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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罪犯非正常死亡现象之多维度分析

更新时间:2009-03-28

监狱服刑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的原因是多方面,其中既有罪犯自身原因,也有监狱管理原因,同时也与国家法律法规存在相关性。依据挫折攻击理论,当个体在从事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遭到干扰或障碍,致使其动机不能实现,欲求不能获得满足时,为了减轻心理的紧张情绪,使内心保持平衡,必然要通过侵犯攻击行为来宣泄内心的不满[1]。这种侵犯攻击行为表现形式并不具有唯一性,其根据罪犯的人格倾向特征,通过不同的形式外化为打架斗殴、哄监、闹狱、自杀等危机事件。因此,为了能够制定出更具有针对性、更有效的防范措施,必须要对目前罪犯的非正常死亡现象进行多维度的综合性分析,找到问题的实质根源。

一、监狱罪犯非正常死亡现象的概念、特点及内容

(一)监狱罪犯非正常死亡现象的概念及特点

监狱罪犯非正常死亡现象是一种消极的社会法律现象,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监狱在一定历史时期所发生的全部罪犯非正常死亡现象的总称。它既有量的属性,也有质的属性。其特点可以归纳为直观性、因果性、相关性、社会性以及饱和性。具体来说:

直观性。直观性指的是罪犯非正常死亡是由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等外部因素作用于罪犯人体,引发的死亡。 实践中多表现为罪犯自杀 、警察或警察唆使、 放纵他人体罚虐待罪犯致死、 罪犯行凶斗殴致死等等情况。这一现象是具体客观行为表现,可以被人们直接所观察和了解,并进行研究。

因果性。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一种现象或事物都必然有其原因,即“物有本末,事有终始 ”。因果性在现实中是多样的和复杂的。正确的分析因果性才能客观的认清罪犯非正常死亡现象产生的原因。

相关性。罪犯非正常死亡现象内部之间还具有相关性。每一种现象的发生其原因并不是孤立存在,其结果也不是发生即为结束,总是会对其所存在的时空的其他存在体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所以在研究罪犯非正常死亡现象要考虑其联系性及发展性。

社会性。罪犯非正常死亡现象是属于社会现象范畴,其产生与发展都离不开其社会属性。罪犯并不是独立社会之外的群体,并且罪犯非正常死亡现象这一客观事实中所存在的社会关系主体也不仅仅是罪犯,还有监狱、监狱人民警察,每一个主体都存在于社会之内,受其所身在的社会诸多因素的影响与制约,因此,这些主体的思想、心理、行为都带有这个历史时期内社会的特点。我们在研究罪犯非正常死亡问题是不能脱离其社会属性。

4.对当前工作环境的满意度,48%持有完全满意、较满意的态度。

(二)罪犯非正常死亡现象的内容

一般来说,我们可以把罪犯非正常死亡现象的内容涵盖在以下几个方面:

1.罪犯非正常死亡状况:具体指一定时空内的数量、发生率、类型、危害程度、非正常死亡罪犯的构成状况(如自然状况、成长史、教育史、犯罪史、性格特征、家庭环境等)。

2.罪犯非正常死亡的特点:也即表现出来的非正常死亡类型及死亡罪犯的共性与特殊性。

随着伊拉克自由行动转变为美国对伊拉克的占领,兰德开始进行一系列新的调查,探讨从先前国家建设经验中吸取的教训。

3.罪犯非正常死亡规律:也即在一定时空条件下,罪犯非正常死亡率的升降、类型的变化,及其一般趋势和必然倾向。

二、监狱罪犯非正常死亡现象调研结果分析之罪犯维度

(一)监狱罪犯非正常死亡类型发生转变

监狱罪犯非正常死亡是指由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等外部因素作用于罪犯人体引起的死亡。 包括意外事件 、暴力事件 、工伤事故 、医疗事故等所引起的死亡。 实践中多为罪犯自杀 、警察或警察唆使、 放纵他人体罚虐待罪犯致死、 罪犯行凶斗殴致死等等情况[2]。但是,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在现有监狱管理制度下,因医疗事故等所引起的死亡、警察或警察唆使、 放纵他人体罚虐待罪犯致死的情况基本已经不再发生。目前实际监管工作中,罪犯非正常死亡基本集中表现为工伤事故、自杀、行凶斗殴、意外事件等形式。这一转变直接原因主要有两点:

