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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记忆·遗产:我国破产企业档案管理组织模式研究

更新时间:2016-07-05

自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颁布实施以来,破产企业概念第一次出现在我国社会生活里,破产企业档案也随即成为我国档案工作领域中的一个全新概念。[1]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适者生存的市场竞争法则的不断演进,部分企业走向破产遗留下众多破产企业档案。破产企业档案既包括企业正常运行时在生产、经营、科研、管理活动中以及企业破产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还包括企业在破产清算期间形成的档案。

我国企业档案管理研究活跃于运行企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取得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成果,然而,通过文献调研发现破产企业档案管理的研究成果却不尽如人意。从时间分布上看,文献成果主要集中在20世纪末和21纪初,从数量上看,文献总数不过百篇且年均篇数呈逐年减少的趋势。从研究内容上看,郑仁淑[2]总结了我国破产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思路与途径;王鑫山[3]、朱梅芳[4]、徐继铭[5]等学者指出,我国破产企业档案管理存在处置随意性较强,档案流失、损毁严重,权责不明、管理不善等问题,并总结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由于社会整体的破产企业档案管理意识不强,未形成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破产企业档案管理和缺乏有效的组织监管破产企业档案等因素影响;魏雁飞[6]、孙艳芝[7]等学者提出解决我国破产企业档案管理问题的思路与途径为宣传破产企业档案保护意识,开展破产企业档案普查工作,完善档案法规体系,讨论档案管理模式等。我国破产企业档案管理的研究内容着眼于某一地区、某一行业、某一类别探讨国有破产企业档案的管理状况,未有相关的研究成果从宏观角度分析全国范围内不同性质破产企业档案管理状况和处置方式。总体上看,研究路径较为单一和微观。我国现有的破产企业档案的处置方式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破产企业档案管理的需要。面对实践中我国破产企业档案管理模式存在的权责不分、体制僵化、管理不善等迫切性问题,本文试图从宏观上对我国破产企业档案管理组织模式进行细致分析,为我国破产企业档案的具体处置和流向问题在理论分析中归纳出实际的解决方案。

1 我国现有的破产企业档案处置方案的比较分析

我国学者提出破产企业档案的处置和流向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有移交综合档案馆、建立档案寄存中心以及交由企业档案协会进行保存等。这三种处置方式在某种程度上能减轻破产企业档案现行管理压力,但是长远来看不易形成规模效应,并不能成为破产企业档案有效保管和利用的最终归宿。

1.1 移交综合档案馆

目前将破产企业档案移交到对应的省地市级综合档案馆是呼吁最多,实践中应用范围也较为普遍的一种方案。1998年初国家档案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的《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暂行办法》第十二条对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的处置明确规定,国有破产企业生产、经营类档案可移交企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地档案馆。不可否认,将破产企业档案移交到综合档案馆的做法能相对满足破产企业档案暂时的保管需求。但是,综合档案馆近些年来为了适应公共档案馆建设的需要不断丰富自身馆藏,除收集政府职能部门产生的档案外,还开始不断扩充民生档案的进馆范围,虽然将破产企业档案移交到综合档案馆也能丰富其馆藏,但是还应看到破产企业档案相比民生档案在档案种类和载体类型均更具复杂性,破产企业档案产生的数量逐年增加的趋势与综合档案馆有限的存储空间、人力物力是一对有形的矛盾,从长远看无疑会大大增加综合档案馆的存储压力以及档案馆工作人员的管理压力。

(一)挖掘学生对于音乐的情感。音乐是自然与生命的交流,它是世界上最为和谐也最能抵达人内心的交流方式。小学音乐教育的本质目的就是发掘出学生内心深处对音乐的热枕,而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宗旨就是让儿童在宽松的氛围下尽可能地激发出内心对音乐的热爱。

