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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西北边疆跨国民族地方性知识功能探析*

更新时间:2009-03-28

在中国西北边疆地区,生活着10个跨国民族,即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柯尔克孜族(中亚各国称吉尔吉斯族)、塔塔尔族、塔吉克族、俄罗斯族、回族(中亚各国称“东干人”)、蒙古族和汉族等。[1]经过漫长的历史变迁,居处边疆的日常生活经验使这些跨国民族逐渐发展出各自适应西北地区生态和人文环境的地方性知识,这些地方性知识植根于西北边疆传统社会的土壤中,发展于疆界演变的历史进程中,壮大于西北边疆的开发建设中,彰显于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戍边功能。但从现有国内外边疆治理成果来看,很少有从边疆的实际守卫者——跨国民族的地方性知识体系出发探讨边疆治理的作品,因此本文拟抛砖引玉,不当之处难免,敬请专家指正。

一、中国西北跨国民族的地方性知识类型

虽然在人类学理论研究方面一直存在着普遍主义与历史特殊论之争,但经过实践的检验,地方性知识和文化在全球化背景下却显得更加珍贵。所谓地方性知识,就其客观条件而言,“一般都具有事实条件约束,即与本土知识所处的地理、人文和其他局域条件密切相关不可脱离的条件约束;第二,不具备数理形式化条件;第三,不具备实验室条件。”[2]就其主观认识方面,虽然提出者吉尔兹的初衷只是“在探讨和研究西方之外的文化传统时对西方以外的自然知识在其西方的‘science’词汇之前加上了词头‘ethno-’,以表示这些知识与本土的种族、民族有关的、离不开这些地域的,或者在这些地域之外没有的、在这些民族或种族之外如西方没有的自然知识”。但“作为某种地方化的产品的地方性知识,总是和超越地方的某种东西处于相对照的关系之中。”[3]今天我们之所以重拾边疆各族民众在长期历史发展长河中积累的地方性知识,不仅源于“地方性知识需要历史叙述,其价值诉求是维系当地人群的历史记忆”[4],也与这些知识正以惊人的速度消逝有关,更与我们想通过这些地方性知识去解决边疆危机的目的有关。根据本文对西北跨国民族地方性知识的整理与归纳,有以下四类:

