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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当代都市流动青年的亲密关系实践

更新时间:2009-03-28

研究缘起

“2016年12月23日清晨4点,意识还未清醒的我接到朋友B先生的电话。电话里他声音颤抖地说:‘救救我,我动不了,帮我打120。’我惊慌失措地一边拨着急救电话,一边飞速赶往他的住所,那是一间和三四个同龄人合租的公寓。他见到我第一句话说的是:‘我不知道找谁,如果她(女朋友)在这儿,我就不会这样。’空洞绝望的眼神望着我,让我始终不能平静。”——摘自田野日志

“如果她在这儿,我就不会这样。”当面对病痛的折磨、生命受到威胁的那一刻,远在家乡的父母是无法求助的,同租房的陌生房友是无法开口的。他认为生命中最重要的女朋友离开了,才会给朋友打电话求助。如果他和女友共同居住在一起,陪伴他左右的一定不是远路赶来的“我”。

B先生,男,27岁,江西人,北京工作3年,与女友未婚同居半年后分手。这一案例也使笔者思考:两性关系的亲密度相比于“血浓于水”的亲属关系,更具高度不确定性;同时,同居在一起是无法律保障的亲密关系,更具不稳定性。为什么“此时此刻”如此重要?是暂时性的本能需求,还是这种看似“不稳定”的两性关系对于个体需求的功能性发挥更具实践性意义?都市流动青年们选择共同居住在一起的实践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缘由,他们面对的不同生活情境如何影响其自身的选择与策略?

生15:我明白了,在图4中,由于角是转动的,所以如果△AMD∽△DNM只能是∠ADM=∠DMN,那么就会有MN∥AB,而事实上,在转动的过程中它们的位置关系是变化的,不是确定的,所以不可能三个三角形同时相似.

文献回顾

(一)“未婚同居”:从文化制裁到文化许可

两性关系对于人来说,是人与人之间最根本的、最自然的关系类型(卡尔·马克思,1972)。“一夫一妻”制家庭是两性关系维系中最符合资本主义私有制发展的生产配套模式。而两性关系的维系形式本身是多种多样的,如果将法律视角引入,两性关系的合法存在是婚姻关系——“一种不可商谈的性的独占性义务”(Hirschman & Larson,1998:285),合法婚约可以将两性关系从夫妻关系与通奸、卖淫、婚外情等关系形式得以区分开来。但是, 找不到充分理由来解释未婚同居这种非婚姻性关系的存在是一种怎样的“公平交易”以及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匹配;甚至从社会规范及法律调节的发展历程来看,未婚同居关系在中国婚姻文化中也是模糊地带,关系性质不容易划分边界。

首先,未婚同居涉及的第一个层面是婚前性行为的文化包容性问题。婚前性行为在中国文化中经历了从“禁欲”到“纵欲”的观念转变:在古代儒家“克己复礼”、“男女授受不亲”思想的熏陶下,性行为只有与婚姻相连才合乎社会规范,婚前性行为是道德禁忌,破坏婚姻家庭的性关系必定会受到谴责和禁止;1949年后,禁欲主义在特殊社会结构和文化伦理下,未婚同居等同于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是伤风败俗和道德败坏的典型,会被政治处分和舆论批斗;改革开放以后,学界主流论断中国经历了积极的“性革命”(潘绥铭,2003;李银河,2003;刘汶蓉,2010):以快乐主义为旗帜、自然主义为基础的性革命基本破除了精神禁欲主义,社会上不反对性革命的力量与日俱增(潘绥铭,2006)。

以产教融合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积极争取把辽东学院—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建设成为“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将创新与创业教育融入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整合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调整、修订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探索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创新创业、项目教学等人才培养模式。同时,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应用技术大学的专业评价指标,积极开展专业自评,加强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本科专业水平的各项指标建设,从而提升专业竞争力。

其次,未婚同居涉及第二个层面——未婚同居的合法性问题。从立法层面来看,在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中则把“非法同居”限定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区别于未婚同居;同时,在1994年中国便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即使符合事实婚姻的同居关系也只是非婚同居,不再受法律保护。所以,在我国的成文法中,并没有否定和禁止未婚男女的非婚同居(魏清沂,2005;张楠,潘绥铭,2016)。

