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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水利站当成“提款机”

更新时间:2009-03-28

警钟长鸣

前三首作品在手稿上标有明确的创作年代,后九首作品没有标示创作的具体时间。这一批手稿使我们对李树化的钢琴创作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

原天津市胡家园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孙宝环,盯上水利工程盈余资金这块“唐僧肉”,把水利站当成自家的提款机,随用随取,疯狂敛财2000万元。2018年3月15日,经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鉴于孙宝环退出全部赃款,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图/东方IC)

办公司套巨款

2000年起,孙宝环负责胡家园街道的河头水利站工作。该站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独立开设银行账户,负责农田基本建设、绿化等项目。由于位卑权轻,没有多大油水,孙宝环对工作毫无兴趣,热衷于私下搞经营。他借用水利站会计朱峰的身份信息,登记注册郁金湖养殖场,养殖场仅仅承包几亩水面,每年上缴少得可怜的费用,没有任何项目,实际是被孙宝环用于走账的空壳企业。

12)农业部令第52号《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2005-05-20施行)。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 SPSS 22.0统计学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脑瘫严重程度、家庭经济状况、户籍、出生排序、儿童年龄、儿童性别、康复时长、父亲文化水平、父亲工作、主要照顾者、母亲文化水平、母亲工作12项因素是分类变量,为自变量;脑瘫儿童家长PHQ-9和GAD-7问卷结果是等级资料,为因变量。脑瘫儿童家长抑郁和焦虑之间的相关性采用Spearman等级相关分析。12项因素对脑瘫儿童家长抑郁和焦虑的影响采用最优尺度回归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008年年初,天津与北京、河北省的重要交通通道——京津塘高速二线工程即将完工,道路两侧需要大量的绿化栽植和养护。当年3月,原塘沽区农委与胡家园街道签订了协议书,街道作为乙方,承包高速二线两侧塘沽段绿化带栽植养护工程。经街道集体研究,决定将绿化带土方基础工程委托河头水利站组织实施。承担此重任,孙宝环嗅到了从中渔利的大好机会。

河头水利站总共3名正式职工,另外有几名临时聘用人员,性质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孙宝环是个“能人”,站里的经费和工资来源主要靠他张罗,因此,平时大家都看他的脸色行事,财务收支由他一人签字即可生效,仅由出纳会计朱峰做账,但从不进行实质性审核。为确保绿化项目顺利实施,2008年4月起,原塘沽区农委不断拨付工程资金进入水利站账户,动辄上千万元。有了充足的资金保障,工程快速推进。在抓工程建设上,孙宝环门槛很精,建设资金月月有节余。看着水利站账面上日益增多的数字,孙宝环牵肠挂肚,怎么样让这些多余的钱流进自己的腰包?他苦思冥想。

2009年,孙宝环兼任农民用水协会会长,继续主持河头水利站工作。此时,孙宝环及其家人名下已拥有绿地兰天、绿宜生态园、环宇水务、郁金湖养殖场等多家企业。

轻而易举将500万元得手,无惊无险,孙宝环的私欲迅速膨胀。时隔半个月,贪婪再次占据了他的心。他采取虚列材料费的手段,一次性开出9张虚假发票,指使朱峰按照发票的内容填写9张转账支票,支出953万元巨款转入其实际控制的养殖场账户。2月26日,朱峰又按照孙宝环的要求,将该笔款项从养殖场划给了绿地兰天公司,孙宝环继续将钱款用于公司经营。

街道每年都有防汛清淤工程,结算时都是对方开来发票,孙宝环在上面签字,单位付支票。2015年12月,孙宝环虚列“刘庄子泵站机械挖运淤泥、四丈河泵站机械挖运淤泥、三川桥泵站机械挖运淤泥、人工捞垃圾”的汛期疏通沟渠工程费用明细表,并开具某工程公司虚假发票,以“付防汛清淤费用65.32万元”名义,由农民用水协会开具转账支票交予李某,并挂账核销。2017年1月10日,李某将该支票倒出现金,交给孙宝环的女儿孙颖。孙颖将65.32万元存入银行账户。

2017年春节后,天津市滨海新区纪委根据举报线索,对孙宝环使用单位资金500万元,用于注册个人独资的绿地兰天公司的问题进行调查,5月8日,将该线索移送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7月8日,被告人孙宝环在天津市纪委惩治和预防腐败教育基地主动交代了其他贪污公款的犯罪事实。案发后,孙宝环写信给家人,让家属全力配合,退缴赃款2000万余元。

下手苗木工程

2009年1月,孙宝环虚列项目费用支出,从专项资金中截留500万元挂在水利站账户上。2月2日,他吩咐朱峰将500万元转入他的银行卡,用该款注册了一人独资的绿地兰天公司。该公司成立后,他雇用吴某拉起一支绿化工程队,遇到树木种植、绿化养护的活,安排吴某施工,500万元一直在账上用于经营。孙宝环每天上午到站里安排工作,下午去公司坐镇,身兼两职。

随着塘沽农村城市化建设的全面推进,急需大量的绿化储备用来保护土地。为此,塘沽农村城市化建设指挥部决定,由所属新塘公司投资,在胡家园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建设629亩绿化苗木培育基地(简称629工程),河头水利站组织建设。

新塘公司是国有企业,作为代表政府的投资方,前期的建设资金由财政拨付,后期管护资金是新塘公司的自有资金。2009年3月至2013年10月,河头水利站累计收到新塘公司、胡家园街道拨付的资金2090万元,投入629苗木基地工程。

