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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我国监狱管理工作的强化

更新时间:2009-03-28

一、 新时代我国监狱管理的理念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特别强调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监狱机关作为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必须主动融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大局,积极适应现代行刑发展趋势,深化依法治监,不断推进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我们应坚持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发现监狱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在监狱企业竞争力、监狱信息化管理、监狱罪犯分类管理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加快推进监狱管理制度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注]张文显:《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方略和实践》,《中国法学》2017年第6期。 不断提升监狱行刑效能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提高监狱执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注]张鸣起等:《学习十九大报告重要法治论述笔谈》,《中国法学》2017年第6期。 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指导下,我国监狱管理的理念是人道和人权管理、效益管理、信息化管理和分类管理的理念。

(一)人道和人权管理的理念

人道和人权管理理念要求我们以教育改造为中心指导监狱管理、保障罪犯合法权益、对监狱警察进行人文关怀。以教育改造为中心指导监狱管理工作,加强罪犯对文化知识和劳动生产技能的学习和实践,完善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机制,增加文化体育基础设施供给,为罪犯合理改造、重新回归社会提供条件。确立保障罪犯合法权益的价值理念,维护了罪犯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为罪犯的学习、生活和改造提供了有利条件。当前国际人权斗争的形势较为严峻,我国加入保障罪犯基本人权的《国际人权公约》,可以展开更多的国际合作,避免在国际人权斗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对监狱人民警察的人文关怀,需要优化其居住环境和工作环境,丰富业余活动形式,激发干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

(二)效益管理的理念

效益不仅是诉讼的价值目标,同时也是监狱管理的重要理念。效益管理理念能够为监狱企业的发展注入新活力、提供新动力,提升监狱企业经济效益。监狱企业可以借鉴引入社会企业和资本参与监狱企业管理和经营的模式,以市场化为导向生产产品,增加产品技术含量,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我国监狱企业可以引入招投标机制,建立规范的劳务合作流程,包括合同签订、费用支付、法律风险规避、纠纷解决等,形成合同格式或者规范的处理流程,促进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利用政务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劳务加工项目信息、合作企业的资质要求、合作的方式、监督的方式进行公开,有利于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这样可以助力监狱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扩大监狱产品销售渠道。相关部门可完善监狱企业立法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提升监狱企业经济效益,为监狱的软硬件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由此可见,效益管理理念为监狱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三)信息化管理的理念

信息化管理创新了监狱管理手段,极大地方便了监狱管理。然而我国监狱管理信息化水平不高,信息化管理体制与信息化要求不够完善,信息化系统的应用水平和信息化技术趋势不够协调,信息化功能发挥和干警运用水平不够匹配。加强信息化组织管理机制建设,提高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加强干警人力资源建设,丰富了狱内侦查的手段,节省了人力资源,防止了罪犯逃脱。要及时发现处理监狱内部犯罪,如果处理不好会带来安全隐患。视频数据资料的收集运用丰富了数据库,为大数据分析运算奠定了基础,从定量分析角度发现我国罪犯特点、监狱管理的特点,从而进一步发掘管理的不足,调整管理方式。监狱范围内的局域网,有利于简化工作流程,网上无纸化办公也节省了资源。在统一数据平台上,不同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分享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因此树立信息化管理理念,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显得尤为重要。[注]屠家稷:《监狱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研究与探索》,上海交通大学2007年硕士学位论文。

加强军事文化传播体系建设。适应建设世界一流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需要,紧跟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发展,针对“西强中弱”的国际舆论格局,优化军事文化传播机构设置,构建大众传播与群体传播相结合、专业人员与兼职人员相结合的军事文化传播队伍。在军队宣传文化系统开展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军事文化传播队伍。

