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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侦查中的大数据方法研究

更新时间:2009-03-28

小数据时代,侦查人员主要依靠犯罪现场搜集到的各种痕迹物证,对犯罪行为人进行心理刻画,从因果关系入手展开侦查,有些犯罪案件,特别是一些疑难、复杂的杀人案件,侦查过程的推进常常十分艰难,甚至案发后长时间无法侦破案件。大数据时代大数据时代是与小数据时代相对而言的。大数据时代以互联网、物联网、云技术为基础。数据记录了一切,人类社会的行为都变成了数据,用纸质媒体记录人类历史的时代已经过去,历史正在被数据以文字、数据、表格、声音、影像的方式记录下来;强调的是“样本=总体”,相关关系而非因果关系,预测性。小数据时代的特征是:随机采样,最少的数据获得最多的信息;要求数据精确;强调因果关系而不是相关关系;预测性差。海量数据存储以及各种数据库之建立,使这种艰困状况得以改观。同时,大数据时代,侦查人员将大数据及其相关技术广泛运用于犯罪侦查实践,不断总结和创新了犯罪侦查中的大数据方法。

一、数据搜索法

数据搜索法就是运用搜索引擎或者专门的搜索软件,通过输入与犯罪行为人、被害人、其他相关人员有关的关键性数据信息,通过数据库中已有数据、互联网中已有数据和已经获取的各种电子数据进行检索、比对的方法。在犯罪侦查实践中,数据搜索法主要有数据库搜索法、互联网搜索法和电子数据搜索法。

(一)数据库搜索法

数据库搜索法就是将犯罪现场搜集到的各种数据信息录入不同的数据库,在数据库中进行人工或者自动查询、搜索、比对,将数据库中已有的与犯罪案件有关的各种数据信息查找出来。大数据时代,社会进入全数据模式,样本=总体,人们有条件对各种数据进行深度探讨。“现在,人们可以搜集过去无法搜集到的信息,不管是通过移动电话表现出的关系,还是通过Twitter信息表现出的感情。更重要的是,我们现在也不再依赖抽样调查了”。[1]因此,各种数据库之建立,大数据及其相关技术,使犯罪侦查中数据搜索法的创设成为现实。

(4)强化创新人才培养,鼓励创新人才在华发展。美国一直以来十分重视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对基础科学研究给予大力支持,同时为在美国的高素质留学生创造较为便利的科研或创业条件,高度重视高校在科技创新发展中的推动作用。我国无疑是拥有最多从事科技创新研究和工作人群的国家,在基数优势的前提下,我国应更加关注创新人才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海外高水平创新团队的引进,并引导各类创新型企业和科研机构聘用实力过硬的高层次人才,提高专业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评判标准。■

犯罪侦查实践中,常用的数据库搜索法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公安机关自有数据库搜索法;二是社会行业数据库搜索法;三是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搜索法;四是专业的“数据超市”搜索法;五是其他执法机关的数据库搜索法,如检察机关的自有数据库搜索等。目前,我国各行各业都建立了自己的数据库,各类数据库中存储了海量的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工作、学习等有关的数据信息,并且每一类数据库在建库时都建立了相应的查询功能和站内搜索功能,有些数据库还具有强大的数据挖掘、比对和数据分析功能。这些数据库中存储的海量数据及其自身具有的强大功能,为犯罪侦查中的数据搜索提供了支撑、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互联网搜索法

互联网搜索法就是将与犯罪案件或者犯罪行为人相关的关键词输入互联网进行搜索,并根据互联网反馈信息进行多次搜索分析。一般来说,输入的检索信息越多,搜索结果的范围就越精准。通过基本的互联网搜索,一般情况下可以了解某个人的工作、生活等基本信息,有时甚至可以搜索到某个人的手机号、邮箱号、网络账号等较为私密的数据信息。这对于侦查伊始了解犯罪行为人的相关信息是一种有效的方法,有时对犯罪案件的侦查进程能够起到方向引导作用。