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激活了个体户和私营经济等经济形态,对国有经济造成了极大冲击,农村改革全面推开,大张旗鼓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城市里出现个体户承包饭店开小商店等现象,但由于改革时机不成熟,国企基本上是一片冻土。

在此期间,孙宝环负责629工程的土地平整、种树苗、绿化养护等施工现场监工,具体施工人员系由孙宝环确定。雁过拔毛,经手不穷,是孙宝环一贯信奉的谋财之道。他及其家人名下的公司,虽没有参与629苗木基地工程,但眼睁睁看着大片的油水,不捞白不捞。2009年8月25日,孙宝环扔出两张发票,“这是苗木工程的钱”。他指使出纳朱峰按照发票的内容,开出收款人为空白,金额为125.7万元的支票。当天,孙宝环找到女儿孙颖签字背书。这一次,孙颖不怎么害怕了,将全部款项转入自己的银行卡后,经孙宝环授意,使用了该笔款项。

盯上三农资金

2012年,孙宝环担任胡家园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任街道水利站站长。当年12月及2013年9月,为解决汛期安全除险、加固改造和汛期清淤疏通等问题,原塘沽管委会下达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固定资产计划,工程项目资金的来源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胡家园街道因管辖范围河道众多,向管委会申请了5项工程资金,并获得批准。街道安排水利站具体实施。这些资金定向用于农业、农村、农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点资金。利欲熏心的孙宝环,居然敢动心眼,下黑手,甚至对水利站承揽的泵站维修、河道清淤等中小型工程也不放过。

“5项工程”于2016年8月完工,因水利站机构代码证作废,街道只好拨付716万元至代行水利站职能的农民用水协会账户。资金到账后,除支付工程设计、咨询费、监理费、税金、街道垫付款等费用外,孙宝环见账面上仍有积余,再次起了贪念,他找到四处揽工程的某建筑公司章某,要求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章某深知孙宝环开票的用途,也明知虚开增值税发票是违法行为,但为了从孙宝环手中揽到工程,一次性虚开7张增值税发票,孙宝环以此将积余账目冲平。当年10月,孙宝环从农民用水协会开出3张转账支票,转出资金256万元,其中,32万元偿还章某代垫的虚开发票手续费,余款224万元让章某倒出现金,交给孙颖存入其银行卡。

如果整个社会都能像北大那样鼓励人们深造,如果每个小环境都允许人们通过奋斗改变处境,如果不同群体之间的平等交流更为通畅,就能唤醒更多人的进取渴望,一种活跃的、充满希望的力量就会在时代回荡。这一点,应该是北大保安上大学带来的最大启示。

神不知鬼不晓,仅仅两次转账,孙宝环就已非法占用绿化专项资金1453万元,给绿地兰天公司承揽工程项目提供了支持。水利站的业务,转手给自家公司,两者的关系如同左手与右手。短短一年间,公司一鸣惊人,成为实力雄厚的企业。即使这样,孙宝环仍欲壑难填。2010年3月的一天上午,孙宝环让朱峰开一张支票,他伸出了1根指头,“以劳务费的科目记账”。朱峰愣了半晌,没有反应过来,孙宝环恼怒地吼了起来:“这么没有眼力见儿,100万啊!”于是,朱峰如数开出支票,一周后,孙宝环交给朱峰两张以某安装工程公司名义开出的发票,做平了账目。3月22日,他让女儿孙颖在支票上背书,孙颖抖索着签了字,问父亲:“会不会犯法?”孙宝环若无其事嘱咐:“你若不放心,改天转给我就是了。”次日,孙颖从其银行卡将100万元转给父亲。

事后,天津某工程咨询公司出具《京津塘二线绿化带工程结算审核报告》载明:结算报价送审金额为6295万元,审定金额为5810万元,审减金额为485万元。

[20] Aloys Sprenger,The Meadows of Gold and Mines of Gems[M],1841,P311.

2017年12月2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宝环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扣押在案的贪污所得款项人民币2000万余元,依法返还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胡家园街道办事处。对此判决,孙宝环不服,他以原判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孙宝环的辩护人对原判认定孙宝环犯贪污罪不持异议,提出孙宝环具有自首情节,且积极退缴全部赃款,未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请求法院对孙宝环从宽处理。

法院二审认为,孙宝环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列工程支出,开具虚假发票平账等手段侵吞公款200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应依法惩处。对于孙宝环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经查,首先,孙宝环系因涉嫌犯贪污罪被立案侦查后,于2017年7月8日陆续交代了尚未被发现的其他贪污犯罪事实;其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没有自动投案,在办案机关谈话、讯问、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措施情节,犯罪分子如实交代办案机关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事实的,不能认定为自首。孙宝环在办案机关初查期间如实交代的贪污公款500万元的犯罪事实,系办案机关已掌握的线索所针对的事实,故其不构成自首。原审法院在量刑时已考虑孙宝环主动交代侦查机关尚不掌握的同种较重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并积极退缴全部赃款等情节,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在法定量刑幅度之内,并无不当。故对孙宝环的上诉辩解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2017年3月15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孙宝环是基层小官巨贪的典型。事实再次证明,“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小官巨贪啃食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让老百姓感受到腐败的“零距离”,其危害甚于“虎”。

 
青剑
《检察风云》 2018年第10期
《检察风云》2018年第10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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