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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后期的弩军制度

更新时间:2009-03-28

在中国历史上从五代十国到元代,弩在军事中的重要性呈逐渐上升趋势,弩因其“以步制骑,以静制动”等特点备受中原王朝的重视。宋、元时期,从史料有关弩军的记载中可以看出,成熟的制造技艺使得弩成为中原王朝对抗周边以骑兵为主入侵部族的重要武器。宋朝弩军的设置主要是为了防御以西夏骑兵为主的周边民族。宋朝弩在军事中的广泛应用,与统治者在“消极防御”军事战略思想下制定的抵抗北方彪悍马背上民族的相关政策密切相关。不仅如此,处在同一时期的金朝也对这种“先进军事设备”予以充分的重视。金朝名将完颜宗弼这样评价:“吾昔南征,目见宋用军器,大妙者不过神臂弓,次者重斧,外无所畏,今付样造之。”[1]228可以看出,对于以“铁骑”为军事制胜法宝的北方少数民族政权而言,弩在宋朝军事中的应用,对他们已经构成一定的威胁。金朝后期,其群牧司[注]主管全国马政的机构,主要掌管国家马匹的牧养、繁殖、训练、使用和收买、交换等事务。多次受到蒙古骑兵的劫掠,金朝骑兵力量因此遭到削弱,军队主力转为以步兵为主,因此,建立弩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金朝后期,曾以铁骑为主要兵种的金朝仿照宋朝设立了专业化的弩军,而后元承金制。

一、弩军建制的历史溯源

[注]《周礼》卷八《夏官司马下》中记载:“弩有四物三等。”四弩为夹弩、庾弩、唐弩、大弩;而其三等为上中下三等。参见钱玄等注译:《周礼》,岳麓书社2001年版,第293页。作为一种军事武器在战国之前已经出现在典籍当中。正如学者林沄认为:“在火药武器发明以前,弩堪称世界上最先进的武器。”[2]据史料记载,弩制作工艺逐渐趋于成熟以及把弩作为规模化军队的武器来使用是在宋、元时期。据《武经总要》记载,宋朝时期存在不同类型的弩用于“争险守隘”。宋朝改变了唐朝时期的用弩战略,弩只用于远攻,而不用于短兵相接,弩军单独设置一队,这使得弩在制约骑兵的功效倍增,且弩军的规模化成为可能。《宋史》有宋朝设置独辕弩军的记载:

(皇祐)四年,河北、河东、陕西都总管司言,郭谘所造独辕冲阵无敌流星弩,可以备军阵之用。诏弓弩院如样制之。除谘为鄜延路钤辖,许置弩五百,募土民教之。既成,经略夏安期言其便,诏立独辕弩军。[4]4912

通过史料可知,宋仁宗时期,郭谘制作冲阵无敌流星弩,可以用于军阵之中。鄜延路是西夏与宋的交界处,制造这种威力强大的弩自然是为了对付西夏。弩制成之后,宋政府招募当地百姓成为弩手,并建立了一支军队——独辕弩军,由地方政府领导。宋朝的弩手军主要集中设置于边境地区,且作为一种辅助军事力量来维护边境安全。宋朝不但在西北地区设置弩军,宋太宗时期曾在河北“近边州府只用步兵,多屯弩手,大者万卒,小者千人”[4]9127

第一,改革开放40年,中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接近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中国崛起、中国强盛、中国梦想的最大受益者,当然是年轻一代,80后、90后、00后、10后,你们将挑起实现中国梦的伟大重任。

综上,宋、金时期的弩军建制日趋成熟,但其作用略有差别。北宋主要在西北和北部地区设置弩手军,作用主要为了对抗西夏、辽朝的骑兵。辽朝在中央设置弩手军,主要作用为护卫宫帐。金朝在中央和地方皆设置有弩手军。其中,中央弩手军主要为了护卫宫廷,地方弩手军在西夏、蒙古骑兵入侵前作为维护地方安全的力量,之后参与到抵抗西夏和蒙古的战斗中。

