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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思考

更新时间:2009-03-28

一、辩证法

从古到今,许多哲学家和学者为辩证法研究而穷思竭虑。笔者考察黑格尔与毛泽东,发现他们关于辩证法思想的描述都各具特点,但有共通的地方。这个共通之处可以体现为这么一句话:“就本来的意义讲,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这句话出自黑格尔,后来被列宁引用在其《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一书摘要》中,列宁称其为“辩证法的核心”,可见列宁对辩证法的理解受黑格尔影响很深。毛泽东在《矛盾论》中也引用了这句话,并以此种理解为其矛盾哲学的根据展开他的辩证法,即他的矛盾观。因此,我们也需要首先充分地理解这句话的含义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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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本质

黑格尔称:“毕泰戈拉派哲学还没有达到用思辨的形式来表现概念。数虽是概念,但只是在表象、直观方式内的概念——在量的形式内的区别,没有被表现为纯粹概念,而只是两者的混合体。把绝对本质表现为纯粹概念或被思维者,表现为概念或思维的运动,乃是我们所看见的必然要到来的次一阶段。” [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贺麟、王太庆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52页。

按照黑格尔的观点,数字只是一种直观的概念,是通过人的感觉意识形成的一种抽象认识,这虽然是人类认识的一种进步,是人探求外部世界本质的认识结果,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认识,但不是最终的本质或他称之为的“绝对本质”,而只是一个阶段的认识而已,是暂时的。“次一阶段”,即下一个阶段,必然会发生——那就是概念的进一步的运动阶段,或者说思维自身的运动将必然会发生。我们可以理解为:下一步人们将对“为什么可以从外部世界中抽象出数字?”这一问题进行思考,即对人类的抽象思维活动本身进行反思。我们可以把这种反思理解为对概念本身的把握,即对所谓“绝对本质”的把握。这种“把握”本身,在笔者看来就是辩证法的一种体现,或者也可以说,这种“把握”就是辩证法本身。

黑格尔在考察爱利亚学派的代表——芝诺的哲学时说道:“我们看见在芝诺的意识里,那单纯的不动的思想消失了,而成为自身思维的运动。当他排斥感性的运动时,他承认了思维的运动。辩证法之所以首先向运动攻击,其原因即在于辩证法本身就是这种运动,或者运动本身就是一切存在者的辩证法。” [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贺麟、王太庆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81页。这旨在说明,承认思维的运动与辩证法本身有很紧密的关系,思维是运动的,辩证法要把握这种运动,所以辩证法本身也肯定是运动的。概念作为一种更高阶的思维活动,也是运动的。那么,对概念的把握也是运动的,也就是辩证法。

所以,“本质”不是那种一旦确定下来就固定不变的东西,比如固定的概念,原理等,那是形而上学的认识方式,它而是应理解为一种运动、一个过程,是变化的,这样的理解是辩证的。只有通过辩证的理解,我们才能掌握关于“对象的本质”的这一特点,也只有掌握了这一特点,我们才会更需要辩证的理解方式,才能开启辩证法的认识。这样我们就能初步明白列宁所说的“辩证法的核心”是什么意味了。“矛盾”的观点,是毛泽东把握事物本质(或对象的本质)的一种中国方式,富含辩证法,将其说成是对马克思主义(或黑格尔或列宁)辩证法的一种发展 2017年毛泽东哲学思想研究年会上,武汉大学哲学学院赵凯荣教授发言称“毛泽东发展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十分有道理的。

总之,事物的本质只有在人的思维中才具有意义,因此只对人而言具有意义。而在人的思维中,在思维是绝对运动的这个意义上来说,本质不是固定不变的东西。我们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进入辩证法的国度。

(二)本质自身中的矛盾

本质自身中的矛盾,这一说法在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中也被提道:“在爱利亚学派所说的绝对本质里,我们看见思想纯粹地掌握其自身,并且看见思想在概念里的运动了。我们在这里发见辩证法的起始,这就是说,思想在概念里的纯粹运动的起始;因而我们就发见思维与现象或感性存在的对立,自在物与这一自在物之为他物而存在之间的对立,并且我们发见客观存在本身所具有的矛盾(真正的辩证法)。” [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贺麟、王太庆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52页。黑格尔认为发现了“思想在概念里的纯粹运动”就发现了辩证法,发现了思维与现象或感性存在之间、自在物与这一自在物之为他物而存在之间的对立,就发现了辩证法,发现了客观存在本身所具有的矛盾,就发现了“真正的辩证法”。毛泽东也正是以此为根据展开他的矛盾观点,即“矛盾论”。

