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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耦合视角的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互动发展研究

更新时间:2009-03-28

“依法行政”的概念由来已久,首次提出则是在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而“依法行政”被当做一种治国思想最早被强调则是在2000年10月在北京举行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上,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其中明确落实“依法治国”理念,指出加强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报告还特别强调了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从严治国,进一步明确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作用。法治与经济始终是密不可分的,一般来说,一个经济发达国家首先是一个法治国家,而一个经济发达的法治国家又是不断从经济转型升级中发展而来的。“经济转型”问题早在我国的九五计划时期就被提出,这与“依法行政”的提出几乎是同步的。而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环境日趋复杂,经济发展换挡提速,经济转型升级逐渐成为新时期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与此同时,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则再次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重要性。回顾我国近40年改革开放的历程,始终贯穿着经济改革与依法行政相伴的主线,从全球范围来看,越来越多的国家发展经历例证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随着国家层面依法治国理念的不断深入以及经济转型升级的提速,更多的学者开始关注法治与经济的内在联系。新时期“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存在什么样的内在关系?二者的内在联系基于何种理论基础?二者相互作用与互动发展的内在逻辑与路径是什么?就当前的研究现状而言,这些问题仍然缺乏一定的学术分析与理论研究。而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要明确“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互动发展的现实依据以及为二者的互动发展找到理论溯源,进而厘清二者互动发展的运行机理。只有理解与解决了上述问题,才能在新时期更好地处理“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的关系,合理定位政府职能,促进“政府”与“市场”的和谐统一。

一、 我国法治与经济关系的学术思想演进与变迁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二者均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学术界专门针对二者关系的专题研究较少,鲜有从耦合视角出发对二者互动发展的学术研究,虽然本文作者曾经对相关问题进行过理论探讨,但限于文章内容,仍然不够系统、具体*韩俊英、岳上植:《南方集体林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发展机理研究》,《林业经济问题》2017年第2期。。但是学术界有关法治与经济关系的研究却始终伴随着“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各自研究领域的发展而不断丰富与完善。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进行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特色较鲜明的历史时期,而有关“法治与经济”的学术研究也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大体呈现三个时期的不同转变。

本次调查在漳泽水库设置3个点,如图1所示。于2014年和2015年春、夏两季进行样品采集,并同时采集测定理化监测的水样。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初期到21世纪初的20年间

法治与经济应该属于一个历史性的概念,二者相互发展的学术史直接反映了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因此,我国有关“法治”与“经济”的相关学术研究要晚于西方发达国家,国内早期有关法治与经济的学术观点大致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开放初期。此时,我国正面临着经济体制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以及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两个重要转变时期*林隆:《“两个转型”的实质是营造一个节约型经济模式》,《中国农业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6年第21期。。与此同时,学术界开始关注市场经济与法制、法治和人治之间的关系问题。学术争论的焦点一方面体现在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制”经济还是“法治”经济。大部分的学者认为“法制”与“法治”属于不同的理论范畴,“法制”是操作工具范畴,是为政治服务的,是任何一个国家的共性问题,与民主平等没有必然的联系;而“法治”则属于理想原则范畴,是为治理政治服务的,与民主政治必然联系,更重要的是法治原则只能是现代商品经济与民主政治的产物*谢邦宇:《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对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提法的质疑》,《党校科研信息》1994年第5期。。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商品经济,就应具有秩序经济的本质,而秩序经济则客观上要求必须建立稳定有序的法治社会,市场经济比起落后的经济形态更能带来竞争与分配的平等,为法治社会奠定稳定平等的经济基础,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始终是建立法治社会的动力源泉*兆丰:《从人治走向法治——商品经济、民主政治与法治社会》,《法律科学》1989年第4期。。因此,“法治经济”应该是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少部分学者则认为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体系保障和支持,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离不开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市场经济首先应该是“法制经济”*孙启祥:《市场经济的法治与人治》,《重庆社会科学》1994年第8期。。此外,少数学者对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提法产生质疑,认为计划经济同市场经济相比,更易于成为一种法治经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提法必将导致“先规则、后市场”的结论,而大量等待制定的“规则”使“法治经济”难以成立*蒋集耀:《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吗?》,《社会科学报》1993年4月1日。。另一方面的学术观点则围绕市场经济应该是“人治”还是“法治”展开。多年的中国发展实践证明,只有受到严格法律约束下的经济决策才能尽可能地减少失误,而受法律约束较弱的经济决策即“人治”促进失误的发生,因此,一部分学者认为市场经济的经济决策必须由“人治”走向“法治”*江平:《经济决策必须以法治代替人治》,《群言》1991年第5期。。然而,我国是一个人治历史久远的国家,人治的政治理论法则在我国社会发展的诸多方面将长期存在,因此,另一部分学者主张找到“人治”与“法治”的契合点,在市场经济管理中对“人治”和“法治”作出正确的取舍。可见,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有关“法治”与“经济”问题,我国的学术界并没有达成一致的理论共识,但是,市场经济与法治的结合正是效率,市场经济与“法治”之间必然存在某种联系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二)第二阶段:加入世贸组织后,近十年的全面改革开放深化期

