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社推迟文章的发表时半年之久,我应如何维护自己利益?

芬达果味十足 发布于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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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晨郡主
紫晨郡主

著作权方面的法律对报刊推迟文章的发表的时间没有作出规定,也没有具体的责任规定。
只有《著作权法》规定“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另行处理。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虽然杂志社是违约行为,可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进行追究,但你取得非常困难,就是进行诉讼也要到杂志社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即使胜诉,与你花费的开支相比,也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