1.2 建立档案寄存中心

王玮萍认为,档案寄存中心可以成为破产企业档案的合理流向和最后归宿。深圳市档案寄存中心接收代管了大量破产企业档案、非国有企业档案、社会团体和个人档案,值得我们借鉴。[8]首先,档案寄存中心的性质是中间过渡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保管而非利用。破产企业档案的保管目的并不是束之高阁,而是要开放供社会利用,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企业档案的价值。因此,档案寄存中心对破产企业档案保管具有一定的优势,但是不利于其服务与利用。

“市民社会”是马克思法哲学和政治经济学领域一个重要的范畴,其目的是批判黑格尔唯心主义国家观,从而梳理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内在联系,其主要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独立于自然社会之外的古代市民社会、以雇佣劳动和商品经济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市民社会、脱离于经济社会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统治阶级的后资本主义市民社会、国家治理背景下的社会主义市民社会。 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扬弃了黑格尔的观点,形成并发展于资本主义市民社会,为唯物史观的创立奠定了坚实基础。 当前,深刻理解并科学运用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对于社会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的价值启示。

1.3 保存在企业档案协会

破产企业档案管理组织模式是指为了保证性质各异、类型多样、作用不同的破产企业档案得到有效的保管和利用而形成的破产企业档案组织形式。破产企业档案管理组织模式可从企业证据、企业记忆、企业遗产理论入手对具体的组织结构进行实证验证和分析。

2 我国不同规模破产企业档案管理组织模式实证分析

袁玮认为,企业档案协会作为公益性的中介机构,不仅是给所涉及的企业(不管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解决了一大难题,也大大减轻了国家的负担,更可以作为永久保存档案的社会机构。[9]我国企业档案协会的性质是非营利性非行政性机构,成立的目的是为企业和档案行业提供沟通交流的平台,职能活动包含参与法律法规的制定、举办会议和培训、提供咨询服务等事宜。由此可见,企业档案协会并不具备保管破产企业档案的场所和条件,更谈不上破产企业档案的服务与利用。此外,企业档案协会的非行政性机构的性质决定了它也并未被赋予收集破产企业档案的权力。因此,企业档案协会也不是破产企业档案的最终归宿。

2.1 企业证据:以城市为单元建立城市工商档案管理中心

企业是社会经济的活跃体,破产企业档案是过去企业活跃于历时性背景下的凭证信息记录。以城市为单元建立城市工商档案管理中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点:第一,该中心采用隶属于地方档案局的运行模式,具有稳定性,是维护破产企业档案价值发挥的重要组织方式和管理模式。第二,该中心档案接收范围需要满足两个条件:①破产企业档案具有真实性和完整性,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反映破产企业档案的原始整理联系;②破产企业档案能体现该地区、行业的发展状况,对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参考和凭证价值。第三,该中心兼具保管和利用功能,向用户提供破产企业档案信息资源。较之先前学者提出的其他破产企业管理模式,以城市为单元建立城市工商档案管理中心在运行模式、接受范围、管理利用等方面均具有优势。

2.1.1 理论依据:档案价值理论。档案是不同社会主体在各种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固化信息,具有原始记录属性,这种原始记录的本质属性是决定档案价值发挥区别于其他资料的基础条件。档案价值理论是档案学重要的基础理论之一,主要内容包括档案价值内涵、档案价值形态、档案作用、实现档案价值的规律等,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性。档案价值因其实现领域、时间、主体的不同会表现出不同的价值形态,如凭证价值和情报价值、现行价值和长远价值、第一价值和第二价值等。其中,档案价值形态最基本的两种形式是凭证价值和情报价值,档案价值作用效果归根结底还是反映在这两种形态上。破产企业档案属于档案范畴,其价值也表现出相应不同的价值形态。第一,破产企业档案具有凭证价值和情报价值。破产企业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种重要门类,是企业从运行至破产在生产、经营、管理、破产清算等实际管理过程中积累形成的原始记录信息,具有真实性和完整性的特点,是企业发展历史的真凭实据,具有凭证价值;破产企业档案又是企业知识和经验积累的记录,这种可资参考的特性构成破产企业档案的情报价值。第二,破产企业档案的现行价值主要体现在对社会中运行企业提供实践经验教训,长远价值主要体现在对了解一段时期、一个地区、一个行业或一个企业的经营状况具有重要的文化研究价值。第三,破产企业档案双重价值的具体表现与其他档案价值稍有不同。破产企业档案价值的具体表现的重点是第一价值,企业破产因失去正常运行的资质,办理清算结束不会产生新的企业档案,原先已经形成的企业档案可资为凭的特性为保障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难点体现在第二价值,如何有效地开发、利用破产企业档案造福公民和社会以及记忆和传承企业精神和文化,是摆在档案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破产企业档案价值形态本质上是作为证据的破产企业档案价值的具体表现和形式发挥。