入世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建立,相对于前一阶段,学术界就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已经基本达成共识,此间几乎没有反对与辩论的学术主张,但是,在法治的基础上开始强调政府行为的法治化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逐渐意识到“依法行政”对市场经济的作用,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开始进入我国学术视野。毋庸置疑,由于市场失灵的天然存在,政府对市场的必要干预不可替代,但政府行为在管理经济模式的选择上必须在坚持经济秩序市场化的前提下,以“法”为先,这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国加入WTO与世界规则接轨的必要前提,政府经济行为的法治化,对于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韦留柱:《市场化与法治化:政府经济行为的模式选择》,《特区经济》2006年第11期。。这与此间吴敬琏先生的观点是一致的,虽然在行政主导下的经济管理模式,也可以使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取得可观的经济成就,但最终会因为不完善的法治而落入权贵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吴敬琏:《呼唤法治的市场经济》,《中国报道》2009年第10期。。自由市场经济在我国经历的困境充分说明,没有一系列完善的制度建设作为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难以想象的,因此,政治体制改革及其现代化是我国经济增长模式转型的前提*笑蜀:《吴敬琏:呼唤法治的市场经济》,《中国改革》2008年第3期。。此外,相关研究逐渐呈现出两个较明显的特征。一方面强调,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同时践行“法治”与“德治”。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原则保证市场对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最大化,没有信用原则为基础的无序市场只能增加资源配置的成本,降低资源配置效率*韩永文:《市场经济:竞争、信用与法治》,《宏观经济研究》2001年第3期。。由于市场经济利益竞争的本质,使得经济主体在追逐利益的过程中,仅仅依靠法治手段约束,很容易陷入丧失信用的道德陷阱,“法治”与“德治”二者不可替代,必须同时践行*季怀银:《市场经济不仅需要法治,更需要德治》,《中国经济周刊》2008年第39期。。而另一方面,则体现了“法”与经济的思想和理论在不同经济领域的具体实践,表现较为突出的是“法”与金融的发展。信用契约是金融发展的基础,法律体系的完善程度以及由此形成的契约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金融发展水平,金融市场中投资者与债权人的利益需要高效的法律体系来保证,保证金融信用契约的履行,从而有效减少金融交易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进一步促进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Levine R, N Loayza. Financial Intermidiation and Growth: Causality and Causes.Journal of Monetary Economics,2000(3).。因此,完善和高效的投资者法律保护机制有利于促进金融的发展,而金融的发展促进经济的增长则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陈国进、王磊:《法治、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基于我国省际数据的经验证据》,《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

(三)第三阶段:党的十八大后,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以来的经济转型期

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挑战,我国经济步入了“调结构稳增长”的经济新常态,不再一味追求总量增长,而是在经济结构对称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发展进入转型期。因此,在继续深入研究法治、政府行为与市场经济内在关系的基础上,“法治”与“经济转型”的关系研究成为学术研究的新趋势,有关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行政、经济转型内在逻辑关系的理论研究得到进一步的丰富与完善。多数学者认为,经济转型亦不可能离开“法治”,一方面,经济转型不仅意味着经济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升级,社会福利得到全面提高,更多地体现为旧的利益机制被打破与新的利益机制形成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普通群体内部新旧技术的替代、旧产业与新产业、新技术工人与旧技术工人之间的矛盾日趋突出,这些矛盾必须通过民主透明的参与机制、操作规则予以化解和解决,否则矛盾便会进一步社会化,就会陷入改革与转型进退两难的困境,而法治的思维过程正是有效运用这种民主、透明的法治程序与思维来思考分析与解决矛盾的过程*杨建慧:《以法治思维深化经济社会改革转型》,《前进》2015年第8期。。因此,加快建设与不断完善法治经济成为有效解决转型困难的重要途径*杨省庭:《建设法治经济是化解转型阻力重要途径》,《人民法治》2016年第3期。。更进一步讲,法治的关键问题在于行政权力的有效控制,因此,在经济社会的改革与转型过程中,“法治”与经济转型的关系又集中体现为权与法的控制与反控制*王良虎:《论法治经济与转型发展》,《池州学院学报》2014年第8期。。政府是行政权力的执行者,而政府的职能定位自然成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关系中的关键因素。一个弱的政府不足以支撑一个强的市场,只有强而有力的政府才能为经济转型保驾护航,同样,一个强而无序的政府必然伤害市场经济,使市场失去活力,无法发挥对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机制。经济转型的关键在于政府职能的合理转变,而政府职能的合理转变又取决于依法行政,因此,新常态下实现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的互动发展必须着重辨识政府职能合理转变的有效途径,探寻依法行政与政府职能转变语境下经济转型的发展之路*焦方义、任嘉嵩:《中国经济转型发展需要践行依法行政》,《社会科学研究》2015年第3期。

