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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剧变与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问题省思

更新时间:2016-07-05

在多年来关于苏联剧变原因的研究中,一些看法和认识不同程度触及了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尽管相关研究大多并没有深入探讨苏联剧变过程中阶级斗争如何发生和演变,也没有基于苏东剧变的教训进而在如何对待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上做出富有新意的深入探讨,但其中一些观点和说法还是得到一定的认可,较为流行,一些观点也颇具代表性。笔者以为,无论是从苏联、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经历来看,还是从当下中国发展中的某些实际来看,如何认识苏联剧变与阶级斗争的关系以及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等问题,都有许多值得省思和进一步探讨之处。

在教学中,学生思维的可视性一直是评价教学过程的重要指标之一。在本课教学中,将思维导图的建构设置为贯穿课堂始终的重要线索。从现象到本质,从个案到共性,学生通过比较、抽象、归纳、总结等科学思维活动,建构起本课的思维导图。

一、阶级斗争与苏联剧变

在关于苏联剧变原因的研究中,一些看法不同程度触及了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其中具有代表性的说法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一是阶级斗争说。这种说法明确肯定苏联剧变是一场特殊的阶级斗争。有的学者通过分析赫鲁晓夫以来苏共领导集团的错误和戈尔巴乔夫对马克思主义的背叛以及对苏共内部产生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经济根源的揭示,明确指出“一部苏联解体、苏共垮台史,同样是一部阶级斗争史,并且是一部特殊形式的阶级斗争史” 李慎明:《苏共的蜕化变质是苏联解体的根本原因》,载《红旗文稿》2011年第6期。。有的学者通过对比苏联与中国的变化,总结“十年论战”的经验,认为苏联演变的过程“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一场激烈的阶级斗争,斗争的核心是政权问题”,并进一步指出这场斗争是敌对势力向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夺取政权,这一敌对势力就是所谓“民主派”,它得到了西方帝国主义的支持和“共产党内的新修正主义分子(即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分子)”的鼓励和纵容。“苏联的悲剧恰恰是忘记了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阶级斗争,抛弃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用民主社会主义的阶级调和论来处理客观上存在的激烈的阶级斗争。” 周新城:《“十年论战”留下的若干启示——在中国共产党即将成立90周年之际》,载《政治学研究》2010年第6期。也有学者通过剖析戈尔巴乔夫的改旗易帜之路认为,“总起来说,苏联东欧剧变解体是西方资产阶级与戈尔巴乔夫、叶利钦里应外合发动的一场成功的反共政变” 徐崇温:《苏联解体源于走改旗易帜邪路》,载《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11年第6期。

二是权贵阶层或既得利益阶层推动说。不少学者从共产党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方面,说明苏共的领导层如何腐化,进而形成脱离人民的权贵阶层或既得利益阶层,是他们推动了苏联的演变,权贵阶层进而成为新的资产阶级。季正矩认为,苏共垮台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没有跨越腐败的陷阱和权贵阶层的腐败,并分析了权贵阶层的形成过程及其体制根源。苏共党内形成了一个权贵阶层,导致党走上腐败变质的道路,权力异化和变质,割断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失去了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后苏联时期的私有化宣布了权贵阶层对苏联财富占有的合法化,“用法律手段保障了官僚资产阶级的顺利生成” 季正矩:《权贵阶层与苏共的腐败及其垮台》,载《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1年第4期。。宙翔、刘昀献等认为,苏联剧变的根本原因不是错误的改革路线、苏共被人民抛弃等等,而是以戈尔巴乔夫为代表的党内既得利益阶层自觉推动的结果。苏共的垮台,很大程度上是党内既得利益阶层“自我政变”的结果 宙翔:《苏联演变是党内既得利益阶层推动的自觉过程》,载《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并说明这个阶层是从赫鲁晓夫到勃列日涅夫时期完成了从人民公仆到既得利益阶层的蜕化。这个阶层促使改革变为改制,将其非法占有的财富合法化,实现资本主义的“量变加速”发展,在苏联剧变和党垮台后,它在经济上进入了大所有者即“新资产阶级”的行列 刘昀献:《对10年来中外学者关于苏联演变原因的评析》,载《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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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剥削阶级,剩下了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阶级、阶层,“两阶级一阶层”的定位也正是基于此。苏联历史上宣布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之际,宣布消灭了资产阶级和富农,只剩下工农两大阶级和知识分子。中国通过社会主义改造等消灭了资产阶级,通过土改等消灭了地主阶级,在20世纪80年代初也宣布“两阶级一阶层”是基本阶级阶层力量。总体来看,社会主义国家都通过政权的力量,通过调整和变革生产关系,消灭了剥削阶级。所不同的是,苏联在宣布消灭剥削阶级之后,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再存在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了。而中国则一度认为,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资产阶级法权,存在小生产的自发势力,存在发展资本主义的倾向等,进而可能产生新的剥削阶级分子,并长期存在着对人们阶级成分的划分,以出身论成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认识,与这一判断直接相关。如果说这种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状况的认识和基本定位符合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初期的实际的话,那么当社会主义发展到今天已经在经济制度等许多方面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它就未必还是适合的。

