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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和民国时期漳卫南运河水事纠纷解决途径及其启示

更新时间:2009-03-28

漳卫南运河作为省际边界河道,受水旱灾害影响,水事纠纷频发、多发。目前对漳卫南运河水事纠纷的研究多集中在1949年后的漳河上游地区,如敬正书《关于解决漳河上游水事问题的调查报告》(《中国水利》2002年第5期),王文军、吉华《漳河水事纠纷的成因及其对策探析》(《海河水利》2011年第2期),李占伟、牛富《漳河上游水事纠纷及解决对策探索》(《海河水利》2015年第2期)等。实际上,也有学者对清代南运河水事纠纷进行研究,如刘燕宁《清代南运河区域的水灾应对与水事纠纷》(《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整体来看,对清代以至民国时期漳卫南运河水事纠纷的研究较为不足。笔者主要依据漳卫南运河沿岸的县志、水利志,对漳卫南运河平原地区水事纠纷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

(6)试验检测:根据碾压实验的要求,分别对不同碾压次数,进行压实干密度,含水量、渗透系数及颗粒级配等参数的测量和分析,且每一个碾压试验单元军应用采用2个以上的数据的平均值作为最终的试验值。

1 漳卫南运河概况

漳卫南运河为海河流域五大水系之一,由漳河、卫河、卫运河、南运河、漳卫新河组成,是著名的京杭大运河的重要组成部分。

漳河发源于山西省境内的太行山东麓,上游有浊漳河与清漳河两支。浊漳河有北、南、西三源,清漳河有东、西二源。浊漳河与清漳河在河北省涉县合漳村交汇,始称漳河。漳河自西向东流淌,两岸山谷陡峭,河流走向变化不大。漳河出太行山后进入平原地区,主流摇摆不定,有“善淤、善徙、善决”之称。

由图5可见,稠化剂的稠化时间随反应时间增长而降低,在温度合理情况下说明反应时间有利于提高反应转化率,当反应达到5h以后,稠化剂在水溶液中粘度增加不明显,但此时稠化剂对应稠化时间超过5min,时间较长。因此,确定合成反应时间为8h。

张世贵认为,在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可以在立足我国乡村发展实践、综合分析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宏观环境与微观环境的基础上,借鉴他山之石,通过学习发达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经验,拓宽我国的乡村振兴之路。

卫运河至山东省德州市四女寺枢纽分为三支。一支出节制闸至天津市三岔河口称南运河——历史上,卫河、卫运河、南运河为同一条河,隋唐时称永济渠,宋元时称御河,明清时称卫河;一支出枢纽北进洪闸,称为岔河;一支出枢纽南进洪闸,称为减河。岔河、减河于河北省吴桥县大王铺汇合,于无棣县大口河入渤海。现将岔河、减河及两河汇流以下河道统称漳卫新河。

清同治十年(1871年),南运河德州冯罗屯、小杨庄等村经南运河洪水挂淤后,扩大了耕地面积,提高了土地使用价值,地价随之上涨了10倍。清光绪九年(1883年)夏,冯罗屯、小杨庄村民见南运河水涨,遂扒堤放水,以此来填埋套堤洼坑并淤肥土地。扒堤放水后,由于水势较大,扒开的小口最终酿成决口,大水漫淹下游的东光、南皮等县。南皮县民众遂在北岸筑堤挡水,南岸的东光县便认为受到了水患威胁,“东光县被水灾民,思掘其堰,遂被南皮县民轰击,立毙四五十人”[7],双方以一场械斗收场。

2 漳卫南运河水事纠纷及其解决途径

2.1 引水灌溉纠纷

清乾隆二十三年(1759年),位于漳河支河下游的山东省东昌府馆陶县孟儿寨等村“创置土埝一条,绵亘三十余里”[6],使漳河支流下泄受阻,上游的直隶省大名府大名县沙疙瘩等村遂遭遇水患成为泽国。双方发生争论,造成流血事件。经由东昌府知府与大名府知府现场查勘后,“令于埝中决口开新支河,长七八里,上接旧支河,而下引水入漳,自漳入卫”[6],并在纠纷解决后,对纷争缘由及解决方式和结果进行了刻碑记事。

2.2 滩地边界纠纷

夏秋水涨时,沿漳平原地区尤其是磁县、临漳一带,遇到漳河漫滩行洪,便会造成滩地边界不清,引发争地纠纷。清雍正七年(1729年)秋,为解决直隶广平府磁州与河南彰德府临漳县滩地边界问题,磁州知州万承勋与临漳知县陈大玠经现场勘定,确定“立二封堆以表之”[2]。雍正八年夏,又在两个封土堆之间筑起一道土岭,并对土地边界进行约定,在勘定的边界处立碑,将纠纷解决过程和滩地边界进行撰文记录。

