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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传承演替状况论析

更新时间:2009-03-28

苗族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世界性民族,我国境内的苗族多居住在西南和湘西地区,在数千年的文明进程中,苗族人民创造了丰厚的民族传统文化,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民族信仰体系。苗族也是一个饱经战事沧桑数次迁徙的古老民族,各种形式的斗争曾深刻影响了苗族人的文化心理,也进一步固化了苗族文化传承演替的自身体系,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是苗族文化中具有代表性的灵动的组成部分之一。结合前人的研究可认为,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是苗族在漫长的生活斗争实践中积累而成的相对稳定的文化形态,体现在健身、娱乐、思维方式、行为习惯等体育文化生活的多个方面,反映并承载着苗族共同心理品质和意愿,并通过特定的社会心理结构及其他物化媒介得以世代相传,在一定程度上也被赋予了浓郁的“斗争”色彩。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直到今天仍然是一种鲜活的民俗文化,包括舞蹈、武术、艺术、游戏、斗牲畜等项目,体现在宗教民俗等多个方面,在传承演替中呈现出清晰的内部规律,但相关的专门性研究还比较鲜见。为此,课题组在苗族地区村寨进行了长时间的田野调查,结合参与观察、深度访谈和背景分析等方法,探索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传承演替的原理、规律与路径,以期能更好地为促进苗族及更多民族的传统体育文化传承发展服务。

1 原生宗教和早期民俗构筑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传承演替的外部文化环境

苗族古老的原生宗教观认为万物有灵,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巫术等都是苗族原生宗教价值观的直观反映,也是苗族在生存实践中完成的最初的文化创造,构筑了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传承演替的外部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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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苗族原生宗教信仰体系为其传承演替确立了文化基调

较其他民族而言,苗族祖先崇拜的内涵更为丰富,尤其是对祖先蚩尤的崇拜更具代表性。相传,蚩尤创导宗教,制定刑法,发明兵器,诛杀无道,威震天下,其创业意志与斗争精神令世代缅怀,他带领苗族进行的各种生存斗争实践在很大程度上为苗族民俗文化的发展确立了原始基调。在原生宗教支配下进行民族生存斗争的社会价值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作为苗族的集体斗争的精神依托,构建了宗教支配下的制度文化环境,催衍了竞技类体育文化的发展。相对竞技类体育文化而言,蕴含在原生宗教体系中的价值模式是隐性的、模糊的,还算不上完整,但正是这种模糊的价值模式促进了相应制度模式的形成。杨正勇等认为,苗族祖先崇拜主要包括本民族祖先、民族英雄、家族祖先及妇女供奉的外家神[1]。苗族人坚信灵魂不息,他们认为祖先的灵魂时刻激励保佑着他们为生存和发展而斗争,其宗教体系中的各种崇拜是对祖先崇拜的延伸,约束和规导了苗族人的内心世界,鼓励他们团结一心、不畏艰险、敢于斗争、锐意进取等具有积极意义。在此文化场域中人的体育活动也不可避免地被赋予浓郁的宗教色彩,同时孕育着社会伦理道德,在此社会价值模式影响下的“竞技”则成为一种主要形式,相关的制度文化基调也自然被确立起来。

祖先崇拜、鬼魂崇拜、自然崇拜的本身就很容易演替为一种具有图腾色彩的制度文化,这种制度文化建立在最古老的宗教价值模式基础之上,具有强大约束力和导向性。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原始社会,人们将自然界中看到和想到的一切在意识深层进行沟通,尝试着理解周围的世界,体现出较强的自我意识和探索精神,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原生宗教体系可认为是人类实践活动的结晶,是一项在“神”引导下进行的非常伟大的文化创造,也是一种人人都应遵守的社会契约,赋予人与自然之间的斗争更多温情。这在今天看来仍体现出非凡的生存智慧,保障人们在异常艰苦的条件下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既维护了生态的整体性和有序性,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又促进了苗族原生宗教文化体系的形成,构筑了苗族传统社会的深层文化结构,固化了苗族社会各阶层的关系,为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在人们社会生活中的传承奠定了必要的文化基础。