三是变修或背叛说、和平演变说等。这与上述第一种说法有某种联系,认为推动苏联演变的是党内出了修正主义者。一些人认为苏联剧变是修正主义路线发展的结果,“苏联的问题是从赫鲁晓夫开始的,提出了一系列背离马克思主义的修正主义观点,到戈尔巴乔夫时期,恶性发展,形成了一整套修正主义的理论和路线,即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思想和路线,结果造成了亡党亡国的悲剧” 周新城:《苏联解体留下了什么教训?——读彭真同志一次谈话有感》,载《中华魂》2010年第12期。。“苏共领导集团背叛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重要表现,就是他们抛弃了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学说”,戈尔巴乔夫等人被国内私人利益集团腐蚀和西方反共势力收买而成为其代理人,“支持反社会主义势力对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力量作斗争” 梅荣政:《苏共亡党的教训:要深入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载李慎明主编:《历史在这里沉思——苏联解体20周年祭》,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298页、300页。。一些人认为是西方和平演变的结果,苏联的演变是在西方帝国主义支持下,分别以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为代表的“改革派”与“民主派”相互勾结葬送了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恢复了资本主义制度。要把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及其个人作用放在国际国内两个阶级、两种社会制度激烈斗争的背景下加以观察,他的背后是一个势力强大的、处心积虑要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国际国内资产阶级 周新城:《研究苏联演变问题的一份宝贵材料》,载李慎明主编:《历史在这里沉思——苏联解体20周年祭》,第313、316页。

这些论述依然是从阶级斗争角度所做的分析,或者潜在地包含了阶级斗争的意蕴。尽管具体说法有所不同,但都意在表明党内外、国内外存在敌视社会主义的势力,是他们推翻了苏联共产党和苏联的社会主义制度。这实际也是从意识形态和思想领域来说明两种势力的斗争,意在说明这个斗争就是阶级斗争,体现的是阶级分析的“阶级斗争说”、阶级斗争的思维。

江泽民在21世纪初曾经指出:“从十月革命以来,西方国家就一直不遗余力地对社会主义国家发动各种攻势,其中很重要的就是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就与西方国家长期进行的意识形态渗透有密切关系。现在,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正在不断发展、日益富强。西方敌对势力加紧以各种手段和方式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战略,企图颠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他们的这种政治图谋是绝不会改变的。……我们同国内外各种敌对势力在渗透和反渗透、颠覆和反颠覆上的斗争将是长期的、复杂的。这是阶级斗争在我国一定范围内仍然并将长期存在的主要表现。”“我们纠正过去一度发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是完全正确的。但这不等于阶级斗争已不存在了。只要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我们就不能丢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分析的观点和方法。这种观点和方法始终是我们观察社会主义同各种敌对势力斗争的复杂政治现象的一把钥匙。在坚持改革开放、加强对外经济文化交流的同时,要十分注意警惕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活动。”《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83页。“经过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不少国家的共产党丧失了执政地位,一些国家的共产党衰落甚至瓦解了。这里面固然有复杂的原因,但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问题没有处理好。”《江泽民文选》第3卷,第342页。江泽民也曾讲过,“我们还要特别警惕人们所说的‘既得利益’问题。……我们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绝不允许搞剥削阶级政党及其统治集团所追求的那种既得利益,也绝不能成为那样的利益集团。如果走到了那一步,我们党就必然要失败”《江泽民文选》第 3 卷,第 183—184 页。

