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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再探*

更新时间:2009-03-28

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是教材,学生进行课堂学习时也主要依托于此。因而,丰富充实的教学内容对教与学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如果教材内容过于简单,史料选用比较匮乏,教师在讲述新课时又只是蜻蜓点水,没有相应的知识拓展,学生难以有深刻的理解,以致降低学生对历史学习的兴趣和探究能力。以人教版高中必修一第4课“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为例,教材在叙述明清君主专制加强这一问题时,主要按照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以六部分理全国政务,直接对皇帝负责,从而使得皇帝集皇权和相权于一身,事无不统,君主专制进一步得到加强的路径进行阐述。以后又因内阁制的演变和清朝军机处的设立,使得君主专制制度发展到顶峰。如果有些学生对明清史比较感兴趣而又具有强烈的探索精神,也许会对教师进行追问,是否还有其他的史料可以佐证君主专制的加强?那么,是否还可以从其他方面来说明君主专制的加强?君主专制加强到底对中国产生怎么样的影响?下面,笔者结合相关史料,拓宽分析视角,以期推动学界同仁对这一问题的深层次探讨。

为什么会出现共同难题?主要因为立场利益的冲突或者观念、动机和工作方式的不一样,亦或由于生活经历和文化背景的差异所造成的。在我之前的工作中就因为我个人的沟通难题,使得我们整个组室成员关系紧张,整体效率低下甚至差点产生安全生产事故。

一、明清时期的“文字狱”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率先制造“表笺祸”,他登基之前,曾出家当过和尚,还参加过红巾义军,在称帝后便把自己的发家往事看做是见不得人的隐私,尤其忌讳“生”“僧”“则”“贼”等字。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为海门卫官作《谢增俸表》,因表中有“作则垂宪”一句话,被朱元璋处死。 吴晗:《朱元璋传》,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270页。赵伯宁、林伯璟、蒋质、孟清等人所作的贺表中都因“则”字被谐音误作“贼”字而被杀害。再者如吴宪表中“有道”一词,蒋镇表有“生”字,贾翥“取法”一词,许元表述“法坤”“藻饰”词语,皆因被谐音后含有“僧”“取发”之意而招致祸端。徐一夔上贺表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词语,明太祖看罢大怒,呵斥说:“‘腐儒乃如是诲朕耶’?‘生’者,僧也,以我从释氏也;‘光’则磨顶之谓矣;‘则’字近贼,罪坐不敬。”便将其斩首。以致当时有“撰表墓志”的说法,意谓写一篇贺表,等于多一份墓志。 胡奇光:《中国文祸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94页。朱元璋尤其注重对表笺的分析,从字形、字义、字音、文法和掌故等方面进行歪曲解读,给作者妄加罪名。甚至中书舍人詹希原奉命书写太学集贤门的匾额时,将“门”字右边一竖收笔稍重,朝内勾起,朱元璋将之曲解为有将门堵死、堵塞贤路之意,遂下令将詹希原杀死。在病态心理的作用下,朱元璋俨然成了一名“文字学家”!故此,清代的赵翼认为明初文人被授官职后,罕有善终者。

清朝大兴文字狱,尤以雍正皇帝以文字弄人,打压权臣最为骇人听闻。雍正三年(1725年)三月,时任抚远大将军的年羹尧以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天象为吉兆,上奏贺本,不料奏本里却把“朝乾夕惕”写作“夕惕朝乾”,这让雍正帝抓到了整治他的把柄和借口,雍正帝说他心怀“不敬”,故意为之。“今年羹尧既不以‘朝乾夕惕’许朕,则年羹尧青海之功,亦在朕许与不许之间而未定也”。实则“未定”二字的背后,早已定下了除年的部署,雍正帝即从“不敬”入手,罗织年羹尧“反逆”罪名。 胡奇光:《中国文祸史》,第157、238页。雍正帝继位的合法性问题,在学术界素有争议,孟森、杨珍等学者认为雍正系夺位继承大统,以冯尔康为代表的学者则认为康熙晚年选定的继位者很可能是四皇子胤禛。在此笔者较为赞成杨珍关于雍正即位的观点:“雍正帝是在两种皇位继承制转换过程中,利用秘密建储制度的疏漏而侥幸得位,所谓窃诏篡位实属无稽之谈。不过,同其他历史明君相比,雍正帝的得位具有晦暗不明的特点。”杨珍:《历程制度人——清朝皇权略探》,北京:学苑出版社,2013年,第203页。即便是冯尔康,也严肃地指出:“对胤禛登基的合法性,仍然有不少疑问。” 冯尔康:《雍正传》,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67页。在这种复杂背景下,“年羹尧、隆科多都曾为他夺位出过力,既登大宝,他们已成功狗。生怕泄露当初的隐私,自非清洗不可”。 金性尧:《清代笔祸》,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10年,第46~47、58页。功高盖主是历代帝王之大忌,鸟尽弓藏的例子在历史上并不罕见,懂得明哲保身才是臣下百僚之所为,可是谁又能做到独善其身呢。功臣将相也好,普通臣民也罢,只不过是皇帝手中的棋子而已。就连雍正皇帝的舅父隆科多也深受文祸牵连。古语说“察见渊鱼者不祥”,雍正继位的真相恐怕只有他一人得知,在帮助雍正帝悄无声息地铲除政敌的过程中,隆科多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可是内幕知道得越多,危险也就越大,隆科多深知此理,说:“白帝城受命之日,即是死期已至之时。”后来果不其然,因“保奏大逆之查嗣庭”而被列为奸党罪。查嗣庭曾出“维民所止”考题,却被告发,忌之者谓“维止”二字,意在去“雍正”之首,加之查嗣庭曾写过《维止录》一书,更使疑心颇重的雍正帝决定借此大做文章。 金性尧:《清代笔祸》,北京:紫禁城出版社,2010年,第46~47、58页。查嗣庭被捕入狱,牵连甚广。因隆科多向朝廷推荐过查嗣庭,也难辞其咎,被牵连在内。这还不够,雍正帝以年党汪景祺和隆党查嗣庭都系浙江人为由,一度停止该省乡会试,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进行所谓的“整顿”。