(四)分类管理的理念

罪犯分类管理制度有利于罪犯分押分管,避免交叉感染。把主观恶性低、人身危险度低、刑期短的罪犯关押在重刑监区,罪犯之间会交流犯罪经验,甚至交流反侦查技能和反审讯技能,报复社会心态会更严重,不利于改造罪犯,客观上也浪费了监狱管理资源。分类管理把主要精力集中在管理人身危险度高、不易改造的罪犯,有利于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改造罪犯,既打击了罪犯,又形成了震慑作用。然而我国监狱罪犯分类管理水平不高,监狱罪犯分类制度流于表层且缺乏理性分层,罪犯二次分类缺少科学的、创新的分类标准,罪犯分类管理的保障条件缺乏。因此需要完善理论研究与法律体系,细化罪犯分类机构,完善罪犯分类的保障制度,提升罪犯分类管理水平。

二、 我国监狱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监狱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足

1.监狱企业产业结构不合理

①建立合理的调价机制,工程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价格应由低到高逐步调整到“还贷、保本、微利”,便于水价的平稳过渡。

地面坐标系是以接收机所在位置为坐标原点,正东方向为X轴正方向,Y轴为正北方向,Z轴铅锤向上三者构成的右手直角坐标系。机体坐标系原点为飞机中心(即雷达观测目标),如图1所示,X轴正方向为平行于飞机机身轴线指向正前方,Z轴位于目标对称平面内,垂直于X轴指向飞机正上方,Y轴垂直于飞机对称平面,方向符合右手法则。同时,在飞机直线飞行时,认为飞机速度方向即飞机机体坐标系X轴正方向。被动雷达的雷达视线包括从辐射源到目标和从目标到接收机,在本文中选用的辐射源为导航卫星。考虑到飞机目标在直线飞行时,左右机翼水平,侧滚角始终为0°,为了简化模型,在本文中只考虑方位角和俯仰角。

2.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渠道狭窄

我国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销售渠道不足,没有得到政府政策支持,比如通过政府定点采购产品,定制特殊劳务服务,以帮助监狱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未能把监狱产品列入政府购买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目录;因受限于行业竞争内部规则及监狱产品不足,不能满足政府采购要求。监狱企业由于规模小,即使其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也不足以影响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的生存空间。此外,监狱企业还承担改造服刑人员的责任,精力不足,造成企业管理效率低下。监狱企业出于监管的定位,不能进行管理体制的改革。采用行政命令指导企业经营,与现代企业规范运营制度理念相违背。

监狱干警队伍老龄化严重,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干警综合素质不高,学习能力不强,对于电脑、视频监控等设施不会操作,不愿意学习,也学不好,态度消极懈怠。而一些年轻干警也只是停留在简单操作层面,不能主动深入研究和掌握信息化技能,加上工作任务繁重,单位不愿意提供培训的机会,造成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不能落到实处。信息化管理没有被纳入工作考核,干警缺乏学习动力。对信息化运营的设施不能进行常规维护,客观上造成资源浪费。

监狱企业劳动立法缺失,不能保障服刑人员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关于监狱企业管理运营、监狱产品生产销售、监狱罪犯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制。监狱企业在本质上是企业的一种,只是在某些方面跟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不同,因此,在法律依据不够明确完善的情况下,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以下简称《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来指导监狱企业经营。然而这些法律并不能囊括监狱企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所有问题,甚至很少能提供具体的法律指导,实践中只能依据法理精神和原则进行解释和适用。而解决监狱企业问题,需要对监狱企业的性质、设立、出资、生产、运行、转让、注销等问题进行明晰界定。《监狱法》规定了监狱的职责和目的: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监狱与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为守法公民。规定了监狱劳动的职责: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在关于服刑人员的劳动权利保障,如劳动时间和强度、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医疗福利等方面,均无明确法律规定。面对现实问题,监狱企业的管理者只能从国务院文件、会议纪要中领会精神,寻求解决途径。[注]潘玉明:《对新型监狱体制下监狱企业发展加快转型的思考》,《发展与社会》2009年第3期。其中,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监狱企业属于国有企业的一种,是负有特殊功能、涉及国家安全、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企业。但这些规定不系统,不能很好地解决监狱企业面临的问题。