最终,全部渔具均被收缴。“这不是一次两次了。在巡视中经常会有人犯险偷偷捕鱼,每天都会有小摩擦。”提起这件事情,周家喜笑笑说,这些人都是以前和他一起捕鱼的伙伴和朋友,但是身为巡护员,他有他的职责。

综上所述,有关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的学术研究由来已久,在我国则主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与开放的改革实践中,从改革开放初期有关“经济”、“人治”、“法治”的关系,到“市场”、“政府”、“法治”与“德治”,现如今,随着国际国内经济条件与环境的改变,有关“法治”与“经济”的学术研究最终落实到“依法行政”、“政府职能转变”与“经济转型”的关系问题上,虽然学术界对于“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内生关系也已经基本达成共识,但学术观点相对散乱,没有形成完备的理论体系。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与体制改革叠加并进的关键时期,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的关系,是我国未来改革成败的关键。本文试图从系统耦合的角度对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的内生关系进行全新的理论诠释,为进一步研究依法行政视域下我国经济转型的有效路径奠定理论基础。

二、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互动发展的现实依据

一方面,应完善金融监管行政处理机制。2012年11月,银监会成立了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主要职能之一是协调推动建立并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消费者服务、教育和保护机制,建立并完善投诉受理及相关处理的运行机制。可见,我国正着手建立并完善保护金融投资者的行政处理机制。建议遵循金融监管行政处理机制先行原则,建立一整套依法、规范、务实的投资者维权工作体系和纠纷解决机制来保障银行业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我国宏观决策层面的思想转变与伟大实践

要素耦合重点研究单一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而系统耦合则研究分属于两个或多个系统内部的各子系统以及不同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强调的是要素组群之间的耦合机制。李荣华(2007)针对上海合作组织内部成员国之间在文化、宗教、政治体制、经济水平以及互信状况等影响因素的不同,从要素耦合的角度系统分析了上合组织在进一步发展中的制约因素*李荣华:《上海合作组织的内部制约因素耦合分析》,《特区经济》2007年第3期。。王翔等(2015)针对企业战略中不同商业模式之间的耦合效应对于企业盈利性、成长性以及效率性进行了实证研究,均属于系统内的要素耦合*王翔、李东、后士香:《商业模式结构耦合对企业绩效的影响的实证研究》,《科研管理》2015年第7期。。而王仁祥、杨曼则利用回归分析法实际验证了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系统耦合对于经济效率的提升作用,则属于系统耦合*王仁祥、杨曼:《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耦合关系及其对经济效率的影响——来自35个国家的经验证据》,《软科学》2015年第1期。。目前国内大多数有关耦合理论的研究文献均属于系统耦合。

