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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理念下致霾排放分级管理研究——基于拉萨市案例分析

更新时间:2009-03-28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类活动强度与环境承载度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新发展理念将是解决发展中所面临突出问题和挑战的战略指南。

近年来,我国多地出现严重雾霾天气。雾主要是悬浮于相对湿润空气中的冰晶、水滴,霾主要是悬浮于相对干燥空气中的的固体颗粒[1]。造成雾霾天气有三大因素:致霾排放、气候因素和大气化学反应。其中,主要因素是致霾排放,防治雾霾尤其要重视对可控排放源进行管理、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倡导绿色生活理念。

一、拉萨市致霾排放分级管理必要性分析

西藏是“世界上最后一片净土”,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了西藏“两屏四地”战略定位[2][3],其环境效益对地区稳定与发展的作用不可估量。拉萨市作为西藏首府,致霾排放潜在威胁不断扩大,大气环境绿色化发展的需求十分迫切[4]。作为世界屋脊,青藏高原生态系统退化的问题日趋严峻,高原城市的不断发展,使得西藏首府拉萨市的人口活动强度不断增加,大气环境承载能力不断减退[5]。本部分立足拉萨市自身特点分析致霾排放分级管理必要性,以期为拉萨市致霾排放的控制和管理提供相关预警。

(一)人类活动加剧大气环境恶化

引致雾霾的人为排放主要包括:工业排放、居民生活污染排放、燃烧、移动源排放、地面扬尘等。根据2016年拉萨市统计局数据,拉萨市工业产值占其GDP比重不到10%,工业排放强度和规模较小,由其引发的致霾风险较低。居民生活致霾排放方面,随居住人口的增加和城镇化的发展,其排放呈现逐步增长趋势。随着拉萨市经济的不断发展,机动车上牌数量急剧增长,道路移动排放源成为拉萨市致霾的重要威胁。2007-2011年4年间,拉萨市的私人汽车增加了11万辆;从2014年至2017年,拉萨市日均机动车上牌量达300辆,如图1所示。

  

图1 拉萨市机动车保有量时间序列图(单位:万辆)

拉萨市空气稀薄,常年空气含氧量只有内地的60%左右,机动车燃油难以充分燃烧,加之该区域的能源精细化管理水平低,大量含有硫氧化合物和氮氧化合物直接排入大气。硫氧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成为PM2.5的前体物,经过一系列复杂的反应气体转化成固体,在一定的气候条件下极可能形成灰霾天气。

当前临床认为糖尿病随着血脂上升的主要机理是因为[5],糖尿病可能造成患者自身免疫出现问题,造成胰岛素水平降低,另外外周靶组织在脂肪组织中和肝脏内部出现胰岛素抵抗情况[6],让在正常水平下胰岛素无法正常工作,无法获取够量的葡萄糖,特别是对于肝脏、肌肉以及脂肪组织等对胰岛素较为敏感的组织结构来说,无法摄取到适量的葡萄糖导致肝葡萄糖输出抑制效果差[7]。

西藏是我国“一带一路”战略中面向南亚开放的窗口,拉萨市作为西藏自治区首府和首个园林城市,自2006年青藏铁路贯通以来,旅游业迎来快速发展期[6]。据统计,近五年来拉萨年旅游人次与当地常住人口之比均超过3:1,2016年拉萨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22亿元,第三产业增值突破240亿元(旅游收入达到186.49亿元)。空间上,来到拉萨的游客多集中于热门景点,旅游人口相对聚集;时间上,游客倾向于选择六月至十月到拉萨旅游,旅游时间相对集中。集中区域、集中时期产生的游客致霾排放在短时间内难以处理,易造成污染排放的聚集。

[3]陶萨茹拉,陶赛喜亚拉图,萨仁高娃等.牧区环境污染与监控措施[J].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13,(9):80-80.

