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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立登记的信用蕴含及其迁移

更新时间:2009-03-28

信用是企业的本质属性,这种属性需要企业制度予以安排、保障。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是企业信用制度安排和保障的第一环节,企业设立登记制度锁定、展示企业基础信用。但这种基础信用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通过其内在机制的作用发生部分迁移并遵循自身运行规律。

一、企业的本质与信用属性

企业通过内部生产和外部交易,将资源转化为市场需要的产品(含服务),创造新财富,实现新价值。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信用关系,一定的信用支撑和保障企业健康运行。那么,企业信用的根源在哪里呢?这个问题涉及企业的本质。关于企业的本质国内外研究颇多,而且大多没有与企业的性质研究进行区分,将本质与性质同质化。

2.2.4.1 危害症状。叶尖(修剪切口附近)产生细小的条斑,病斑颜色灰色至褐色。严重时叶片上部褪绿变褐死亡。有时在老病斑上产生黄褐色至黑色的小粒点。受害草坪稀薄,呈现枯焦状(图4)。

那么企业的本质是什么呢?我们认为企业的本质属性是交易性、生产性、契约性、盈利性、法定性、组织性,它们共同构成企业的本质,企业的其他性质从属于它。毫无疑问企业是一种组织,具有组织性。法定性主要指企业是依法设立、实行市场准入的;交易与生产是企业的主体行为,企业是生产用于交易的商品的组织;企业资源的配置、组织体系的结构、内外关系的协调是以契约方式建构的。归根到底,企业需要获取利润,以盈利为目的,是盈利性组织,这既是设立企业的原因,也是激发企业经营的动力。企业的本质集中体现在企业概念的定义中,因此如果给企业下一个定义,那么企业就是通过契约联结生产要素、交易关系,为市场交易而进行生产的盈利性法定组织。

企业的信用属性是企业的本质属性。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对内对外发生多维关系,这些关系主要有企业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关系,经营管理者与雇员关系,企业作为供应商与消费者关系,作为消费者与供应商关系,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作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关系,此外还有与政府、与行业的关系等等。企业的各种内外关系都是契约关系。契约作为企业的本质属性,意味着信用是企业的本质属性,因为契约与信用始终拥抱,有契约就存在守约与违约的问题,契约蕴含信用,信用是契约的根,是契约的魂。企业的信用属性是企业与生俱来的,企业作为盈利性法定组织以信为本。企业一旦失去信用,交易的链条便会断裂,就无法生存。

二、信用蕴含的形式与内容

企业设立登记就是用法律的形式将企业本质固定下来,造就一个组织,使这个组织获得自身存在的规定性。有什么样的企业本质理论必然会有什么样的企业设立登记制度,必然会设立什么样的企业。企业本质理论是企业设立登记制度建构的理论基础。

第一,定位主体,追溯有源。企业设立登记确定企业住所(经营场地),最基本的意图是确定企业的空间位置,可以随时通过地址追溯企业。法律上住所(经营场地)是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是法律文书送达的场所,是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处所。知晓企业着落,在任何时候都能寻到发生信用关系的主体,是企业信用的基本条件和需求。这样的规定,企业主体空间定位清晰,寻找方便,管理便捷。

(一)信用蕴含的本质

企业设立登记信用蕴含是企业本质信用蕴含的制度化表现。企业依法设立登记是企业获得质的规定性、取得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的过程。企业在设立登记时取得的惟一身份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表明信用在企业出生时被赋予企业质的规定性中的地位,表明信用在企业运行中的重要性。企业设立登记包括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和公示等流程环节。企业设立登记是企业申请人提供信息,登记机关受理、审查、登记和公开信息的过程,这个过程所反映的企业生产、交易信用不仅是企业生产的基本保障,也是企业相互交易的基本保障。我国及世界发达国家企业设立登记及其制度正是按照这一路径框定企业基础信用的。从国内外企业设立登记实践看,蕴含信用的形式多种多样,这里主要以企业登记事项和登记条件等形式为分析对象,以2005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条例》)和1988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登记条例》)等相关制度为例,辑要陈述其中的信用内容。

(二)资本信用

企业信用蕴含通过企业设立登记制度的改革而溢出,同时迁移到企业运行环节或其他环节并得到保障。它集中体现在我国2014年3月1日实施的修改过的《公司法》(2005)。