当然,乾隆皇帝在制造文字狱案所下的工夫也是令人瞠目结舌的,限于篇幅,笔者仅举两例加以简要的说明。徐述夔在一篇《鹤立鸡群》诗中写到“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原意本是说期望仙鹤明天舒展翅膀,一下就飞抵天帝的宫阙,却被乾隆帝曲解为期望明王朝重新振作,一举铲除清王朝的都城。利用对诗句的曲解去罗织罪名,这是乾隆朝文字狱的一大特色。 胡奇光:《中国文祸史》,第157、238页。曾在陕西和广西任过学政的胡中藻在《坚磨生诗抄》中有“一把心肠论浊清”这样的诗句,胡氏在考试中又出过“乾三爻不象龙”“鸟兽不可与同群”和“牝鸡无晨”等试题,就被乾隆帝联系起来加以妄解,最终胡中藻被处斩,胡门弟子李蕴芳被定斩立决。甚至曾提携过胡中藻的已故重臣鄂尔泰也被撤出贤官祠,鄂尔泰的侄子甘肃巡抚鄂昌蒙乾隆的格外恩典——赐自尽而得全尸。 张晶编:《文字血泪》,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170~180页。金性尧认为:与前三朝相比,乾隆朝的文字狱落网者的流品却十分混杂,医卜星相、地痞讼棍、乡愚冬烘,商贩工匠,三教九流,牛鬼蛇神,无所不有。 金性尧:《土中录》,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前言。因此,乾隆时期制造的文字冤狱数量远多于其他时期。

黄宗羲认为:“古者不传子而传贤,其视天子之位去留犹夫宰相也。其后天子传子,宰相不传子。天子之子不皆贤,尚赖宰相传贤,足相补救,则天子亦不失传贤之意。” (明)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第30页。王家范曾经在黄氏所论的基础上,对宰相的地位和君相之间的关系有过如下精彩的补充:“梨洲之言,道出了当‘卡里斯玛效应’因君主世袭而必然递减,丞相尚可以起‘补救’的作用,尚可依赖其统摄官僚集团以维持政局。” 王家范:《中国历史通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301页。认识到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为何崇祯勤政诚可谓夙夜在公,清代的所谓英主也不在少数,但都无法改变朝政日非,江河日下的发展趋势,因为源于丞相一端的对君权的制约,对王朝的整体和长远利益负责的运行机制已经遭到严重破坏,仅仅依靠君主的勤政是无力回天的,何况勤政的君主并非永远正确,更何况勤政的现象也不是一直存在的。

二、明清时期的“朝议”“廷杖”

朝议制度自古皆有之,汉朝时期,皇帝对丞相以礼相待,在丞相谒见皇帝时,皇帝起立,并赐丞相座。如果丞相病了,皇帝还要亲自去看望慰问一下。隋唐时期的宰相大臣上朝奏事时也有座位,但到了宋朝,宰相大臣们只能站着同皇帝议论国家政事了,即便如此,皇帝依然礼遇大臣。明代自朱元璋始,就明文规定“大朝议”须“众臣皆跪”,到了清朝,官僚们上朝言事需行三跪九叩之礼。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说道:“古者君之待臣也,臣拜,君必答拜。秦、汉以后,废而不讲,然丞相进,天子御座为起,在舆为下,宰相既罢,天子更无与为礼者矣。遂谓百官之设,所以事我,能事我者我贤之,不能事我者我否之。设官之意既讹,尚能得作君之意乎?” (明)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30页。官员们在朝议时由“坐”转向“站”,最后到“跪”,可见官员的地位在皇帝面前一步步下降,已是今非昔比了。明代朝议,官员们不仅需要跪拜,而且朝议的仪式繁琐。《明史》中有关于立春日朝议的记载:赞拜,乐作。四拜,兴,乐止。致词官跪奏:“新春吉晨,理当庆贺。”赞拜,乐作,五拜三叩头,兴,乐止。 (清)张廷玉等:《明史》,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902、1557页。至于常朝议,同样也要五拜三叩头。到了清代,仪式更为苛刻和繁琐,明确要求王公百官行三跪九叩之礼。很多大臣因为跪地时间长,为了保护膝盖,自制厚约一寸的丝锦护膝,每次上朝就绑在膝盖上,以备应急之需。明清朝议制度的变化和推行无疑是突出和加强皇权的需要,君主高高在上,神圣不可侵犯,而百官臣僚只能是被当做奴才一样唯唯诺诺,毕恭毕敬。

廷杖即是在殿庭上杖责进谏触怒皇帝或者有过失的大臣,以提高皇帝的威权,是一种严酷的刑罚制度。《刑法志》记载:“太祖常与侍臣论待大臣礼,太史令刘基曰:‘古者公卿皆有罪,盘水加剑,诣请室自裁,未尝轻折辱之,所以存大臣之体。’侍读学者詹同因取《大戴礼》及贾谊《疏》以进,且曰:‘古者刑不上大夫,以励廉耻也,必如是,君臣思礼始两尽。’帝深然之……然永嘉侯朱亮祖父子皆鞭死。工部尚书薛祥毙杖下,故上书者以大臣当诛不宜加辱为言,廷杖之刑,亦自太祖始矣。” (清)张廷玉等:《明史》,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902、1557页。甚至就连朱元璋亲侄大都督朱文正也被鞭死,可见朱元璋表面上听从臣僚建言,要礼待群臣,实则对触犯自己心意者,即便是至亲也照样是辱打开杀,毫不留情。朱元璋死后,明朝历代皇帝皆沿用此刑,习以为常。廷杖时,朝廷大臣陪列于午门前的御路东侧,受杖者俯卧于地,由锦衣卫校尉持木棍杖于股上,往往被杖得血肉横飞,昏死过去,甚至毙命。皇帝通过这种方式除了使冒犯皇帝的大臣当众受到侮辱和刑罚之外,同时还起到一种杀鸡儆猴的效果,用以威慑群臣,使他们在心理上完全屈服。正德、嘉靖两朝皇帝荒唐暴虐,廷杖大臣最多。武宗一次廷杖打死15名大臣,嘉靖三年杖廷臣134人,死17人。通计嘉靖一朝,受杖者不下数百人。 吴宗国:《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432页。皇帝滥施淫威达到其皇权高于一切的目的,“使人皆自救不给,莫敢进言”。清代皇帝处置大臣,还要让天下人歌颂为英明至圣之举。君主可以一手遮天,群臣如草芥一般,在明清专制皇权加强的帝王眼里不过是一粒沙子。试想如果沙子妨碍了眼睛,皇帝还会容得下吗,答案不言自喻。皇帝对滥施廷杖的后果可以不负任何责任,反映出明清君主专制主义的日益加强,同时充分体现出“朕即国家、朕即法律”的皇权统治意志。

