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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合分布式电源开发的新型售电模式

更新时间:2016-07-05

0 引 言

在能源资源紧缺、气候变化和环境安全日益紧迫的形势下,分布式发电以其环保、经济、高效等优点,作为传统集中供电方式的重要补充,正成为能源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1]。依据中国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积极发展分布式发电,鼓励能源就近高效利用成为重要任务之一,并鼓励企业、机构、社区和家庭根据自身条件,投资建设屋顶式太阳能、风能等各类分布式电源,鼓励在有条件的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商业中心、机场、交通枢纽及数据存储中心和医院等推广建设分布式能源项目。随着分布式电源规模性发展,未来分布式能源就近消纳将成为主要发展方向,并且伴随着售电侧改革的推动,分布式电源将逐步参与到售电竞争中,传统的售电模式将难以全面适应。因此,售电公司要提升营销水平,创新售电模式,及时快速地适应灵活多变的售电市场需求,抢抓售电市场发展机遇。

《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售电公司分3类:第1类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第2类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第3类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不同类型的售电公司其盈利模式不尽相同[3]。目前,虽然中国各地区售电公司相继注册和成立,但仍处于起步阶段,大多尚未进入实质性售电和竞争阶段[4]。国内许多研究从市场定位和经营环境的角度,着重分析了售电公司的运营模式、竞争机制与策略[5],未来的售电公司将是服务型企业[6],即在保证提供足额优质的电力即核心产品的基础上,售电公司工作重点应侧重于产品的形式层和延伸层[7]。国外售电公司起步早,经营模式相较于国内更为成熟,以东京电力公司和美国OPower能源管理公司为例,都注重为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和专业的节能服务,构建共赢的商业模式[8]。随着分布式电源的快速发展,人们看到了其在降低线损[9-10]、降低电价、节能减排、减少发电容量以及延缓配电网建设投资等多方面的经济效益[11],越来越多的投资主体加入分布式电源开发的行列,从分布式电源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2个阶段创新商业模式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12]。尤其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而言,由于地面场地有限,越来越多的大型光伏投资公司将目光转向太阳能屋顶和光伏扶贫[13]。在分布式能源市场中涉及用户、投资开发商、电网公司及售电公司等多方合作主体,为了有效均衡各主体间的利益,博弈论也成为进行决策的重要手段之一[14-15]。但是,以上研究多是从分布式电源“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传统运行方式的角度对其商业模式和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并未从分布式电源未来参与售电竞争的角度进行研究,本文以售电侧改革为背景,从售电公司的角度,以分布式能源就近消纳为原则,设计融合分布式电源开发的新型售电模式,为未来分布式能源参与售电竞争提供建议,有效促进分布式能源市场发展。

根据项目所处地形条件,用好各项技术指标,按照“主要指标强制执行、次要指标灵活运用,突破指标论证使用”的基本原则,确保线形的连续性和均衡性,以达到保障行车安全的根本目的。另外,平面设计过程中,部分路段应降低标准,这样能充分利用老路,避免建设的重复性,并与老路之间良好拟合。

1 售电风险分析

从分布式电源开发者的角度出发,融合分布式电源开发的售电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经济风险、安全风险、短视风险。

1.1 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主要是指分布式电源相关政策的变化对融合分布式电源开发的售电模式的不利影响。目前分布式电源开发的政策风险主要涉及到补贴政策风险、运营相关政策风险、并网相关政策风险。其中,补贴政策风险主要是补贴水平、补贴的可持续性以及补贴的及时性。由于目前分布式电源开发成本较高,补贴政策成为推动其发展的主要动力,若补贴难以及时到位,则容易带来资金链断裂,阻碍分布式电源的可持续利用。运营相关政策风险主要是运营方式对售电业务的影响,目前中国分布式电源的运营模式主要是“自发自用”及“自发自用、余电上网”2种方式,后者保障了分布式电源年利用小时数的稳定性。并网相关政策风险主要是分布式电源接入配电网的可行性与及时性,而分布式电源发电利用小时数的稳定与其并网情况息息相关。

1.2 经济风险

目前,分布式电源电费收取受制于用户信誉、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但目前中国对缴费信誉重视度不足,从而形成了当用户经济状况不好时,拖延电费成为首要想法,使得电费回收困难。尽管可以采用拉闸限电的方式逼迫用户缴费,但考虑到该方式对售电公司形象、未来市场开拓等带来的不利影响而不具有很大的可实施性,因此,融合分布式电源售电具有电费回收风险。

