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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完善高校治理机制实践路径探析*

更新时间:2016-07-05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教育在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所处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里强调,建设教育强国,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完善高校治理机制,既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根本保障。

一、新时代对高校治理的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经过长时间的砥砺前行,我国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我国已进入一个新的时代[1]。与此相适应,我国高等教育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多年来,我国通过实施“211工程”“985工程”以及“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和“特色重点学科项目”等建设,一批高校和学科世界排名显著提升;通过“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建设,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使得我国高等教育水平整体得到了较大提升,已进入到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新阶段[2]

高等教育进入到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新阶段,对高校提出了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要实现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要求治理主体多元。要求改变过去垂直型管理模式,允许所有利益相关者都作为治理主体参与民主治理,探索多元主体治理模式。目前的高校治理已经呈现出多方合作、广泛参与的特点,治理主体多元已经成为一个各方普遍接受的理念。二是要求治理结构科学合理。高校治理现代化要求建立各治理主体权责明确、治理法规健全、内部权力配置均衡的高校治理结构。三是要求治理机制健全。现代治理要求依靠非人格化的制度、机制办事,强调用规则意识和法制意识去提高秩序、效率,用机制保障运行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四是要求建立健全多方参与教育治理和评价的体制机制。

调查群落中常绿乔木与落叶乔木种数比为124∶145,株数比为1632∶1730,常绿乔木占48.5%,常绿乔木比例略低于落叶乔木。调查的群落中乔木覆盖度大多集中在2~4这个级别中,过密的乔木使得空间封闭,缺乏通透性,同时也对下层灌木及草本的生长造成一定影响。

选取2018年1月~2018年7月我军队医院老干部科收治的老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患者80例,根据随机分组的方式,将患者分为观察组和参照组,其中有40例患者为参照组,男22例,女18例,年龄58~90岁,平均(73.21±2.17)岁,患病病程1~17年,平均(6.1±2.1)年;而观察组人员也为40例,男23例,女17例,年龄59~89岁,平均(72.39±2.21)岁,患病病程1~17年,平均(6.3±2.2)年,在统计学软件的分析下,两组患者的基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完善高校治理机制,是实现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和重要途径,本文主要针对完善公办高校内部治理机制进行一定的探索。

在构建局部成组方案时,对于一个构件可能从属于多个潜在局部成组方案的情况,若设计人员无法确定该构件的归属,则对该构件的归属不予设定。

二、目前高校治理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主要平台应为教师代表大会和工会。就目前高校的实际情况看,在公办高校中,每所高校都设有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和工会这两个组织机构,也设有相应的制度,但教代会在实际中工作的有效性还不够。本应成为学校最高权力机构的教代会的作用通常仅限于听取学校重大建设、规划或改革的报告以及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讨论通过一些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制度或办法。但由于会议周期长,部分教职工参与意识弱,受某些权益制约等原因,教职工的参与变成了“象征性参与”。工会是民主监督机构,但在实际运行中组织或代表教职员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维护教职员工权益方面所起的作用也很有限,使得教职工的参与途径受限。

教职工是高校治理最重要的主体,也是“双一流”建设的主体。只有激发教职工的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提升教职工对所在学校的归属感、认同感,才能群策群力,实现学校的良性发展。但目前高校的权力分配比较重视高校内部利益相关者中的行政部门,而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渠道不受重视。

(一)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学生参与学校治理,始于中世纪的欧洲大学。欧洲“大学之母”布博洛尼亚大学就是一所由学生创办、学生管理运行的大学,中世纪时还成为意大利各地、西班牙以及法国南部建立大学的蓝本[5]。虽然之后并未成为主流大学模式,但在教师建立的大学里同样拥有参与治理的权利。在世界一流高校,学生参与治理是学校自主办学的重要组成内容。但在我国高校中,大学生参与治理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了。

2.党委书记和校长和谐相处难度大。党委书记是党组织最高领导,校长是行政最高领导。实践中有些高校“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处于平行状态[4],这与十九大强调的“党是领导一切的”精神不相符。党委书记和校长能否和谐共治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主要依靠书记校长对“度”的把握,不可控因素太多。另外在高校的某些实践中,可能出现多头领导,而又无人真正负责的情况,影响高校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开展。