从现有数据来看,西方国家同居现象从1980年代开始流行(Smock, 2000)。在美国,到2010年,同居男女已经达到770万对(U.S Census Bureau, 2010);在欧洲,同居比例有相同的增长趋势(Kasearu & Kutsar, 2011),在北欧,超过80%的男女在结婚前有过同居经历(Kalmijn,2011)。在东亚地区,未婚同居比例相比于西方发达国家盛行程度较低(The NSFH, 2010),如日本1970年后出生的女性20%有过同居经历。

在中国,中国家庭动态研究(CFPS)显示:“我国居民中具有初婚前同居经历的比例约为10%,且这一比例在较年轻的群体中更高。尤其是在80后群体中,男性与女性有过初婚前同居经历的比例超过了25%。根据之前出生世代同居率的变化趋势可以预计90后群体在未来几年全部进入婚恋周期后,同居的比例可能会更高甚至过半。”(於嘉,谢宇,2017)

关系的控制感是很注重忠诚度、公开化。“没有第三者的介入,同居没考虑结婚,但朋友都知道我们住在一起了,爸妈也知道。”(Cui先生)

该井于2010年3月31日射开井段2 710.6~2 713.6m、2 766.1~2 769.4m 投产,初期日产液20.3t,日产油16.6t,含水率18.4%,试油结果与评价结论一致。

(二)研究现状:结构—个人视角

未婚同居研究主要从社会变迁的视角进行结构性解释,具体涉及西方同居率的增长与第二次人口转型的关系,未婚同居现象出现与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转型的关系探讨,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对未婚同居现象出现的个体因素探讨。

流动中的未婚同居者的“社会位置”使得其自身成为都市化主体的欲望非常强烈,对于“外地人”身份的未婚同居者,首先是城市身份认同的焦虑感,个体还未完成城市身份认同的转型(从“外地人”向“都市人”转化),就无法进入结婚生子的正常人生轨道。都市户口的获得成为“外地人”完成“都市人”身份转型最直接的欲望表达,都市化主体的实现途径是:找都市户口的职业,积累都市生活的资本,从同居关系转化为婚姻关系。

主要涉及两大视角:其一是第二次人口转型(Lesthaeghe,1983,1995,2010)对同居率的提高有重要影响,发达国家学者把同居关系的出现放入家庭变迁的宏大过程中理解,将同居出现视为对传统家庭形式的挑战,是作为一种自由生活方式的选择。美国学者(Smock,P.J.,2000)近年来对美国同居现象出现进行总结和归纳,其指出:一方面,个体主义价值观念的普及和宗教世俗化导致美国社会的价值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另一方面,现代化以及现代化过程中女性社会经济地位的提高和性别观念的变化也是导致同居率上升的重要原因(Bumpass,1990)。其二是从现代化转型中的经济发展劣势视角来看,同居这种不稳定的状态出现更是经济因素的不确定性决定的(Perelli-Harris and Gerber ,2011),由于经济发展伴随的工业化、高等教育扩招、人口迁移,孩子脱离父母的约束下,同居成为年轻一代的被动选择(Sweeny,2002);同时,当生育作为社会规范进行约束、养育子女的成本升高,导致生育率下降,更多的年轻人选择不结婚、不生育(Cleland,1985;Becker,1981)。

2.个体选择同居:能动性解释

该计划根据社区业余俱乐部人数、硬件设施、训练及比赛数量、竞赛成绩等因素将社区足球俱乐部分为3个级别,在提供专业教练员及场地支持外,还会依据级别赞助不同数量及质量的服装与训练装备。

西方经验研究显示当问及个体如何开始同居关系,很少人是有深思熟虑的决定或动机,随着感情渐进发展滑入同居关系(Manning and Smock ,2005),也没有结婚计划(Sassler,2004);同居成为流行趋势,使得年轻人相信同居是一种很好的试婚方式 (Johnson etal,2002);进入同居关系是考量金钱、交通方便、房屋安排需要等因素(Sassler,2004);依恋安全感缺乏等人格特征的人会更容易进入同居(Rhoades,Stanley,and Markman,2009);也有实证研究显示(Stanley,Whitton,&Markman,2004),同居的动机可能是“同居效应”影响,即结婚高压力和离婚高风险使得同居者选择同居不进入婚姻。

(三)现有文献呈现出的研究特点

第一,研究视角:结构—个人。已有研究侧重于从各种社会环境或社会变迁来分析同居率提升的社会性成因,或者仅从同居者自身能动性选择的角度,但个体选择的动机只是告诉我们同居关系如何开始(how),有哪些因素使得同居者进入同居关系,但并没有告诉我们为什么进入同居关系(why)。

