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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定冠词“the”:从语法功能走向认知语用功能

更新时间:2016-07-05

作为英语中最常用的单词之一,定冠词“the”的作用不容小视。然而,许多英语学习者却很少关注它。“the”看似简单,却是最难掌握的语法成分之一。有研究显示中国学习者在习得“the”这个单词时存在很多误区,这也是该研究的出发点。在综述前人对“the”的研究基础上,提出对“the”的阐释应该从传统语法功能走向认知语用功能。

观察两组患者手术治疗的手术时间、愈合时间、住院时间及美国足与踝关节协会踝-后足功能评分(AOFAS)等指标。

“the”相关的概念

英语定冠词“the”起源于“that”。H.Poutsma[1]认为“the”是古英语中性指示代词的派生词。直到今天,在一些词语中仍能感受到“the”所具有的指示含义,如: “for the day”“upon the instant”“of the kind”“at the moment”“for the purpose”“for the time”等。

(一)有定和不定

“有定”和“不定”是阐释“the”和“a/an”的两个关键概念。Lyons[2]认为“the”和“a/an”的主要语义功能在于区分“有定”和“不定”的差别。“有定”名词短语表示说话人认为该名词短语的指称对象是受话人可以明确识别的。换言之,“有定”代表了“已知和熟悉”。而“不定”名词短语则表示说话人认为该名词短语的指称对象是受话人无法明确识别的。换言之,“不定”代表了“对受话人的新信息”。

(二)有定的来源

研究“the”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确定“有定”的来源,最有代表性的是Hawkins[3]提出的五个类型:(1)该实体在前文出现过;(2)该实体存在于当前语境中;(3)该实体属于同一语境中人们共享的知识;(4)该实体可以通过语言社群的知识预测;(5)该实体可以通过名词短语中的其他信息识别。

关于“the”的研究

前人对“the”的研究可以追溯到一百多年前,涉及的学科包含语言学、逻辑学、哲学、心理学,视角涵盖逻辑语义学、认知语言学和语用学等。

对于正确使用“the”的条件,学者们有不同的说法。如Russell[4]和 Kadmon[5]的“唯一性(uniqueness)”、 Chafe[6]和 Du Bois[7]的“可识别性(identifiability)”、 Givón[8]和Gundel et al.[9]的“唯一可识别性(unique identifiability)”以及Christopherson[10]72 的“熟悉性(familiarity)”。尽管理论基础和用辞有所不同,有关“the”意义的研究主要分为“熟悉性”和“唯一可识别性”两类。 前者认为“指称对象已被引入话语中”是使用“the”的必要条件;后者则提出使用“the”的必要条件是“名词短语的指称对象对于受话人来说是唯一可识别的”。

C:Between John and his father…

对“the”最有影响力的研究在本质上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试图阐释“the”的同一个语法功能,即用带“the”的名词短语来表示特指,其结果是“the”的其他功能被忽视。尽管“指称”是“the”非常重要的功能,但在大量实证中,这一解释是不够的,还存在着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

首先是“可识别性”这个概念的定义。尽管该概念已有很长历史,但很难给它一个准确定义[11]。此外,大量实证说明“熟悉性”和“唯一可识别性”并不能为“the”的使用提供合理的阐释。例如:

(1) Regulations are obeyed but are breached in emergencies. For example, there was the case of the ice pier. McMurdo’s winter supplies arrive by ship in late January and early February. Because of coastal ice ridges and other obstacles ships must dock at an artificial ice pier — a pier that is created by spraying successive layers of water on an enclosed rectangle of sea ice.

在上例中,名词短语“the ice pier”的指称对象对读者来说并不是熟悉或唯一可识别的。有趣的是,“ice pier”第二次是和不定冠词“an”一起出现,这也从侧面证明该名词短语在话语中第一次出现时,其指称对象并不是唯一可识别的。

理论基础

下文以可及性和心理空间理论为基础,从认知语用学的角度阐释“the”在话语中的功能。二者都把语法成分看作是语篇处理的工具。

(一)可及性

可及性是心理语言学的术语,它指的是从大脑中追溯某个语言或记忆单元的相对难易程度。在Ariel[12]的理论中,可及性指的是指称词语的一种属性,它由指称词语在句中的形式而非句法位置决定。指称词语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指示在特定语境中指称对象的心理实体的可及性程度。

b. There’s a sheep and a cow on the hill. The sheep is eating grass.