2.监狱干警的工作能力,约有27%对本职工作游刃有余,并可以做出更多的成绩;60%能胜任本职工作,但是想做得更好的话,却需要一定的努力,不过有信心可以做得更好;11%能胜任本职工作,但无法做到更突出更优秀:剩下4人觉得工作吃力,想做得更好,但是有心无力,内心很纠结或是工作吃力,但觉得无所谓,反正不出事就行。

(二)监狱罪犯非正常死亡类型的发生几率

对罪犯非正常死亡的四种类型,工伤事故、自杀、行凶斗殴、意外事件的发生几率进行数据统计,结果显示,四种类型中发生几率最高是自杀,其次意外事件,接下来是行凶斗殴与工伤事故。其中,罪犯自杀的几率要远高于其他类型。这一项数据统计结果在同监狱干警访谈时进行了进一步的印证。

(三)自杀型非正常死亡罪犯主体的特点

在暴力犯、财产犯、职务犯、性犯罪、信仰型五种犯罪类型主体中,暴力犯是自杀型非正常死亡的主要人群,财产犯与信仰型罪犯基本持平,其次是职务犯,最后是性犯罪。

第二,来自国家法律制度变更的原因。自刑法修正案八、九的全面颁布和实施,对于“三类犯罪”的罪犯限制其减刑幅度,刑罚执行期拉长,这相对来说无疑加重了他们的刑期,在漫长的改造路上他们感到希望渺茫,这种因素让他们感到绝望,企图用自杀的方式使自己从无法新生的痛苦中获得解脱,这也就成为一些罪犯自杀的原因之一。

第四,罪犯自身的心理素质与个人适应能力不足。由于个别罪犯自身的心理素质存在一定缺陷,使得罪犯对监管环境以及服刑改造生活无法适应,在受到挫折及失败的打击下,不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解决所遇到难题,从而选择逃避现实,放弃生命。

通过对监狱干警的反馈信息进行总结,分析出罪犯自杀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四个原因:

第三,自身疾病的原因。一些罪犯在入监之前和入监之后身患多种疾病,病痛的折磨摧毁了他们自身的意志,在加上一些监狱现有的医疗硬件设施和软件水平无法从根本上缓解他们的病痛,只能用简单的药物来暂缓病痛,这种日渐积累的病痛折磨,使他们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第一,社会支持系统[3]的缺失。一个人的社会支持系统是个人在自身的社会关系网络中获得的,并从这个系统中获取物质或精神的帮助和支持。其中最重要就是来自于家人的支持。而这种来自于家庭的情感支持的崩溃就是导致罪犯放弃生命的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特别是对于刚刚入监、罪重刑长的罪犯尤为重要。而在接受刑罚惩罚期间,如果罪犯经受家庭重大变故,出现配偶离异、父母病故、子女受人歧视,亲友因其犯罪而日渐疏远等情况,还有一些罪犯因常年无人探视,感受不到亲情的温暖,这些问题的出现都是体现了一个人的社会支持系统缺失,会让处于人生逆境中的罪犯丧失了改造信心,对人生失去了渴望,对未来失去了向往,产生悲观厌世心理,从而想通过自杀寻求最后的解脱。

(四)监狱罪犯非正常死亡现象发展趋势分析

从目前监狱罪犯非正常死亡发生的具体情况来看,监管干警普遍认为,随着监管制度的科学化、文明化、制度化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因工伤事故、行凶斗殴导致罪犯非正常死亡事件会呈现下降趋势,但就像物理学中学到的,错误是可以避免的,但是误差是无可避免的,在实际监管工作中无法完全避免仍然存在发生的可能,但只能最大限度的降低发生的可能性。而几乎所有监管干警对罪犯自杀以及意外事件并不抱有乐观态度。其原因有二:一是罪犯自杀的因素有内外两层因素,而这两层因素中能通过监管手段加以干预的可能性受太多因素的制约,无法起到足够的积极影响;二是意外事件是突发的,不可抗力的,出乎人意料的,现在这一类型的非正常死亡数量不多,将来也不会增加,但是可控性差,长时间范围内不会出现太大的上下浮动。