第一,基于生产的生计知识类型。首先在生计方式方面:在新疆独特的自然地理条件影响下,哈萨克族、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等民族形成了逐水草而迁徙的游牧生产生活方式;维吾尔族、汉族等民族长期从事绿洲农业生产;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则多以经商为业。这些跨国民族顺应自然所积累的传统生计知识是其居处边疆的基本要素。以经商为例,乌孜别克人“善于商贩,轻家重利”[5]79奔走四方。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安集延、浩罕等部归附清朝,此后货物税率降低,商贸快速发展:“其布鲁特、霍罕、安集延、玛尔噶朗等贸易之人,络绎不绝” 《清高宗实录》卷六零五,乾隆二十五年正月辛未。。光绪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后,“喀什噶尔的浩罕富商以俄国侨民的身份不断扩展着通商权益,垄断着南疆的贸易”[6]135。杨增新统治时期,乌鲁木齐八大洋行中最大的是“乌兹别克人伊敏江、土尔逊巴巴的德盛行,乌兹别克人美尔沙里、拉合满巴依的德和行;再次是乌兹别克人满素尔江的吉利行,乌兹别克人塔居斯曼的仁中信行……乌兹别克人阿布特的茂盛行。这些商行在斜米、塔城都设有总店和分店,有的还在吐鲁番、奇台等地设有分店”[7]8-9。同样地,塔塔尔人亦“多以经营为业”[8]642,至今仍保留着经商传统。据记载,“1912年,新疆最早的额尔齐斯河码头建成,中国政府开始与俄国一些地区发生民间贸易往来,吸引了大批塔塔尔族商人涌向布尔津县城。”[9]“清末民初,一部分(塔塔尔人)来新疆经商,均为俄籍。”[10]24杨增新统治时期,“开设在乌鲁木齐贸易圈里的较大的洋行一共有八家,其中最大的是塔塔尔人胡赛音、哈桑兄弟等的吉祥涌;其次是塔塔尔人伊斯哈克兄弟等的天兴行……(再次是)塔塔尔人孜牙巴依的芝盛行”[7]8。其次在生产技术方面:俄国革命之后迁入新疆的俄罗斯族,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且拥有先进的技术技能:他们中除部分当兵以外,有些继续从事技术工作,如:医生、教师、牙科医生、职员、电工、木工、机修工、工程师、工匠等;也有的人从事体力劳动,如筑路、开车、修理机器等。[11]在农业方面,他们引进畜力单铧犁、马拉播种机、马拉收割机、割草机、脱谷机等苏式农机具。[12]15总之,俄罗斯人“对新疆的农业、园艺业、畜牧业从传统粗放型向机械化、良种化转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3]45。又如,新疆汉族移民以屯垦戍边者最多,其将内地的农业生产工具和技术带入新疆,如铁制农具、牛耕技术、精耕细作法、开渠筑堤法、栽桑养蚕技术及水稻栽培技术等。[14]总之,无论是生计方式,还是生产技术,都属于西北边疆跨国民族基于生产的生计知识类型,是其最基本的地方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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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基于行为规范的组织管理知识类型。首先是部落组织知识。哈萨克族较好地保留了基于血缘关系的宗法氏族制,即自上而下的七层社会组织结构,如汗国、玉兹、兀鲁斯、阿勒斯、乌鲁、阿塔阿依玛克、阿吾勒等。[15]98古时“哈萨克分左、右、西三部”[16]171,即三“玉兹”,左部为鄂尔仑玉斯,又称东部;右部又分为二:一为乌拉玉兹,又称中部,一为齐齐玉兹,又称西部,亦曰塔什汉。[17]玉兹之下有两百多个部落,“如乌孙、康里、杜拉特、撒里乌孙、克普恰克、克烈、乃蛮、弘吉剌惕等部落”[18]。柯尔克孜族历史上也有与哈萨克族相似的部落氏族制度,具体分为以下几层:布鲁特、鄂拓克、爱曼、阿寅勒。“其游牧阿克苏、乌什西北及伊犁西南者为东布鲁特,游牧喀什噶尔北与西及叶尔羌西南者为西布鲁特。”[19]145然而,“虽皆为布鲁特,而其比不一,各君其地,各子其民,力敌势均,不相统辖”[清]七十一(椿园)撰:《西域闻见录》卷三,昭和十五年。。伯克制亦是如此。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清廷平定大小和卓之乱后,在回疆实行“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清]祁韵士纂:《皇朝藩部要略》序,道光二十六年。的伯克制。具体而言,在西四城喀什葛尔、叶尔羌、英吉沙尔、和阗,和东四城乌什、阿克苏、库车、辟展,以及哈密、吐鲁番、哈喇沙等11座大城中,均设办事大臣即阿奇木伯克;在小城及下层乡级政权机构亦设伯克。可见,部落组织原则在西北各跨国民族中由来已久且影响深远。其次是家族组织知识。塔吉克族以家长制大家庭为其传统的家族组织形式。他们通常3、4代人一起居住,由若干小家庭组成血缘制大家庭,“在一夫一妻制的大家庭中,保持严格的家长制,一般男性长者为一家之主,家庭成员的生产和生活都由家长做主安排……没有私自处理牲畜和畜产品的权利”,若家长过世则按照“父死母继,母死长子继”的原则承袭家长之位。[20]再次是规范管理知识。蒙古族民间习惯法为民众日常交往提供了行为规范,成为草原法文化的主要代表。[21]25在蒙古族地方社会中,存在较多约定俗成的习惯法,如关于偷窃的“罚九”习俗,“盗马者罚九牛或九羊九马给事主,无牲畜者则以盗者之妻给事主以偿之。无妻则鞭其腰”[19]163-164。此外,“入誓”习俗更被吸收进《理藩部则例》等成文法典中,[22]346可见,蒙古族的民间习惯法为其游牧生活和社会秩序提供了制度保障。因此,无论是部落组织知识、家族组织知识,还是规范管理知识,均属于西北边疆跨国民族基于行为规范的组织管理知识类型,对其生存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中国西北边疆居于亚洲腹地,多民族跨国而居具有悠久的历史与传统,因此与中国其他边疆区域相比,这里的跨国民族的地方性知识呈现出以下与众不同的特点:

第三,基于社会互动的交往知识类型。各个跨国民族间的族际互动对于中国西北边疆局势而言至关重要。首先在交往理念方面,经过漫长的历史积淀,各个跨国民族逐渐积累起平等、团结、互相尊重与理解的交往知识,从而为族际互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柯尔克孜族世代传唱的英雄史诗《玛纳斯》,其中不仅记载了玛纳斯家族反抗异克塔依、卡勒玛克等外敌入侵的英雄事迹,而且也描述了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场景:比如,当哈萨克族的阔克确遭到劫难时,柯尔克孜族英雄玛纳斯并未袖手旁观,而是向其伸出援助之手,联合起来共同对抗外来压迫。直至今日,史诗《玛纳斯》仍教导柯尔克孜族人民坚守诚实守信的处世原则和团结一致、互帮互助的群体知识,柯尔克孜族人民将史诗中的英雄们作为榜样,在自我行动与社会互动中发扬着民族精神。其次在交往工具方面,语言是族际交往过程中最重要的文化因子,西北回族在社会交往中积极主动地学习各地汉语方言,并保留了一些阿拉伯语、波斯语借词,从而发展出独具特色的西北回族话。至今,西北地区回族、汉族及中亚东干人方言中普遍使用以下两组词汇,“(第一组)锅灶、马勺、茶饭、米汤、油香、馓子、扁食、锅盔馍、脸盘子、牙碴骨、牙花子、胛子(肩膀)、干腿(小腿前部)……(第二组)封斋、开斋、礼数、礼行、过尔德、过尔卖里、做乃玛子、道色俩目、念苏尔、接都哇、给口唤、拜望、给话(答应婚事)、吃定茶、送礼、取亲、待客、回门……”[23]。借助于此种特殊的语言,西北回族得以与其他各民族顺畅沟通并和谐相处,在族际交往中发挥重要作用。由此,无论是交往理念,还是交往工具,都属于西北边疆跨国民族基于社会互动的交往知识类型,其对于中国西北边疆局势而言至关重要。

总之,“一带一路”沿线涉及的相关国际标准组织、区域标准组织和国家相关部门越来越重视标准化工作,近年来开展的标准化工作逐渐增多,标准更新越来越频繁,标准机构越来越多且他们之间的分工也越来越明确,合作越来越深入,标准涉益方遍及各个相关领域,标准已成为沿线国家和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根本支撑。

如前文所述,中国西北边疆跨国民族的地方性知识可分为生计知识、组织管理知识、交往知识和信仰知识等,其中,生计知识是其地方性知识的基础,组织管理知识是其地方性知识的保障,交往知识是其地方性知识的桥梁,信仰知识则是其地方性知识的升华,四者联系密切、相辅相成。

二、中国西北跨国民族地方性知识的特点

再由定义7,仍从最底层并行工序任务串:①pts1和pts2;②pts3和pts4;③pts5和pts6开始,第③组已完工,不再考虑。第①组pts1,pts2的相对完成工时量为50-max{20,30}=20,第②组pts3,pts4的相对完成工时量为30-max{30,10}=0;对于第二层并行工序任务串pts5,pts6,pts7,其相对完成工时量为80-max{20+20,70,30}=10。则t4的相对完成工时量为40+20+10=70,于是涡轮部装任务t4的进度ra4=70/150=46.7%。

第一,“居边”——保障跨国民族在边疆安居乐业。中国西北跨国民族的地方性知识,有助于巩固血缘联系,保障社会秩序,从而使得跨国民族安居祖国边疆。如塔吉克人的家族是一个堡垒,是他们的生命线,对于个人来说同时是生产、消费、教育、保险以及生活和情感的小社会,这种以家长为核心的血缘大家族,为塔吉克族提供了可靠庇护,使其族群内部离婚率低、不尚分家、团结互助,具有高度强烈的凝聚力和信任关系,[34]从而保证了塔吉克族得以在高寒环境中世代繁衍生息。而维吾尔族的伯克制度,则是回疆地域特色与中原制度文化的有机结合,既是“因俗而治”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行之有效的边疆治理方式。对于缓和矛盾纠纷、管理地方社会等做出了重要贡献,以至于清政府虽然没有直接控制“回疆”,却收到了良好的管理成效。同时,蒙古族的民间习惯法不仅维系着本民族的游牧社会秩序,也用训令、规范等明确了民族成员的义务与责任,调节了族群内部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弘扬了蒙古族的传统文化,从而保障了本民族在边疆的日常生产和生活顺利进行。