(二)区域环境承载压力凸显

个体收益πi=xi*f(X)-xi*c0

拉萨市南北皆山,城区分布在一千米至十千米的拉萨河谷中,山脉的存在相当于城市四周的天然风屏,加之近年来城区建筑物的密集化,促使城区大风日数降低,沿河一线(拉萨、日喀则、山南部分地方)大风日数亦呈现明显的减少趋势。水平方向,由于城市建筑密集度提高,区域内风的流动受到阻碍,静风现象增多,悬浮于大气中的微粒不易运动扩散而发生积聚;垂直方向,拉萨市近地层大气稳定,出现逆温现象,就会使得致霾排放不易运动与对流,污染物亦积聚于此。人为的致霾排放一旦突破了相应的临界值,大气生态平衡即被打破,敏感的生态体系将发生连锁反应,加之特殊的地表因素,客观上形成了拉萨市的成霾要素,如果缺乏管控,雾霾天气即不可避免的出现[8],见图2所示。

  

图2 环境承载与致霾排放关系示意图

(三)拉萨市特殊致霾因素分析

拉萨市地处少数民族地区,同时是藏传佛教的圣地,民族与宗教文化气息浓厚。拉萨市每年吸引众多朝圣者、游客前来参与民族和宗教活动。部分民族与宗教活动中涵盖燃烛、焚香、点灯等活动,特别是在传统民族和宗教节日期间,朝圣者、游客大量燃烛、焚香、点灯,目前市场上该类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大部分香火含有苯类、甲醛类等物质,蜡烛、酥油灯的燃烧伴随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这些因素在特定区域、特定时期对拉萨市的大气环境构成严重威胁,成为雾霾天气的潜在诱因。

拉萨市及周边广泛分布农牧区,牧民的主要收入来自于农牧业及其相关产业。拉萨市区周边放牧围栏和草场内有众多牛、马,其产生的致霾排放主要是氨,这类致霾排放分布广,管理难度大,目前缺乏严密的管控机制。农牧民缺乏致霾排放管控意识,对大气环境资源的用上存在“公共地悲剧”现象[8]。为了提高农牧民生产、生活水平,国家、自治区、拉萨市相继出台了惠农、扶农政策,其中就包括对农业机械、农牧运输等方面的定向支持,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相关致霾排放量,由此产生的致霾排放虽然对大气环境形成较大威胁,但是在管理上不宜与其他致霾排放完全一致,所以在减少此类致霾威胁的同时应采取有区别的分级对待[9]

二、拉萨市致霾排放分级管理模式研究

1270 基于“和谐使命-2017”任务医院船海外医疗服务中超声工作的思考 宋家琳,蒋 栋,法 凯,查长松

(一)拉萨市致霾排放分级管理机制初探

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西藏自治区生态屏障建设战略意义重大,拉萨市是这道生态屏障的重要节点。应对拉萨市大气环境的潜在威胁,借鉴全国经验合理管控致霾排放的工作十分迫切。就全国而言,排放的监管主体主要是各级环保部门,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协同展开,主要管控手段有行政干预手段和经济调控手段。致霾排放源分布广泛,对大气环境的威胁程度不尽相同,从部分省市先行的管控实践中可发现,管控致霾排放首先需要对致霾排放源进行分级。致霾排放管控模式主要有:京津冀模式和上海模式:

1.京津冀模式(政府直接管控)。政府根据对大气环境的威胁程度,划定了重点检查对象,包括:(1)电力、钢铁、冶金、焦化等;(2)燃煤供暖锅炉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3)空气重污染预案规定的单位。在这个范围内,对是否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在线监测数据是否造假进行检查。

2.上海VOC模式(庇古税模式)。上海率先提出了对于VOCS可挥发有机物的征收,对于其圈定的行业按根据排放量征收“雾霾费”,随着时间的推移,分三个阶段对不同行业VOC排放单位从量征收10元/吨雾霾费,并逐步提高到20元/吨。可见,上海市环保部门将致霾排放源进行两级分类,即:(1)高致霾VOC排放12类,提高其致霾排放成本,降低其致霾排放意愿;(2)非高致霾VOC排放行业,暂不处理。

拉萨市是全国民族与宗教工作的重点地区,部分当地传统节日,如藏历年、酥油灯节等,众多居民、信众、游客大量焚香、点蜡以及点酥油灯。民族与宗教活动产生大量致霾排放,威胁性较高,在局部区域已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考虑到应当充分尊重当地民族和宗教事业的发展规律,在进行致霾排放分级管理的实践中,应当对此类致霾排放单独归类、特别对待。农牧业在拉萨市一产中占据绝对比重。农牧民生活主要来源于放牧及其相关产业,为了帮助拉萨农牧民发展生产、提高收入,国家、自治区、拉萨市县各级政府均有支持、辅助农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尽管部分农业机械、农业运输致霾排放以及畜牧排放致霾威胁较大,也应该区别对待[10]