1.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界限不清。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划界与协调是高校治理中最核心的问题。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本是作用于不同范围、不同对象的权利,《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和高校章程中都对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做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行使过程中,由于缺乏细则规定,以及一些高校依赖惯例或内部规定,并未严格按法律或章程执行,使得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边界不清晰,导致了行政权力过多插手学术事务。

(二)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难以平衡

问题可以引导学生进行思考,促进学生的思维发展,高中物理教师应该设计符合学生认知能力和物理水平的问题,由简到难,通过低起点、多台阶为学生搭建起学习的“脚手架”,让学生能够顺着问题的阶梯“拾级而上”,锻炼学生的思维,让学生在问题中进行思考和质疑,发现知识的规律.教师设计具有层次性的梯度问题,让学生根据情况进行自主思考和合作探究,既能丰富教学内容,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也能让学生的学习更加的平滑,逐步的提升学生的思维品质.

2.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人员重叠过多。受传统文化“学而优则仕”的影响,学术带头人或学术权威大多兼任某些行政机构的负责人;而且学术型组织内部科层化也非常明显,居于学术组织顶层的多为行政机构的负责人兼任。由于人员的重叠,一是使得学校高层管理人员厘清学术事物和行政事务边界的观念减弱,二是使得其他人员对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边界的辨别力降低,三是导致了在学术性事务的决定权上多有行政权力的影子,使得学术事务官僚化,严重限制了学术研究的独立性。

(三)教职工民主参与不到位

温度对电池容量的影响是众所周知的,随着电池应用领域的扩展,二次电池的工作环境温度差异巨大,变化无常。低温情况下,电化学反应速率降低,二次电池在同等条件下剩余容量下降;温度升高则会加快化学反应速度,致使同等条件下释放出更多的容量。环境温度对开路电压OCV有一定的影响,温度越低,同等容量OCV越低。而回跳电压是开路电压的一部分,因此,在相同的回跳电压下,低温会放出比高温状态下更多的SOC。

2)异味控制:该设备设计开始以半封闭、全封闭为集气原则,皮带机区域采取封闭作业、卸料点采用软通道卸料,使异味受控,或收集处理或喷洒除臭剂予以解决异味问题。

经过长期的探索,我国高校已经形成了一套较好支撑高校正常运转、基本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治理机制[3],但距离建设“双一流”所需的“世界水平、中国特色”还有一定的距离,还需要不断完善治理机制来保证高校治学理念的实现。

(四)学生治理权利被忽视

1.党委和校长的职责边界不清。我国从1989年开始探索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种制度为高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但这种党委负责的决策机制及校长负责的行政执行机制有权力相互关联的地方,所以这种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着党委和校长职责职权规定比较笼统,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同时还存在着一些交叉的职责职权或需要党政配合的工作不能界定得很清晰等问题。

1.参与渠道受限。目前,大多数高校都忽视了大学生应有的权利,对学生的知情权、表达权、建议权、参与决策权都未给予重视。大学生参与学校治理,一则可以培养学生能力,因为大学生具有了一定的主观能动性与自主选择能力,参与到学校的治理中来有利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二则可以保障学生权利不受侵犯。大学是收费教育,大学生作为学校重要的出资者,拥有参与学校办学管理、监督和评价的权利。高校的声望和发展于学生的前途、发展息息相关,但大多数高校对于学校的改革、建设的重大事项都未征求过学生这个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学生也缺乏在学校发展中拥有表达自己对学校发展的意愿、对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的机会和途径,有部分高校甚至没有成立学生参与治理的最高权力组织——学生代表大会,还有一些高校连与学生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也未能按相关程序及时通知学生。

个人与历史的互动:《历史人》的事件性 …………………………………………………………… 奚 茜(4.84)

要保障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合理匹配,一是行政权力须与学术权力相对分离,保障学术权力相对独立行使。如在学科、专业的设置等方面的事项,要保证教授、学者、专家的专业地位和话语权。而在人事、财务管理等行政事务方面,则应由行政人员统筹规划。二是要在校园内创造一个尊重学术自由的宽松和谐的学术环境,营造学术自由和学术自治的文化氛围。高校各个掌握高深知识的专业人员究竟如何去进行教学、科研及社会合作,主要依靠其自身的判断,而不是一定遵照校级领导的命令去工作。[8]学术繁荣依靠的是学者们的学术热情、学术自主和学术自觉,而非行政管理的成功。当时西南联大大师辈出、培育英才无数的神话原因之一也得益于梅贻琦的“无为而治”。