三是案发后行动轨迹。案发后,有些犯罪行为人会迅速隐匿行踪或者与同案其他犯罪行为人会合。通过对案发前后基站轨迹的梳理,可以掌握犯罪行为人逃跑路线或者与同案其他犯罪行为人相汇合的相关信息。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话单数据挖掘时,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形:即犯罪侦查过程中,犯罪行为人的通话规律并非一成不变,一些特殊的通话记录反倒有可能是重要的侦查信息,需要对其进一步进行分析。例如,深夜、节假日、案发日等敏感时段的通话记录;通话频率过高,累计通话时间过长的联系人;以日期为坐标对每日通话规律进行分析,明显区别于平日通话记录的时间需要引起注意。此外,外地号码、漫游号码、座机号码、特服号码等也要注意。再者,不同类型的犯罪案件,话单分析的侧重点是不一样的。如在抢劫、杀人、强奸等犯罪案件中,案发时犯罪行为人话单数据分析对于确定具体案情十分重要;而职务犯罪侦查中,由于案发何时难以确定,对当日的话单数据分析,对犯罪案件侦查作用不大,挖掘、分析的侧重点应当放到犯罪行为人日常的话单数据挖掘、分析,以及人物关系的分析上——业务关系人、上下级关系以及情人关系是重点分析对象,业务关系人可能是潜在的行贿人,情人可能参与了受贿活动等。因此,侦查人员要根据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数据分析侧重点。

由于互联网上的数据呈非结构化或者半结构化形态,且体量巨大,从互联网的海量数据中找到相关数据信息,除了应当具备技术设备和技术人才外,还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搜索方法。互联网搜索法的基本路径选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搜索引擎的选择。除了常见的百度、谷歌等搜索引擎外,还要注意一些开放的存储海量数据信息的网站,这些网站中通常都设有站内搜索功能,可以进行数据搜索。2.搜索功能的选择。在使用搜索引擎过程中,要注意利用搜索网站的各种功能,通常情况下各搜索网站都设置了“高级搜索”功能,侦查人员根据查找对象的具体需要,利用高级搜索功能限定相关条件,可以减少无用数据,精简数据范围。3.关键词的设置。关键词搜索是网络搜索引擎的最主要方式,侦查人员可以选择与案情、犯罪行为人、被害人等有关的信息语词输入网络中进行多次检索。在关键词的选择上,要与待查信息具有相关性,并保证关键词本身具有一定的可识别性,不能过于泛化。此外,还可以借助双引号(“”)以保证词语的完整性。4.历史网页搜索。历史网页是指某个网页在过去某个时间曾经的状态,在日后数据丢失或者该网页不存在时,历史网页可以起到证据材料保全的作用。此外,当互联网搜索无法获取足够侦查数据信息时,侦查人员还可以利用网络平台主动征集犯罪案件的有关信息,这是一种网络“主动搜索”方式。

(三)电子数据搜索法

电子数据搜索法,是指从已经获取的海量电子数据中查找、提取与犯罪案件有关数据的方法。电子数据搜索是电子取证的一个重要环节,侦查人员通常需要结合犯罪案件情况并利用关键词检索技术,来查找所需要的数据。常见的有根据犯罪行为人、被害人、相关人员姓名进行关键词检索;根据涉案地点、涉案时间、案件具体情况等进行关键词检索。

由于有些犯罪案件具有复杂性、多变性等特征,关键词检索技术在运用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障碍。这些困难和障碍主要有以下方面:1.在海量的数据中仅通过各种关键词进行检索难免有漏网之鱼,有些不包含关键词的相关数据很可能就被忽略掉了。2.自然语言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同一事物常常有很多种意思相近的表达方式,不同人的用语习惯也不一样,这会导致数据搜索中难以考虑周全。3.在有些犯罪案件中,犯罪行为人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和反侦查能力,可能会选择特定代号语言进行勾通交流,或者以其他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这都给数据搜索带来一定困难和障碍。因此,在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运用电子数据搜索法时,要充分考虑到搜索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困难与障碍,并找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二、数据碰撞法

除了将车辆轨迹数据信息进行碰撞外,在犯罪侦查中还可以将车辆轨迹与犯罪行为人、被害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其他数据信息轨迹进行碰撞,如将车辆轨迹与犯罪行为人、被害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通讯数据信息轨迹、网络数据信息轨迹进行碰撞等。这种将车辆轨迹与犯罪行为人、被害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其他活动轨迹进行碰撞的方法,能够更加准确地确定犯罪行为人、被害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是否到过某地,停留多长时间,和谁一起等方面的情况。

