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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培育期进入成长期的澜湄合作:新意、难点和方向*

更新时间:2016-07-05

“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于2015年11月正式成立,并于2016年3月举行了首次领导人会议。自成立以来,澜湄合作得到了澜沧江—湄公河沿岸国家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取得了丰硕的早期成果,成为发展中国家新型次区域合作的典范,堪称近年来中国周边外交和区域合作的亮点。2017年12月15日在云南大理召开的第三次澜湄合作外长会议和2018年1月10日在柬埔寨金边举行的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正式标志着澜湄合作已经从“培育期”进入了“成长期”。* 外交部网站:《王毅:澜湄合作从培育期进入成长期》,2017年12月15日,http://www.fmprc.gov.cn/web/zyxw/t1519915.shtml,登录时间:2018年2月26日。这个关键门槛的跨越,具有重要而独特的意义,将掀开澜湄合作新的一页。同时我们应该看到,新阶段的澜湄合作同样面临着各种新老难题,澜湄合作将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这些问题是否能够有效解决,将关系到澜湄合作将是“昙花一现”还是开花结果甚至硕果累累。本文将从澜湄合作成立以来召开的各项会议以及澜湄机制建设的推进过程,分析澜湄合作从培育期进入成长期的独特意义,分析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推进澜湄合作面临的难点,并思考下一步澜湄合作的发展方向。

一、澜湄合作从培育期进入成长期的独特意义

2018年1月10日在柬埔寨金边举行的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同湄公河五国领导人一道,回顾澜湄合作成果,总结合作经验,规划未来发展方向,推动澜湄合作从“培育期”顺利迈向“成长期”。* 中国网:《李克强总理出访柬埔寨 推动澜湄合作走向新高度》,2018年1月10日,http://news.china.com.cn/world/2018-01/10/content_50208982.htm,登录时间:2018年2月27日。

“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要结合自己的历史传承、区域文化、时代要求,打造自己的城市精神,对外树立形象,对内凝聚人心。”

(一)澜湄合作机制框架稳步升级,覆盖领域更加全面

澜湄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已有的“3+5”合作框架的基础上,根据现实发展的需要,将其升级为新的“3+5+X”合作架构。从最初的倡议到实现,澜湄合作积极探索更多惠及民生、具有潜力的发展领域,扩展的“X”领域不仅包括已有的深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增进政治互信、减少区域内发展差异、促进可持续和包容性发展等传统领域的合作,还将区域互联互通从基础设施、机构及人员方面,拓展至水安全、能源安全、食品安全等非传统安全领域,将传统与非传统安全二者结合,涵盖的领域更加全面立体化。未来,澜湄合作将进一步加强在五个优先领域的合作,并结合澜湄国家发展的现实需求拓展至更广泛的合作领域。六国在新框架的指引及现有合作基础上,将进一步增信释疑,共襄合作,互利共赢。

(二)多数项目已取得实质进展,相关配套机构稳步运转

澜湄合作在成立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发展逐步成熟,体现出了实实在在的“澜湄速度”“澜湄效率”。2016年3月在三亚召开的第一次领导人会议上提出的45个早期收获项目(涉及水资源、卫生、教育、减贫、互联互通、人文交流等多个领域)和第二次外长会中方提出的13个倡议已经取得实质进展,相关的配套机构也开始运转,还有不少项目和倡议正在稳步推进,合作成果显著。在各国的积极参与下,澜湄合作已成为本地区最具活力、最富成果的合作机制之一,将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和更广阔的舞台。澜湄合作着重从基础设施、人员交流、跨境经济等方面加强区域合作。中老铁路是泛亚铁路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澜湄合作的重大互联互通项目之一,老挝国家“八五”规划将中老铁路项目列为国家1号重点项目。* 《“一带一路”上的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中国经济网,http://intl.ce.cn/specials/zbjj/201704/19/t20170419_22131327.shtml,登录时间:2018年2月27日。中老铁路的建成将对中国构建印度洋出口新通道,加强中国与老挝、泰国的经贸合作,促进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发挥中国铁路整体输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中老、中泰铁路,中国与缅甸、老挝等国的跨境电力输送等互联互通项目的落实推进了区域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了交通便利化,改善了次区域国家的市场投资环境。