1.3 安全风险

就屋顶所有者而言,在经营阶段,当分布式电源归属于售电公司时,其收入是租赁收入及固定分享效益,其中固定分享效益是由屋顶所有者与售电公司共同融资,共担风险所获得的收入。支出包括期初安装费用与出租屋顶带来的营业税支出。期初安装费用支出的存在主要是由于分布式电源最终归屋顶用户所有,故其支付分布式电源开发初期的安装费用。当分布式电源归属于屋顶所有者时,依据补贴政策的时效性,当在补贴期内时,收入由售电收入与补贴组成,

1.4 短视风险

还贷期内的年归还本金支出和年利息支出如式(5)和(6)所示。

2 传统售电模式分析

式中:Ltotal为贷款总额;Cfin为还贷期内的年财务成本;Lt-1为分布式电源开发商第t-1年的贷款本金。

式中:Cprin表示还贷期内的年归还本金支出;Cfin表示还贷期内的年利息支出;Crent表示年租赁支出;Cmaintenance表示运维支出;Cinsurance表示保险支出;Tv表示销售税金及附加;Tincome表示所得税;n1表示还贷期。

图1 融入分布式电源开发的传统售电模式 Fig.1 Traditional sale pattern of integrating distributed generation investment

依据图1,在运营阶段,银行的现金流量出现在还贷期,其在期初流出贷款资金,并在还贷期的每年年末收入相应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其内部收益率是贷款利率,具体如式(1)所示。

rbank=rload

(1)

式中:rbank表示银行内部收益率;rload表示银行贷款利率。

针对于分布式电源开发商,其现金流量出现在分布式电源的全寿命周期内,且依据补贴政策的实效性,其收入分为补贴期与非补贴期。在补贴期内,收入包括售电收入、增值服务收入以及补贴收入3部分;非补贴期内则包括售电收入、增值服务收入2部分。在支出方面,分布式电源寿命周期可以分为还贷期与非还贷期。在还贷期内,分布式电源开发商的现金流出是还本付息支出、租赁支出、运维支出、保险支出与税收支出部分;在非还贷期内,现金流出是租赁支出、运维支出、保险支出与税收支出部分。其内部收益率如式(2)所示。

在正交试验的基础上,选择最优工艺配方对饮料品质进行验证试验,并进行感官评价,结果表明优化得到的黄刺玫果饮料配方最佳。

(2)

式中:Rin-sale表示售电公司收入;Cout-sale表示售电公司支出;r1-sale表示传统模式下售电公司内部收益率;n表示分布式电源的寿命周期;I表示分布式电源初始总投资。

售电公司的收入如式(3)所示。

(3)

式中:Qcap是分布式电源装机容量;H是分布式电源年峰值小时数;η是分布式电源系统效率;α是分布式电源年衰减率;Pb为上网电价;Ps为度电补贴;Rvalue为由分布式电源带来的增值收入;n2表示分布式电源补贴年限。

售电公司的支出如式(4)所示。

(4)

植株低矮、株丛紧密、开花繁密、花色艳丽的植物可用于花坛花境种植,如萱草(Hemerocallis fulva)、白子菜(Gynura divaricata)、鼠尾草(Salvia japonica)、金锦香(Osbeckia chinensis)、牯岭藜芦等。

(2) 微网储能及能量管理技术 目前电池类、超级电容器和光伏电池等元件储能是微网储能技术的研究重点,储能往往伴随着微电网的能量管理。微网能量管理发展到现在,已实现了分布式能源的即插即用。未来储能技术将向多种储能元件协调配合使用方向发展,混合储能系统的优化将成为未来微网能量管理的一个研究趋势。

短视风险主要是指售电公司与用户合作开发分布式电源时,用户为了快速获得收益,破坏分布式电源进而骗取保险费用的风险。该风险的出现主要是由于用户短视化行为以及安装目的不同所造成的。就用户短视化行为而言,由于目前用户多为风险厌恶者,对眼前利益的渴望远大于预期收益。因此,具有短视思想的用户愿意获得现有的眼前收益,而不愿意拥有分布式电源去获取预期收益。就安装目的而言,当有些地区将要进行重新规划时,部分用户以获得分布式电源补偿为目标开发分布式电源,对分布式电源可持续发展有潜在的阻碍风险。

