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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践谈记者如何参与新闻事件

更新时间:2016-07-05

有一种观点认为,记者的职责是报道新闻事实,不是参与新闻事件,要从新闻事件跳出来才能做到客观公正。新闻记者只是事件的记录者,但不能成为事件的参与者,因为一旦成了参与者,报道的事实难免会掺杂个人主观因素,使报道出来的新闻事实偏离真相。在《新闻出版基础知识》一书中提到新闻工作的职业特征,其中一条就是:新闻工作者不直接参与社会实践,却又迅速反映社会实践。但也有人对此观点持否定态度。认为记者除了记录事件以外,更应该用媒体力量去做一些事情,不但要报道事件,有时也可以积极参与推动事件,甚至改变不良事件的走向。其实,在新闻实践工作中,对于有些新闻事件,记者确实不能参与其中,但在特定情况下(并非所有),记者参与新闻事件本身往往更能还原事实真相,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一、过于强调不参与新闻事件,会显得片面而绝对

1993年,南非摄影师凯文·卡特拍摄了一张著名照片:《饥饿的苏丹》。《饥饿的苏丹》上有一个饿倒在地的女孩,女孩后方不远处有一只秃鹫,想要猎食女孩,这张照片以令人震惊的力量,引起了国际社会对苏丹大饥荒的关注。1994年,《饥饿的苏丹》获得普利策新闻特写摄影奖,但是公众的谩骂、质疑、批评之声也随之而来,质问这位记者,当时为什么不赶走秃鹰?为什么不去帮小女孩一把?除了拍照,这位记者又做了什么?尽管凯文·卡特作了很多解释,但还是受不了如潮水般的舆论压力。由于各种原因,在获得普利策奖两个月后,凯文·卡特自杀了。

在信奉新闻只能记录不能参与的同时,不参与的态度却会引起公众潮水般的质疑、反对和批评。为什么会这样?答案是,尽管新闻工作者本身希望尽量不加入主观因素,但这种不参与违反了人性。记者首先应该是人,具有人性,然后才是记者,才具有职业性、社会性。所以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都强调以人为本,而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和本质,也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继承和发扬。面对需要得到帮助的人,不能从人的本能反应去救助,而是片面强调职业性,就会被大众认为缺乏最基本的人性。而缺乏了人性的职业性,则成了极端异化状态,这是难以被大众所认可的。所以,在记者拍摄人贩子拐卖儿童的照片时,往往会遭到网友的拍砖,骂记者丧良心,拍照就为了赚稿费,怎么不想去救孩子?太没人性。而当记者在微博中强调拍照后马上用手机报警,表明了是非观的明确态度,并付诸行动后,又获得了网友的谅解。

尽管新闻客观报道事实,要求客观描述,不能夹杂记者的观点,但实际上,当记者把事件报道成新闻,具有发现新闻的“新闻眼”本身就有了评判标准。新闻舆论工作应当“澄清谬误、明辨是非”,而要想“澄清谬误、明辨是非”,就必须对新闻事实性质进行准确判断。

客观的根本目的是要在报道中还原事件真相,强调记者不参与其中,是避免在还原事件过程中,加上主观色彩后偏离真相本身。但实际上,无论是强调新闻工作者绝对的不参与新闻事件,还是强调应该完全参与新闻事件,都是片面的。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记者参与新闻事件之中,反而可以迅速还原事实真相,或者是以积极参与的方式来改变新闻事件原有不良的走向,向积极向上的方向改变,而这种改变的本身,也是新闻事实的组成部分。

对社保缴费业务处理的灵活性与税收征管的规范性要求尚待融合的地方,在交接社会保险费业务时,需加强社保业务与税收征管要求不相协调部分的研究,进一步梳理并逐条列明,尽量按照税务部门征管规则与要求处理,以尽快实现社保业务与税收征管规则的整合。

二、参与新闻事件,做到以人为本,参与本身也是新闻

上面所举的报道的例子,因为记者参与到事件当中,成功地挽救了一条生命,这是记者参与新闻事件以人为本的典型例子。其间记者做了大量超出新闻报道以外的救助工作,包括“合纵连横”协调各方力量,包括使用激将法,包括找医院、找学校,让女大学生听课满足心愿,甚至给女大学生做心理辅导、送鸡汤,做很多琐碎的事情。

还有由于记者参与,填补历史空白的例子。《中国青年报》江苏记者站原站长戴袁支历时十余年,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术调查,使丹麦人辛德贝格在南京大屠杀期间帮助了一万名中国难民的故事被人知晓,使“南京辛德勒”的故事得以逐渐清晰。正是由于新闻工作者的参与和推动,曝光了大量鲜为人知的珍贵照片,辛德贝格以丹麦人的眼光证实了南京大屠杀。如果仅仅以“记者是新闻事件的记录者”来定义,戴袁支所做的远远超出了新闻工作者的工作,而他却做出了更大的贡献,由于他的推动和参与,使历史的真相得以还原,细节得以展现。这些如果没有记者的参与,真相可能随着当事人的离去永远湮没,而推动记者冒着风险,或费心费力参与事件本身的,正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良心。

