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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科学认识马克思主义真理性的三个维度:误认与澄明※

更新时间:2009-03-28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和教学中,如何认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之所以指认这一问题是根本性的问题,是因为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如何在理论上证明马克思主义是真理;二是如何理解对它的实践检验。基于以上两个问题,我们认为应该科学认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即应该从理论证明和对实践检验的理解这两个层面来全面认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其中,对实践检验的理解当然以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实践和当代实践为基础,包括对它的实践历程和当代价值的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历史进程表明,它作为真理是在实践中展现自身的力量和现实性的。基于这种实践运动的发展,本文所要试图阐明的是如何从理论证明的层面来科学认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我们认为至少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把握这一问题:一是马克思主义真理性的本质规定;二是马克思主义真理性的实体内容;三是马克思主义真理性的历史形态。由此,我们以对马克思主义真理性问题的误认为靶子,进而在澄明这些问题的过程中试图进一步科学认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

一、本质规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性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日常话语应用中,我们发现有些观点自觉或不自觉地把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和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等同或混淆起来。这些观点既没有注意它们的联系,也没有重视它们的差别。可以说,这是由于对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的误认造成的。于此,我们将着重对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做出本质规定。为了澄明这一本质规定,我们将在分析马克思主义、真理、真理观和真理性等概念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做出明确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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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名思义,“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包含两个基本概念:一个是“马克思主义”;另一个是真理性,在此暂且不表,我们将在后文详述。那么,这里的“马克思主义”该做何种解释呢?从正统的观点来看,这里的马克思主义指的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比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18版)在《导论》部分的第一节“马克思主义创立与发展”中指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对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的集中概括,是马克思主义在其形成、发展和运用过程中经过实践反复检验而确立起来的具有普遍真理性的理论。” 本书编写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第3页。这是官方教材明确谈及马克思主义真理性的地方。显然,该教科书所指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具有普遍真理性的理论,而非相对于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所做的个别判断和具体结论。一般而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则是包括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在内的有机理论整体,而非某些具体的论述和个别的论断。从这里可以得出以下两个结论:一是“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指的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真理性;二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真理理论,它经实践反复检验,并且区别于个别性和具体性的理论。

正如上所述,那些把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和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等同或混淆起来的观点,事实上是没有理解真理性和真理观的区分。于此,我们将着重辨析二者的区别。不过,首先摆在我们面前的是这两者共同的核心概念,即真理。在哲学上,“真”的问题所指向的是对象是否存在的存在论问题,而真理问题是关于认识与其对象的关系的问题,即认识论的问题,不是存在论的问题。准确地说,真理不是关于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而是关于事物的规律性的认识问题,即“指关于事物的共性、本质、必然、规律的认识,而不能是指关于事物的现象形态的认识” 孙正聿:《哲学通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41页。。总之,真理是关于“普遍必然性”的认识,即思想的客观性问题,其本质在于人的思想能否表达、如何表述客观规律,以及怎样检验思想的客观性的问题。基于以上观点,所谓真理观就是对真理的基本看法,比如真理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是一元的,还是多元的,是一成不变的,还是不断发展的,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回答便产生了不同的真理观。所以,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指的是马克思主义对真理的基本理解和观点。

马克思所发现的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是一个普遍的规律,其中包含着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等基本原理。通过科学把握这些基本原理,马克思建构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一般图景:比如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他认为:“大体来说,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社会生产过程的最后一个对抗形式……”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92页。而此后人类的经济社会形态将由共产主义社会,即非对抗的社会形态取而代之。还比如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他指出本源共同体经历了亚细亚的、古典古代的和日耳曼的三种形式。按照这一逻辑,日本学者望月清司认为马克思所把握的人类历史发展规律可以概括为:本源共同体—市民社会—未来共同体。无论如何,马克思试图所要揭示的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发展趋势。无疑,这一点是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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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体内容:对社会历史发展和人的发展的规律等两方面的科学认识

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的第二个误认在于,把对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的理解置于抽象的哲学思辨当中,在经院哲学的话语中绕圈子,而完全无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研究所得出的结论。简言之,有些观点局限于从形式方面去论证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即这种真理的形式是否合乎逻辑。当然,真理的形式必须合乎逻辑,但不仅仅是合乎形式逻辑,因为就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而言,其本真的逻辑是辩证逻辑,即内含社会历史发展和人的发展的规律的逻辑。指出这一误认,是要我们在探讨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时,须时刻回到它的实体内容之中。

可见,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和真理性确实有联系,又有区别,但不能混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认为,真理是标志主观与客观相符合的哲学范畴,是对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而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其实指的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性,是马克思主义在研究和表达社会历史的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客观规律时,以及在检验自身的客观性时,所显示出来的科学性、客观性和普遍性等基本性质。