参照京津冀和上海模式,依据对拉萨市致霾排放分级管理特殊性的分析,本研究把拉萨市致霾排放主体分为三个级别:①低威胁致霾排放级别;②中高威胁致霾排放级别;③特殊致霾排放级别。低威胁致霾排放级别:归属于该级别的致霾排放一般而言强度较低或者范围较小,在一定范围内对大气环境不构成直接致霾威胁,诸如居民基本生活排放、新能源汽车排放等。对于该级别的致霾排放,管控指导思想是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努力减少单位排放;中高威胁致霾排放级别:归属于该级别的致霾排放包括绝大多数工业排放、道路排放。其排放量大,且具有持续性,对区域大气环境威胁大。诸如旅游自驾车辆排放、加油站VOC排放、化工行业排放等。对于该级别的致霾排放,管控指导思想是坚决遏制该级别排放主体的致霾行为。特殊致霾排放级别:涉及民族和宗教政策、扶贫、农业政策的致霾排放,当它不归于低威胁致霾排放的,具有中高级别致霾威胁的,可以归属为该级别。对其管控采取不同于①、②的分级监管机制进行调控。对于该级别的致霾排放,管控指导思想是在不影响民宗活动、农业扶贫政策的前提下,加大政府环保设施配套,对与该级别新增致霾排放实行严格的环保准入。

具体级别划分、威胁程度、调控机制以及指导思想,如表1所示:

 

表1 拉萨市致霾排放分级表

  

低威胁致霾排放级 低在一定范围内,不采取措施;超过一定范围,同中高级别。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努力减少致霾排放。中高威胁致霾排放级 中高对该级别行为主体每单位征收C元致霾排放调节费。坚决遏制该级别排放主体的致霾行为。特殊致霾排放级 中高政府划定现有致霾排放规模,并配套环保设施。若新增该级别致霾排放,由行为主体“先配套环保设施后再排放”。在不影响民宗活动、农业扶贫政策的前提下,加大环保设施配套,对新增致霾排放实行环保准入制。

(二)无分级管理的致霾排放量计算

拉萨市大气环境应对致霾排放的总承载能力是有限的,在总量范围内把拉萨市致霾排放量看作可分割的消费量,提供给致霾排放主体消费。无外在机制的约束下,必然出现致霾排放主体追求各自利润(企业)、效用(个人)或效率(政府机构)最大化的现象,从而忽视集体决策最优化的情况。

假设拉萨市未经分级的致霾排放源共拥有n个,每个排放源每年产生xi个致霾排放单位,致霾排放总量为X(X=x1+x2+…+xn),其上限记为maxX。致霾排放单位成本不随致霾排放量变化,记为c0,它是个体致霾排放的直接经济成本。致霾排放收益为社会平均收益,该值由致霾排放总量决定,记为f(X),f(X)>0,X∈[0,max X]。随着致霾排放的不断增加,个体因排放带来利润(企业)、效用(个人)或效率(政府机构)加速下降,所以f′(X)<0,f′′(X)<0。

(1)个体决策下的最优化选择:

据中国科学院的研究显示,西藏的区域环境水平名列全国第一,区域环境抗逆水平却列第三十一位,高原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可见一斑。在脆弱的生态环境中,无管控状态下的人类活动可能引发众多大气环境问题。以城镇化为例,拉萨市总人口自1978年到2016年底,人口由11万人增加到90万人,净增长近800%,城镇化的发展加速了对自然环境资源的消耗。据考证,拉萨市内的天然林地已不复存在,天然林地吸收致霾气体、吸附致霾颗粒的能力消退殆尽,易开垦的河滩草甸、湿地、阶地灌丛草场等多数变为农田和新建城区,湿地的减少给大气环境带来了极大的成霾隐患[7]

收益函数一阶导数:πi=f(X)+xi*f′(X)-c0=0;

 

得到个体决策下的致霾排放总量为:X

作为食品工业中较为特殊的一个分类,保健品市场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后,具有补钙、减肥、美容、补血等功效的功能保健品逐渐活跃起来。含有肽元素、菌类元素、螺旋藻元素、海洋生物元素、蜂王浆元素,甚至中草药元素的食品也开始出现于市面。