第二,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我国研究群体主要数据来源多于改革开放前后,未婚同居的群体(大学生、农民工、城市青年试婚)的态度及接受程度等观念的小规模定量调查(袁浩淇,2003;许传新,王平,2002;刘志翔,毛丹,2005;宋月萍等,2012),但对于当代80后、90后成长起来的青年群体关注过少;研究方法多以定量研究为主,定性研究较少。

总结修志实践,众手成志之“众手”,各有所指,各有所用,侧重不同。一是领导“推手”:重视修志工作,人力物力支持;二是供稿人“托手”:提供资料翔实,打好坚实基础;三是专家“拉手”:出谋划策,解疑释惑;四是编辑“抓手”:分工负责,各把一路;五是主编“控手”:谋篇布局,总体把握。

国际调查显示:同居通常处于变动状态(dissolve or marriage)(Bumpass & Lu,2000)。这也说明这种短暂的亲密关系实践具有“差异化”的动机取向及实践策略。未婚同居的动机的复杂性与实践的丰富性,不仅涉及居住安排,还涉及是否涉婚性;再结合青年都市生活的流动性,需要探究的不仅是未婚同居的主体含义,理论上,笔者要追问:差异化动机取向的维度是怎样的连续统一,有哪几类倾向?不同动机倾向和实践策略的背后是怎样的行动逻辑?在差异化动机倾向选择下的同居实践使得未婚同居关系维系具有怎样的功能含义,又会怎样影响中国当下的亲密关系形态发展趋势?

因此,本研究试图从当代80后、90后都市青年在社会变迁环境中采取未婚同居不同动机、策略出发,来探索未婚同居这种亲密关系实践存在的意义。

首先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方面人们的保护意识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人能够谨慎保护自己的私人信息。然而,在网上,要时刻保护国家安全要时刻牢记。首先非法网站要禁止浏览,遇到违法网站要对其进行举报。其次,不明网站不要逗留,以防止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恶意攻击。

研究视角与研究方法

(一)理论视角:“主体建构”

本研究试图从同居这种亲密关系形态的缔结、维系、转变进行探究,从同居者本身的主体性叙述中勾勒这种亲密关系实践存在的含义,运用Patricia R.Pessar和Sarah J. Mahler(2001)探讨主体性的框架,以不同的度量、维度,从个人的身体延展到国家甚至是跨国空间探讨主体性。这种主体性有两个层面的含义,即个人的与社会的。

第一个要素是社会位置。即“个人在历史、政治、经济、地理、亲属关系等众多社会分层因素所决定的权利框架中所处的位置”(Pessar and Mahler, 2001)。这影响到个人资源的多少,涉及微观及中观层面上的影响因素。其因素不仅与社会分层、种族、民族、国籍相关,还与性和性别以及年龄、职业有关,它们合力塑造了人的不同身份,而身份认同又影响人的行为和理念。

笔者调查的未婚同居者都有跨省与三、四线城市向一线城市空间流动的经历,使得自身跻身成为“新的社会阶层”群体,面对着都市生活、职场生活等方面的社会结构性压力,他们的同居生活实践不仅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内化的态度与行动的外在表现,又是驱动个体行动的建构性结构性因素。所以,未婚同居者们处于怎样的“社会位置”是着重分析的维度。

第二个要素是“地理尺度”。这里的“地理”是个宽泛概念,指个体作用于多维的社会空间尺度(Pessar and Mahler, 2001)。在本文中,首先指未婚同居者如何构建和控制自己的性、身份认同的空间尺度,如在同居关系中两性的私密空间的性权利/性角色及身份认同;其次是社会空间的尺度,即对居住空间的例行化程度、消费空间的边界等。

第三个要素是“主体性”。即在特定的社会位置上人如何改变权力的流向,对外部条件施加力量(Pessar and Mahler,2001)。Pessar和Mahler认为主体性包括两层含义,其一就是人们在自己特定的社会地位动用自己的社会资源计划和实施改变的能力,还取决于他们的“认知的能动性”(cognitive agency),包括人们的想象力、欲望等。