(三)全方位澜湄合作格局形成,合作纲领指引发展道路

虽然说中国和包括湄公河国家在内的东盟的关系进入了近年来的最好时期,澜湄合作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但不容否认的是,当前及未来推进澜湄合作仍有很多难点和障碍。如何客观真实地认识存在的问题,不回避分歧和矛盾,需要各国共同参与、共同解决。

二、新阶段澜湄合作的难点

在探索各国发展需求及各自特色的发展基础上,澜湄合作经过近两年的探索,形成了“领导人引领、全方位覆盖、各部门参与”的多层次机制框架,以及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项目为本的运作模式。截至目前,澜湄合作已经建立起领导人会议、外长会、高官会和各领域的工作组会等多层次、立体化的对话机制。澜湄合作还建成了水资源合作中心、澜湄环境合作中心、全球湄公河研究中心等专门的研究机构,澜湄合作专项基金也已经开始运转。澜湄合作成立以来,已发表了《三亚宣言》、三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以及《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提出澜湄六国致力于将澜湄合作打造成为独具特色、具有内生动力、受南南合作激励的新型次区域合作机制,助力东盟共同体建设和地区一体化进程,为澜湄合作的深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国政府网:《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2018年1月11日,http://www.gov.cn/xinwen/2018-01/11/content_5255417.htm,登录时间:2018年2月26日。其中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它对于澜湄合作具有前瞻性与纲领性的指导意义,是澜湄各国在合作的过程中总结发展出的首个全面合作规划,制定了各成员国向外长会提交年度计划、落实进展报告的工作架构。同时,“计划”对澜湄合作成立以来的基本原则、机制架构、务实合作、支撑体系等方面制定了明确的行为准则,为各方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预期。“计划”规划了今后的各个发展阶段,从2018—2019年的奠定基础、注重推动落实中小项目阶段到2020—2022年的巩固和深化推广阶段,逐步探讨大项目合作。两个阶段各有侧重,相互协调,稳步推进。* 中国政府网:《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2018年1月11日,http://www.gov.cn/xinwen/2018-01/11/content_5255417.htm,登录时间:2018年2月26日。可以说,澜湄合作的框架和蓝图已经得到了各国的认可,澜湄合作进入“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最好时期。

(一)澜湄国家间的利益诉求与战略目标存在差异化,政治安全互信有待提高

澜湄合作是六国共商、共建、共享的开放平台,秉持开放包容的原则。中国与湄公河五国有着共同的发展愿望,要在共同发展、开放包容的理念下,尊重各国间的差异,求同存异,平等协商,共同分享澜湄合作成果的“大蛋糕”,不搞一家独大和一家包揽的“独饭碗”生意。中国作为澜湄合作的积极推动者与参与方,设立了澜湄合作专项基金,并相继与柬埔寨、老挝、缅甸签署澜湄专项基金项目合作协议,为各国合作项目的落地实施注入了新的活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澜湄合作机制下,中国要积极发挥资金、市场、技术、电力、能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给予澜湄合作更多的倾斜与投入,帮助湄公河国家实现产业升级换代。各国有望在今后将澜湄合作打造成维护次区域和平、稳定、可持续发展和繁荣的典范。从我国内部来看,要协调处理好国家内部相关省区、部委、职能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充分发挥云南、广西等沿边省区的地缘优势与区域合作承接能力,打造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国际交流合作中心。从澜湄各国来说,要建立广泛的对话协商机制,积极利用各种区域内外机制与平台加强各国领导人的沟通与会面,加强对彼此战略意图的理解与把握,平等协商、弱化分歧。

在澜湄合作已经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的关键时期,展望未来的澜湄合作具有多重意义:从澜湄国家层面来说,能优化国内经济结构,实现产业升级,共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从区域层面来说,澜湄合作是发展中国家推进全球化、区域化的“南南合作”新典范,是深化区域合作,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平台。笔者认为,今后澜湄合作可以朝以下几个方向发展:

新阶段,澜湄各国国内又面临新的现实境况。缅甸国内的若开邦局势以及武装冲突影响了地区整体安全与稳定,对于澜湄合作项目的顺利推进产生不小的障碍,而缅甸政府希望通过澜湄合作吸引更多的外部投资以转移国内矛盾,从而赢得更多的理解与支持。密松水电站是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在缅甸伊洛瓦底江上游的水电项目之一,投资达36亿美元,一旦建成将成为缅甸最大的水电站,但由于缅甸国内局势以及民众的反对意愿而遭搁置,在新阶段,密松水电站项目能否重启仍是一个未知数。柬埔寨和老挝主要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外部投资与出口市场,两国相近的经济结构使得彼此之间难免存在竞争。泰国是澜湄合作的最初倡导者,想通过澜湄合作来削弱越南、柬埔寨、老挝的“铁三角”带来的压力。2016年1月越共“十二大”的胜利闭幕,开启了越南革新“2.0”版本的新时代,奉行独立自主的外交方针不改变,外交更加突出“捍卫国家和民族利益”、加快融入国际社会成为重中之重。* 何胜:《越共“十二大”与越南的战略走向》,《现代国际关系》2016年第2期,第16—23页。越南对于澜湄合作的态度较为积极,但在南海问题上与中国一直存在争端,虽然两国高层交往与政党交流频繁,两国间的搁置争议也暂缓了南海岛礁争端带来的分歧,但越南利用各种手段固化在南海的既得利益,趁着美国解禁对越武器贸易,加强与美国在安全领域的军事合作,与中国形成经济上合作、安全上拉着美国给中国施压的局面,这对于中越两国在澜湄合作中政治互信的加强造成阻力。越南作为湄公河下游国家,对于中国在上游建水电站与大坝可能影响其水资源开发利用心存芥蒂。中国为缓解下游旱情做出的应急补水措施只是临时应急之道,若要从源头上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还需上下游国家齐心协力,特别是下游国家要加强水资源综合管理,完善水利基础设施,治理与防治水污染。澜湄次区域同样面临着毒品生产与贩运、恐怖主义、湄公河航道安全、热带流行疾病、非法移民等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困扰。六国间传统历史纠葛与现实国家利益的冲突,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双多边关系的发展。

(二)经济发展整体水平较为落后,次区域产能合作有待加强

自冷战结束以来,澜湄次区域有待开发建设的良好地理环境以及重要的地缘战略位置,逐渐成为大国东南亚外交的焦点。美国把该区域视为亚太“再平衡”战略前沿,日本、印度、澳大利亚等国也从自身战略利益出发,加大对该区域的外交资源投入。在亚太格局重构背景下,次区域中小国家希望相关大国维持某种均势,而大国的权力运用及其互动则在深刻塑造着地区新秩序。* 宋效峰:《湄公河次区域的地缘政治经济博弈与中国对策》,《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2013年第5期,第37—49页。域外大国与国际组织竞相争夺澜湄市场,各种机制的建立与各大国政治、经济博弈也加剧了地区形势的紧张,造成功能重叠、机制冗余的现象。目前,次区域机制过多,部分功能相似,这在一定程度削弱了湄公河国家对于澜湄合作的需求,也会影响澜湄合作的进程。

(三)部分合作领域仍有争议,敏感领域问题尚存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基、生态之要。”* 新华网:《李克强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上的讲话(全文)》,2018年1月11日,http://www. xinhuanet.com/world/2018-01/11/c_1122240871.htm,登录时间:2018年2月28日。澜沧江—湄公河不仅是一条货运航道,更是沿岸国家及人民赖以生存的生命之河,水资源合作成为澜湄合作机制的五大优先领域之一。湄公河五国容易受到湄公河洪涝灾害与干旱气候的影响,不利于澜湄合作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下游越南湄公河三角洲就曾受极端干旱天气的影响,造成稻田和果林受灾严重,甚至导致海水倒灌与土地盐碱化。在航运方面,湄公河航道水位易受干旱天气和旱雨季的影响,旱季水量不足导致水位下降,最终影响航道运输能力。如何打通湄公河航道的全程通航能力,提升澜湄合作的整体运输水平,需要六国尤其是中国的投入。湄公河流域水资源合作经常被视为第三世界最成功的跨境水管理案例之一,其起源可追溯至20世纪50年代,尽管后来冷战和柬埔寨战争造成流域国家之间的分裂和敌对,但国家之间的水外交仍然通过湄公河合作机制的不断演变坚持下来。* 屠酥:《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开发中的合作与争端(1957—2016)》,2016年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随着湄公河水资源开发规模的加大和步伐的加快,湄公河这个重要资源的完整性正受到威胁,若按照湄公河下游的干流梯级方案开发,将会有几千平方公里的森林和农田被淹没,十多万人口需要移民安置,重要鱼类的洄游将会受到限制,从而威胁到国家的渔业安全和粮食安全,加剧澜湄合作国家之间的紧张关系。* 屠酥:《澜沧江—湄公河水资源开发中的合作与争端(1957—2016)》,2016年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缅甸和泰国等国家还不同程度地受到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渗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湄公河两岸分属缅甸和老挝的孟喜滩地区,由于暗滩众多、行船困难,非法武装活动还很猖獗,随着冰毒等新型毒品取代传统的海洛因,毒枭对政权、民众和武装的依赖度逐步降低,金三角地区的禁毒形势依旧严峻,澜湄六国联合执法挑战仍不小。* 环球网:《湄公河联合执法挑战仍不小》,2013年9月3日,http://world.huanqiu.com/depth_report/2013-09/4314274. html,登录时间:2018年2月27日。恐怖主义、人口贩卖等非传统安全问题也会在部分国家的交界处渗透,影响澜湄合作部分项目的实施与建设。