供水保障有力。小浪底水利枢纽投运以来,共下泄水量3266亿m3,通过水库调节补水1035亿m3,已先后多次为引黄济津、引黄济青、引黄济淀提供稳定水源,不仅提高了下游约5400万亩(360万hm2)引黄灌区的灌溉保证率,缓解了下游沿黄地区生产和生活用水的紧张局面,而且提高了北京、天津、青岛等城市和河北等区域的用水保障率。2013年,小浪底水库年下泄水量310亿m3,调节供水105亿m3,在下游地区春灌和秋播期间恰逢干旱的特殊时期,多次加大小浪底水库下泄流量,全力支援下游抗旱。

(女真)初起之时,率皆骑兵。旗帜之外各有字记小木牌子,系马上为号。每五十人分为一队,前二十人全装重甲,持棍枪,后三十人轻甲操弓矢。每遇敌必有一二人跃马而出,先观阵之虚实,或向其左右前后,结队而驰击之百步之内,弓矢齐发,中者常多。胜则整队而缓追,败则复聚而不散,其分合出入,应变若神,人自为战,则胜。[1]21-22

对违建处理不能过于强硬,应给予建造人一定的时间补办审批手续。针对于扩建违章等情况,需要责令建造人在规定时间内拆除。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超土地建设情况的发生率显著降低。

外有渤海军、奚军、汉军、中都永固军、西北番屯戍军、西北永屯军、驱军、边铺军、三虞候顺德军 ,诸路效节军、弩手军、射粮军、牢城军。[6]

奏曰:“臣观贼(女真)势,倔强难测,宜休徒养士,以待后日。且臣之所以败者,贼骑我步,不可敌也。”[7]435

高丽无法抵挡金朝强大的骑兵,可见金朝初期其骑兵的强盛。骑兵的强大保证了金朝可以快速征服中原并建立稳定的政权。金朝后期,蒙古崛起,袭击其群牧司,并掳掠其马匹数以万计,直接削弱了当时金朝骑兵的战斗力,以至于金廷在后期鼓励民众卖马或献马,括马以充军用。兴定元年(1217年)三月,金廷“定民间收溃军亡马之法,及以马送官酬直之格:上等马一匹银五十两,中、下递减十两。不愿酬直者,上等二匹补一官,杂班任使,中等三匹,下等四匹如之。令下十日陈首,限外匿及杀,并绞”;十月“又遣官括市民马,立赏格以示劝:五百匹以上钞千贯,千匹以上一官,二千匹以上两官”。[5]1005术虎高琪向金宣宗反映:“西部(羌族)畜马甚多,市之可得,括缘边部落马,亦不少矣。”[5]2341但是,金朝骑兵转为辅助力量的形势不可逆转,在著名的三峰山战役中,金军中“骑二万,步十三万”[5]2473。骑兵力量的削弱使得金朝不得不采取两手准备,一方面括马以恢复骑兵力量;另一方面,扩充弓箭手和弩手对付蒙古强大的骑兵。所谓“蕃长于马,马利乎速斗;汉长于弩,弩利乎缓战”[8] ,金宣宗于兴定二年(1218年)在河南、陕西的近边地区屯戍弩手。当时战马的奇缺,让金廷必须建立抵抗蒙古骑兵最有效的方式,即在近边地区屯戍弓弩手并采用适时的编制来提高其战斗力。

金朝在中央和地方皆设有弩军。金宣宗时期,弩手军被赐号为“威勇”,足见金朝对弩手军的重视。《金史》记载:

宣宗兴定二年,选募河南、陕西弩手军二千人为一军,赐名威勇。及南迁,河北封九公,因其兵假以便宜从事,沿河诸城置行枢密院元帅府,大者有“便宜”之号,小者有“从宜”之名。[5]1004

上述事件发生在金宣宗迁都汴京之后,即贞祐二年(1214年),金宣宗迁都汴京,放弃中都,使得当时北方大部分地区陷落于蒙古骑兵之手。在军情危机的情况下,宣宗选募河南、陕西等地弩手2 000人独立成军并赐予番号,希望其可以阻挡蒙古强大的骑兵。金宣宗所选募的弩手军是从地方弩手军中拣选出来的,说明弩手军在地方早就存在。《金史·百官二》中记载:“威捷军,承安二年,签弩手千人。泰和四年,以之备边事。”[5]1258威捷军即为弩手军,为中央军队,隶属于宣徽院下拱卫直使司管辖,其所签弩手主要用来备战南宋军队。清代李有棠撰《金史纪事本末》中记载:

可见,在金朝前期行军打仗主要依靠骑兵,骑兵结成阵法,重甲在前,轻甲在后,御敌有方。另外根据《高丽史·尹瓘传》中记载:

有金一代,猛安谋克制一直是军事行政管理的基本制度。金宣宗之前,猛安谋克制依旧发挥重要作用,其弩手军编制仿照猛安谋克军制。王曾瑜先生认为,金朝的猛安谋克军属于六级编制,“六级编制的数字以五、十、五十、百、千和万为单位,其统兵官为五夫长、十夫长、五十夫长、百夫长、千夫长和万夫长” [9]。宋人对金朝的猛安谋克制也有记载,《三朝北盟会编》载:“贝勒,官人。其职曰:图们,万户;明安,千户;穆昆,百人长;富埒珲,牌子头”且“每一万户所辖十千户,一千户辖十谋克,一谋克辖两蒲辇。自万户至蒲辇,阶级虽设,寻常饮酒食,略不间别,与兄弟父子等。所以上下情通,无阂塞之患。”[1]21猛安谋克制度保证了金朝强大的军事实力和官兵凝聚力。宣宗时期,猛安谋克制度已然崩溃,因此其弩手军必然有新的编制方式。《金史·古里甲石伦传》记载:

处于同一历史时期的辽朝也设置弩手军详稳司,“掌强弩之事”,但仅在其中央直接统治地区设置,并未见其地方设置弩手军的记载。重元叛乱时,叛军曾“诱胁弩手军阵于帷宫外”[3]。可见,辽朝的弩手军是皇帝的护卫军之一,属于禁军。

二、金朝后期因时制宜的弩军建制

从弩军建制的溯源可以看出,金朝的弩军制度已经趋于成熟,且会随着政治局势的改变而适当调整。金朝中央统辖的弩军编制未曾改变,但规模上有所调整。地方弩军编制的改变要以宣宗时期作为界限。宣宗之前,地方的弩军编制依照猛安谋克制;而宣宗之后,金政府对于弩军建制进行了改革。

经正常离心后得到的微粒体有部分为微粒体小囊泡,UGT酶的活性位点被封闭在其中,因此需要将其与适量的丙甲菌素混合,并通过在冰浴中孵育(15 min)来为内质网膜“打孔”,以释放肝微粒体中的UGT酶[14]。

2.稳定是构建和谐企业的基础。中国企业的一个特点就是要做好稳定工作。因此,稳定工作也是中国式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由最高层经营者直接负责的,可见稳定工作的重要性。试想,如果一个企业职工经常到公司机关上访,甚至到省、中央上访,这个企业连基本的员工稳定工作都做不好,还能是和谐企业吗?

金代地方弩手军主要是由地方政府管理。金朝统治者会定期选拔优秀的地方弩手补充中央弩手军的力量,主要集中在河南、陕西等边境地区。《金史·兵志》记载:“亲军……章宗承安四年,增为五千,又增至六千。又有威捷军。承安增签弩手千人。”金章宗扩大了弩军的规模,增签弩手军主要是为了抵抗宋军。又有《金史·兵志》记载:“宣宗兴定二年,选募河南、陕西弩手军二千人为一军,赐名威勇。”[5]1004当时,由于畏惧蒙古骑兵强大的军事力量,金宣宗已迁都汴京,选募地方弩手军补充中央兵力是为了抵抗蒙古骑兵的力量,进而保障皇室安全。

官僚主义通常表现为高高在上,滥用权力,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好摆门面,好说空话等,这种官僚主义作风不仅风行于官场,而且流窜于社会各个角落。正如学者王亚南所言,技术性的官僚作风,不但可能在一切设官而治的社会存在,在政府机关存在,且可能在一切大规模机构,如教会、公司,乃至学校中存在。