(二)世界典型国家经济改革与法治实践的经验例证

从全球范围来看,很多国家法治推动经济改革与快速发展的实践例证都可以成为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互动发展的现实依据。“二战”后的德国,从1949年至1982年的33年间共制定相关经济法律2000多件,占同期制定全部法律的70%以上,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与管理的方面相当广泛,逐渐形成了一个完善而又庞大的经济法律体系。而事实上,作为法律部门的经济法最早就是诞生于“二战”后的德国。历史资料显示,德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时期正式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二战”后德国经济的迅速崛起得益于对经济调节方式的法治化*崔红星:《二战后的德国法治与经济腾飞》,《法学》1998年第4期。。同样,日本战后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样离不开严密的法律、法规体系,此外,日本宪法赋予检察院以极大的权力,甚至可以不通过内阁的同意就可以直接对违法嫌疑的政府官员进行例行检查,违法必究的观念在日本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习惯*佘海文:《日本经济发展与法治》,《乡镇论坛》1989年第9期。。美国则从一开始就从经济发展效率的角度设计了其整个法律架构,使得美国成功解决了“政府失灵”的问题。在美国,法律就是帝王,美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其细致入微和完备的法律体系是分不开的*萧琛:《论美国的“法治设计”对其经济效率的支持》,《美国研究》1995年第3期。。而始于20世纪90年代的俄罗斯私有化与经济体制改革,之所以经历了近30年时间仍然没有形成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原因则在于“法治”的缺失,俄罗斯社会经济发展的非法治化问题极为严重,政府执政随意性很大,非法行政、滥用职权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俄罗斯经济转型面临诸多困难*魏建国:《俄罗斯市场经济转型困境的法治视角解读》,《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11年第6期。。南斯拉夫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动荡期同样依靠法治措施严厉打击经济犯罪,巩固经济秩序,“法治”成为该国经济繁荣与稳定的重要因素*韩天森:《南斯拉夫稳定经济的法治措施》,《国外法学》1985年第9期。

三、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互动发展的理论依据

研究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互动发展的运行机理,实际上就是要深入研究依法行政系统与经济转型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子系统与系统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方式,以及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互动、有效结合的路径。总体来看,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之间存在着相互约束、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辩证关系,政府通过依法行政为市场经济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保障经济转型效率,有效降低转型风险,经济转型则通过实践检验政府执政能力,完善法制体系,不断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互动发展的运行机理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从耦合个体的种类上看,分为要素耦合与系统耦合

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首次在国家重要纲领性文件中明确政府职能转变、法制与市场经济的关系。随后的1995年9月,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建议》,首次提出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转变,进一步明确推进政府职能的合理转变,指出中央政府通过经济和法律手段,辅以行政手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能力。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第一个中长期发展规划,也是较早反映“法治”、“政府”与“经济”关系的国家纲领性文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以及加入世贸组织等市场规则的改变,2000年10月,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则在进一步明确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并同时强调要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实践要求,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加强政府工作的法制化,努力为市场经济营造公平、民主、透明和有序的竞争环境,从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奠定基础。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则再次强调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立服务型政府,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界定与规范政府的经济调节职能与市场监管职能,切实将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上来,强调了政府对经济社会发展管理必须依法行政,这也是我国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的重要标志。此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各级政府的管理职能不能脱离法治轨道,从国家层面进一步明确了依法行政、政府职能转变与经济发展的内生关系与重要意义。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进一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法治化。

(二)从耦合系统的数量上看,分为双系耦合与多系耦合

双系耦合专门研究两个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以及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是两个子系统集合或者两个要素组群的耦合,而多系耦合则研究三个或者三个以上系统之间的耦合关系。相对于双系耦合,多系耦合由于同时考虑多个要素组群之间的叠加效应,因而更加复杂,耦合效应更不稳定。胡亦琴,王洪远以浙江省实际数据对现代服务业与农业的耦合路径研究*胡亦琴、王洪远:《现代服务业与农业耦合发展路径选择——以浙江省为例》,《农业技术经济》2014年第4期。,王瑜炜、秦辉有关中国信息化与新型工业化耦合发展机制的研究*王瑜炜、秦辉:《中国信息化与新型工业化耦合格局及其变化机制分析》,《经济地理》2014年第2期。,舒小林等针对旅游产业与生态文明城市之间耦合关系的研究等,均属于双系耦合*舒小林、高应蓓、张元霞、杨春宇:《旅游产业与生态文明城市耦合关系及协调发展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5年第3期。。而李成龙、刘智跃有关产学研耦合互动发展对于创新绩效的实证研究*李成龙、刘智跃:《产学研耦合互动对创新绩效影响的实证研究》,《科研管理》2013年第3期。,逯进等有关社会福利、经济增长以及区域发展差异的耦合实证研究等,则属于多系耦合*逯进、陈阳、郭志仪:《社会福利、经济增长与区域发展差异——基于中国省域数据的耦合实证分析》,《中国人口科学》2012年第3期。。目前,国内多数学术文献属于双系耦合研究。

