、22246、23720、34050;《英藏》1764、1969等等。但筆者認爲未必如此,這些“用”字最可能是向受祀者卜問祭禮是否被接受。在其中部分祭祀辭中,句末的“用”字可能作爲驗辭,確認祭禮被接受,其中部分應是問辭。

下面幾條卜辭可分爲三段結構: 先記録“于某”或“自某”,以表達享祀特定祖先的意思;接着問“用?”,以確認祭禮已通達於受祀對象;第三段則祈問受祀者降下保祐給王。

自大乙,用,王受有祐?

《合集》26991

于祖丁,用,有正,王受祐?

《合集》27133

武唐,用,王受有祐?

《合集》27151

執,各于酋,用,王受祐?

于入自枡,用,王受祐?

《合集》27281+26980

貞: 于毓,用,王受祐?

《合集》27381

在這些卜辭中,“用”字應屬祭禮的第二階段,即確認祭禮已通達至受祀對象,第三段則用以祈祐。甲骨文有獨立的祈祐辭,其中也可能出現“用”字,這個問題將於下文再作討論。

在某些祭祀辭上,受祀者並不具名,可能是某一群的神祇。如《花東》198載:

壬辰卜,子亦宜,于左右,用?

在這裏“用”字可以表達完整的三個階段的意思。* 有不少用辭的意涵難以理解。例如《合集》965“勿用,一伐于南庚,卯?”,本祭祀辭先有“勿用”,而後纔記載祭祀南庚之事,所以應該不是卜問祭禮,而在祭禮前描述某種情况,但其具體狀况難考。

《花東》420另有“甲辰卜,丁各仄于我?用”,雖然該卜辭的結構也是“于某用”,但此“某”是“我”,顯然不會是受祀者。所以在這一條卜辭中,“用”並不是爲了確認祭祀的事情,而是爲了確認當時卜問的事情。這種非祭祀中的用辭也非常多,筆者將於下文中再作討論。* 有一些祭祀辭非常簡略,如《合集》19887“呼妣己,用”,僅提出受祀者的名號,而以“用”字確認結果。《合集》2012“貞: 丁,用”的意思可能也相同,不過“丁”字也可以指日期,不一定是受祀者的名號。

據上可見,“用”字在祭祀辭中的意思相當多元,除了卜問祭品和祭禮的流程,也可以卜問祭禮的成功,或是否被神祖接受、使神祖喜悦,並達成祭者的目的,從而獲得神祖的護祐。“用”字作問辭或作驗辭都是表達正面的意思。祭禮有“用”,是指祭禮有吉祥、成功的結果,因爲有“用”,所以能獲得神祖的支持、保祐。“用”字的本意是以占卜决定事情的吉凶,因此用辭在祭祀辭中的含義接近於“吉”,即代表順利成功的情况,所以祭祀辭的用辭均帶有福祐辭的意思。

() 祈雨和求年中的用辭

用辭在祭祀辭中的出現率雖然較高,但用辭未必一定與祭祀有關,在不少非祭祀辭中,也有用辭出現。如《花東》103録:

丁卯卜,雨不至于夕?

丁卯卜,雨其至于夕?子占曰: 其至亡翌戊?用。

己巳卜,雨不延?

己巳卜,雨其延己?子占曰: 其延終日?用。

己巳卜在,庚不雨?子占曰: 其雨亡司?夕雨。用。

己巳卜在,不雨?子占曰: 今夕其雨?若?己雨,其于翌日庚亡司?用。

巫師占卜這幾天是否繼續下雨,而按照卜辭的内容,占卜者是希望繼續下雨的。在這幾條中,“用”字應作表達正面結果的驗辭,可釋作: 得用,獲得上天的承諾等。用辭在祈雨卜辭中,常有這類的作用。

癸亥夕卜,日延雨?子占曰: 其延雨?用。

《花東》227

甲夕卜,日不雨?

甲夕卜,日雨?子曰: 其雨?用。

《花東》271

雨?用。

《合集》12756

其雨?不用。

《花東》10

《花東》258記載了向丁獻祭的祓除禮,祭禮中並進行祈雨,其謂:“□于丁,雨?用。”可見獲得了卜者希望的結果。《花東》123曰“辛酉卜,子其椚黑牝,隹徝往,不雨?用妣庚□”,出行前,子占卜是否路清無雨,並尋求妣庚的護祐。下引的卜辭,也同樣作爲祈求天晴之用:

乙酉卜,丙奏岳,比用,不雨?

《合集》20398;《屯南》4513+4316* 《合集》36988也有“比用”一詞:“辛未卜,貞: 豕……翌日壬王其比用……暨驁,用亡災在……?”其義待考。

侑兄丁二牢,不雨,用延?

《合集》22274

前句謂以樂奏祭拜岳神之前,先占卜是否下雨,但“比用”的意思不甚清楚。次句則提到用二牢祭祀兄丁,祈求繼續天空放晴,“用延”的意思即“延續不雨的天氣”。可見“用”字均指占卜符瑞,不用則指祈求没有成功。《合集》34150曰“辛未卜: 帝鳳,不用?雨”,巫師祈求上帝遣鳳引起大風而趕除雲雨,可是没有成功,天空仍繼續降雨。* 有關上帝與氣象天神的關係,參拙著《昊天充滿神獸: 殷商自然天神的崇拜》,待刊。

在求年的卜辭中,用辭基本上也都作正面的驗辭,如:

貞: 不其受年?用

貞: 受年?用

《合集》40094;《英藏》803

弜用,受年?

《合集》28216

《懷》1392謂“生?用”,卜辭的意思可能是求生。可見用辭若指正面的結果,在意義上接近於“吉”,均有福祐辭的意味。

() 戰辭和獵辭中的用辭

在戰辭或獵辭中,用辭的意向也相近。《合集》5648載曰:

丙戌卜,□貞: 巫曰: ,貝于婦,用若?八月。

”是狩獵前的祭禮。出獵前,巫師占卜此次狩獵是否能有所獲,並祈求婦的支持。“用若”是典型的福祐辭。在甲骨文中,“若”字作動詞,指來自上面的支持、賜予和善及順祥的情形。在卜辭中,能賜予“若”者有祖、* 如《合集》151、6653、13603等。王、* 如“王若授祐”,參見《合集》30326等。帝、* 如《合集》94、14200、14201、14202、14204、14206、14207、7407、7075、30388等等。下上(天地),* 甲骨文中,以“下上”一詞表達“天地”以及“天地相輔”、“天地志同”的概念。參郭靜雲《甲骨文“下上若”祈禱占辭與天地相交觀念》,《周易研究》2007年第1期,頁7—13。“若”字常見於戰辭或獵辭中,均含有授權的意味,如授權攻伐異國,或授權殺野獸。在這一條卜辭中,“用若”是指得到天婦的授權。

甲骨文獵辭經常記録祈求獵獲的語句:

乙未卜,子其田,從,求豕,冓?用不豕?