妇产科腹腔镜由于二氧化碳气体和手术刺激导致了患者术后容易出现水、电解质失衡情况,引起胃肠功能紊乱[1-2]。腹腔镜手术具有密闭性的特点,患者术后容易出现胃肠蠕动缓慢情况[3-4]。腹腔镜手术是在密闭的盆腹腔内进行的治疗,术中使用二氧化碳建立气腹,因为麻醉和手术刺激导致了术后胃肠紊乱。胃肠蠕动恢复受到多方面的影响,通过合理的护理能够让患者术后腹胀情况得到改善,术后尽早让患者排气,有助于胃肠道功能恢复。所以,临床中为了让患者的胃肠功能尽早的恢复,减轻患者的痛苦,临床中需要提供护理干预。此次就患者术后的护理干预情况进行研究分析。

考察各种“阶级斗争说”的有关分析和论述,不难发现仍然有着诸多待解之惑。例如:由权贵阶层推动的“自我政变”是否仅是高层精英的政治斗争?这场阶级斗争在社会中又是怎样表现的?权贵阶层在苏联垮台之前是属于哪个阶级的?它在苏联社会中的阶级基础和依托是什么?这个上层集团代表了社会中的哪些人?所谓新生的资产阶级到底形成于苏联解体之前还是之后?为什么法西斯德国入侵苏联后一直未找到所需要的代理人,而在几十年后社会主义进一步发展和苏联成为超级大国的情况下,西方反共势力却能够轻易找到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这样的代理人?即便戈尔巴乔夫、叶利钦等人是权贵阶层、新生资产阶级的代表,如果没有广泛的社会基础,那个“自我政变”能否成功?如果这个权贵阶层是在向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夺权,是在与工农阶级斗争,可为什么广大工农没有激烈反抗?叶利钦等人的倒行逆施反倒得到群众的支持,难道是人民把政权拱手相送?为什么后苏联时期叶利钦和那些新生的资产阶级至今依然有着不弱的民意基础?……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都需要充足的理论和逻辑的说服力,需要事实依据。

①现浇混凝土板:混凝土设计龄期的抗压强度、抗冻、抗渗检测均应满足设计要求;避开高温、负温、多雨、大风的天气条件浇筑。砂石骨料应严格控制含泥量,石料中含泥量不应高于1%,砂料中含泥量不应高于3%,并不得含有黏土团块;混凝土拌和要严格按照事前批准的试验配合比执行;施工过程中应对混凝土坍落度每4小时检测1~2次,混凝土坍落度严格控制在允许坍落度4~6 cm以内;混凝土摊铺要均匀,振捣要密实,表面要平整光洁。

我们不能不注意的是,不管人们怎样揭露官僚特权阶层或高层精英集团的种种劣迹,但他们毕竟只是社会中的极少数,没有社会中的更大的群体依托和响应,他们要改变苏联的命运,恐怕也不那么容易。关于特权阶层的数量有着不同说法,大致有10万、50万—70万乃至300万等几种,这个数目在苏联人口中的比例是很小的。作为一个阶层来讲,这个少数终究也是属于某个阶级的。那它究竟属于社会中哪个更大的群体、集团或者阶级呢?要知道,苏联早已宣布消灭了剥削阶级,剩下的是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何况直到垮台前的新一轮改革,苏联社会并没有从制度上为私有制或资本主义所有制的产生和发展提供真正的空间,作为与人们的社会经济地位相联系的新剥削阶级、资产阶级产生的土壤又在哪里?如果不能说明特权阶层和阶级斗争的社会基础,便不能很好地说明,为什么少数人在政治上的作为会得到社会上多数人的响应,至少多数人对反共表示了宽容和沉默。以群众被蒙蔽或不明真相等来对此解释,恐怕未必充分。

笔者以为,从政权易手和苏联社会制度的前后剧变来讲,认定苏联剧变是一场阶级斗争,虽也不无道理,但联系苏联的历史发展来讲,苏联的悲剧恐怕不在于忘记阶级斗争的存在或是搞阶级调和,而在于它为什么在消灭了剥削阶级之后还会在上层和工人阶级政党内部产生权贵阶层、新的剥削阶级,为什么工农阶级的政权最终又被工农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抛弃。如果党和领导集团已经变质,那它所掌握的这个政权恐怕也难说依然是工农阶级的人民政权,阶级之间的夺权斗争也就无从谈起。