(2)从单一参数探测功能向多参数探测功能方向发展。目前具有多种单一探测功能的激光雷达技术,利用理论模型将多种技术进行有机融合,是降低探测成本和提高探测效率的有效途径。

通过上面对“瞬时”概念所作的分析,我们知道,“瞬时”实际上不可能指的是“时间点”,因为“时间点”不可设想,而只能是指一段时间。牛顿的解决办法正是如此,他的解决思路是:是否可以用很短的时间间隔的平均速度来代替瞬时速度?这个时间间隔应该多短呢? 参见史宁中:《数学基本思想18讲》,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3页。实际上,这并不是代替,从辩证法的角度看,“瞬时速度”只能是“一段时间间隔”,至于到底是多短,那就是“要多短有多短”。

王施凯家里开汽修店,一家人就住在店里二楼。见王爸、王妈还在忙,两人便径直上了楼,把窗帘拉得只剩条缝,跟电影里特工一样观察街上的动静。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道:“我们已经提到,高等数学的主要基础之一是这样一个矛盾:在一定条件下直线和曲线应当是一回事。”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28页。这里所说的“高等数学的主要基础之一”实际上是指微积分,更准确地说是指微积分的理论基础——极限理论。在笔者看来,极限理论就是一个可以思辨地理解“时间”的典型例子。

(三)思辨的“时间”

为了进一步说明什么叫“思想在概念里的纯粹运动”,我们尝试用上述的理解方式来考察一个最常见的概念——时间。很多人可能都知道时间概念最常见于物理、数学等自然科学中,但“时间”更是一个常常被哲学家们探讨的问题。而且,高水平的自然科学家与高水平的哲学家,他们对“时间”概念的理解往往是出奇的一致,常让人有殊途同归之感。下面我们探讨一个数学问题来说明这种自然科学与哲学在某些方面,尤其在思辨层面的那种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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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真正的辩证法可以理解为是对思维的运动进行考察,那么我们该如何考察思维的运动呢?该如何去理解“思想在概念里的纯粹运动”呢?如上面所述,思维或思想是运动的,那么思想在概念里的运动可以理解为思想把握概念的纯粹运动,即思想对概念的反思。那么,这需要我们弄清真正哲学意义上的“概念”,它与我们平常所理解的“下定义”“作规定”的那种概念是不同的。在黑格尔那里,概念既可以说是“完全具体的东西”,也可以说是抽象的东西。“概念无疑地是形式,但必须认为是无限的有创造性的形式,它包含一切充实的内容在自身内,并同时又不为内容所限制或束缚。”[德]黑格尔:《小逻辑》, 贺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03页。在笔者看来,“包含一切充实内容”“不被内容限制或束缚”即道明了概念是自我运动着的。概念的这种运动离不开思想者的思维活动,只有活动着的思维才能准确地去把握。也就是说,运动着的思维在把握概念的时候,概念便也是运动着的,而且只有在这时候概念才成为哲学意义上的概念,这时候的把握也才是对思维的运动的真正把握。这大概就是“思想在概念里的纯粹运动”的意蕴,就是辩证法。

最早使用极限概念的人是牛顿,尽管那个时候还不叫“极限”。牛顿叫它“流数”,仅指的是“无穷小量”这个概念,即有这么一个数量,我们要它有多小它就有多小(“无穷大量”也属于极限理论的一部分)。牛顿运用这个发明解决了物理学中求“瞬时速度”的难题,让人们看到了这个发明的威力。但是也引起了人们思想的混乱和争议 当时人们怀疑这个“流数”是否真的存在,由此产生了数学史上的第二次“数学危机”。,但后来的历史证明他是对的,他也因此成为现代高等数学的奠基人之一。

为什么计算“瞬时速度”是一个难题呢?这不得不说是形而上学思维造成的苦果。我们都知道,速度=路程/时间。但这是给出了一段距离和一段时间后才能利用的公式,而且也只能求出平均速度。那么当一个物体在运动尤其是变速运动的某一个瞬间,它的速度是多少,这还能利用这个公式来计算吗?不要说牛顿那个时代,就是在当代,估计也有许多人认为算不出来。其实,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理解“瞬时”或“瞬间”这些时间概念。