乙未卜,子其〔往〕田,豕求,冓?子占曰: 其冓?不用?

乙未卜,子其往田,若?用。

乙未卜,子其往田,鹿求,冓?用。

《花東》50

豕?子占曰: 其?用。

《花東》378

辛未卜,?子占曰: 其子其?用三麑。

《花東》234

辛巳卜,子宁見?用?隻(獲)一鹿。

《花東》259

庚申卜,貞: 王斿,麋用?吉。

《合集》27459

戊子卜,其乎子匄〔馬〕不死?用。

乙未卜,子其往于,隻(獲)?子占曰: 其隻(獲),用?隻(獲)三鹿。

己亥卜,母(毋)往于□,其祐事?子占曰: 其祐事?用,祐宜。

《花東》288

從卜辭中可以很清楚地看出,“用”字有獲、得的意思。如《合集》28903言“弜田?……各?用,亡災”,即是在狩獵前卜問順利、有無災禍。

甲骨文中有很多簡略的獵辭,僅提出要“往田”出獵,並祈卜吉凶:

乙卯夕卜,子弜往田,用?

《花東》7

辛未卜,從往田,用?

辛未卜,(離),用?

《花東》9

狩,新止?用。

《花東》11

丁丑卜,其,子往田,于小示?用。

《花東》21

乙未卜,子其往田,若?用。

《花東》50

辛未卜,子其亦,往田,若?用。

《花東》59

在獵辭中的用辭,均意指對順利成功,有得、有獲、無災的祈求。* 類似卜辭亦見於《花東》23、35、295+340+4469、312、395;《屯南》3004等等。

若看甲骨文的戰辭,其中的用辭意向也接近,卜辭言:

辛酉卜,大行,用?

《懷》1561

用東行,王受祐?

《懷》1464

伐,義行,用,遘方,有

弜用,義行,弗遘方?

《合集》27979

傮行,用,……大吉。

《合集》27978

微,用,洀洣于之,若,柅D方,不雉衆?

《合集》27996

貞: 弗用椑行,用,人于之,不雉人?

《合集》26896

方西,其用,王受有祐?

《合集》28093

……用,危方西,于妣庚,王

《合集》28092

戰辭中數次出現“某行,用”的句法。“行”字在甲骨文中有“馬路”的意思,商代以“行”字指涉馬車的道路。對此,屈萬里先生曾言:“卜辭‘貞: 柧复萑行?十月’(甲編3937)* 另參見《合集》4037:“……出復有行?十月。”行,讀爲‘周行’之行,道路也。”* 屈萬里: 《小屯·第二本,殷虚文字·甲編,考釋》,臺北: 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1年,頁450。温少峰和袁庭棟先生也曾提出類似的解讀:“卜辭中的‘行’是交通大路之稱,‘乙巳卜,出貞: 王行逐’,……‘行逐’者……循大道而追逐也。‘貞: 行出?貞: 弜行出?’……‘行出’者,由大道出行也。‘弜行出’者,不由大道出行也。”* 温少峰、袁庭棟: 《殷墟卜辭研究·科學技術篇》,成都: 四川省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83年版,頁178—179。關於甲骨文“行”字的用法,學界看法已趨於一致。“行”或用作動詞,表達行走的意思,如《合集》29610“……行東至河”、《合集》21901“己丑卜,王不行自雀”等。另外可作“行路”的名詞,指道路寬大關鍵,爲了重要的事而出行。

上述卜辭應是出兵之前的祈卜記録,巫師祈問出行方向的吉凶,商王是否受到護祐,在此路綫上是否會遇到敵族並取得勝利。有用、有祐、有若,都是祈求取得吉祥的結果。《合集》903提出了更具體的問題,其謂“貞: 我用槚"孚?”,亦即祈卜獲得槚"族的戰俘,此處“用”字可直接釋作“得到”的意思。

甲骨文中經常有出行的記録,但不指出其目的,如《花東》239“丁巳卜,子弜往?用”。《花東》卜辭整理者將“往”視爲禳祭名,但筆者認爲“往”與常見的“往田”或“往伐”、“往伐某方”意思相同。* 如《合集》614—617、6177、6206—6235、6763、7580—7583等。”字可作人名、神名、族名、地名,在《花東》卜辭中則常作地名。所以本條卜辭的意思是: 子準備往出行,先卜其吉凶。或許這也是關於戰獵的記録。

此外,《屯南》25“乙巳用伐?”、《合集》278+3228“……貞: 乙亥用射以〔羌〕……?”等卜辭中亦有“用”字。“伐”、“射”曾出現在祭祀辭中,皆爲殺人牲的祭法,但亦可用作戰辭的動詞,未必一定指涉祭祀。所以對這兩處内容過於簡略的記録,目前尚無法判斷其意旨爲何。

據上述獵辭和戰辭來看,其中“用”字均有“得”的意思,表達有獲或軍事上取得成功,故也有福祐辭的意味。

() 他種祈卜目的用辭

甲骨文中有“朝見某”的卜辭,尤其常見於《花東》卜辭之中。如:

辛亥卜,彈見于婦好。不用?

《花東》63

戊寅卜,自黹見于婦好。用?

《花東》451

甲卜,乎多臣見于丁。用?

《花東》453

乙未卜,乎燕見?用。

《花東》290

《花東》卜辭整理者認爲“見”字爲“獻”的通假,* 《花東》,頁1705。但筆者不贊成其説。這些文句可能是當時的朝見記録,用辭則是卜問成功、吉凶的意思。

在殷商社會中,馬車爲特殊貴重的王族標誌物。甲骨文也有關於馬的用辭,如:

庚辰卜,乃馬?不用?

乃馬柺s貯見,用?

《花東》391

丁未卜,新馬其于貯見,祐用?

丁未卜,新馬于宁見,祐不用?

《花東》7

新馬子用右?

新馬子用左?

貯見子用右?

貯見子用左?

