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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法制的货币维度——由“宝万之争“”北八道”杠杆资金运作引发的思考

更新时间:2009-03-28

在金融监管中,增大的金融机构杠杆和创造类货币化的金融工具都会导致货币的扩张。在一个完整的经济体里,货币的有效供应至少可以从两方面进行。第一,金融机构的杠杆效应能够增加货币有效供应的能力使金融机构的杠杆效应有着货币性影响。货币供应会在这样的情况下扩张:当金融机构持有更低的准备金或增加其有效的杠杆效应——也就是说,出借更多的钱或收取更少的资本金,来支持他们的投资。当投资者用借来的钱充实他们的资金时,某一给定金融市场上的流动性(特指货币的有效供应)就增加了。货币有效供应的增加导致了资产价格的上升。钱变多了,它就会追逐同等数量的资产。当杠杆效应增大时,它可以引起资产价格膨胀,引发泡沫(1)。在增加货币有效供应的第二个方法之中,金融监管扮演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即赋予金融工具以“货币”的经济特征[1]366。2015年发生的“宝万之争”中“宝能系”高举杠杆企图收购万科和2018年3月中国证监会通报的北八道(厦门)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运用杠杆资金巨额操纵股票的案例,其示范意义不容忽视。如何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下加强金融监管法制的货币维度,正在成为我国金融法的重要研究方向之一。

一、“宝万之争”“北八道”的杠杆局

(一)宝能系”的资金链

“宝万之争”前后持续近两年,“野蛮人”最终未能叩开万科的大门,但本案所引发的金融监管法制的货币维度的议题值得我们深度探究。“宝能系”企业融资途径多样,其以旗下前海人寿所收保费为基础,结合券商收益互换、股权质押、影子银行等手段,形成了一条贯穿保险、银行与证券领域的绵长而隐秘的杠杆融资路线,其中暴露出金融业综合经营的系统风险对我国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提出了挑战。2015年11月,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7亿元、华福证券出资132.9亿元、宝能资本管理公司出资1 000万元,合计出资约200亿元成立浙商宝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宝能系”的重要融资平台是其控股的保险企业:前海人寿。前海人寿通过开发万能险(2)、健康险等产品获取巨额保费;其次,“宝能系”通过其控制的其他金融平台和券商、银行等渠道募集了大量资金。宝能系杠杆收购万科股票的过程中运用了三类资管计划:券商定向资管计划、券商集合资管计划以及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子公司一对多专户。其中华福证券的资产管理计划的资金实际上来源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资金。银行理财资金通过多层通道业务参与“宝万之争”。宝能产业合伙是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钜盛华”)的股东之一,两者同为“宝能系”的关联公司,宝能产业合伙在对钜盛华进行一系列的增资和股东贷款后,资金最终进入钜盛华并成为钜盛华收购前海人寿股权以及参与9个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资金来源[2]。“宝能系”通过影子银行体系滚动融资至少达到300亿元,加上其本身股权质押和销售万能险所得资金,逐步收购万科25%的股权,成为第一大股东。“宝能系”的资金链如图1。

妈妈说几个数字,或者一个词语、一句话,请孩子重复出来,内容可以越来越长。呵呵,别看这个游戏很简单,但是能够培养宝宝认真“听”的习惯,也会让宝宝乐此不疲。

(1)效果显著:临床症状全消失,无并发症;(2)效果一般:临床症状部分缓解,无并发症,评定为效果一般;(3)无效:临床症状未改变,患者病情甚至会加重[3] 。(4)调查患者手术的生活情况,分别评判术前、手术1个月后、手术3个月后生活质量,通过打分形式,以分数表示患者的生活质量。

通过图1,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宝能系”企业融资途径多样,其以旗下前海人寿所收保费为基础,形成了一条贯穿保险、银行与证券领域的绵长而隐秘的融资路线。任何一个环节的金融风险都可能会传染“宝能系”整体的杠杆局。

  

图1 宝能狙击万科资金路线图(图1来源:第一财经)