(5)

Cfin=Lt-1rload

(6)

在现行模式下,融合分布式电源开发的售电模式主要分为融资阶段与运维阶段。在融资阶段,为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一般采用与银行合作,通过贷款申请获得资金进行分布式电源的开发,并与屋顶(土地)所用者签订租赁合同。在经营阶段,分布式电源开发商拥有分布式电源的所有权,并采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经营模式在分布式电源的全寿命周期内进行投资资金的回收并获得相应的收益,此时屋顶(土地)所用者获得租金收入。各主体的现金流量情况如图1所示。

运维支出和保险支出如式(7)和(8)所示。

本课题依托于水环境治理的时代背景下,选取“河长制”这一具有代表性的政策实践与制度安排为调研对象,基于标准化视角,站在社会公众角度,综合运用多种研究方法,对调研开展后采集的公众看法评价结果与政府客观评议制度成效进行对比,为“河长制”在进一步改革完善中提出对策性建议,以优化其在水环境治理中的效用。

Cmaintenance=

(7)

Cinsurance=

(8)

式中:β为维修率;θ为保险费率。

(9)

分析图2可知,就银行而言,现金流存在于还贷期内,其支出是期初贷款额的发放,收入是年资金回收现值。其收益率为贷款利率,具体如式(1)所示。

(10)

式中:Rnet为销售公司净利润;tincome为所得税率。

微RNA(miRNA)通过调控基因表达在多种生物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7]。研究显示,一些肌肉特异性miRNAs能调节肌肉的各项功能,包括成肌细胞增殖、分化、收缩性能和压力反应等[8-9]。另外,肌肉特异性miRNA也与心脏肥大、心力衰竭、心律失常、先天性心脏病和肌营养不良等肌肉相关性疾病密切相关[10-11]。因此,本研究欲探寻调节患者椎旁肌改变的关键miRNA及其临床意义。

(11)

Cdepreciation=

(12)

式中:Cdepreciation表示折旧费用;ε表示折旧率。

就屋顶所有者而言,其在分布式电源的整个寿命周期内,其现金流入为租赁收入,流出为出租屋顶(土地)带来的营业税。其具体如式(13)、(14)所示。

Rowner=Rrent

(13)

Cowner=Rrenttbusiness

(14)

式中:Rowner为屋顶所有者收入;Cowner为屋顶所有者支出;tbusiness为营业税。

合理的导入方式能使一节课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数学课的导入设计,不仅要体现数学学科特点,还要遵循学生学习数学的心理规律。教师生动精彩的导入可以启迪学生的思维,激发学生的兴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集中学生的注意力,从而引导学生乐于思考,积极主动的参与探讨,自始至终参与教学活动,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益。

综合分析式(1)—(14)可以看出,在融入分布式电源开发的传统售电模式中,开发分布式电源的风险与收益基本全部由分布式电源开发商承担,银行承担的风险为贷款回收风险,屋顶所有者的风险基本为0。

此种建设模式常见于智慧城市发展初期,尤其是政府直接投资,各委办局根据自身信息化发展需求上报相应模块,最终组合成一个智慧城市建设方案。建设过程中虽有统一协调机构,但往往在实际操作过程各自为政、独立建设运营,形成新的信息化烟囱群。

3 新型售电模式设计

基于所有权转移与融合分布式电源开发的新型售电模式是指在融资阶段,由屋顶所有者、银行、售电公司三者间合作取得分布式电源开发投资资金。首先,屋顶所有者与售电公司签订分布式电源联合开发与租赁合同;其次,由屋顶所有者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与分布式电源联合开发合同,售电公司为屋顶所有者提供担保;最终银行拨款给售电公司用户进行分布式电源开发。在运营阶段,依据分布式电源归属权的不同,分为分布式电源归属售电公司阶段与分布式电源归属屋顶所有者阶段,屋顶所有者与售电公司的现金流依据分布式电源归属权的变化而变化,其具体如图2所示。