可见金朝在世宗时期就设有地方弩手军,主要作为地方治安的辅助力量。西夏和蒙古骑兵南下入侵,使金朝的猛安谋克遭受巨大打击。金宣宗时期,猛安谋克制度“崩溃”,为抵抗西夏和蒙古的骑兵,金朝不得不依靠沿边蕃部骑兵及其弓箭手的力量[注] 《俄藏黑水城文献》第6册中《西北诸地马步军编册》记录了金朝后期鄜延路马步军及其弓箭手的情况,可以证明鄜延路当时主要利用当地蕃部以及弓箭手抵抗西夏入侵。由于猛安谋克制度的崩溃,金朝后期的军制兼用宋制。参见杨浣:《黑城西北诸地马步军编册考释》,载于《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1期;孙继民、杜立晖:《俄藏黑水城所出一件金代军事文书再探——对杨浣先生黑城西北诸地马步军编册考释一文的正补》,载于《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4期;范学辉:《俄藏黑水城金代西北诸地马步军编册新探暨重命名》,载于《历史研究》,2017年第1期。。金朝后期骑兵力量的削弱,使得地方弓弩手的重要性逐渐显现。

金朝初期,骑兵在军事制胜策略中起到了关键作用。宋朝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中记载:

(兴定三年)六月,保德州振威军万户王章、弩军万户齐镇杀其刺史孛术鲁银术哥,仍灭其家,胁官吏军民同状白岚州帅府,言银术哥专恣惨酷,私造甲仗,将谋不轨。石伦密令同知州事把蒲剌都图之,蒲剌都乃与兵吏置酒召章等钦,擒而族诛之。至是,朝廷命行省胥鼎量宜迁赏,仍令蒲剌都摄州事,抚安其众焉。[5]2443

(贞祐年间古里甲石伦)奏请招集义军,设置长校,各立等差。都统授正七品职,副统正八品,万户正九品,千户正班任使,谋克杂班。仍三十人为一谋克,五谋克为一千户,四千户为一万户,四万户为一副统,两副统为一都统,外设一总领提控。制可。[5]2439

1)标本测量数据整理时,一般是按照岩性进行分类统计,若全部采用钻孔岩心测量时,可按孔深进行分类,并绘制出电性参数随孔深变化的曲线图;

结合以上两则材料,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金宣宗时期,金朝的大量兵力在多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弩军也不例外。猛安谋克制度崩溃以后,为了应对西夏、蒙古军队的入侵,地方官员招募义军作为抵抗入侵骑兵的主要力量。据《金史·蒙古纲传》记载,蒙古纲奏请皇帝准许按照贞祐三年(1215年)古里甲石伦招义军之制在其管辖地招募义军,奏请内容如下:“伏见贞祐三年古里甲石伦招义军,设置长校,各立等差,都统授正七品职,副都统正八品,万户正九品,千户正班任使,谋克杂班……今乞依此格募选,以益兵威”[5]2257。此外,从金朝军事文书《西北诸地马步军编册》记载中亦可看到,当时的西北蕃部马步军主要采用的是义军编制,其中万户为正九品官员。由此可以推测出,金朝后期的弩军可能是当时招募的义军组建而成,保德州的弩军遵循的是古里甲石伦所提议的义军编制,金朝后期的弩军主要分为:都统、副统、万户、千户、谋克五个等级。

金朝后期弩军内部的民族成分,则主要以汉人[注] 本文中“汉人”指的是辽金史料中所称的“汉儿”和“南人”。为主,夹杂诸蕃部。张棣《金虏图经》记载:“一用师,虏人用兵专尚骑,间有步者,乃签差汉儿,悉非(女)真。” [7]402可见金朝的步兵基本都是签差汉人。又有《金史·兵志》中记载:“海陵王正隆间,又尝罢诸路汉军,而所存者犹有威勇、威烈、威捷、顺德及‘韩常之军’之号。” [5]998据此推断弩军主要是汉人组成。金朝初期出于统一的需要,加上本族人数较少,统治者经常赐予汉人和契丹人官职。但随着国力强盛,统治稳定之后,金统治者逐渐将汉人和契丹人排除出权力核心,兵权归于内族,在讨伐宋朝之时会兼用汉军及其他部族的军队,掌握兵权的依旧是女真人。金朝末期部分汉人开始获得兵权,义军和边境地区抵抗蒙古的主要力量也是汉人,汉人的地位因此有所提高,以致金宣宗迁汴后,出现了“九公封建”的局面。