卸车工艺一般采用槽车的自增压方式,将LNG从槽车中运输到LNG低温储罐中储存。槽车中的LNG一般处于常压状态,温度为-162℃,利用槽车自带的增压器,将LNG加压到0.6 MPa左右,这时候槽车中的LNG与低温储罐间形成一定的压差,通过压差将LNG运输至储罐。

三、完善高校治理机制实践路径

要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我国由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的步伐,当务之急是完善高校治理机制[6]

(一)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领导体制,是“双一流”建设中中国特色的主要体现。

1.坚持党的领导。完善高校治理机制,首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关键在党,必须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高校办学最首要的是解决“培养什么样的人、为谁培养人、怎样培养人”的问题,因此必须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高校党委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高校工作。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7]为新时代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对高等教育和高校办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加快高校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机遇。党委要增强“四个意识”,为高校更好地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服务。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高校师生,提升师生们的思想境界和政治素质。

2.明晰职权。从法律法规和大学章程层面对党委和校长的职责和权限予以清晰界定,让他们既能各司其职,又能互相协助。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党政权责的运行范围、边界进行了明晰的规定。未规定详细的,应由大学章程予以补充完善。总的来说,党委是要做好顶层设计。党委解决“做什么”,校长解决“怎么做”。党委要高瞻远瞩,注重宏观决策的把握。比如学校的办学目的,是为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还是迎合各种评估或排名的指标?党委领导方式的科学性和适当性是实现学校发展战略目标的保证。校长应注重具体事务的执行,强调好的执行力,同时接受党委领导与监督。就某一具体事项的处置而言,党委应注重大学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校长应强调某一事项的具体举措、即时效应等,然后二者协商取得平衡。

3.健全党委与行政议事决策制度。对党委和校长领导班子的会议制度和决策规则也应由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保障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正常运转。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各自应按照怎样的方式设立、人员组成、会议主持、召开、议题设置、表决规则、复议制度等,应有相关制度详细规定并坚决执行。在这个过程中,集体领导、分工负责、依法治校、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教授治学等应该作为一些基本原则被遵守。

4.创新书记与校长选任标准。书记和校长配合是否默契,决定了党委班子和行政班子能否协调运转,密切配合。所以,党委书记、校长的选任与选拔就至关重要了。对党委书记的选任,应着重考虑其政治家和教育家的双重标准。党委要保证办学方向,提高学校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要求党委书记必须坚定党性、具有大局观念;党委要做出符合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的全局性或长远性规划决策,引领学校长远发展,就要求党委书记思维开阔并懂教育。行政班子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做好行政的、事务性的决策及具体执行,要求校长是个教育家。校长不一定是学术最为出类拔萃者,但一定要符合教育家的标准。校长的办学理念和思维方式影响着一个学校的发展和特色。另外校长还必须负责具体执行学校学科发展、教学、人事等管理事务,保证财政的正常运行,协调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因此校长又必须是一个具有管理才能的责任人。所以对一个大学来说,校长必须同时满足思维创新的教育家、有魄力的管理者和具有一定学术威望的学者这几重身份。

同时还要考虑书记校长的搭配问题。党委和行政班子的协调配合,很大程度上也会受书记校长个人因素的影响。如果书记和校长彼此尊重、互相支持,那无疑就是给两套班子擦了润滑油。所以,在考虑两者搭配时,也要考虑到两人的工作经历、性格特征、自身修养、价值取向、处世态度等个人因素。

(二)从“行政本位“到“学术本位”

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平衡与制约是高校经典而又永恒的问题,也是高校治理中的关键问题。一所一流的大学既需要高度的学术自由,又需要先进的管理水平。所以高校治理的核心就是平衡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

氯碱工业、电镀、电冶是电解原理在工业上的重要应用,电子在其中的行为本质上是相同的,但由于生产的目的、条件不尽相同,又各具特点,分列简述如下:

1.明确不同权力的界限和范围。从理论上看,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边界是很清晰的,但在实践过程中两者的边界常常模糊。平衡背后更深层的东西实际是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一种博弈。如果行政权力过度膨胀,可能会出现外行领导内行,一些学术性较强的事项决策将会受到影响,挫伤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如果过度强调学术权力,则会因为学者的关注点通常具有较强的领域性而忽略了全局性,致使学校全局发展受限。所以,平衡的关键是两者的合理匹配。