Pessar和Mahler的框架凸显了社会位置、地理尺度和主体性之间相互关联与相互作用,对城市化、高速人口流动、经济文化发展的背景之下探究未婚同居关系具有借鉴意义。所以,要理解未婚同居对于流动青年的主体意义,首先,应该把他们当作有丰富情感和欲望的个人,而非社会层面的“群体”,本文将要探索流动青年面临的社会情境如何影响未婚同居这种亲密关系的不同动机倾向选择;其次,他们的“认知能动性”体现在哪些方面,如何索引他们维系同居生活策略来满足身体、社会、情感的需要。

(二)研究方法与受访者情况介绍

笔者从2016年7月开始关注未婚同居关系的实践群体——都市青年。随着社会变迁,以“80后、90后”为代表的青年群体成为社会新鲜事物和新潮流的代言人,青年的婚恋模式、亲密关系多样性“存在着人口结构、经济条件、社会观念、交际方式、家庭压力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李春玲,2017),由此已成为当代学界研究关注的热点。经过一年的深度访谈和参与式观察,滚雪球抽样后最终正式访谈了35个未婚同居者(同居状态中或有过同居经历的单身/初婚者),受访者年龄集中在25—30岁,男性15位,女性20位;地域属性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教育背景主要在高中及大学本科以上(硕士18人,本科10人,博士在读5人,高中2人),户籍多为二、三、四线城市;年薪平均在10万—15万的都市青年群体。笔者从受访者的生活史出发,回溯同居经历及实践策略以及对婚姻的想象与未来规划等方面。追寻被访者采取同居这一亲密关系形式的动机倾向,从被访者的生平经验中来理解其当前行动中的态度与面临的处境及其赋予自身同居生活实践的意义。

受访者的同居生活经历叙述中,经常会表达和伴侣间的情感独立性,挣脱父辈的婚姻干预,表明与传统婚姻生活的不同,是“个体家庭”的组建,以相对纯粹的伴侣关系维系家庭生活,而非传统父权制度规范的婚姻生活,虽然未婚同居关系最终转换为婚姻关系的可能性很高,在于对传统家庭观的规范性遵守,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维系未婚同居关系而不立即转入婚姻关系的情感依附程度来讲,更是希望拥抱同居生活的状态——“二人世界”的自由,不愿涉及双方父母的干涉,以及暂时逃避生育的责任,拥有更多的个人空间的情感表达,这也就说明,未婚同居关系成为流动青年延迟传统婚姻规范的一种特殊形式。

未婚同居动机倾向工具主义规范主义理想主义

笔者认为未婚同居者的主体性体现在自我认知和实践中,受到吉登斯“结构化”理论以及现代性“时空观”、个体本体性安全等理论的影响与启发,笔者结合马勒和佩莎的对生活经验研究的框架参考,从田野调查访谈资料中总结出,未婚同居者在自身空间流动性、生命年龄的脱嵌限度、日常生活惯例化程度等方面差异化对比,展现工具主义、理想主义、规范主义三种不同动机取向的同居关系实践。

(一)工具主义

工具主义倾向的未婚同居者特征是以情欲吸引或居住便利条件为主要目的,进入同居关系速度快,历时性较短,维系时的空间流动性较强,自身年龄与社会时间(适婚龄)脱嵌认同感较低,日常生活惯例化程度较低,对同居关系的控制感较弱,未来规划性不强,有转入单身的倾向。“我对性生活质量要求很高,需要磨合,第一次可能不是非常好,不能达成很好状态,也要五六次才能磨合好。”(L小姐,27岁,自由职业者)

工具主义倾向的未婚同居者的空间流动性特别强,职业也较为不稳定,伴侣是短期固定的,同居关系维系只是一种陪伴工具性意义而存在。“我会定期在一个城市住一阵子,如果感情不合适,我要到另外一个城市,他不想去,我们就结束了。”(Wu小姐,自由职业者)

说起帮衬二字,那当然是宝玉爹首先帮了宝刚爹的。没有宝玉爹的李代桃僵,就不会有宝刚爹一辈子的美满婚姻。真的,尽管在乡党们的眼里,宝刚爹是个怕老婆的标兵,在香娭毑面前,从没挺起胸抬起头做过人,可俗话说得好,鞋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宝刚爹对香娭毑,是打自心眼里敬畏和满意的。唯独不满意的一次,就是那次赛诗会,也就是香娭毑朗诵了爱毛主席的诗遭到宝刚爹的当场呛白之后,香娭毑赌气回南县老家侄儿那里住了好些日子,还是宝刚爹亲自去接才回到白家湾来。至于二狗伢说香娭毑与宝玉爹有那么一腿之事,乡党们似乎抱的是一种无所谓的态度,真也罢,假也罢,都有可能,都有道理,在乡下,是没有谁去认真追究的。