(四)如何处理好与域外大国和区域已有机制的关系,消除各方疑虑和干扰

澜湄合作自成立以来,已经在基础设施建设与互联互通领域取得不错的早期收获成果,但湄公河五国的整体基础设施还处在低水平阶段。通过产能合作可以改善和提升五国在交通、通信、能源等方面的基础设施水平和服务能力,从而有利于打破制约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王红茹:《专家:产能合作是澜湄合作亮点》,《中国经济周刊》2016年第12期,第21—22页。澜湄次区域基础设施与互联互通建设的整体发展空间较大,仍应成为澜湄合作的重要议题。在区域合作中,与大国相比,小国存在市场规模狭窄、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差、参与多边与双边合作讨价还价能力弱等天然的劣势。* 李向阳:《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小国战略》,《当代亚太》2008年第3期,第36—49页。澜湄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整体实力较弱,在资源禀赋、产业结构方面有一定相似性,都面临着吸引外部投资、争夺有利出口等问题。同时,经济合作到达一定深度,边际合作效应将呈递减趋势,经济合作带来的预期效应降低。贸易格局不均衡将引发国内经济运行风险、国际贸易摩擦、国家猜疑、贸易空间平衡等问题,个体差异将导致各国与中国经贸合作立场与态度的差异。* 新浪网:《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贸易和投资加速推进》,2017年5月5日,http://news.sina.com.cn/c/nd/2017-05-05/doc-ifyeycfp9259371.shtml,登录时间:2018年2月26日。跨境电子商务对于澜湄六国加强跨境经济合作具有重要意义。从电商行业渗透率来看,东南亚电商市场成熟度不高,发展空间巨大,但同时东南亚消费者支付习惯仍旧传统,网上银行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加之物流体系的建立同样不够发达,为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带来了挑战。* 中国报告网:《2017年东南亚六国电商行业渗透率与市场格局分析 》,2017年9月28日,http://jingzheng. chinabaogao.com/it/092r9c5r017.html,登录时间:2018年2月27日。此外,湄公河国家在与中国开展合作的同时,还担心中国通过经济合作的加深控制其市场,在经济上对中国有过多依赖。如何消除湄公河国家对于密切与中国经济合作的疑虑,实现共赢多赢,也是进行经济合作的一大挑战。澜湄合作需要在次区域内形成有效的分工,提升国际产能合作水平,争取在国际政治经济格局以及国际市场化分工中处于有利位置。

东盟是东南亚地区最大、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际组织,澜湄国家在追求本区域建设及发展的过程中,更需兼顾东盟的发展需求与目标定位。澜湄合作需要妥善处理好与中国—东盟合作、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的关系,与中国—东盟合作全面协调对接。澜湄机制作为次区域的新生事物,东盟的排斥与压制,以及东盟对于中国与湄公河国家过于亲密的关系带来的疑虑,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澜湄合作的深入发展。如何获得东盟的理解与支持,并与东盟其他相关机构加强合作,对澜湄合作的持续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其次,澜湄合作机制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湄公河委员会、黄金四角等机制,在目标定位、组织机构、运作流程、项目领域等方面缺乏协同合作的规划与设计,更新、更全、更务实的机制特点尚未能充分体现,* 金珍、卢光盛:《澜湄合作机制建设的路径及云南的参与》,刘稚主编:《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发展报告(2017)》,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65页。造成部分合作领域重叠,致使职能部门功能未能最大化发挥。