(一)话单数据碰撞法

4.无线网络数据挖掘。无线网络数据主要是记录手机在某个时间曾经连接过哪些无线网络。在犯罪侦查实践中,其重点并不在于连接过哪些无线网络,而是通过连接的时间和无限网络的地点,来还原机主在某个时间段的地理位置以及场所信息。一般情况下,经常出现的无线网络一般为机主的居住地、工作地或者其他经常落脚地,通过无线网络数据挖掘,可以勾勒出犯罪行为人的活动轨迹。

数据挖掘的精髓在于对海量数据进行二次、甚至是多次挖掘、分析,探索并发现事物、现象背后所隐藏的深层次规律,以便为犯罪侦查指导方向,提供指引。从犯罪侦查实践来看,常用的数据挖掘方法主要有手机数据挖掘法、话单数据挖掘法和网络轨迹数据挖掘法等。

(二)网络轨迹碰撞法

网络轨迹碰撞法是指通过犯罪行为人、被害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网上活动轨迹,查明犯罪行为人在何时、何地上网,上网时长,浏览过什么网页,是否使用过QQ、微信,与何人联系过,从网上购买过什么物品等,然后将犯罪行为人、被害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相关数据信息进行碰撞,以发现犯罪线索,侦破犯罪案件的方法。当下,不论是城市还是乡村,网络已十分普遍,移动网络更是快速发展,人们随时随地都可以上网通讯、购物、聊天。网络在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工作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为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提供了巨大的便利条件。

从犯罪侦查实践来看,一些犯罪案件,特别是一些复杂、疑难的犯罪案件,犯罪行为人通过网络联系同伙人、被害人的情形越来越多,通过犯罪行为人、被害人的网络轨迹碰撞,可以了解和掌握犯罪行为人、被害人的家庭、个人情况,甚至是他们的交往圈子。同时,有些犯罪行为人还常常通过网络购买犯罪工具、物品,通过网络销赃,甚至通过网络交流犯罪心得与经验。犯罪行为人、被害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网上活动,必然会在网络上留下网络活动轨迹,侦查人员利用大数据搜索、挖掘技术,借助网上的辅助设备,如搜索引擎等,或者专业的软件,可以很容易地厘清犯罪行为人、被害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网上活动轨迹,获得犯罪行为人、被害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网上数据信息。之后,将这些数据信息按照时空条件等要素进行二维或者多维碰撞,就能够查明和判定犯罪行为人、被害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在犯罪实施前、实施中和实施后的一些情况和行为表现。

(三)车辆轨迹碰撞法

在我国,汽车等交通工具已经相当普及。一般情况下,车辆上都安装有车载定位系统、车载导航系统,或者其他导航定位系统。通过查询车辆定位系统、车载导航系统,就可以知晓车辆到过哪些地方,在哪些地方停留过,停留时间多长等数据信息。从犯罪侦查实践来看,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时,使用车辆作为交通工具、运载工具的情形不断增多。例如,犯罪行为人驾驶车辆前往被害人住所地实施盗窃,犯罪行为人杀人后利用车辆装载尸体、尸块前往异地或者偏僻的地方进行抛尸、处理等。因此,利用车辆轨迹碰撞法就成为侦查犯罪案件常用的一种方法。

数据碰撞法是指通过专门的计算机软件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数据库或者数据集进行碰撞比对,并对由此产生的重合数据、交叉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在犯罪侦查实践中,数据碰撞法一般有话单数据碰撞法、网络轨迹碰撞法、车辆轨迹碰撞法、视频轨迹碰撞法和其他数据碰撞法等。

从表10中可以看出,GA、PSO和CEBA对3种VIX看涨期权的定价模型的参数标定结果相差不大,其中CEBA对3种模型参数标定精度最高,MSE和MAE指标值都是最小的,其次是PSO,GA的表现最差;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在基于相同市场数据的3种模型的标定结果中,均方根误差(MSE)指标值最小的是Bates模型,其次是Heston模型,最大的是Merton模型;而平均绝对误差(MAE)最小的是Merton模型,其次是Bates模型,最大的是Heston模型。

(四)视频轨迹碰撞法

视频碰撞法也是一种重要的侦查方法。有些犯罪案件,特别是一些系列犯罪案件、集团(团伙)犯罪案件,会经历多种时空条件,其行为及过程也必然会被视频监控设备所拍录。例如,系列杀人犯罪,被害人不可能集中在一个地方,犯罪行为人实施杀人行为就可能会出现在不同的区域,即使是将被害人诱骗到一个地方实施杀害行为,被害人也是来自不同的地方,最后在一个地方消失。通过对不同区域视频监控系统拍录到的犯罪行为人、被害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视频轨迹进行碰撞,基本上可以判断出出入不同区域的是否为同一犯罪行为人或者同一伙犯罪行为人,进而锁定犯罪行为人,侦破系列杀人犯罪案件。