第一,人格基础。具有独立财产是企业人格形成的物质基础和人格维持的重要保证。《公司法》(1993)规定实行企业注册资本实缴制,注册资本不得抽回,须经法定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应载明公司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人格主体运用和吸收资本、承担资金风险的保障,是企业利用信用进行投资扩大生产的手段。企业严重违反公司资本法定要求的,将被撤销法人人格。

第二,责任边界。企业名称中的“企业组织形式”标明了企业责任链条的节点,特别是偿还债务的底线。如公司制企业名称中标有 “有限公司”字样,其他企业则没有,如合伙制企业则在企业名称后用括号标明普通合伙或有限合伙字样。在企业营业执照的“企业(公司)类型”栏目内清晰地标注着责任形式。如果公司设立分支机构,从名称中便可看出是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内容。

第三,责任机制。企业作为独立民事主体,注册资本是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信用基础。企业设立通过注册资本等形式确立企业法律责任机制。有限责任条件下注册资本是企业债务偿付的最低边界;无限责任条件下注册资本是企业偿付债务、承担财产责任的基础。

(二)实地信用

实地信用是企业住所(经营场地)登记所蕴含的信用。企业住所(经营场地)是企业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地址,是企业信用的重要载体。企业设立登记体现实地信用的具体要求。

王国维在《论教育之宗旨》中说:“完全之人物不可不备真善美之德,欲达此理想,于是教育之事起,教育之事亦分三部,智育、德育、美育是也。”[5]341基于此,笔者认为当下哈萨克小说的创作,尤其是人文教育理念的凸显值得我们去思考并践行。

创新学习研究始终抓住课堂不放,总结提炼出创新学习课堂的教学思想和一般规律,并进行了大量研究与现场观摩课教学。在创新学习课堂教学中,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为学生提供积极动脑、动手和动口的时间与空间。教师要将“一言堂”“满堂问”的课堂转变为群言堂、讨论式的课堂,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和点拨下,通过尝试、探索,建立新旧知识间的联系,将旧知识与所学知识进行新组合,形成新知识和新技能。同时,为了促进广大教师观摩创新教学,我们组织了学科创新教学大赛。为了让课堂能够真实改变,我到数百所学校指导,亲自担任公开课教师,数千教师也加入了研究与实验。

第二,产权清晰,免除纠纷。《公司登记条例》(2005)、《企业登记条例》(1988)明确企业住所(经营场地)是登记注册事项,并要求提供住所(经营场地)使用证明。企业的住所(经营场地),企业必须具有使用权,无论是企业自己所有,还是租借使用,设立登记时必须提供证明,这不仅保障企业主体空间位置的溯源,而且避免因权属问题而引发纠纷,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第三,保障环境,避免出现负外部性。根据《物权法》(2007)规定,企业经营时,主要的企业信用责任之一是不能干扰周围居民生产生活,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不能危害公共安全,企业对住所(经营场地)的选择和使用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因此,以往国家法律法规对住宅用作企业住所 (经营场地)进行了严格限制,工商部门一般不予许可,避免可能由于不当登记而产生种种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和信用问题。

(三)经营范围信用

注册资本在企业制度安排中从初期的一定量现金向现金量的减少和其他价值体要素的入围过渡,从法定资本制向认缴资本制跃迁,在缴纳方式上由一次出资向分期出资折衷资本制转变。这些变化使企业在设立登记环节的法定信用能力减弱,信用蕴含部分后移,信用维护成本向后延伸。这种变化体现的是信用的国家控制向企业控制转移。2014年之前,我国《公司法》(1993)根据经营范围类别的不同,确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并要求一次缴清。之后,我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对企业设立登记环节迁移而出的资本信用,采取有关信息公示的约束措施。

WHO调查了近年来29个发展中国家的普通孕妇中子痫前期发病率0.02%~7.67%,平均发病率为2.16%。针对正常孕妇的子痫前期试验,发病率不高。Valio等[15]研究了妊娠35~37周的3 953例单胎普通孕妇,最终只有65例发展为子痫前期。一些针对高危孕妇进行的研究中,子痫前期的发病率明显上升[11]。本研究中的研究对象为子痫前期高危孕妇,271例病人中有11例发病,明显提高了sFlt-1、PLGF对于子痫前期的预测价值。早期诊断子痫前期,尽早对于高危孕妇进行干预及监管,减少不良围产期母婴结局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专业化。企业是社会分工高度发展的产物,企业意味着专业化生产经营,这是企业的本质要求。专业化体现企业的经营能力,是产品(含服务)信用的基础。经营范围的选择与登记应按照专业化要求进行。企业应拥有生产某种或某些产品的专业技能,人们对企业的认同正是基于这种技能而形成的专业化信用。因此,在对企业进行制度安排时赋予了企业这一特点。其经营范围界定就是框定了业务活动的法律边界,意味着宣告了专业化领域。