1.3.1 株数计算法 每一块田中某种杂草的株数=同一块田9点样方中该杂草的株数之和/9;同一类型田块中某杂草的株数=相同类型每一块田中这种杂草的株数之和/该类型田块数。

(二)监狱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

1.信息化管理体制与信息化要求不够完善

5-羟甲基糠醛最大吸收波长在284 nm[9];苍术素最大吸收波长在340 nm。本文采用DAD检测器,在190~400 nm的范围用全波长扫描,采用最大吸收波长来测算供试品的含量。由含量测定结果可知,12批和血胶囊中均测出苍术素和5-羟甲基糠醛,含量的差异主要与不同生产企业使用的苍术的品种、炮制方法,投料量有关。

组织机构不健全,在实践管理工作中,监狱基层各监所的信息管理部门的职能定性不同,有的属于管理科室,有的属于行政办公科室,有的属于刑务科室,有的属于后勤保障科室。在信息化管理部门的组织架构上,有的成立了从研发到管理到维护的各个部门,职能清晰,由专人专职负责;有的则没有设立相应管理部门,由办公室或狱警兼职,没有专职人员负责,不能形成上下一体的对口负责业务部门,不利于大范围内的统一管理。

监狱领导和狱警不重视信息管理部门,没有深刻认识到该部门的重要作用。 由于该部门成立时间相对较晚,领导和狱警没有实际认识到信息化管理的强大功效,不符合以往监狱安全第一和改造罪犯的定位,因此在监狱信息技术的硬软件引进、管理、开发以及应用方面得不到领导支持。资金投入少,有些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才不得已同意项目的引进。此外,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政府部门对监狱的财政支持力度各异。[注]黄勇峰,彭春芳,谢毅:《新体制下罪犯劳动改造制度问题研究》,《中国司法》2011年第2期。监狱企业经济效益不佳,信息化建设在人财物各方面得不到充分支持。缺乏激励机制、工作不受重视等因素影响了信息化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进步。

2.信息化系统应用水平和信息化技术趋势不够协调

信息化系统的信息资源利用水平不高,不能充分整合各类资源以提升自身工作效率。当前信息资源的利用程度低,只是生成各类数据,再加上信息管理缺乏整体系统的规划,缺乏数据搜集、运算的统一平台,不能实现数据运算分析,缺乏信息共享机制;信息资源不能实现智能化应用,数据重叠现象严重,不能为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电子政务建设不够深入,只是停留在宣传层面,缺乏与用户的沟通交流。网站运营内容单一,只是介绍政策法规、常规性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缺少对服刑人员改造、学习、生活情况的介绍,监狱刑罚执行情况公开不具体,不利于社会公众监督,也不利于法治政府建设。[注]步力阳:《监狱信息化管理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

3.信息化功能发挥和干警运用水平不够匹配

本文使用软件作为数值仿真工具,以横轴表示时间t,设定其总范围为0—10,以纵轴购房者选择购买普通房的概率Y,设定其范围为0—1。

3.监狱企业劳动立法缺失

监狱系统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数量少。由于不受重视,缺乏晋升空间,上升通道不畅,工资待遇低,造成人才流失。可以在公务员录用时加大技术人才招录比例,给予政策照顾,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机制;也可以采用聘用制引进具有工作经验的高层次人才或专家学者。

(三)监狱罪犯分类管理不够规范

依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公信力即是公众信任的力量。公信力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公共权力面对时间差序、公共交往以及利益交换表现出的一种公平、正义、效率、民主、人道、责任的信任力。地方政府官员微博的公信力可以理解为地方政府官员微博具有的使公众信任的力量。官员微博公信力的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信息的真实、全面、及时,内容的思想高度,官员个人的素质修养等方面。官员微博的公信力对其发展和作用的有效实现具有重要的意义。