三、监狱罪犯非正常死亡现象分析之监狱警察维度

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我们分别从监狱干警的个人情况、生活幸福度、工作满意度、工作积极性、对监狱制度的评判、工作能力、工作方法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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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问卷对象集中在35~50岁的监狱干警,分属于不同的工作岗位,有一线干警,也有监区长、狱政科长、狱侦科长等职位。发放调查问卷200份,除去一直工作在非监管工作一线的人员及无效问卷,共收回有效问卷183份。其中年龄在30~40岁的有84人,40~50岁为92人,50岁以上的为7人。在数据统计分析过程中,从18个维度进行了数据统计工作,以对数据信息进行全方位验证分析。

(一)监狱干警的个人情况调查结果分析

根据调查统计结果我们提炼出以下几点:

Study on the variation of direct shearing test of pile-soil interface on excess pore water pressure in clayey soil

1.监狱干警家庭生活状况,约有16%感觉到压力很大,影响个人及家庭生活水平,及个人与配偶之间情绪;约有60%的感觉到有压力,但可以应对,对家庭生活或个人生活并未造成影响。

文中有多处城市和山村的虚构和重复,人名的重复,具体时代的隐没,不必一一对号入座。时空界定对这个故事来说不重要且可被忽略,它们不存在。我想以此表达人世的命运有诸多相通之处。

第一,是国家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及严格贯彻实施,使监狱人民警察的监管行为脱离了早期的野蛮、简单、暴力,走向了科学化、文明化管理;第二,监狱服刑主体结构发生转变。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罪犯的思想意识发生转变,在国家法律制度的保障下,大多数罪犯都具有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懂得借助法律及监狱相关机构的职能去保证自己免受非法侵害。这也就在另一层面约束了监狱警察进行合法性执法。

黑龙江省冰雪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冰雪旅游文化和冰雪旅游资源的融合不够深入,没有形成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良好发展态势。这就要求科学合进地规划:首先,对冰雪文化进行宣扬,通过冰雪节、冰雕节、冰雪摄影等艺术活动对冰雪文化进行宣扬,让广大群众增强对冰雪旅游文化的认同感;其次,结合黑龙江省的发展历史和地方特色,推出一整套统一和谐的文化体系,使得冰雪旅游发展过程中的文化融合具有良好的形态;最后,政府做好顶层设计,引导黑龙江省冰雪旅游文化和冰雪旅游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形成以文化为依托,冰雪为表现的一种持续性特色冰雪产业。

祭红釉色烧制难度远远高于其他颜色釉,传统官窑烧制祭红是不惜成本,古代祭红釉料配置中含有珍珠、玛瑙、玉石等珍贵材料,配料很多,祭红瓷器价格昂贵。就算这样同一配方的祭红釉料,若是温度、气氛、时间有所不同,烧出来的效果也会截然不同,由于祭红瓷历来难烧,因此,因此是名贵的颜色釉瓷。

3.对监狱干警能力的认可度,67%觉得得到了认可;18%觉得没有被认可;16%持有消极态度,认不认可无所谓。

饱和性。前面所提及,罪犯非正常死亡现象具有社会性,是与社会变迁相联系在一起。因此,在特定的时空之下,罪犯非正常死亡现象也是会在一定的区间之内发生变化。当社会环境处于一种不稳定的、不平衡的状态中,人身犯罪有关的因素产生急剧变动,那么与人身有关的犯罪也会产生大幅度波动。在这种社会背景之下,罪犯非正常死亡率就会出现上升,而罪犯非正常死亡的具体的表现形式也会发生改变。而当社会整体环境达到一个平稳和谐状态时,同样作为这个社会一部分的罪犯非正常死亡现象也就会呈现出稳定的饱和状态。