三、明清时期的“密疏”和“监听”

密疏,即为秘密章奏,是臣民上呈给皇帝的有别于普通章奏的一种特殊上行官文书。它的基本特征是,直达御前,由皇帝亲自批答,无须假他人之手,具有高度的保密性。 王剑:《明代密疏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310、351页。明代大兴密疏政治,对密疏的书写、传递与进呈、进密疏的资格、密疏的保密及密疏的处理等环节均有许多严格的规定,使得明代的密疏言事与此前的其他历史时期相比,完成了初步制度化的过程。 王剑:《明代密疏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第310、351页。这对明代君主专制政治的加强,无疑又是一种新的补充和体现。从永乐到正统初年,是明代密疏言事发展的重要时期。在这个时期,诸帝以密谕、或鼓励、或给部分亲信大臣赐银印许密疏言事等方式让朝臣进密疏。关于密疏的书写格式、传递与进呈方式、处理程序、言事资格和保密制度等,限于篇幅,在此不一一赘述了。明代将密疏言事初步制度化,是在以往君主专制加强基础上的集中凝练和体现。明代中后期虽然大多数皇帝怠政,但皇帝对国家和朝政的把控并没有失灵,密疏一直是皇帝了解实情,实现其专制统治的重要渠道,朝臣的密疏直接由皇帝亲批并交上疏人实施,避免内阁和司礼监的干预,绝对体现出皇帝的意志。不管皇帝对密疏的批答和决断正确与否,都是皇帝一人的意愿,是真正的君主专制。密疏政治下,人人都处于一种茫然和自危的状态,不知道剑指于谁,即便是上密疏者本人,也不知道皇帝的决断,可谓是皇帝面前,人人自危。他们充其量不过是君主密疏政治下一个个分量相同的棋子。此时只有皇帝的意志才是国家最高的意志体现,君主专制才是纯粹意义上的专制。

清代的密折制度要比明代的密疏规范更加详细,一切都在悄无声息中进行着,主动权完全掌握在皇帝手中,这样就绝无矫枉过正之虞和尾大不掉之忧。 林乾、句华:《精神放逐的年代》,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8年,第147~148、150~152页。密折制度始于康熙皇帝,而雍正皇帝将其发展到极致。此时,密奏的内容除了奏事之外,还增加荐人等。康熙朝仅有100多人拥有密奏权,而到雍正时猛增到1200多人;康熙朝密折奏事是不定期的,雍正朝则变为定期。 林乾、句华:《精神放逐的年代》,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8年,第147~148、150~152页。总而言之,清代的密折制度相比明代的密疏言事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密折制度在雍正皇帝加强皇权方面起到巨大作用,使得人人自危,断不敢有丝毫懈怠,否则不仅乌纱帽不保,甚至祸及身家性命。实际上,密折成为了皇帝控制臣下,强化专制皇权的一种有力武器,而这把武器常处于无形之中,给官员们笼罩着一层潜在祸患的面纱,在他们头上悬挂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

4.控制零食的摄入量及时间,且尽量选择健康的零食。很多零食盲目的追求口感,而忽略了营养价值,所以要慎重选择零食种类。零食的摄入不应该影响到正餐,要把握好摄入量及时间。

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扼杀了思想,使得整个国家缺少创新意识,明太祖朱元璋为了强化中央集权,对思想文化领域采取了严厉的钳制政策,规定学术上只能以程朱的是非为是非,不允许发挥个人的见解,造成了明初“有质行之士,而无同异之说;有共学之方,而无专门之学”的局面。 苏生文:《夜雨朱门:图说明代》,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8页。明清推行“八股取士”的科举制度,以《四书》《五经》的内容命题,四书属于大题,五经则是小题,如果用错了就是小题大做或大题小做,体裁和章法之严格区分,着实令后人费解。即便如此,朱元璋对《孟子》一书中的民本思想也不能容忍,他下令刘三省对该书大砍大删,编成《孟子节文》,被删字数占原书的46.9%。朱元璋甚至认为,孟子如活到今天,也应该杀头。 席泽宗:《科学史十论》,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82~83页。即便是贵为“亚圣”的孟子的言论,在专制君主眼里也成了异端。这造成读书人在传统“学而优则仕”的观念下,苦苦“经营”于八股文,耗尽毕生心血只为求得功名利禄,天下读书人成为了程朱的忠实信徒,将被阉割和篡改的孔孟之道作为修身立命之本,思想上固宥保守,不知变通,创新人才难以产生,于是逐渐落后于西方。

君主专制的加强对经济的发展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也阻碍了资本主义的萌芽。朱元璋对江南富户的打击极为严厉,流传甚广的江南富翁沈万三的故事即是典型。沈万三虽资财巨万,田产遍于吴下,结果却是家财悉数抄没,全家被流放到云南。其实,与沈氏命运相类的江南富翁决不在少数。除此之外,朱元璋多次强行迁徙江南富户至江北等地,成祖朱棣也仿效其做法,徙应天、浙江富民三千户至北京。被强迁徙者的家财自然也皆遭籍没。晚明时期发生的多次民变,也根源于由太监充任的矿监和税使在各地征收的苛捐杂税。为了切断郑成功集团与大陆的联系,顺治和康熙置万民颠沛流离和大量田地荒芜于不顾,推行了长达二十年之久的迁海政策,更是给沿海地区的人民带来了无尽的灾难,仅福建一省由于迁海而废弃的田地就多达200多万亩,广东的情况更为严重。顾城总结了迁海政策的严重后果:界外弃为灌莽,迁民的颠沛流离,清政府赋税收入的减少和百姓的摊赔,对外贸易停顿,加重了社会的闭塞性等。 顾城:《李岩质疑:明清易代史事探微》,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年,第232~237页。诸如此类现象,发生在唐宋时期是难以想象的,但在君主专制空前强化的明清时期,就显得那么“自然”与“合理”了。