二、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状况

其一,落后国家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能否通过政治、经济等措施,从根本上消灭剥削阶级?从历史来看,社会主义国家都曾宣布消灭了剥削阶级,苏联甚至从肉体上消灭,但苏联剧变证明,苏联有一个官僚特权阶层逐步形成,并最终成为官僚资产阶级或新兴资产阶级。中国在剥削阶级消灭之后一度认为党内有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后来又认为存在剥削阶级残余。不论是已经消灭,还是存在残余分子,其最终结果都不应该是剥削阶级的恢复或者重新产生,而这在不同程度上又都被中苏两国后来发展的事实所否定。由此也就不能不追问,社会主义社会到底能否从根本上消灭剥削阶级?如果能够消灭,苏联又何以产生新的资产阶级或是为新生资产阶级奠定权贵阶层这个基础?苏联剧变是所谓阶级斗争之说又该怎样解释?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又何以叫作社会主义?当今中国依然仅仅是存在剥削阶级残余吗?进而,剥削阶级退出历史舞台的条件究竟是什么?

在当今以中国为代表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的阶级状况在事实上变得更为复杂,分析和认识这一状况,既需要从理论上回答在消灭了剥削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怎样划分阶级这样的历史性问题,更需要实事求是地回答社会主义社会是否还会产生、是否存在资产阶级这样的现实问题。从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的基本思想来看,阶级本身是一个经济范畴,是基于人们的经济地位而形成的社会集团,阶级划分自然首先有其经济上的考量。但历史和社会发展的复杂性又向我们表明,一个人的阶级归属又与其出身、思想等存在一定的联系,这些因素也往往会交织在一起。在工人阶级掌握政权的社会主义社会,工人阶级显然也不再是以往的“无产者”,资产阶级被消灭后其思想残余可能存在并具有社会影响,会向其他阶级渗透,因此阶级划分也更为复杂,更不用说当今私营经济发展对人们经济地位变化和社会阶级归属的客观影响。由此带来的认识和理论困惑也是必然的,也是马克思主义的传统理论不足以解决的。

权贵阶层和既得利益阶层推动的说法,说明苏联剧变的主导和推动力量来自党的内部,也说明这个阶层是与广大工农阶级对立的。这个阶层是一小撮人,他们在苏联瓦解后成为了官僚资产阶级或新兴资产阶级,由特殊阶层变为一个阶级。

透过苏联剧变研究中有关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的某些分析,回溯苏联和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则一系列问题不得不要进一步思考。

阶级斗争作为阶级矛盾的激烈表现和解决方式,无疑是与对立阶级的存在相联系的。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问题,不能不考察社会主义国家的阶级状况。尽管就目前一些研究来看,用阶级斗争来解释苏联演变似乎存在着不够周延之处或是缺陷,但当今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阶级无疑也是事实。问题是其阶级构成和阶级关系的状况及其发展变化如何,则又颇为复杂,不易辨明。阶级斗争的存在是与对立阶级的存在、阶级矛盾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当今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对立阶级、阶级矛盾,既需要以历史的,也需要以现实的、发展的眼光看待社会主义国家的阶级状况。苏联、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都曾经宣布消灭了地主和资本家等剥削阶级,工农两大阶级成为社会基本的阶级构成。按说随着公有制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壮大,这一阶级构成状况会进一步得到巩固,没有孳生剥削阶级的条件,即使其残余也会呈萎缩以至消失之势。即便是工农两大阶级之间的差别也会逐渐缩小,界限逐步消失。但一方面,苏联和中国都发生了剥削阶级被消灭后因继续进行和强化阶级斗争,而导致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问题,也在此过程中形成了剥削阶级和敌对势力会从工人阶级政党及其领导集团内部产生、阶级斗争在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领域展开等认识和思维逻辑,甚至盛行了相当长的时期,苏联剧变的发生似乎也在某种程度上印证了这一点。另一方面,随着社会主义国家逐步走上市场化改革之路,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从法律制度上保障私有制的存在及其与公有制的平等地位以及非公经济比重的不断攀升,不能不改变以往的阶级构成状况,为与私有经济相适应的阶级的产生提供客观条件。同时,鉴于以往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消极影响,“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论断和思维被否定和放弃,对每个社会成员进行阶级甄别并冠以阶级成分也成为历史陈迹。随着经济工作之中心地位的不断强化、社会分化的加剧和人们社会地位差异的不断扩大,政治生活和社会交往中阶级概念及其使用呈现弱化之势或被有意无意地回避,代之而起的是阶层概念的广泛使用和对阶层划分的关注。这在某种意义上又成为使得社会阶级构成和阶级关系模糊化的社会环境和主观影响因素。由此可以看到,既有“两阶级一阶层”和当初出于政治上团结的需要而把知识分子归入工人阶级的官方基本定位,也有对党政管理者、私营企业主、工薪阶层、农民工阶层等阶层划分的广泛认同,却并未随着私营经济和资本力量的不断壮大而产生资本家、资产阶级这样的阶级划分,既没有这样的自我称谓和归属划分,也没有社会共识和正式的官方认可。资本家和资产阶级,更不用说剥削和剥削阶级这样的话语和称谓,在许多场合似乎都是一种心照不宣的“忌讳”。但社会分化的加剧和社会矛盾的日益复杂,又不能不促使人们去冷静面对“人以群分”这个客观现实。每个人又不能不被其阶层、阶级归属所注定和纠缠,不能不归属于一定的阶层、阶级这些大的社会集团,归属于以此表现出来的各式各样的社会之“群”,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就蕴含在这种群与群的关系和矛盾之中。