式中:tv为增值税率;tu为城建率;te表示教育费附加率。

就售电公司而言,当分布式电源所有权归售电公司时,收入由售电收入、增值服务收入及补贴组成;成本因还贷期的变化而不同,在还贷期内支出包括还本付息支出、租赁支出、运维支出、保险支出与税收支出部分,当不在还贷期内时,支出由租赁支出、运维支出、保险支出与税收支出组成。当分布式电源不归属于售电公司时,售电公司并不存在现金流,其内部收益率如式(15)所示。

①课程内容按照学科知识点的逻辑顺序组织。为了促进学生主动思维能力的发展,教师设定每个知识单元学习目标和完成标准,指引学生跟随任务完成学习。如在教学三相异步电动机的正反转控制时,教师事先提出预习思考题:异步电动机的转动原理是什么?如何实现异步电动机的正转和反转?使学生带着学习目标学习并思考。

(3)信息化程度较低。一方面,大部分房地产估价机构信息化不足,作业方式和管理水平严重滞后于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化平台使用率较低,估价参数、影响因素权重设置等依旧采用估价师经验等传统模式,缺乏合理的数据支撑。另一方面,因缺少行业数据标准,少数已摸索在信息化之路上的估价机构无法实现与外部的数据交换。

(15)

式中:n3为分布式电源归属于售电公司的年限;I2为分布式电源设备购置费用。

目前分布式电源的开发需要大量的屋顶或土地资源,因此屋顶或土地的租赁给分布式电源开发带来了很大风险,主要包括使用权风险、使用期限风险、建筑安全风险、环境资源可行性风险。使用权风险是屋顶(土地)所有者对屋顶(土地)所有、使用权等相关手续不齐全,难以证明自身对屋顶(土地)具有自由处置与使用的权利。使用期限风险主要是在分布式电源发电期间,屋顶(土地)所有者转让所有权及使用权的可能性风险。建筑安全风险主要是指屋顶(土地)在租赁期间是否适合安装分布式电源以及安装完毕后是否可以保障分布式电源正常运行,如城市规划或屋顶破坏带来的分布式电源难以安全运行的风险。环境资源可行性风险主要是指屋顶(土地)所在附近环境的光照资源、配电网变压器容量等带来的对分布式电源年利用小时数的影响。

图2 融入分布式电源合作开发的新型售电模式 Fig.2 New type sale pattern of integrating distributed generation investment

当不在补贴期时,收入仅来源于售电;而无论补贴政策如何变化,依据图2,成本是租赁支出、运维支出、保险支出与税收支出,因此,其内部收益率的计算如式(16)所示。

(16)

式中:Rfixed为固定效益收入;r2-owner为屋顶所有者的内部收益率。

4 2种模式对比分析

4.1 2种模式的现金流对比分析

融合分布式电源开发的传统售电模式与融合分布式电源开发的新型售电模式,以下简称传统售电模式与新型售电模式。

无论是在传统售电模式还是新型售电模式,银行作为一个资金提供者,其现金流量情况相同,不同的是贷款主体。在传统售电模式中,贷款主体是分布式电源开发商,而在新型售电模式中贷款主体是屋顶所有者并有售电公司担保。贷款主体的转变拓展了银行贷款客户的范围,但由于其贷款利率不变,因此其收益不变。

会议强调,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思考领会《条例》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和机关党组制定印发的《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指导工作和生活实践。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使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就分布式电源开发商(售电公司)而言,在分布式电源开发阶段,传统售电模式与新型售电模式的投资金不同,二者的关系也不同。在传统售电模式中,售电公司与屋顶所有者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年租赁费用,形成租赁关系,且分布式电源的初始投资资金由售电公司独立承担。在新型售电模式中,售电公司与屋顶所有者签订租赁合同,并由售电公司承担发电设备购买成本,屋顶所有者承担设备安装费用,二者间形成合作关系,分享售电收益。在运营阶段,传统售电模式中,分布式电源始终归属于售电公司,并由其进行运营。在新型售电模式中,分布式电源前一段时间归售电公司所有,后一段时间无偿转让给屋顶所有者,因此,2种模式间售电公司的现金流差别如图3所示。

分析图3可知,与传统模式相比,新型售电模式的优势主要表现在2个方面:第一,在分布式资金方面,新型售电模式下售电公司的期初现金流入增加,流出减少,主要是由于售电公司不仅减少了分布式电源安装费用的支出,同时由于承担设备安转服务,获得了设备安装收入,降低了其投资资金要求。第二,在保障售电公司内部收益的基础上,缩短了售电年限,降低了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的时效性风险。