(四)名称信用

第一,信息载体。信息不对称和机会主义是出现信用问题的根源。为减少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便于市场主体相互识别,企业名称采取了规范承载企业基本信息的形式,以特别的规定和结构展示信息。企业名称由登记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不得与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除特殊情况外,要求企业名称由地区名、字号(商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依次构成。因此,一般说从企业名称就能知晓企业是什么地方的,是生产经营什么的,是什么组织形式等。

第二,产权内涵。注册资本划分了股东和公司的财产界限,是企业稳定的财产基础,体现企业财产权。而信用又发端于产权,所以注册资本是企业稳定的初始信用。《公司法》(1993)规定不同主营类别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较高的资金门槛和产权基础分类保障企业交易信用。

由于我国法律法规对企业住所 (经营场地)的限制比较严格,给企业设立带来了诸多不便。其后我国对此进行了改革,国家要求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地区管理的实际需要,对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条件作出具体规定,或授权下级人民政府作出具体规定。上海等地实行了“一址多照”制度,江苏规定经过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可以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集群登记、商务秘书公司托管登记等改革举措。申请人应依法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这种证明有的只需说明材料,有的只需租赁协议,有的只需提交有关信息载体。这种宽松的登记给后续的住所(经营场所)管理带来了许多新需求,因此要明确各部门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的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住所(经营场所)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的事项。很显然,近年来国家推行的改革,对企业登记住所(经营场地)实行“宽进严管”,将这方面的企业信用置于企业设立登记之后的管理中。

三、信用蕴含迁移的表现

注册资本体现企业资本信用,是企业设立登记事项最重要的信用蕴含。我国企业注册资本制度最初实行法定资本制。在法定资本制度下反映企业固态原始财产金额的企业注册资本,是企业经营能力、信息成本、市场机遇、风险态度、支付能力与清偿能力的显性信号,是企业信用的直接体现。

(一)资本信用的迁移

第一,要素匹配。企业经营什么,需要相应的条件,因此企业选择经营范围,必须创造相应的条件,这体现了经营的可实现性。经营范围的选择与标明,是企业向市场的承诺;提供与经营范围相匹配的条件,体现经营范围承诺的信用。因此,法律法规对此具有明确的规定。

水平裂缝,双侧向差异较小和无差异,对于45°裂缝,双侧向呈“负差异”,且差异幅度越大,裂缝越发育,即裂缝的张开度越大,裂缝密度、裂缝孔隙度、裂缝径向延伸深度越大,双侧向测井电阻率比基质岩石电阻率下降幅度也越大。

(二)实地信用的迁移

第三,价值取向。企业名称可以通过企业文化的积淀,展现文化内涵,特别是被赋予诚信文化的内涵,使企业获得信誉。但这些属性是在企业以后的生产经营中造就的。作为设立登记事项的企业名称,也体现着企业的文化立意、信用列位,特别是作为企业名称重要组成部分的字号(商号)体现着企业文化的价值取向。在这方面法律法规拥有底线要求,即不能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

(三)经营范围信用的迁移

《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2015)是对2004年公布的同名规定的修改完善。这次改革是围绕放宽登记条件、实现登记便利化目标进行的。结合国家出台的其他规定,涉及设立登记经营范围制度改革的主要精神是:第一,放宽经营登记范围。企业自主选择经营范围表述用语,对表述不明确或者未作记载的新兴行业,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提出申请。第二,减少“先证后照”前置审批事项。取消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分类,取消对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经营期限的登记,将一部分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第三,在经营范围后加注特别提醒,排除国家限定的某些特殊行业。经营范围在企业设立登记环节的宽松化,企业必须将行政许可取得以及变动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充分体现经营范围登记的公示性质和作用,变经营范围信用在企业设立登记环节的国家控制为企业运行阶段的企业自律、行政监管、社会监督,实行行政审批向信用监管的转变。

四、信用蕴含迁移的驱动力与规律

企业设立登记信用蕴含的迁移是必要的、必然的,这是因为在这种信用蕴含的背后存在着迁移的驱动力。信用蕴含迁移只是改变了信用的承载环节,并不改变企业信用本质属性和信用整体格局,企业信用仍保持总体平衡。