平扫下的肝局灶性结节性增生表现出了等密度或低密度肿块,界限清晰,钙化的情况比较少见。有20%的患者会有低密度瘢痕。使用增强扫描时,早期的肿块有快速明显的均匀强化,瘢痕在平扫时表现出低密度,瘢痕内供血动脉清晰,门静脉期的瘢痕逐渐强化或高密度表现。此次研究中,约有80%的肝脏局灶性结节性增生患者都没有明显的症状,一般都是在体检的时候发现典型CT表现,如平扫密度稍低,使用增强扫描动脉有中央瘢痕,病灶均匀强化,门脉期的病灶密度下降,延迟期的病灶为等密度表现,使用动态CT增强扫描在13个病灶中发现了7个中央瘢痕,肝脏局灶性结节性增生的主要特征就是在延迟期有中央瘢痕强化。

5.当前工作态度,31%积极主动的投入工作当中,能够在工作当中找到成就感,事业感;59%出于责任进行工作,但仅仅是工作而已;其他则是被动应付工作、存在消极怠惰心理,躲避工作、对工作存在厌恶心理。在这一项当中,40~50岁年龄阶层的干警中,约有70%是出于责任进行工作,但仅仅是工作而已。相对比来说,30~40岁的年龄阶层工作积极性要稍高一些。

这些数据严格意义上来讲,并不是完全真实的数据,从每份单独问卷来看的话,可以判断出部分人员在回答涉及个人问题时是带有掩饰性的,不过从总体上来说,数据结果并没有太偏激的显示,但是也说明了在工作态度上,大多数人员是缺乏工作热情的,甚至是有了更多的消极工作心理。如果具体到每张问卷上,不难发现,工作态度消极的群体有着其他共性问题,比如工作不能够被认可、工作能力有所欠缺、工作环境不够满意,再有一点就是生活压力大。

(二)监狱干警对罪犯非正常死亡问题的认识

1.目前防范监狱罪犯非正常死亡问题发生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第一个是要创新监管方法,接下来是加强监狱管理制度建设、及时进行罪犯危机干预,最后是加大管理力度和投入。

2.在罪犯发生非正常死亡(即遂、未遂)前,是否能被及时列为重点犯或危险犯这个问题上,49%的同志认为大部分能够及时被列为重点犯或危险犯,进行严格管理,但是存在偶发因素,监管人员无法做到全面掌控。

3.在监管工作中,监管干警的工作方法主要是:了解本监区所有罪犯的基本情况以及犯罪事实;对重点犯、危险犯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分析管辖范围内罪犯的犯罪心理形成的原因及当前情况下的心理活动状态,进行心理及行为预测;对个别罪犯做成长史、犯罪史的记录;为所管辖罪犯建立档案,随时对重点罪犯进行信息更新,及时掌握动态变化;为罪犯进行针对性的团体心理咨询(存在先后顺序)。

根据最初的计划,肯首座核电厂将于2027年启动建设。但目前这一时间已被推迟到至少2036年。此外,核电规模也有所调整,从最初的两台1000兆瓦机组缩减至两台600兆瓦机组。虽然单台机组的装机容量大幅缩减,但单台机组的预期造价却大幅上升,从最初的4050亿肯尼亚先令增加至4840亿肯尼亚先令。肯没有解释造价大幅上升的原因。

四、监狱罪犯非正常死亡现象分析之制度维度

(一)国家法律制度变更对罪犯非正常死亡现象的影响

在与监狱干警交流过程中,刑法修正案的出台是必谈的话题,因为这一法律制度的出台后,他们就立刻感受到了这一斗争的激烈性,对于关押重刑犯的监狱来说,这些干警站在了斗争的最前线,直接感受到了无比大的监管工作压力。刑法修正案的出台给那些重刑犯狠狠一击,绝望的心情后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系列的消极改造、违抗监规,严重者就是自杀与凶杀出现。