罪犯分类管理包括分类关押、分类管束和分类教育三方面。分类关押只是简单根据罪犯的年龄、性别和刑期来划分,分为成年犯和未成年犯,男犯和女犯,长期关押犯和短期关押犯。这样分类容易造成不同犯罪属性的罪犯交流犯罪经验,例如财产类犯罪与暴力性犯罪如果互相交流,容易形成犯罪团伙,专门从事抢劫犯罪;有的罪犯之间甚至交流反侦查与反审讯经验,学习犯罪技能形成惯犯,增加案件侦破难度,不利于监狱管理和改造罪犯,也不利于打击犯罪。[注]刘 鹏:《当前我国罪犯分类管理制度研究》,东北大学2011年硕士学位论文。

2.罪犯二次分类缺少科学的分类标准

我国的罪犯分类标准简单、粗放,缺乏科学性、系统性与规范性。在对罪犯进行分类的过程中,有的按照刑期长短将罪犯分到重刑犯监狱和短刑犯监狱或者监狱内的重刑犯监区、短刑犯监区;有的按照犯罪侵犯的法益分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侵犯财产类犯罪、妨碍社会管理犯罪等,分类不具体详细,如财产类犯罪可分为盗窃类、诈骗类;虽同属诈骗类犯罪,但有的是初犯,有的是惯犯;不同罪犯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不同,这些都可以作为分类标准。分类标准不统一、不具体,容易增加监狱管理难度,也不利于开展工作。如果一个初犯刚悔过自己的罪行又被惯犯引诱犯罪,那么之前的投入和改造工作将失去效果,造成资源浪费。

3.罪犯分类管理的保障条件缺乏

首先,按照系统的、细化的分类标准对罪犯进行分类,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比如细化的分类标准需要更大的监区,更多的警戒设施,配备更多的狱警。监狱现有的布局将会被调整,包括管理人员的培训,这些都离不开强大的财政资金支持,仅依靠监狱企业自身经济收益是不行的。其次,罪犯按照人身危险性分类,经过改造罪犯由高人身危险性转变为低人身危险性,而有些罪犯改造不彻底,由低人身危险性转变为高人身危险性。根据人身危险性调整服刑监狱或者监区,都会增加工作的流程和环节,而这些工作都离不开资金支持。再其次,招聘罪犯分类方面的专家和心理指导咨询专家同样需要资金投入。完善全方位的资金来源机制显得尤为必要,从政府财政到监狱企业自身收益,再到社会各类捐助和各种公益基金,利用多渠道确保监狱分类管理工作切实推进。[注]邱广武,李建淼:《“首要标准”下改革罪犯分类制度的实践与思考》,《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

罪犯类型复杂多样,相应地,罪犯分类标准就会增多,但也不能一味地盲目增加罪犯的分类种类。如何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类标准,既不过多增加分类标准,又能实现分类管理的效果,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探索。而且我国罪犯分类管理工作只是流于形式,管理者没有深刻认识到罪犯分类管理对监狱安全预防和保障的重要作用,实践工作中只是采用简单的分类形式,不能彰显监狱分类管理的理论价值。例如,我国的《监狱法》对监狱罪犯的分类只是规定原则性方法,不够具体明确,可操作性较差,在实践工作中缺乏依据,造成工作效率低、资源浪费。

三、 新时代强化我国监狱管理工作的思路

(一)强化监狱效益管理

1.调整监狱企业产业结构

FPI机构即美国联邦监狱产业集团,其性质是全资的国有公司,其成立的主要目的是要通过工作培训业务技能,使服刑人员成功回归社会,预防罪犯再次犯罪,促进社会稳定。FPI机构负责组织联邦监狱范围内的所有服刑人员进行市场化生产经营或提供劳务服务。国会在法案中允许FPI运用“UNICOR”作为其商标名称,从此“UNICOR”被广泛运用于美国联邦监狱产品的市场交易中。