在犯罪侦查中,数据碰撞的基本流程为:确定查找对象→筛选数据集→数据碰撞→研判分析。在犯罪侦查实践中,数据碰撞应当注意以下方面:1.数据碰撞以犯罪行为人的行为、轨迹、身份信息等数据被记录、存储下来为前提条件。2.用以碰撞的数据集与数据集之间必须是同一类数据,不同类型的数据集无法进行碰撞。3.用以碰撞的数据常常是带有识别性的数据符号,即“标识数据”,如手机号、账号、车牌号、手机串号、身份证号等数字,这些数据具有唯一性特征,能够直接指向对应的人或者物。一般情况下,以“标识数据”为媒介来进行碰撞,更容易快速、精确获取目标信息。4.数据碰撞过程中,如果已经获得的数据信息有限,可依“时空数据“作为限制条件。时空数据是描述事件、行为的时间、地理信息的数据,一般用作筛选数据集的依据,以提高数据碰撞的准确性。碰撞过程中运用的时空数据越多,碰撞的结果就越精准。

三、数据挖掘法

在卫浴空间加入天窗设计,可使原本狭小的空间一下子就变得空旷起来,圆弧形的天窗顺应房顶结构,仿佛一块LED屏幕,在保证私密性之余,不仅为沐浴间提供了室外的别样美景,也最大化地提供了光照、通风,使浴室获得别样的明亮温暖。

(一)手机数据挖掘法

目前,人们所使用的手机主要是智能手机,智能手机相当于将部分电脑的功能与手机通讯功能相融合,涉及人们的通讯、社交、消费、娱乐、出行等诸多方面。大数据时代,智能手机能够将人们的操作行为全数记录下来,以前物理空间转瞬即逝的行为在手机中都转化成为数据化痕迹。手机数据挖掘主要是对存储在手机及内存卡、SIM卡等载体中海量数据的挖掘和分析,以发现机主的行为规律、兴趣爱好等,为犯罪侦查提供线索。

手机数据挖掘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4.行动轨迹分析。通过话单中的主叫号码归属地、基站代码的串联,可以勾画出犯罪行为人的以下主要活动轨迹:

1.手机及其软件基本数据挖掘。数据挖掘时,首先是提取手机的基本信息,包括手机版本、名称、电话号码、卡号、识别码等,其中的“手机串号”作为手机身份证,具有唯一的识别性。此外,还可以获取手机上安装的APP软件版本、路径数据以及用户在各软件中的注册信息。在手机基本信息的挖掘过程中,可能会因为机主手机版本不同,机主安装的软件也不同,如机主安装的可能是京东商城、微信、陌陌、百度贴吧、淘宝、新浪微博等。由于机主安装的软件不同,机主在这几个软件中的注册账号也是不相同的,因此,数据挖掘时对于这种情况应当予以充分关注。

2.通讯数据挖掘。通讯数据挖掘就是对手机通话、短信和微信等通讯数据的挖掘与分析。根据机主的通话、短信和微信数据,可以挖掘出以下信息:(1)联系人信息。软件能够对机主的通讯录中联系人地理位置进行挖掘与分析,并按照数量多少进行排序。(2)每日通讯频率。软件能够对机主平均每天各时间段的通讯频率进行挖掘与分析,找出机主通话频率及时间段、发送短信的频率及时间段,找出微信、QQ的使用频率及时间段。(3)整体通讯频率。整体通讯频率是机主在一段时期内的整体通讯频率。对整体通讯频率进行挖掘与分析,能够知晓机主在一段时间内的通讯频率、短信整体收发频率、微信整体收发频率的高低变化,对那些偏高的异常通讯数据就要重点关注了。