追溯既往可以发现,苏联和中国在阶级斗争问题上的教训是惨痛的,在宣布剥削阶级消灭之后,又走上强化阶级斗争的轨道,出现了阶级斗争扩大化的倾向。其核心指导思想在于:认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谁战胜谁的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社会主义越发展越胜利,剥削阶级残余愈加凶恶,反抗愈烈。出现阶级斗争扩大化问题的背景和因素是复杂的,我们从中是否总结和汲取了足够的教训,有益于现实问题的解决,仍有深思之必要。

当代社会主义国家基本都是建立在生产力不够发达的基础之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需要发展市场经济,需要大力发展包括私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必然从经济制度和经济运行等方面为产生工人阶级的对立面提供了可能和条件,资产阶级或者剥削阶级的产生也就具有一定必然性。当初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之时消灭剥削阶级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而当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并因此产生资本家及其他非劳动阶级也同样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马克思主义并不否认资产阶级和剥削存在的历史合理性、进步性。当代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曲折历程表明,在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消灭剥削阶级或许只是一个暂时的阶段,还不具备从根本上彻底消灭剥削阶级的条件。在还不具备彻底消灭资产阶级的条件的情况下,承认其现实存在也就是必然逻辑。对此漠视、回避、遮掩或是否认,无异于鸵鸟之举,不利于社会主义的发展。再者,基于历史和现实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包容性其实已经被实践所证明,我们既然能在一国范围内允许和包容局部地区资本主义制度的存在和发展,那么承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资产阶级和剥削的存在又何尝不可。私营经济的发展和资产阶级的存在作为现阶段一种历史性需要,也应该为社会主义所包容。与其掩饰,不如明确肯定。几十年前苏联曾有过的富农“发财吧”的口号和中国的“剥削有功论”,不失为对社会主义特定历史阶段的明智之见。前些年学界围绕中国私营企业主的社会属性和是否形成一个新的资产阶级的争论,乃至所谓“左”“右”两派的相互攻击,实际都是在以往的阶级分析理论和思维习惯中打转,既没有历史地去看待资产阶级和剥削问题,也没有真正客观全面地认识当今中国新形势下的阶级阶层分化问题。官方提出的私营企业主等新社会阶层与工农一样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不能简单地以财产多寡作为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等论断,虽能平息某些争论,但事实上并没有在阶级分析问题上做出多少真正的理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是否产生了新的资产阶级、剥削的存在与否及其利弊如何,与人们政治上的先进与否,并不是一回事。对比中苏两国的历史和现实,与其否认因私营经济发展而客观存在的资产阶级的产生,否认社会阶级构成中一个新的社会集团的出现和存在,不如警惕并防止执政党内和领导集团的腐化堕落,防止政权内部出现既得利益集团。