根据Ariel 的理论,可及性高的心理实体,即在意识中更活跃的部分,相较于可及性低的实体,更易于被追溯或处理。每一种指称词语都有其相应的可及性(即指称对象在记忆中被激活的难易程度)。不同形式的指称词语根据可及性等级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三类,Ariel[13]称之为高可及性标志、中可及性标志和低可及性标志。

按照Ariel的分类,定冠词“the”是话语指称对象的低可及性标志。“the”标志着通过心理空间建构可及性通道追溯话语指称对象是可能的,换言之,“the”表示阐释带“the”的名词短语所需的信息是可及的(已经存在于心理空间的动态结构中或者可以被激活)[14][15]。例如:

(2) a. There’s a sheep on the hill. The sheep is eating grass.

系统主体架构如图1所示,主要包括了控制管理模块、数据检测模块、系统检测模块、相邻检测模块、流量模型模块、调度操作模块及存储记录模块。控制管理模块是系统核心组成部分,由FPGA开发板处理芯片组成。数据检测模块实施当前节点数据进出统计分析,系统检测模块执行初始化时各部件是否正常工作,并将响应状态实时反馈。相邻检测模块针对通过无线方式连接的其他节点状态反馈数据,并决策本地流量控制算法。流量模型模块是依据历史统计信息来获取合适的数学模型来进行系统自适应匹配。调度操作模块根据当前状态信息、流量数据及控制算法进行节点传输通信控制。存储记录模块用于实时记录各类信息,包括数据吞吐量、节点状态等。

在例(2)中,“a sheep”因在前一句出现过,因此对读者来说是熟悉的且唯一可识别的。然而(2a)中“the sheep”显得不自然,原因是“sheep”是前一句的主题,在当前话语中,其指称对象是高度可及的,回指“sheep”,需要的是一个标志高可及性的指称词语,如代词 “it”而非低可及性标志“the”。(2b)中因为“a cow”的加入,降低了“sheep”的语境因素和可及性,因而用“the sheep”就比用“it”自然,且在当前语境中,“it”还会产生歧义。

上例中“the”和“it”的对比说明仅凭“熟悉性”或“唯一可识别性”不足以决定在何时使用“the”是恰当的,在话语中选用“the”时一定还有其他因素在发挥作用。

通常,处于表语位置的带“the”的名词短语表示某种角色,处于主语位置的名词短语则表示该角色的值。如句子“Peter is a good player”暗示除了Peter外还有其他的好选手,而“Peter is the good player”则暗示Peter是该语境中唯一的好选手。

各剂量组大鼠肝、肾、脾、睾丸重量及肝体比、肾体比、脾体比、睾体比与溶剂对照组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各剂量组动物解剖进行大体观察,各实验剂量组雌雄性大鼠的肝、肾、脾、肺、胃肠等胸腹腔内的器官与正常对照组比较其外观颜色和脏器大小正常,均未见明显渗出、增生、水肿、萎缩等病变。病理学检查,镜下可见高剂量组个别动物肝脏出现肝细胞点状坏死及肾脏:可见个别动物肾小管少量蛋白管型外,其他各组织出现的病理改变均为动物常见的自发性病变,未发现有实际意义的病理改变。

(二)心理空间

根据Fauconnier[16]34的研究,语言是隐藏着的高度抽象的认知结构的表现。心理空间是话语建构的区域,为推理和话语的展开提供认知基础。心理空间理论把语言看成是触发一系列复杂认知程序的机制,深入挖掘话语的多层级结构。该理论指出,只有当认知程序启动后,语言方产生意义。“语言并非携带意义,而是引导意义。” [17]

Fauconnier[16]37认为语言词组(a language expression E)本身没有意义,但有意义潜势(a meaning potential)。只有在完整的话语或语境中,才能产生实际的意义。当“E”所包含的语法信息被带入到现有认知建构中,其他新的建构可能由此产生,这时“E”就产生了意义,话语也由此展开。话语的展开包含一系列复杂的认知建构,即通过连接手段(connectors)建立起内部相互关联的有层次的认知域。话语建构起始于说话人的基础空间(the base space),随着话语的展开不断调整,并受到语言、语境和情境等因素的影响,建立起不同视角或焦点的心理空间。空间之间相互联系,形成格状空间结构