(一)信用蕴含迁移的驱动力

企业设立登记信用蕴含迁移的驱动力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对企业设立登记简化的内在需求。企业设立登记的简化意味着登记事项的减少或要求的降低等,意味着信用蕴含的迁移。首先,简化企业设立登记是企业设立申请者的通常要求。企业设立登记的条件越低、登记事项越少,程序越简单,申请者就越方便,成本就越低。这一因素的存在是企业设立登记信用蕴含迁移的持久动因。其次,简化企业设立登记是政府的价值追求。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鼓励创业,必须简化企业设立,方便民众,一旦具备条件,政府便会将企业设立登记信用蕴含进行部分迁移。建设服务型政府,简化行政审批是一项必然的选择。

当企业设立登记信用蕴含迁移驱动力表现为企业设立登记简化的需求时,这种动力还是潜在的,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简化登记,实现信用迁移。这种条件主要是技术手段和相应的制度安排,能够使企业设立登记环节迁移的信用在企业运行的其他环节得到保障。一段时间以来,简化企业设立登记之所以成为世界趋势,是因为信息化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的发展为企业设立登记信用蕴含迁移提供了技术支撑。我国实施的“放管服”改革,在企业设立环节的“放”,在企业运行环节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年度报告等进行相应监管,使企业基础信用得到保障。在这里,存在着企业设立的信用保障需求与企业设立简化需求的矛盾。企业设立简化是企业设立申请者的持续需求,是政府鼓励创业兴业、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现实需求,但这种需求受到企业设立信用保障需求的制约,受到信用迁移条件的约束,这三者的均衡,即“三维张力均衡”,是确定企业设立登记环节信用蕴含限度和迁移的依据。

(1)对比观察治疗前后的心肌酶数值变化,即CK(磷酸肌酸激酶)、CKMB(心肌型肌酸激酶同工酶)、LDH(乳酸脱氢酶)、a-HBDH(a-羟丁酸脱氢酶)、AST(谷丙转氨酶)。(2)对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的LVEF(左室射血分数)、cTnT(心肌肌钙蛋白T)、BNP(B型利钠肽)进行比较。(3)观察并统计患者心电图异常情况。

(二)企业信用蕴含迁移的平衡规律

企业信用蕴含于企业设立登记、企业运行等环节,至于在每个环节蕴含哪些信用,表面上看是由这些环节的制度决定的,其实是由隐藏在制度背后的信用蕴含规律决定的。信用是企业的本质属性,企业之为企业,必然承载信用、表现信用。企业的设立、运行、变更清算、注销等各环节都分布着信用,这些环节的信用既有差异又相互联系。这种差异性表明特定环节拥有特定信用,这种信用通过制度安排予以框定,构成企业特定环节的信用蕴含。这种信用可以迁移或可以部分迁移的,不管迁移如何发生,企业信用总体格局是平衡的。这就是企业信用蕴含迁移平衡规律。企业制度框定和迁移信用蕴含正是按照这个规律进行的,企业制度安排如果违背这一规律,对基础信用框定不足,必然留下制度缺陷,出现信用缺失。因此,这个规律是企业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其理论是企业设立登记制度理论的基础。

高耗能高污染向低耗能低污染的转变。传统出版业对于纸张、油墨等原材料高度依赖,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典型代表。转型升级语境下的新兴出版,一方面强化对绿色印刷的评估和考核,在财政项目的绩效评估中旗帜鲜明地强调绿色印刷指标;另一方面,以数字化为主题的新兴出版,主要依靠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进行传播,直接摆脱了纸张的载体,从源头上摒弃了高耗能高污染的帽子。

当前我国推进的“放管服”改革正是这一规律的实践印证。“放管服”就是将企业设立登记环节的部分信用迁移到事中事后,并予以保障。例如采取企业年度报告制度。该制度不仅规定了企业信息公示的范围,而且明确了公示的时间和环节,特别是企业设立登记环节放松了的注册资金、公司住所、经营范围等事项,年度报告要予以公示。而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这种事中事后的监管就是信用监管,目的是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与企业设立登记制度对信用蕴含的保障体现了互补性或部分可替代性,体现了信用蕴含迁移的平衡性。

For small tumors less than 3 mm in diameter, APC can be used for solidification of the lesion. However, as this technique cannot be used to collect pathological specimens, long term endoscopic follow up is required[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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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荣华1,陶雯2
《江苏商论》 2018年第05期
《江苏商论》2018年第05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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