2.参与意识缺失。在日益呼唤人的主体性的今天,人们对受教育的认识也由受教育权转为了学习权,更强调学习者的主体地位和受教育权利的主动性和自由性。学生应该参与高校治理,并有权选择专业和教师,在学习上拥有探讨、怀疑和向权威提出批评的自由。但很多大学生缺乏这种自主管理的意识。根据本课题组针对大学生的一项访谈表明,99名大学生中98人有“参与学校治理”的意愿,但78人认为“日常没有途径参与”。这与大学实际提供的参与途径并不相符(大学生只是参与渠道较少并非全无),说明这些大学生的参与意识是缺失的。

2.限制学术行政兼职性岗位类型、数量。学术权威或学术带头人不一定就要成为行政管理岗位的负责人。行政岗位的工作人员只需要具备高超的管理技能就合格了,而不需考核学术水平。如某高校为加强教学科研服务能力建设,要求“院长、书记要自己带头搞科研”。院长的职位与学术直接相关,因此有此要求并无不妥,但教学院书记的主要职责是积极支持院长的工作,协调院内党、政、工、团等方面的关系,负责本院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群工作和学生工作,研究党群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等重大问题,抓好本院的精神文明建设等。从这些职责、职能可以看出,并不需要高超的学术成就。其实,部分老师热衷于凭借学术成就获得行政职位,是因为担任了行政职务可以更方便地攫取学术资源,正是现实中“大行政、小学术”的写照。所以,除了那些与学术工作紧密联系的岗位,如校长、主管科研和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二级院院长、学术副院长,教务处长、科研处长等职位允许既保留学者身份,又兼任行政职务,其他职位的领导就不得保留学者的身份,以免在各种需要争夺资源的评选中“有行政职务的领导占比不得超过X%”类似的规定流于形式。

3.落实高校学术组织参与决策机制[9]。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学术评价、学术发展、教学科研计划制定、教师队伍建设等涉及学术性的事项,可依照与学术性相关的程度分为由学术组织咨询、审议、审定、终审几种形式。有学术组织审议、审定的事项应由学术委员会提出议题上报,不能将未通过学术委员会讨论的议题直接经党委会或行政办公会通过。可以规定部分比较纯粹且学术性极强的事务,学术委员会具有终审权,更好地发挥学术组织在学术事务中的决策作用,避免学术权力的虚化。

(三)落实教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

落实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参与决策权,依法保障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是完善高校治理的重要内容。

1.用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的方式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教职工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决策,前提是有权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高校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在行使过程中都应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并以办公系统、网络、公告等方式及时公开。

2.完善教代会制度保障教职工的参与权。首先,要多途径提高教职工的参与意识。通过表彰、激励、宣传、发动的途径,提升教职工的参与意识。其次,应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畅通教职工利益表达渠道。他们可以为争取和实现自身利益进行积极主动的利益表达,也可以在自身利益受损后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而进行被动的利益表达。[10]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也应及时沟通和做出说明。要切实维护好普通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民主管理权,避免教职工代表大会流于形式。再次,要保证教代会的代表性、普遍性。要让教授、普通教师、职工(包括在校工作一定期限临时工和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人员都在教代会中占一定的比重。现在大多高校在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时不把临时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囊括在内,其实根据我国国情,很多临时工和劳务派遣人员是长期在校工作的工友(大多高校为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不会让临时工工作期限超过10年,但会变相以“劳务派遣”等形式继续工作下去),他们作为直接服务高校师生的工作人员,也应该对学校的发展、管理有参与、建言的权利。

3.强化教代会、工会职能,保障教职工的监督权。要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等机构对学校机构及人员的监督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拥有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利,是教职工表达利益需求的最主要通道。工会是保障教职工实施民主监督的主要机构。只有教职工利用这些渠道真正行使好自己的权利,才能形成以权利制约权力的机制,保障高校的有序运转。

心理暗示是一种心理现象,是指在受教育者无对抗、无批判、无抵制的基础上,从侧面间接地刺激受教育者的潜意识,从而对受教育者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的一种教育方式。心理暗示能使受教育者认识自我,挖掘潜能,增强信心。学生有怯场、紧张等不良心理因素,会导致学习不会自我调节和控制,不能很好地临场发挥。教师对学生进行暗示训练,学生会进行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引起积极的情绪,消除消极情绪,进入最佳的学习和考试状态。

