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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学术期刊编辑的法律意识

更新时间:2016-07-05

法律意识是编辑的基本素养之一。办刊实践表明,法律意识对于办好任何刊物都是至关重要的。由此,加强编辑法律意识的培养十分必要。本文以社科学术期刊为例探讨。

揽清的入口悠长曲折,且有一处独立的矮墙,其意指对象为典型民居的曲折入口与入口处的照壁,形成大理地区人文风俗与地理气候的“所指”。此外,古代的大理文人合院中广植草木花卉,能够足不出户就领略自然的变化[8]129。案例中都有绿植,揽清的建筑平面更是大量预留了条状的植栽区域,形成的所指是大理人的生活情趣。

(2)次生地质灾害严重,道路、电力、通讯全面受阻,救援生命线修复艰难。云南地震带与河谷叠合,地震区多为高山峡谷区,地震常造成巨型次生地质灾害,道路打通极为困难。余震、降雨又会诱发新的地质灾害,造成交通再次阻断,伤员转运困难,滞留在重灾区转运不出去。生活物资因地震被毁,而救援物资又难以进入灾区,造成交通大堵塞,大量救灾物资停留在重灾区10 km左右,而灾区物资又十分缺乏,且救援的核心之一医护人员难以第一时间到达灾区。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2]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7年10月18日)》,人民网,http://cpc.people.com.cn/n1/2017/1028/c64094-29613660.html,2017年11月12日访问。事实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治根基,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增强全体社会成员的法律意识。其中学术期刊编辑作为先进文化、先进思想宣传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更应该得到重视和加强。

期刊编辑是联系作者和读者的重要平台,是一支独特的建造学术期刊风格、展示期刊水平和学术公信力的专业队伍。编辑的立场、观点以及法律意识对期刊有着直接的影响。“有怎样的编辑就有怎样的期刊”这句话不仅点出了编辑与期刊关系密切的道理,也揭示了要编好刊物就必须选好编辑二者之间的内在必然性,而具备法律意识是构成好编辑素养的重要条件之一。

一、编辑的法律意识有助于实现期刊的社会功能

(一)法律意识与社会功能的辩证关系

三叶木通[Akebia trifoliata(Thunb.) Koidz.]隶属于木通科木通属,俗称预知子、八月瓜,落叶藤木,长可达10 m。多生长于海拔350~1 600 m的山地、山坡、山谷、溪边、密林或疏林灌丛较阴湿地。分布于长江流域各省以及甘肃、河北等省。小枝褐色或暗褐色,疏生淡黄褐色皮孔;茎枝无毛。三叶复叶,小叶卵形,边缘具波状圆齿或浅裂,侧脉一般5~6对,顶叶较小,基部偏斜。总状花序,花单性,暗紫红色。果为肉质果,椭圆形,稍弯曲,种子多数,扁平卵圆形,黑色。花期5月,果期8—9月。本种果实含有糖类,种子含脂肪油43%。根、藤茎及果实、种子均可入药。种子可榨油;果实熟后可食用。

期刊是社会发展的一面镜子,能够折射出一定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诸方面的现状。美国著名传播学者威尔伯·施拉姆博士曾把大众传播的社会功能归纳为五个方面:一是通报功能;二是阐释功能;三是诱导功能;四是娱乐功能;五是广告功能。[4] 祝国华:《从我国期刊发展的历史看期刊的社会功能》,《江西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第231-232页。作为大众传播媒体重要门类的学术期刊,最突出的应为阐释和诱导功能。具体而言,学术期刊的社会功能主要表现为信息功能、宣传功能、教育功能、文娱功能等。学术期刊作为传播学术信息、思想、文化,进行学术交流,培养和发展学术人才的载体以及学者、政府、企业和公众了解掌握国内外学术研究状态的重要信息来源,与其他传播媒介相比,学术期刊更具有独特的传播、导向及成果转化的功能。[5] 江波:《学术期刊的智库功能与定位》,《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5期,第152-156页。因此,学术期刊社会功能的实现,需要通过编辑的综合职业素养尤其是编辑的法律意识来推进。期刊的形式和内容会随着社会历史文化的发展而发展,它对社会进步发挥的重要作用在于其对理论的推动作用。正如恩格斯指出:“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高峰,就一刻不能没有理论思维。”[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67页。理论思维的培养与发展离不开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学术期刊正是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研究成果的重要传播媒介。所以说期刊编辑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至关重要。期刊编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刊物所体现的法律评价的思想标准作用自然也就提高了。这就使期刊能够不断地为社会提供依法治国的动力,真正实现期刊应有的社会功能。