其三,走出了苏联模式的中国,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上述问题是否存在及其情形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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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能不看到,随着社会主义改革的发展,社会主义国家阶级划分的难度增大,应该说阶级是客观存在的,但要把它揭示出来,讲清楚其中的道理,并非易事,中国更是如此。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前人无法想象的,也必然面对许多前所未有的难题。所有制和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分工和就业结构的变化、贫富分化等等,所改变的不仅仅是经济本身,还有人们的社会地位、社会归属和观念等。简而言之,在社会主义实践本身已有很大变化的情况下,当今中国的阶级状况发生相应的变化也是无法避免的,重要的是如何认识和把握。

江泽民在“七一”讲话中明确使用了“社会阶层”这一概念,并概括了改革开放以来社会阶层构成的新变化。他指出:“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并指出这个话不是单指私营企业主,而是对“全社会都适用”《江泽民文选》第3卷,第287页、343页。。进而又讲,“如果还用解释资本主义社会和旧中国剥削与被剥削关系的那些概念来解释当今的中国社会,解释在我们社会主义条件下存在和发展的各种经营投资活动,显然是不合适的”《江泽民文选》第3卷,第343页。。这些论述是就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划分来讲的,也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当今“人民”这个概念所包含的范围的界定,也与阶级划分相联系。虽然并未明确私营企业主的阶级归属问题,但显然也明确了它能否纳入人民范围的标准。这是由当今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所决定的。

社会阶层概念的使用和流行,虽然有利于更具体地说明当今中国阶级状况的变化和复杂性,但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来看,不管我们将社会成员划分为多少阶层,阶层终究还是要归入一定的阶级之中。而要做出这样的划分,既有远远超出过去苏联和我国改革以前历史状况的客观上的复杂性,也有许多其他影响因素,甚至某些“敏感”因素。千难万难,终究还是要面对和解决问题,需要基于实践的发展,对我国阶级状况的发展变化做出深刻的理论分析和阐述。

2.2 两组苏醒期PAED评分及躁动发生率比较 研究组PAED评分及躁动发生率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大多数情况下,老人的这些心理和行为上的“超常反应”,首先应该从医学和生物学的角度去理解,在包容的基础上采取对应,而不应动辄用伦理道德的观点来评判,更不能野蛮地从法律角度来理解和解决。

三、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

从历史和静态角度来看,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存在,既已为事实所证明,也在现有理论中得到了说明。但从发展和动态的角度来看,既有实际情况变化带来的复杂性和新问题,也存在理论上的滞后问题。笼统地肯定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一定范围的阶级斗争,未必能够使当前的问题得到好的解决。这种当初在特殊情况下提出的论断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粗糙之处,在当今日益复杂的形势面前,其解释力更是相当有限。当今社会主义国家阶级状况的新变化和复杂化,对阶级斗争带来了什么样的影响?在社会主义不断发展、政权不断巩固的今天,阶级斗争的表现如何、怎样进行?这些都是需要从理论上予以回应和做出可信的解释的。

其二,社会主义社会新的敌对阶级或资产阶级是怎样产生的?现在不少人认为,苏联形成了一个权贵阶层,或是官僚特权既得利益阶层,这是后来新的剥削阶级的基础和前身。当然也有人直接称之为“新阶级”。不管哪种说法,显然都在说明这是“两阶级一阶层”之外的新产物,是与“两阶级一阶层”根本对立的。江泽民指出,决不允许党内形成既得利益集团,无疑也是总结苏联教训得出的结论之一。正反两方面都认为,权贵阶层是在党内高层中形成的,以党政和企事业单位官员为主。那么,这就不能不使人追问,这是否印证了毛泽东的一个观点,即“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共产党内会产生走资派?再进一步追溯,类似的思想,吉拉斯、托洛茨基也都以不同的方式讲过。那么不能不探究,在社会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是否从共产党内产生,又如何产生?它的社会基础又是什么?社会主义社会是否存在重新产生资产阶级的条件?进而,社会主义社会是否还是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