3.地理位置数据挖掘。智能手机都带有定位功能,除了手机本身可以记录位置信息外,照片、第三方软件及网站等都能够记录下机主的位置信息,而且越来越多的软件需要用户提供地理位置以便更好地提供服务。地理位置数据挖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一是照片定位系统对机主足迹记录挖掘。开启照片定位功能后,每张照片都可以精确地记录下拍照的地点,如曾经拍照的城市,通过对每个城市进行点击放大之后,还可以清晰到城市中的具体位置。根据照片的地点及具体的拍摄时间等附属信息,可以对当时的拍照情境进行大致的还原。二是微信及微博的定位系统对机主足迹记录的挖掘。开启相关应用程序的定位功能后,应用程序会记录下用户的地理位置。如微信系统会记录下机主曾经共享、发送过的地理位置;当选择定位时,微博应用会记录下推送每条信息时用户的地理位置。如果说单个的地理位置数据所反映的信息可能还比较有限,那么机主所有的地理位置数据汇集并按照时间序列进行排序,则能够还原出一段时间内机主连续的行为轨迹。在犯罪侦查实践中,还原犯罪行为人的行踪轨迹,对侦破犯罪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利用行踪轨迹抓获犯罪行为人,获取沿途相关案件线索等。

这道菜名声显赫、有气势,做起来却并不复杂。先把鲜虾仁、肉片、鸡丝口蘑、冬笋片、火腿片、葱白头等作为主料,加入各种调料,然后下锅熬成滚烫的汤汁儿;再把锅巴下热油锅炸脆、炸至金黄色,装入大盘中,最后将熬好的汤汁儿浇在炸好的锅巴上,这就可以了。

话单数据包括联系人数据、通话数据、短信数据、基站数据等内容,为数据碰撞提供了丰富的数据资源。目前,手机等通讯工具已经成为人们生产、生活、交流、购物等的重要工具,可以说与人形影不离。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特别是实施一些复杂的犯罪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勾通、协调和交流是必不可少的。这些都会在通话话单中遗留下与该犯罪行为人相关的各种数据,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多维碰撞,就能够找出更多案件侦查线索、证据材料。在话单数据碰撞过程中,可能还面临着查找犯罪行为人新的手机号码问题。在犯罪侦查实践中,犯罪行为人可能在不同的区域作案,经常更换新的手机号码以逃避侦查。在这种情形下,可以调取犯罪行为人曾使用过的手机话单中3~5个经常联系人,然后反调这3~5位经常联系人的话单数据进行碰撞,在他们通讯记录中都出现的新陌生号码就很可能是犯罪行为人的新手机号码。为了确保数据碰撞的准确性,还可以进一步分析“新号码“的通话记录曲线图谱,与犯罪行为人以前使用过的手机的通话记录曲线图谱进行碰撞、对比。通常情形下,一个人打电话的频率、规律在一定时期内会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如果两份通话图谱大概一致,基本上就可以认定两个手机号码为同一人所有。

(二)话单数据挖掘法

在犯罪侦查实践中,也经常对话单数据进行挖掘。从形式上看,话单数据仅仅记录了通话行为,是时间、号码等一连串无序的数据,但从内容上来看,话单数据则包含着机主的人际关系、生活习性、活动轨迹等诸多信息。目前,侦查机关主要在市级的通讯服务商处调取话单,一次可以调取6个月的通话记录,只能调取附属信息等数据,短信内容、通话内容无法调取。调取的话单内容主要包括通话时间、通话时长、通话号码、归属地、基站代码、费用等数据信息。话单数据挖掘主要是通过专业的话单挖掘、分析工具来进行的。话单挖掘、分析软件集数据库技术、数据挖掘技术、数据可视化技术于一体,在导入原始的通话记录数据后,可以自动对通话次数、通话时长、通话频率、通话地点等信息进行分析。

在犯罪侦查实践中,话单数据挖掘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开户信息挖掘。通过对机主手机号码的反查,可以了解机主开户的基本信息,一般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开户地点、创建日期、套餐业务等信息。

2.地理位置挖掘分析。通过对号码归属地、基站位置等数据的挖掘,可以分析出机主的户籍地、居住地、工作地等具体位置。

利用生物膜干涉技术建立快速检测动物源性食物样品中氯霉素残留的快速筛查方法。本实验采用胶体金信号放大检测牛奶中的氯霉素,建立了一种快速检测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残留的方法,其检测灵敏性在0.0125 ng/mL以下,与恩诺沙星、三聚氰胺、青霉素G、安苄青霉素、头孢哌酮、氟苯尼考和甲砜霉素等无交叉反应。该试验结果表明采用相同的抗原、抗体、纳米金、缓冲液及纳米金标记抗体工艺,金标记生物膜干涉技术检测氯霉素残留的灵敏性要明显高于免疫层析试纸条的灵敏性,其检测结果与经典仪器分析一致。