(二)社会发展要求期刊编辑必须提升法律意识

依法治国是国策,办刊也要依法办刊,要有依法处理期刊与作者法律关系的意识。学术期刊编辑对法律体系应有宏观把握,编辑在编辑期刊稿件过程中,需在法律意识法律责任的支配下,审查稿件的政治质量、学术质量以及文字使用和表述质量。编辑的基本功就在于要掌握、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出版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社会科学期刊质量管理标准(试行)》等等的有关法律法规来指导自己的编辑实践,以国家法律和行业法规为准绳,规范编辑行为,这样才能依法维护期刊及作品的合法性和合法权益,以防范、避免期刊的业务纠纷,减少工作被动。

二、编辑的法治意识有助于实现期刊的方针任务

(一)编辑需增强宪法意识

中国的期刊是在社会主义中国的现实中存在的期刊,也是在社会主义中国的现实中发展的期刊。只有在期刊的方针、任务中贯彻了“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精神,以及新发展理念,才能使期刊在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过程中得到生存和更好地发展。二者既统一,又各有侧重。为人民服务主要说明的是为什么人服务的问题;为社会主义服务则主要说明的是为什么社会服务的问题,为哪种主义服务的问题。两者互为补充。

法律意识是社会成员关于法的各种认识包括观点、观念、看法和心理的总称。法律意识包括相关的法治意识在内,法治观念和法治理念等都是法律意识的表现形式。[3] 卓泽渊:《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69页。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法律化的行为,大到国家的法治活动,小到个人的工作和学习,都是在一定的法律意识下做出的。编辑的法律意识直接影响着期刊社会功能的实现。

不同类型的期刊其性质和所处地位及读者对象的制约,其方针、任务有所不同,同时又要受到时代性、社会性、专业性等方面的制约。在我国现阶段,无论哪种类型的期刊,在其方针、任务中,首先都应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而言之,在期刊的方针、任务中都应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

对于期刊编辑来说,一般性地了解“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任务是远远不够的。社科期刊编辑还必须上升到法律的角度来理解其含义。我国《宪法》第22条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编辑坚持的方针、任务正是源于我国的这部根本大法,而宪法意识则正是期刊编辑法律意识结构中的高层次的法律心态。编辑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宪法意识则是实现新时期期刊方针、任务的法律保障。特别是在我国宪法刚进行修改的新时代背景下,期刊编辑学习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则更加必要。

为落实《宪法》规定的方针、任务,国务院发布的《出版管理条例》总则第3条对期刊编辑工作中应遵循的方针、任务更为具体化,进一步明确指出:“出版活动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传播和积累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丰富和提高人民的精神生活。”[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出版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本),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 http://www.sapprft.gov.cn/sapprft/govpublic/6681/356061.shtml,2018年2月8日访问。《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大力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法律总纲领,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总指挥。期刊编辑作为先进文化的重要传播者,更应该把宪法意识作为其开展各项具体工作的指导准则。只有这样,期刊才能真正体现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除此之外,公社更加关注工人在经济生产中的生存状况。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家将工人当作创造剩余价值的工具,无视工人的健康状况,通过延长工人的剩余劳动时间或提高工人劳动强度,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利润。并且,随着大机器的广泛使用,工人在资本主义工厂下的劳动,是一种单一的、片面的、机械的劳动,长期保持这种劳动状态,工人全面劳动技能将逐渐丧失,从而,对资本家的依附度越来越高。一旦丧失就业机会,将面临切断生活资料来源的危机。而在巴黎公社中,取消压榨工人的“职业介绍所”、对随意克扣工人工资的雇主采取惩罚措施,以保障工人的经济权益不受到侵犯。