就实体内容而言,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体现在诸多方面,但是最为根本的是对社会历史发展和人的发展的规律的科学认识。可以说,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思想理论,作为指导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实践的思想指南,假如缺乏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就无法对现存的世界做出稍许改变;此外,马克思主义所把握的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不是外在于人的活动的“铁律”,这种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内含着人的发展规律,正如恩格斯所言,唯物史观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具有真理属性的理论,其实质就体现在对这两个规律的发现和把握上。

众所周知,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过程中,马克思同时也发现了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需要指明的是,它既包含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也包含资本主义社会的运行规律。

于此,既然真理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那么“真理性”就是关于认识的性质的问题,比如这种认识是否具有客观性、科学性和普遍性等。刚才所谈到的真理观,是根据认识的结果来划分,它不涉及对这种认识自身的判断。由此,我们认为所谓真理性,就是一种思想在表达客观规律,表述客观规律和检验自身客观性的过程所呈现出来的基本性质,标志着对人的思想与客观规律符合程度的基本判断,同时也意味着思想自身在被检验时所显现的客观程度。所以,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就是指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思想的基本性质问题,包括它是否表达了客观规律,它是如何表述客观规律的,以及它是怎样检验自身的客观性的等基本属性。归根结底,我们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是指在回答上述问题时,获得的对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思想的基本认识,即对这思想的客观性、科学性和普遍性的基本认识。

实际上,马克思对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认识,深深地植根于他对资本主义社会运行规律的深刻把握。恩格斯在《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指出,马克思不仅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还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01页。。显然,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而言,这是一个特殊性的规律,这两者相互印证自身和对方的科学性。一方面,马克思从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去理解资本阶级社会的运动规律,从而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资产阶级社会看作暂时的、历史的阶段,是向共产主义过渡的阶段;另一方面,马克思通过发现资本主义社会的运动规律,进一步证明了他所发现的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性,其核心是剩余价值的发现。剩余价值的发现使得马克思将资本主义社会分为两大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进而预示社会革命的到来。此外,马克思通过深入考察剩余价值发现,资本的本性即获取最大利润这一客观规律使得资本为现代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同时也为人的自由发展创造了物质条件。但是,资本自身将在这一过程中扬弃自己的本性,从而服务于人类的自由发展这一历史任务。

在马克思的语境中,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事实上包含着人的发展规律,前一个规律是基于人类的实践活动而形成的,因而其中必然蕴含着后一个规律。或者说,后一个规律表征着前一个规律,两者相互印证。在各个思想发展阶段,马克思都对人的发展规律做了明确的揭示。

到了《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更为凝练地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页。在其中,马克思认为人的发展将在“原始社会—阶级社会—共产主义社会”的社会形态中演变。原始社会中的人谈不上自由发展,虽然不存在阶级和阶级对立,但是由于物质匮乏、生产力落后等因素,人仅是在狭隘的意义上存在和发展着;人在阶级社会中是以异化的方式发展着的,人不仅受制于人格的统治,还受制于物的统治,但是阶级社会为自身的扬弃创造了物质条件和社会条件。共产主义社会是前两个社会形态发展的结果,人摆脱了对物的依赖,进入自由个性发展阶段。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指出:“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页。从中可以得知,在这里,人的发展经历如下阶段:人的前异化状态—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人的自我异化的非神圣形象—人的自我异化的扬弃。这里的逻辑是明确的,即人的前异化阶段—人的异化阶段—异化的扬弃阶段。其中,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和非神圣形象是第二个阶段的两种相互衔接的形式。马克思在这里以哲学的方式表达了对人的发展规律的认识。

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集中表达了对人的发展历史及其规律的科学认识:“每个个人以物的形式占有社会权力。如果从物那里夺去这种社会权力,那么你们就必然赋予人以支配人的这种权力。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因此,家长制的,古代的(以及封建的)状态随着商业、奢侈、货币、交换价值的发展而没落下去,现代社会则随着这些东西同步发展起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7~108页。在这里,马克思所指的人的发展的三个阶段比之前的两个论述更为具体,显然这是在他研究政治经济学的过程中形成的一种较为成熟的思想。我们可以将其简要地概括如下:其一,在最初的社会形式中,人与人的关系是一种依赖关系,即一个人格对另一个人格的依赖;其二,第二种形式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即人格之间的依赖关系解体,转而进入对物的依赖阶段,从而人获得了有限的独立性;其三,第三种形式是人的自由个性阶段,即人摆脱了对物的依赖,从而进入全面发展的真正历史进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前两种社会形式中的个体都处于一种不自由的发展阶段,而第三个阶段中的个体则是作为自由发展的个体而存在的,但它是面向未来的一种状态,取决于第二阶段为它所创造的条件。

痛风石是痛风慢性期的特征性改变,是一种由尿酸钠(monosodium urate, MSU)晶体沉积引起的慢性异物肉芽肿反应,通常在痛风首次发作后的3~8年发生[1-2]。痛风石不仅可以造成局部骨质缺损、关节畸形,还可能使患者产生自卑、尴尬等不良情绪,影响患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效率[3-4]。痛风石的形成机制目前尚不明确。本文对痛风石发生机制的研究进展作一综述。