改革开放初期,中国通过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对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得出一些新的认识,以人民内部矛盾和阶级矛盾及其关系为核心构建起一套新的理论,并对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状况做出新的论断,成为这一问题的正统理论。它认为,以往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就在于混淆了两类性质不同的矛盾。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不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仍将长期存在,在一定条件下还会激化。这个斗争是特殊的,有其特殊性,等等。这一思想也被体现到八二宪法之中,从当时的背景来看,总体上能说明此前的一些问题,其着眼点是为了实现工作重心的转移,加快经济文化建设以改变贫困落后状态。但从苏联剧变和今天社会主义国家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和多种经济成分等新的环境来看,问题可能要复杂得多。两种类型矛盾自身及其关系今天都已发生不少变化,也更为复杂,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也不能不面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总体来看,人们习惯于用人民内部矛盾解释诸多问题的时候,恐怕也不能不关注人民内部矛盾本身内涵、外延已经和正在发生的变化。人们坚持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剥削阶级以及“两阶级一阶层”的阶级构成等论断之时,又是否意识到了阶级状况出现的静悄悄的大变化?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再思考或者重新做出回应。诸如: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总体特点、性质和地位、发生的条件和表现,等等,仅仅重复以往的解释,未必能够解除人们的疑惑。

从今天来看,用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恐怕不足以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阶级和阶级关系状况。人民这个范畴中所包含的已不仅仅是以往所概括的“两阶级一阶层”,它容纳了私营企业主这样的“有产阶级”,也即资产阶级。工农阶级、资产阶级的存在,也意味着相应的阶级矛盾的存在。这样,人民内部矛盾与阶级矛盾的关系就变得复杂许多。当我们继续讲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政治生活的主题或两类不同性质社会矛盾中的主要矛盾的时候,它到底是否包含阶级矛盾?当我们继续肯定、坚持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这一论断的时候,是否意识到这一矛盾的实际变化及其对人民内部矛盾的影响如何?这一论断还是否具有足够的理论解释力?更不能忽视的是,现实中私营经济的发展和劳资矛盾趋于多发,未能得到宪法承认的工人罢工在事实上的存在,是否属于阶级矛盾抑或阶级斗争的表现?而就学术层面来看,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究竟是什么,也有着异于主流的新看法。有人根据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的有关论述,认为“在消灭了资产阶级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之后,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就是联合起来的劳动者与代表劳动者行使国家权力的官僚统治者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不是阶级矛盾,是非对抗性的” 张飞岸:《苏东社会主义国家官僚特权阶层形成研究》,载《社会科学论坛》(学术评论卷)2008年第4期(上)。。这种说法是否具有足够的说服力暂且不论,但它表明在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认识上,也不是没有再作探讨的空间。回到人民内部矛盾与阶级矛盾这一问题,笔者以为,不管人民内部矛盾与阶级矛盾的关系发生了怎样的变化,需要注意的是,阶级矛盾并不必然就是敌我矛盾,阶级矛盾的存在并不必然导致阶级斗争的爆发和激化。问题主要不在于有没有阶级矛盾、是否承认阶级矛盾,而在于已经执掌政权的工人阶级及其政党如何对待和处理这个矛盾,如何使这个矛盾的发展符合自己的需要。

大扁杏,富含大量的脂肪、蛋白质、糖分以及人体所需要的磷、钙、钾、铁等物质。既可生食,亦可制成杏仁霜、杏仁露等多种风味独特的食品和饮料。榆阳仅东南山区就有大扁杏产业基地10多万亩,均处于盛果期,大扁杏亩产杏仁50斤上下,是农业产业开发、产业链增值的最好事例。

在以往的理论中,阶级斗争被认为广泛存在于社会各个领域,尤其是经济、政治、思想领域。但在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等基本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的情况下,作为极少数的所谓残余分子、敌对分子还能在这些领域公开叫板吗?一些研究者通过对苏联剧变的研究,或是基于对当今中国社会思想多元化发展中一些问题的分析,强调思想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敌情及其危险性,突出思想和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他们认为苏联剧变是发生在新一轮改革之后,改革中思想领域发生了严重混乱,意识形态领域里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的斗争复杂,反马克思主义、反共思想活跃。因而,社会主义国家要重视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这种敏感性和警惕性固然可嘉,但这能否使阶级斗争的诸多相关问题迎刃而解,还需斟酌。在消灭了剥削阶级之后,阶级斗争是否就存在于思想领域?思想领域里反马反共思想的代表人物,其社会基础是什么,代表了什么阶级及其在苏联的状况如何,恐怕还需考究。反马克思主义和反共思想是如何在社会上获得呼应的,敌对阶级的力量又是如何形成和凝聚的,恐怕也要分析。否则,仅靠思想本身怕是难以推翻一个政权。