上述理论从认知语用学的角度为“the”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也为更合理和动态地阐释“the”在话语中的意义及功能提供了有效的理论基础,意味着对“the”的阐释从语法功能走向认知语用功能。

、“the”的认知语用功能

单从传统的语法功能已不能充分地阐释“the”在话语中的作用,因此,在Ariel和Fauconnier的理论基础上,Epstein[18]提出,“the”在话语中除了用来特指指称对象的“熟悉性”或“唯一可识别性”外,还有其他的功能,如表示话语显著度、角色地位和视角变化。下文将结合实例,用可及性和心理空间来阐释“the”在话语中的功能和认知建构。

当地今年大部分肥料经销户肥料销售状况不容乐观,一方面是由于今年肥料价格较高,农户不愿投入,在选择肥料时只关注肥料价格,选择价低质次的产品,而价格较高的品牌产品销售困难。另一方面由于玉米价格持续低迷,农户种植玉米几乎没有收益,因此许多农户将小麦、玉米轮作改为单种小麦。

(一)话语显著度及其认知建构

“话语显著度”是指用“the”来表示话语实体在该语境中具有重要的地位。“the”经常被用在记叙文开首引入一个重要实体以吸引读者。例如Christopherson[10]29提到的《隐形人》开篇,“The stranger came early in February.”

综上所述,在老师们的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应当要明白新课标的最新要求。要看到学生阅读理解能力一直是其学习进步的桎梏,要在上面倾注更多的心血。在对阅读内容训练的侧重方面,应新课标要求,比以往倾注更多的精力在中华传统优秀古诗文上面。在倡导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不应该只看重学生某个方面的能力,在培养和提升学生阅读理解能力的同时也要提高学生的语文综合素质。相信在新时代多媒体技术的支持下,在老师们对教学方法的辛勤钻研下,一定能攻克这道语文教学中的难关,培养出有着较强的阅读理解能力的学生。

换言之,在话语中具有重要性的实体就是指那些具有“话题性”的实体,即在话语开首用“the”表示该实体在接下来的话语中将成为话题。例如:

(3) Hall has been thinking about God, psychiatry, analysis, fairy tales, dreams and the monkey trap. As a boy he saw a picture of a monkey trap in a book and he has used it as a basis for a theory on human behavior…

上例中的“the”用以引入在接下来的话语中作为主要话题的实体“monkey trap”。 “monkey trap”在下文反复出现,证明了它的“话题性”或“话语显著度”。有趣的是它第二次是和不定冠词“a”一起出现,这也证明该例中“the”的指称对象并不具有唯一可识别性。

句中一开始就出现的代表新信息的“the monkey trap”暗示随着话语的展开它将再次出现。换句话说,读者从“the”的使用可以推断出说话人意图,表示“the monkey trap”在故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将成为下文关注的焦点。如此,读者将首先在基础空间里建构起一个高度突显的话语指称对象“t”,并期待它随后更多地出现以证实其在话语中显著的地位。“the monkey trap”的话语显著度建构如下图所示:

图1 例(3)中“the monkey trap”的话语显著度建构 Fig.1 Prominence construction of “the monkey trap” in Example (3)

此外,还有一种与“the”有关的“话语显著度”,就是用“the”表示其指称对象是一类事物中特别重要的,如句子“The royal wedding was the social event of the year”中, “the social event”表示这场皇家婚礼是当年社会生活中的大事。又如,在句子“He is the man for the job”中,“the man”表示他极其重要,是语境中最适合做这项工作的人。如果用“a man”,则暗示他只是众多适合这项工作中的一员。

有定和不定的这种区别常见于书面语,但在口语中也时有出现。当说话人想在对话中引入新话题时,常使用“the”而非“a/an”,例如:

(4) C: Did you hear about the argument?

A: What argument?