第四,基于信仰的宗教知识类型。首先,西北边疆10个跨国民族的宗教信仰呈多元化分布,有伊斯兰教、佛教、东正教、道教等。以伊斯兰教为例,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塔塔尔族、回族等民族均信仰伊斯兰教,但却各具特色,如“伊斯兰教与维吾尔社会相互吸收、融合,形成鲜明的维吾尔伊斯兰教特色,如麻扎崇拜、宗教导师制等等。而游牧的哈萨克人、柯尔克孜人信仰的伊斯兰教则体现出游牧的特色,一般不建清真寺,不太重视礼拜和斋戒”[24]27-28。然而,宗教所衍生的精神慰藉及道德教养功能却是相通的。对于这些民族而言,伊斯兰教已经成为一种深入骨髓的生活方式。其次,在西北各个跨国民族的发展历程中,呈现出多种宗教共存的局面。如萨满教、基督教、伊斯兰教、藏传佛教等宗教类型均对蒙古族的宗教信仰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清末,蒙古人笃信藏传佛教,在“伊犁地区有一些寺庙,焉耆附近和尤勒都斯有几座寺庙,其次是塔尔巴哈地区也有寺庙”[25]65。如今,蒙古族民间则保留着祭敖包习俗,这是“萨满教信仰习俗的遗痕……然而,喇嘛当主持,敖包前摆放佛像,燃香,又表明敖包祭祀的萨满教信仰与藏传佛教信仰的混合形式,喇嘛代替了萨满的主持位置,持法器诵经卷,在敖包上竖起长杆,长杆上缀有小布条,上面书写藏文的经咒”[26]102,可见,萨满教、藏传佛教等宗教信仰对蒙古族影响深远。因此,基于信仰的宗教知识类型是西北边疆跨国民族繁衍生息的必要保障。

第二,基于西北跨国民族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态势而呈现出多元融通性。尽管各个跨国民族地方性知识的外在表现方式不尽相同,但这些地方性知识的内在涵义却具有多元融通性。“仅就占回族人口50%以上的西北回族方言而言,也有中原官话、秦陇方言、兰银方言等差别,居住在这些地域中的回族的语言特征也和这些地域的方言特征基本上是一致的,地异言殊的回族方言使回族话有机地融入各个汉语方言区中”[28],从而搭建起回族与周边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进行交流和沟通的桥梁。维吾尔族社会中,各级伯克职权不同,分别管理田赋、商贾、税务、教化、治安、刑名等民政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七月,统一南疆维吾尔地区后,分设“回部头目曰阿奇木,总理一城;曰伊什罕,协办阿奇木事;曰商伯克,管理租赋;曰哈子,管理刑名;曰密喇布,管理水利;曰讷克布,管理匠役;曰帕察沙布,查拿贼盗;曰茂特色布,承办经教;曰木特斡里,管理田宅;曰都管,管理馆驿;曰巴济格尔,管理税课;曰阿尔巴布,派差催课;曰市珲,协办都管事;曰巴克迈塔尔,专管园林;曰明伯克,其职如千总” 《清高宗实录》卷五九三,乾隆二十四年七月庚午。。正是由于伯克制度一体多元,各级伯克合理分工、相互协作,保障了维吾尔族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此外,虽然各个跨国民族均有其特定的社会组织形式和社会控制模式,亦有适宜本民族发展的生计方式和历代传承的传统文化,但这些地方性知识又具有同样的性质,即:维系跨国民族的血缘纽带,保障跨国民族的经济生活,支撑跨国民族的文化认同,加强同源跨国民族的异国沟通与联系,从而显示出多元融通性。