第三个误认在于,有人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只是马克思思想的真理性,从而排除其他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对马克思真理的继承和发展。这种观点的偏狭源于对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的历史形态缺乏基本的认知。事实上,没有历史形态的马克思主义真理至多也就是一时一刻的理论,而不能称之为真理。停留于纸面的真理甚多,而见之于实践的真理甚少。马克思主义之所以称得上为真理,其原因在于它的社会历史实践性。实际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对它的阐释和发展,只能而且必须被视为是对这些社会历史实践的理论表达。

以上论述表明,在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时,我们应该将这种理解首先落到实体内容上。只有通过这种实体内容的阐释和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才不至于在各种纷繁丛芜的理解中失去根本的力量。

三、历史形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基本原理的阐释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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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马克思的思想在人类历史进程中的影响之大、之深、之广,无人出其右。马克思主义不仅对现代世界做出了本质性的解释,而且深刻改变了现代世界的进程,这也是马克思主义具有真理性的一个充分体现。无疑,马克思主义具有改变世界的现代力量,这种力量的一部分就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对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的阐释和发展。随着时代条件的变化,不断挖掘和丰富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的力量就是一个必要而且紧迫的任务。由此,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阐释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的历史形态。

基于对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理解,马克思认为他所把握到的基本原理是完全正确的,但实际运用要以历史条件为转移。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集中表达这些基本原理及其对于社会主义实践的意义。在1872年德文版的序言中,马克思表达了两个意思:一是他们所提出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并没有因为时代条件的变化而被证伪,因而仍然是完全正确的;二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实际运用要根据具体的历史条件来考虑,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它的实际运用事实上是有差异的。基本原理的正确并不必然导致实际运用的恰当。

第一,《洪范五行传》以《洪范》“五行”“五事”“皇极”为基本结构,抛弃了战国以来五行学文献中常见的“四时—五行”体系,这使其基本脱离了传统五行学文献归本阴阳、依时刑德的思想框架,建立起更具儒学色彩的政治灾异论。

根据理论与实践的需要,恩格斯全面系统地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构成部分,而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有机构成部分。在马克思去世之后,摆在恩格斯面前的紧迫任务是进一步科学和系统地阐释和表达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以更好地指导实际的社会主义运动实践。因为那些科学的基本原理是散落在马克思的各个著作中的,恩格斯要做的工作是把它们的内在联系加以阐释和整合,以更恰当地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以《反杜林论》为标志,恩格斯开启了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阐释道路。

此外,列宁进一步阐明了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特征,并把三个组成部分看作是一个有机整体。他指出:“马克思学说具有无限力量,就是因为它正确。它完备而严密,它给人们提供了决不同任何迷信、任何反动势力、任何为资产阶级压迫所做的辩护相妥协的完整的世界观。” 《列宁专题文集·论马克思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7页。总体而言,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的理解主要集中在以下层面:一是科学性,即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完备而严密的科学世界观;二是革命性,即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理论武器,以科学性为前提。

总之,马克思主义真理性的历史发展,揭示它自身不是故步自封的理论,而是在不断地解决时代问题中获得理论智慧,汲取实践力量的。从毛泽东思想到邓小平理论,再到后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都鲜明地表明了这一点,即在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时,应当要有历史的、发展的眼光。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在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时陷入纯粹思辨的窠臼当中,才能在面对新的时代问题中,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真理性的发展。也就是说,鲜活的社会历史实践内含着人民群众的现实关切和根本利益,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无产阶级的解放理论,必须随着这一社会历史实践的不断变化而做出有力的时代回应。

四、结论

在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时,以上三个误认是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其一,把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当作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来理解,体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真理等概念缺乏基本的认知,是常识层面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更为精确的理论阐述来澄明。可以说,加强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素养,其首要任务在于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范畴和基本命题的准确含义。其二,把对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的论证归结为形式逻辑的论证,事实上显示出了这种观点对马克思的科学研究和辩证逻辑缺乏深刻的认知。一方面,脱离马克思的具体研究及其结论谈论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仅在形式逻辑的层面论证,必然会陷入抽象思辨和循环论证的窠臼,而这正是马克思所批判的经院哲学的进路。另一方面,不能理解马克思的辩证逻辑,就无法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因为马克思主义真正所关注的问题在于社会历史发展和人类自身的发展问题。这些问题只有借助于辩证逻辑才能被揭示。其三,把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简单归结为马克思的真理性,无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的历史形态,事实上是没有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特质,即它所把握到的社会历史的实践性和它自身的实践性。可以说,对以上误认的澄明,将有助于我们科学地认识马克思主义的真理性问题。

 
黄志军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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