对民俗学者新的身份合法性的确认,同样来自于实践本身。我们相信,民俗研究者与民俗传承人双方都具有主体性与反思性,理性只能在沟通与协商中才能产生。因此,研究者的任务不再是代替传承人去描写民俗行为与事象,因为着眼于“事象”的描写,本身就会将主体物化、生活静态化;民俗学者也不应该只是民俗事象生产的利益相关方或者契约制定者,他更重要的任务在于通过提供时间上、空间上、社会阶级意义上的“他者”的知识,使行动者的思考有机会摆脱思想传统(既可能是当地惯习,也可能是精英偏见)的局限,引动他们发展自己的反思能力。这是一种“思想启蒙”,但不是“眼光向下”或“眼光向上”,而是与行动者的相互启蒙与共同成长。

(2)群体决策下的最优化选择:

群体收益π=Y*f(Y)-Y*c0

群体收益一阶导数 π′=f(Y)+Y*f′(Y)-c0,得到群体决策下的致霾排放总量为:Y

我们对此类现象的处理思路是把外部性内部化。依据《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西藏自治区相关大气环境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应对致霾排放的处理方式主要集中于运用政府行政权力直接管制,该方法便于长期组织开展,但是易造成执法行动的低效率现象。把致霾排放外部成本纳入排放主体内部成本的过程中,可以根据致霾排放监管的实际情况,引入“致霾排放调节费”的管理手段。根据致霾排放动态调查结果,向致霾排放主体分级征收致霾调节费,在一定范围采取从量征收,超过一定范围酌情提高费率,让环境成本成为影响排放主体决策的关键性考虑因素。

结论说明,在无约束的情况下个体追求自身利益,产生的致霾排放均衡往往超过群体最优致霾排放总量。这样的结局说明未经管控的个体排放,具有强烈的利己性,大气环境等公共因素没有被考虑到个体决策当中,诱发致霾排放超限。

(三)分级管理的致霾排放量变化分析

引入分级管理机制后,需要对部分致霾排放主体的单位排放量征收调节费C元,排放主体的成本上升为c0+C(即边际成本MC=c0+C)如图所示,排放主体的排放决策由边际收益(MR)与边际成本(MC)共同决定,调节费C的引入使得原有致霾排放量从Q1递减到Q2

城市天际线的轮廓是城市建筑群的顶端外轮廓线与天空形成的连续界线[12]。目前的相关研究表明,影响天际线轮廓美观程度的3个因素,分别为天际线整体形状、建筑轮廓转折点数量及建筑高度、进深等属性上的变化程度[9]75(图1)。

  

图3 致霾排放量均衡图

从收入分配角度看,对致霾排放主体收取调节费相当于同收入(I)情况下的购买力下降,必然带来该主体对“致霾排放”购买力的下降[11],如图3所示。

三、致霾排放分级管理对策与展望

绿色发展的新理念注重解决人与自然的和谐问题。党中央提出“坚持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此举为逐步改善大气生态环境指明了方向。拉萨的城市印记离不开蓝天白云,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需要拉萨市未雨绸缪,积极应对潜在致霾威胁。首先,需要从理清致霾排放这个源头;其次,要有机结合政府和市场的力量开展致霾排放管控;最后,要建立起全面而有区别的致霾排放分级管理体系,并保障其实施[12]

(一)克服弱视建立动态预警机制

开展拉萨市致霾排放分级管理,前提是需要全面了解区域内不同种类致霾排放源的分布,相关预警信息包括致霾排放源的种类、排放强度、数量的动态变化等。“排放源在哪里、威胁有多大、有什么新的变化趋势、危机爆发的边界是什么”等问题亟待解决,需拉萨市尽快建立起致霾排放源动态预警机制。本研究建议,从三方面着手:

传统渠道不断被蚕食、数量锐减!中间渠道被急剧压缩,一些传统肥料企业难以招架。互联网与电商的强势袭来令人措手不及,如果传统肥料企业抱残守缺,不转型就难以生存。一位大型复合肥企业经理感叹:“再不改变将被渠道边缘化,如果还是针对经销商这种传统渠道做营销,企业将很难生存,大肥企业只能下沉、下沉,做终端!”“企业要有好产品,还要拥抱终端渠道,重新构架模式。如果还守着原来的传统营销方式,你会觉得为什么销量一天天下滑那么快?找不到原因,你下去一看,生意全部被他们做了。”“不是市场没有了,市场还在,但是已经成为别人的市场。”