2.2.1 理论依据:社会记忆理论。记忆本是心理学、神经学的研究范畴,自20世纪初期法国社会学家莫里斯·哈布瓦赫提出“集体记忆”的概念以来,诸多学科和学者开始扩展“记忆”研究主题,但是直至20世纪80年代以来才给予社会记忆理论更多的探索和关注。目前,社会记忆理论在诸多领域得到了具体的实践和应用,它为传统的人文社会科学提供了新的研究视野与方法。[11]社会记忆是人们将在生产实践和社会生活中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信息的方式加以编码、储存和重新提取的过程的总称。[12]企业档案具有储存企业记忆和社会记忆的功能,因此,社会记忆理论可以用来指导构建企业记忆。

2.3.1 理论依据:文化遗产保护理论。法国历史学家皮埃尔·诺拉认为,民族记忆将整个空间都填满了潜在的身份,将一切现存的事物都添上了一个过去的维度。那些自以为毫无缘由地在空间轴上扩展的东西,从此通过时间轴得到了理解。这是石块和墙壁的苏醒,是遗址的复活,是风景的重生。[14]由此可见,破产企业遗址也是一种民族记忆传承的物质客体和象征符号。工业遗产本质上也是文化遗产。2006年6月,中国工业遗产保护论坛对工业遗产的定义为:“具有历史学、社会学、建筑学和科技、审美价值的工业文化遗存。包括工厂、车间、磨房、仓库、店铺等工业建筑物,矿山、相关加工冶炼场地,能源生产和传输及使用场所、交通设施、工业生产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相关工业设备,以及工艺流程、数据记录、企业档案等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存”。[15]大型企业破产后遗留下工业建筑、巨型生产设备与构造物等工业遗产无人问津或惨遭拆除,以建筑、设备等破产企业遗产作为破产企业主要承载和整理记忆的框架,恰恰证实了场所化记忆的真实性,其在场性是证明破产企业过往辉煌的有力说明。破产企业的工业遗产保护也是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的精神纽带,是市民对自己所在城市工业发展的认可,保护破产企业遗产有利于集体记忆的传承和维护。

2.2 企业记忆:构建破产企业记忆

一直以来,教育活动过度关注“师生”学习共同体,忽略了“同伴”学习共同体的存在,现代教育的发展要求我们更应关注、促进和实现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孔子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可见同伴之间是可以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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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档案隶属于企业档案范畴,是企业在生产、经营、科研、管理、破产清算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是一个地区、一个行业发展兴衰史真实记忆的载体,直接承载着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留存的企业记忆,对传承企业历史和文化、追忆往昔增加身份认同、感受国家经济发展变迁起到重要作用。中型、大中型破产企业档案具有原有的档案基础好(档案完整性好)、总体史料价值高、涉及职工数量多等特点,以构建破产企业记忆角度传播和宣传企业历史和文化是解决中型、大中型破产企业档案的有效之举。其中,对破产企业档案的陈列展览是构建破产企业档案记忆的方法之一。