1.2 人神互动为其传承发展创造了民俗条件

在这种特殊的情感与认知方式的支配下,苗族人培养了强烈的是非观和自我保护意识,他们向往光明、正义、力量、勇气和智慧,痛恨阴暗、邪恶和怯懦,其斗争充满正义感。在苗族社会的叙事体系中,这些都被节庆民俗活动等艺术化地记录下来。譬如,流传数百年的广西融水苗族自治县安陲乡一带的跳芒篙其实就是斗鬼祈福等仪式活动的艺术性再现[3]。原生宗教文化环境中孕育的竞技类体育文化是一个典型代表,与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人鬼合一、阴阳交合等观念一脉相承,这些观念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断演替,为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的传承发展奠定基础。

在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的古代社会,人们对自然和社会的认知极为有限,自然和社会共同构筑了人们相对神秘的身外世界,自然界中的一些未知现象便被简单贴上善或恶的标签。苗族人和其他民族一样,深知自身力量非常有限,要消除疾病、灾难和危险必须要借助神秘的自然力量,于是自己的祖宗及长时间所认定的崇拜物便成为民族的保护神,经常在节庆民俗活动中进行拜祭。久之,这种对身外世界的认知及归因方式自觉转移到自身和他人的认知上来,他们以原始善恶观识人论事,于是人与自然及人与兽之间的斗争也是一种善恶之争。这种思维逐渐体现在他们的民俗中,至今,在贵州台江县施洞口苗族服饰袖尾上图案描述的的人与犀牛搏斗的场景,据传已有六七千年的历史,作为邪恶势力的犀牛最终被征服。也正是此类斗争才促进了苗族驱鬼降魔为目标的巫舞、武舞的产生,这些都应算是苗族最早的“竞技类”体育文化记事之一,属原生宗教支配下的人魔竞技,而且需要人定会在神灵和祖先的佑护帮助下胜出,具有浓郁的宗教色彩。现在看来,苗族一些艺术性及表演性体育项目很可能是传统竞技类体育文化传承演替的结果。

事实上,苗族人竞争意识几乎无处不在,他们将龙、牛、狗(苗族人认为狗和幼虎、幼狮等野兽一样凶猛)作为图腾进行崇拜,这些都是是苗族人的守护神,苗族人希望能像他们一样勇猛雄健,客观反映了苗族人追求卓越、强大自身、抵御外来入侵,防病强身的忧患意识,也进一步推动了苗族传统竞技类体育文化的发展。譬如,就久负盛名的芦笙舞而言,民间高手在芦笙吹奏中能做出一连串不同类型和难度的表演动作,而且一个更比一个出彩,这种才艺展示体现了群体生存斗争中不畏艰险、排除万难、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和竞争意志。当然,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在“斗艺”方面也有其他形式的延展,据说苗族舞狮的由来就和感恩与对力量和勇气的向往有关。相传,苗家先人上山打猎,密林深处遇到虎群,危急关头一对狮子相救,幸得脱险,于是舞狮的习俗就此产生并在苗族节日中传承了下来,有些地方甚至将其演绎成更具现代文化色彩的“狮舞”。从活动方式来看,舞狮活动常和武术表演结合起来,“狮子翻桌”和“狮子比武”两项内容尤为精彩,最能体现勇气、力量和技艺的结合。在新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很多带有宗教色彩的仪式文化被演替为相对简单的民俗文化活动形式,使之更便于交流和传播,如今的舞狮已是各民族共有的传统项目。

从另一种视角来看,斗牛也常发生意外,譬如,苗族传统节日斗牛场上,经常出现两头公牛长距离奔跑后迎头撞击双双倒地而亡,场面相当惨烈。人作为这项活动的参与者和调节者,这种现象应引起人们的深思。健康的、快乐的体育参与才是人们的真正追求,于是很多的地方的斗牛比赛规则已作出调整,比赛的娱乐性进一步增强,而宗教色彩逐渐被弱化,这也是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在新时期创新发展中的一种合乎时代要求的适应性传承演替。

2 不同类型和形式的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传承演替特征

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类型和表现模式,即宗教民俗活动中形成的驱鬼巫舞和武舞,人与人之间各种形式的竞赛中形成的武术、竞技类艺术与游戏,在一些重要的节日活动中人主导下的牲畜之间的比拼,这几种类型与形式反应了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的价值观及传承演替特征。