五年究竟算不算是一个漫长的时光,这得由她们双方在自己的内心中估算,人生有多少个五年是可以计数的。两个人恋爱了五年还不能够结婚,还整日喋喋不休的争来吵去,就都累了,更觉得没有意思了。

在此例中,尽管C非常清楚A并不知道“the argument”,换言之,对A来说 “the argument”是不可识别的指称对象,但此处用“the argument”还是比“an argument”更为自然,因为C明显有意使“the argument”成为接下来对话的主题。

(二)角色地位及其认知建构

“the”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是表示某种角色,该角色代表的不是特定个体而是某种属性。用以实现该角色地位的个体(即角色的值),随着时间、地点、场景等语境参数的改变而改变。

例如名词短语“the president”,若在2016年的美国,实现“总统”这个角色的值是奥巴马;在2017年,是特朗普;若在德国,则是默克尔。“the”既可以表示角色,也可以是角色的值,如何确切解读由语境决定。在句子“The president addresses Congress every January”中, “the president”实现的是“总统”这一角色,而在“The president is addressing the Congress today”中,同一个名词短语实现的则是“总统”这一角色的值。在句子“The president has a difficult job”中,“the president”则是有歧义的,如果没有其他语境,它既可以理解为一种角色,也可以理解为该角色的值。一些语言学家,如Jespersen [19] 也提及过“the”的这一用法。

(5) …Moorer made the big mistake. He crouched slightly. His chin was on a straight line with Foreman’s feared right. It came straight and Moorer never had a chance.

在上例中,“the big mistake”表示空间中的一种角色,即“在任何一场拳击比赛中选手都会犯的一个导致失败的重大错误”。该角色代表了对于拳击比赛的常识,暗示任何有相关知识的人都能够预见这样的错误将在比赛的某个时刻出现。假如作者此处用的是“a big mistake”,读者就会将该错误归类为选手在该场比赛中偶然犯下的错误,因为不定冠词“a”无法在语境中创建角色,读者也无从判断这样的错误是拳击比赛中的典型错误。“the big mistake”的角色建构如下图所示:

图2 例(5)中“the big mistake”的角色建构 Fig.2 Role construction of “the big mistake” in Example (5)

实验鱼采用天津鑫达鱼苗繁育基地人工孵化的麦穗鱼幼鱼,共503尾,全长35.9±3.3mm,体重为5.8±1.7g。提前半个月将试验鱼放入实验水槽内暂养,以便其适应实验环境从而提高实验准确性。

S: No, you’re the man.

(6) “L: You’re the man.

另外在同一语境中可能存在多个实现同一角色的值。例如:

(9) The train went on up the track out of sight, around one of the hills of burnt timber. Nick sat down on the bundle of canvas and bedding the baggage man had pitched out of the door of the baggage car.⑦

S:I’m the man sitting next to the man. ” ④

上例是脱口秀主持人David Letterman 对著名运动员 Emmitt Smith的一段采访。名词短语“the man”建构起角色“da man”(代表一种口语表达法“You da man”,指最值得尊敬之人)。在同一语境中,实现该角色的值有两个,正如Smith在最后一句中承认的那样,他和Letterman都是角色“da man”的值。“the man”的角色建构如下图所示:

图3 例(6)中“the man”的角色建构 Fig.3 Role construction of “the man” in Example (6)

值得注意的是,“the”所在的名词短语指示的角色不一定是受话人所知道的,“the”可以用来创建新的角色。例如:

(7)Conservatives never really liked or trusted Nixon. And many liberals already feel disappointed by Clinton…With Nixon, the joke was, “Would you buy a used car from this man?” With Clinton, it is, “I didn’t inhale”.⑤

在此例中,“the joke”和其他的语境因素一起引导读者在代表总统框架(the president frame)的空间里建构起一个全新的角色,即“关于现任总统的标准笑话”。该角色暗指每一个美国总统都有一个广为人知的笑话。而笑话的具体内容(即该角色的值)则因人而异。例如,与尼克松相关的笑话是“Would you buy a used car from this man?”,而与克林顿有关的笑话则是“I didn’t inhale.”