三、未来澜湄合作的方向

湄公河国家差异化的利益需求影响了中国与湄公河国家的政治互信程度。从湄公河国家整体层面来看,五国最大的担心是我国在湄公河地区“一家独大”,因此对我国主导的合作依然抱有疑虑和矛盾心理。作为地区小国,其地缘政治的核心是周旋于大国之间谋求自身安全,其惯用策略是多面下注、左右逢源,竭力避免成为大国斗争和地缘政治冲突中的牺牲品。面对中国与域外大国在该区域的博弈,湄公河国家既怕得罪其他大国,也忌惮中国过于强势,从而失去自我、对华过度依赖,但同时也希望实现对华合作获益的最大化。

()构建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为建设周边命运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打造先行先试样板

澜沧江—湄公河作为沿岸人民的和平与发展之河,滋养着流域人民的绵延生息。历史与现实的发展帮助各国走到一起,共辟合作之路。2016年3月,澜湄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发表的《三亚宣言》首次提出,澜湄合作的目的是“建立面向和平和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树立以合作共赢为特征的新型国际关系典范”,这是首个经有关国家正式同意、认可并签署的关于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正式文件,赋予了澜湄合作重要的历史意义。《澜湄合作五年行动计划》指出,澜湄合作旨在促进澜湄沿岸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增进各国人民福祉,缩小本区域发展差距,建设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 新华网:《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2018年1月11日,http://www.gov.cn/xinwen/2018-01/11/content_5255417.htm,登录时间:2018年2月26日。树立以合作共赢为特征的新型国际关系典范。推进澜湄合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亚洲命运共同体乃至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具体实践,也是为促进次区域发展繁荣而提出的中国方案,是中国智慧的体现。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从历史和现实、基础和条件、障碍及其突破等方面衡量,是当前中国积极开拓周边外交和优先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最好选择。* 卢光盛、别梦婕:《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理想与现实之间》,《当代世界》2018年第1期,第42—45页。澜湄合作要共建澜湄国家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要重视澜湄国家的“软实力”建设,培育平等相待、真诚互助、亲如一家的“澜湄文化”,增强民众对于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的认同感。

(二)建立澜湄各国之间平等协商、互联互通的伙伴关系,发挥中国的建设性作用

一个国家的战略行为与战略目标是多样的而非单一的,国家对外投入与输出占各个国家总投入比也并非相同。目前,澜湄各国在经济发展水平、各自的外交优先方向和自身利益偏好等方面的差别仍然存在,澜湄合作如何在次区域众多机制中获得各国人力物力的投入与政策支持,增强彼此间的政治互信与安全互信,需要澜湄六国的共同作为。

高职院校是培养强技能、高素养专业人才的重要基地,对于长治职业技术学院来说,应依托当地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来推动自身院校的建设,关键是推动院校的学风、强化校园文化建设。优秀良好的校园学习风气既能够有效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同时还能够帮助他们更好的实现全面发展。依托山西特色地域文化以及长治市的红色文化,运用革命先烈强烈的责任感及使命感来深入的感染学生、影响学生、熏陶学生,切实帮助他们树立科学合理的学习目标及的远大理想,并促使他们将个人的远大抱负内化成强大的学习动力,以此来有效推动优良校园学习风气的建设。

()建设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进一步推动各国的相互开放优化区域产业布局构建次区域经济共同市场

从长远来看,澜湄合作机制建设仍处于初期阶段,机制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澜湄各国应将两年一次的领导人会议和每年一次的外长会机制化,对新产生的合作成果进行评估,对新出现的状况与新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六国领导人还可通过双边或多边互访以及国际组织等合作平台加强沟通,保持经常性接触,增强高层政党间的政治互信,推进高层交流常态化。要紧紧围绕最新的“3+5+X”合作框架,明确各参与方的行为准则,为各领域的切实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切实推进澜湄合作国际秘书处的落地,加强六国国家秘书处或协调机构之间的横向交流与沟通。