3.人物关系分析。不同人物关系在通话频率上有不同的表现特征,通过对机主联系人通话频率的分析,大致可以还原出他们之间的以下关系:一是亲属关系。通常情况下,通话时间长、频率高的号码可能是亲属。亲属之间通话时间大都在非工作时间,在排除情人等关系后,就可大致确定为亲属关系。二是情人关系。在一些职务犯罪侦查中,犯罪行为人拥有一个甚至多个情人,情人的通话时间大多在深夜或者凌晨,单次通话时间长、通话频率高。三是同事关系。一般来说,工作时间通话且每次通话时间不长的可能是同事,工作时间频率较高的通话可能意味着两人之间有较为密切的业务关系。四是同伙关系。在一些团伙犯罪案件中,犯罪行为人需要通过手机等通讯工具与同伙联系,需要注意犯罪案件发生前后的通话记录、案发地点的通话记录,通话的另一方可能就是犯罪同伙。五是其他关系。在亲属、同事、情人关系外,还有一些其他特殊通话关系需要引起注意。如在职务犯罪侦查中,与机主联系频繁的公司、企业人员等,他们很可能是潜在的行贿人。此外,对同案中的多个犯罪行为人的话单数据同时进行挖掘、比对,还可以分析出共有联系人等信息,从而为了解同案中的人物关系提供依据。

防台是在当地三防统一指挥下进行的,防台除了听从统一安排外,还需注意航道进出繁忙,航道可能因他船进入防台锚地而受到影响等情况。了解各水域锚泊船及它船通航情况等。注意风偏及风致飘移对船舶操纵的影响。加强VHF值班,守听当地VTS通告及它船动态。谨慎驾驶,以策安全。

实际操作中应在软件确认排列的顺序:①需要保证排水管与电缆桥架的之间的距离。若管线与电缆平行,需要保证其最短距离为0.4m;若管线与电缆不平行,需要保证其最短距离为0.3m。②对于线槽和暖通及通风的管道设计,需要保证其弱电结构之间距离为0.3m[1]。③对于给水和消防管道的设计,需要保证线槽位置处于建筑物的高位,其他管道需要控制在建筑物的中位。

一是日常行动轨迹。通过机主早晚电话的基站代码,可以判断出其起居地;通过工作时间的基站代码,可以判断出其工作地;通过其他时间的基站代码,可以判断机主有多处居住地或者是情人居住地等。

二是案发时行动轨迹。对于案发前和案发当日的基站信息要格外注意,其常常能够反映犯罪行为人的犯罪准备工作及作案路线。

国际化企业建立新的企业文化,并不是消除原有民族文化差异的过程,而是在尊重和保留各自民族文化差异的前提下,建立起超越个体成员的文化模式,通过沟通、协调、融合,建立一种全新的共享文化的过程.当然,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

计算烃露点的软件主要是基于SRK和PR等状态方程,曾有研究表明,分别采用CHEMCAD 5.2和HYSYS 3.0两个软件计算不同压力下气体标准物质的烃露点时,得到的烃露点结果相差均在1℃以内[2],说明不同软件计算的烃露点结果是基本一致的。

“为了达到这个效果,我再次选择了蔡司50mm镜头。因为这个拳台位于健身房边缘靠墙的位置,所以我没办法用更长的焦距,那里没有足够的空间可以站得开。但场地大小的限制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它让我拍出的照片更加具有在场感。这里我用了f/2的大光圈,虚化了背景中那些不必要的细节,让画面看起来也更富有趣味。”

(三)网络轨迹数据挖掘法

互联网上可以用来辅助犯罪侦查的资源大致有以下几类:地图类、文字类、图片类、视频类、搜索引擎类、聊天内容查询类、IP查询类等。侦查人员利用人们使用互联网过程中有意、无意地遗留下来的轨迹、信息,通过互联网和公安内网的反复核查、挖掘,能够发现犯罪案件线索,侦破犯罪案件。在犯罪侦查实践中,网络轨迹数据挖掘法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搜索引擎查控法。搜索引擎查控法是指从与犯罪案件有关的数据信息中提取关健词,利用互联网的各类搜索引擎系统进行搜索,从中找出相关联的数据信息以辅助犯罪侦查的一种方法。互联网中,网站注册、网络报名、个人网站等都可能留下与犯罪行为人相关的数据信息,从这些数据信息中取得的关键词,主要包括犯罪行为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电子邮箱地址、微博账号、游戏账号等。侦查人员通过搜索引擎,如百度、谷歌、bing、搜狗等进行相关数据信息检索,就能够查明犯罪行为人的基本情况,为犯罪侦查提供帮助。