该例中可及的信息是“the president frame”,尽管新的角色并不是属于该框架内的,但上下文语境为角色建构提供了线索,并把当前焦点空间(the current focus space)中的两个值与框架内的角色联系起来,即建立起角色与值的连接手段(role-value connectors),可及性通道也由此打开。“the joke”的角色建构如下图所示:

图4 例(7)中“the joke”的角色建构 Fig.4 Role construction of “the joke” in Example (7)

(三)视角变化及其认知建构

此外,“the”还可以用来促成视角的变化。通常情况下,话语是作者或说话人的视角。然而“the”可以表示非常规的视角,即故事叙述者或语篇主人公的视角。

自学生开始上学起,凡是数学考试基本都是限时闭卷笔试形式,且几乎都是“一考定终身”,这极大挫伤了学生学习积极性。原以为上了高职,数学学习与以前会有所区别,没想到仍然是一样的。学生就认为数学总是学不好,学与不学一个样,因此对数学学习丧失了信心。为了改变这种不利局面,树立学生学习信心,根据高职生具体情况,我校数学文化选修课采取多方位全面综合评价方法来考核学生成绩。对传统考核方式进行改革,注意过程性评价,加大平时成绩比例。平时成绩内容包括:参与自主学习活动、读书报告、课堂演讲、课堂回答问题、出勤等。同时,我们也探索改革考试的方法,期末采用开卷笔试方式,内容包括必答题和选答题两部分:

带“the”的名词短语常常出现在小说或短篇故事的开头,用来表示在话语中从未出现的实体,目的是使读者熟悉故事叙述者的视角。例如海明威《永别了,武器》的开篇:

这个效果并不一定要求使用绝对的纯黑和纯白色,只要足够深的黑和足够浅的白放在一起就能得到不错的效果。阈值调整图层只有一个控制选项——阈值色阶。使用这个滑块我们可以直接更改画面的黑白分界点。这个效果最适合本例中这种在纯色背景下拍摄的肖像,效果非常像装饰画。

(8) In the late summer of that year we lived in a house in a village that looked across the river and the plain to the mountains.⑥

显然,上例中三个带“the”名词短语(“the river”“the plain”“the mountains”)的指称对象都无法从作者海明威的视角得以识别,只有从故事叙述者“we”的视角,才能得以理解。又如下例中,“the”表示的则是语篇主人公的视角。

L: No, you’re the man.

耳朵是一个很敏感的器官,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就需要对老人的听力状况格外注意了:说话声音很大;经常侧着脸与人说话;说话时非常注意对方口型;经常要求别人重复所说的话;与人说话时经常“打岔”,答非所问;看电视时声音开得很大很吵了,他却才觉得刚好;要求别人站在自己的一侧说话。如果听力下降同时伴有耳鸣或者眩晕,更需要系统检查,早期干预。

上例中,“the”指示视角的变化。话语的展开以代表故事大背景的空间“base space B”,即默认的标准视角为基础,“the”引导读者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新的空间“space N”,代表主人公Nick的视角。“the train”和“the track”指示的实体由此在“space N”而非“space B”中建构起来,从而实现了从“space B”到“space N”的视角变化。因为在话语开始,说话人和读者都不清楚“the train” 和“the track”的指称对象,只有从主人公Nick的视角,才能明白其指称对象。N中的成分“t”和“k”在B中也有对应的成分“t′”和“k′”,因为这些实体也存在于整个故事的大背景中。视角变化的建构如图5所示。

图5 例(9)中视角变化的认知建构 Fig.5 Point-of-view shift construction in Example (9)

当然,“the”的这种用法不局限于文学作品,也不仅仅存在于语篇的开首,例如:

“哎——捡垃圾的,我这有个空瓶,要不要?”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时,我禁不住回过头,大声喊:“你才捡垃圾的,不要!”没想到秦风却回过头应了声:“要!”

(10) And this would force people, in cooler times, to think about what really counts. Sierra Madre resident Andy Dotson might not have needed to breach security barricades to return to his threatened home. He had forgotten his tattered, 19-year-old blanket with the distinctive penguin design.“The kids and the animals are my security blanket, they come first”, he said. “But my family didn’t get the blanket, so I went back there. It means something to me. I was gonna bust through the barricades if I had to.”