监狱劳务加工方面,美国私营企业投资监狱企业,市场化为监狱企业发展带来新思路、新方法,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激发企业创新经营模式。我国可以借鉴引入社会企业和资本参与监狱企业管理和经营的模式,以市场化为导向生产产品,增加产品技术含量,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发挥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势,以此为基础开展多元化生产和经营,同时引进资本,采用多种公司治理模式如承包式、租赁式,入股合作等,降低市场经营面临的风险,使企业发展更加稳健。生产项目引进方面,美国联邦监狱加强宣传,通过公开形式发出邀请,优选合作伙伴。我国监狱企业可以引入招投标机制,建立规范的劳务合作流程,包括合同签订、费用支付、法律风险规避、纠纷解决等,形成合同格式或者规范的处理流程。利用政务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对劳务加工项目信息、合作企业的资质要求、合作的方式、监督的方式进行公开,有利于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进行。同时也应提高监狱劳动力的技能素质,通过业务培训,达到岗位要求。

我国监狱企业产业生产的产品缺乏多样性,主要表现在:第一,监狱企业产业定位主要是劳务加工业,其产业规模小,技术含量低,产品处在产业链底端,经济效益低。第二,监狱企业生产项目主要依靠监区领导通过个人资源引进,存在诸多弊端,容易产生权钱交易。不能采用市场化、规范化手段引进,例如招投标方式;项目运营的各种风险不能提前把控,企业生产的对价资金不能及时获得支付,缺乏资金进而会影响监狱其他项目的正常运转。[注]商希雪:《美国联邦监狱产业运营对我国监狱生产的启示》,《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6年第2期。第三,监狱企业缺乏市场竞争力,没有完善的公司治理模式,缺乏市场调研、市场产品的开发及销售,更不用说形成规模效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产品,其在市场上无话语权可言。总之,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经济的浪潮下,监狱企业处于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底端,市场竞争能力欠佳。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需要抓住机遇,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的资源优势,发展绿色经济及高端产业。

我国监狱企业也可以借鉴FPI同大型跨国公司进行劳务合作的经验,以国际化视野寻求更多国际劳务合作机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引进海外项目,开展国际合作,把部分项目进行外包,扩大自身影响力。“打铁还需自身硬”,我国监狱企业应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扩大经营范围,增强品牌意识和知识产权意识,保护劳动成果。在监狱企业的自营产品项目上,应逐步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化农业,深化供给侧改革,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发展绿色经济。充分发挥监狱劳动力丰富的优势,注重产品质量,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产业和产品品牌。加大对科技研发的资金投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培养高层次人才负责监狱企业项目的引进与开发,促进技术成果转化。[注]商希雪:《美国联邦监狱产业运营对我国监狱生产的启示》,《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6年第2期。总之,监狱企业应优化资源配置,扩大生产规模和经营范围,完善产业链,创新经营方式,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扩大企业影响力。

作为教师,应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积极参与各种培训教育,致力于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与综合素质,在教学中不断自我发展,自我完善。