图3 传统售电模式与新型售电模式下售电公司现金流示意图 Fig.3 Cash flow comparison of power sale company under traditional and new sale patterns

就屋顶所有者而言,与传统售电模式相比,不仅仅只是一个屋顶出租者,而是转变成了合作者,其现金流量趋势如图4所示。分析图4可知,与传统售电模式相比,新型售电模式下屋顶所有者的优势主要是其以较小的风险获得了更大收益的可能。当分布式电源归属于售电公司时,屋顶所有者的收入基本可以弥补设备安装费用的支出;当分布式电源归属于屋顶所有者时,尽管盈利情况由自身承担,但该阶段的经营成本基本为0,因此,从整体上而言,屋顶所有者的利益受损的可能性较小,但利益增加的空间极大。

图4 传统售电模式与新型售电模式下屋顶所有者现金流示意图 Fig.4 Cash flow comparison of roof owner under traditional and new sale patterns

4.2 算例分析

以某社区居民分布式光伏为例计算分析。为简化计算过程,设定在该项目中并不提供增值服务,2种模式下的基础数据如表1所示。

在居民社区分布式电源建设过程中,税金主要包括增值税、以增值税为基础的教育费附加和城市建设维护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关于增值税,考虑到居民社区规模不大,其屋顶面积不多,光伏发电的能力有限,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当月销售电力收入小于2万元时,可以免缴增值税。同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增值税免税额、即征即退额都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关于屋顶楼面出租问题,出租屋顶楼面出租方要缴纳营业税,但不缴纳房产税,营业税适用税率5%。

依据表1,不同模式下的各主体的收益率情况如表2所示。

通过测算工业企业上述各项两化融合评估指标,可对工业企业所处的两化融合发展阶段进行划分,即起步建设、单项覆盖、集成提升和创新突破。从两化融合发展的时间维度来看,单个工业企业将遵循上述四个阶段实现两化融合发展的阶段式跃升。其中,处于起步建设阶段的企业已逐步实现两化融合基础设施配备和环境建设,处于单项覆盖阶段的企业能够将信息技术利用在各单项业务环节中,处于集成提升阶段的企业能够有效实现企业内部各业务环节的综合集成,处于创新突破阶段的企业能够实现跨企业的协同与创新(如图3)。

表1 基础数据 Table 1 Basic data

表2 不同模式下各主体的内部收益率 Table 2 Stakeholders' internal rate under different modes %

依据表2可以看出,与传统售电模式相比,银行的收益情况相同,出现该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无论在何种模式下,售电公司的贷款金额、还贷期、贷款利率相同。售电公司的收益增加,增加了2.09%,出现该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在分布式电源建设方面投资建设资金降低,且获取了设备安装收入。

就屋顶所有者而言,由于在传统售电模式中,其年净现金流全部为正值,因此,从净现值差额的角度来进行比较。考虑到中国“十三五”期间的经济增长目标约为7%[16],因此,设定折现率为7%。最后经过与传统售电模式对比,其净现差值为5 810元,因此,屋顶所有者的效益增加,出现该现象的原因是其转变了参与方式,获得了效益分享权力与后期设备的运营。

5 结 论

本文结合供需双方投资建设分布式电源的需求,从产业链的角度出发,分析了融入分布式电源独立开发的传统售电模式、融入分布式电源合作开发的新型售电模式。

(1)从售电公司的角度出发,为拓展分布式电源布局同时避免政策、电站安全运维以及房顶租赁者破坏分布式带来的风险,可以通过在时间方面划分分布式电源所有权的归属进而与屋顶所有者形成合作关系,即将分布式电源的生命周期内的所有权进行划分,最终其所有权归属屋顶租赁者,避免短视风险。

(2)从屋顶出租者的角度出发,充分了解分布式电源发展政策,依托售电公司的信誉、形象等盘活固定资产,充分利用闲置资源,增加自身收入。

(3)从国家角度出发,为推进分布式电源的可持续发展,需要保持补贴等相关支持政策的稳定性,鼓励绿色发展相关贷款的优惠政策的实施,降低其开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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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妍,许文秀,沈卫东,庞越侠,李欣民
《电力建设》 2018年第05期
《电力建设》2018年第05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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