作为一种选拔人才(尽管是特殊人才)的制度,嫡长子继承制并非最为合理的方案,嫡长子合格与否姑且不论,早早被确立为继承人的太子不但很难在正常的环境中成长,而且与其他皇子的关系也不好处理,更为重要的是,一旦确立了储君,他无疑就拥有了储权,无形当中对在位君主的权力就构成潜在的威胁。因此,客观而论,从王朝政局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角度来说,“授子以贤”要优于嫡长子继承制。但由于历史上长期形成的惯例,这一并不十分合理的制度反而构成了对君主集权的最后一道障碍,朱元璋甚至别出心裁地将这一制度加以强化,“认定皇位继承是维持皇朝安全的根本制度,必须规定严密的法则,才不会引起家族间的纷争,造成宫廷政变。最好的办法是封建宗法制度下的娣长承袭制”。 吴晗:《朱元璋传》,第298页。直接传位于皇长孙朱允炆,结果酿成了靖难之役,叔夺侄位,在中国历史上实属罕见。

密折制度的施行使得监听更加细致化,皇帝监听臣僚,无孔不入。甚至一些官员为了打击政敌,也无所不用其极,臣僚之间也相互监听,认为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为了不至于落人口实,选择主动出击,通过得到的小道消息,以密折的形式上奏皇帝。皇帝获悉大臣的一举一动极为容易,皇帝对每一个人都握有把柄,欲加诸某人罪状,更是易如反掌。密折和监听上下其手,使得君主专制愈加朝着顶峰的方向发展。

四、秘密建储——君权强化的顶峰

纵观历代对君权的制约或威胁,影响最大的莫过于相权和储权。前者相当于百官之长,地位特殊,位高权重,对君主而言系如鲠在喉,在利用、防范、限制的多次博弈中,君权的地位越来越突出,终至明太祖彻底废除;储权虽系皇家内部事务,但鉴于太子地位的重要性和敏感性,使得任何一位在位君主在挑选继承人时思考更多。“太子,天下之本,本一摇,天下振动。”“天下之命悬于太子”。对君主而言,既要挑选出一位合格的太子,使得国祚尽可能长久,又要免于储权对自己构成威胁,上演祸起萧墙和宫闱之争的惨剧,同时还要协调处理好皇族内部的关系,确实是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自周代以来,在王位和皇位继承问题上,形成了一个近乎成文的制度——嫡长子继承制,康熙之前的历代君主都会在有形和无形中受到该制度的制约,使得在位君主在挑选储君时几无选择余地,嫡长子很可能不是皇帝的首选,但囿于惯例只能接受。如果要违背惯例改变储君,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压力,成功的案例并不多。隋文帝杨坚惑于独孤氏和杨素,废长立幼,改立杨广为太子,反而被后世视为难得的反面教材,进一步坚定了人们对嫡长子继承制唯一正确性的观念。即便是个性鲜明的万历皇帝,也不得不在这一制度面前让步。万历极为宠爱郑贵妃,因此非常倾向于立郑贵妃所生的朱常洵为太子,但大多数朝臣坚定支持朱常洛,明晚期的宫廷三案,凸显出立嗣问题的敏感性和复杂性。朱常洛的太子地位虽然得以保留,但万历帝出于对福王的厚爱和补偿,一次性赐给其田地两万顷,并将四川的盐税、茶税和1300引淮盐赏赐给他,使得明朝的财政形势更为紧张。因此,为争夺皇位而造成的骨肉相残,父子相疑,宫闱妒东,朝臣分党,乃至兵变、政变,史亦不乏其事。这表明,皇位继承制度一直处于各种矛盾斗争的焦点。 韦庆远、王德宝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52页。

在君主专制不断得以强化的大背景下,明清时期的思想家对君主制的认识也有了实质性突破,对君主作用的评价也体现出鲜明的民本思想。黄宗羲猛烈抨击了君主专制为一家一姓之私而荼毒天下百姓的行径。“其既得之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向使无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 (明)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第8、16页。黄宗羲对绝对君权的批判,带来了近代早期启蒙思想的萌芽。唐甄在《潜书》中更是明确指出:“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黄宗羲对家天下的观点进行了有力的驳斥:“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 (明)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第8、16页。较之宋代范仲淹的“忧民忧君”之说,无疑是一种质的突破。可是在君主专制加强的时代背景下,这不过是昙花一现,发挥不了任何价值,相反会被强大的皇权所吞没。

清朝对百官的监听和控制不仅没有丝毫下降,而且因为密折制度的推行,使得监听更加神秘化和细致化。清代雍正时,翰林院修撰王云锦元日早朝后回到邸舍,与几个朋友玩叶子戏。已经玩了好几局后,忽然发现丢失一张叶子,“局不成,遂罢而饮。偶一日入朝,上问以元日何事,具以实对。上嘉其无隐,出袖中一叶与之曰:俾尔终局。则即前所失也。当时巡查如此”。 (清)赵翼:《檐曝杂记》,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43页。试想,对一个不掌握任何实权的修撰官尚且如此严加侦缉密查,其他显官重臣便更不能逃脱于侦缉之外了。