(四)完善制度建设,提升机制化体制化水平,提升各国对合作的收获与预期

澜湄六国因水结缘、人文相亲,各国可依托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地缘联系,探索构建澜湄流域经济发展带,拓展新的合作增长点。澜湄六国经济有较强的互补优势,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升级、工业化水平、旅游业等方面有着共同的合作需求,可充分利用这些优势共同开发合作项目,提升产能合作水平。在已有经济合作的基础上,推动各国间的跨境经济合作,进一步开放各国市场,构建次区域经济共同市场,深化经贸、金融领域的合作,提升澜湄次区域贸易规模,扩大贸易和投资本币结算,形成澜湄合作深入发展的内生动力,推进经济一体化水平。澜湄六国还应加强国家金融主管部门的研究合作与经验交流,防范金融风险,积极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金融合作协会、丝路基金和世界银行等机构合作,加强政府引领与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发挥社会市场资源,共同建立澜湄国家间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多元融资体系与立体化、全方位的金融支撑体系。利用“互联网+”技术,加强线上线下商品供应,拓宽商品供应与销售渠道,便利商业经营与地区贸易投资,推动建立澜湄地区良好的商品售后与服务品质,推动经济发展的可持续增长。优化区域发展布局,以中越、中老和中缅三个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促进边疆地区经济的稳定与发展。* 刘稚、徐秀良:《“一带一路”视野下的澜湄合作及其进展》,刘稚主编:《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发展报告(2017)》,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57—58页。

体外癫痫模型海马神经元中线粒体衔接蛋白Miro1表达的改变及其意义 … 王英,连亚军,谢南昌,等 130

消除贫困,实现可持续发展是解决流域非传统安全的根本性措施,也是澜湄六国面临的共同挑战。对于减贫合作,要建立减贫扶贫常设机制,制订“澜湄可持续减贫合作五年计划”,推动澜湄国家减贫经验交流和知识分享。开展减贫示范点建设,推动更多的项目投入到减贫开发中来,从人员投入、交流培训、政策扶持、信息互通等方面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开展减贫工作,提升澜湄国家减贫能力。

混凝土材料是影响混凝土浇筑技术的关键因素,确保混凝土浇筑技术的质量,必须要对混凝土浇筑材料进行严格的检查与准备,为此,在进行混凝土浇筑材料选择时,需要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材料挑选,以根据建筑工程的建设需求,选择出性能较为符合的混凝土材料。其次,在混凝土材料进入现场前,需要对混凝土材料的合格证、质量、批次进行严格的检查,并采用抽样检测方式进行物质检测,确定符合规定要求后,才能安排进入到现场中。

澜湄合作需要建立澜湄国家水资源水情水文交流常设机制,加强水资源管理与机制建设,定期举办澜湄水资源合作论坛;改进和提升澜湄各国的水质检测系统,加强数据和信息交流共享,与区域已有的水资源机制相互协调、共同发展;建立澜沧江—湄公河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对次区域抗洪抗旱能力。

政府雇员尽管不是正式官员,但其在政府机关工作,又由财政出资支付其薪酬,除了身份上有些区别之外,财政负担一定程度上来说必然增加。荀子曰:“士大夫众则国贫”,是说“官”多则财政负担众,国家就会变贫。近几年来,政府改革的趋势主要是削减机构和人员,以部门合并为主,但如果不是部门合并而是又增加人员,虽然他们人数不多,没有入编,但其主要收入仍由机关出钱,只要是机关出钱就会增加政府的开支,同时政府不但不能瘦身且仍处于“扩充”状态也是不利的。政府雇员如果拿到的工资或待遇比正常的公务员还高,则更会大大增加政府的开支,有可能造成政府负债增加,提前透支财政,而这与建设瘦身型政府是南辕北辙、背道而驰的。

()构建一条绿色环保节能高效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注重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协调并进