《花東》367

《花東》卜辭整理者解釋:“殷代車制,駕車之馬分於轅之左右,是很有講究的。該片卜辭竟爲此進行多次占卜,就是明證。……新馬爲貯所貢獻。”整理者認爲此處記載了子針對新馬“進行占卜,是用於左好,還是用於右好?”。* 《花東》,頁1705。筆者認爲,雖然大致的意思是如此,但“用”字却不宜直接釋作現代習慣的“用”義。子在備馬車時進行占卜,新馬是駕在車轅之左處爲吉,或駕在右處爲吉?因爲對殷人來説,馬車並不是簡單的交通工具,而是神聖貴重的禮車,也是地位崇高的戰車,王家的標誌物。“用”的字形源自卜吉的神秘符號,字義則具有占卜的神秘意義,所以“用”的概念不宜徑以現代語言作解讀。若將新馬駕在正確的車轅側面,則駕車得吉,如段玉裁釋“用”字時所言:“卜中則可施行。”

在其他少數的用辭中,還有一些與犬、馬有關的記録,如《合集》21275、21885“用犬”,* 卜辭殘缺。《花東》46“乎用馬?”,《花東》179“弜匄黑馬?用”,《花東》191“其日用騩”,《合集》36986“,用?”、“。用?”,等等。筆者認爲這些可能不是祭祀辭,而出獵前占卜應該用犬或用馬的卜辭。

甲骨文中另有“先用”一詞:

〔丙〕辰卜,翌丁巳,先用?

《合集》23148

丙辰卜,貞: 以執,先用?

《合集》26983

竹,先用?

《合集》32933

“先”字或有前導、前驅、開創的含義。因甲骨文中“先用”的記録少見,目前解讀上仍缺乏可靠證據,故難以推斷真詳。

誠然,甲骨卜辭的意思常常難以理解,有些用辭的結構,可同時出現於祭祀和非祭祀的卜辭記録中,其卜問目的經常不詳。用辭中也有不少筆者無法推論其意旨的説法,如《合集》15410“貞: 用宁?”,《合集》15821、15822“戊子,其用?十月”,《合集》15413“貞: 勿用?”,《合集》15733“殷用”,《屯南》29、《懷》1581“枔(師惟)建用?”,《合集》20521“用”,《合集》22083“用”,《合集》25632“……出,永貞: ,燕用?”,《合集》25128“……卜,出……辛丑……歲……燕用?”,《合集》30392“用”,等等。* 如《花東》130、150、178、179、193、252、255、267、280、296、297、316、324、338、351、370、372、374、379、380、381、391、398、458、480、493都含有用辭,目前已難知其義。

() “字與時空記録

有些專門提及日期或地點的用辭,可以運用於性質不同的各種記録中。其中,指出時間的用辭有三種,分别用指: 具體的某日、日干、幾天的時間。

甲、 某日+用

在祭祀辭中,有以占卜强調“今日用”的文例。

癸酉卜,侑于祖辛二牛,今日用?

《合集》1681

丁丑卜,侑兄丁,羊,今日用?五月。

《合集》20007

乙酉卜,今日用,丁……

《合集》15303

我們可以認爲,這些記録旨在卜問今日進行祭禮的問題,可是這樣的問辭在巫覡文化中也許還有其他隱義,如祈禱今日的順利或其他難以考知的需求。甲骨刻辭中有“今日用”、“之日用”、“即日用”、“翌用”等詞彙,都曾數次單獨出現或寫入各種占卜的記録中,其中有一部分指夕、昃、日出等時間,如:

乙酉,今日用?

《合集》40498

用今日?

《合集》22215、22234、22277* 另參《合集》454、1371、1878、15382、15384、20398、9162、40500。

貞: 今日用方?

《合集》8699、21279

……六妣,即日用?

《合集》19906

之日用,戊寅竹侑?

《合集》6647

癸巳卜,甲歲祖甲牡一、祐鬯一,丁日出,用?

甲午,歲祖乙牝一,丁日出椚,用?。

《花東》426

……昃用……

《合集》20968

癸卯卜,于昃用?

庚戌卜,子彈乎見于柺s大,亦燕,昃用?

庚戌卜,丁各,用夕?

《花東》475

上述各例中,《花東》475等部分卜辭應不屬於祭祀辭,所以强調時間的用辭未必都與祭祀有關係。

不過,今日或翌日等指日用辭不僅是指涉日期而已,也是將今天或明天的太陽當作祈禱對象。例如《合集》22044載“辛亥卜,翌用于下乙?”,祭祀對象是下乙,而翌指的是時間。而《合集》7821所載“于翌用?”則可能不是時間,而是將“翌日”當作祭祀對象。《花東》446載“丙卜,卯牛,于用?”,即明確地表達此一概念。《合集》34359也有“于翌日告,用牡?”的文句,雖然可以將之理解爲單純的時間記録,但這裏並没有提及其他祭祀對象,因此筆者推論“翌日”本身即爲祈禱和祭祀對象,巫師用牛祭拜明天的太陽,也是明天一天。《合集》30022謂:“隹日羊,有大雨。”宋鎮豪先生將“羊”讀爲“祥”,* 宋鎮豪: 《夏商社會生活史》,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年版,頁779。此解可從。不過因爲有“牛于”的記載,所以“日羊”也可以理解爲用羊祭日。“于翌用”的“用”字可作兩種理解: 其一,這或許是卜問祭拜翌日的問題;其二,又或應斷作“于翌?用”,即占卜後的結果。

至於“今日用”卜辭,筆者認爲應是在早晨時占卜本日吉凶。這種理解是從“用”字的本義而來,“用”的字義本來就涉及吉凶占卜,得吉則可用。而除了今日或翌日之外,甲骨用辭中還有一些指明干支的文例,如:

甲午卜,楏3貞: 于翌丙申,用?

貞: 勿于丙申,用?

《合集》15396

壬辰卜,枲y貞: 于乙未,用?二月。

《合集》5733

壬午卜,楏3貞: 翌乙未,用,若?

《合集》16387

于乙亥,用?

《合集》22014

辛卯,用?

《合集》4392

翌癸未,用?

《合集》900

這些卜辭僅占卜某干支用否,並未記録其他事項。筆者認爲這可能也是占卜吉日的刻辭,殷人提早祭拜將來的某日,並占卜本日的吉凶。《合集》16387則强調以“若”爲目標,祈求天的支持、承諾或授權。對此,《合集》236有更詳細的記録:

庚子卜,枲y貞: 翌甲辰用,望乘來羌?