(二)厦门北八道集团杠杆局:证监会史上的最高额罚单

如今,“宝万之争”已经告一段落,但我们须认识到:当金融产品试图突破限制,对接险资、证券和银行业,构建超高杠杆之时,就需要注意整合宏观审慎框架和金融监管法制,否则就会出现与“宝万之争”中,保监、证监、银监单独来看“宝能系”企业开发的金融产品和资本运作“都是合法的”类似的监管困境。当新型金融创新产品跨越不同领域、模糊其本质的特点会给金融监管带来挑战与风险。当下形形色色的金融产品层出不穷,运用复杂金融工具的门槛越来越低,监管机构要想走在市场之前,有效防范潜在的金融风险,依靠原有的各部门之间简单合作是远远不够的,不仅沟通效率低,而且监管总是赶不上市场的变化,这样的监管永远是滞后的,只能在特定金融产品进入资本市场之后再进行取缔、整改等措施,无法在其形成或准备阶段提前加以预防和规制,这导致监管效率低下、效果有限,无法从根本上预防系统性的金融风险。金融监管法制必须高度重视金融监管的货币维度。

高血压脑出血手术的目的是清除血肿,减轻血肿。它可以减少血肿对脑组织的毒性作用,挽救病人的生命,促进神经的发展功能恢复。近年来,高血压脑出血的外科治疗已被提及。影响高血压脑出血预后的因素有很多。下列的因素对预后有重要影响。

二、金融监管法制的货币维度

本报讯(记者 王蔚)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如何拼写汉语的人名地名,如何拼写汉语的数词、量词、连接词、形容词等,都有了“法定”规范。

  

图2 中国经济2000-2017年三次“加杠杆”

第一次“加杠杆”的时间范围从2008年到2010年,监管层试图用加杠杆来对冲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的影响。在大规模信贷的刺激之下,债务水平史无前例地狂飙,以致2011年之后严重的产能过剩,并导致经济再次下滑。根据社会融资总量的分析框架,非金融企业部门从金融体系获得的全部资金总额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非金融企业部门通过传统贷款渠道获得的资金支持(5)。二是非金融企业部门利用债务类金融工具直接从金融市场募集的资金(6)。三是非金融企业部门通过银行部门信贷以外的信用中介活动获得的融资,主要包括信托贷款、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形式[3]。2015年6月15日至7月8日,中国A股经历了有史以来最惨烈的股灾。这次股灾是A股第一次大规模地使用杠杆引发的风险。第二次“加杠杆”的时间范围从2012年到2013年,银行通过表外理财,给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加杠杆,此举导致信托贷款增速从2012年初的18%上升到了2013年中期的100%以上。2013年下半年中央开始清理非标(7),监管层加大了对迅速扩张的“影子银行”的监管力度。2014年后经济重新下滑。第三次“加杠杆”的时间范围从2015年到2016年,通过“涨价去库存”和“举债赌国运”等方式,2015年时居民部门年度新增负债4.6万亿,到2016年上升到7.1万亿,2017年预计又上升到8万亿。这三次加杠杆,第一次推高了企业债务,第二次推高了政府债务,第三次推高了居民债务,三次加杠杆完成后,中国经济各部门几乎已经没有负债洼地。在这个过程中,银行、信托、券商、保险、互金轮番登场,用各种“创新”姿势,来为实体企业和居民部门输送了大量子弹,膨胀速度远高于实业,造成大量如同“宝万之争”“北八道”等的“金融乱象”。

2018年3月14日,厦门北八道集团因涉嫌多账户、运用杠杆资金巨额操纵多只次新股股票,将被证监会开出史上最高额罚单。北八道集团利用地产和金融结合所形成的巨大杠杆效应,依靠上海的物业,从银行、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处借得款项60余亿元人民币。经查明,2017年2月至5月期间,北八道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组建控制了一个分工明确的操盘团队,通过多个配资中介公司(3)筹集资金数十亿元,利用多达300多个股票账户、100多台电脑、10多位操盘手同时交易,采用频繁对倒成交、盘中拉抬股价、快速封涨停等异常交易手法,连续炒作多只次新股(包括张家港行、江阴银行、和胜股份等),操纵期间累计获利9.45亿元。该案违法主体的团伙化、职业化使得违法行为呈分散、隐蔽的特质。北八道集团交易量非常巨大,这种突击买入、大举卖出的手法十分凶残,导致张家港行等三只股票的股价发生剧烈波动(4),引发了市场价格和成交量的异动,导致股票价格非理性上涨,积聚了较大市场泡沫和金融风险。该案目前已经过调查审理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证监会拟对北八道集团作出没一罚五的顶格处罚,罚没款总计约56.7亿元。如果最终作出处罚决定,这将成为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历史上开出的最高额的罚单。

