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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部门转型发展进位塑形的思考

更新时间:2009-03-28

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县各级粮食部门相继召开专题会议,印发《通知》《方案》,在粮食行业动员部署 “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广泛征集民意,听取各界意见,凝聚思想精髓,汇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的智慧力量。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十八大以来一系列重要会议、政策文件、领导讲话精神实质,笔者认为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粮食工作,粮食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相继发表重要讲话或作出指示批示,指明了粮食工作推进改革、加快转型发展、提升地位形象、保障粮食安全的奋斗目标,全国各级党委、政府和涉粮部门、单位与个人,更应高度重视,积极作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笔者认为粮食部门要转型发展、提升地位、重塑形象,必须注意抓好以下四大方面工作:

高校内部审计文化作为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内审机构及内审人员在长期的审计实践中遵循的原则和理念、体现的形象和风貌以及与内部审计相关的行为方式、制度规范、物质实体、组织结构等因素的总和。

一、明确地位作用,合理设置机构,推进 “放管服”改革,强化区域领导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粮食作为事关国计民生的特殊重要商品和战略战备物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国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地位作用十分重要。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作为政府粮食工作主管机构,一般具有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社会监管、法制保障等职能,是区域粮食工作领导核心。但近几年来随着大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与简政放权,各级各地粮食部门机构设置和党政干部选拔配备、人员队伍管理等面临撤并、调整等严峻挑战,呈现机构规格不一、编制类别差异、组成形式多样、归口管理有别、名称变化频繁等特征,在县级更为复杂,存在机构职能和政治地位弱化等现象,亟待引起重视。为此,建议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结合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粮食要求,自上而下统一、合理设置粮食行政管理机构,落实 “三定”方案,保障经费设施条件,实行上下一致,统一模式,归口管理,实现机构、职能、权限、程序法定化,全面履行搞服务、抓监管、稳市场、保粮安责任。二是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意见和考核办法为契机,在高效设置各级粮食部门机构基础上,选好配齐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优化组成结构,协调 “一班人”行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核心堡垒作用。三是加强各级粮食部门机构编制管理,搞好公开招录和内部调剂,择优选拨使用中层骨干,充实行政管理、行业指导、执法监管、法治保障等专门力量,确保机构不撤,阵地不散,队伍不乱,有人抓,有人管,不断档脱节,不缺位失位,转职能改作风,提效能塑形象,切实履行 “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为业者护航”职责,扎实推进 “放管服”改革,放大“减加乘”效应,强化区域粮食工作领导核心。

二、主动对接经济发展,推进业务多元一体,培育壮大规模实力,夯实粮食主体根基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粮食流通体制和企业产权不断深化改革,传统粮食企业主体责任和经营业态发生重大变化,按所有制性质、资本构成、地域层级、规模大小、业务分类等划分,又可分中央、地方储备粮管理、军供等政策性企业;中央、地方国有独资或控股商业性企业;大型龙头、区域骨干、产业化、一体化企业或小微企业;还包括外商独资、合资合作、私营民营、混合所有制企业和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粮食经纪人等新型经济组织,形成了以国有为主、多元并存、相互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新业态。名称范围由粮食企业扩大为粮食行业、粮食产业。同时,国家提出主动适应新常态,加快粮食商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也给粮食企业 “深化改革、转型发展”提出了新要求。