2.1 苗族扬善惩恶意识支配下的人魔竞技及其文化延展

2.1.3 个性特征及心理因素 不同心理应激能力的患者,面对外界刺激时所作出的反应也有很大差别,如某些长期患病或突发重病的患者,不能适应丧失自我照顾能力的现状,尤其是那些平日里独立生活自理能力较差、而家庭和社会地位较高的患者,更难以适应ICU的环境,ICU综合征的发生率也相应更高[6]。燕纯叔[13]对入住ICU的250例患者临床心理状态分析显示,文化程度较高的176例患者中,有124例不愿入住ICU,显著高于文化较低的患者74例(P<0.01)。因为文化较高的患者自我保护意识较强,考虑问题较复杂,容易导致情绪不稳定。

在以万物有灵为主要特征的苗族原生宗教信仰体系中,祖先崇拜就是一种制度,在人神互动方面具有明显的导向作用。吴曙光的观点认为,苗族祭祖是神性和人性的结合,祖先的灵魂不能对子孙有恶意,子孙的祭祀应该虔诚,并应理解祖先的情绪变化,不违背伦理纲常,但非绝对地顺从鬼神祖先[2]。在此基础上的蚩尤则是确立苗族文化秩序、带领苗族英勇斗争的众神之神,祭祀是对其功绩的肯定与斗争精神的继承,更是对全民族的激励与鞭挞。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在多元崇拜基础上的自然与人同在的观念在当时也是一种具有时代特色的制度文化创新,人神互动的本质就是人依照自己的意愿而对神的期望,进而领会神的旨意,实现自身目标。这也可能是人们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最理想的与神沟通途径,后来也逐渐形成一种能稳定传承的思维方式,促进苗族竞技类体育精神的形成。

2.2 彰显苗族竞争精神的武术民族艺术和游戏

苗族的发展史其实也是一段充满励志色彩的斗争史,铸就了他们威武不屈、百折不挠的尚武精神。苗族武术既博采众长又形成了自己“两防一攻三变五合”的特色,据说影响最大的“蚩尤拳”已流传了两千多年,体现了对始祖蚩尤的崇敬、怀念及对其战斗精神的继承。在武术发展带动下,扔流星砣、甩连枷、钩钩刀、连枷刀、竹条镖、巴招欧、子鞭等也得到进一步发展。此外,射弩、吹枪等也广为流传。苗族武术特别讲究德艺双修,强调伸张正义,以德为先,遇强则强,但不允许欺凌弱小,并且在观念上明确以防御为主。武师收徒时的考察也非常严格,一般将拜师分为宣誓、考察、受戒三个环节,这一带有考验意味的拜师过程有时可达数月之久,对“打”与“不打”的各种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该打时义无反顾,不该打时则宽容大度,体现了浓郁的伦理和道德色彩。所以,以武术技击为手段的斗争更能深刻体现苗族人追求正义的传统,也培育励炼了苗族人刚毅不屈性格。然而,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苗族武术也为满足健康娱乐的需要朝艺术化方向发展,譬如,近年来在民间流行的板凳拳、扁担拳更多的是为满足节日庆祝及日常健身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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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苗族传统宗教、节日、民俗的逐步得以发展完善使得人更关注自身角色,相应的社会伦理道德体系逐渐在制度文化中得以凸显,为竞技类体育文化的分化发展创造了条件。人神互动事实上更多地是体现人的意志,是建立在人对自然法则和社会秩序认识的基础之上的,在此前提下实现人们对自身行为的规约,这种在认知思路上实现的由“神”向“人”的转变为竞技类体育文化的传承演替创造了必要条件。在此基础上的人神、人与自然及自身之间的文化互动强化了在体育生活中人的主体地位,为体育文化的传承演替提供强大的内在动力,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人们体育竞技行为方式的拓展,也为传统体育的现代化发展创造条件。

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是苗族民俗文化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也是农耕文明的产物,离不开民族固有的宗教和农事文化环境。在生产力水平较低的传统社会,人们为了满足娱乐休闲及社会交往等多方面的需要常创造或学习一些娱乐休闲性的游戏,譬如,踩花鼓、斗陀螺、爬山、爬花杆、抢花炮、独木舟等。其中独木舟被认为是苗族原始礼仪竞技体育的一种萌芽,活动中的巫术礼仪能进一步促进文化认同和内部团结[4]。这些身体活动形式常伴随一定的具有象征意义的仪式文化,把昂扬进取的乐观精神作为获取幸福的必备条件,昭示了民族文化的蒂固根深。正是这些特征才使得传统文化在漫长时光里佑护和规约着整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经历了数千年的实践检验,近乎完美的展现了一个民族在特殊社会环境中的集体智慧。所以,无论其竞技类体育文化经历怎样的传承演替,其精神都将永久留存。