第三,基于西北跨国民族的族内与族际发展格局而显现出体系稳定性。一方面,西北10个跨国民族的地方性知识体系各具稳定性。如哈萨克族的“七个支系原则天然地保障着整个哈萨克人民的民族生物学上的整体性、民族文化的整体性和民族精神的整体性”[29]24,这对族群的完整和稳固而言意义非凡。又如乌孜别克族所开洋行“资金充足,经营灵活,他们从俄国运来呢绒、煤油、洋布、火柴、糖果、缝纫机、手摇唱机等,高价在新疆倾销,又在新疆低价收购毛皮、棉花、丝绒、干果等,销往俄国”[30]。可见,乌孜别克族的经商传统为中俄两国经贸稳步发展做出了贡献。另一方面,族际共享的地方性知识体系也具有稳定性。各个跨国民族间互通有无、和谐共处、良性协作,基于血缘纽带的民族内部联系和基于地缘纽带的族际互动,使西北边疆成为一个求同存异、共生互补的稳定社会。据史料记载,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后,除“因商而兴”的乌鲁木齐之外,其他各城“贸易之人络绎不绝” 《清高宗实录》卷六零五,乾隆二十五年正月壬戌。。在国家政权的军事实力保障下,各个跨国民族日渐形成基于文化软实力的地方性知识,支撑着西北边疆地区的稳定发展。

1.3 统计分析 使用 SPSS 16.0和 Microsoft Office Excel 2007进行统计学分析,主要采用均数、标准差、全距、总数、百分比进行统计描述,采用t检验。

三、中国西北跨国民族的地方性知识功能分析

由于中国西北跨国民族的地方性知识产生于西北边疆区域,这些地方性知识保障他们居边的同时,自然而然就发挥了戍边的功能。具体如下:

In cases with more advanced tissue damage, the expression of TGF-β receptor appeared to be less intense than during the early stages[32]. This finding may suggest that TGF-β1 should be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 as an early stage fibrosis marker.

第一,基于西北边疆独特的自然地理与人文生态而表现出原生异质性。西北边疆跨国民族的地方性知识,形成于各个跨国民族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是其适应西北生态与人文环境的必然结果,因而具有原生性。如面对帕米尔高原严酷的自然地理条件,塔吉克人必须几代人团结起来,形成“最基层的社会组织单位”[27]——家长制大家庭,共同抵御自然灾害、应对各项挑战。“这种大家庭集中了一定数量的劳动力,在生产、生活上彼此依赖,从而较好地适应高原艰苦环境中的半定居、半游牧的生活方式。”[26]84“伯克制”则是基于维吾尔族的部落组织原则而产生。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上谕:至回部平定后,不过拣选头目,循其旧制,统辖城堡,总归伊犁军营节制。 《清高宗实录》卷五七零,乾隆二十三年九月戊戌。可见,伯克制的产生也是对地方人文环境适应的结果。蒙古族的民间习惯法则源自“大扎撒”——《成吉思汗法典》。由于各民族分布在不同地域,享有不同的历史记忆和生活经验,各个跨国民族的地方性知识又表现出异质性。

第三,“融边”——保障边疆各族的文化交流。俄罗斯人移居新疆之后能与当地各民族融洽相处,原因在于他们“选择了与当地人相结合的道路,最突出的标志是他们自愿而又主动地学习当地语言,尊重当地人的风俗,投入到他们所在的各个城镇的经济活动中去。一旦需要,他们也和当地人一道从事体力劳动,在社会上、经济上把他们自己完全置于与当地穆斯林同等的地位上”[11]。1926年,新疆聘请俄罗斯族技术人员授课,培养出了新疆本地少数民族的第一代汽车驾驶员和修理技工,[13]44-45可见,俄罗斯族的科技知识已经融入新疆的生产建设活动中,成为西北边疆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此外,随着汉族移民陆续迁入新疆,汉文化日益传播至西北边疆地区,逐渐与当地跨国民族文化相适应,并被少数民族人民所广泛接纳。