2.扩大监狱企业产品销售渠道

监狱企业由于起点低、发展缓慢,所生产的产品技术含量低,直接进入市场不能与其他企业竞争,产品自然滞销。因此,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就需要政府给予政策上的照顾:第一,监狱企业自营的产品项目,可以借鉴FPI产品销售模式,即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政策上鼓励国家机关购买监狱产品,监狱企业可以采用适当的价格优惠方式销售产品,促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购买产品。监狱内部使用的办公用品等监狱企业能够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都应从监狱企业购买。我国法律可以采用管理性强制规定的法律规范来规定政府部门强制购买,保障监狱企业的经济效益。借鉴FPI模式,监狱劳动力可以参与市政工程建设,绿化工程修建,生产、提供可以发挥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势的产品或服务。企业产品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质量要求,政府采购也应符合法律要求,“在阳光下运行”,能够接受国家和社会监督。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开拓网上销售渠道。第二,监狱产品不能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各种政策的倾斜确实利于监狱企业发展,但应该规定市场份额限制,否则会破坏经济秩序。借鉴美国FPI的做法,国家可通过采用一定强制命令的方式合理控制监狱企业发展规模和产品市场份额,尽量减少监狱企业产品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的不利影响。第三,借鉴FPI做法,监狱企业产品不宜直接进入市场,是为了保护自由竞争的经济秩序;但在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情况下,则可自由进入市场,满足社会需求。监狱企业可以效仿UNICOR的做法,通过网络渠道拓展销售渠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及物流网,实现产品的多元销售。也可以开展个性化定制服务,通过网络平台方便购买方与监狱企业的交流,及时调整产品方案。购买方可以根据物流信息时刻关注产品动向。监狱企业应树立品牌意识,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产品中融入绿色环保理念,共享经济理念和人工智能理念,顺应当前经济发展理念,扩大产品销售渠道从而提高监狱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完善监狱企业立法

远处,一伙醉醺醺的年轻人拿着板砖和铁管从巷子里绕了出来,浑身散发着危险的气息。宁静的街道顿时像是被浇了热水的蚂蚁窝,平日不见动弹的大叔大娘们凭借着敏锐的第六感迅速警戒起来,王祥也绷紧了神经静观其变。整个街面定格成了一幕无声的默片。

FPI管理模式具有关于监狱企业完备的法律法规,包括《联邦政府采购条例》《联邦监狱产业产品目录》,以及决定FPI成立和运营的专门的《联邦监狱产业法案》。我国应完善监狱企业立法,加快修改《监狱法》或出台《监狱生产管理条例》《监狱企业法》等,明确规定监狱企业生产和运营的相关事项,规范监狱企业的经营。在法律条文的设定上:一是要阐明监狱企业的性质、地位、目标与任务、成立条件、经营范围、生产组织以及产品销售等。除此之外,监狱与监狱企业的关系也应做出规范性指导。二是充分保障服刑人员各项劳动保障权利,如对劳动种类、劳动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和工伤赔偿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规定。可以启动类似于FPI模式的劳动者权益保障前置程序。只有做好劳动者权益保障才能成立监狱企业或者启动生产项目。所以我国监狱企业在立法考量时,监狱服刑人员的劳动待遇问题应一并规制。三是确立监狱企业管理人员的身份、职责与待遇等问题。通过设立内容完备的法律法规,为监狱企业的管理和运行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指导。解决监狱企业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才能最终实现监狱企业科学规范地组织和运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二)提升监狱信息化管理水平

1.加强信息化组织管理机制建设

各监狱管理者应充分认识信息化在监狱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信息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设,组织信息化管理专项培训活动,提升管理者管理能力。引入考核机制,增加信息化管理能力在考核中的权重。各级监狱虽已成立专门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部门,但在监狱信息化建设的软硬件项目的引进、管理、开发以及应用方面,由于各级领导不重视而得不到支持。因此应该统筹管理信息化部门,加强信息化部门之间以及信息化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建立统一数据平台以方便信息的共享和交流。落实常态化会议机制,分享管理心得和经验。

成立信息化人才专家库,形成从入库专家选拔培训到具体决策形成的规范化流程,包括征求群众意见、专家讨论、集体论证、风险性评估、合法性审查,形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监企合作。市场中不乏掌握丰富信息资源的企业,它们拥有国际视野,信息化建设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监狱可以与这些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信息化人才的培养、先进技术与管理理念的业务培训、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更新等方面,都可以接受先进企业的指导。

