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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少数民族生态移民社会适应分析

更新时间:2016-07-05

西北是我国少数民族较为集中的地区,也是现代化的后发地区。新时期以来,西北地区经历着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伴随着市场社会进程的深化、社会转型的加速,以及生态问题的凸显,传承自身文化传统的少数民族生态移民面临着新的时代挑战。从国家生态移民工程开始至今的20多年里,西北少数民族生态移民经历了搬迁的怀疑、适应的沮丧和后续生计发展的忧虑。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但是生态移民的文化传统和思维习惯仍然以一种历史惯性的方式印刻在他们的生活中,这就使得他们在迁入地的社会适应和社会融入方面遇到了极大的阻力。西北少数民族生态移民群体若要真正实现社会结构转型,融入市场经济,不仅需要制度层面的国家关怀,更需要他们真正改变固有的认知,使原有文化传统与现代市场文化体系相调适、相兼容。尽管我们对西北少数民族生态移民的田野调查只是一种地方性经验的表达,但是我们仍然希望能够为国家生态移民工程提供一些可供参考的知识。

一、 移民群体是移民社会适应的主体

在人类历史长河中,人口流动现象不绝如缕,可以说,人口的流动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常态。即使是对乡土情结浓厚的中国人来说,背井离乡也司空见惯,所谓的家并不是既定的一成不变的空间,人们总是在流动中慢慢远离家乡,建设新家的同时培育着新的认同。在迁徙的过程中,人们如何融入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如何在新环境中实现社会转型和后续产业发展,在实践层面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不能急于求成。关注移民群体的社会适应与现代转型问题,不仅关乎移民群体在新家园能否安居乐业,也关乎国家发展大计。

生态移民是为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步伐,将扶贫和生态建设结合起来的一项时代战略工程。这种由传统的“输血”扶贫转向“造血”脱贫的新模式,对那些祖辈生存于恶劣环境、经济贫困的老百姓来说,无疑是一项惠民工程。如何让这项惠民工程惠及民众,使贫困人口与全国人民一起全面进入小康社会,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时代命题。对少数民族生态移民群体来说,这种离乡离土的群体大迁移带给他们的不仅是离乡的痛苦,更是走出大山、寻求新生的希望。面对全新的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如何生存与发展的问题考验着生态移民方方面面的能力,特别是社会适应能力。社会适应与转型发展的主体性问题,即谁去适应与转型发展的问题是首要的,是被动地“等、靠、要”,还是在文化自觉之上积极主动地调适,这是所有移民群体都必须明确的,也是政府启动生态移民工程的目的所在——由“输血”扶贫转向“造血”脱贫。

企业或个体参与的规模化管理,是一种集约服务模式:其在工程管理使用上,始终坚持诚信为本、互惠互利,建设管理主体与项目村和用水农户结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管理理念上,坚持为民服务,核心是“要把事办在老百姓的心坎上”;在管理方法上,实施最少的管理或自主管理达到管理所要的效果;在利益分配上,将具体工程管理人、受益果农与公司绑成利益共同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在中国学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开始对主体性问题进行关注并展开讨论,这与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话语有直接关系,可以说,如果没有廓清主体性理论,我们就不能深刻地理解新时期以来党和国家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策话语的合理性。具体到我国的移民群体,构建生态移民群体社会适应与现代转型发展的机制,首先需要明确生态移民群体的社会适应与现代转型发展的主体性。主体性是“人作为活动主体的质的规定性,是在与客体相互作用中得到发展的人的自觉能动和创造的特性”[1],主要指向人的主观能动性,这种能动性具有一定的调适性或者说能力。“正因有人的活动才区分出活动的主体与其对象,即主体与客体。所以,人的活动的本质及其特性决定了主体性的本质与特性。并且正是在主体—客体关系中引入人的活动即实践的观点,才使主—客体关系摆脱传统哲学的抽象理解,确立主体、客体在认识论以及社会历史观中的地位和作用。”[1]明确了主体性问题,人才真正成为“作为万物之灵”的高级动物,这就意味着,主观能动性是人的一种先天获知的能力,将这种能力运用于实践,即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中,人的社会能力会不断增强,主体性地位会更加明确,这也正是当下所倡导的“以人为本”的本质所在。