同样,读者不可能对“the distinctive penguin design”引入的话语实体有所了解。“the”引导读者在代表故事大背景的“base space B”即默认的标准视角(记者的视角)基础上建立起新的空间“space D”,代表主人公Dotson的视角。由名词短语“his tattered, 19-year-old blanket with the distinctive penguin design”所引入的实体由此在“space D”中建构起来,从而实现了从B到D的视角变化。因为

其中,F(i)表示第i条染色体的适应度值,{Tk}为渐趋于0的退火温度,Tk=1/(T0+k),T0为起始温度,k=1,2…

在话语的当前阶段,Dotson是唯一能对“the penguin design”做出主观评价“distinctive”的人。假如此处用“a distinctive penguin design”,则读者可能会理解为该主观评价是由作者做出的。D中的成分“b”在B中也有对应的成分“b′”,因为它指称的实体也存在于整个故事的大背景中。视角变化的建构如图所示:

图6 例(10)中视角变化的认知建构 Fig.6 Point-of-view shift construction in Example (10)

“the”不是促成视角变化的唯一手段,它常和其它元素一起共同建立起新的视角。例如:

【文化说明】习语talk turkey源于美国民间传说。相传北美殖民时期,一个白人和一个印第安人一同打猎,事先商定要平分猎物。他们打到了两只火鸡和三只乌鸦(另一说是红头美洲鹫(buzzard)。白人把乌鸦都给了印第安人,把火鸡全留给了自己。印第安人反对,白人说:“You have three birds, I have only two.”(你分了三只鸟,我只有两只。)印第安人回答说:“Stop talking birds. Talk turkey.”(别说鸟,说火鸡。)

(11) Michael O’Reilly returned to shore with three bodies lying across his rear deck and many images seared in his memory, images that should never slip through the seal of nightmare: the fire on black and still waters, the bobbing sections of airplane silver, suitcases floating past, the ghostly white bodies. Especially, that body of a child.

从作者的用词“images seared in his memory”,读者不难看出段落结尾所描述的情景是Michael O’Reilly的记忆(Michael O’Reilly的视角)。话语开始只有一个“base space B”,这也是最初的视角。在“space B”中,代表Michael O’Reilly的“o”是话语的焦点。随着话语的展开,空间构件“images seared in his memory”建立起新的视角空间“space I”,代表O’Reilly记忆中的“images”。接着,定冠词“the”、零冠词“suitcases floating past”和指示代词“that body of a child”分别将同“images”相关的实体引入该空间,实现了从“space B”到“space I”的视角变化。在这里,“the”不是视角转换的唯一手段,不同指称词语的使用和对比是促成这一视角的另一手段。视角变化的建构如图所示:

图7 例(11)中视角变化的认知建构 Fig.7 Point-of-view shift construction in Example (11)

由于定冠词通常比零冠词的可及性高,结尾部分带“the”的名词短语表示这些心理实体在O’Reilly的记忆中比“suitcases”的形象更容易激活(印象更深)。而指示代词的可及性又高于定冠词,因此,指示代词“that”和副词“especially”一起,暗示对于O’Reilly来说“that body of a child”的形象是最可及(印象最深刻)的。

综上所述,“the”的阐释是一个动态的认知推理过程。“the”的使用不仅反映了说话人对受话人已知信息的综合考虑,还表达了说话人的指称意向。在解读带“the”的名词短语时,受话人既要利用已有的语言、语用信息建立语境,还要不断证实、调整或扩大语境范围,建构可及性通道。

结语

传统的语法功能并非是使用“the”的必要条件,为了更恰当地阐释“the”所在的名词短语,需要从语法功能走向认知语用功能,寻找名词短语以外的信息。具体来说,“the”是话语指称对象低可及性的标志,它的阐释依赖于可及性通道和心理空间的建构并且与语境密切相关。要准确阐释“the”在话语中的意义和功能,即带“the”的名词短语是表示特指还是指称对象的话语显著度、角色地位或视角变化,或是结合了以上几种功能,是由语境而非单纯语法所决定的。

注释

①②③⑤⑧⑨例句转引自李林株的硕士论文《可及性和心理空间—the的认知阐释》。

④例句引自EPSTEIN R.的论文"The definite article, accessibility,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discourse referent"。

⑥例句引自海明威的小说《永别了,武器》。

⑦例句引自海明威的小说《大双心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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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林株
《福建商学院学报》 2018年第02期
《福建商学院学报》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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