2.3 边界排水纠纷

本地地势低洼,遇雨易内涝,如何既排解本地积水,又不以邻为壑,也是考量父母官的一道难题。清雍正九年,汤阴县令杨世达在巡视县境五陵、瓦查等地时,发现这里地势低洼,水无泄路,多年受水患困扰。此地紧邻浚县,杨世达遂和浚县知县曾振宗共同查勘,并建议建泄水涵洞导积水至卫河来排水。在征得浚县一方同意后,杨世达即“鸠工运石,建筑高四尺宽四尺(涵洞)泄积水以益为民”[3],解决了瓦查一带多年的水患困扰。

9.氯化亚砜(SOCl2)是一种液态化合物,沸点为77℃,在农药、制药行业中用途广泛。SOCl2遇水剧烈反应,液面上产生白雾,并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产生。实验室合成原理:SO2+Cl2+SCl2==2SOCl2,部分装置如图4所示,回答以下问题:

卫河发源于山西省陵川县夺火乡南岭,出山西省后进入河南省焦作市修武、武陟等县,经新乡市辉县、新乡县等,至合河乡纳百泉河后称卫河,经浚县、滑县、汤阴、内黄、清丰、南乐等县后,至河北省馆陶县徐万仓与漳河汇合。卫河所流经地区主要在河南省境内。卫河与漳河汇合后,始称卫运河。

2.4 左右岸防洪纠纷

河道左右岸对待防洪的态度常常是针锋相对的,此岸筑堤水患移彼处,彼岸筑堤水患移此处。在以血缘、地缘为纽带的乡村社会,遇到对岸筑堤、以邻为壑的情况,常常先推举有威望的族长去理论,一旦矛盾激化,常会引发集体械斗事件。

清康熙初年,漳河出临漳后,稍向南迁徙,由成安入广平界,这里地势平延,几次过水后,淤积加速,决口频繁,灾情严重。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直隶巡抚李光地为分减漳河水势,建议开支河一道,由广平入魏县北部地区再入馆陶汇入卫河。康熙四十三年,魏县知县蒋芾“筑支河堤,复筑斜堤,障西来漫水,以护城北诸村”[5]。魏县的筑堤挡水,使广平一方认为这是在以邻为壑,遂聚众持械决堤,魏县民众则持械守堤,双方互不相让。魏县知县蒋芾也不示弱,亲自带领衙役巡逻值守。双方以一场械斗收场。不久,蒋芾被调走。斜堤淤废,支河成了漳河主流。

2.5 上下游防洪纠纷

(4)当包装量大于使用量时,应使用磅秤计量准确后方可混合。搅拌时应正反搅拌,并使搅拌机的叶片左右转动,这样才可保证材料能够充分搅拌并均匀,时间宜控制在3~5min。

漳河上游两岸历来有引漳灌溉传统。漳河水源充足时,两岸引水相安无事。一遇大旱年份,水源变得紧缺,因为争夺水源两岸便会引发纠纷。民国18年(1929年)春,“因河南安阳三民渠(社)在我(河北磁县裕华渠民生水利社)渠口地段设坝阻水,夺归下流,以致我方渠水告竭,多日播种衍期”[1],最终酿成械斗。民国20年(1931年)初夏,“河源不旺,争端再启,战斗激烈不减往岁”[1],经磁县与安阳两县政府从中协调,以调解结案收场。在时局动荡的大背景下,争水纠纷并未得到根本解决。

清代以来,漳卫南运河左右两岸大多属于省际边界河道。以清代为例,漳河上游两岸大多为河南彰德府与直隶大名府、广平府边界,下游的卫运河大多为山东东昌府与河北大名府边界,南运河德州与沧州边界则为山东济南府与直隶河间府边界。

2.6 水利工程选址纠纷

清乾隆年间的著名辨伪学者崔述,在其《漳河水道记》中曾提到,漳河每次决口泛滥“十有余里,不粪而肥,利在获麦”[5],由此导致近漳村落不怕淹、距离远的反而怕淹的怪现象。

乾隆四十年(1775年)六月,漳河在临漳县(时属河南省)小柏鹤村决口,因距离大名境不过10余里,大水很快漫溢至大名城下,大名西境均受水患困扰。九月,小柏鹤决口堵闭完工后,就在临漳小柏鹤还是大名米家岗筑堤问题两地产生分歧。临漳县令周元谦不主张在小柏鹤筑堤,列举了工程浩大没有经费、筑堤壅逼水头会导致漳河迁徙它处、漫水处麦苗青葱、洪水已归槽不致为害等理由,认为此次大名水灾即由米家岗堤防缺口处灌入大名境,建议修复米家岗旧有堤防。大名府知府永宁则认为,应在决口旁的小柏鹤村麦地筑堤,两地共同发动民力,分摊费用,才能堵御水患。