2.3 节日文化中作为人们敬祖与休闲方式的斗牲畜

教师引导学生复习前几课学习的关于结构稳定性方面的知识。包括:①不同结构所受到的力不同,稳定性也不同;②影响结构稳定性的因素;③结构的受力分析方法。教师播放微视频,给学生介绍桥的类型、历史以及构造。学生要考虑用什么知识(S)以及设备(T)完成设计任务。准备阶段的实质是根据STEAM教育活动主题,完成相关知识、素材与工具准备。该阶段最好由学生独立完成,教师适当引导,帮助学生在学会应用所学知识的基础上发展独立思考、选择资源工具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文献筛选结果 通过检索策略得到相关文献857篇,剔除重复发表文献后得到358篇。严格按照纳入标准与排除标准最后得到12篇文献[9-20],共计15项RCT纳入最终的定量分析。具体检索流程图见图1。

立足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翻开苗族文化发展的漫长历史画卷不难发现,苗族和整个中华民族一样具有数千年从未割断的历史和文化,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经原生宗教及与社会伦理道德并存,再到现代文化的发展的历史也体现了数千年来苗族由阶级社会为生存而进行的各种斗争向新社会和平安定的转变,这种转变是根本性的、全方位的。如今的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也更具开放性,并积极吸纳了很多现代竞技项目,演进成为一种积极乐观、不断进取的精神象征,一个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进步的苗族文化符号。

3 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传承演替的价值延展

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经历了一定程度的濡化和涵化,取得很大的发展,在制度模式和行为模式的规约影响之下又不断更新和固化自身的价值模式。其意义至少可以体现在民族的伦理道德体系建设和促进社会的繁荣稳定两方面。

关于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的另一亮点就是传统节日民俗活动中以斗牛为主要代表的斗牲畜。结合苗族古老的神话传说可认为,斗牲畜应源于人与被妖魔化了兽斗,人最终在神的佑护下靠力量和智慧获胜,后来牛、狗等牲畜就被赋予另一种使命,逐渐代替了人的角色,它们胜了预示着整个村寨都如意吉祥,于是今天我们看到的斗牲畜就流传了下来,事实上这些项目产生的本身就是一种文化演替。就体育文化而论,“斗牛”体现了人们另一种形式的体育参与,应属于广义的现代体育文化的范畴,人们将其作为一种以体育欣赏为主要形式的娱乐休闲生活形式。沈飞研究认为,苗族用牛角代替整头牛实现了牛图腾崇拜的转型,进而和对祖先蚩尤的崇拜结合起来,形成祖先崇拜[5]。再者,古代也有苗族传说认为牛是龙的化身,牛的身体强壮双角粗大,是苗族高贵倔强精神的象征[6],所以,至今贵州一些地方的苗族女子还佩戴牛角形状的银质头饰。据说,苗族最严肃最重大的祭祀仪式就是始祖蚩尤的祭典,他们对牛的崇源于蚩尤,他们认为神牛就是祖先蚩尤的精灵[7]。相对其他民族而言,苗族人在斗牛的选材、饲养及比赛等环节都进行了充分准备,甚至总结了一系列斗牛饲养的纯草药药方[8]。事实上,斗牛已经是他们信仰在某些特殊领域里的另一种延伸,既表达了对数千年来传承下来的民族精神的坚守,又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此外,苗族的斗鸡、斗雀、斗马也颇有特色。所以,牲畜互斗取乐来看,苗族可谓是开创了这类竞技类体育文化的先河,并且依然掌握着最高“科技”。这种节日民俗中的竞技类体育文化,可作为民族节庆民俗生活的调节剂,也是对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的一种转释,更是苗族美好生活的华丽呈现。事实上,斗牲畜作为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民间仿生类游戏及舞蹈项目的出现。譬如,直到今天,乡间苗族小朋友仍然喜欢“顶牛”、“斗鸡”之类的游戏,一些舞蹈套路不仅用牛角形银饰,还直接模仿了牛的形象,这些都进一步丰富了民族体育的内容。