望乘是武丁的將軍,常領兵征伐方國、異族。這條卜辭或許是占卜出兵日吉凶的記録。又《合集》401謂:

貞: 翌丁巳用,侯告歲,羌三卯牢?

此處或爲占卜諸侯來朝而告歲的吉日。* 類似記録另見於《合集》456、679、19800、22542、32148、33788、34410;《英藏》1771等。所以指日用辭確實可用於許多不同的禱文之中。

乙、 日干+用

指日用辭中也有單指日干者,如:

戊子卜,于來戊用,羌?

今戊用?

《合集》22045

今癸用?

《合集》22276

乙卯卜,翌午用?

《合集》22094

戊子卜,有歲于父戊,用今戊?

戊子卜,今戊用?

《合集》22046

日干爲十個太陽的名號,在殷商巫覡文化中,十日具有相當深入的信仰含義,不僅涉及死生,也牽連着祖先崇拜系統,* 有關日干和日名的研究,目前已有相當豐富的成果,如王國維、陳夢家、董作賓、屈萬里、郭沫若、楊希枚、楊樹達、張光直、馬承源、李學勤、宋鎮豪、常玉芝、王暉、曹定雲、張懋鎔、朱鳳瀚、[日] 伊藤道治、[日] 井上聰、[日] 島邦男撰、[日] 赤塚忠、[美] 吉德煒等學者都有相關的深入研究。對此筆者已進行過綜合討論,參拙著《殷商王族祭日與祖妣日名索隱》,《甲骨文與殷商史》新2輯,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所以“于來戊”的意思,應是在日出前用羌人祭迎今日上升、名爲“戊”的太陽。宋鎮豪先生研究殷人拜日的問題,發現“于出日”、“于入日”並非每天祭拜日出日落的記載,而是在二分時進行迎日、送日之禮,以求生、求死而再生。* 宋鎮豪: 《夏商社會生活史》,頁780—789。循之,筆者推論除了二分之外,殷人有時也會崇拜某些特定日期的太陽,只是不用“于出日”,而改用“于來日”的説法。《合集》22045有“于來戊”,就是以戊子時從大地升起的戊日爲崇拜對象。

《合集》22065“甲子卜,用翌入乙?”,《合集》22092“入乙用?”,也都是以日名指涉日象。本類用辭的意思或許涉及祭拜晚上的乙日。因日干作先王廟號,祭祀某日干顯然也代表祭祀以其日名爲名的祖先,這兩個概念並不抵觸。王暉先生發現,殷商崇拜的嚳、河、岳、王亥、伊尹等神祖的祭日亦有日名上的規律,其謂:“商人認爲代代相傳的商王室貴族均是十日之子,商王的衆日之父是殷人高祖帝嚳。”* 王暉: 《商周文化比較研究》,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頁27。此一論述相當清楚明晰。殷人有十氏部族結構,相當於十組師旅(或許類似滿族八旗),並以十日命名,所以殷人崇拜某日干時,即同時崇拜了該日象及以其爲名的神祖。《合集》22046載歲祭於父戊,而同時問“今戊用”。筆者推論,未必是祭禮的時間之録,也有可能是廣泛祈戊的記載。* 《合集》22091“辛,用?”、《合集》22195“庚,用?”等記録。這些獨立的用辭的意思難考,可能占卜日干,占卜日名等等。因卜骨殘缺,待考。

丙、 數日+用、延用

此外,尚有指涉數日的用辭。《合集》22046有幾條戊子的祭祀辭,另有一條壬辰的卜辭,其謂“壬辰卜日”,其間隔了五天時間;此外還有一條用辭謂“七日,廼用”。這可能都與戊子的祭祀有關,而是其七日之後的驗辭,以記録祭禮的結果。我們不知道當時祭禮的目的,僅能推知“用”字所表達的結果應該是吉祥的。

《花東》198載:

辛卯卜,子宜,至二日,用?

辛卯卜,子宜,至二日,不用?

這可能也表達了該次祈卜,旨在求問所問之事是否將在明後日産生效果。子有尊宜,而卜問第二天是否能有所得。

甲骨文另有祈求“延用”的祈禱辭:

今自延用,王受祐?

《合集》30699

入自延用,王受祐?吉。

《合集》31211

弜延用?

《合集》31872、34409、41480

此應是祈禱繼續獲得天上的支持、保護,祈求能延用天祐。

丁、 月+用

在甲骨文中,有强調日期、日干、干支或時間的用辭,但尚未見有强調月數的用辭。如:

……執羌其……用?在四月。

《合集》26971

兹用。在□月。

《合集》35850

執羌其用?在四月。

《合集》40913

癸未卜,……翌丁亥兄丁一牛?六月。用。

《合集》20055

這是目前所見卜辭中月數記録加上用辭的聯合結構,可見在斷句時用辭與月數的記録都要斷開來讀。雖然在《合集》20055有一條“幾月用”三字連寫的敘述,但照這一條卜辭的内容,“六月”是祭祀辭之後的月數記録,而“用”是刻在最後的驗辭,並不是連讀六個月都“用”的意思。可知,殷人會特别强調某日用,但未見有强調某月用的用辭。

戊、 地點+用

在少數用辭中,出現有强調地點的文例。《屯南》4396載録曰“其用在父甲,王受祐?”,意思可能指王在父甲的宗廟裏祈禱,以求獲祐。“用”的意思應是接近象形本意,即占卜吉凶,並求獲祐。《合集》26962“在升用,王受祐?”,《合集》28115“東單用?”,《合集》22271“……牢在,用?”,其意思應皆相近,都指出了地點,而“用”字則有祈卜的意思,也帶有吉祥的意味。

《合集》33127“丙辰卜,于庚申,求用在商”,* 《花東》427、449;《合集》22173也有相近的記録。《合集》34121—34124另有“北用”、“新用”,均指地名。《合集》34100“□卯,貞: 王大□□大示北,三十牛?用”,其地名出現在驗辭中。即祭拜翌日庚申,以求獲得吉日,並指出進行祭的地方。這條用辭刻録了完整的時空記載。

《花東》195“辛亥卜,乎渞見于婦好在,用?”,在記録朝見的卜辭中載明了地點。“”字可作人名、神名、族名、地名,在《花東》卜辭中常作爲地名。甲骨文中經常會出現地名,但從這類卜辭的内容,我們無法判定地名是否具有必要性。從上述用辭中,也看不出占卜重點和地點是否有關係。只有在《花東》474所録的卜辭中,地名可能是其關鍵所在:

田,音妣庚柺s一,用?