2.“人肉搜索”法。“人肉搜索”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媒介,部分基于人工方式对搜索引擎提供的数据信息逐个辨别真伪,部分又基于通过匿名知情人公开数据的方式搜集数据信息,以查找任务或者事件真相的网络搜索方法。在犯罪侦查实践中,“人肉搜索”不仅能够帮助侦查人员查明犯罪行为人的身份、而且有助于查找目击者或者知情人,人们可以根据侦查人员公布的犯罪案件信息,发现犯罪行为人的踪迹,帮助侦查人员抓获犯罪行为人。特别是对于未知名尸体案件当中被害人“身源”的确认,“人肉搜索”常常能够发挥出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迅速查明被害人为何人。

3.QQ号码查控法。QQ号码的唯一性、QQ号码对应的网络地址的客观性、QQ包含的数据信息的多样性,使得QQ即时通信之数据信息运用于犯罪侦查成为可能和必然。侦查人员可以通过查获犯罪行为人的QQ号码,进一步挖掘QQ号码背后的数据信息,对QQ号码进行定位,获取犯罪案件线索,发现并锁定犯罪行为人。

挖掘QQ背后的数据信息,主要有三个步骤:一是获取QQ使用者的虚拟信息。QQ号码不单纯只是一个聊天工具,它背后包含着大量的有关使用者的真实的和虚假的信息,包括QQ个人资料中的QQ账号、性别、年龄、生日、星座、生肖、国家、所在区域、所开通的服务、头像特征、个性签名等,还包括QQ空间,类似博客的虚拟地带,在这里不仅可以看到使用者所写的文章日志,上传的照片视频,还可以看到留言板里的内容,从而发现使用者的人际交往关系以及日常交往对象的信息,通过访问记录里的链接,可以看到相关人员的QQ空间,获取更多更广的信息。二是对获取的虚拟信息进行分析。QQ号码包含的数据信息虽然很多,但是否能为犯罪侦查所利用,还需经过细致、认真的分析,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做出判断。可以通过户籍信息、犯罪行为人照片、活动轨迹等,来核实QQ号码里包含的数据信息是否具有真实性。三是查找虚拟信息与真实信息之间的关联点。通过对虚拟信息的分析判断,对虚拟信息与真实信息之间的相互印证,找到犯罪侦查所需的案件线索。

4.通过QQ号码定位法。通过QQ号码定位是指通过获取犯罪行为人QQ号码的IP地址,通过IP地址对犯罪行为人的地理位置进行定位。采用QQ号码定位法,可以通过网侦部门,对QQ号码实施布控并定位,最终确定犯罪行为人的准确位置。

四、数据画像法

(一)“数据画像”的内涵分析

给犯罪行为人“数据画像”之方法肇始于商业领域的“用户数据画像”。“所谓用户数据画像,是指单个用户所有信息标签的集合,即通过搜集与分析用户的人口属性、社会交往、行为偏好等主要信息,将用户所有的标签综合起来,勾勒出该用户的整体特征与轮廓”。[2]大数据时代,用户数据画像能够对每一位用户进行精准的个性画像,将用户的信息细化为不同的特征,如性别、年龄、地域、兴趣爱好、收入水平、消费偏好等;通过各种标签去展示用户的个性化特征,如年龄标签、地域标签、职业标签、收入标签等;商家根据用户的不同特征展开不同的营销策略。概括地讲,用户数据画像能够将人物特征转化为虚拟的数据,来代表个人的背景、需求、喜好等,从而加强商家与用户之间的交流,有助于商家更好地满足用户的需求。[3]