第四,基于西北各族跨国而居的发展进程而体现出持久延续性。西北边疆各民族的地方性知识随着民族的产生与发展而逐渐积累和延续;随着各族的跨国而居日益传播与彰显。时至今日,哈萨克族社会中仍存在部落传统,“中国境内的哈萨克族大多属于中玉兹。中国的哈萨克族主要有克烈、乃曼、克扎依、瓦克、阿勒班、素宛等部落”[31],哈萨克族后代仍须牢记7代以内祖先之名,否则便被认为是“孤儿”“不关心自己和部落的未来”。“伯克”一词的内涵几经演变,但伯克制仍是维吾尔族社会中一项影响深远的部落组织制度。早期“伯克”专指世袭的部落特权阶层;乾隆年间,“伯克”演变为不可世袭的地方长官,伯克制也正式成为一项“因俗施治”的地方官制;新疆建省后,部分伯克继续留任乡约或税吏等官职,伯克制以一种新形式留存于新疆。同时,新疆汉族仍在抒写一部漫长的屯垦史。自汉代起,河西、西域便有士兵居留,唐“太宗既灭高昌,每岁调发千余人防遏其地”[32]2736,唐高宗时置龟兹、碎叶、疏勒、于阗等安西四镇,并派汉兵镇守。清乾隆皇帝统一新疆后,大批内地汉族人前往东疆、北疆进行屯田,“乌鲁木齐一带地方,……自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驻兵屯田。二十六年(1761年)招徕内地户民前来屯垦。二十九年(1764年)迁移安西携眷兵永远驻防。迄今已有种地民人四千二百余户,携眷兵丁三千六百余户,生齿日渐繁盛”[33]215。左宗棠收复新疆时,带领湖湘弟子进入天山南北。光绪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后,实行移民实边政策,又有大批汉族迁入新疆。今天,中亚各国及新疆哈密、吐鲁番、乌鲁木齐、伊犁等地仍有汉族人定居。此外,各族的经商传统日益发扬壮大,塔吉克族的家长制大家庭仍在延续,回族仍保持着特有方言,蒙古族的习惯法深入人心,柯尔克孜族的英雄史诗《玛纳斯》也得到广泛传唱。因此,西北边疆跨国民族的地方性知识具有持久延续性。

第二,“通边”——保障边疆各族的经贸往来。由于地域环境差异,西北跨国民族在经济生活中互通有无、和谐共处。如来自绿洲的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商人经常运输粮食、衣物等生活必需品前往山区与其他民族交易。同时,游牧于南疆的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将本民族的肉制品、乳制品等与维吾尔族的农产品、日用品等交换。据记载:蒲犁厅主要产羊和牦牛,每年外销羊数千只,牦牛数百头,牛、羊毛数万斤。[35]136在这一过程中,游牧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得到满足,而绿洲农业社会对畜产品的需求得到满足,游牧、农耕双方在交换中互惠互利,达成了共生互补的经济往来秩序。此外,族际间的经济交往使得以农业为主的南疆兴起了叶尔羌、喀什噶尔、阿克苏、库车等一批商业重镇,以牧业为主的北疆则兴起了乌鲁木齐、伊犁等商业重镇,而各族商人穿梭于这些商业城镇之间,逐渐加强了族群之间的经济联系,保障了边疆经贸的畅通无阻。

第四,“识边”——加深对边疆及边疆人的自我与他者认同。一方面,中国西北边疆跨国民族的地方性知识中记载边疆及自身的知识体系,促使这些跨国民族认识边疆及自身的历史与传统。如柯尔克孜族的英雄史诗《玛纳斯》反映出当时的历史变迁脉络及社会文化全貌,为其人民认识自我及其所处边疆地位提供了依据。另一方面,中国范围内的其他各族人民可通过中国西北跨国民族的地方性知识逐渐加深对边疆及边疆人的认识。如西北回族利用其地方性知识在内地和边疆民众的沟通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首先,西北回族学习汉语方言、文字,熟练掌握了语言这一重要文化交流工具,为内地汉族和边疆少数民族的交往奠定了稳固的基础;其次,西北回族善于经商,在经济交往中发挥了中介作用,无论是在汉藏民之间,还是在农牧民之间,抑或是在内地与边疆之间,西北回族均能积极参与,以兼容并蓄的态度协调各种经济文化关系。当然,前往新疆等地屯垦戍边的内地汉族发挥的作用亦不容忽视,他们用自己居处边疆的实际生活经验告知内地同胞:西北边疆的跨国民族在适应边疆不同生态环境条件下形成的地方性知识在保家卫国方面更接地气。

