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联邦共和国公民人身自由与人身安全保护法
(联邦议会2017年第5号法令)
2017年3月8日
(缅历1378年12月11日)
序 言
为保护《缅甸联邦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自由与人身安全,联邦议会颁布本法。
第一章 名词及释义
第一条 本法称为《缅甸联邦共和国公民人身自由与人身安全保护法》。
第二条 本法涉及的下述名词作如下解释:
(一)《宪法》:指《缅甸联邦共和国宪法》。
(二)公民:指《宪法》或其他现行法律规定的公民。
第十条 任何人,违反第七条、第八条禁止性条款,犯罪情节明显的,判处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万至150万缅币。
(三)人身自由: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行动自由、生活自由和言论自由权利。
(四)人身安全:指公民的个人事项安全,包括公民的住宅、院墙及院墙内建筑安全、财产安全、通信及其他通讯安全。
(五)相关部委:指内政部。
(六)责任人:指相关政府部门、政府机构及行政管理负责人。
第二章 保护公民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
第三条 全体公民充分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权。
通过本次工程教育认证,上海理工大学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根据专家们的意见提出了以下改进措施,包括:1)加强毕业设计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特别是课题的立题;2)建立学士导师及其监督机制,在学院、专业层面建立反馈通道,通过导师指导提高学生的各方面能力;3)有针对性地优化课程体系,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合理设置双语课程;4) 积极申请和合理使用实验室建设经费。
第三章 相关部委和责任人的职责
第五条 相关部委和责任人:
(2)以小组为单位摆出不同的边长不同的正方形或长方形图案,并以表格的形式记录其长、宽和面积,观察三者之间的关系。
(六)不得强行干涉公民个人及家庭事务、不得攻击或用某种方式作出影响公民个人声誉和知名度的行为。
任何先进的教学手段都是用来辅助教学的,教师的主导作用是不可取代的,特别是在学校教育的课堂教学中更是如此,电教设备是不能取代教师的。对此要端正认识,正确处理人机之间的关系。电教设备是为教师服务的机器,教师决不能成为机器的奴隶。
(二)需依法对个人住宅和用作住宅的房屋、建筑或院墙及院墙内建筑进行搜查、没收或搜查、抓捕他人的,须由包括相关街区或村组行政长官、村庄负责人或百户长、十户长任何人在内的至少两名证人一同前往。
(五)不得拆封、搜查、没收、隐藏或销毁他人的个人通信信件、信封、快递、包裹。
(一)不得对公民住宅、用作住宅的房屋、建筑或院墙及院墙内建筑进行搜查、没收或逮捕他人。
第四章 禁止性条款
第七条 任何人,除现行任何法律许可事项外,未经法院批准,不得对任何人实施24小时以上拘禁。
老龄化会不利于一些新兴产业的发展。当老年人口过多时,主要消费品与养老有关,而老年人对高新技术产品的需求较低且更加偏好现有已经使用习惯的产品。老年人口对新兴产业的接受程度低,且老年人口占人口比重大。导致社会整体对于新兴技术的需求量大幅减少,产业积极性也因此减弱,逐渐衰落,使产业对青年人的重视转移到对老年人的重视。例如日本曾经有着极大影响力的高科技公司,三洋、松下、富士通等,在十余年间渐渐淡出人们视野,老龄化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限制当地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企业的创新。
例如在“ATP是细胞中的能量通货”新授课中,学生仅仅知道了“ATP是细胞中的能量通货”“ATP-ADP循环”等事实性知识,初步形成了生物体内在分子水平上的稳态与平衡观,与后续所学知识如细胞的失水与吸水、光合作用与细胞呼吸、神经调节、激素调节、免疫、种群的数量波动及调节、生态平衡等是相互孤立的。但其实这些知识分别在分子水平、细胞水平、个体水平、种群水平及生态系统水平上例证了稳态与平衡观。这就需要教师在复习课中引导学生用稳态与平衡观来统整这些具体的生物学知识,建立稳定的知识体系(图1)。
第八条 任何人,未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持有批准令、批准文件或逮捕证,以及未经国家总统或联邦政府批准:
第六条 相关部委和责任人,收到要求依照本法制裁的控诉,须依法予以制裁。若收到的控诉非本单位可制裁事项,则须写明原因并在30日内回复控诉方,同时须在回复文件中建议应该向哪个部门控诉。
(二)不得实施影响公民人身自由与人身安全或个人声誉的跟踪监视、侦查和调查行为。
第四条 相关部委和责任人须保护公民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免受侵犯。
(三)不得窃听或以某种方式干扰个人使用某种通讯工具进行的通话。
(四)不得向通信运营商索取或打印个人手机或电子通讯信息。
例1(2014湖北卷·理8)《算数书》竹简于上世纪80年代在湖北省江陵县张家山出土,这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有系统的数学典籍,其中记载有求“囷盖”的术:置如其周,令相乘也.又以高乘之,三十六成一.该术相当于给出了由圆锥的底面周长L与高h,计算其体积V的近似公式 它实际上是将圆锥体积公式中的圆周率π近似取为3.那么,近似公式 相当于将圆锥体积公式中的π近似取为( ).
(一)除现行法律另有规定外,须保护任何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免受侵犯。
(七)不得非法没收或直接、间接故意破坏公民依法拥有的动产和不动产。
第九条 任何警察局负责人收到要求依据本法制裁的告发或信息的,须依照《刑法》第154条予以裁决。
第五章 处罚
我的“丝绸之路”附着懵懂和追索,这条路很长很长,书声伴着心血,快乐带着疼痛。即使沿途布满荆棘,我也坚信尽头会是春暖花开。隐我之影,时光不老,隐我之形,大路无垠!
第十一条 任何人,无故失职于第九条中规定职责,犯罪情节明显的,判处1年至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0万至250万缅币。
第十二条 任何试图唆使、指使或共同谋划、支持触犯本法规定罪行的,依照本法规定予以判处。
第六章 总则
第十三条 无论现行法律如何规定,与本法规定相关的所有事项,只能依照本法予以制裁。
依据缅甸联邦共和国宪法签署本法。
母亲说得没错,婚姻是我自己选择的,伟翔并没要求我什么,所以,他也并不欠我的。而我呢,对他做了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