其次,在实施高级内部评级法过程中,要真正遏制商业银行的信息隐藏行为,监管部门还应该慎重解决下列问题:第一,应淡化复杂的规则和不现实的模型。监管套利和依据商业银行的模型和假定来设置资本标准,会导致银行资本的不足,而框架的复杂性则增加了减少资本要求的机会,这将扭曲资产的配置,强化银行体系的顺周期性。第二,需要对风险集中度和期限错配情况更加敏感。第三,更好地合并银行资产负债表表内和表外风险。最后,强化新巴塞尔协议的第二、三支柱,强化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商业银行的行为约束[5]

广义上的货币具有交换媒介、价值标准、延期支付标准、价值储藏、世界货币等职能。现金当然地拥有货币的所有功能,但其他金融工具也可能拥有很多功能。金融工具或多或少地可以实现上述三个目的,这一事实解释了为什么经济学家和中央银行开发了衡量货币供应量的各种不同标准(从狭义到广义)。金融监管者可以利用准备金制度、保证金制度、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来调整经济体中的有效货币供应量;通过给予金融投资商品某些监管偏好,法律制定者也可以使金融投资商品或多或少地实现货币的功能。在金融监管中,被允许的增大的金融机构杠杆和创造类货币化的金融工具都会导致货币的扩张。此次美国特朗普总统的金融改革主张放松对银行业的资本金要求,放松对互换衍生品的保证金要求,废除资产证券化风险自留的要求等等。如果这些主张最终实现,市场将会获得巨额利润,同时降低金融行业的合规成本,增加货币供应量。

(一)增大的金融机构杠杆导致的货币性扩张

金融机构的杠杆效应有着货币性影响。2007—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让我们深刻反思金融机构过度杠杆化所带来的灾难。各种旨在降低杠杆性的条款都有其货币性维度。扩大的金融机构杠杆性引发资产市场的泡沫。美国的大部分金融机构在经济繁荣时期都大幅提高其杠杆效应,而在经历了1987、1998和2007年的大危机之后又大幅降低其杠杆效应[4]。金融监管法制应加强对杠杆率的规制。

首先,在金融监管法制中应实施合理的初始杠杆率限制,这主要涉及到三个方面:直接限制杠杆倍数、直接限制抵押贷款的抵押率、详细分析高杠杆经营机构是否真正隐藏风险,并高度重视对其进行流动性监管。

式中: Φ(·)是标准正态分布的累积分布函数,且 γk,i根据最大似然估计原理,可以从测量值{dk,i}中得到w0的估计值,即基于Probit模型的最大似然估计器的解为:

此外,央行和监管者还应当使用已有的各种手段来衡量金融机构杠杆性下的变化。这些条款可以被用来为央行和监管者提供关于杠杆性变化的信息,无论这种变化出现在影子银行市场上或其他地方。针对衡量场外衍生品货币性影响的困难以及公共信息难以当下立即获得,金融监管需要建立一个能够更好地衡量金融市场流动性的方法。金融法制所规制的信息披露规则可以为追踪特定资产市场上的流动性以及杠杆率的变化带来收获,收集对宏观经济产生影响的重要信息。比如,《多德-弗兰克法案》将信贷衍生品纳入交易市场,为其他信贷衍生品设立担保要求,这些做法使得央行可以收集有关信贷衍生品、受其影响的资产市场以及由其产生的杠杆效应的重要数据,寻求有关信贷衍生品及其产生的杠杆效应的更多信息。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中某些晦涩艰深、不那么吸引人的条款非常地重要。该法案很多部分授予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通过新监管规则的权力,旨在从互换协议的交易对手以及清算组织中收集信息。CFTC应当行使该权力来创制新系统,收集信贷衍生品对宏观经济影响的重要信息。这些系统不仅要能够追踪信贷衍生品的交易总量,还要能测量这些衍生品的价格走势,最重要的是能计算信贷衍生品合约项下对手方要求的担保品总量变化(超过监管者根据多德-弗兰克法案制定的担保标准)。杠杆率要求总体上的加紧或放松从一个层面显示了市场流动性的整体变化。更进一步,如果监管者能够收集到某一特定资产类别相关的信贷衍生品的更加成熟的信息,那他们就可以追踪特定资产市场上的流动性以及杠杆率的变化,而不仅仅只停留在整体总量层面。这样,金融法制和货币政策紧密结合,可以为防范金融危机作出更多的努力。