”是子往狩獵的地方,也是受的對象。依筆者理解,這應是在出獵前,子先祭祀了妣庚,以求獲祐,又祭祀了狩獵地區的神祇,求本地神祇護佑於子。

壬辰夕卜,其宜一于,若?用,在

《花東》421

庚申夕卜,子其乎厀于,若?用。

《花東》437

在這兩條卜辭中,“”同樣既是地名,也是被祭祀的對象。這兩條卜問的目的是得到崇高的“若”,而用字則爲其驗辭。

不過總體來説,甲骨文用辭較少强調地點。

() 王用的記録

有些甲骨用辭會具名“用”這個動作的主體,大部分爲“王用”、“我用”、“余用”,都是指稱商王。如:

……貞: 王用?二告

《合集》5364

貞: 王用?允,羊(祥)。十三月

《合集》26100

……册,王用?

《合集》4907+12247+3406(反)* 林宏明綴組,參林宏明《醉古集: 甲骨的綴合與研究》,臺北: 萬卷樓圖書2001年版,組340。

……我用?

《合集》19855

戍卜,余用,于……

《合集》22075

甲辰卜,王用二婦,元……年?

《合集》19790

乙巳卜,楏3貞: 我其有令戛臾,用王?

乙巳卜,楏3貞: 我勿有令戛,弗其臾?

《合集》1107

依筆者淺見,“用”在這裏的意思近於得到、掌握、得有。卜辭問: 王是否已得到天上、神祖、各種神力的支持保祐?王事吉或不吉?所以,《合集》26100“王用?”的驗辭纔會注明爲“祥”。

卜辭有泛問“王用”問題者,但也有卜問具體事項者。“王用二婦”的意思可能是王娶得了兩位配偶。《合集》1107載有令戛的戰事,“用王”的意思與“王用”相同,都是卜問王是否能達到他的目的。

甲骨文常以“若”、“祐”加强“王用”福祐辭的含義,如:

貞: 今般取于尻,王用,若?

《合集》376

王用竹若?

《合集》15411

沚或啓,我用,若?

《合集》33056

“我用若”即王祈禱得到崇高者的承諾。

《合集》2635曰“貞: 婦好弗其用?”,與王用的意思相同,只是“用”的主體是婦好。《合集》29694“其(吾)用臣貝?吉”,則應是占卜是否奪取臣財富的意思。這些句子中,“用”字的意思均同。

() 獨立的用辭

甲骨刻辭中,有以“允用”一詞作爲驗辭的記録,如:

癸巳卜,爭: 允用。

《合集》812

勿呼伐舟?允用。

《合集》5684

〔己卯〕卜,儥#〔貞〕: 翌庚〔辰〕用庚□?允用。

《合集》15385

貞: 于翌甲辰用,羌?允用。

《合集》454+1694* 林宏明綴組,參林宏明《醉古集: 甲骨的綴合與研究》,組320。

“用”字的含義頗爲廣泛,作爲驗辭,有吉、有得、順事、可用等意思。甲骨文驗辭經常有“吉,用”、* 《合集》28965、29867、29014、29245、29800、30280、31211、31287、31748—31753等。“大吉,用”、* 《合集》28567、28997、29079、29491、29632、29985、30000、30213、30459、30752、31732—31735。“弘吉,用”* 《合集》28759、28961、32691—31693等。等文句出現。“用”或“吉用”經常作獨立驗辭,未記録任何占卜問題。

如果没有特别的綫索,句末的“用”字常可作問辭或驗辭兩種理解。在甲骨文中另常見有不配合任何其他内容的“其用?”或“不用”、“勿用?”,以作爲獨立的記録。* 如《花東》6、15、19、24、26、29、34、45、54、58、68、80、93、105、135、137、141、142、147、160、170、189、194、198、207、222、228、257、128、283、324、336、364、402、419、435、442、460、475、504、508、532、534、557;《合集》416、557、787、811、839、965、3061、4498、5626、6391、6647、11800、15397、15400、15415、15416、15417、15419、15420、15421、21131、22065、22066、22092、22147、22263、22374、22426、22446、22447、23690、25910、25911、25913、28090、28093、28216、29504、30687、30702、32563、33126、34150、34240、34363、34422、35154、35363;《英藏》580、803;《懷》1665等等。

或如《合集》488所載,其謂“王曰: 用,勿由?”,其“用”字亦是單獨成句。筆者認爲,這些記録類似甲骨文“吉”、“不吉”、“咎”、“亡咎”等刻辭,都是出現在不同的情况下,是意思相近的概念。

在甲骨文二、三期以來的刻辭中,常見有“兹用”的記録。在極少數的刻辭中,“兹用”是指“應該要這樣進行祭祀”:

辛巳,兹用于土。

兹用于土。

《合集》32183

己巳卜,其有歲于南庚,兹用一牛。

《合集》32608

兹用三牢。

《合集》41685

……于父丁,兹用辛酉十牛。

《屯南》289

□丑,兹用在中?

《合集》34458

“兹用”大多數放在卜辭之後作爲驗辭。當然,其在祭祀辭中可以作爲確認祭禮施行的記録,但它也常常見於非關祭禮的卜辭中。因此,筆者認爲其大概是“這樣就好”、“這樣就能吉祥”、“就這樣施行、可以獲得”等意思。

在甲骨文晚期的祭祀辭、戰辭、獵辭、祈雨的記録中,都會以“兹用”作爲驗辭:

王其各于大乙伐,不遘雨?吉,兹用,不雨。

《合集》27000

弜戠日,其有歲於仲己?兹用。

癸未卜,父甲木丁,制牛?兹用。

《懷》1371

制牛?兹用。

《合集》37035、37036、37056、37126

于公傮,其祝于危方奠?兹用。

《合集》27999

癸未卜龍來以導方□?兹用,乙酉遘□。

三牛?兹用。

《合集》33189

王其田,擒?兹用。

《英藏》2300

王曰,貞: 弗其獲?兹用。

《合集》24449

其比犬口擒,有狐?允擒,兹用。

《合集》28316

在盂亡災?兹用。

《合集》29134

從盂?吉。兹用。

《合集》28946

其雨?