这种状态下的思想对于客观对象只是一种直接的把握,而且它并不善于以思想自身为对象,即不善于把握思想自身。也就是说,我们的思维习惯于去做那种“思考客观对象”的思考,但是并不习惯于去做“思考‘思考本身’”的思考。那种思考客观对象的思维活动,被黑格尔称为“抽象理智”。在他看来,“抽象理智”虽然于人类是不可避免的思维活动,但并不能意识到思维自身的对立,还不是真正的哲学,而是一种形而上学。

回到“极限理论”上来,为什么人们刚开始无法理解“无穷小量”呢?我们能够理解“要多小就有多小”这种思维活动,但是当用一个看似静止的数学符号“ξ”来表示这种思维活动时,人们便不能理解了。 实际上,后来的数学发展史证明,数学家们为了给这个“极限理论”一种更精确的描述,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形而上学的概念体系,从此人们又能够用形而上学的方式掌握这一理论了。但是,如果从辩证法的角度去看,我们就能很容易知道这一理论所含有的真理。

牛顿研究瞬时速度有一个重要的理论前提,即伽利略所发现的方程:。它用来描述一个物体自由落体时,经过时间t后的下降距离。g是重力加速度,在地球上其取值近似为。比如,在第4秒时,物体下降了 。但牛顿考虑的问题不是下降距离,而是在第4秒时,该物体的瞬时速度是多少。

雷达接收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将天线的回波信号从噪声中选择出来,经过放大和解调之后送给信号处理机。如果没有噪声,那么无论信号多大,只要充分放大,信号总是可以被检测到的。然而在实际应用中不可避免会存在噪声,检测信号时不能只看信号的大小,而要根据接收输出端的信噪比来决定。根据雷达方程可知,接收链路的噪声系数是制约雷达作用距离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无源雷达,天线上没有放大器件,因此天线损耗即为天线的等效噪声系数,在有源相控阵雷达中,在天线系统中每一个辐射单元后端都有一个接收前端,因此需要准确地计算天线系统的等效噪声系数,从而精确预估雷达的探测距离[1]。

酸酯类物质是白酒中重要的呈香呈味物质:酸可以调节口味使酒体醇和可口,白酒中的总酸含量应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过高、过低对酒质都有影响;酯类物质大多数具有水果样的芳香,是形成白酒香型和构成白酒香味的主要成分[1-2]。关于白酒贮存过程中酸酯含量的变化已经有不少相关的报道[3-5],但是对于酸酯含量变化内在的联系,它们之间变化的动态平衡却少有研究。本文从白酒贮存过程中酸酯含量的改变量入手,意在揭示其内在规律,从而提高企业产品质量。

由上式可知,当h等于0时,这一比值即为瞬时速度,即该物体在第4秒处的下落瞬时速度为39.2米/秒。这个结论看似正确,但其实并不是牛顿的结论,牛顿的结论会是这么说:当h趋于0时,这一比值(即39.2 + 4.9h)为瞬时速度,并称之为流数。显然,牛顿的说法更自然,更科学,更好懂。因为,h不可能等于零,也即我们上面所讲的“时间点”并不存在,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h趋近于0。 经历了数学家们数百年的努力,极限理论后来发展得十分抽象和完备。在我看来,其中最主要的努力在于试图使用形式化的抽象的符号语言来表示这种辩证法,有兴趣者可以去看数学思想史了解一下。

数学符号、数学形式逻辑的背后,归根到底是辩证法,尽管它们通过形而上学的方式表现出来,但形而上学的方式并不是数学的全部,仅仅通过形而上学来发展数学终究会出现矛盾,数学史上的危机都是明证,而这种矛盾只能通过思辨、通过辩证法才能得到解释和解决。

二、形而上学

(一)形而上学:思想对客观性的第一态度

黑格尔在《小逻辑》中说,“思想对于客观性的第一态度是一种素朴的态度” [德]黑格尔:《小逻辑》, 贺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05页。。在笔者看来,这里所谓的“第一态度”,是指思想与客观对象发生碰撞的那种初始状态。这种状态下的思想还不够深入,不够复杂,而且它对于这种“不够”并不自知。在黑格尔看来,人类那些初期的科学、哲学都属于这样的思想形态,都是一种形而上学。

牛顿的方法就是,假定在4秒后有一个时间间隔(或时间增量)h,那么这段时间h之后,物体下落的距离是:,从而得出距离的增量。所以,物体在时间h内,下落的距离是,那么,在这一时间段内的平均速度为:

所有患者均行白内障小切口手法超声乳术治疗。使用手术工具为3.2 mm角巩膜穿刺刀,在颞侧或上方位置进行标记,按照标记做一小手术切口充当透明胶膜隧道;注入前房内一定剂量的粘弹剂,以居中撕囊镊予以持续环形撕囊处理;使用平衡溶液做水分层、水分离处理,进行晶状体乳化,以灌溉系统吸除作用、超声乳化仪乳化吸除作用清理掉残留皮质,于囊袋中注入粘弹剂,使用晶状体注射器将人工晶状体注入到囊袋中;依次行抛光后囊膜、扩大切口、将一体式后方折叠式人工晶状体置入囊袋处理。结束手术,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予以消炎、镇痛。配合针对性护理。

“瞬时”是无法想象的。按照一般的理解,“瞬时”似乎是指时间停留在某个点不动,即所谓的“时间点”。但是,这个“点”真的存在吗?尽管我们可以在思维中想象它的存在,但实际上这样的点根本不存在,无论在自然中,还是在我们的思维中。因为,我们的思维是永不停歇的,自然的时间也是永不停歇的,即“时间点”在思维自身中并不存在,在自然中也不存在。或者说,当我们设想时间正停止在某个点时,我们压根不知道我们在设想什么;同样地,当我们设想思维正停止在某个点时,我们也压根不知道我们在设想什么。 类似的对空间与时间的连续性的观点,可见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中对芝诺哲学的考察部分,那里的陈述更具黑格尔的风格。另外,数学中的连续统假设也是与此相关的理论。因为这种状况无论在思维自身还是自然界都从来没有出现。真实的情况就是这样,而且也只会是这样。思维自身无法知道思维不活动或停止活动时是什么样子。例如人永远无法知道人处于死亡的那个时间点时在想什么。

“抽象理智”的一个主要的特点就是作出一些“抽象的思维规定”,并依靠这些自己作出的对客观对象的“规定”或“范畴”来把握客观对象。在黑格尔看来,通过这样的一些“规定”或“范畴”来把握客观对象,是有限的,是远远不够的。人们如果承认这种抽象的“把握”,那么表面上看起来是得到了一种理智的结果,实际上却并不能达到真正的真理,因为真正的真理是“不能用有限的范畴所能表达并带进意识的” [德]黑格尔:《小逻辑》, 贺麟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07页。

尽管如此,黑格尔也承认形而上学的不可避免性和作用。在他看来,形而上学是一种一定会出现的阶段,是通向真理的一个必然环节;无限的真理也需要依靠有限的真理去把握,并且需要对有限真理的不断地扬弃来把握。因此,真正的哲学——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一直相互缠绕在一起,并永不停止地发展着的。

这里黑格尔所说的“客观存在本身”该如何理解呢?笔者认为,这里他是指“思想者”,思想者本身所具有的矛盾可以理解为他的思想中的矛盾或思维的矛盾。思维的矛盾缘于思维自身的运动,这种运动造成的结果就是产生“思维与现象或感性存在”之间的对立,产生“自在物与这一自在物之为他物而存在”之间的对立。这两种对立也只有在思维中才能被体会和理解。“自在物之为他物而存在”应该可以被理解为“以自在物为对象的意识”,这种对立仍然是指对象与意识、思维与存在之间的对立。这些对立的产生是思维自身运动的结果。从思维绝对运动的意义上来看,这种对立是绝对的对立。这样,对事物的本质进行认识,尤其是对本质自身中的矛盾进行认识,就是对思维的运动进行考察,就是辩证法的事情,或按照黑格尔讲的,是真正的辩证法。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描述形而上学是用孤立的、静止的和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这个经典的论断很明显受到了列宁的影响。毛泽东批判形而上学家们在思考“社会发展的原因”时,不从事物内部的矛盾去找原因,而是从事物外部去找原因。这与黑格尔对形而上学的理解具有某种一致性,即都认为形而上学是一种有限的范畴,不能达到思维或事物本身。

我们可以认为,事物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其内部矛盾是某些矛盾着的思想的客观实现。那么,一方面,当我们分析事物的时候,我们就是在分析事物内部或背后的那些思想,也就是说,我们需要对思想本身进行思考,而这是形而上学那种“抽象理智”所不擅长的事情;另一方面,当我们需要分析事物内部的矛盾的时候,我们需要能够发现矛盾,也就是说,我们的思维需要能够意识到思维中的对立,这样才能意识到事物内部矛盾背后的那些思想的对立,而形而上学是不能意识到这种对立的。由此可知,毛泽东的矛盾学说也是在对形而上学的批判中把握和发展了辩证法。

