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岛杂志案的诉讼

loveless0122 发布于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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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fl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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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后来说冯沪祥告他是因为1984年10月17日时任国民文工会主任的宋楚瑜在一次“现阶段加强文化审检措施座谈会”中“鼓励非公职人员当,提出告诉。”
陈的辩护律师是苏贞昌。1985年1月,杂志社发行人黄天福、社长陈、总编辑李逸洋初审被判一年徒刑,并赔款二百万元新台币。三人被称为“蓬莱岛三君子”。陈宣布辞去台北市议员职务,拒绝上诉。9月,陈获得外共同推荐,参加“台南县长选举”。11月“选举”失败,其夫人吴淑珍在投票日后第二天11月18日谢票过程中发生车祸,导致下半身瘫痪。1986年6月“蓬莱岛案”官司改判黄天福、陈、李逸洋三人各八个月徒刑,三人因此入狱服刑。在陈服刑期间,成立,吴淑珍竞选“立委”获胜。1987年2月,陈出狱担任吴淑珍的特别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