乙不雨?吉,兹用。

《合集》29873

在目前所發現的甲骨文中,至少有五百餘條相類的驗辭,其中一部分,“兹用”兩字並没有相配的卜辭記録。* 另參《合集》1824、6211、12993、22946、23148、24402、24449、24502、24549、25015、25016、25017、25018、25817、26995、27015、27164、27172、27179、27251、27306、27313、27315、32362、32468、33189、35141、35150、35151、27310、37349、27360、27368、27387、27394、27415、27443、27470、27483、27539、27551、27588、27614、27620、27621、27623、27659、27751、27799、27884、27890、27915、28369、28654、28693、28801、28890、28939、29441、29454、29465、29580、29593、29608、29643、29658、29700、29843、29856、29857、29873、29910、30173、30214、30303、30305、30310、30311、30381、30433、30439、30521、30522、30633、30738、30744、30869、30937、30940、30981、31141、31156、31705、31706、31708—31710、32053—32055、32075、32087、32106、32113、32117、32119、32123、32133、32184、32193、32202、32224、32225、32227、32230、32242、32252、32253、32279、32284、32303、32329、32342、32347、32360、32366、32409、32441、32446、32448、32449、32453、32461、32480、32501、32512、32513、32531、32535、32536、32538、32567、32569、32574、32586—32588、32595、32596、32611、32615、23618、32625、32637、32645、32660、32673、32691、32695、32707、32721、32735、32742、32750、32753—32755、32791、32792、32803、32935、33005、33031、33190、33314、33338、33402、33422、33430、33436、33526、33691、33695、33696、33894、33954、33969、33986、34004、34029、34115、34123、34124、34137、34148、34165、34170、34221、34240、34258、34259、34300、34302、34309、34313、34323、34344、34363、34381、34384、34436、34442、34443、34450、34458、34466、34467、34469、34474、34538、34557、34561、34601、34621、34622、34629、34660、34665、34683、35131—35140、35142—35149、35152—35156、35162、35436、35818、35823、35825、35828—35830、35834、35837、35839、35840、35842、35848、35858、35914、35917、15918、35920、35930—35935、35942—35945、35950、35965、35966、35975、35976、35981、35986、35991、35995、35999、36002、36004、36005、36013、36022、36032、36042、36076、36078、36080—36082、36088、36091、36093、36094、36097、36101、36103、36105、36110、36114、36116、36126、36134、36137、36142、36145、36149、36153、36158、36159、36164、36166、36178、36185、36322、36323、36325、36326、36335、36524、37015、37027、37029、37031—37034、37037、37047—37055、37079、37988、37130、37137、37160、37164—37166、37169、37171、37176、37187—37195、37207、37225、37280、37308、37309、37317、37318、37324、37853、38234、38241、38734、38735、38737、38756、39441、41456、41473、41476、41482、41496、41544、41660、41789、41793;《屯南》1062、1088、1131;《英藏》2267;《懷》1591、1688;等等。

“兹用”驗辭常與“吉”、“大吉”等瑞祥記録連續,其中也不少爲獨立的吉祥辭,如:

王往田,湄日,不遘大風?大吉。

癸未卜,翌日乙王其〔遘〕不風?大吉,兹用。

《合集》29234

方,今夕有雨?吉,兹用。

《合集》29992

……鹿,弗擒?吉,兹用。

《合集》28344

……王其田,湄日無災,不遘雨?吉,兹用。

《合集》28512

……王其田,以万湄日,亡災?吉,兹用。

《合集》29397

丁至庚其遘小雨?吉,兹用,小雨。

《合集》28546+30148* 林宏明綴組,參林宏明《醉古集: 甲骨的綴合與研究》,組278。

翌日辛王其省田,蓺入,不雨?吉,兹用。

《合集》28628

……卜,万其至凡,王弗悔?大吉,兹用。

《合集》28122

丁亥卜,翌日戊王兑田大啓?大吉,兹用。

《合集》28663

桑田省延至于之,亡災?大吉,兹用。

《合集》28991

傰田,湄日,亡災,導王,用?大吉,兹用。

《合集》29239

丁亥卜,翌日戊王呈田……王擒狐三十又七。弘吉,兹用。

《合集》28314

弘吉。兹用。

《合集》31690

大吉,兹用。

《合集》27454、29234、29603、30149、30820、31694—31703、41427《懷》1419

吉,兹用。

《合集》29816、29851、30125、31102、31143、31704、31707

吉。 吉。 吉,兹用。

《合集》41425

……兹允用

《懷》1570

“兹不用”這類負面的驗辭極少見於甲骨刻辭中,* 《合集》22758、24402、24549、25018、33006、35162、41687。其可能原因很多,今人已難知之。

() 用福祐辭

由上文可知,甲骨文用辭指涉極廣,且均有福祐辭的意味。部分用辭並加上其他字彙,以强調福祐的含義。如:

甲、 祐用

例如卜辭常見“用王受祐”的記録。

二十祀用王受〔祐〕?

《合集》29714

于宗用王受有祐?

《合集》30307

兹豐用,王受祐?

《合集》30725

高用王受有祐?

《合集》26991

……庚,召用王受祐?

《英藏》2359

……于用王受祐?大吉,兹用。

《屯南》1088

此外尚有很多相同的文例,在《合集》共出現了五十餘次。

此外甲骨文中亦有“祐用”一詞:

丁卯卜,行貞: 祐用?在十一月。

《合集》24351

庚子卜,行貞: 祐用?在八月。

《合集》25045

……今往王呼悔之祐用,有雨?

《屯南》2254

《合集》30343、《英藏》2265也有以“用祐”爲祈禱用辭的例子。

乙、 吉用

《合集》559、562+7715載“王曰: 其用?”,雖然没有多加吉、祐等福祐辭,但意思與《合集》17699、17319所載的“王曰: 其吉?”* 《合集》17319“吉”字寫作“”,與典型的“”有别。唐蘭先生釋“”字爲“由”。(王懿榮舊藏、唐蘭釋: 《天壤閣甲骨文存並考釋》,北京: 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0年版,頁49—50。)從字形來説,西周中期師鼎(《集成》2830,現藏於陝西省歷史博物館)“由先祖”的“由”字寫作“”,與“”字形接近。《集成》13656“貞: 有疾齒,”,“”字讀爲“由”可通,所以唐蘭先生的釋讀應屬準確。但甲骨文中另有很多文例,該字若讀作“由”並不可通,如上述《合集》17319以及17320—17329所載“貞: ?”、“貞: 有?”、“不?”,或《合集》10049、12401所載“貞: 牛?。二告”、“貞: 豕?。二告”等等。所以學者們乃另尋其他解釋,如郭沫若先生釋爲“古”(郭沫若: 《卜辭通纂》,頁50,第61—62辭。)于省吾釋爲“由”,並通爲“咎”(《甲詁》,頁715)。依鄙見,“咎”的字形和用法並不一致,但與“”(吉)字字形接近,且有疑問的文句,依例應是通見有“吉”字的文句,所以“”字既可作“由”,又或爲“吉”的省文或訛字。非常接近。也就是説,甲骨文“用”字本身與“吉”字的意思相仿。有吉就可得而用之;有吉就事情可以被順利施行;事情順利就是吉。甲骨文用辭也有“吉用”一詞:

曰: 吉用?