(三)从耦合系统的性质上看,又分为共体耦合与斥体耦合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本身就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的独立运行系统,二者的耦合运行基于政府职能是否能有效转型与治理。经济转型的成败在于政府职能是否能有效转变,而政府职能转变则取决于依法行政*焦方义、任嘉嵩:《中国经济转型发展需要践行依法行政》,《社会科学研究》2015年第3期。。一方面,市场经济本质上要求政府必须在法律体系与制度框架内运用和行使权力,依法对社会经济活动主体进行监督与管理,既不能不为,也不能乱为,因此,依法行政是有效规范政府行为、促进政府职能有效转变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政府进行必要的行政放权,从职能上真正做到由市场决策者向市场管理者的根本转变,同时又是经济转型的客观要求。因此,政府职能的有效转变根本上是由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两大系统约束与驱动下的必然结果。

综上,耦合在不同的应用领域具有不同的理解与应用价值。一方面,依法行政通过行政立法有效约束与规制政府行为,使政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权,既不能不为,更不能越权乱为,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的同时,推动政府职能有效转变,摆正位置,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保障经济转型有序进行。另一方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经济的转型升级可以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不断为政府执政提出新的要求与挑战,促进执政能力的提高,二者相互影响,相互依存。因此,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无论作为一个运行系统还是一种运行方式,二者之间客观存在着一定的耦合关系,具有天然的理论基础,有必要对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各子系统及要素间的作用方式进行深入研究,探寻二者的耦合机理。从理论上看,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的耦合互动应该属于双系的动态耦合,是一种共体耦合。

总体上看,公共图书馆对人才的需求较为多样化,以满足传统业务需求为主,以网络维护、阅读推广以及行政管理三个方向为辅。公共图书馆对人才学历要求以本科为主,岗位需求的描述不够详细,对图情档专业依赖程度较低。

四、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互动发展的运行机理

耦合实际上是广泛存在于工程技术领域的一种科学现象,属于物理范畴的一个概念,通常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统或者运动模式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彼此联合在一起,形成有一定叠加效应的现象,客观上是相互耦合的主体及要素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与相互依赖的关联关系。目前,国内社会科学领域从不同的视角对“系统耦合理论”进行诠释,在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人口问题以及科技创新等诸多领域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综观国内现有文献,已有系统耦合观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依法行政、政府职能转变与经济转型的耦合

共体耦合是以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系统之间、要素之间或运行方式之间的作用机制为研究对象,强调耦合单元之间的同向效应,而斥体耦合则是研究相互矛盾、相互排斥的系统、要素以及运行方式之间的反响耦合效应。罗子嫄等运用熵权法与耦合评价模型对华东地区金融集聚与经济发展的耦合协调关系进行的综合评价研究*罗子嫄、何宜庆、毛华:《华东地区金融集聚与经济发展耦合关系研究》,《企业经济》2013年第8期。,张林、李雨田针对金融发展与科技创新的耦合机理与协调度的研究*张林、李雨田:《金融发展与科技创新系统耦合机理及耦合协调度研究》,《南方金融》2015年第11期。,蒋天颖等有关区域创新与城市化耦合发展的研究等*蒋天颖、华明浩、许强、王佳:《区域创新与城市化耦合发展机制及其空间差异——以浙江省为例》,《经济地理》2014年第6期。,均选择了同向影响效应的系统为研究对象,属于共体耦合研究。而董沛武、张雪舟有关林业产业与森林生态系统耦合的实证研究*董沛武、张雪舟:《林业产业与森林生态系统耦合度测度研究》,《中国软科学》2013年第11期。,王少剑等有关城市化与生态环境交互耦合关系的研究等*王少剑、方创琳、王洋:《京津冀地区城市化与生态环境交互耦合关系定量测度》,《生态学报》2015年第4期。,由于研究对象之间系统的相悖性而属于斥体耦合,国内多数社会科学研究均属于共体耦合。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互动发展的现实依据,一方面来自于国家宏观决策层面的思想转变与伟大实践,另一方面则来自于世界典型国家经济改革与法治实践的经验教训及具体例证。

(二)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与经济转型效率的耦合

政府既是法律、法规的制定者,又是经济运行的管理者,因此,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系统不可能脱离政府职能直接发生耦合联系。一方面,市场经济除了需要一个公平、有序的良好竞争环境,同时也需要政府适时地进行有效引导,为适应国内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而作出及时的调整与转型升级,这就要求政府必须是一个有规则、有纪律、有能力的强政府,客观上考验着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一个强政府能够严格按照以法律法规制定的权力与责任清单履行职责,能够有效避免行政规制主导下的经济转型模式对于法治经济转型模式的挤出效应,确保政府作为管理者、服务者对经济转型的适时引导,有效避免政府对于经济的越权管理,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经济转型的效用最大化。因此,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直接决定着经济转型效率的实现。