(2)以人工的方式进行大致的摊铺。摊铺系数控制在1.2~1.3之间,不能抛掷材料。摊铺时,若出现材料成团,则需要及时的进行松散处理。

因此,深化企业改革,发展壮大国有粮企,推进业务经营多元化一体化产业化,增强整体实力竞争能力,夯实粮食部门转型发展主体根基,各级各地党委、政府、粮食部门和有关单位、个人,要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桥梁,以共赢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健全结构,完善机制,激发活力。具体讲,要抓好以下工作:一要明确企业分类属性和改革原则,合理选择产权改革形式。要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权利、义务与责任相统一原则,对承担发展改革战略安全或宏观调控职能的中央或地方储备粮油、军供等政策性企业或大型、区域骨干、龙头产业化企业,坚持国有独资或控股,夯实改革发展根基;对其他一般商业性企业和承担应急保供任务的加工、供应等企业,不搞拉郎配,不搞一刀切,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以资本为纽带,以效益为目标,以活力为宗旨,以管理为抓手,充分吸收外资、内资、民资,外企、民企、私企、农民合作社等新经济组织、经营主体、生产要素或社会资本入股参股,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理顺产权关系,落实经营自主权,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企业规模实力,增强整体竞争能力与活力。二要建立完善体制机制,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根据企业属性分类,把握重点难点,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职责,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重点要加强董事会建设,落实职权,优化结构,规范议事规则,加强董会事队伍建设。要建立规范的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国有独资企业经理层逐步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维护经营自主权,激发经理层活力。要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四同步”“四对接”要求,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要改进监管方式,按照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要求,按照程序简化、管理精细、时限明确原则,深入推进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和定期轮岗,强化依法监管,实施分类监管,推进阳光监管,确保权力运行协调顺畅。要完善问责机制,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经济处罚、进入限制、党纪处分和追究刑责等手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保值增值,激发企业活力。三要推进业务经营多元化一体化产业化,形成全产业链发展。要提升国有粮企市场观念意识,转变经营服务方式,从 “开门收粮”到提供 “五代服务”,从 “一进一出”到上下游 “两头延伸”,努力改变 “收原粮卖原粮”单一模式,推进业务经营多元化一体化产业化,实现 “产购储加销”一体化、全产业链发展,三次产业融合共赢。四要明确改革方法步骤,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要遵循企业改革发展基本规律和原则方法,从实际出发,合理选择改革改制形式,先试点示范,后逐步完善,取得经验再推开,盘活闲置资产,优化发展环境,激发企业活力。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处置“僵尸企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培育发展社会中介组织和服务机构,加快剥离企业兼社会职能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减轻企业负担,创造良好条件,推动粮食企业改革、发展与建设再上新台阶,实现新跨越。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智力支撑,充分调动积极性,增强企业整体竞争力

企业既是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主体,又是产业经济发展的载体,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步的血脉。粮食职工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主体,数量庞大,岗位不同,素质各异,能力有别,常年奋战在一线,起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因此,推进粮食行业转型发展、提升地位、重塑形象,必须大力实施人才兴粮战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优化组成结构,提高整体素质水平。具体讲,一要合理定岗定责,配齐配强干部职工队伍。要根据业务属性分类不同等特点,合理定岗定责,强化七支队伍建设,即:强化粮食经营管理企业家 (职业经理人)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兴粮战斗堡垒作用;强化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骨干人才队伍建设,发展壮大人才兴粮中坚力量;强化行业科技领军和工匠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人才兴粮技术含量;强化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兴粮整体素质;强化党群组织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粮食执法质检、应急保障和行业安全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法治粮食水平能力;强化粮经政策法规和理论研究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粮食流通管理监督科学化水平。二要强化干部职工劳动就业、创业创新观念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教育,牢固树立市场观念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尽职尽责工作,争创一流业绩。三要坚持以人为本,推行民主管理,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自觉关心、参与和支持企业改革,争做促进派、排头兵。四要加强教育培训和考核奖惩,努力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知识面广、一专多能的员工队伍,不断适应现代企业建设需要,推动粮食流通领域改革和粮食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和谐发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措施,争取社会支持,创造宽松环境

新的时期,新的任务,新的使命,新的征程。在全党上下、全国各地坚持 “四个全面”不动摇、筑牢 “五大发展”理念、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旧动能转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奋力实现中华民族 “两个一百年”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征程中,粮食工作、粮食部门作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有机载体,推进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提升政治地位、重塑社会形象,既是时代要求,也是历史必然;既是粮食部门的首要职责和神圣使命,也是各级各地党委、政府的一项职能和重点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单靠粮食部门、企业、行业和职工单打独斗是不可能实现与完成的,离不开各级各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引领,离不开社会各界、市民群众的普遍关注与大力支持。为此,应注意抓好以下工作:一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强保障。要正确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人对粮食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工作部署精神实质,要明确粮食安全上升为国家战略和相继出台省长责任制意见、修改完善政策法规与考核办法的重大意义,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理解、重视与支持,作为党委、政府一项重点工作,列入考核奖惩范围,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粮食工作政治地位和粮食安全立法层次效能,努力提供坚强保障。二要强化各涉粮部门单位职责,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政策措施,形成整体合力。对各涉粮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特点理清职能职责分工,修改完善政策法规和配套制度措施,妥善解决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与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转化、进出口等环节和粮食行业、产业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强资金、税收、信贷、补贴等扶持支持,落实配套措施,切实减轻负担,优化发展环境,增强企业活力,壮大整体实力,实现转型升级,加快转型发展。三要强化舆论引导,做好政策解读,争取社会支持,创造宽松环境。要高度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播、公示栏、宣传册等多种渠道和新闻通气会、专家解读、报告座谈等多种形式,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确保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消除认识误区,营造浓厚氛围,争取各级领导、干部职工、市民群众与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与支持,热心粮食工作,关注粮食部门、行业与产业的改革发展、转型升级、提升地位、重塑形象,努力创造宽松和谐的外部环境。

 
刘松
《粮食问题研究》 2018年第02期
《粮食问题研究》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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