《合集》795、14022

貞: 弜吉用?

《合集》15422

弜用,二十鬯?大吉。吉用。

《合集》30914

吉用。

《合集》28323、31034

《合集》27453在卜辭的左邊有“吉”、“大吉”、“吉用”三個吉辭,而《合集》28965在卜辭的左邊亦有“吉用”、“吉”、“吉用”、“吉”四個吉辭,可見這都是意思相近的吉辭。另有很多卜骨卜辭旁邊只有一個“用”字,以表達“吉”的意思。基本上,我們可以推斷在殷商占卜文化中,“吉”和“用”的概念是相近的。

“吉用”若作爲占卜的問辭,有時會多加另一個字。如《合集》5268—5270皆有“用?”,《合集》27846則載有“辛亥卜,何貞: 吉燕用?”,其意思不詳,待考。

丙、 祝用

從“用”字的象形意義出發,很容易理解它所表達的占卜吉兆,所以含有“吉”的意思。此外“用”字也有祝禱的含義。所以在占卜刻辭中,“用”與“祝”兩字的關係非常密切。《花東》267載録曰:

甲辰卜,叉祭祖甲,子弜祝?

戊申卜,子祝?用。

歲祭時,子來祝賀祖先,感謝祖先,並祝禱將來的福祐。“子祝”的問辭顯然不是卜問需否祝禱,而是問祈禱是否順利。在這樣的卜辭中,“用”字應作爲驗辭,表示確認了祝禱的順利。以下幾條記載也相類似:

乙卯,歲祖乙豛,子祝?用。

《花東》76

甲辰卜,歲莧友祖甲彘,子祝?用。

《花東》179

甲申,歲祖甲,祝?用。

《花東》220

甲辰卜,歲祖乙黑牡一又一,子祝?用。

《花東》481

辛未卜,子弜祝?用。

《花東》214

在其他卜辭中,“祝”和“用”也有作爲互文的例子,如:

……用于……祐?

祖乙祝,祖丁用,王受祐?

高祖夒祝用王受祐?

《合集》30398

“祖乙祝”和“祖丁用”兩句相應,都有祝禱、祈求王受祐的作用。“祝用”在卜辭中也有當作同義複詞的文例,以表達祝禱、祈求獲得的意思:

丁丑卜,貞: 其求禾于河,祖丁祝用?吉。

父甲祝用?

貞: 祖丁祝用,王受祐?

《合集》30439

歲,祝用?大吉。

《合集》30958

,祝用,有正?

《合集》31009

……翌丁亥,上甲祝用?

《合集》8093

祖丁祝用?吉。吉。

《合集》27296

其求年……岳……用祝

兹祝用?

《合集》30418

……新祝用?

《合集》30799

……祝用?

《合集》32790、19849

“祝用”一詞可呈現用辭概念在殷商占卜文化中的多類面相,也經常用以表達祝禱是否成功的意思。

丁、 用若

“用若”也是一種常見的用辭。上文已提及“若”字意指來自上面的支持並帶有授權的意味,陳夢家先生將“若”解釋作“諾”和“允諾”,應也可從。* 參陳夢家《殷墟卜辭綜述》,北京: 中華書局2008年版,頁567。先秦兩漢文獻中也保留了此種“若”字的用義。如《國語·晉語二》:“夫晉國之亂,吾誰使先若二公子而立之,以爲朝夕之急。”其“若”字即指選擇授權的意思。《左傳·宣公三年》:“故民入川澤山林,不逢不若,魑魅罔兩,莫能逢之。”《商君書·慎法》:“外不能戰,内不能守,雖堯爲主不能以不臣諧所謂不若之國。”則指和善而順祥的意思。《楚辭·天問》:“何獻蒸肉之膏,而后帝不若?”《漢書·禮樂志》:“神若宥之,傳世無疆。”則是最接近於卜辭中“若”義的文例。(戰國周) 左丘明撰、(吴) 韋昭注: 《國語》,《四部刊要·史部·雜史類·事實之屬》,臺北: 漢京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83年版,頁309;(晉) 杜預注、(唐) 孔穎達等正義: 《春秋左傳正義》,《十三經注疏》,臺北: 新文豐出版公司2001年版,頁956;(戰國衛) 商鞅撰、賀凌虚注譯: 《商君書今注今譯》,臺北: 商務印書館1985年版,頁187;(楚) 屈原著、洪興祖補注: 《楚辭補注》,臺北: 大安出版社2004年版,頁142;(漢) 班固撰、(唐) 顔師古注: 《漢書》,北京: 中華書局1962年版,頁1055。上文已提及“用若”常見於戰辭和獵辭中,也有“王用若”的卜辭。而在祭祀記録中,也同樣可見有該詞,如:

甲午卜,子乍玉分卯,子弜告于用若?

《花東》391

子弜舞戉于之,若用?

子其舞戉,若不用?

《花東》206

壬午卜,楏3貞: 翌乙未用若?

《合集》16387

……其用若?八月。

《合集》16388

……弜用若?在十一月。

《合集》25903

丙寅,貞: 行用若?

《合集》32934

辛卯卜,啓,用若?

《合集》33098

其大概的意思是祈求得到崇高者的支持、承諾,或卜問祭禮是否被神祖接受,而賜予其承諾。“用祐”和“用若”的意思相近,都是祈求來自崇高者的支持和祐助。

在有些“用”和“若”倒寫的卜辭中,“若”字可能要讀作問辭,而“用”則爲驗辭,如:

丙辰卜,延奏商若?用。

《花東》86、382

庚戌卜,□宜,翌日壬子延,若?用。

《花東》149

戊戌卜,在,子射,若?不用。

戊戌卜,在,子弜射于之,若?