大数据时代,“用户数据画像”模式能够用于犯罪侦查之中,给犯罪行为人、被害人及其相关人员画像。在小数据时代,在犯罪侦查中,也曾经有过为犯罪行为人画像的理论探讨与实践求证,在国内,有学者认为,犯罪心理画像是指侦查人员根据犯罪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等信息,结合主观经验判断,来对犯罪嫌疑人的外形、身份、心理活动等进行描绘的过程。还有实务工作者在“犯罪心理画像”的基础上总结出“三定侦查法”。笔者认为,这种基于个案对犯罪行为人的刻画,具有片面性、主观性、经验性等特征,在针对特定时空条件下、针对某些犯罪行为人的刻画或许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一些案件的侦破,但其片面性、主观性、经验性等特征,则极易误导侦查方向的确定,使侦查走弯路。即在犯罪侦查中,依据犯罪现场搜集到的各种痕迹、物品等信息,结合办案人员的主观经验判断,对犯罪行为人的外貌、身份、职业、心理活动等进行描绘、刻画,形成对犯罪行为人“形象”的整体认识。小数据时代,这种对犯罪行为人特征的描述是基于犯罪个案中的犯罪现场、物证、行为证据等方面的考察与认识。大数据时代,由于对海量数据的拥有以及大数据挖掘、分析技术的发展,对犯罪行为人完全可以通过数据来画像。因此,“数据画像”这一概念被提出并逐渐被学术界和实务界所接受。

(二)数据画像法及其运用

数据画像法就是以海量数据为基础,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以犯罪行为人的各种数据为参照,运用专业软件,刻画出犯罪行为人的数据影像图谱。在犯罪侦查实践中,数据画像法运用的数据基础或者数据来源十分广泛,包括公安机关自有的数据库数据、社会各行业的数据库数据、专业大数据公司的用户数据、个人电子设备中的各种数据。在犯罪侦查实践中,画像时选用的相关数据越多,对犯罪行为人特征的刻画就越清晰和具体,对犯罪行为人特征的总结与归纳就更为精确,侦查人员所能获得的与犯罪案件和犯罪行为人有关的数据信息也就更为丰富。

与犯罪心理画像不同,数据画像法是一个从具体到抽象的层层递进的分析过程。侦查人员首先要通过各种数据库中之海量数据,获取有关犯罪行为人最基本的相关数据,这些数据不但海量,而且多为非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在此基础上,侦查人员要对这些初始数据进行归纳、总结,运用数据挖掘等方法分析这些数据的特征,形成类似于商业数据画像中的“用户标签化”展示,从而逐渐完成数据画像的过程。“在大数据画像技术下,犯罪嫌疑人会成为大数据下的‘透明人’,其身份信息、行为轨迹、消费习惯、经济状况、家庭关系、兴趣爱好、人际交往等特征一般都会完整地展现出来。例如,在职务犯罪侦查中,侦查人员一般会选取犯罪嫌疑人的话单数据、手机数据、网络通信数据、银行数据、房产数据、出入境数据等基本数据,进行智能挖掘和人工分析研判,给犯罪嫌疑人进行数据画像,从而发现犯罪线索、犯罪证据材料,最后锁定犯罪行为人”。[4]再如,某省之市级检察院利用“智慧检察大数据分析平台”,将某犯罪行为人的碎片数据搜集整合,对其家庭情况、人际交往情况、消费情况等方面进行数据画像。通过某犯罪行为人的数据画像,侦查人员在很短时间内对犯罪行为人就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提出了侦查假设、制订了切实可行的侦查方案,确定了有效的审讯谋略,最后高效、合法地侦破了该犯罪行为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随着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发展及其与犯罪侦查实践的进一步紧密结合,可以相信,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在复杂多变的犯罪案件侦查需要的倒逼下,在大数据及其技术的支撑下,犯罪侦查中新的大数据方法还会不断产生,并在犯罪侦查实践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阿里之所以叫阿里,是有一年阿里的母亲听到一首歌,歌子唱道:阿里,阿里巴巴,阿里巴巴是个快乐的青年。阿里的母亲便去派出所替阿里改名字。管户口的警察不同意,说巴西队的球踢得几漂亮,就叫巴西蛮好。阿里的母亲告诉他,儿子脑子有点问题,叫巴里是想图个吉利。警察便说,是个苕?那就改吧。免得把巴西队也搞苕了。难怪他们最近有点苕样。

参考文献:

[1]〔英〕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肯尼思·库克耶著,盛杨燕,周涛译.大数据时代[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

[2]丁伟等.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手机用户画像与征信研究[J].运营维护,2016,(3).

[3]余孟杰.产品研发中用户画像的数据模建——从具象到抽象[J].设计艺术研究,2014,(6).

[4]王彬.犯罪侦查中的大数据应用分析[J].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报,2017,(4).

 
王彬
《警学研究》 2018年第02期
《警学研究》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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