三、元朝对金朝弩军制度的承袭与发展

从元代统一中原后的军制看,金朝弩军建制被保留下来,并作为一种地方安保力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除了功能特征上不同以外,两者的军制设置基本相同。元朝的弩军同样分中央系统和地方系统:中央弩军属禁军,隶属五卫、左卫率府和忠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管辖;地方弩军隶属地方行院,最终统归枢密院调配。据《元史》记载,元朝的左卫、右卫、前卫、后卫和中卫之下皆有一弩军千户,秩正五品,并设置达鲁花赤、千户各一员、弹压二员、百户十员,左卫率府和忠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之下分别设置弩军千户所一个。以上五卫加上左卫率府和忠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皆归枢密院管辖。弩军千户所的设置意味着元朝设置了编制规范的弩军机构,其主要的职责是宿卫宫禁,其长官千户为正五品军官,百户为正七品军官。《元史·兵志》中还有关于地方弩军的记载,河南行省因本地洞蛮草贼出没,而本省军马距离较远而乞求“以炮手、弩军两翼,移置汴梁” [10]。元初汴梁并无炮手、弩军驻扎,忽必烈时期考虑到扬州地理位置的重要性而置五翼军马并炮手、弩军。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元廷改江淮、江西元帅招讨司为上、中、下三万户府,蒙古、汉人、新附诸军相参作三十七翼。其中,上万户府设有七翼,中万户设有八翼,下万户设有二十二翼,其中有弩手为一翼,设达鲁花赤、万户、副万户各一人,以隶所在行院。元代地方弩军作为一翼辅助地方治安管理,防止暴乱、盗贼的出没,其封号为万户、副万户、千户等,隶属于所在行枢密院调配。此外元代的弩军也主要由汉军及新附军组成,弩手军的构成主要是汉人,弩军“从汉军各万户抽调的精锐,实是继承了宋、金的禁军制”[11]

元朝时期册封了大量的千户、百户,这与女真时期猛安谋克制有很大的相似性[注] 元代设置千户、百户比较多,对万户的册封则比较谨慎,且赋予的权力较大,关于元代千户、百户制与金代猛安谋克制间的关系,参见温海清:《画境中州——金元之际华北行政建置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135页。,既是一种行政制度,也是一种军事制度。作为一种行政制度,元朝的万户府又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万户府下有千户所、千户州,与中原的府州制度相对应。作为一种军事制度,各专业军种的将帅也被册封为万户、千户等,如炮军万户,而弩军千户所、行军千户所也属于元代编制规范的军事机构。

综上,金朝后期,由于战马稀缺等因素,以铁骑为军事优势的金朝转向了依靠弩军的力量,同时弩军在戍守边境和维护地方治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制度被元朝统治者所继承并充分利用。在弩军军制的建构方面,金朝弩军分为中央军和地方军。中央弩军守卫京城和皇室的安全,地方弩军主要设置在边疆地区。金朝后期西夏和蒙古骑兵入侵之时,由于金朝骑兵力量被削弱,以步制骑的弩军发挥了重要作用。元朝继承了金朝的弩军建制,在中央和地方都设有弩军,其中中央弩军隶属于五卫、左卫率府和忠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主要职责宿卫宫禁,地方弩军隶属于所在行枢密院,作为一翼辅助维护地方治安的力量存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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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李有棠.金史纪事本末[M].北京:中华书局,1980:40.

[7] 三上次男.金代女真研究[M].金启孮,译.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

[8] 戴庞海,阎睿.唐李问对(卷上)[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10:133.

[9] 王曾瑜.辽金军制[M].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11:212.

[10]宋濂,等.元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6:2550.

[11]李治安.元史十八讲[M].北京:中华书局,2014:110.

 
张映晖
《满语研究》 2018年第02期
《满语研究》2018年第02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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