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法院应判决两人离婚。赵伟的行为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 (2)女儿应由小雅抚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哺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父母抚养。本案中小雅的女儿正值哺期,故应由小雅抚养。另外,赵伟封建思想严重,对女儿健康成长不利。 (3)遗产8万元属小雅个人财产,赵伟无权分割。继承从被继承人亡时开始, 该遗产财产权利的取得时在婚前,故属小雅个人财产。 (4)背投电视乃赵伟婚前,故属于个人财产,小雅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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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法院应判决两人离婚。赵伟的行为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
(2)女儿应由小雅抚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哺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父母抚养。本案中小雅的女儿正值哺期,故应由小雅抚养。另外,赵伟封建思想严重,对女儿健康成长不利。
(3)遗产8万元属小雅个人财产,赵伟无权分割。继承从被继承人亡时开始, 该遗产财产权利的取得时在婚前,故属小雅个人财产。
(4)背投电视乃赵伟婚前,故属于个人财产,小雅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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