工具主义倾向的未婚同居者对自身年龄到了适婚年龄的认可度较低,有“抗拒”倾向。“我年纪还小啊,为什么着急结婚呢?”(Qiao小姐,25岁)

同时,有工具主义倾向的未婚同居情侣多采取的是租房策略,对房子的自我归属感程度最低,居住便利性考量的目的性更强,居住时间更短。“我觉得不是我的房子,我就不会收拾就是暂时的住,我俩分手后,我就搬出去了。”(Ren小姐,租房)

在同居过程中,会有多角恋情出现,并认为这是同居关系保鲜的常态,和伴侣彼此是达成默契的心照不宣,对彼此的同居关系掌控感较弱,关系不存在排他性。“我们是去性别相处,性别是流动的,我们都有两种性别的亲密关系经历,也会吸引到两种性别,你有多重角色身份,那就很有新鲜感。”(Liu小姐)

(二)理想主义

家庭主义文化价值观影响下的个体,对婚内生育传统价值规范的遵守仍然是主动性的,这使得未婚同居关系受到生育的牵引,即“暂时不结婚,不生育,但不代表以后不生育,如果要生育,必须得结婚”的思维逻辑下,转化为婚姻关系的速度会提升。

对城市定居并无定着感,和同居伴侣职业调动“偕同”流动。“因为北京不适宜居住,以后再去其他城市定居,共同规划着走。”(Xu先生,30岁,北京国企职员)

对于经济支出,理想主义倾向的未婚同居者认为是不分彼此的。“生活所需都是共同的,一旦分开是共同生活分开。”(Qiao小姐)

可见未婚同居从我国的社会环境及制度变迁下是从文化制裁到文化合则的态势发展,同时,这种亲密关系的形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存在都是有一定的社会需求和特殊存在意义。

通过以上史料的对比介绍不难发现,《册府元龟》《新唐书》由于借鉴了《旧唐书》和其他资料,因而关于张均流放合浦郡的说法一致;而对于张垍之死的说法,《新唐书》与《旧唐书》虽有歧异,但以《旧唐书》更为准确,似无可疑。宋敏求的《唐大诏令集》为本取材于唐代国史、实录等资料的《旧唐书》对关于二张之死的记载又增添了强有力的证据。

(三)规范主义

规范主义倾向的未婚同居者特征是以结婚为目的,同居关系维系的历时性相对较短,空间流动性最低,自身年龄与社会时间(适婚龄)脱嵌认同感较高,日常生活惯例化程度较高,对同居关系的控制感最强,同居关系具有唯一性,同居时对未来规划性高,同居等同于“等婚”状态,同居关系有转入婚姻关系的倾向。“考研后,我俩就有规划要什么时候结婚,恋爱很久了,后来一起找北京的工作。”(Liu小姐,27岁,北京市公务员)

具有规范主义倾向的未婚同居者对自身年龄到了适婚年龄的认可度较高,对社会时间对自身的挤压性感知较敏感,有“顺从”倾向。“我现在这个年龄了,再去找新的,不会有更好的人选,现在决定明年结婚,是因为年龄到了,该结婚了。”(Hou小姐,28岁,民企职员)

可以看出,对社会规范的“年龄到了”的敏感度,是对结婚规范的遵守的内化,当有了恋爱的伴侣,“住在一起”是社会时间序列中必然发生的事情。

同时,具有规范主义倾向的未婚同居者有明确的购房计划。“一个是过渡的出租的房子,一个是自己家,肯定不一样,自己的房子会一起做饭,租的就是睡觉,以后结婚有经济能力会买房子。”(Xu先生,租房)

1/保护眼睛的小能手,上文也说了,可以改善夜盲症,因为视网膜上的视杆细胞含有视紫质而具有暗视觉的功能。适量的β-胡萝卜素能促进视紫质达到正常含量,从而避免了缺少维生素A所致的暗视野适应迟钝,也避免暗视野之后出现强光对眼睛所造成的损害。

未婚同居三重动机倾向的结构解释

三重动机倾向选择背后都具有结构制约性或者既成要素的促进与限制,如果从社会生产层面对三种同居关系结构性要素分析,可以看出未婚同居具有三重功能性含义:在全球化、城市化的时空剧变中满足“工具性”功能取向;在亲密关系商业化逻辑、民主化进程中保持“理想性”基底;在“家庭主义”文化价值观影响下,具有“规范性”目标追求。