保姆卡波妮比周围大部分有色人的受教育程度都高。她不仅在生活上细心照顾她,还教会斯库特写字,敢于管教斯库特。她教育斯库特不应该对别人品头论足,给别人难堪,不能自己家境比坎宁安家好就一副高人一等的样子。她告诉斯库特,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得东西都展现出来,那不是淑女的做派。在她身上,斯库特看到了自信,乐观和教养。

(三)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耦合

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系统是一个由各子系统与诸多要素之间按照一定的社会属性规律相互促进、相互约束而构成的复杂系统,二者耦合互动发展的关键意义在于能够最终动态地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事实证明,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系统通过子系统与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相互转化。一方面,依法行政系统通过实时有效的政策、法规、制度等的支持,可有效促进经济结构优化与转型升级,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经济转型系统的良性互动可以持续地输送实践经验、信息以及高效的经济产出,促进政府职能的动态转变,持续地为政府职能部门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最终动态地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同发展。

中南大学非计算机工科专业大多已将“数据库技术与应用”作为重要的公共课程列入培养方案。但该课程的教学模式应对新工科人才培养的要求,还存在以下问题:

五、 新时期实现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互动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厘清政府职能转变路径是新时期实现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互动发展的关键问题

政府的有效治理,政府职能转变是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互动的中枢,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实现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互动的前提。当前,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是我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必将逐渐成为我国政府施政的基本原则。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经济转型营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与条件的同时,关键还需要政府职能部门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较高的工作效率,既不能担心承担责任而不为,更不能违规操作而乱为,保证政府养成良好的执政习惯。因此,依法行政与经济转型耦合互动语境下的政府职能转变的具体路径应该是当前首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以往我国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方法是中央对地方政府权力的收放模式,但是,经常出现“一放就乱,一统就死”的现象,根本原因还是“企业经营权”的归属问题,政企没有彻底分开,导致经营权不能完全下放到企业,或是每次政府精简机构,只是职能部门数量的减少,而职能权力却归并到其他部门,没有真正实现简政放权。十八大之后,新一届政府推行了从上至下、实质性地减少政府审批程序,这是根本意义上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措施,但是,有效规范政府执政行为最终还要依靠依法行政。

(二)探寻依法行政与政府职能转变语境下经济转型的根本路径是新时代面临的崭新课题

我国的经济转型发展实际上是一个包含经济体制与经济发展方式两个转变的历史进程,而经济体制的变革决定着经济转型的成败。由于我国政府长期计划主导的资源配置体制,导致经济结构调整困难与粗放型发展方式长期并存。当前,由于国内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双重叠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逐渐面临资源环境约束加剧、人口老龄化、产能过剩等的压力,经济新常态客观上要求我国经济发展必须转型升级。我国已经步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经济转型发展的条件与环境会变得更加复杂。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法治效应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政府通过行政手段长期主导经济活动的体制惯性所制约。因此,在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与政府职能有效转变的条件下,深入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增长方式有效转变的模式、方法与路径,对于我国适应经济新常态,全面取得改革攻坚战的伟大胜利,并最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客观认识与正确处理依法行政、政府治理与经济转型的内生关系是新时代经济社会可持续平稳发展的根本保障

上述研究证明,依法行政、政府职能转变与经济转型之间客观上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以某种作用方式构成一个有机整体。依法行政首先在客观上影响和决定着政府的行为模式与执政效率,是政府治理的基本原则,是政府职能彻底转变的前提,而政府职能的适时转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最终起主导作用,为市场机制充分发挥资源配置效率提供必要条件,是经济转型成败的决定因素。但是,目前我国仍处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够充分的状态,导致政府法治力度仍然较弱,不可避免地使政府对经济发展过度干预的现象还没有彻底根除,特别是在个别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滞后地区更为严重。诚然,如果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政府主导的调节模式不能彻底改变,必将进一步阻碍经济的转型发展。因此,有必要运用各种理论方法和数理手段对依法行政、政府治理以及经济转型三者的关系进行研究,以不断丰富与完善相关理论,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转型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

 
岳上植,韩俊英
《理论学刊》 2018年第02期
《理论学刊》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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