清作为一个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政权,在皇位继承制度方面受到传统因素的制约并不是那么大。从清初的推选汗位到康熙帝一度采用嫡长子继承制,明确胤礽的太子身份,再到胤礽储君的二番废立,最终康熙帝确立了秘密建储的方案。但由于是第一次实践,再加之康熙的猝亡,使得这一制度的初次运行产生不少漏洞,这也给四皇子胤禛继位以可乘之机。兼有获益者和帝王双重身份的雍正帝,深知秘密建储制度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因此在秘密建储制度的完善方面不遗余力,最终使这一制度具备完整意义上的可操作性。杨珍认为:秘密建储制度的完整内容主要表现为:皇帝全权决定储君人选,择贤而立,暗中对储君进行考察培养以及对储君人选严格保密。杨珍:《历程制度人——清朝皇权略探》,第202页由此观之,康熙只是有一个秘密建储的计划,但真正使之系统化和制度化的则是雍正。秘密建储,能使预立的储君在正常的环境中锻炼成长,降低了太子党形成的可能性,由于是秘密建储,虽有储君但无储权,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储权对君权的威胁。继承人的选择事关清朝的长治久安,作为帝王,当然愿意选择符合己意的继承人,而不愿意受到任何规则的制约。嫡长并非首选,具备明君的条件才是首先考虑的因素。对于传统的嫡长子继承制的弊端,乾隆帝的分析可谓一语中的:“建储册立,非国家之福,召乱起衅,多由于此。” 转引自周远廉:《清朝兴亡史》(第四卷),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16年,第182、181页。杨珍对秘密建储制度优点的分析也间接说明了这一点:“秘密建储制度确立了皇帝与暗定储君之间、暗定储君与大臣之间,暗定储君与其他皇子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并为其自身的存在于发展,提供了稳固框架。” 杨珍:《清朝皇位继承制度》,北京:学苑出版社,2009年,第452、452页。可以说,在皇位继承制度方面,清朝皇帝终于摆脱了传统制度的束缚,实现了大权独揽。周远廉认为:“秘密建储,既是雍正帝乾纲独断一人独掌军国大权的体现,又反过来促进、加强了帝君专制权力。” 转引自周远廉:《清朝兴亡史》(第四卷),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16年,第182、181页。杨珍的看法与此类似:“由于不存在储权,皇帝成为唯一的权力中心所在。” 杨珍:《清朝皇位继承制度》,北京:学苑出版社,2009年,第452、452页。秘密建储制度的确立,不但使君主专制的强化之路到达顶点,而且也确保了清代在皇位传承过程中没有发生重大的夺位倾轧事件,政权交接基本上是有序的,总体效果要优于之前的任何一个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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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废除丞相的消极影响

朱元璋于洪武十三年废除丞相,并宣布永远撤销中书省和废除丞相制度,所有政事统由皇帝亲裁,这一做法一直延续至清末,使得这一存在近两千年之久的百官之长终于退出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舞台。对于朱元璋的这一做法,后世的评价并不高,因为处理国政,不可没有辅政机构,而辅政机构又不可无主持人,故此相权只能削弱和制衡,但不可撤除。隋文帝忌相权而事必亲断的做法,唐太宗就不以为然。李世民对丞相作用的看法颇具远见:“每事皆自亲断,虽则劳神苦形,未能尽合于理。……朕意则不然,以天下之广,四海之众,千端万绪,须合变通,皆委百司商量,宰相筹划,于事稳便,方可奏行。” 张晋藩、王超:《中国政治制度史》,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373、633页。实际上,朱元璋废相后也确实疲于政务,据统计,在洪武十七年(1384)九月的八天中,朱元璋批阅的公文有1660件,内含3391件事,平均每天要看或听两百多件报告,要处理四百多件事。 吴晗:《朱元璋传》,第296页。在遗诏让皇太孙朱允炆继承帝位时就有这样一句话:“朕膺天命,三十有一年,忧危积心,日勤不怠,务有益于民。”想必朱元璋还想让他的这种统治经验代代相承,以确保明朝的长治久安。但这样超强的工作节奏,很少有帝王能够适应得了,而且也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做!但囿于祖制,以后的皇帝只能在取消相权的前提下,部分恢复丞相的职能。内阁只是其中的一条途径,除此之外,司礼监的地位急剧上升,以至于当时就有司礼太监在政治上“无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实”的说法,天下臣民,知有两厂,而不知有朝廷。之所以如此,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明代君主怠政的情况非常严重,从宪宗到天启,一百六十多年中皇帝极少召见大臣,君臣之间的联络渠道只能通过太监来进行,司礼监的秉笔太监更是位高权重,不容小觑。连一代改革家张居正也要内结冯保,才能将改革进行下去。因此明朝的荒政、怠政和乱政之所以如此严重,与废除丞相有很大的关系。黄宗羲明确指出:“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也。”学者张晋藩等人也认为:“明代宦官所以能够窃权祸国,探本索源,最大的原因在于制度不善,在于太祖废除宰相。” 张晋藩、王超:《中国政治制度史》,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373、633页。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清代继续了明朝的这一做法,不管是议政王大臣会议、内阁、南书房还是军机处,都只能部分代替宰相的职能,无法完整重建这一较为有效的辅政机构,直到清朝覆亡前夕,才在1911年重新设置事实上的宰相——内阁总理大臣。

利用文字去编织罪名,是帝王的权术,文祸的盛行,不仅使得文人阶层人人自危,更使得官僚群体如履薄冰。因而,屡兴文字狱是明清君主专制加强的一个重要体现,使得君臣之间的关系扭曲到极致,而这样的现象在明清之前并不多见。以宋代为例,有朝臣在上疏中将本朝称为历史上最为贫弱的一代,此论明显言过其实,难道宋朝还不如石敬瑭的后晋吗?但此举并没有受到宋朝皇帝的责罚,这与明清时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虽然文字狱并非始于明清,但就涉及面之广,残忍程度之高,持续时间之长,影响之恶劣而言,无疑以明清时期为最。当大臣在奏对时畏首畏尾,噤若寒蝉,思想保守僵化,朝政日非也就在所难免了。