(二)监管偏好创造类货币化工具导致的货币扩张

除了改变金融机构的杠杆作用以外,金融监管者还可以用第二种方式改变货币供应,即法律法规可以通过不同的政府偏好,赋予不同的金融投资商品以更低的信用风险和更高的流动性,创造类货币化工具。这些监管偏好——无论是事先或事后提供——也会有显著的货币性维度。比如,政府存款保险使得投资者愿意将钱放入银行。这些监管偏好为这些工具制造了一个繁荣的流动性市场。[1]381又如,金融监管法制允许更多类货币的金融工具的推行。由于货币的三个典型经济作用是交换媒介、记账单位以及价值贮藏,当法律法规允许信用风险更低,流动性更高的新型金融商品推出时,也就赋予新的金融工具以“货币”的经济特征。

如果监管能够使金融工具变得更像货币,那么在一些学者(如Morgan Ricks)看来,监管也可以而且应当被用来限制货币的制造(8)。所以,金融监管法制应高度关注货币政策。

就目前来看,央行最常用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是:第一,公开市场操作。央行可以通过向公开市场出卖自身资产,如政府债券,来减少经济体中的货币供应总量。政府得到的现金因此就从市场流动中被回收了。央行也可以进行反向操作,通过用现金(除了其他方法,央行也可以简单地通过多印钱来制造)购买金融市场上的资产来扩大货币供应量。第二是向银行放款。作为最后的放款人,央行常规性地向私人部门银行贷款以帮助他们偿还短期债务。增加这些贷款的利率会导致市场利率上升,因为政府贷款是私人信贷的替代品。并且,一个更高的央行贷款利率提高了私人部门银行从政府借款的成本,迫使他们向他们的借款人提高利率。通过这种方式,向央行借款的私人部门银行在货币政策中扮演了一个“传送带”角色。第三,通过改变要求银行持有的准备金数量,央行和其他银行业监管者可以调整货币传送带。银行准备金要求是央行货币性工具中的一种。监管者已经要求银行保有现金或某类其他的高流动性资产。这些保留物用来偿还银行储户要求还回的账户资金债务、银行的其他短期债务以及银行贷款损失。通过增加银行准备金数额,监管者就可以有效地减少投资者可获得的货币供应。

(4)对于梁的加固,原有梁的混凝土强度不足,而且楼面又改为钢筋混凝土叠合层楼面,增大了梁的荷载,导致梁的承载力不足,因此对梁采用加大截面的方法进行加固。

这样,通过不同的政府偏好限制,央行和金融监管者可以利用各种监管杠杆来调整经济体中的有效货币供应量。扩大的杠杆性以及更加类货币的金融工具会扩大货币供应,引发资产市场的泡沫。单个市场参与者可能并不能看到金融机构杠杆效应的整体性变化,投资者也可能无法感受到那些导致杠杆效应系统性扩大或流动性激增的跟风行为。市场参与者在为合同定价以及设定担保标准时,会考虑到投资风险,但缺乏将宏观经济后果纳入考虑范围的能力,他们也缺乏应付这些宏观经济风险的动力[1]384。2008年爆发的金融危机就属于系统性金融危机。这次全球危机带给我们的最大教训之一就是:证券监管机构和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对系统性风险的重视程度不够。后危机时代,针对系统性风险的宏观审慎监管与货币政策协同的“双支柱”调控框架问题正在成为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

三、金融监管法制应高度关注货币政策,守住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关注货币政策,建立宏观审慎金融监管模式

考察世界金融史,历史上的金融危机来临的前兆主要有:持续低利率的环境,货币有效供应的增加,消费者、金融机构或经济整体的杠杆效应的显著扩大,在一个资产市场上第一时间涌入的大量投资者[1]475。为了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性,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在宏观审慎监管框架下,货币政策制定机构应被赋予宏观审慎监管权。