少数民族生态移民不仅是人口搬迁的问题,更是人口在新环境的社会适应问题,移民在现代社会中的转型关涉生态移民工作的成败。如果我们在工程实施中忽略了搬迁主体即生态移民的客观存在,尤其是他们在移民过程中的主体性,往往会产生这样的结局:即使政府投入力度再大,各项工作更加到位,但结果却事半功倍。只有提升生态移民群体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现代社会转型的主体性,才能真正使生态移民工程成为一个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这需要处理好政府管理与移民社会转型的关系,尤其要明确社会转型的主体性问题。如何增强移民群体的主体性,笔者认为需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传统并不都是现代的对立面,要讨论二者的关系,我们首先要清楚什么是传统,传统的价值何在。人们通常将传统理解为世代相传的从历史延续下来的思想、文化、道德、风俗、艺术、道德和行为方式等。英国思想家希尔斯认为传统不是一个简单的过去创造的文化遗产,而是沟通过去与现在以及保持人类生存秩序的一种文化密码[6](3)。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7](631)传统是人们走向现代的基石,没有传统的积淀,所谓的现代化只是一种没有根基的设想,“在人类学的视野中,现代化作为一种文化发明具有一定的社会、文化和权力向度,决定这个向度的就是传统”[8]。任何一个群体在走向现代的路途中,首先要对自己的传统进行反省。

外源动力只是一种短期的外部支持,从长远来看,移民群体社会转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才是最重要、最根本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移民群体社会转型成功与否,关键取决于其内在观念的转变,然而这种观念的变化往往较为滞后,这是当前移民群体社会转型内在动力机制难以激发的一个障碍。美国社会学家威廉·费尔丁·奥格本认为,社会变迁是一个内部存在不同形态的各个要素呈现出异质形态的变迁,他提出了“文化滞后”(“文化堕距”)理论,意指相互联系的各部分,各自独立地率先变化或滞后[3](269)。奥格本将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并称为“适应文化”,有别于物质文化。物质文化一般是容易变迁的,适应文化变迁的速度则较慢,是适应物质文化而发生变迁的。风笑天对三峡库区移民社会适应的研究也从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奥格本的观点:“农村移民对新生活的适应,首先是从日常生活领域开始的。比如住房、邻里、语言、风俗等等;然后是生产劳动、经济发展;最后是包括主观感受、心理融合、社区认同在内的‘我群感’‘归属感’的建立。这一适应过程需要经历相当长的时间,需要在大量的、连续不断的生活事件、生活经历的熏陶和磨砺中逐渐完成。”[4]

二、 发展是移民社会适应的动力

要谈论社会适应,就存在对新环境的适应问题,其中不免对传统的批判与继承。如上文所述,所谓社会转型实则变迁,包括社会群体自身文化传统的变迁,那么,究竟应该如何理解这种变迁,如何在变迁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这需要我们对社会适应与转型进行理论观照,从根本上认识少数民族社会转型中文化变迁的实质,从观念上厘清固有思维模式的障碍,从而更好地推动少数民族移民群体的社会转型。

从外源动力机制来看,当前我国大规模的生态移民皆为政府主导下的社会工程,是社会转型期中国社会大改革背景下的产物,由生态移民所导致的民族社会文化变迁是社会常态现象。这种变迁既是社会转型的一种结果,也是移民群体社会转型的一种动力。移民群体进入新环境,开始新生活,无不与政府的推动有直接关系。政府的决策直接推动了移民群体的迁移,政府对移民群体的整体规划和生活指导、家园建设等,都是移民适应新环境的必要外力支持。但从长远来看,如果移民群体把对未来美好生活的追求全部寄托在政府的帮扶和支持上,他们就很难从根本上实现经济脱贫和建设新生活的目标,也难以实现现代社会转型与发展。政府的支持和帮扶只是一种外部的积极助力,帮助移民群体激发自主创业的主动性,适应当地社会,促进社会转型发展,但如果移民群体对政府的支持和帮扶产生了依赖心理,出现“等、靠、要”的想法,这将会成为发展的障碍,禁锢他们用双手自我创造的主动性。诚如一位学者所说:“落后和不发达不仅仅是一堆能够勾勒出社会经济图画的统计指数,也是一种心理状态。”[2](20)在论及民族现代化的发展时,我们应该对人们的心理状态给予足够关注。“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结局是不可避免的。”[2](4)这绝非危言耸听,在“发展是硬道理”的当下,个人和群体的发展不该是外力助推下的被动结果,而应是发展主体在实现观念自觉下的主动行为。