(一)城市化、时空剧变性与同居关系的工具性

三种动机取向的同居关系都面对城市的匿名性(Simmel,1950)。这首先为流动青年私密性的同居关系创造了社会空间;其次是时空剧变属性,80后、90后流动青年处于高等教育扩招的时代,延迟了青年的适婚期,脱离了原生家庭掌控,跨省教育流动以及全球、城市间职业流动促使其初入职场生涯的不确定感加剧,同时被抛向市场化的“租房”空间,加剧了自身的流动性。这使得未婚同居者进入同居关系的社会环境更为宽裕,同居关系的工具性在未婚同居者关系缔结初期、中期、后期都发挥着重要功能。

比如Cui先生表示当自身迫切想成为大都市适应的个体,在失去代际亲属网络的依托以及学校制度性环境的保护时,同居关系成为本体性安全感的来源。“都市生活是不确定性的,经常会不安,城市给予了我们什么,机会、视野、便利条件,但是我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想留在这儿,要不就得有钱,要不就得先拿户口,以后孩子入学得考虑,养老医疗得考虑……有她不一样,她是我奋斗的动力,两个人在一起才会有安定的感觉。”

同居关系作为“等婚”状态的原因,有受访者表示:国家房价调控政策的调控,不敢轻易结婚。“我不会去领证,要买二套,但首付七成,不是不想负责。”(Guo先生)

以电子广告屏设计与制作为例,讲授单片机与数码管、点阵、液晶显示器的接口设计方法。以能显示组别和倒计时时间的广告屏为任务驱动,在教师指导下,完成该作品的软硬件设计和调试。

大都市生存空间下的流动青年在失去校园体制宿舍模式的正式社会支持,面对高额房价,在缺乏自身财富积累,原生家庭无法支持购房的特殊时期,同居关系中的工具性功能发挥就具有存在性意义。

(二)亲密关系的“商业化”逻辑、“民主化”进程与同居关系的理想性

未婚同居关系的理想性具体体现:爱而不婚,浪漫爱情的保留基底。“罗曼司”理念,在19世纪促进了西方社会生活的世俗化变迁(劳伦斯·斯通,1982),但浪漫和自由的爱情观没有能在现实中长期主导中国人的性爱观(周晓虹,等,2017),消费主义商业化逻辑渗透日常生活和家庭结构,1990年代以来恋爱和婚姻变现实,婚姻的意义被异化成为基于物质财富交换为第一性的流动“超市之爱”(叶青,2014)。

当婚姻成为消费主义的盛宴,同居关系的维系模式相比而言更为纯粹,正如Giddens(1992)提出“纯粹关系”(Pure Relationship)概念来捕捉当代人的爱情观,这种亲密关系倾向于产生伴侣式的配偶或同居者,强调平等与知心的特质,现代性区别于传统特征之一就是从经济考虑、制度安排转化为基于信任的纯粹关系。

同时,亲密关系发展在当代社会变迁中是一场“民主化”进程的革命,同居关系之所以具有纯粹性,也源自于两性性自主和性多元为背景下的性平等。当女性经济实力提高,性自主权利提升,爱欲与理性相结合(马尔库塞,1987),快乐成为一切实现自身计划的原则,同居关系成为摆脱婚姻关系中财产所属权的依附、维系性权利自由、逃避生育繁衍后代、母职规范的主动选择,更有“自我权利与自我实现”特征的高度现代性的含义。

比如Li小姐排斥“一夫一妻”制度婚姻,崇尚自由。“我不需要对方财产,完全可以靠自己,没必要步入婚姻生活。我不认为一生可以只爱一个人,婚姻没那么有意义,同居生活就很自由,没有捆绑。”

(三)对“家庭主义”价值观的遵循与同居关系的规范性

西方家庭理念变迁中,界定伴侣行为的社会规范日益衰减,非婚同居或者同性伴侣的比率升高,使得结婚率降低,形成“婚姻的去体制化”( deinstitutionalization of marriage)(Andrew J.Cherlin,2004)。我国学者研究也表示1990年代以来的中国受到市场化、全球化的冲击使得社会转型在私人生活领域的个体自主性增长(阎云翔,1992),也就是说,是否结婚的自主权掌握在个体手中。