4.保障教代会闭会期间教职工的参与决策权。教代会拥有审议通过权和审议决定权,是教职员工实施权利的一个最重要的渠道。在教代会闭会期间教职工该如何行使决策权?《实施意见》里提出,设常委会的党委应有师生员工代表[11],充分保障了教职员工的决策权。对不设常委会的党委,可尝试建立教代会代表参与校长办公会议制度,这样既可以使教职工及时了解学校发展的方向和发展中的重大事项,监督学校管理;又可对涉及教职工切身权益的问题迅速作出反应和反馈,这样广开言路,促使学校的决策更加科学化和民主化。

(四)构建大学生参与治理机制

学生参与高校治理的程度和学校支持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程度是衡量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标准之一。

1.多渠道扩宽学生参与途径。大学生理应有知悉自己所受教育服务真实情况以做出适合自己的选择的权利,自主选择课程和任课教师、学习进度、学习方式的权利,有对高等教育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积极参与讨论、表达意见等学习自由和对一些探索性的学术事务提出自己的主张,对所有涉及学术的事务有提出自己意见的学术自由权利[12];拥有对学校的发展权、知情权、批评建议权等实体性权力和申辩权、申诉权以及权力救济等程序性权力。

大学生参与高校治理的最基本渠道和途径是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最高权力机关。学代会是代表学生发声,维护学生权益,为学校发展积极建言献策的唯一一个正式的平台,学生可通过它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建议所有大学都建立并完善“学代会”制度,让学生对学习自由和学术自由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渠道,对学校的设想、期望和寄托有畅所欲言的平台。同时建议在学代会闭会期间,仿效华东师范大学设立“参议会”之类的组织参与校园民主管理和学校的各种事务。

学生还可通过参加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形式参与治理。学生会、研究生会是搭建在学生和学校之间的一座桥梁,通过学生会和研究生对学校治理意见的搜集和反馈,学校将更好地服务学生。学校也可通过校长接待日、座谈会、校长信箱、校园网等方式提供学生表达心声、参与治理的机会。

2.完善救济渠道。大学生如果在受教育过程中权益受到损害,拥有索赔的权力。所以高校除了保障学生参与治理的实体性权利外,还要改变高校处分性规范与救济性规范配置失衡的现象,建立学生权利受到侵犯时救济的途径,如完善学生校内申诉制度。只有保证学生正当权利和需求受到侵犯后有获得救济的途径,实体权利的实现才真正有保障。

3.解除“权益制约”。大学生参与意识缺失的深层次原因是“权益制约”。所谓“权益制约”是指某些人表面看拥有一定表达意见的渠道,但由于直接掌控这些渠道的工作人员或组织通过控制了和他们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另一些权益,使得他们的参与变为了“假性参与”[13]。久而久之,学生就失去了参与的兴趣。对大学生的评价、推荐等离不开学生处、团委、教学院等相关职能部门,所以大学生在有机会参与时也会逢迎和揣测学校和老师的意图,这种“走过场”的参与不仅限制了大学生在高校治理中的能力,也让学生潜意识中丧失参与的意愿。只有真正解除学生和其所处的组织(学生处、团委、教学院等)的权益绑定,学生的参与积极性才能调动起来。

注 释:

①本课题组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回收问卷99份,有效问卷99份。调查大学共计3所,其中2所一本院校,1所二本院校。

②“四个意识”指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参考文献:

[1][7]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光明日报,2017-10-28(01).

[2]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Z].国发〔2015〕6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6-02-15.

[3]马陆亭.从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到现代大学制度建设[J].中国高等教育,2013(21):19-22.

[4]徐志平.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4(1):9-13.

[5]孟倩.大学内部治理的分权与制衡——博弈论的视角[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52.

[6]袁贵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B/OL].http://www.gov.cn/gzdt/2014-02/16/content_26057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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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李达,王俊程,胡红霞.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路径研究[J].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15(1):111-115.

[10]孙家明.利益相关者逻辑下相互作用大学共同治理机制研究[J].当代教育论坛,2015(6):62-68.

[11]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DB/OL].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5147/201410/176026.html.

[12]安宗林,李学永著.大学治理的法治框架构建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67.

[13]李维安,王世权.大学治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3:224.

朱霁
《当代教育论坛》 2018年第03期
《当代教育论坛》2018年第03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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