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用卡诈骗罪的若干问题在本科论文

王小丽0125 发布于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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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利用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可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为人主观上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犯罪不能构成本罪。在此应指出的是,在诈骗罪的各种行为中,行为人因行为不同,其犯罪故意 也各有其特定内容而不尽相同。例如,使用伪造的和使用作废的进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是伪造或者作废的,否则,不能构成本罪。在透支的情况下,区分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也应当从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来分析,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则是恶意透支,反之,则是善意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