六、明清君主加强的评价

就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演变趋势而言,君权强化和中央集权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最终都要服务于君权。失去对地方的控制,君权只能是无源之水;而君权的旁落,不但影响到对地方的控制能力,也是任何帝王所无法接受的。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的程度不断上升是一条主线,但在不同时期解决的侧重点可能有所区别。鉴于唐五代时期的藩镇割据现象,宋代统治者首先解决的是中央集权问题,但对强化君权也并非完全没有触及,分割传统相权给计相和枢密使的举措,就对明清帝王们不无启发和借鉴。客观上讲,君主专制强化的趋势并非始自明朝,而是直接袭自元朝。“明清制度是通过对元制的整理改革形成的,它并非直接由唐宋制度发展而来,而是更多地受到金元制度的影响”。 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89页。元代在中央推行的一省制和高官基本出自皇帝“家臣”的举措,已经在事实上拉开了君权强化的序幕。元特有的被称为皇帝家臣的怯薛,就运用接近皇权源头的有利地位和元旧俗的历史惯力,对宰相进行臧否和挟制,元代宰相等重臣,多半是被怯薛参劾罢废的。 李治安:《元代政治制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51页。范红军也指出,元代推行的行省制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而其独特之处就在于行省划界的“犬牙交错”原则。 范红军:《元代设行省如何加强了中央集权?》,《历史教学》(上半月刊)2010年7期。到了明清时期,君主专制不断得以强化并终至顶峰。明清是中国封建社会发展的末期,君主专制的加强对古代中国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生活产生严重而复杂的影响。

河流廊道的通道功能主要体现在河流的纵向流动上,河流纵向流动输运水和泥沙,其它物质和生物也通过河流廊道迁移运动[3]。养分循环、径流污染物的过滤和吸收、地下水补给等过程在河流的流动中完成,鱼类的觅食、洄游、产卵等生命活动也可以通过河流提供的通道来完成。

EM断路器通常与电能表安装在同一表箱内,可通过电能表发出的开关控制信号控制其分、合闸,相对于传统微型空气开关,它不仅有简单的过流保护功能,还增加了欠费分闸、分合闸状态反馈等费控辅助功能。它的主要结构包括外壳、操作机构、动静触头、脱扣器等,某型号单相电能表用外置断路器如图1所示。

由于厂卫等特务机构多由宦官把持,而且明代也出现了王振、刘瑾和魏忠贤等一系列权阉,产生了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这容易给人一种错觉,明代中期以后出现了君权旁落或阉宦擅权的现象。其实,众多权阉的出现,与君主专制强化的趋势并不矛盾,相反,是从另外一个视角佐证了这一点,因为上述权阉无一不是君主豢养和宠信的奴仆。与汉唐的“阉患”相比,把持明代厂卫制度的宦官与其有着根本的区别。从明代厂卫产生的前提条件来看,厂卫只不过是皇权扩张的工具,是皇权的延伸而已。皇帝可以给予厂卫和内阁多大的权力,也随时可以剥夺他们的一切权力。朱元璋设立锦衣卫只是为了加强皇权的需要,朱棣恢复锦衣卫制并设置东厂也只是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厂卫完全依照皇权的意志办事,即使到了明代中后期,皇帝也并没有失去对厂卫的控制权。如弘治期间,“孝宗仁厚,厂卫无敢横,司厂者罗祥、杨鹏,奉职而已”。是时,中官多守法,奉诏出镇者,皆廉洁爱民。 朱子彦:《多维视野下的大明帝国》,安徽:黄山书社,2009年,第215页。“终帝之世,厂卫皆徇职,不为恶,亦见上好仁,则下好义”。 孟森:《明史讲义》,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172页。诚然,明代也有像王振、刘瑾、汪直、魏忠贤等这样的权阉,可他们也只是在皇帝的默许与纵容下窃权用事,但绝无废立皇帝或者兴兵叛乱之举,而且他们的最终结局都是被皇帝处死,“明清宦官只能为乱而不能为变”。比如,崇祯皇帝登位后,立即清理魏忠贤及其党羽,严格限制宦官的活动。洪武建国初就明确规定:“内臣不得干预政治,预者斩”,宦官的上台只不过是皇权加强的需要罢了,用之则立,否之则废,这是历代皇帝都遵循也都明白的一个政治道理。明代宦官弄权现象可谓是前仆后继,但无一敢在根本上触及皇权者,这也说明了明代君主专制加强的威力。黄宗羲尽管对明代的阉祸进行了犀利的揭露,但也承认“人主之有阉宦,奴婢也”这样一个事实。

明朝的监听机构主要是“厂卫”,“卫”即锦衣卫,由朱元璋于洪武十五年(1382)建立。“厂”分为东厂、西厂和内行厂,东厂始设于永乐十八年(1420),西厂设立于成化三年(1477),武宗即位后,太监刘瑾又设内行厂。三厂并立,标志着特务政治在明朝时期达到顶点。“厂”“卫”一向并称,直接隶属于皇帝调遣和管理。二者间的职务并无多大差别,只是所属部门不同而已。厂卫相互渗透,相互影响,成为皇帝控制百官的耳目。自厂卫特务机构形成以来,便成为明朝负责侦缉的特务机关。“厂卫”开创了密查侦缉法,即是由君主直接委派的特别亲信,采用秘密的方式对百官进行特别监督,在社会上造成一种恐怖政治。明太祖朱元璋对大臣们的一举一动都有监督,通过监听可以对大臣了如指掌。锦衣卫人员最多时达到十五、六万人,对社会的监控可谓无孔不入。必要时,明太祖还换上百姓的衣服,亲自监视大臣的活动,徐达、罗复仁等人的府邸都曾被朱元璋“私访”过。以对宋濂的监听为例:尝与客饮,帝密使人侦视。翌日,问濂昨饮酒否,坐客为谁,馔何物。濂具以实对。笑曰:“诚然,卿不朕欺。” (清)张廷玉等:《明史》,第2551页。包括行政系统的锦衣卫、庞大的宦官密查侦缉组织,除皇帝一人外,上至公卿百官,下至士农工商,无不在其监事范围之内。东厂地位最是特殊,“每月旦,厂役数百人,掣签庭中,分瞰官府”。采取“听记”“坐记”“打事件”等方式进行侦缉,还雇用“京师亡命”,设“档头”分往各处进行刺探密访。厂卫还拥有特种司法权,凌驾于正规法司之上,滥用酷刑。“东厂番役横行,所缉访无论虚实,辄糜灿。”魏忠贤专权时,“民间偶语,或触忠贤。辄被擒戮,甚至剥皮、拔舌,所杀无不胜数,道路以目”。 韦庆远、柏桦:《中国政治制度史》,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94页。除此以外,严密的特务网络,使得官员们如坐针毡,每日朝会前要与家人诀别,到了晚上无事,则庆幸又平安度过了这一天。对皇帝而言,龙颜震怒之下,不知多少官员臣僚要沦为阶下囚,刀下鬼。百官群僚惶惶不可终日,性命朝不保夕,不知何时祸从天降,皇帝借此实现自己高枕无忧的目的,专制皇权一步步得以加强。“学而优则仕”本是读书人的不懈追求,但在朱元璋重法绳臣的严酷环境下,则是另一番景象:“家有好学之子,恐为郡县所知,反督耕于田亩。”与宋朝优待并大胆选用读书人的盛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水库上游设立水文站,及时提供准确、可靠的水文情报预报,为水库防洪提供切实可靠的水雨情一线资料,便于水库即时采取有效防洪措施。而且水库有供水任务,随时可以了解水库水质情况。此外,还可以掌握泥沙淤积等情况。