《锦州晚报》曾经报道过一个身患急性再生性障碍贫血的女大学生,这个女大学生叫孙祺,医生判断孙祺活不过一周,她想捐献器官回报社会,并且放弃治疗,打算死后捐献器官。如果按照常规新闻报道方式,记者只需把这件事报道出去,等待女孩死亡捐献器官即可,那么这个小女孩可能今天已经不在人世。但记者做了大量工作,改变了事件走向。通过向全市征集血小板,联系辽宁省红十字会、锦州市慈善总会,请来奥运火炬手给女孩鼓劲儿,发动社会爱心人士救助……在记者的奔走运作下,引起了当地市委书记、市长乃至全社会的重视,十几万善款解决了医药费用问题,最终这位已经被宣判“死刑”的小女孩奇迹般地康复出院,有了美好的结局。可见对于救助式新闻来说,记者参与新闻事件中与非参与式的传统报道两种不同的方式会造成两种完全不同的结局。

浙江属东部沿海省份,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称,长年受梅雨和台风暴雨的影响,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浙江省是山洪灾害易发、多发省份,山洪灾害对经济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极大的危害。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极端天气事件增多,浙江省出现强降雨特别是局地强降雨的趋势明显,雨强纪录不断被刷新,山洪灾害呈多发的态势。据统计,近年全省小流域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占洪涝灾害伤亡总人数的70%以上。山洪灾害已成为浙江省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灾种,是当前防洪减灾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记者既是新闻的报道者,又是新闻事件的参与者,甚至是决定事件走向、决定主人公生死至关重要的推动者。可以说,如果没有记者如此努力的参与,结局就会走向相反方向。记者从旁观报道,变成主动做事,最终让事情向好的方向发展。这种积极参与式的报道,是大众所愿意看到的,真正做到了“以人为本”。

三、参与新闻事件,接近事实真相,实现人性与职业性统一

记者参与新闻事件也适用于部分揭露事实真相的报道。真相往往隐藏很深,仅仅停留于表面事实的客观报道,还不能使真相浮出水面,必须与真相接触得足够近才可能揭露真相。比如经梧太极拳传人闫芳号称自己能使“凌空劲”,能“隔山打牛”,并把几个徒弟推倒。记者并不是看到了就信以为真进行报道,还要亲自体验。结果面对记者,闫芳所有的“凌空劲”都使不出来了。正是记者的参与,揭开了闫芳的谎言,使神乎其神的“凌空劲”露馅儿了。为了让大众了解真相,记者深入调查了解,以卧底的形式,挖出地下非法加工厂,挖出腐败根源,挖出惊天事件背后的真相,这样的报道并不少见。

据南漳县水利局负责人介绍,该县2012年将投资3亿元,重点完成十大水利工程,分别是5座小(1)型水库除险加固,11座小(2)型水库除险,黑河治理工程,蛮河治理工程,全县冬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程,1315口堰塘改造工程和1座泵站改造工程,2.5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便河小流域治理工程,石门集水库灌区改造工程和以电代燃料小水电工程。

记者参与新闻之中,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行事,这样的例子在新闻工作中并不少见。《锦州晚报》曾经号召市民和全市的文明单位、志愿者携手“净化母亲河”,报社全体编采人员也加入到净化活动中来,身体力行。面对一些大事件,新闻工作者不知不觉地都从旁观的新闻报道者,变成了新闻事实的主动参与者和推动者,并起到了相当正面的作用。

新闻工作者是否参与新闻事件本身应从实际出发,不应机械地否定或一概而论。当记者遇到了车祸、遇到落水者,或当有人在记者身边寻短见,如果有能力,就应该伸出援助之手,如果没有能力就联系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救人,强调人性第一位,职业性、新闻性第二位,做到以人为本。也不排除在有些时候,面对突发事件,可能会面临端起相机,还是参与救人的两难选择,但可能几分钟甚至几秒钟,就是一条生命的消逝,就是一出惨剧的发生,此时,人性应该战胜职业性,成为第一位。

结语

人性和职业性,这两者并不是对立的,新闻工作者完全可以做到高度统一,既客观报道了事实,又引导事件向好的方向发展。当然,并非所有新闻都适合记者参与其中。记者既是新闻工作者、社会活动家,又是社会大众之中的普通一员。如果违反了基本准则,就难以站得住脚。一味地强调不参与新闻事件、仅仅报道客观事实,也过于绝对化。所以记者的职业性应该在符合社会行为准则的情况下,根据事件的实际情况精准判断,在不影响还原事实真相的前提下,使人性、社会性和职业性达到高度统一。

还有在台湾民间信仰的符咒图像中,也经常可见以“金鸡”象征太阳者。如在今澎湖、台南等地的许多宫庙在进行“安龙谢土”醮典仪式时,也多会在庙宇的左、右两侧高处或梁柱下方分别贴一大圆中有金鸡和玉兔的“金鸡玉兔符”(图5),应是用以象征日、月。[注]有时,金鸡玉兔符也会和“尺、镜子、剪刀”符画在一起,可知其亦具有镇庙及祈求合境平安的功能。至于这类图像是否受畬族文化的影响,则或有待日后更进一步追索。

王楚涵,孟嘉多
《北方传媒研究》 2018年第1期
《北方传媒研究》2018年第1期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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