河南巡抚徐绩认为,若在小柏鹤筑堤,占用的民田需奏请豁免赋税,同时要事先确定责任问题才能以后无争端。小柏鹤本来无堤,若建一道长堤,大水来了可能会绕行南下,照样会漫淹大名。他撰写咨文,请直隶省转饬大名县在米家岗旧堤修补,既可抵御漫水,又可节省民力。最终,小柏鹤并没有筑堤。

水往低处流,上游水患小,下游水患大,故上下游对待水患的态度不一。大水漫滩行洪时,上下游的防洪纠纷可能转化为左右岸的防洪纠纷。

曾于清道光年间任辉县知县的周际华,在其《共城从政录》中介绍了发生在辉县峪河镇的一次内涝情况。4月,周际华因公事至峪河镇时,恰逢大雨,因峪河(卫河支流)久未疏浚,尾闾不畅,导致峪河镇发生内涝。大水漫无边际,南北街成渠,水入民房,墙倾屋倒。周际华被困数天,待水势稍小,他边查勘水情,边上报灾情,主动捐俸并倡导民众出资购买洼地排解积水,使内涝得以解决。事后,周际华发出了“虽辉邑疏通,其如获嘉新乡之沮碍何也,予亦俯首无辞,惟请命于天而已”[4]的感慨。由于河道上下游地处不同行政区域,遇到大水只有河道上下游通畅才行,若获嘉、新乡“呼应不灵”,只能求上天帮忙了,无奈之情,溢于言表。

为何都不愿在本地筑堤?表面上是由于筑堤引发的纠纷,实际上占用耕地是原因之一,临漳一方更重要的顾虑在于一旦筑堤,河流受到约束,无法利用漳河挂淤,影响土地收成。

3 几点启示

3.1 充分认识漳卫南运河河道的特殊性是解决水事纠纷的前提

水事纠纷的产生与出现,必然是矛盾双方利益的分歧。从这一点来讲,漳卫南运河水事纠纷与其它河道有着共同的特性。但漳卫南运河水事纠纷也有其特殊性:其一,受漳河迁徙摆动影响,漳河平原地区大多无固定滩地,容易引发争地纠纷。其二,作为省际边界河道,上下游隶属不同行政区域,水往低处流,上游水患小,下游水患大,故上下游对待水患的态度不一。当下游被淹、大水漫滩行洪时,上下游的防洪纠纷可能会转化成左右岸的防洪纠纷。其三,漳卫南运河上游漳河含沙量大,能淤肥土地,使得沿河村落往往不怕决口泛滥,甚至不惜触犯刑律,主动扒堤放水,更不愿筑堤。这就要求人们在处理漳卫南运河水事纠纷时要充分认识河道本身的特殊性,找到最佳的解决办法。

3.2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事施策是解决水利纠纷的基础

漳卫南运河虽然同属一脉,但毕竟流经地区地情、水情不同,水事纠纷类型多样。漳河上游河床摆动不大,历代有引漳灌溉传统,水事纠纷多因大旱之年为争水而引发;漳河平原地区,受河道迁徙、河床摆动影响,滩地边界不清,纠纷主要源于争地;卫河地区纠纷主要是边界排水问题;卫运河、南运河、漳卫新河多为边界排水与挡水纠纷。因而,解决水事纠纷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并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这与当前河长制提出的“一河一策”“因河施策”等内容是一致的。

3.3 查勘、协商与水利专业知识运用是解决水利纠纷的途径

在处理边界水事纠纷时,不同的方法必然带来不同的结果。如,妥善处理滩地纠纷的临漳知县陈大玠、处理瓦查水患的汤阴知县杨世达,在任职期间都比较注重劝讼止争、礼仪教化,往往通过协商、会勘等方式,共同商定解决方案。而魏县知县蒋芾处理与广平一方的水患纷争时,不甘示弱,带领衙役巡逻值守,则属于激进的处理方式,容易激化矛盾,使事态进一步恶化。又如,汤阴县瓦查积水问题存在已久,可其地状若仰釜,着实难以解决。泄水涵洞作为水工建筑物,若对水利一窍不通或知之甚少,是不会想到的。而杨世达不仅修了泄水涵洞,还因地制宜主持了筑堤、开河、浚沟、挑渠等工作,被人称为“治水知县”。在当前实行河长制的大背景下,水事纠纷的处理不仅要借鉴“知县”“知州”等河长的做法,注重公正、公平,通过查勘、协商等方式,也需要以专业的视角审视、专业的方法去解决水事纠纷。