移民群体应增强自主生活和致富能力,消除“等、靠、要”的依赖心理。除了政府的必要支持和帮助之外,自己也要增强生产生活的能力和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明天的决心。只有这样,移民群体在新环境才能不灰心、不丧气,通过多种途径提升自己的职业技能,增强信心,自主创业。

顺利进行社会适应与转型是移民能够在新家园实现安居乐业的关键,做好他们的社会转型工作是移民工作中不容忽视的重中之重。应该看到,转型并不是简单地入乡随俗,而是交织着传统与现代等多方面因素,其中的深层次文化变量值得探究。移民群体并非只能被动地被指导、被支配,他们会对变化了的社会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做出及时的反应。学者们指出,迁入地与原居住地生活环境的差异,新的生活方式与原有生活方式的变化,移民在以往生活中所形成的习惯、心态、文化等,都会对他们的再社会化过程产生一定的影响[5]。转型不仅是一种生存的策略,更是一种发展的必然选择。对拥有深厚文化传统的少数民族移民群体来说,在新的环境中生存与发展是必须面对的社会转型问题,同时还需要弄清楚:应该以怎样的态度面对社会转型,社会转型对文化传统的衍传意味着什么。要回答这些疑问,需要理性地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

监测结果表明,2015—2017年黑龙江省旱情较轻,2015年基本不旱,受旱面积最高时<5%,区域旱情等级为正常水平;2016年发生阶段性旱情,旱情严重时期受旱面积超过20%,区域旱情等级到达中度干旱水平;2017年5—6月份发生轻度干旱,最大受旱面积约占总耕地的16%。受旱面积及区域旱情等级见表1。

三、 传统的现代转型是移民社会适应的康庄之道

生态移民群体对新环境的适应与现代社会转型发展,其阻碍往往来自于根深蒂固的原有思想观念,正是这些观念造成了移民群体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主动性不足,从深层次来看,这种主动性不足在于其主体性的缺失。移民群体社会转型的根本动力在于移民群体自我发展、自我开拓意识的觉醒,强烈的“我要发展”的内在驱动力才是推动社会转型发展最有力、最持久的力量。当充满积极能量的主体意识从移民群体的观念中被唤醒,就会变为一种强大的隐形力量,成为推动社会转型和文化调适的巨大动力,人类社会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内部动力机制的存在而生生不息。“在社会化过程中,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对其社会化的行为乃至成果是十分重要的。如果考虑到环境结构的相对稳定性,从某种意义上说,个体的能动作用甚至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也就是说,虽然个体的选择并非随心所欲、毫无制约,但在一定的环境结构条件下,个体的具体行为和结构则更多地取决于个体的主观能动性。”[5]生态移民群体的社会转型发展,不能单纯依靠外力被动进行,而是需要一种主动的内部应战机制的构建。

地方政府要明确自己在生态移民工作中的角色——服务民众。在生态移民群体的安置和社会管理中,改变过去大包大揽的行政模式,要充分信任移民群体,尊重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能力,从管理转向引导和服务,少管理、多服务,让移民群体的自我主体性得以明确。

移民群体的社会转型其实就是费孝通所说的“文化自觉”[9],移民需要明白自己文化传统的优势与不足所在,以便在社会活动过程中做出理性的抉择,尤其是拥有深厚文化传统的少数民族移民群体,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是他们实现社会转型的关键之举。在我们看来,既然转型是一种生存之道,那么就需要对移民群体的传统进行“诊断”,在自我明确的基础上实现传统的现代转型,以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面对新的生存环境与境遇,移民要有发展的思想觉悟,着力实现文化传统的现代转型。某种程度上说,这种转型是对自身文化传统的一个扬弃的过程,一个自我提升的过程。