笔者通过访谈记录的话语捕捉,分析未婚同居者“主体性”发挥的场域,即作为流动人口、80后、90后一代青年、“新中产阶层”等社会分层因素所决定的“社会位置”,认为未婚同居者成为流动中的都市化主体,多元价值观冲击的现代化主体,个体认同的家庭主体,未婚同居不仅是个体进行亲密关系维系一种选择形式,更是一种社会适应性策略。

笔者调查体现出同居关系的规范性在于:在“家庭主义”价值观盛行的中国,组建家庭仍然是个体的理性选择,家庭成为风险共担的单位,同居关系转化为婚姻关系的可能性会更高。35个同居者的访谈中,19位受访者明显带有“规范主义”倾向的动机,有结婚的规划(同居前、同居中)或者进入了婚姻关系模式占主导。这说明未婚同居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遵守传统家庭文化价值观的功能,成为婚姻关系的“前奏”或者是过渡。

Y小姐在访谈中提到,对其伴侣的原生态家庭的和谐状态十分欣羡。“我去他家,打动我的是,他父母的感情特别好,家庭责任感强,如果也能像他们那样多好。”虽然,同居之初没有结婚的打算,但是同居关系维系的“家庭生活”对Y小姐影响很深,同居经历中与双方代际的互动,促使其进入婚姻关系。

理想主义倾向的未婚同居者特征是以崇尚爱情,维系浪漫恋爱关系为主要目的,恋爱质量较高,同居关系维系的历时性最长,空间流动性相对固定,自身年龄与社会时间(适婚龄)脱嵌认同感最低,日常生活惯例化程度最高,对同居关系的控制感较强,具有一定排他性,同居时对未来规划性低,具有维持同居关系不转入婚姻关系的倾向。“就是陪伴,结不结婚重要吗?”(Ren小姐,26岁,职业学校教师)

未婚同居欲望主体应对社会变迁的多重适应策略

笔者认为,不仅要仔细探讨未婚同居者同居经验形成的细碎过程、意义建构,还要将社会影响与个人经验相连,即分析未婚同居者理解自我和主体建构的“欲望表达”,这种欲望表达是非计划性、非策略性的日常想法或选择,凸显未婚同居关系对80后、90后流动青年的情感、精神象征性意义。未婚同居是个体的一种选择方式,不仅仅是亲密关系的选择方式,更是跟个体的需求欲望相联系,他们需要什么,想获得什么?对都市生活的理解和需求是什么?他们如何通过同居实践表达自己的欲望?

也有研究表明中国家庭领域的“个体化”趋势并没有按照西方家庭变迁轨迹,存在亲子轴与夫妻轴并现,进行代际互惠,合作决策的现象(刘汶蓉,2012),我们不可否认家庭仍然是个体的理性选择、风险共担的单位。

(一)未婚同居关系成为流动青年完成城市身份认同时期的适应性策略

本文中的受访对象是80后、90后生活工作在都市的青年群体,在都市生存却没有都市户籍,尽管他们中有的人实现了就业,但无法立即完成都市人身份的转化,从就业所在地与户籍所在地相分离来看,与户籍制度相关的“市民待遇”,使得流动青年仍旧是“外乡人”,仍然属于“漂”一族。

1.社会变迁与同居率增长:结构性解释

可以看出, 面对 “都市人” 与 “外地人” 身份差异以及与一系列权利的不平等的社会结构因素的勾连, 流动中的青年亲密关系话语与实践是流动性的必然结果, 更是在城市安定的必然选择, 一段相对稳定的、 有共同居所的亲密关系就具有特殊的意义, 同居关系成为个体本体性安全感的来源, 完成 “都市人” 身份认同成为未婚同居伴侣共同奋斗的目标, 以相对稳定的关系适应空间流动性, 保持城市的归属感。

(二)未婚同居关系是流动青年提高自我性赋权的重要场域

随着个体进入大都市接受高等教育的生命历程看,已经深受西方个人主义和消费主义的浪漫爱情冲击,价值观及认知体系已发生变化。青年群体不仅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和理念,西方价值观念很容易受到他们认可和接受。