2.2.2 案例分析:“天津记忆——百年天津工业文化展览馆”。“天津记忆工业展览馆”是原顺直水利委员会旧址,馆内分为上下两层,一层为展览区域,主要介绍从天津作为近代中国的对外窗口、到近代工业在天津的萌芽时期、再到天津正式成为北方工业中心,系统展示了天津工业发展的历史。展馆二层为汇聚了诸多天津本土知名品牌的特色商品展卖区。[13]天津工业展以照片、图片、文字、实务等形式展示天津工业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品牌自身拥有的深厚内涵,将趣味性和文化属性完美融合起来,使受众直观感受天津近代历史工业的魅力和辉煌。“天津记忆-百年工业文化展”对大中型、大型构建破产企业记忆展有两点启示:第一,开展破产企业记忆展具有适用性。破产企业不同于在运行企业,具有企业档案数量不会持续增长的特点,因此,构建破产企业记忆展在一段时间内具有稳定性,静态信息的完整性更有利于布展和传播,至于在构建破产企业记忆展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属于项目档案还是破产企业档案是值得继续思考的问题。第二,建设破产企业记忆展方式有集群展和独立展两种。如东北、上海、天津等地区是工业生产发达的历史重地,建设破产企业记忆展可形成集群效应,仿照天津工业展以城市为单元构建破产企业记忆群展;而规模较大、数量较多和档案完整的大型破产企业可独立建展。

2.3 企业遗产:以工业遗产改造为企业文化遗产存在形式

2.1.2 案例分析:苏州市工商档案管理中心。苏州市工商档案管理中心成立于2008年,是我国第一家专门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破产、关闭、改制企业档案的机构,集中保管了苏州市区市属改制企事业单位涵盖25个行业473个全宗的200余万卷档案,以及大量轻工、电子、工艺美术等行业的产品实物档案,其中民国时期及以前的历史珍贵档案上千卷(件),最早可追溯至清道光三年,这些档案真实记录了苏州工商业的发展轨迹。[10]苏州市工商档案管理中心的运行模式是隶属于苏州市档案局的正科级建制单位,主要接收破产、关闭和改制企业的档案,接受范围较为广泛,具有馆藏时间跨度长、行业跨度宽、注重保管和利用等管理特色。该中心凭借有力的政治支持、便利的交通条件、活跃的经济形式和浓厚的档案意识等地理和人文优势,解决了档案归属流向问题、管理体制以及档案资源共享等问题,因而更能形成规模效应,成为以城市为单元建立城市工商档案管理中心的典型案例。

工业遗产改造类型主要有美术馆、博物馆、创意产业园区、景观公园等,世界上有很多以工业遗址改造为不同功能场址的先例。国外有1986年法国由旧火车站改建的奥赛美术馆、美国工业革命发源地的洛厄尔工业遗址公园;国内有天津大沽船坞遗址纪念馆以及常州运河5号创意街区等都是其中的典型代表。破产企业遗产是企业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将破产企业遗产改造为何种具体的企业文化遗产存在形式,本质上都是对企业文化遗产的直接保护,其作用是一方面活化企业遗址,将空间利用起来,间接避免遭受拆迁的厄运,另一方面能有效地宣传企业历史,向公众提供原汁原味的场所体验,增加公民对地理文化景观的认同产生的空间归属感。

2.3.2 案例分析:常州运河5号创意街区。建于2008年的常州运河五号创意街区是利用工业遗存保护来推进常州创意产业事业发展的文化景观。“运河五号”串联起原有老街、老巷、老厂,提炼出“创意、记忆、工艺”的内涵,围绕“运河文化、工业遗存、创意产业”的三大主题,整个街区可大致划分为常州工业历史博物馆、创意和设计工作室和商业配套三大部分。[16]常州运河五号创意街区的特色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破产企业遗存集群建设。即将不同类型的破产企业遗产根据地理优势和周围环境集中统一建设一个露天、并兼具旅游休闲功能大遗址性工业景观,有效地集中工业遗产优势,发挥整体性保护措施,既节省了建设资源又保护了生态环境。第二,建立“园中馆”——常州市工商档案博览中心。该中心利用第五毛纺织厂经编车间改建而成,除具有保管功能外,还具有档案利用、实物陈列展示、教育等多重功能,扮演着工业遗产博物馆的角色,与街区内众多文化和工业遗存有机融合,创意激活破产企业档案管理方式,传承和发展工业精神。常州运河五号创意街区事实上为大型破产企业遗产的保护提供了两种管理模式:一是多家大型破产企业遗产聚集区可建立创意产业园或景观公园,园内可复建园中馆;二是单个大型破产企业遗产可改建为博物馆或者档案馆等存在形式。