四、 “适应性变迁”是移民社会转型的路径选择

处于相对弱势的移民群体进入新环境,首要问题便是如何适应当地,适应者就能够实现转型发展,不能适应者则浅尝辄止。面对移民群体在现实中的种种困境,我们必须秉持发展的理念。社会适应转型过程是源于外源性的动力促动,还是移民自身的内源性动力?换句话说,移民群体社会适应转型是建立在他们的主动性基础之上,还是依靠政策的外部推动?这是做好移民工作首先应该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生态移民在安置地的社会转型程度,无论是对个体还是对群体而言,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前途命运的现实问题。只有顺利实现社会转型,移民才能走向更好的明天。人类的发展就是一个不断适应新环境、自觉本土化、转型发展的历史过程,这是一切民族共同经历的道路。正是因为历史上的一次次主动调适和奋力前行,少数民族群体才得以在环境恶劣的空间生存下来并代代繁衍,从历史走到了今天。在新的社会环境中,面对新的时代挑战,他们该如何应战,从走进新家园的那一刻起,就要面对现实,自力更生,相信未来是美好的,只要努力奋斗,终会迎来幸福的生活。

社会转型中的变迁究竟意味着什么,对拥有深厚文化传统的少数民族移民群体来说,这种变迁意味深长。有学者认为,“理解这种时代变迁需要有一种辩证的思维和发展的眼光,一种突破传统和根深蒂固的世俗成见。任何一种事物的发展都不是一个单纯的‘得’,其‘得’的同时并以‘失’为代价。因此,所谓的发展是一种有得有失、得失并举的过程,社会文化的发展亦是如此,‘文化适应’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彼此互为主体间性的‘文化涵化’,其变迁类型我们这里将其称之为‘适应性变迁’(accommodate change)”[10](256)。艾森斯塔得1963年出版了《帝国的政治体系》一书,他将社会变迁分作“适应性变迁”“整体性变迁”“边际性变迁”三种类型。适应性变迁,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为既有的政治体系所适应,而不能从根本上突破既有政治体系中的制度与逻辑前提。这种变迁可以带来一系列具体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改变政治制度的规范和安排。但这种适应性变迁并不能改变政治制度的基本规范和基本象征,也不会改变中心制度的基本活动[11](157~158)。这种社会变迁的类型有别于“总体性变迁”和“边际性变迁”,“以变促生存”,以此达到“以不变应万变”的目的。也就是说,基于生存和发展的需要,适当顺应时代的变化,主动进行自我调适,这是一种生存和发展的有益策略。这种“变”不是对原有文化传统的彻底颠覆,而是有限的、有选择的变迁,是在不改变原有文化实质性传统的前提下所做出的主动适应。

1号交通洞的进口段位处山西省典型的黄土地区,改为洞挖后发现黄土埋深浅,约3~30 m;隧洞的断面大,开挖尺寸为8.4 m×9.2 m(宽×高),采取了“不灌浆小导管超前支护、全断面开挖、钢支撑与系统锚喷支护进行一期支护”的施工技术,达到了安全、快速、经济的施工目标,取得显著的成果。

两种养老地产的介入路径中,养老社区是面向老年人家庭,适合老年人居家养老的住宅产品,是养老地产最重要的领域。我国地产投资界也普遍把养老地产等同于开发养老社区。根据美国的经验,专门的养老社区可以是由政府规划并运用市场机制建设的,也可以是由房地产商开发的,其中养老社区有60%左右为政府投资设立[9]。

我们可以据此视角来理解移民群体尤其我国少数民族移民群体的社会转型。在“变”与“不变”的时代话题面前,新环境中的社会转型是一种生存的需要,这意味着社会文化变迁在所难免。这种变化对少数民族移民群体来说是一种典型的“适应性变迁”,是以与时俱进的理念面对新时代、新环境所做的一种主动性的文化调适。生活空间的置换对文化传统的衍传形式提出了新的要求,这就需要移民群体对此做出主动回应,如教育形式、消费观念、职业结构等都需要调整。主动调整是必要的,是为了满足群体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有目的地借取并适应新的社会文化形式,在融合和更新中赋予其新的存在形式。

指标含义:对生产、调度、营销等专业提出的10(20)千伏电网薄弱环节是否纳入规划范畴并已消除,薄弱环节包含电网结构、导线截面等不符合导则要求的情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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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孙立平.传统与变迁——国外现代化及中国现代化问题研究[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

李军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8年第3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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