(二) 编辑需增强法律法规知识

随着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学术期刊不断地为政治经济文化的进步提供理论支持。编辑作为期刊的设计者、组织者、“把关人”,是联系作者、期刊和读者的中心环节,是把期刊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反哺社会的重要使者。编辑法律意识的提升无疑会助力期刊作用的有效发挥,也有助于正确处理大量文章的著作权问题。编辑收稿、审稿,编辑加工以及校对和发行等等工作的各个环节,无一不涉及到著作权,编辑有责任维护编辑自身、期刊、作者的合法权益。文章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当编辑部门将经过编辑修改、加工的作品以刊物形式公开出版时,该编辑部对其编辑出版的刊物也依法享有著作权。不同形式的作品享有不同的著作权保护形式,包括著作权保护的条件、期限、方式、著作权侵权构成条件、著作权侵权责任等内容,在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中都有明确规定。这些规定是编辑在工作实践中必须严格遵循的行为规范,对这些行为规范的理解、践行的情况,直接体现出编辑及编辑部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运用的水平。所以,编辑的法律意识具有无形的导向作用,并以期刊形式集中地体现,进而能够促使编辑、读者自觉地敬法、讲法、守法。

三、编辑的法律意识有助于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一) 编辑需有较强的政策水平

学术期刊是社会主义文化载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同时,也促进了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进一步展开。我国《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早在2015年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大会上强调指出:“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物质财富要极大丰富,精神财富也要极大丰富。我们要继续锲而不舍、一以贯之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前进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8]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大会上的讲话》(2015年2月28日),人民网,http://military.people.com.cn/n/2015/0301/c172467-26614605.html,2018年1月30日访问实际上,建设精神文明的过程也就是完善法律制度、促进法治形成的过程。我国现行《宪法》《义务教育法》《文物保护法》等法律体现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其中《著作权法》的宗旨实际上已经与精神文明建设紧紧联系在一起。制定《著作权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所以,期刊作为优秀文化的主要宣传阵地,应该以充分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政策要求为宗旨,办出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能够引领人民群众不断进步的优秀期刊。这就需要编辑要具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唯此编辑才能够充分理解且真正践行中央的有关政策要求。

(二)编辑需有较强的专业知识

学术期刊主要侧重于基础理论研究,社科期刊属于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范畴。它不仅是学术传承的载体,而且是学术研究的向导,是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的平台。在理论上社科期刊应当追踪学术前沿、理论思潮和社会热点;在解决现实问题上应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研究成果。学术期刊的这一特性,要求编辑的立足点在于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学科知识越精深,审稿能力就越强,这样才能更好地胜任编辑工作。为此,较强的专业知识也是编辑的必备素养。

四、结语

法治环境是进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最基本的条件。良好的精神文明只有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中才能生成和发展。期刊编辑的法律意识正是保障这种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必要条件。期刊编辑通过审稿来检验稿件的政治质量、学术质量和文字质量,鉴别其是否符合期刊的宗旨、方针和任务。审读的目的是对稿件进行鉴别、判断和筛选,这都需要审读者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学术水平和法律水平。如果没有这些素养,就不可能正确地进行抽象思维,也不可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尺度对文稿从本质上加以把握。总之,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学术期刊要坚持依法办刊,期刊编辑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才能够办出符合时代发展趋势、人民核心利益的优秀期刊。

孙午生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18年第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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