在金融监管法制中关注货币政策,加强金融监管法制和“双支柱”调控框架配合,首先需要加强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之间的配合,用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规定中央银行和各监管机构的权责划分原则和方法,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在当前全球金融监管模式的变革中,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都在进一步强化。比如,金融危机前,英国采取综合金融监管模式,金融服务监管局(FSA)负责对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统一实施微观审慎监管,并对金融行业行为和金融市场实施监管;英格兰银行主要负责实施货币政策,同时关注整体金融稳定;英国财政部负责金融监管总体框架设计和相关立法。保守党执政后,英国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2012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案》作出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于2013年4月开始生效,法案撤销金融服务监管局(FSA),其职能分别由审慎监管局(PRA)和金融行为监管局(FCA)承担,前者隶属于英格兰银行。审慎监管局(PRA)和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管理局(FCA)具体实施“双峰监管”。此外,英格兰银行还将对除交易平台之外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进行监管。至此,以英格兰银行为核心的新金融监管框架建立。2015年5月财政部提交《英格兰银行议案:技术咨询稿》,将审慎监管局(PRA)由英格兰银行一个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转为内设部门,并成立审慎监管委员会(PRC),承担PRA原有的微观审慎监管职能,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的有机结合。2008年金融危机后,德国也对本国金融监管模式进行了改革,强化德国央行的金融监管权,突出其在维护金融稳定方面的作用。2013年,德国通过《金融稳定法》(Financial Stability Act)将宏观审慎管理职责授予单独成立的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Committee,FSC),以落实欧央行下设的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B)提出的在法律基础上明确各国宏观审慎机构和职责的要求。德央行在宏观审慎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负责识别和评估金融稳定风险,评估宏观审慎政策的实施效果,为金融稳定委员会会议提交讨论报告和初步政策建议,同时,拥有对金融稳定委员会发布警告或建议决策的否决权。此外,美国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引进了目标监管,特别成立了金融服务监管委员会,以监视系统性风险,同时促进跨部门合作。作为中央银行的美联储(Federal Reserve Board,简称FRB)将宏观审慎规制汇集一身。美国芝加哥联储主席埃文斯(Charles Evans)表示:“宏观审慎工具最能解决金融稳定性问题,强有力的金融稳定机制将允许更多有效的货币政策。”(9)

(4)例如江阴银行在2017年2月份以来,出现暴涨超过140%,紧接着暴跌超过50%的过山车行情。

(二)金融监管法制应重视整合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

在金融监管法制中,我国正在高度重视整合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2017年初,中国人民银行在《2016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首次提出“双支柱政策框架”这一新概念,探索建立“货币政策 +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政策框架,积极探索二者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双支柱”调控框架可以起到保持币值稳定和维护金融系统稳定的作用。把货币政策调控与深化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更充分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畅通政策传导渠道和机制,抑制资产泡沫,防止“脱实向虚”,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10)

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是我国央行2018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宏观审慎政策主要针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而货币政策将着重点放在经济增长和物价稳定等方面。2016年,人民银行将现有的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和合意贷款管理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将更多金融活动和金融行为纳入管理,从七个方面约束金融机构,实施逆周期调节。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是评估体系的核心。“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acro Prudential Assessment,MPA) 包括七大类共16项指标,其中已开始使用的指标有15项(11)。该框架包括资本和杠杆、资产负债、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跨境融资风险以及信贷政策执行这七个方面,基本全面涵盖了金融机构监管的各个方面。其中整个评估体系的核心是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我国证券法制也应加强对杠杆性金融证券行为的具体监管规制,比如保证金制度、融资融券制度、金融衍生商品制度、杠杆收购等。证券法制还需要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密切结合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制订金融投资商品在发行、结算、清算等阶段的具体条款。

(2)万能险(Universal Life Insurance)是一种新型保险产品,通常保期较短,或者虽然保期较长但是短期内即可无手续费退保,如前海人寿旗下“海利年年”产品就以“三年即可退保”“结算利率高达5.05%”等为卖点,有些万能险产品收益率甚至高达7%,远高于传统理财产品。一旦该保险资金投资失败,保险企业将很难负担巨额保费赔付风险。万能险类产品也不像传统意义上的保险产品,实质上是以保险产品为名融资理财的过程。

注释

(1)Margaret M.Blair.Financial Innovation,Leverage,Bubbles,and the Distribution of Income,30 Review of Banking and Financial Law 225,229-32 (2010).Adapted from Erik F.Gerding,Law,Bubbles,and Financial Regulation,Routledge Taylor&Francis Group,p.386。

(5)从平均发展的视角上看,整个研究期间建筑业平均SRR仅为45.4%,较全行业低8.5%,幅度达15.77%。但随着建筑业市场机制的激活,创新驱动发展新动能得到培育促使这种差距迅速收窄,未来有望进一步缩小。