监管改造压力增加,但是原有的监管改造条件和措施却滞后于法律的出台。在原法律制度下,监管工作就存在监管设施陈旧、监管人员比例低于要求等一系列问题,当形势发生改变时,原有的问题就更显突出。两者的不相匹配,使得监狱干警在监管工作时更加的力不从心,这就加大了罪犯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的几率。

(二)监狱目前规章制度的状况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显示以及与行业专家论证,得知,监狱目前有关防范与应对罪犯非正常死亡的规章制度在各监狱普遍存在下列问题:

1.规章制度不健全,存在漏洞,需要进一步补充并完善。

从长远来看,影响磷石膏大规模综合利用的主要问题还是技术、市场和相关政策,故应从这三个方面同时下功夫。针对贵州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2.现有规章制度能够从多方位进行防范与应对,但是在实际操作与落实过程中无法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3.现有规章制度的制定存在滞后性,不能够灵活处理实际工作中发生的问题。

4.现有规章制度脱离实际工作需求,不符合实际监管状况,缺乏有效性与可行性,导致监狱干警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切实开展工作。

巴班斯基(1984)认为以系统形式描述教学过程,可以“帮助人全面地、完整地对待教学过程的选择,整体而有序地考虑教学过程诸成分及其相互联系,力求使全过程及其每一成分发挥最优功能”[8],从而“使学生在耗费最少必要时间、精力和经费情况下获得知识、形成技能、技巧及某种个性特征,提高品格修养”[9]。

农民工返乡创业集群能够驱动组织发展成长。农民工返乡创业集群根植于地方的人际关系网络,能够推动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股份合作社、相关产业服务协会等组织成立,从而有助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把分散的小农经济、零散的乡村工业和低端的服务业向有组织的、适度规模的二三产融合发展过渡,提高农民之间的互动互助,打破农产品和市场之间的隔阂,推进家庭联产承包条件下小农生产、加工和服务的组织化、市场化、社会化,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

我们现有的防范罪犯非正常死亡的措施与方法主要是狱情排查、危险犯及重点犯的排查与认定、采取耳目、四包制度、五固定、包夹等制度进行防范,这在某种程度还是存在一定的被动性与滞后性,尤其是在监狱干警人员配比不足,工作量大,监管任务重的情况下,很难做到及时、准确的发现险情。这些客观现实因素是罪犯非正常死亡防范与应对措施的制定时首要解决问题。

随着当前社会犯罪现象发生改变,犯罪人群的心理结构也有了较大变化,已经深深的打上了这个时代的烙印。因此,监狱里在押的罪犯的人群结构也在随着一批批罪犯出监入监而发生变化。新亚文化下成长起来的罪犯走进监狱后带给监管人员是不同以往的挑战,他们身上带有着更突出的不驯、冷漠、自私、更加畸形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蔑视法律与权威这样的性格标签,他们或是更加的懦弱的去逃避现实,或是更加剧烈的反抗监狱强加的再社会化过程,这样的背景之下,罪犯非正常死亡的防范与应对措施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则显得更来之艰难。所以,当监狱罪犯主体结构已经发生变化时,我们的监管安全措施与制度应做到与社会发展同步,及时与社会发展接轨。

国家和社会的机构、组织以及个人在参加社会活动的过程里会直接出现一些具有保存意义的数字记录,这就是数字档案信息资源。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属于崭新的档案信息资源,也是将来档案信息资源发展的主要方式。分类与检索是数字档案信息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分类与检索的效率直接影响到数字档案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类人工智能技术广泛应用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数字档案信息资源分类与检索中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可以提升管理效率与提高档案资源的服务水平,对于数字档案管理工作的优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姚峰.犯罪心理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53.

[2]邢娜.监狱罪犯非正常死亡问题研究机制[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3).

[3]社会系统理论[EB/OL].https://baike.baidu.com/item/%E7%A4%BE%E4%BC%9A%E7%B3%BB%E7%BB%9F%E7%90%86%E8%AE%BA/3452952?fr=aladdin,2017-05-09.

 
邢娜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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