3.1 融合传统的宗教民俗文化充实了苗族的伦理和道德体系

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作为一种与古老的中华文化融合交汇中形成的民俗文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原生宗教的价值,确立了苗族伦理文化的情感基调,使民族在漫长的发展演进历程中不忘先祖创世的艰难,牢记祖先的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创业精神。从苗族的生殖崇拜不难发现,巫师常从讲述伏羲兄妹乘葫芦造人烟的故事开场[9],而巫师除主持宗教活动外还要在一定程度上节制村寨成员行为,传播历史文化,教育后代[10],这一现象说明被誉为中华文化经典的伏羲、女娲也与苗族文化有很深的渊源关系,说明苗族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实现了与其他民族文化的交流交融,其文化的自觉传承演替为自身发展创造了更好地外部条件,今天的苗族传统文化早已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更宏大的文化环境中充满活力。据此分析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不难发现,其最初的价值主要体现了人们在最古老的宗教价值支配下制度文化和行为文化的融合,在新的更替发展中变得更加清晰,并进一步促进新的文化元素形成发展。据此可认为,相关的斗争具有崇高的目的性,在民族伦理和道德的规约下讴歌了人性之美,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发展固化了民族的伦理和道德体系,为其竞技类体育文化传承演替创造更好的外部条件。

通过对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的多维分析可认为,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已成为整个苗族文化价值模式的基础部分,直接促成了带有制度性的苗族民俗特色文化的形成,也逐渐在规约苗族人行为的基础上构筑了苗族人的社会记忆和社会叙事体系。就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传承演替的内在规律而言,其宗教、伦理道德及现代文化元素之间是互促共融的,其中的各要素也在不断的优化和协同发展。在科技并不发达的古代社会,苗族文化主要靠心口相传,文化传承与传播的过程也是对族群及大的神会群体的人文教化过程,使文化的进步紧跟时代脚步,实现由宗教向科学再向艺术的传承演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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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通过优化人们的行为模式为苗族社会长期的和谐稳定服务

通过对贵州雷山县及云南马关县的苗族村寨实地调查,从他们的建筑、服饰、发式、刺绣、织物等上面甚至还能发现魏晋、唐、宋、明、清等时代的文化遗存,这些文化遗存生动展现了一部浓缩了的中国农耕文明发展史,竞技类体育文化可认为是其中的一条隐线,其演进发展的过程伴随着苗族人对自然、社会和人生的深刻思考,也实现了区域民族间的文化互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竞技类体育文化在祖先崇拜的影响下固化了苗族的民族信仰,促进了苗族传统文化的传承演替,更增进了区域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史波研究认为,湘西苗族信仰的宗教是本族原生宗教和汉人宗教的结合[11],说明苗族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中华民族融合共进这一文化基础。竞技类体育文化作为一种植根民族意识深层的人文现象,有利于优化人们的行为模式,促进社会不良能量的释放,促进社会宏观系统更好的代谢,有利于社会内部结构的和谐稳定,在不断的传承演替中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竞技类体育文化一经形成便体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在各民族间广泛传播,并逐渐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深刻的历史智慧。我国各民族都有为生存斗争的传统,但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更具特色,当其赖以存在的最原始的宗教文化根基已逐渐被传统伦理道德和现代科学消解,在新时代背景下,相关的传统文化必须经历一次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过程。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优秀文化传统都应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应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都应在优化人的行为模式上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据此,我们甚至可以进一步认为,在当前国家倡行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保护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背景下,对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传播与发展要在具体实践中进一步认识其科学性和发展性,将其融入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体系中去,适时适度的进行传承演替,在充分保留其文化个性的同时更好地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服务。

4 结语

竞技类体育文化是一种催人向善教人进取的优秀传统文化,体现了强大的文化张力,有力地推进了苗族文化进步和社会发展,也正是各种形式的斗争使苗族人更珍惜社会的和平安宁。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和中华民族的奋争精神一脉相承,带领苗族人走过了由生存到生活、由愚昧到文明的漫长的传承演替历程,深刻反映了苗族的思维方式和集体智慧。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在现代科技和文化影响下的苗族社会分化和信仰转变日渐明显,巫术和宗教文化进一步弱化,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也在经历着快速的传承演替,有些项目已成为区域性各民族共享的精神财富,正技击推进社会和谐及地方经济的发展。在多维视角下对苗族竞技类体育文化传承演替的内在理路探索也是对苗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一种传扬、继承与发展,进一步丰富我国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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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潘盛之.论苗族巫师的社会职能[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1990(2):80-86.

[11] 史波.鬼神之祭——中国西南少数民族传统宗教文化研究[M].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2.

 
李晓通,冯强,杨文杰
《吉林体育学院学报》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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