总之,从后金融危机时代世界各国金融法律制度变迁过程来看,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的紧密结合成为维护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职能。无论是货币政策制定部门兼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两项职能,还是独立行使货币政策职能,都十分注重发挥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的协同效应。[1]384在金融法律的制定中,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金融监管法制的货币维度,整合宏观经济政策。

(3)配资公司是专门为投资者提供资金,运用杠杆扩大投资者的资金量,实现高比例杠杆操作的公司。

近几年来,我国杠杆率(债务占GDP比重)快速攀升。在综合化经营的金融市场大背景下,银行、信托、证券、保险、基金、互联网金融以各种“创新”姿态轮番登场,膨胀速度远高于实业。从2008年开始,中国经济经历了三次明显的“加杠杆”(如图2所示)。

当前,我国已经开始布局金融“大资管”时代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相继建立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统一金融征信平台,拟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强化了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2018年开年以来,各金融监管机构陆续召开工作会议,均释放出金融监管部门防风险、去杠杆、强监管、重视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政策框架的强烈信号。2018年2月初,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上,央行提出“管住货币总闸门”,“加快补齐金融监管短板,推进金融监管统筹协调”。中国人民银行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已经公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关于严格限制金融产品的杠杆水平,商品及金融衍生类产品、混合类产品综合杠杆率;严格管控资管产品投资非债权类资产,缩短融资链条、避免多层嵌套等诸多规定,已体现出我国大资管时代的金融监管法制对货币政策的关注。

展望2014年,全省计划完成水利投资226.7亿元,较2013年增长24.2%,拟推进8类66项4 676个重点水利项目建设。

(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编制的金融机构本外币信贷收支表(按部门分类),截至2015年末,非金融企业及其他部门(住户部门和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外的部门)贷款68.8万亿元。

1.4.3 T细胞亚群水平 观察两组患者术前及术后6、12、24、48 h血浆中CD3+T细胞、CD4+T细胞、CD8+T细胞、CD4+/CD8+水平。采用CytoFLEX型流式细胞仪[贝克曼库尔特商贸(中国)有限公司]检测CD3+T细胞、CD4+T细胞、CD8+T细胞、CD4+/CD8+水平(试剂盒由晶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提供)。

(6)根据债券市场的统计,截至2015年末,信用类债券存量规模14.63万亿元。

(7)2018年以来,多个监管部门共同推进房地产领域去杠杆、去通道,严控银行信贷和信托资金违规进入楼市。近期银行对居民和房企违规加杠杆的产品正被集中清理,一些信托机构的房地产非标业务也已暂停。清理非标业务的范围或将继续扩大。

(8)Morgan Ricks,Regulation Money Creation After the Crisis,Harvard Business Law Review,2011.1,p.75,(2014)。

(9)夏洛特,《美联储埃文斯:宏观审慎工具最能解决金融稳定性问题》,2018年3月10日,来源:FX168财经网。

(10)《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17年2月17日。

(11)具体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总损失吸收能力(Total Loss-Absorbing Capacity,TLAC,暂未实施)、广义信贷、委托贷款、同业负债、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遵守准备金制度情况、利率定价、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外债风险加权余额、信贷执行情况、央行资金运用情况。对机构考核分为A、B、C三档:资本和杠杆情况类下的资本充足率指标、资产负债情况类下的广义信贷增速指标任意一项考核不达标将被列入C档,即为不达标银行,央行将对其在市场融资等方面予以惩罚;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列入A档,央行在法定存款准备金利率及公开市场融资方面予以奖励;60~90的列入B档,即为合格,不奖不罚。

参考文献

[1]Erik F.Gerding.Law,Bubbles,and Financial Regulation[M].Oxfordshire:Routledge Taylor&Francis Group,2014.

[2]刘燕,楼建波.企业并购中的资管计划:以SPV为中心的法律分析框架[N].清华法学,2016(6):66.

[3]张晓晶,常欣.中国杠杆率的最新估算[J].社会科学报,2017-02-09(02).

[4]Adrian and Shin.Money,Liquidity,and Monetary Policy[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2009,99(2):600-605.

[5]潘再见,陈振.杠杆率限制与资本监管有效性研究[J].新金融,2009(7):40-48.

 
许凌艳
《晋中学院学报》 2018年第02期
《晋中学院学报》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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