常州运河五号创意街区融合文化、商业、趣味于一体,构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破产企业档案资源集约化管理和开发的新模式。针对大型破产企业的遗址也可以采取同样思路,让富有建筑界争议的位于上海长安路900号的原裕通面粉厂建筑 (建于光绪三十年)被拆落架大修也可采用此方案,避免让建于1914年原三菱洋行大楼的懿德大楼等工业遗产惨遭拆除的悲剧再次重演。

3 结语

破产企业档案不仅是我国档案资源体系的一部分,也是我国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管理好破产企业档案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档案工作者以及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破产企业档案管理的三个层次模型是对解决不同性质和规模破产企业档案管理不断深化和扩展的组织结构,有助于解决实践中我国破产企业档案的处置和流向混乱的状况,易形成规模效应;有助于完善我国破产企业档案管理方面的研究,丰富企业档案管理的基本理论;还有助于建立破产企业档案资源体系,改变破产企业档案资源开发和利用方面比较贫弱的状况。破产企业档案组织模式的有效运行对维护公民自身的合法权利,提高破产企业档案管理效率,具有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

基建工程是一项庞大而繁杂的工程,它不仅历时较长,耗资巨大,而且在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单位、人员也比较多,所需专业面也非常广。基建档案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的第一手资料,可以为企业各环节的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减少资源浪费现象,有效维护企业权益,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的发展。

注释与参考文献

[1]黄明儒.试论破产企业档案收集的意义[J].湖北档案,1992(2):27-28.

[2]郑仁淑.论破产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思路与途径[J].档案学通讯,2014(3):88-92.

[3]王鑫山,盘子顺.对破产企业档案管理问题的调查与思考[J].档案学通讯,1995(6):33-34.

[4]朱梅芳.对加强国有转制和破产企业档案管理的思考[J].浙江档案,2007(9):47.

[5]徐继铭.抓好破产企业档案管理刻不容缓——连云港市破产企业档案工作情况调研与思考[J].档案与建设,2007(5):50-51.

[6]魏雁飞.我国国有破产企业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沈阳:辽宁大学,2013.

[7]孙艳芝.改制破产国有企业档案处置对策研究[J].北京档案,2013(1):30-31.

[8]王玮萍.破产企业档案的合理流向和最后归宿——兼谈档案寄存中心的建立[J].浙江档案,2000(5):12-13.

[9]袁玮.建“小政府、大社会”的和谐档案管理模式——以破产企业档案管理的社会化协作为例[J].山西档案,2009(6):22-24.

[10]苏州市工商档案管理中心[EB/OL].[2017-09 -01].http://www.daj.suzhou.gov.cn/web5/zxgk/zxjj.html.

[11]高萍.社会记忆理论研究综述[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112-120.

[12]孙德忠.社会记忆论[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24.

[13]“天津记忆——百年天津工业文化展览馆”[EB/OL].[2017-09-01].http://blog.sina.com.cn/s/blog_73f4cd710102wxcw.html.

[14]皮埃尔·诺拉.记忆之场——法国国民意识的文化社会史[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5:65.

[15]无锡建议——注重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的工业遗产保护[J].建筑创作,2006(8):195-196.

[16]常志.长江三角洲城市年鉴[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11:599.

马双双,吴建华
《档案学通讯》 2018年第01期
《档案学通讯》2018年第0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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