(1)空间维度:运用互联网手段,对拉萨市各类致霾排放源进行监测,根据不同分级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在旅游聚集区、交通枢纽区等常规中高排放区,相对提高调查密度,其手段以“堵”为主,配合经济手段,目的在于彻底改变致霾排放超标的局面;在农牧区域、宗教活动聚集区等特殊排放区域,建立致霾排放源实时监测平台,其手段在于“疏”,不宜过多采取强制手段,目的在于缓解大气环境变化,适应和调节农牧、民宗活动。

为了解拉萨市主要致霾排放的种类和分布,本节结合大气污染排放清单,对分析拉萨市与致霾相关的排放,内容涵盖拉萨市工业、交通、生活以及农牧业等潜在引致雾霾的各类排放,试图为拉萨市建立“全面且有区别”的致霾排放分级管理模式。

(2)时间维度:结合拉萨市致霾排放源的地域特点,按照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以及事后评估三方面要求,建立起拉萨市致霾排放源预警流程管理体系。借鉴北京市大气环境预警机制,努力在事前掌握相关大气环境变化的趋势、程度和范围,为减少损失、提高治理效果提供第一手资料。针对不同情况建立起完备的应急预案,对于突发致霾排放事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建立事后评估机制,有助于信息交流,形成反馈路径,提高连续性预警质量。

参考文献:

(3)建立重点档案管理机制。针对拉萨市特殊级别和中高威胁级别致霾排放源的预警,可以有选择的建立重点个体致霾排放档案,其实践需要注意两方面特征:1.关注重点个体。需要有代表性和区域影响力,比如重点寺庙、大型矿石场等;2.动态化管理。该类档案不是一次性、一个方面的调查报告,需要配套体系保障逐年、逐月、逐日,甚至是实时的排放数据传输。

摘 要:新时期新常态背景下,我国社会经济逐步进入转型升级阶段,在此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有一定程度的阻碍作用。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解决这些问题的重要策略,在这个视角下的高等教育改革也显得迫在眉睫。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下高等教育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下高等教育改革的有效策略,可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二)修正斜视聚焦负外部性内化

致霾排放的个体行为需要全社会为其支付外部成本(即它的社会边际成本大于个体边际成本)。个体在做出生产、消费决策时,没有考虑到致霾排放的负外部性,导致其排放量相对过高。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发展与以“社会、经济、环境”综合发展为导向的发展存在视觉偏差,需要通过一定手段,矫正斜视现象。

可以证明排放量数值:X>Y。

(三)适时引入致霾排放权交易

在绿色发展理新理念的指引下,拉萨市应当提前布局致霾排放管理模式创新。当前,全国大部分地方还在使用关停、罚款等强制措施应对致霾排放[13],拉萨可以在分级管理机制下,借鉴部分国家的环境治理经验,引入“致霾排放权”交易这一科技与法律机制。此举既是致霾排放外部性内化的方式,也是引入市场调控补充行政调控的公共管理创新[14],该机制可以逐步替代本文所述“致霾排放调节费”。

本文提出拉萨市“致霾排放权”交易的基本框架。由拉萨市环保部门牵头,连同气象、统计、科技等部门的致霾排放源调研结果,确立全年拉萨市区域内的致霾排放量上限T(T=A+B)。针对拉萨市中高威胁级别致霾排放个体,以年为单位划定致霾排放总量A;针对拉萨市特殊级别致霾排放个体,以年为单位划定致霾排放总量B;低威胁级别致霾排放在较低范围内,不纳入该交易体系。

贵刊2018年第19期杂志封面故事《“难动用”动起来》,对胜利石油工程公司与胜利油田分公司合作开发难动用储量的创举进行了生动解读,读罢令人心潮起伏。这种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敢于啃最硬骨头的勇气和智慧,彰显出石化人为油田负责、为国家负责的历史情怀。胜利石油工程公司与胜利油田分公司,这对“分家”不分情的兄弟,再次联手,深入合作,主动作为,打造成“风险共担、合作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了难动用储量从“难动”到“可动”再到“高效”动用的转变,被中国石化总部领导高度评价为一场“石油工程管理革命”。