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使得官吏唯上是从,助长了因循守旧之风,同时官僚机构的膨胀也导致官僚主义和贪污腐化盛行。王夫之在《原法》中也指出:“帝王们设一事则虑其可欺,又设一事以防其欺;用一人则疑其有私,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 叶林生等:《中国封建官僚政治研究》,江苏: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69页。这种“叠床架屋”式的安排是为了官僚间的互相牵制,因而官僚政治的诸多弊端由此产生。帝王对官员们往往斥逐于喜怒之间,刑戮于是非之外,滥赏于玩好之中,拔擢于一念之下,既无客观标准可寻,又无有效之法防范, 叶林生等:《中国封建官僚政治研究》,第69、70页。因而,官员们办事只问“上意”不问后果,在恩威莫测的皇权之下,官员们动辄得咎,“左顾则罚俸至,右顾则降级至,左右顾则革职至”。于是,只好安插亲信,结交关系,以贿赂收买的手段打通内廷,拿钱输通关系,造成腐败。 叶林生等:《中国封建官僚政治研究》,第69、70页。当然,办事的结果也只求对上交代即可,因此形式主义,空话、套话、假话和欺上瞒下在社会上蔚然成风,这些封建官僚政治的弊端不正是皇权政治束缚和牵制驯化所产生的后果吗?

重视实验考查,突出学科特色。生物是一门实验性学科,考生需具备实验设计、实验结果预测及得出实验结论的能力。29题、32题均明显考查了实验设计。

当然,君主专制的不断强化,并非一无是处,在特定情况下也能够提高决策效率。以乾隆帝平定准噶尔叛乱这一事件为例,就凸显出决策者还是应该具备起码的担当意识的。正是乾隆帝紧紧抓住准部内乱这一稍纵即逝的大好机会,痛斥懦臣,力排浮议,乾纲独断,坚持用兵,并在获胜后审时度势,革除回部旧制,驻兵屯田,设官建制,最终开拓疆土二万余里,对稳定西北形势,奠定近代中国版图居功甚伟。“设若乾隆帝庸碌苟安,屈于谬议,不遣大军,或遇败而止,或得胜之后立即班师,听其维持旧制,不将其纳入清朝中央政府严格管辖的范围,则其后果之严重,就可想而知。” 顾城:《李岩质疑:明清易代史事探微》,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年,第232~237页。因此,不宜对专制君主的乾纲独断之举一概否定,关键要看决策是否正确。

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除了教科书所讲的废丞相、设立内阁以及军机处等内容外,在文字狱、朝议礼仪、廷杖制度、秘密建储、密疏言事制度和特务监听等方面均有所体现,皇权的加强虽使得皇帝勤政,处理国家大事,事无巨细,但更多的则是不利于民主意识的萌发。官僚主义盛行,贪腐严重,倾轧不止;社会文化上思想保守,缺乏创新,科技水平落后,阻碍了明清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清代虽被后人赞为“英主辈出”,但不能从根本上扭转封建社会衰弱的趋势,甚至由于君主权力的强化和决策失误,反而加剧了这一趋势。

观察患者术后恢复情况,包括手术时间(从麻醉开始到缝合),术中出血量,住院时间,术后肠胃功能恢复时间,术后并发症,术后6 h IL-6和hs-CRP表达情况,术后随访6~48个月统计并记录两组患者复发情况。

高中历史必修一课程在叙述明清君主专制的加强方面,所选用的史料相对较少,学生很难系统地了解明清君主专制加强在其他方面的表现。明朝276年的历史,仅仅通过讲解废除丞相制,设立内阁制来概括出皇权的加强,这是远远不够的。同样道理,清朝268年的历史也不是单凭一个军机处的设立就足以说明君主专制达到顶峰。教科书所体现的只是一个大的方面,具体的细节还需要教师们在教学设计时仔细琢磨。