第五,“和边”——保障跨国民族所在国家关系和谐。一方面,“跨国民族的存在,是影响国际政治经济的一个举足轻重的因素,它可以成为动荡和冲突的根源,也可以成为其跨居国家间和平相处的纽带”[36]209。历史上曾出现过因不尊重安集延人的经商传统而引起的动乱,如道光年间浩罕国曾入侵新疆,究其原因,“显由那彦成前此驱逐安集延,查抄家财,断离眷口,禁止茶叶大黄所致” 《清宣宗实录》卷一八四,道光十一年二月乙未。,故松筠奏报,“安集延回众,向以贸易为生,请明降谕旨,永驰茶叶之禁” 《清宣宗实录》卷一九零,道光十一年六月丁亥。。可见,尊重跨国民族的地方性知识是国际关系和谐发展的关键因素。另一方面,跨国民族所在国家大都在寻求同源文化认同与亲和,构筑新的国际联盟。跨国民族的文化以其共同文化的特有的历史维系力和血缘亲和能力,成为构建国际联盟和加强国际交流的纽带。[36]210比如,来自陕、甘、宁、新等省区的中亚东干人与西北回族享有共同语言,其语言在词汇上主要使用中国近代汉语词汇,同时保留了部分古汉语词汇。[37]45这种语言在中国与中亚国家交流中具有强烈的文化亲和力,有助于强化跨国民族的文化认同,保障跨国民族的国家间和谐相处。

第六,“安边”——保障西北边疆的安全与稳定。一方面,当战事发生时,西北边疆的跨国民族运用其地方性知识保家卫国。如战时哈萨克族“从阿乌勒开始的各级组织,也就自然形成了各级战斗单位,头目成了各级的战斗指挥员,在可汗的号令下,对敌人进行英雄的抵抗,不让敌人侵入自己的家园”[38]333。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当清军将领率兵征讨阿睦尔撒纳时,哈萨克部队阿布赉苏丹亦出兵3万与清军并肩作战,阿睦尔撒纳因此遭受重创。另外,在清军平定大小和卓之乱时,布鲁特人曾上书臣服并与中央王朝协同作战,充当清军的向导,阻断叛党的逃路,据记载:“大兵征讨霍吉占,其附近喀什噶尔之布鲁特比阿奇木震慑天威,带领所部爱曼人户,阻拦霍吉占,悉力与战”[清]七十一(椿园)撰:《西域闻见录》卷三,昭和十五年。。可见,布鲁特人同样具有“对于清王朝的爱国守家之情。不管是政治的认同,还是从布鲁特的军队对国家的效忠来看,家之存亡直接决定国家的兴衰”[39]31。另一方面,当边疆危机出现时,西北边疆的跨国民族表现出强烈的国家认同感和归属意识,从而在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层面保障了边疆安全与稳定。咸丰十年(1860年),中俄签订《勘分西北界约计》后,确立了“人随地归”的划分原则,哈萨克族和蒙古族人民对此感到强烈不满,他们声称:“划归俄境,虽死不从。”因此哈萨克那蛮部落堆三伯特带领百余户牧民迁入哈巴河。此外土尔扈特部蒙古东归以及塔塔尔族自发的东迁,也体现出两族对于祖国故土的深切眷恋。

结 语

综上所述,中国西北跨国民族的地方性知识内容丰富、类型多样、特点突出,且具有多层面的功能:一方面,西北跨国民族的地方性知识具有普遍的安居功能,另一方面,其地方性知识又具有不同于其他地域及族群的特殊的戍边功能。因此,中国的边疆治理应充分尊重并合理利用中国西北边疆跨国民族的地方性知识:首先,应保持其地方性知识的体系稳定性和持久延续性,其次,应利用生计、组织等方面的知识,保障边疆地区的社会秩序正常运行;再次,应利用交往、宗教等方面的知识,保障各族人民的经贸往来和文化交流,进而实现边疆人对自身的认知以及内地人对边疆及边疆人的理解和认识;同时,应利用跨国民族的文化认同和亲和力,实现其所在主体国家间的和谐共处;最后,应利用跨国民族的国家认同保家卫国,从而实现中国西北边疆的安全和稳定。总而言之,中国历代中央王朝“守在四方,羁縻不绝”的治边思想及“各仍旧俗”的治边措施,保障了边疆民族能够在相对宽松的生存环境中自然繁衍。[36]185-186如今,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我们仍然可以结合“因地制宜、因俗而治”的治边原则,认清西北边疆跨国民族守护家园、保卫祖国的重要贡献,重视其在中国与周边国家交流协作中的桥梁作用,弘扬西北跨国民族地方性知识的戍边功用,这也将有助于西北边疆跨国民族的安居乐业及边疆局势的安全稳定与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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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黎丽,王悦
《广西民族研究》 2018年第02期
《广西民族研究》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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