指纹图谱技术能较全面地反映中药的特征化学信息,在样品真伪鉴别评价等方面表现出较大的优势[5],且该技术与中医药整体观相符,目前已成为国际公认的中药及天然药物质量控制技术[6]。在目前牡丹皮基源植物育种背景不清楚、药材质量控制及评价体系不完善的大环境下,已有的相关检验鉴别技术专属性差等问题已显露[7-10]。为此,笔者对重庆垫江、安徽铜陵和亳州等地采集以及市售的共69批牡丹皮药材样品进行高效液相色谱(HPLC)指纹图谱研究,以期为该药材的真伪鉴别和质量评价提供参考。

2.提高信息系统管理应用水平

中国的广彩瓷器是在中西方文化交流的背景下产生艺术品,广彩艺术如若一颗种子,在欧洲的土壤中发展壮大,大部分作品有强烈的异域风情。从而形成了积极的良性互动,也借由广彩将这种交流升华成了物质化体现。[1] 在器形款式、色彩倾向、绘画技法、装饰题材等方面皆展现出别具一格的美学特征。广彩艺术所承载的人文交流有其独特的艺术价值,既为现代设计开辟新思路,也可促进广彩艺术在现代的创新发展。

3.加快干警人力资源建设

1.监狱罪犯分类制度流于表层且缺乏理性分层

电子政务建设要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需要征求各方意见,进行民主投票,采用大部分参与者同意的考核方法。考核指标包括电子政务建设能力,应用能力,信息化数据资源更新处理能力,群众回馈信息及满意度,等。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评优评先及职务晋升的机制。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的步伐。电子政务建设是长期性、系统性工程,应合理论证、长远规划;避免简单模仿、重复建设,需摒弃不合理的政绩观。首先要从观念上重视,转变政府管理理念,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其次加大科技投入,财政资金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手段,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介手段,公示公告监狱政务;加强与民众的沟通,积极听取并吸收群众合理意见,呼吁民众积极参与民主决策,积极接受各方监督,加大处罚力度。

建立适用监狱的信息系统统一管理标准。信息系统管理标准可以分成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两大类,适时更新,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接轨。开发与信息系统相配套的硬件产品,实现信息在各信息管理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管理标准需要汇集各方意见,经过集体讨论和专家论证,还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技术更新速度快,管理标准也会随之变化,因此也要形成信息系统动态化调整机制,经过监狱管理部门、业务专家与提供技术支持的软件公司三方审核把关,才能公布实施新的信息系统标准。

信息处理能力是指监狱干警利用统一的信息技术管理平台获取数据,分析、研判、应用数据的能力。数据、视频只有经过分析运算才能变成有用的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因此,提升干警信息处理能力显得尤为重要。可以通过定期邀请科研机构或者高校专家对广大干警进行培训,提升其理论素养。支持鼓励干警通过成人教育、读研的方式进行深造,报销一定的费用,使其积极性更高。在系统内开展信息化技能“大比武大练兵”,通过交流不断提升干警自身素质和技能,对优秀干警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利用处理信息能力为监狱改造服务,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建立完善的人才保障机制,提高其工资待遇和福利,解决高技术人才的配偶工作和子女教育问题。建立畅通的晋升机制,给予一定范围的工作自主权,权责统一。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优化办公环境。建立能进能出的人才体制,确保工作积极性。配置一定的基层管理岗位,使业务骨干有施展的平台。定期开展业务研讨会,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分析,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决定处理方案。开展校企合作,建立培训基地,不断提升监狱干警的信息技术处理和管理能力,提升干警紧急处突能力,平时加强演练,逐步建立适应监狱系统实际工作和发展需要的信息化专业技术队伍。

(三)进一步规范罪犯分类管理

1.规范罪犯分类标准

加强对专门的罪犯分类管理理论的研究。综合考虑我国整体犯罪率、犯罪类型及其成因、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人身危险性及再犯的可能性,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罪犯分类标准。借鉴国外的罪犯分类管理理论,深刻剖析国外分类标准科学性的法理基础,把不同类型犯罪的数据进行量化并寻求规律性解释。通过汇集各种资料,结合我国法律理论和实践的实际情况,调整我国罪犯分类标准。