己亥卜,在吕,子其射,若?不用。

《花東》467

乙酉卜,乎,若?用。

《花東》220

丁卯卜,爯于丁厀在栛A,迺爯若?用。

《花東》363

壬寅卜,子,子其屰□于婦,若?用。

《花東》492

這樣的結構,目前只在《花東》卜辭中發現。

戊、 用正

上文已引幾條“用,有正”的記録,如《合集》27133“于祖丁,用,有正,王受祐?”,《合集》28209“祖丁秝舞,用,有正?”,《合集》31009“,祝用,有正?”,《合集》41485“祖丁唐執,用,有正?”,有些學者認爲,“正”字要通假作“禜”,這是禜祭的祭法。* 《花東》,頁1575。但筆者仍以爲應讀如字,只是卜辭的意思依然不甚清楚,必須重新思考。

“正”字在甲骨文裏有正向、正定的意思,亦可作正月或征伐的意思。在上述卜辭中“正”的含義應該如同《詩·大雅·文王有聲》所言“考卜維王,宅是鎬京,維龜正之,武王成之”,* (漢) 毛公傳、鄭玄箋,(唐) 孔穎達等正義: 《毛詩正義》,頁1607。即表達確定的意思,不過同時也有正面、不偏不倚的正向意味。同時《易·蹇》有言“當位貞吉,以正邦也”,* (魏) 王弼、(晉) 韓康伯注,(唐) 孔穎達等正義: 《周易正義》,《十三經注疏》,臺北: 新文豐出版公司2001年版,頁333。顯示“正”字在古代占卜文化中,即具有制御、治理的含義。或許卜辭中所言王事“有正”,是指凶咎被制止,邦家獲得治理。可以説,甲骨文的“正”字也是有一種福祐辭的作用。

甲骨文中另有數條“用正”的記録:

今日夕用正?

《合集》903

丙戌卜,貞: 其用正?

《合集》6567

牛,用正?

牢,用正?

《合集》30825

貞: 用正?

《合集》8852

甲午……用正?

《合集》16251

此處卜辭更加簡略,不能完全確定其爲正月首日祭禮的記録,或求問征伐之事的卜辭。但筆者認爲,其意思應該與上述“用有正”的卜辭相仿,即卜問是否正向無咎的福祐辭。

己、 其他

據上所述,可以推斷殷商占卜文化中,用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除了卜問、確認占卜結果、祭祀、祈禱過程外,甲骨用辭也常帶有福祐辭的作用,或與其他福祐字彙作複合詞。除了上述用辭外,還有“用”、“率用”、“永用”等記録,早已在學界引起了許多辯論,對這幾個字筆著曾已做過討論。* 參郭靜雲《由商周文字論“道”的本義》,《甲骨文與殷商史》新1輯,北京: 綫裝書局2009年版,頁203—226;郭靜雲《甲骨文“”、“”、“”字考》,《甲骨文與殷商史》第3輯,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頁197—221。

六、 結  語

《説文·用部》云:“用,可施行也。从卜、中。”段玉裁注:“卜中則可施行,故取以會意。”甲骨文“用”字的字形明確从“卜”,徐中舒先生定義爲“决定吉凶”的意思。筆者通讀甲骨刻辭,發現其中的“用”字含義與現代語文有差異,反而與許慎的定義較接近,亦即通過祭禮祈求崇高者的允許、卜問吉祥等。

據上所述,我們可以思索用辭在甲骨文中的實際作用,或許不限於單純的“享用祭品”的意思而已。其雖然常用於祭祀辭中,但“用”的本意源自施行占卜、决定事情的吉凶,所以它的意思也涉及各方面占卜的作用,包括確定祭禮的方式、卜問祭禮的成功、確定事情的吉凶等等。“用”字在祭祀辭中,除了卜問祭品和祭禮的流程,也可以卜問祭禮的成功是否被神祖接受,是否達成祭者的目的,並獲得神祖的護祐。“用”字作問辭或驗辭都是表達正面的意思。祭禮有“用”,是指祭禮有吉祥、成功的效果,所以用辭在祭祀辭中的含義接近於“吉”,即代表順利成功的情况,可視爲福祐辭。

總而言之,“用”字在祭祀辭中可具有雙方向的意涵,一方面是用祭品祭祀祖先,另一方面則由祭祀者受祐於祭禮的結果。這與後世金文的記録相同,一方面是“用作”,即表達以某財物來源製造享祀祖先的禮器,或以某祭品享祀祖先的意思;另一方面,“寶用”則表達祭禮對祭祀者及其後裔的作用。祭祖的甲骨文和商周金文兩者都屬宗廟記録,所以其用辭含義相同是非常合理的事。

如果從後世的祭禮活動來看,通常的流程是祭品準備好後,祈問受祀對象所備之物是否正確;祭禮活動時,進行升獻並祈禱,再問受祀對象是否滿意;最後進行祈禱,求得受祀者的保祐。殷商時期的祭禮活動流程亦應與此相類,甲骨記録“用”字的出現,也正涵蓋了這三種意思: 提供祭品給神使用,神使用了祭品,祭祀者受用神的支持。

甲骨文“用”字不僅出現在祭祀卜辭中,也見於祈雨、求年、田獵、征伐等占卜的記録中。在非祭祀辭中“用”字均指占卜符瑞,而“不用”則指祈求没有成功。在獵辭和戰辭中,“用”字均有“得”的意思,表達田獵有獲或戰事取得成功,故也有福祐辭的含義。

“用”字的含義頗爲廣泛,可作爲問辭或驗辭,表示有吉、有得、順事、可用等情况。“用”字常常單獨成句,筆者認爲,這些記録類似甲骨文“吉”、“不吉”、“咎”、“亡咎”等吉祥辭。甲骨文“用”字本身與“吉”字的意思相仿。有吉就可得而用之,有吉事情就可以被順利施行,事情順利就是吉。“用”字在許多卜骨上,一如刻在卜辭旁邊的“吉”字,以表達占卜的吉祥結果。“用”或“兹用”驗辭常與“吉”、“大吉”等瑞祥記録連續或互换。基本上,我們可以推斷在殷商占卜文化中,“吉”和“用”的概念是相近的。

换言之,殷商占卜文化中,用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除了卜問、確認占卜結果、祭祀、祈禱過程外,甲骨用辭也常帶有福祐辭的作用,或與其他福祐字彙作複合詞,其中有“吉用”、“祝用”、“祐用”、“用若”、“用正”、“禨用”、“率用”、“永用”等。

 
郭靜雲
《甲骨文与殷商史》 2017年第00期
《甲骨文与殷商史》2017年第00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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