受访者聚焦在80后、90后青年群体,他们的年龄阶段处于适婚期,性行为、择偶、结婚等人生阶段必将经历的重大事件都会成为个体自我赋权的重要场域。

成为性主体的欲望是个体维系未婚同居关系的重要驱动力,而且,笔者在受访者的访谈中发现,女权主义和性解放的思想为流动青年群体所接受和追捧:弗洛伊德、福柯、马尔库塞、弗洛姆等人关于性爱的哲学和心理学思想,萨特、波伏娃等作品中的反叛与自由的思潮赋予了其自身更多的发展和话语空间,这种群体认同所建构起来的亚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构建新的性爱观,使得流动青年进行同居实践更具“个体主义”色彩。同居关系成为适应个体主义价值观文化认同感的实验场。

(三)未婚同居是流动青年遵循传统婚姻规范的特殊形式

流动青年是自身处于脱域状态——与传统性父权制婚姻制度高度分离,这种自主性不仅可以缔结、维系未婚同居关系为试验场,表达和生产性欲望,更是表达情感欲望的有力武器,具体体现在要挣脱传统性别角色和定位,拥有更多的个人空间,实现经济独立、得到尊重等。

人类的无序发展给水生态系统带来巨大压力,如何开发利用好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与水和谐相处,重塑新的文明状态是摆在人类面前的现实课题。当前,各地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但对其内涵与特征、理论基础尚未有统一的认识。笔者结合项目研究,从水生态文明的内涵、背景、理论基础几个方面入手,浅析水生态文明中的几个相关问题,为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一些参考与建议。

总结与反思

首先,本文讨论的是大都市流动青年(80后、90后)对“未婚同居”的实践和体会,呈现了三种动机取向的同居者们差异化的日常生活图景,从同居关系的缔结、维系与转化的过程中剖析未婚同居这种亲密关系形式在当代现有的社会、经济、文化环境下的三重功能性含义。

(1) 耐张塔的横向和纵向的刚度相近,但纵向刚度略高于横向.单塔的1阶横向和1阶纵向频率高且非常接近,但都低于1阶扭转频率.

其次,着重突出了同居者自己的声音,他们自身作为都市化主体、现代化主体的欲求与选择“未婚同居”这种亲密关系形式的交织含义;呈现他们采取同居关系时面临结构限制性和使能性的自主性。避免从单一的角度解释未婚同居关系存在的原因,忽略其中的复杂性与多样性。

当然本文涉及的研究对象局限于35位受访者,指的是正式接受访谈的人(前期试调查9人),在访谈中实际接触了更多的潜在调查对象,质性研究在于每个故事的丰富性和每个受访对象的差异性,不能以定量思维对其样本代表性的认识论层面进行分析。对于文章的差异性动机倾向呈现,归纳总结三种范式,当然,笔者希望尽可能呈现多元和差异性,不以偏概全,这也是笔者进一步想研究的动力所在——收集更多的未婚同居者的故事,丰富及检验范式及理论框架。比如,低收入阶层、低教育水平的流动青年的未婚同居案例,农村生活的未婚同居关系等,他们的动机与策略又是如何?又有怎样的欲望?这也是今后笔者要不断丰富的方向。

第三,本研究的局限性还在于,研究本身的时效性,只能反映当时当地的个体的情境之下的理解与认知,当笔者再进行追踪调查时,可能又有一番图景的展现,这也决定社会变迁下的个体的认知能动性的不断变化,变化在质性研究中变成永恒,这也是魅力所在。

注释:

① 第三条和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席令9届第51号,2001-04-28。

② 具体来看,“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参见 http://china.findlaw.cn/info/hy/shishihunyin/414664.html。

参考文献:

[1][英]安东尼·吉登斯. 社会的构成[M].李康,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6.

[2][美]R.伯恩斯坦.社会政治理论的重构[M].黄瑞祺,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8:212-217.

[3]丁瑜.她身之欲:珠三角流动人口社群特殊职业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

[4]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2.

[5][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M].赵旭东,方文,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40.

在勃兰兑斯看来,华兹华斯是一个纯粹的英格兰人,他就像一株老橡树深深地扎根在帝国的文明沃土之上,他厌恶一切异族,如同厌恶法国一样[28]62-63。勃兰兑斯的论述略显偏颇,至少华兹华斯在对苏格兰的战争暴力的态度上表现了矛盾之情。诗人对于英苏战争的态度表征了其作为以言说世间真理、书写人间悲苦的浪漫主义诗人的个人情感与掺杂了政治因素的民族情感的冲突。

[6]卡尔·马克思.188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19.

 
赵璐
《宁夏社会科学》 2018年第02期
《宁夏社会科学》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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