(二)形而上学的认识方式:特修斯之船——一朵无实花

“特修斯之船(The Ship of Theseus)问题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75年的古希腊哲学家普鲁塔克(Plutarch):一艘可以在海上航行几百年的船,皆是归功于不间断地维修和替换零部件,只要一块木板腐烂了,它就会被一块新木板替换掉。以此类推,直到所有的木板或者零部件都已经完全更换一遍。” 刘振:《论特修斯之船问题及其解决——对E.J.劳连续历史解释方案的批判》,《自然辩证法研究》2015年第7期。那么,最终产生的船到底还是不是原来的那艘船呢?

这是典型的形而上学的设问,它的结论就藏在它的前提之中。首先,这个问题的一个关键前提就是,一块部件坏了就要用一块新的补上或另一块补上。那么要问,“何为另一块?或何为新的一块?”既然在这个前提中已经肯定了 “新”,肯定了“另一”,那么后面的发问还有必要吗?其次,更深入一些,什么是“船”?或船的概念是什么?只有对这个概念进行明确的规定,才能区别“新船”与“旧船”,才能区别“一艘船”与“另一艘船”。“新”与“旧”,“此”与“彼”,是“存在”本身的规定,形而上学家将它们混在一起了。这个问题中,显然没有对“船”做这样的规定。提问者大概是想通过这样的设问来对“船”做规定,却不知道他从一开始就已经把这“规定”分裂了或破坏了,注定没有结果,正所谓“一朵无实花”。

Iopis the device working current and U is the device working voltage. Poptand U can be expressed as[6],

另一个问题,为什么形而上学家提出这个我们平时并不会疑惑的问题时,我们会有一瞬间感到疑惑了?笔者认为,我们疑惑是因为我们思维中的直觉碰到了不一样的内容,直觉虽然遇到被质疑的挑战,但没有放弃挣扎,而且始终占据上风——谁会真的相信这艘船400年后还是以前那艘呢?——这说明我们的直觉中天然带有真理的影子,带有辩证法的影子。虽然不是所有的直觉都能反映真理,但是真理一定以某种方式存在于我们的思维中,并能够被直觉所发觉,那就是辩证思维,不是形而上学。

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关系

我国学界对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态度存在这样两类观点:一种认为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在根本上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并表现出“超越传统形而上学的意向和冲动” 贺来:《辩证法与形而上学:一个需要重新审视的哲学“对子”》,《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年第5期。;另一种认为二者尽管历史地纠缠在一起,但是辩证法终究还是“屈服在形而上学的引力场下”,“最终还是与传统形而上学的同一性逻辑‘合谋’了” 白刚:《黑格尔概念辩证法的形而上学本性》,《天津社会科学》2010年第2期。。我们从具体概念的分析着手,比如对本质、时间等概念的把握,能够体会到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区别,也由此得到与第一种观点相同的看法。而且我们认为,也只有从具体的概念或问题出发,才能体现出辩证法对于形而上学的超越性。

按照辩证法的理解,形而上学是认识真理的一个环节,而辩证法就是真理本身,在真理那里,二者是统一的。但它们又肯定是两种不同的见解,一种或固定,或相对,或有限;而另一种是变化,绝对,无限。两者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即哲学或真理的意义上相对立的。那种把这里的“对立”理解为“相反”的观点,某种程度上讲,是在哲学讨论的范围之外的,是不合适的。

只掌握平面几何知识无助于解决立体几何的问题,而掌握了立体几何知识却能解决平面几何的问题。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关系就类似于此,形而上学是有限维的方式,而辩证法是最高维度的方式,是无限维的。我们承认辩证法具有形而上学的那种“同一性逻辑”,这也是我们能够理解辩证法的一个主要原因,但是,我们也相信形而上学的东西只有通过辩证法才能被彻底理解。有人要问,到底为什么我们一定要用辩证法去理解事物呢?这是因为,在思维中,我们的理解方式要么是形而上学的,要么是辩证法的。如果仅用形而上学的思维去理解,那我们只能理解到形而上学的部分,而不能理解其中对形而上学有所超越的辩证法的部分。

 
赵欢
《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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