七、教学建议

教师运用探究式教学方法时,可以先向学生抛出一个能吸引学生且与明清君主专制加强有关的问题,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例如:“万历三十年不上朝的原因究竟是什么?”通过采用探究合作以及小组讨论的教学方法,让学生进行“头脑风暴”,出现“百家争鸣”的活跃气氛。教师在此过程中要注意引导和启发学生,万历不上朝的真正原因可以从以下方面来得悉。首先,1572年,年仅十岁的朱翊钧登上皇位,其母李太后为了培养他成为有为君主,因而管教比较严厉,让他熟悉朝章典故,学习儒家礼仪。朱翊钧便是在这样枯燥乏味的学习环境中长大成年,万历皇帝更像是一个被囚禁在紫禁城里的囚徒。在李太后、张居正和冯保的“三座大山”之下,万历自小便养成了一种乖巧顺从的性格,这也形成了日后消极怠政的心理。其次,虽然捆绑在万历身上的三道防线相继结束,但明朝成熟的文官制度模式束缚了万历皇帝大施拳脚、励精图治的能力,“文官集团有它多年来形成的自动控制程序。……北京的会试、殿试照旧举行;地方官和京官按时的考核也没有废止。派遣和升任中下级文官,用抽签的方法来决定”。 黄仁宇:《万历十五年》,北京:三联书店,1997年,第81页。再次,“国本之争”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最终结果未及万历心愿,从此以后万历皇帝再也不与文官集团共事,进而意志更加消沉颓靡,隐居在后宫之中长达三十余年。最后,万历帝患有足疾。1956年6月,考古专家对定陵进行挖掘。考古学家打开万历的棺椁后,发现他的睡姿非常诡异,不是平躺而是仰面侧卧,右腿呈弯曲状。考古专家在将尸骨复原后,发现万历皇帝的右腿明显比左腿短,这足以说明万历生前确实患有严重的足疾。年轻时骨骼强健尚未有明显不适,以后随着年龄的增长,骨骼逐渐疏松,走路便受到影响。万历皇帝在遗诏中也提到“比缘多病静摄有年,郊庙弗躬,朝讲希御”,脚病也许并非不上朝最重要的原因,但至少是一个借口。课下让学生搜集资料,通过查阅图书馆藏文献、参观博物馆、搜素网络资源等方式,丰富史料,拓展历史视野,进而完成历史小论文作业。到再次上课时,让学生进行作品展示,或者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探究成果踊跃发言。教师要在吃透教科书的基础上,查阅更多的史料,获得更多的资源,丰富和加深自己的认识,开拓自己的视野,引导学生关注历史史实,这样才能引发他们思考的兴趣。教师对明清君主专制加强的了解不能只是蜻蜓点水。如果侧重于史料教学和探究式教学模式,教师可带领学生一起搜寻史料,从历史史料中剥离出历史真相,在历史文献中找到答案,逐步接近历史的真相。

万历皇帝三十年不上朝,对政事貌似漠不关心,对明朝产生了什么影响?“至居正卒后,帝亲操大柄,泄愤于居正之专,其后专用软熟之人为相。而怠于临政,勇于敛财,不郊不庙不朝者三十年,与外廷隔绝,惟倚阉人四出聚敛,矿使税使,毒遍天下。庸人柄政,百官多旷其职;边患日亟,初无以为意者”。 孟森:《明史讲义》,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216页。万历皇帝长年深居后宫,饮酒作乐,不问世事,任用矿监税使到处搜刮民脂民膏供己享乐,在南方一些城市引发了反矿监税使的民变。此时,北方女真族正在日益兴起,边患侵袭严重,“万历三大征”历时十余年,丧师数十万,耗银千万两;兵连祸结,国库空虚,百姓遭难。 赵毅、于宝航:《明史十二讲》,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9年,第201页。明朝面临严重的内忧外患,奈何万历皇帝仍是神龙见首不见尾。除此之外,万历皇帝21岁开始修建自己的巨大陵墓,耗银800多万两,相当于当时两年的财政收入,仿紫禁城之建制,历十年之久才最终完成,这无疑加重了明朝的财政负担。万历皇帝统治时期,正是世界处于翻天覆地的变革时期,处于由古代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前夕。在这个历史的大变局下,作为一国之君的万历皇帝不仅没有把中国带上近代化的道路,反而使明朝陷于颓势。“故论者谓明之亡,实亡于神宗。” (清)张廷玉等:《明史》,第195页。和万历统治(1572—1620)大体相当的法国国王亨利四世(1589—1610),则开始了法国波旁王朝的统治,他采取一系列发展农业和工商业的政策,大力发展对外贸易,使得法国逐步迈向近代社会;英国正值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时期,英国于1588年打败西班牙“无敌舰队”,初步夺得了大西洋航线的控制权,为向美洲和其他地区的扩张开辟了道路,英国的殖民势力也逐渐向亚非地区渗透;俄国在伊凡四世的改革下,沙皇的专制统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起来,也逐渐开始了对西伯利亚的军事扩张,在半个世纪的征服和扩张中,俄国的势力向东一直延伸到太平洋沿岸。与此类似,被誉为“千古一帝”的康熙皇帝,如果与同一时期的路易十四、彼得一世和英国的威廉国王等欧洲君主相比较,其统治的实际效果及其对中国的影响,恐怕都要予以再思考和重新评价了。

当然,还可以引导学生进行深入思考,万历三十年不上朝,是否导致了皇权旁落和权臣欺上?实际上,即便是万历长期不见朝臣,但其对朝政的掌控力丝毫不亚于前代。通观万历一朝,并没有出现宦官和外戚专权,权臣擅权和将领作乱的现象,这又从侧面充分说明了明初加强君主权力的客观效果。但在选择储君的问题上,即便是个性极为鲜明的万历,也不得不向传统的嫡长子继承制屈服,这是否又说明君主专制的强化还没有达到顶峰,还需要清代的帝王们“更进一步”!

明清时期正是西方资本主义迅速发展之际,当中国的封建君主们还在绞尽脑汁地强化自己的专制集权时,资本主义世界的曙光已经在地平线上冉冉升起。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通过横向联系和比较,让学生了解到相对于西方世界,中国在生产力的变革,人们观念的进步以及社会转型方面,已经落伍了;通过纵向联系,对中国古代的历史进行梳理,从秦汉时期,中国封建社会君主专制的一步步加强,到明清时期达到最高峰,去探寻历史发展的规律,进而更好地解读历史。

教学“任重而道远”,教师应“上下而求索”,历史教师只有在具体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中,强化问题意识,着力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才能“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资产证券化是指资金拥有人将一些流动性不强,但可能会有较好现金收益的资产进行资金重组,并将资金的所有权分配给特定的被委托人,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资产证券化可以使缺乏流动性的资产在金融市场上自由流通,增加其流动性。

 
赵冠峰,马袅
《历史教学(上半月刊)》2018年第03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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