3.4 边界河道水利统一管理是解决水利纠纷的保障

自古以来,行政官员所能做的也就是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其它区划“呼应不灵”是一种常态。而作为省际边界河道的漳卫南运河,其上下游、左右岸的矛盾双方却常常是跨行政区域的。在既互不隶属又没有共同上级的前提下,一旦遇到引水灌溉、滩地边界、边界排水、河道防洪、水利工程选址等水事纠纷,矛盾双方常常互不相让、针锋相对,较之单一行政区域内的水事矛盾处理起来更复杂、更棘手。因此,建立独立于省际双方的水利机构,统一管理河道工程建设、防洪行洪、水量调配等问题,对于解决跨行政区域的省际边界河道水事纠纷显得尤为重要。

这是我国开展可持续城市实践早期的主要方式,在社会财富积累不是很高的情况下,主要关注环境、卫生、健康等生存型问题,符合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特征,也为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张婧.民有灌区志[M].武汉: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出版社,1996:228.

[2]河北省临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临漳县志[M].北京:中华书局,1999:255.

[3]《安阳市水利志》编纂委员会.安阳市水利志[M].郑州:黄河水利出版社,2005:436.

[4]郭藻.辉县志[Z].辉县:清光绪二十一年易钊两次补刻本,1895:卷18.

[5]梁东湖.魏县水利志[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0:242.

[6]邯郸行署水利局水利志编辑室.大名县水利志(下)征求意见稿[Z].邯郸:邯郸行署水利局水利志编辑室,1989:244.

[7]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史研究室.再续行水金鉴(运河卷4)[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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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7年节水超1亿m3

记者22日从北京市“节水护水,你我同行”宣传活动中了解到,通过加大再生水利用、压减新水使用量,北京2017年全年节水超1亿m3

北京是极度缺水的特大城市。近年来,北京市开源节流,树立节水优先、“量水发展”的理念,压减新水使用量。南水进京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北京缺水的紧张局面,但是缺水现状没有得到根本好转。

北京市实施了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大再生水配置与利用,目前再生水利用量达10.5亿m3,有效缓解了用水紧张问题。针对高耗水行业,如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等,北京市还出台了精确的取水定额地方标准。

据了解,在节水方面,北京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由2012年的20 m3下降到现在的14.1 m3,累计创建节水型单位和社区、村庄1.8万个。在护水方面,北京市分级分段设置了四级河长5 900余名。今年,朝阳区还将招募400名“朝阳群众小河长”参与河湖管护的志愿服务,利用节假日开展巡河、护河公益活动。

“节水护水是北京的永恒主题,是解决首都水问题的治本之策。”北京市水务局局长潘安君说,“大城市病”中的水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特别是“水少”仍是需要长期面对的基本市情水情,解决“水脏”问题仍然是工作的重点难点。

今后,北京市还将加大地下水压采工作力度,探索建立对乡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有效机制;加强农村用水的精细化管理,推进农村用水计划到村、节水管理到户。

根据规划,到2020年,北京市市级机关要建成节水型单位,50%以上的市级事业单位、60%以上的公共服务单位要达到节水型单位标准。

(摘自2018年3月22日新华网)

中新天津生态城启动65个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建设

作为全国建设海绵城市试点片区之一,中新天津生态城充分发挥中新合作优势,推进国际化海绵城市建设。记者日前从在生态城举办的中新海绵城市建设合作交流会上获悉,截至目前,生态城已启动65个海绵城市试点项目建设。

位于天津滨海新区的中新天津生态城,由中国政府与新加坡政府合作共建,是我国首个绿色发展综合示范区所在地。

中新海绵城市建设合作交流会由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与新加坡公用事业局联合主办,来自中国城市规划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新加坡公用事业局的中新双方专家就国内外海绵城市建设分享经验。

据生态城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中新天津生态城自2008年成立之初就明确提出“加强中水回用、雨水收集、海水淡化,实施分质供水”的原则,确立了非传统水源利用率50%的目标。

在借鉴新加坡水资源利用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生态城在海绵城市建设中注重低影响开发及雨水利用,建立海绵城市项目库。截至目前,生态城海绵城市已启动65个试点项目,占试点项目总数的96%。其中,完工项目16个,在建项目30个,在设计项目19个,已经完成投资17.93亿元。

以排水防涝体系建设为例,生态城保留了疏浚故道河,并新开挖水系廊道,相互联通,成为区域天然的海绵体。根据地形情况,将整个城市划分为6个排水分区,通过场地竖向设计,将整体地势抬高,实现分区排水。此外,通过设置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雨水调蓄池等海绵设施,实现对雨水进行调蓄与错峰排放,降低雨水管网的排水压力。自建设至今,生态城基本没有发生过积水、内涝现象。

生态城雨水收集后,经过绿地净化全部进入景观水体用于景观补水,年均近300万t,约占景观补水的16%,每年就可节约1 500余万元。

 
郭恒茂,刘峥
《海河水利》 2018年第02期
《海河水利》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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