有人基于苏共领导集团抛弃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学说的教训,强调专政力量对于阶级斗争和巩固政权的意义。这在某些特定阶段不能说没有必要,但是否就是一种常态,这种思维方式是否妥当,需要思考。马克思主义强调国家政权是阶级斗争的根本问题和归宿,强调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阶级统治,但马克思主义也认为国家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管理机关,国家具有缓和与控制阶级冲突并把它纳入一定秩序之内的功能。马克思主义强调阶级斗争,并倡导无产阶级革命和斗争的主动精神,是为了无产阶级根本摆脱资产阶级统治而上升为统治阶级。而在当今中国等国家工人阶级已经取得和巩固其政权的情况下,就应该转变思维,在树立必要的防范颠覆意识的同时,更应该运用政权的力量,发挥国家政权控制阶级冲突和维护秩序的功能,最大限度团结社会各阶级阶层,实现阶级合作,缓和阶级矛盾,控制阶级冲突,而不是像革命时期那样,以主动和进攻姿态去激化阶级矛盾,推动阶级斗争。以守为攻可能更为明智。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没有哪一个阶级和政治势力的政权仅靠某一个阶级自身能够得到维护和巩固,也没有哪一个阶级和势力不是竭力争取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广泛支持。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历了重重危机能够发展到今天,除了经济、科技等方面的因素外,资产阶级吸取以往阶级斗争的教训,在二战后努力缓和阶级矛盾甚至倡导劳资合作,也是不可忽视的因素。在工人阶级掌握政权并具有处理社会矛盾的主动权和众多有利资源的情况下,在我们明确提出实现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背景下,进行必要的妥协,树立合作思维,既是现实需要,也是实现这些转变的必然逻辑。除非万不得已,不宜在阶级斗争问题上采取攻势。即使对于极少数的敌对活动,也完全可以在法治框架内及时处置。对思想文化领域的一些分歧、矛盾和问题,也应该审慎对待,而不是像一些论者那样任意夸大敌情,把一些现象或者问题简单笼统地看成阶级斗争,“不能把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以后,意识形态领域的状况看成是战争状态,甚至把党在这个领域的处境,看得跟孤守于四面受困的山头一样” 周为民:《意识形态领域需正本清源》,载凤凰网—评论—高见,2016年2月3日,http://news.ifeng.com/opinion/gaojian/special/zwmysxtlyxzbqy/。那种动辄强调运用阶级分析进行阶级斗争的思维,恐怕不同程度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和国家理论存在一些片面认识或是误解。防人之心固不可无,但夸大敌情以至草木皆兵也实不可取。

今天来看,过去毛泽东在阶级斗争问题上的一些错误不可否认,但他关于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问题的一些论述不能说没有启发意义。“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存在着剥削和被剥削的矛盾。这本来是对抗性的矛盾。但是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这两个阶级的对抗性的矛盾如果处理得当,可以转化为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用和平的方法解决这个矛盾。如果我们处理不当,不是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团结、批评、教育的政策,或者民族资产阶级不接受我们的这个政策,那末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就会变成敌我之间的矛盾。”《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365页。即使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剥削阶级和阶级矛盾,但它会不会变为敌我矛盾,与党和国家处理这个矛盾的方式有着密切关系,团结、批评、教育的方式和政策至关重要。这一论述对于今天的我们依然是有启发性的。

可以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整个历史时期,坚持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理论,需要考量这一理论运用的历史维度,注意革命和建设两个不同阶段的特点和区别,注意无产阶级地位的根本性变化。一切以有利于工人阶级领导地位及其政权的巩固、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发展为旨归。革命时期形成的以夺权为根本目标的阶级斗争观念和模式,难以适应今天的形势。

总起来讲,苏东剧变以后,社会主义国家面临的内外环境有了一定变化,经过了苏联剧变,经过了历史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在今天更加开放并与资本主义国家联系和交往频繁、实行市场经济和大力发展非公经济成分等新的背景下,现在的问题恐怕不在于是否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阶级斗争,而是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存在方式是什么,该怎样处理阶级斗争问题,才有利于社会主义的巩固和发展。这一问题如何解决,便是理论研究的任务,关于阶级斗争的理论需要一个大的发展。

王晓敏
《俄罗斯学刊》 2018年第02期
《俄罗斯学刊》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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