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价:6.3÷(1-10%)=7元盈利:7×70%=4.9元(定价的70%是商给书摊的价钱,也就是进价) 6.3-4.9=1.4元(卖价-进价=利润)
设原价为x,则卖给书摊的价格为:0.7x,卖给读者的价格为:0.7x(1-10%)=0,63x,则0.63x=6.3,则原价为x=10元,则每本书摊主从中盈利为:-7+6.3=-0.7元,亏本0.7元。
原定价:6.3÷(1-10%)=7元
盈利:7×70%=4.9元(定价的70%是商给书摊的价钱,也就是进价)
6.3-4.9=1.4元(卖价-进价=利润)
设原价为x,则卖给书摊的价格为:0.7x,卖给读者的价格为:0.7x(1-10%)=0,63x,则0.63x=6.3
,则原价为x=10元,则每本书摊主从中盈利为:-7+6.3=-0.7元,亏本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