2.完善罪犯分类管理法律规范

我国《监狱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监狱工作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深化了依法治国的实践。还有《司法部劳改局对罪犯实施分押、分管、分教的试行意见》的规定实施,使我国的罪犯分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法律具有稳定性,然而社会的发展出现新情况,需要法律做出调整加以规制,比如互联网金融犯罪出现后对这类罪犯的关押就没有明确的依据,可以采用司法解释的形式或法律修正案的方式解决。[注]滕满,戴卫平,冯德慧:《新形势下我国罪犯分类制度的完善》,《中国司法》2011年第2期。

3.细化罪犯分类机构

成立省级监狱专门工作机构统筹管理罪犯分类关押、分类管理、分类教育,采用统一的分类标准,定期开展分类管理业务培训,设置内设研究部门加强对分类管理制度的研究。经过科学研究,开展部分试点,总结经验不断修正分类标准,进而形成模式并逐步推广。成立罪犯背景调查分类机构,调查分类机构的首要职能是对新收押的罪犯进行人格调查,包括家庭背景、成长环境、人身轨迹、受教育程度、犯罪行为、兴趣以及不良嗜好,本人工作单位或者亲朋好友对其的评价,等。将调查结果资料输入电脑形成数据信息,方便保管和查阅,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得出规律,指导罪犯改造。调整和研究罪犯改造的方案,对难以归类的罪犯进行特有的分类。

4.完善罪犯分类的保障制度

在监狱设施经费项目中,增设“监狱分类”“罪犯分类”等二级明细科目,确保罪犯分类管理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细化经费出纳,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专门用途,事前审批,事后形成台账。罪犯分类首先需要对监狱和监区进行分类,不同的罪犯处置方式也需要不同的财政经费标准予以保障。有关部门应结合布局调整对监狱和监区科学定位、科学分类和科学布局,并制定不同类别的罪犯的财政保障标准。[注]王林:《当前罪犯分类工作的现状及研究》,《中国司法》2006年第4期。

2.4.1 食物摄取的影响因素 针对年轻女性和婆婆/妈妈在常吃食物这一问题回答上有统计学差异的几项,分别以是否常吃猪蹄、蔬菜、水果、牛奶为因变量(是=1,否=0),以调查对象及其配偶文化程度、建议来源于父母、公婆、老公等为自变量进行了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建议来源于月嫂、公婆、亲戚/邻居分别是猪蹄、蔬菜、水果摄入的阻碍因素,文化程度促进了这些食物的摄入,医生/护士的建议也推动了猪蹄、水果和牛奶的进食。见表2。

培养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的警察队伍,加强政策理论能力学习,定期开展体能训练并进行考核,开展业务培训并将结业成绩计入年度考核。加大资金支持,开设图书阅览室、娱乐室,丰富干警生活。关心干警心理健康,成立心理疏导机构,定期邀请心理学专家坐诊,疏导干警心理问题。建立学习型队伍,提供资金支持干警继续学习深造,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给出专门假期以支持其进行在职研究生学习。严格落实干警休假制度,落实从优待警。创造出国考察学习的机会,让干警学习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形成一支分类管理经验丰富、业务能力高超的警察队伍。

在小学英语的教学中,采用小组合作学习模式肯定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也是让学生变成课堂主导者的有效方式,但是这并不代表老师在课堂上就不用指导学生了。但是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还是有一部分老师存在这样的想法,既然让学生在课堂上进行小组合作学习,那不就是没自己什么事了吗?所以经常在课堂上就出现老师指导不到位的现象。这种想法是很错误的,即使学生在通过小组形式自主学习,老师还是要发挥自己的作用,积极为学生指导,只有这样才可以让学生通过小组合作学习获得进步。

 
李学鹏
《南海法学》 2018年第01期
《南海法学》2018年第0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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