建立“致霾排放权”交易中心,致霾排放量在交易中心供排放个体竞价取得,两个级别的致霾排放主体在所属级别的专属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不可跨级别交易致霾排放量。两个级别建立分交易中心。中高威胁级别个体,根据交易中心“拍卖人”的手,在A总量范围内,以现金支付的方式,从政府或其他致霾排放所有人那里获得权利,由成本决定购买量。如果其购置环保设备或降低致霾排放成本低于获得致霾排放权的成本,个体将选择主动减低致霾排放。特殊级别个体,根据维持其基本运转的致霾排放量,由政府一次性补助给该级别个体,之后该级别个体根据交易中心“拍卖人”的手,在B总量范围内,以现金支付的方式,从政府或其他致霾排放所有人那里获得权利,由成本决定购买量。相比于直接给予致霾排放量配额,补助现金的好处在于消费行为的可替代性。

在我国学理上对配偶权也有不同的见解,有三类学说观点,广义说的配偶权是指配偶双方基于特定的配偶身份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狭义说的配偶权是指配偶双方基于特定的配偶身份而享有的人身权或身份权。最狭义说的配偶权是指配偶权是指配偶双方基于特定的配偶身份而产生的同居的权利义务和忠实的权利义务。〔3〕

综上所述,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术(TURP)是治疗BPH的金标准,具有创伤小,安全性高、恢复快等优点。TURP治疗储尿期症状为主的BPH效果更佳,更安全,相关机制及原因需要进一步研究明确。

[1]吕效谱,成海容,王祖武等.中国大范围雾霾期间大气污染特征分析[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3,28(3):104-110.

[2]苏山.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关于西藏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战略定位的意义和内涵[J].西藏发展论坛,2010,(3):15-18.

游客赴拉萨旅游呈现新趋势,登山、自驾、徒步等方式的出现,使得游客足迹覆盖范围逐步扩散,大多数地区属于生态环境脆弱的偏僻地区,环保设施配套不足,游客引入的致霾排放对大气生态扰动更为分散,以运动型多用途汽车(SUV)为代表的自驾车排放在局部形成累积效应,增添了拉萨雾霾风险。

[4]钟祥浩,刘淑珍,王小丹等.西藏高原生态安全研究[J].山地学报,2010,28(1):1-10.

这是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营养管理模式的创新与医院发展战略一致的大背景之一。在项目中,多学科团队的协作,在郑大一附院也有着深厚的基础和浓郁的氛围。据刘章锁介绍,多学科管理团队在医院落地已有7年之久。“目前,门诊有28个多学科会诊团队。”

[5]钟祥浩,刘淑珍,王小丹等.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J].山地学报,2006,24(2):129-136.

[6]邓燕云,郑洲.西藏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研究——基于发展生态旅游的视角分析[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3(5):11-15.

[7]萨仁高娃.浅谈草地承载能力与家畜配置研究[J].草原与草业,2015,27(3):11-14.

[8]布尔金,赵澍,何峰等.新疆草地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4,(3):120-127.

[9]李继刚,毛阳海.可持续生计分析框架下西藏农牧区贫困人口生计状况分析[J].西北人口,2012,33(1):79-84.

[10]孟祥海.中国畜牧业环境污染防治问题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2014.

按照图2的电路原理图,可在面包板上方便地制作出改进型文氏桥混沌振荡器的硬件实验装置。采用供电电压±15 V的AD711KN运算放大器以及1N4148二极管,电感手工绕制,所有电阻和电容分别选取精密电位器和单片陶瓷电容,且采用表1所列电路参数。实验结果由四通道数字示波器捕捉,并通过开启和关闭供电电源,实现所需要的状态变量初值。

[11]毕茜,于连超.环境税的企业绿色投资效应研究——基于面板分位数回归的实证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6,26(3):76-82.

[12]周利敏.生态灾难、永续发展与特大城市雾霾治理——国际经验与中国启示[J].中国行政管理,2016,(1):111-117.

[13]秦昌波,王金南,葛察忠等.征收环境税对经济和污染排放的影响[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25(1):17-23.

母猪称重装置由称重单元和称重平台组成。共有4个称重单元对称分布在称重平台四角;每一个称重单元由称重传感器和柔性链构成,通过螺栓与饲喂通道和称重平台相连。

[14]张翼飞, 刘珺晔,张蕾等.太湖流域水污染权交易制度比较分析——基于环湖六市的调研[J].中国环境管理,2017,9(1):33-40.

 
倪源
《科技与法律》 2018年第02期
《科技与法律》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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