生态环境关乎发展大计,只有维护好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民众的生产生活才有保障。未来的澜湄合作应推进澜湄环保合作中心建设,加强环保工作议程和规划的制定,促进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升澜湄次区域农业现代化水平,加快老挝万象赛色塔综合开发区建设,推动打造柬埔寨暹粒、老挝乌都姆赛、老挝南塔、越南河内等友好农业科技示范园;* 金珍、卢光盛:《澜湄合作机制建设的路径及云南的参与》,刘稚主编:《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发展报告(2017)》(刘稚主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72页。培育具有科学意识以及科学生产方法的现代农民。各国政府要对环保企业予以政策倾斜,取缔非法和严重污染生态环境的企业及工程项目,加强对环保项目与环保能力建设的鼓励和宣传教育,提高民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鼓励国际环保机构或民间环保组织参与到澜湄次区域的生态保护中来。中国作为该国际河流的上游国家,应当对河流的环境保护承担义务,但也不能为了下游国家自身的环境责任而大大增加中国澜沧江流域的经济负担,影响西南地区的经济发展,如何承担该河流在中国境内的环境保护责任,是中国和相邻国家应当共同负责任的问题。* 龙悦宁:《湄公河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问题研究》,《价值工程》2014年第7期,第325—328页。澜湄国家可加强在水资源可持续管理及利用方面的合作,共享澜沧江—湄公河河流信息资料,共同保护沿河生态资源与生态平衡,科学开发澜湄水电资源。

()统筹协调次区域内外机制妥善处理与域外大国的竞合关系同时加强各国之间的战略对接与协调

澜湄国家占据东盟的半壁江山,进一步推动澜湄合作的发展是连接中南半岛国家与东盟关系的纽带。澜湄合作也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合作平台,推进澜湄合作的深入发展,是“一带一路”倡议与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的重要支撑。今后的澜湄合作要注重对接“一带一路”倡议,与《东盟愿景2025》《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和其他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机制愿景相协调,* 新华网:《澜沧江—湄公河合作五年行动计划(2018—2022)》,2018年1月11日,http://www.gov.cn/xinwen/2018-01/11/content_5255417.htm,登录时间:2018年2月26日。使区域合作议程与全球合作议程实现对接,形成各国积极参与、良性竞争、合作多赢的良好局面。“对接概念”指的是国家主权管辖权以外的区域合作领域,国家间通过主动磨合和调适,共商共建共享形成互利和稳定状态的 “高阶”合作。* 卢光盛、段涛:《“一带一路”视阈下的战略对接研究——以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为例》,《思想战线》2017年第6期,第160—168页。区域内层面,应加强各国的战略对接与协调,将澜湄合作打造成具有内生发展动力和自身鲜明特色的新型次区域合作平台。可基于各国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同老挝“陆锁国”变“陆联国”、柬埔寨国家发展“四角战略”、缅甸国家出口战略、泰国4.0和东部经济走廊、越南国际经济一体化战略等发展战略对接,将提升澜湄合作在区域中的政治经济地位与各国发展目标、区域一体化进程相结合。拓展新出的中老、中缅经济走廊建设,并与次区域已有的各经济走廊相统筹,形成良好的利益分配格局,协调成果及收益,明确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切实提高各参与方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充分调动资源,加强流域国家政策方面协调以及跨机构、跨部门合作,让更多民众受益,从而真正实现“以人为本”。* 新华网:《专访:澜湄合作应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实现互惠共赢——访柬埔寨战略研究所副所长强万纳里》,2018年1月19日,http://www.gov.cn/xinwen/2018-01/09/content_5254728.htm,登录时间:2018年2月26日。区域外层面,秉持开放包容精神,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东盟—湄公河流域开发合作(AMBDC)和湄公河委员会(MRC)等现有次区域合作机制相互补充,协调并进,共同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要进一步提升影响力、号召力,注重与东盟共同体建设的目标相协调,助力东盟共同体建设和地区一体化水平。中国要尊重东盟国家的既有地位,不喧宾夺主,同时妥善处理与美日韩印以及欧盟之间的利益竞争与分歧。

日本学者对该权利的认定除了诉讼利益扩大说之外,也有依据宪法基本权利的平等权构成说和一般自由权说[11]。日本最高法院判例认为,自由使用的妨害,可以成为民法上的不法行为的问题,这种情况也适用于以自由使用为核心的公物法一般理论[注]参见最高法院判决昭和39年1月16日《民集》第18卷第1号第1页。[12]。

卢光盛,罗会琳
《边界与海洋研究》2018年第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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